政府发公函要求法院驳回村民索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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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公函要求法院驳回村民索赔

事发重庆李渡工业园区,当事村民一审败诉

类别:国内新闻   浏览量:1107   版次:AA19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06-29
作者:新京报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摘要:重庆农民付强的蛙场被划入了重庆李渡工业园区,在补偿没谈好的情况下,施工者放炮开山,大批蛙在炮声中死去。付强由此与爆破公司展开了诉讼。不幸的是,这场官司打输了。

    重庆农民付强的蛙场被划入了重庆李渡工业园区,在补偿没谈好的情况下,施工者放炮开山,大批蛙在炮声中死去。付强由此与爆破公司展开了诉讼。不幸的是,这场官司打输了。今年6月,付强的律师查阅卷宗时,发现了一份当地管委会发给法院的“公函”,要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此前,付强还被当地警方多次调查。目前,他在期待着不受政府干预的二审判决。(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补偿未谈好爆破公司就施工

    6月20日,付强介绍,2007年他筹款20万元、贷款13万,加上父亲的积蓄,并联合大哥付裕,三人联合投资,建起占地8.5亩的重庆市涪陵区义合美蛙养殖场。

    2007年4月养殖场建成,当年8月开始购买数百对种蛙投入养殖。付强介绍,美蛙繁殖速度较快,3个月即可养成成品蛙,到2008年夏季,美蛙开始成规模,按此计算,年底就可出售一批,不过,变故出现了。2008年6月,付强所在的义合镇双溪村被列入李渡工业园区拆迁范围,4家养殖场在拆迁范围内,其中3家养牛蛙,付强养殖美蛙。规划占地20平方公里的李渡工业园区,是当地政府的大项目,目标是打造“千亿级”园区。(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2008年6月27日,涪陵区林业局出台文件,认定牛蛙每亩年产值1.1万—2.2万元。按此标准,三家养殖场接受了补偿,但付强认为数额过低,不愿接受。僵持过程中,2008年11月,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公司、重庆鸿宸建筑公司两家施工单位开始施工,在离义合美蛙养殖场不足百米处放炮开山。当时美蛙正在冬眠期,被震醒后,受惊乱跳。付强估算,当时池内美蛙已繁殖到约30万只。当年12月中旬开始,美蛙大量死亡。2009年2月,在涪陵公证处公证员监督下,随机捕捞的3只美蛙被送到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解剖诊断,证实健康无病。付强估称,1个多月时间内美蛙死亡约27万只,造成损失200多万元。

    “刁民”被调查是否涉黑

    美蛙大量死亡后,付强找到两家施工公司索赔。两公司称,他们取得了公安机关许可,由工业园区批准进行爆破作业,他们不承担责任。2009年4月14日,付强将两公司告上涪陵区法院,索赔255万余元。诉讼过程中,当年11月12日,涪陵区林业局出具新的文件,认定牛蛙、美蛙养殖场可参考每亩1.8万—3.6万元标准补偿。按此标准,付强可获补偿25万元。付强仍不接受,他认为林业局将牛蛙和美蛙产值混杂。(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6月20日,付强称养殖场对自己意义重大,是自己“浪子回头”的标志。他从前做过包工头,1998年因“非法买卖枪支”被判刑12年。2006年4月,获得减刑的付强提前出狱,他称之后在朋友帮助下包项目赚了些钱,随后开始筹建蛙场。付强说,他的蛙场手续齐全,管委会无法以此做文章,于是他的“前科”又被管委会拿出来说。当地政府官员称他是“横霸一方的刁民”“敲诈勒索政府”。

    6月22日,记者采访中,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中亚不断强调,“付强有犯罪前科,绝非一般农民”。付强说,因重庆打黑影响很大,管委会曾希望公安调查他是不是“黑社会”的。去年底有段时间,他被传唤到派出所四五次。涪陵警方证实,他们对付强进行过调查,但拒绝透露详情。

    “史上最牛公函”现身

    2009年7月14日,涪陵区法院委托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义合美蛙养殖场美蛙死亡原因。2009年8月,鉴定书做出,认为爆破公司是造成美蛙大批死亡的原因,并认定蛙场损失额为63万元。

    今年3月2日,涪陵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不认可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认可两被告自认的30万元损失责任,判赔30万元。付强不服,委托律师贺恩权提起上诉。律师贺恩权介绍,他在准备上诉材料时,到中级法院查阅卷宗,突然发现了一份李渡新区管委会发给涪陵区法院的公函。“怪不得园区警告我打官司准输。原来玄机在此。”付强说。他把这份公函内容传上了网,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公函”。这份收在法院卷宗里的公函共4页,落款时间2009年10月15日。内容为:“一审(法院)不应采信(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的)错误鉴定结论,应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如果一审法院不采信我们的意见,而一意孤行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硬要依据上述错误鉴定结论作出判决……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并且不利于处理另外三户养殖户的诉讼。我们想: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

    管委会称只是表达意见(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南都网)

    这份公函上,有涪陵区法院副院长黄建全“批示”:交承办人阅处。6月21日,黄建全承认在这份公函上签了字。他称,公函是从自己办公室门缝里捡到的。该院办一负责人称,公函来自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生荣。公开资料显示,刘生荣原为重庆市三中院民一庭法官。2007年11月,李渡新区管委会成立,刘生荣被调任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征地拆迁和法律事务等工作。6月22日,刘生荣向记者承认,该函是他组织人写的,代表管委会,“我们只是表达政府意见而已,有何不可?”

    6月21日,该案承办法官严廷海称,他不记得这份公函,至于是否影响了该案判决,他也不记得。6月22日,涪陵区国土局副局长、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中亚称,涪陵区政府已最大限度考虑农民利益,在征地时,都是按林业局出具的赔偿标准上限赔偿,但农民“欲壑难填”。邓中亚还认为,4户养殖户养蛙致富是假,赶在征地前建蛙池,套取国家赔偿才是真。邓中亚说,付强的道德有问题。

    双溪村4组人刘伟介绍,2008年他在付强的养殖场看到美蛙很多,“密密麻麻到处都是”。同村人张建东也称付强蛙场里的美蛙“多得不得了”,因夏天夜晚蛙鸣声震耳,影响他睡觉,他还骂过付强。双溪村支书王天荣介绍,该村4家养蛙场“都是真的养蛙”。他介绍,蛙场成立初期,义合镇镇长等领导还到蛙场视察,并“一致好评”。

    目前付强还在等二审判决。那份随卷宗进入中院的“公函”,是否会影响二审法官,付强说:“心里没底。”

    据《新京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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