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土厅否决法院判决 施压最高院要求改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7:34:35

7月17日,陕西横山县村民因矿权纠纷发生械斗,被媒体认为是陕西省国土厅对抗法院判决引发的。 (资料图片/图)

被外界诟病为陕西国土厅干预司法的协调会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审法官葛迪也列席其中。对这一被认为“十分荒谬”的行为,陕西国土厅厅长王登记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为啥请法院的人来呢?就是要请他们讲明白,他们到底判的是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最近连番卷入“以权抗法酿集体械斗”、“对抗省高院判决”、“干预最高法院判决”的舆论漩涡,但国土资源厅的领导表现“淡定”。

8月3日,南方周末记者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见到厅长王登记,他显得信心满满:“除了心情不大好,平时吃得好睡得香。”

这场舆论风暴起于7月17日,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和樊河村群众发生集体械斗。媒体报道指出械斗一事是因国土资源厅不执行法院判决,导致采矿权长期悬而未决最终激化矛盾引起。随后,新华社发表措辞严厉的评论,批评国土资源厅“目无国法,把权力凌驾于法制之上”。

7月20日,针对陕西省国土厅的抗法事件,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对于法院的生效判决,行政部门不能够干扰生效判决的正常履行。其机关报《人民法院报》亦对国土厅的行为作了批评性报道和评论。

8月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陕西省横山县,同样是一起关于矿权纠纷的官司,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一份来自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的密函称,“如果维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对陕西的稳定和发展大局带来较大的消极影响”。这份密函被指与陕西国土厅亦有关联。

王登记向南方周末记者作了一番“夫子自道”,自称是从人民公社的干部一步步走到今天的。他向记者列举了他所经历过的大阵仗:“我在榆林当市长的时候,2001年的7月16日一声炮响炸死炸伤283个人,我整整弄了一年!榆林三岔湾四千多名群众和政府对峙,长达6个月!榆林的油老板和我整整斗了五年!”

这次“风暴”,在他看来,不过是历经大风大浪之后又一次波澜而已。

国土厅召集主审法官开“协调会”

“为啥请法院的人来呢,就是要请他们讲明白,他们到底判的是啥!”

陕西国土厅的这份自信,较早表现在国土资源厅于今年3月1日主持召开的“波罗镇山东煤矿采矿权属协调会”。这次协调会被新华社等媒体认为是行政干预司法,搞“庭外审判“的样本。

埋下这次风波的矿权纠纷发生于1999年,横山县山东煤矿原矿主樊占飞称,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合伙人李钊,把采矿许可证上的采矿权人“樊占飞”变更为“李钊等人”。2002年,他把批准这一变更的陕西省国土厅告上了法庭。2003年,该矿每年利润在1亿-3亿元之间,双方的争夺更加激烈。

此后八年,在横山县、榆林市两级法院的一二审判决中,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均获胜诉。2005年时,榆林中院院长忽然提出重审该案。这次重审令当时被告方代理人黄平稳(原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工作人员,现已退休)感到惊讶。黄平稳称,中院开庭时,既未进行质证,国土厅提交的证据大部分也未予采信,最后国土厅败诉。2007年,陕西省高级法院驳回了国土资源厅的申诉请求。

2009年,百名村民联名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上书要求国土厅履行判决。这就有了2010年3月1日国土厅主持召开的“波罗镇 山东煤矿采矿权属协调会”。

陕西国土厅厅长王登记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了开协调会的理由,“协调会是为了应对信访要求”。更重要的是针对法院判决,“为啥请法院的人来呢?就是要请他们讲明白,他们到底判的是啥!”他回忆。

樊占飞的律师王西周回忆,3月1日上午9时,他们到达会议指定酒店,却被安排到会议室楼下的房间里等候,工作人员的解释是省内的专家学者、国土资源厅、省法制办和省高院要先开一个内部会议。这个内部会议进行了八小时之久。

就在王西周等人等待的时候,国土资源厅的相关负责人已经给协调会定下调子。其中一名负责人提出,要认真了解纠纷原由和法院判决的确切含义,“关键是要端正樊占飞对判决的理解”。

时间到了下午4点多,房间里的电话才响起,领导要求樊占飞和王西周二人上楼开会。当二人进入会议室时,各单位负责官员、工作人员和山东煤矿代表均已在场。

二人入座后,当即由厅长王登记语气坚决地宣布了三条专家研究之后给出的会议决议,包括:认定采矿权与樊占飞及村民毫无关系,山东煤矿补偿给樊占飞800万元作为招商引资奖励,如有不服可向最高法院寻求法律救济。

王西周听到宣布之后几欲崩溃,而当事人樊占飞则直接起身离开会场,被工作人员拽回座位。王西周当场怒斥:“专家给出这样的意见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别有用心。”协调会陷入僵局。

樊王二人被工作人员请回房间。不久之后,王西周再次被请进会议室,这次国土资源厅邀请的专家出现在会议上。最令王西周感到诧异的是,他发现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葛迪也列席其中,而正是葛迪于2007年驳回了国土资源厅的申诉请求。

从一份现场的发言记录可以看出,葛迪此时态度鲜明,认为采矿权与樊占飞等人无关,立场上与国土资源厅高度一致,并支持以经济补偿的方式让双方达成和解。

王西周认为主审法官出现到被告组织的协调会上“十分荒谬”。新华社等媒体把之解读为“以权抗法”、“以协调会代替审判”。7月 30日,南方周末记者致电葛迪遭拒。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一名副厅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次协调会之前,省厅已与当时的高院院长有过“全面沟通”,获得了对方的理解,因此高院决定派出两位庭长参加协调会,葛迪就是其中之一。

这名副厅长和当时列席此会的另一位专家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均解释,该协调会只是应对樊占飞一方的不断上访,而并未针对法院判决。

但这样的解释,无法消除外界对国土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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