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人民重托 打造责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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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7 00:36
不负人民重托  打造责任政府
随着形势的变化和环境的变迁,“人民政府”的内涵也与时俱进,变得越来越丰富:是服务政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最高准则;是民主政府,坚持民主决策、民主施政;是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廉洁政府,反对一切贪污腐败行为,坚持廉洁从政;是廉价政府,坚持节官、节事、节支,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是效能政府,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等等。而这一切,都建立在“责任”二字之上。如果不讲责任、不负责任,那么上述的一切都做不到。因此,政府要不负人民重托,必须着力把自己打造成责任政府。
在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所谓责任政府,一般是指政府必须对选民履行法定政府职能,并承担宪法责任。打造责任政府,是本届政府的重要目标和任务。2006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在9月4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温总理再次强调,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须尽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违法和不当行使权力、或者行政不作为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是打造责任政府的内在动力。责任政府是政府对自己的内在约束,直接动力只能是自身的责任意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各级政府总是教育政府工作人员牢记毛泽东关于“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的教导,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因而较好地履行了不同时期政府的责任,取得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只记得自己的权力,“履行责任”的意识却淡漠了,不愿意为民解困负一点点责任。而一旦丧失了责任感,权力与义务就会失衡,不可避免地导致失职渎职、滥用权力,沦落为腐败分子。因此,必须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使其明确“责任要求”。政府主要领导要加强“责任带动”,以自己的高度责任心带动下属树立起高度责任感。有了内心强烈的责任意识,就有了打造责任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健全和完善责任制度,是打造责任政府的根本保证。与“人心”相比,制度带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把以责任为核心的一系列政府公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一系列责任制度,才能与“责任意识”相辅相成,从根本上推进责任政府的建设。当前,应着重健全和完善政府的工作流程制度,使得每一个岗位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政务公开制度,把那些同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社会关注的工作公开,使人民群众能够比较清楚地看到责任主体的行为,便于监督;行政问责制度,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取信于人民。温家宝总理明确指示,要“按照权责一致、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在全国率先实行行政问责制的重庆等地的实践表明,行政问责制是打造责任政府的有效手段,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行。为了推行行政问责制,必须在更大范围内依法明确各级政府具有有限权力,而且不受上级所剥夺。不然的话,就不可能正确地追究和承担责任。
提高履行政府职能的责任能力,是打造责任政府的关键所在。政府如何尽到自己的责任,“关键在人”,在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责任的能力。根据一些地方的经验,提高履行政府职能的责任能力,首先靠领导带动。从履行领导责任抓起,建立领导首问责任制和工作连带责任制。领导讲责任、尽责任,一大批有责任能力的人就会跟着走出来。其次是教育启动。通过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知识教育、技术教育,建设“电子政府”,能够有效提高工作人员履行责任的能力。三是竞争驱动。把竞争机制引入管理,用竞争的方式发现、培养和激励优秀的责任人,是提高政府整体责任能力的好办法。四是团结互动。在明确职责和分工的基础上,强调服从大局、互助合作。当大家齐心协力都来为履行责任贡献力量的时候,我们的责任政府就打造出来了。
(邵景均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