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论人情世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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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节:人情世态
惟其如此,就应该懂得适可而止。文学年龄已经苟延残喘时的写作行为,值得尊敬,不值得提倡,尤其不需要沸反盈天地炒作。正如人老了以后,跳跳国标舞,还可以透出一丝老绅士的风度,非要跳迪斯科,跳街舞,还要rap一番,那就让人为他那把老骨头捏把汗了。
一般来讲,文学年龄要大大短于一个人的心理年龄和生理年龄。某种意义上说,人的精神产品的创造力,大致上是和这个人的生育能力,基本上相匹配的。一个作家,写到老,写到死,是绝对可能的。但这个作家的最好作品,应该是在他生命最旺盛的时期写出来的,几乎是文学史上的铁的规律。除了极罕见的天才外,谁也无法逃避年事愈高,体能愈弱,精气愈衰,创造力也随之递减的法则。
“庾信文章老更成”,那是用来哄一些文学老爷子,文学老太太开心的。环顾宇内,那些捧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几乎没有一位还能写出超过自己成名作的作品。我想,不是丰厚的奖金害的,也不是暴得的虚名害的,而是他的文学年龄,基本上画了句号而使之然耳。想让一个进入绝经期的妇女,正在为更年期闹心的时候,要她勉为其难地再生一个大胖小子,这不是开天大的玩笑嘛!
然而,从老到死,是一个有的人长些,有的人短些的过程,总体来讲,人类的寿数在逐渐延长,当代中国人的生命,能够较有质量地活到七八十岁,已不是古人所说“人生七十古来稀”那样难得了。这当然是好事,但老年人越来越多,老年人的别扭,弄得后生们很不好侍候,恐怕也将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每当看到文坛上的盛会,某位文学老人,被尊坐着,被抬爱着,被吹捧着,被赞颂着,什么著作等身,功勋卓著啦!什么名篇佳构,青史不朽啦!那一番表面文章,好比腊月二十三,送灶王爷上天,不过应景而已。这总使我想起一部早年看过的日本电影,硬把上了年纪的老母亲,背负到深山里去的《梄山节考》,老而成为负担,成为灾难,实在是于人于己皆痛苦的事情了。中国旧时有一本极薄的私塾启蒙读物,叫做《千字文》,其中有一句:“寒来暑往,秋收冬藏”,这个“藏”字,对老年人来讲,还是很有启示意义的。
总而言之,老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无论如何,前人梁章钜能有将这些老年人势所难免的,习见为常的,遂不以为是新鲜的生活现象,凑在一起,汇总起来,便有点意思了。也许这些人生的观察,对早晨八九点钟太阳的年轻人来讲,是不会当回事的。但对照自己,反顾他人,莞尔之余,细细琢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也不禁惕惕然有同感矣。
梁章钜(1775—1849),字闳中,晚年自号退庵,祖籍福建长乐,长于福州。嘉庆壬戌(1802)进士,历任军机章京、礼部员外郎,后放外任,长期在外省担当要职,先后为江苏按察使、山东按察使、江苏布政使、护理江苏巡抚、甘肃布政使、广西巡抚,兼署两江总督。他与林则徐,既是同乡,又是挚友,鸦片战争时他任江苏巡抚,亲自带兵赴上海县,协同守将陈化成抗敌御侮。看来,他既是能干的疆臣大吏,也是忠忱的爱国志士。
清代正途出身的大员,与那些不学无术的买官捐班滥竽充数者不同,与那些提笼遛鸟的八旗子弟托庇祖荫者也不同,都有较高的学术素养,较深的文化造诣。文化这东西,学问这东西,那是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可不是像过去前门八大胡同里卖给嫖客的金枪不倒,像现在某些干部公事包里掖着的伟哥一样,吞到肚里,立时三刻,就能起效的。所以,就文人而言,先天不足,后天失调,那他的文学年龄,更是屈指可数了。
道光壬寅年(1842),他因病辞官以后,无论退居家园,还是浪迹天涯,“无日不与铅椠相亲”(卷一《浪迹》),专心从事著述。不像那些无一技之长的官员,致仕以后,百无聊赖,惶惶然不可终日,坐以待毙;也不像那些文学年龄终止的作家和诗人,写不出来硬写,和拉不出屎来硬拉一样的痛苦折磨着。他活得很从容,很宽松,不但勤于笔耕,敏于观察,而且手不释卷,注疏解证,先后著有《归田琐记》、《枢垣纪略》、《浪迹丛谈》及其他《文选》、《三国志》、《论语》旁证等书。
第94节:人情世态
这篇关于老年人的《十反》,收于《浪迹三谈》卷三。当系梁章钜晚年之笔。一个文人,到了垂暮之年,不讳言其老,记下了这个老,承认了这个老,也就很值得尊敬的了。
新陈代谢,为万物生长的自然法则,所以,人生的加减法,文学的兴衰史,谁也无法回避,谁也不能例外。老是一种正常现象,一个人,总不老,或者,总不想老,或者,总不承认自己老,或者,总是在那里装嫩,装少壮,装朝气蓬勃。殊不知在文学年龄上,早就呈植物人状态了。如拉架的老黄瓜种,抹上再厚的绿漆,是无法与顶花带刺,与刚从大棚里摘下的鲜嫩黄瓜相比的。
老,就得承认老,就得服气老,人们尊敬你的年龄,尊敬你的资历,尊敬你过去的成就,尊敬你的好脾气,好性格,好人缘,好风度,不等于尊敬你现在的文学状态。无论如何,那些过时的,过气的,倒嗓的,老掉牙的,属于你那个时代的文学观念,也许曾经光明过,光亮过,或者光鲜过,甚至光棍过的,但明日黄花的东西,属于历史,而不再属于今天,就没有必要既折磨自己,更在折磨别人了。
尤其,老年性别扭,演变成老年“性别扭”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想与美女作家,或虽甚不美,但也聊胜于无的亚美女作家,保持着零距离的接触,那种掉毛老公鸡式的肉麻多情,老实说,这世界上最难看的脸,莫过于那些老先生见到女士时的一对七老八十的眼睛,于晦暗木然中迸出的一股邪光了。
每见类似的病态表现,就会想起写《格列佛游记》的英国文豪江奈生·斯威夫特先生,曾经说过的至理名言:
他的话开头,是这样的,“当我老时,愿望如下……”
不混在年轻人队伍里头,除非他们专诚邀约。
不随便施教,也不随便麻烦别人,除非对方切求自己。
不夸耀年轻时的英姿,力量或如何受女性欢迎等等。
不听谄言,也不要设想自己会蒙年轻女子的青睐。
不乖戾,郁闷或猜疑。
不鄙薄当代的作风、情趣、时尚、人物、斗争等。
不严厉对付年轻人,但接受他们青春的愚昧和缺点。
不多言,也不多讲自己。
不肯定事情,也不固执。
江奈生·斯威夫特(1667—1745),也是一位活了七十八岁的英国老作家了,读了他这一系列的“不”,想想我们自己,难道不应该对他的这份睿智,这份明达,这份警醒,这份坦荡,表示敬意吗?
也许,真是可以引以为座右铭的。
人的半径有多大
今年春节期间,我去看望一位五十年代的上级。这位老同志,八十多岁,鹤发童颜,精神矍铄,步履强健,精神开朗。除了稍微重听之外,其身体状态之良好,令我十分羡慕。他的健身之道,简单易行,就是散步。
在他看来,人的活动半径,若不借助于交通工具的话,仅凭两条腿,其实是挺有限的。假设以居住地为中心点,以双腿能够胜任地走到的某个点,以两点之间的距离为半径,画一个圆,这就是你的大致活动范围。若是每天坚持散步半径乘以二的路程,一,祛病强身,二,延年益寿。
他说,从七十岁开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分寒暑,风雨无阻。每天四点钟就起床,天尚未明,就离开家门直奔颐和园。从园的东南门进,绕长堤,由北宫门出,找个小铺吃早点,再往回走。
八十岁以后,每天五点钟起床,路程缩短二分之一,终点为紫竹院。从东门进,转一圈或一圈半,由西门或北门出。到魏公村农贸集市,解决早点问题,无非豆浆油条煎饼之类,偶尔也拐到新疆村买个馕啃啃。然后,安步以当车,回到他住在木樨地的家。无论三伏,无论四九,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也有五六个年头了。
他说,人老,先从腿老开始。再过几年,恐怕清晨的散步,又得减半。那时,如果还能散步的话,大概只能走到玉渊潭了。我说,冲你的精气神,活过百岁,成为人瑞,没有问题。他说,如果真有那一天,我在会城门公园,摆下一盘棋,候你如何?
第95节:人情世态
我俩哈哈大笑,击掌为信。
他的半径说,使我想起希腊神话里的斯芬克斯之谜。“今有一物,同时只发一种声音,但先是四足,后是两足,最后三足,这是何物?”过路人要是猜不出来,那个塌鼻子的怪物,就会将他吃掉。后来,俄狄浦斯终于猜中这个谜语,说这是人。因为人在婴儿时匍匐爬行,长大时两脚步行,年迈时依杖而行。谜底揭穿,傲慢的斯芬克斯也就自杀了。
神话归神话,现实归现实,一个人的腿,决定他的活动半径,先是童年的四条腿,只能在房间里爬来爬去,后是青壮年的两条腿,只要有力气,便可走得很远很远,最后为老年的三条腿,不良于行,活动范围势必受到限制,这种由盛而衰的峰谷变化,是宇宙万物的正常规律,谁也不能例外。
宋人麻九畴,一位不怎么知名的诗人,写过一首《清明》诗,挺有趣:
村村榆火碧烟新,
拜扫归来第四辰。
城里看家多白发,
游春总是少年人。
踏青远足,赏花问柳的年轻人,乐而忘返;倚杖柴扉,守家看摊的老年人,伫等归人。这也说明一个人,年事愈高,其半径愈短,而半径愈短,活动的范围也愈小的必然。两条腿玩去了,三条腿留守看家,古往今来,莫不如此。
虽然“不是人间偏我老”,
虽然“白发未除豪气在”,虽然“心如老骥常千里”,虽然“老夫壮气横九州”,陆放翁十二万分地不服老,不愿老,但是,这位活到八十多岁的高龄诗人,最后也不得不写道。
镜里萧萧白发新,默思旧事似前身。
齿残对客豁可耻,臂弱学书肥失真。
渐觉文辞乖律吕,岂惟议论少精神。
平生师友凋零后,鼻垩挥斤未有人。(《叹老》)
因此,对于作家来讲,文学寿命可能有长有短,创作实力可能有高有低,活到老,写到老,有这个可能,写到老,还能写得好,就绝无这个可能。作为人的半径,努努力,鼓鼓劲,尚可以多走出里把二里;作为文学半径,就不是努力鼓劲可以延长的。三岁看长,七岁看老,写了一辈子,基本不过如此,出了不少书,水平也相差无多,指望出现最后的辉煌,那种破天荒的飞跃,在文学史上还从来没有过。文学半径如同举重运动,你的极限在你两条腿时就已经临界,到了廉颇老焉,尚能饭否的三条腿时期,还想破纪录,还想创奇迹,强弩之末,难穿鲁缟,真的还不如趁早歇菜为佳。
其实,日本作家川端康成在《临终的眼》里曾经开导过大家:“我以为艺术家不是在一代人就可以造就出来的。先祖的血脉经过几代人继承下来,才能绽开一朵花。”在这个薪火相传的延续过程中,完成了使命的一代,到了从理论上应该依杖而行的年纪,大可以像杜牧的诗那样:“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就应该自求多福,善自珍摄,调养生息,享受晚景。
所以,我这位老上级的“半径说”,和希腊神话的“斯芬克斯之谜”,倒也不失为一种提示。
年岁不饶人啊!此语诚然。
不娶少妇
由童话《格列佛游记》作家斯威夫特的一段箴言引发,浮想联翩,兼及其他。

“不娶少妇”这句话,出自一位外国大作家的口中,是对那些一心想讨个年轻太太的老年男士,所做出的发自肺腑的忠告。
直截了当,明确无误,很有点当头棒喝的意思。
说这话的江奈生·斯威夫特先生(1667—1745),是大家都知道的童话故事《格列佛游记》的作者。《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称誉他为“英国最杰出的讽刺作家和古往今来屈指可数的讽刺大师之一”。一个作家在他死后二百多年,还能得到这样的评价,可以说是真正的不朽了。现在文坛上那些自以为或被捧为传世的作品,二百年后能否被人记住,恐怕是大有疑问的。新时期文学至今不足二十年,许多大红大紫过的作品,除了符号意义外,至于写了些什么,大家差不多都忘得精光了。
第96节:人情世态
由于斯威夫特写作的讽刺风格,加之英国人天性中的幽默感,对他这份看似语重心长,肯定而又恳切的经验之谈,是不是带有某种反讽意义在内,不禁怀疑。这位17世纪到18世纪的居住在都柏林的一位神职人员,把“不娶少妇”列入他老年自勉十七条的首条位置,言简意赅,开宗明义,人进老年,千万别娶二三十岁的女人当太太。大概他是总结了相当多的老夫少妻的例子,认识到太年轻的太太对于太年老的丈夫那种害多益少的作用,才特别强调的。
但斯威夫特如是说,是不是有点偏颇,究竟有多大的实践意义,我是不大相信的。我认识的一位年届花甲的男士,前不久与发妻离婚,然后在物色新夫人的新闻发布中声称,做他的未婚妻,条件之一,年龄务必要在二十五岁至三十岁之间,上必封顶,下可商量。这种在斯威夫特看来,大概算得上是赴汤蹈火的勇气,宁陷于水深火热而义无返顾的热忱,恐怕老先生也会动摇他订下的这个信条的。
斯威夫特也活到了七十八岁,他是否有娶过少妇的痛苦体验,便不得而知了。
由于中国的翻译家们比较热衷于候鸟迁徙活动,喜欢一窝蜂地往一个地方飞。热门书,好几个人抢着翻,冷门书,谁也不屑一顾。因此,像17、18世纪的斯威夫特,自然属于老掉牙的货色,在翻译家眼中自然要坐冷板凳了。现在要是想找到有关这位作家的传记、书信,除《格列佛游记》外的作品等等中文译本,就比较困难。所以,他本人的婚姻状况,无从知悉,只好付之阙如了。
但我们知道他很长时期当过退休的大臣和外交家邓波儿爵士的私人秘书,还做过爱尔兰大法官伯克利伯爵二世的私人牧师,也许他的职业,使得他终日与这些年迈的上司,和上司所交往的大概也是些年迈的老人相处,天长日久,耳濡目染,故而也就熟悉人上了岁数以后的颠三倒四的状况,和倒行逆施的行为,自然也了解老年男士那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性冲动,和猛饮三鞭酒也不济事的悲哀。可能目击那些因性欲旺盛的少妇而弄得老先生丢盔卸甲,惨不忍睹的样子,才使他把“不娶少妇”放在自我警戒的头一条吧?
人是要衰老的,正如一年四季的转换,生命进入冰封万里的冬天,例属正常,秋风萧瑟,寒冬已至,就不宜总做春光乍泄时候的美梦了。少妇对于高龄男士来讲,是否克化得动,看来斯威夫特先生是持异议的。这种考虑有些类似法国的卢梭先生论述自由时的看法,他认为:自由是一剂峻泻的诸如巴豆霜一类的药物,对于肠胃不好的民族,未必合用。青春焕发的少妇,也许能催发老男人的一些性激素的残渣余沥,但不一定是一剂良药。综观中国封建社会中先后大约三百多个皇帝,长寿者极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与身边这类少妇太多不无关系。于是,又觉得斯威夫特的观点,也许在理。
可以不服老,或者不承认老,也可以做美容,把脸皮熨平,甚至改填履历表,使自己晚出生两年。但新陈代谢,是宇宙间的生存发展的规则,衰老是谁也不能逃避的现实。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金钱、权力、名望、关系网等等的精神和物质手段,达到预期的改变。得不到的可以稳拿到手,爬不上的可以满身朱紫,吃不着的可以酒池肉林,赢不了的可以和个满贯,当然也包括娶一个妙龄少妇,重新焕发青春。但有一条却是钱也好,权也好,都无能为力的事情,那就是无论怎样把头发染得黢黑黢黑也遮挡不住的老。
其实,老有何怕?怕就怕在老而胡涂,老而张狂,老而失态,老而不识时务,与人笑柄耳!小猫爱跳跳蹦蹦,时不时地闯个祸,老猫就爱在沙发上打瞌睡,发出匀称的呼噜声,大家视这为正常的现象。倘若老猫也跳上蹿下,撞倒瓶瓶罐罐,疯疯癫癫,作出种种丑态,那就该觉得这只老猫,不知哪根神经出毛病了。
若干年前,在罗马的一次世界杯足球赛上,前球王贝利对在场上踢球的巴西国脚,不停地发表指摘的,不满的,甚至很挑剔的看法,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他自以为曾经是巴西足球上一代辉煌的代表人物,有这样说三道四的权利。这就是他失去感觉的结果,他忘了一条最重要的真理,过去了,就永远过去了,你曾经是球王,不错,但那已经是历史。“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要没有这一点看得穿,想得开的胸襟,还在那儿倚老卖老,便不为后人尊敬了。
第97节:人情世态
著名球星马里奥批评道,贝利“精神上有问题,任何生活在过去的人,都会进入博物馆”,“贝利现在对我们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如今人们踢球的方式同他过去完全不一样了。贝利已成为过去。”于是,那些绝对是他晚辈、晚晚辈的球员们朝坐在主席台上的他,发出了吼声:“你要么闭嘴,你要么回家!”
新陈代谢的规律是永恒的,也是严峻的,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是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包括文学,也是这样一个道理,不能例外。海明威在《非洲的青山》里,就一点也不客气地论说三十年代的美国作家,说他们男的老了以后,就成了婆婆妈妈,唠叨不休的碎嘴子,女的变成圣女贞德,看什么都不顺眼,都是离经叛道。海明威的言语虽然尖刻,但却是那些刻薄后进,雌黄新秀,看不上新生代的老年作家的通病。任何人头顶上都不可能有万世辉煌的光圈,要敢于承认才力不逮,要给年轻人腾出位置,要退出舞台甘于寂寞。绝不能因为风光不再,总耷拉着一张脸,像鲁迅先生笔下的九斤老太,呼天抢地的大喊一代不如一代,那就难免像贝利一样要挨嘘了。
斯威夫特在《格列佛游记》里,写到了一个叫“拉格奈格”国度里,有一种叫“斯特鲁布鲁格”的人,在他的笔下,这些无论如何死不掉的,也就是老而不死的人,无论对于自己,对于他人,都是一种可怕的负担,恐怕是嘘也不能解决问题的了。
他写道:“他们活到八十岁的时候(在这个国家活到这么个岁数就算到了极点了),不但具备一般老年人所有的缺点和荒唐行为,并且还有许多别的缺点,因为他们对于自己永远不死感到恐怖。他们不但性情顽固、暴躁、贪婪、沮丧、虚荣、多嘴,而且丝毫不讲友谊和情爱,即使有,顶多也只能对儿孙还有些感情。嫉妒和妄想是他们的主要情欲。但是引起他们嫉妒的事情主要是年轻人的不道德行为和老年人的死亡。他们嫉妒年轻人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寻欢取乐的可能。同时当他们看到送葬的行列时,他们又感到惋惜,抱怨只有别人才能得到休息,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能希望得到。他们除了在青年和中年时期得到的一些经验和知识以外,就什么也记不得,而这一点点东西也是很不完全的,关于任何事实的真相或者细节,我们最好还是相信传统的说法,而不要相信他们的记忆。在他们中间最幸福的人倒是那些年老昏聩、记忆全失的人。因为他们不像别人那样有许许多多的恶习,所以他们还比较能接受人的怜悯和帮助。
“他们活到九十岁,头发、牙齿全部脱落,这时他们已经不能辨味,有什么就吃什么、喝什么,胃口不好,吃什么也不香。他们时常患病却经久不愈,病情不会加重也不见好转。他们谈话时连一般事物的名称、人们的姓名都忘掉了,即使是至亲好友的姓名,他们也记不起来。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再也不能读书自娱,他们已经不能看完一个句子,看了后面忘了前面。这种缺陷使他们失去了惟一还可能有的乐趣。
“他们是我平生所见最令人痛心的人,而女人比男人更来得可怕,她们除了具有极衰老的老人普遍存在的缺陷以外,还有一些格外令人可怕的地方,那可怕的程度和她们的年龄成正比。”
最后,斯威夫特叹息:“读者们不难相信,自从我亲自听到,亲眼看到这种人以后,我的长生不老的欲望为之大减。”
所以,在没到四十岁的时候,斯威夫特就如是说法:“当我老时,愿望如下……”一共十七条,表达了他对将来步入老年后的基本生存原则。除第一条需商榷外,其他诸条,即使在二百年后的今天,也还具有现实意义。
第一,不娶少妇。
第二,不混在年轻人队伍里头,除非他们专诚邀约。
第三,不乖戾、郁闷或猜疑。
第四,不鄙薄当代的作风、情趣、时尚、人物、斗争等。
第五,不爱小孩,并且尽量避之则吉。
第六,不向相同的人复述相同的事。
第98节:人情世态
第七,不贪。
第八,不忘正派、整洁,因为怕落入鄙脏。
第九,不严厉对付年轻人,但接受他们青春的愚昧和缺点。
第十,不听无赖之徒饶舌,也不受他们的影响。
第十一,不随便施教,也不随便麻烦别人,除非对方切求自己。
第十二,盼望有些好朋友在我破坏或疏忽上述意愿的时候通知我,并且指出缺失的所在,使我按此改正。
第十三,不多言,也不多讲自己。
第十四,不夸耀年轻时的英姿、力量或如何受女性欢迎等等。
第十五,不听谄言,也不要设想自己会蒙年轻女子的青睐。
第十六,不肯定事情,也不固执。
第十七,不自负有本事能行列守则,惟恐一条也把不住。
以上这十七条老年自勉之词,出自梁锡华先生的文章《一点子史(原文如此)斯威夫特》,原刊香港《大公报》1996年10月9日。因为这张报纸未必都能看到,所以抄录下来,以飨同好。我记得同时也看到此文的w先生和z女士,在电话里交谈时,都极赞其棒。尤其一条一条边读边议下来,忍不住发出会意的笑声。这就应了《红楼梦》里的薛姨妈的一句名言:“笑话不在好歹,只要对景就发笑。”因第一条“不娶少妇”,由于乐此不疲,跃跃欲试的老年男士太多,似欠群众基础外,其他各款,不也是我辈年纪一把之人的写照,和特别值得清醒的地方嘛!
于是相约,要切记切戒的,到了豁牙拌齿,说话漏气,眼神欠佳,迎风掉泪的年纪,就不要捏住小女子的玉手或玉臂不放,从脸看到胸,从头品到脚,而真是应该“尽量避之则吉”的自我珍重。既然是过气之人,桑榆晚景,明日黄花,风光不再,大可不必穿牛仔裤,着露脐装,剃小平头,贴假胸毛,混在年轻人队伍里头,与年纪小一大截子的新生代或后生代搅在一起,像羊群里的骆驼那样碍眼害事。即使学有一点所成,受人稍许尊敬,也无须乎对年轻人耳提面命,声严色厉。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活法和追求,你不是钦定的标准样板,后人无必要都得以你为范本。即使有些老先生,到了自成一派,门徒甚多,自树一帜,追随者众的地步,也用不着对不合己意的人,水火不容,非己者诛;尤其要谨防围绕在身边的无赖之徒和蔑片小人们的煽动和挑唆,有人冒犯一下你,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你也不是皇上。人老了,应该懂得尊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让到为礼,适可而止。大可不必逢会必到,逢酒必喝,逢主席台必坐,逢麦克风必讲。土埋半截,余日可数,更不宜追逐浮名虚荣,争排座次前后,在乎掌声多寡,计较出镜长短,为得到什么而兴高采烈,为没得到什么而嗟叹哀怨。既不要“老夫聊发少年狂”,让观众大跌眼镜,也不要当老爷子自以为是,惹人厌烦。所以,第十二条所言,有一两个敢向你说真话的朋友,当你背后有人对你啐唾沫的时候,提醒你检点一下自己的言行,恐怕是最重要的了。
斯威夫特的这些托己而劝喻他人的睿智箴言,对上了年纪的人来说,真是越琢磨越有道理啊!
尽管对第一条,令人有所狐疑。但如果联系起前些日子,一位老作家的不幸去世,倒也某种程度证实他的话是对的。看来,二百年前的斯威夫特先生,将此谆谆告诫,放在首位,说明他是很有远见的大作家。无论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实行还是不实行,他的这种见解,对后人来说,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绝非无的放矢。
作家的伟大,就在他总是有话让你好说这一点上。
或许,这就是永恒罢!

人,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老起来的,这过程比较缓慢,因而不是那么显眼地像秋天的叶黄叶落随风飘舞,令人有蓦然回首的惆怅。古人言,“不知老之将至”,确实是人到老年的真实状态的描写。虽然,你的儿女一天天地长大,你的熟人一个个地逝去,都在提醒光阴荏苒,日月如梭,时光一去不复返。但大多数人,还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步入桑榆晚景的老年。我也是很晚才意识到自己是年近古稀的人了,早几年,还认为那是遥远的事情呢!坐公交车,别人站起来让座,初初颇有点不习惯呢,但似乎只不过是一眨眼工夫,居然马上就要跨进七十的门槛了。
第99节:人情世态
封建社会里的中国人,平均寿命较低,人活七旬者少,所以称之曰“古稀”。就以同姓的文人为例,唐代诗人中著名的三李,李白稍长,活了六十一岁,李商隐短些,活了四十五岁,李贺则近乎夭折,只活了二十六岁。南唐两位写词的帝王,后主李煜活了四十一岁,就被赵匡胤毒杀。如果不是这种意外死亡,他寿命也不会长,因为中主李景,也只是活了四十五岁。比之古人,我们就幸福得多。“人活七十古来稀”,在现如今,已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但人总是要老,这是不可逆转的事实。而且还应该承认,宇宙万物,谁也难逃新陈代谢的规律,老是一种正常现象,不要不服老。
有一次,朋友们聚在一起,梁晓声叙说他的感慨,他还不到半百年纪,坐在车上,有人为他让座,使他受宠之余,也颇惊愕自己竟被人视作老者,不胜唏嘘。最具刺激性的一幕,是他某天上班,走到路上,碰到一对母女,甚至还有点面熟。那妈妈对小女孩说,看你调皮的样子,也不怕老爷爷见笑。他还以为指的不是他,可四周一看,只有他自己。于是,很悲哀,也很惶惑,不禁怀疑地问我们,我真的老到这种程度了吗?
接下来,彼此也互问:人,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的?如果说,发白为老,我被打成右派,真如伍子胥过昭关那样,很短时间内头皆霜雪。其实,那时,我才二十几岁。如果说,牙掉为老,张贤亮因龋齿屡屡为患,伤透脑筋,遂斩草除根,全部消灭。没牙佬可谓老矣,但他虽六十出头而风流依旧,心总不老,也真是令我钦佩。
上了年纪的朋友们聚在一起,常常觉得自己吃得下,走得动,身子骨硬朗,还不到廉颇“一饭三遗矢”的不堪地步,总不大甘心自己的老。人说发白为老,我可以染;人说牙掉为老,我可以镶;人说老从腿起,步履蹒跚曰老,我一息尚存,锻炼不止;人说常跑医院,百病丛生曰老,我并未卧床,离死尚远,怎么算老呢?所以,颇不服气,常要较劲。其实,这样强撑的话本身,说明在生理的老之前,心理的老,早就开始了。
后来,大家一致认为,人之老,应该是先从心上老起来的。我记得,年轻时读《堂吉诃德》,笑得我昏天黑地,前仰后合。但如今我偶翻书架,拿起这部名著,想再找回早年的那种欢乐,竟不可得,顶多,莞尔一笑而已。所以,随着年龄的增长,笑声渐渐少了,绝不要以为是严肃和成熟的表现,很可能是心灵老化的结果。若是总在不厌其烦地重复同一话题,而且总以为是第一次对人家讲述,听的人也不好意思不听你老人家津津有味地讲,那就意味着真的老了。感觉迟钝,是心理衰老的早期表现。我也生怕沦落到这一步,每对朋友讲什么之前,都要问一声对方,你是不是听到我说过?其实,这句问话本身,正说明自己老了,惟其老,记忆才不灵光,若绝对有把握,灵光依旧,会用得着忐忑嘛!
小孩子盼过年,盼长大,因为未来对他来讲,是一张可以无限透支的支票。老年人怕过年,是由于离终点站不远的缘故,过一年,少一年。这种心理障碍,就是老态的表现。所以,女人到了一把年纪,就要往脸上多打粉底霜,遮住皱纹。若谁不识相地向她打听年华几许,她会很不开心的。男士也同样,若碰上机关领导班子调整,在这样一个敏感时期里,当着组织部派来的干部,千万别问某人多大年纪,那是很犯忌的。所以,发现某位同志,原来属马,忽然成了属羊的,或者属大龙、小龙的,千万不要面露大惊小怪的样子,而影响人家的仕途。打探年龄,固然属于触犯隐私,但怕老、畏老,不肯老、不想老,正是心理上已经老了的表现。
洋人很少好奇地询问别人的年龄,尤其对女士,这种礼貌行为,值得我们学习。因此,“您老高寿”,少说为佳,“小姐芳龄”,免开尊口,便是起码的修养了。但不问不闻,年龄就会停滞在那里吗?当然不会,即使做整容手术,即使再修改档案,该老照样老,那是毫无办法的事。其实,当我们对一切一切都感到习惯、泰然、无所谓,不再具有浓厚的新鲜感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心灵已经在老化之中。若是总在重复同一话题,车轱辘话来回翻,而且总以为是第一次讲述,那么,这种感觉的迟钝,记忆的失灵,那可就是百分之百的衰老了。
第100节:人情世态
所以,人过花甲,应该追求一种成熟的美。进入古稀之年,更应该体现出一种智慧的美。但实际上,要做到这种程度,又是谈何容易。所以,最难得者:六十岁时清醒,七十岁时更清醒,八十岁时彻底清醒,这就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了。但通常情况下,即或不是早老性痴呆症,六十岁时开始胡涂,七十岁时更加胡涂,八十岁时完全胡涂,也是大有人在的。
因此,朋友们约定,老了以后,互相提醒,一定要做到以下几个不要:
不要怕被人遗忘;
不要怕受到冷落;
不要不识时务地抛头露面,还要插手管事;
不要怕失去讲话机会,产生令人厌恶的指导癖;
不要怕后来人否定自己,长江后浪推前浪,这是必然的真理;
不要当九斤老太,就自己空前绝后,谁也看不进眼里,做出失态举止;
更不要躲在自己的阁楼里,用嫉恨的目光,诅咒一切后来人,便不被人尊敬了。
说实在的,回到文学这个话题上,也是同样道理。作家的清醒,或许更为重要,文学是一代一代承接下来的事业。所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除极少数的大师外,谁也不可能永远风光。从文学史上来看,作家诗人,长寿者众,但还能坚持写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并不多的。学到老,写到老,有这种可能。但写到老,还写得好,那是十分稀有的现象。我们知道,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斯坦贝克,最后江郎才尽,写出来的作品,竟到了令人不忍卒读的程度。
所以,美人迟暮,作家也不例外,都会有在创作上老态龙钟这一天的。
我们也看到并领教过的,个别作家,一旦到了写不出什么作品的时候,便像妇女失去生育能力,进入更年期,开始不安生地折腾了。折腾自己不算,还要折腾别人。这种折腾,便表现在文学的嫉妒上。诸如嫉妒来日方长的年轻人,诸如指责年轻人的变革尝试,诸如反感文学上出现的一切新鲜事物……
老不是罪过,老而不达,则让晚辈讨厌了。
因为年龄不是资本,可以对后来者做一个永远的教师爷。在荒原上,毛色苍黄的老狼,总是离群而去,孑然独行。而在热带雨林中的大象,最后的结局,是不知所终。所以,俄罗斯的文学大师托尔斯泰,已经是风烛残年,还要在一个风雪夜里独自出走。也许,他希望自己像丛林中的大象一样,大概打算从这个世界消失吧?我一直是如此忖度的。
在我们的前面,有过前人;在我们的后面,还会有后人。我们做过了我们应做和能做的事,我们走过了我们应走的和能走的路,老是再自然不过的,坦然面对,相信未来,便是自己的座右铭了。
我一直觉得日本一个大作家,川端康成在他作品《临终的眼》里说的话,是值得牢牢记取的。他说:“我以为艺术家不是在一代人就可以造就出来的。先祖的血脉经过几代人继承下来,才能绽开一朵花。”
当想到这朵花里,有自己曾经尽过的一份心力,老又何足畏哉?

打开报纸,赫然看到一条标题:“四个人中就有一老者。”
这是新华社北京2000年2月8日的晚报专电:“中国人民大学人口所副教授穆光宗研究后提出,预计到21世纪中叶,我国老年人口有可能达到四亿左右,届时平均每四个中国人当中就有一个老人。穆光宗说,从八十年代以来我国老年人口平均以每年百分之三点二的速度增长,现在至少有十个省市进入老年型人口的行列。目前我国老年人口约占世界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占亚洲老年人口的二分之一。”
由于没有什么大张旗鼓的宣传,20世纪末的最后一年,也就是1999年,曾经是联合国决定的“国际老人年”,好像并未引起人们十分的关注。而我们这个拥有三至四亿老人的国家,攸关老年人的切身利益问题,由于人口老化带来的社会矛盾,以及如何给予老人足够的关怀照顾上,恐怕任重而道远,更需要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是全体公民全力以赴的事情。
第101节:人情世态
前几年,我曾经写过一篇短篇小说《纺车》,讲述了一个干部家庭中?儿女们不赞成老父亲再结连理的故事。老年人再婚,是一个并不为其他年龄段人士特别理解,然而在这个人口群落里,确实相当在意的事情。几乎每个人的周围,都存在一些失偶的老年朋友,我们在电视上看到庆祝金婚的纪念,在报纸上读到白首偕老的故事,但实际上的不美满,诸如离异,丧偶,分居,出走,在现实生活中却似乎更多一些。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文化人,妻子故去多年了,这位孤独的老年男士,一次偶然的心动,意识到哪怕明天就是终点的短促行程中,有位信得过的一路同行的伴侣,也比只有形单影只独自上路要好得多。可他料想不到人生真是有许多无奈,本以为平常事,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倒错。过去,他和他死去的老伴,总是要干涉儿女的婚事。现在,当这位老干部突破世俗观念,等级差距,文化异同,社会舆论,决定要与在他家做了多年的保姆去登记时,立刻引爆了一场激烈的家庭冲突,儿女们反过来扮演他过去的角色,子教三娘,当一名封建色彩很浓的家长,进行阻挠。
这篇小说的取材,是有所本的。其实,在真实生活中的这一家人,无论儿子儿媳,也无论女儿女婿,都不反对老爷子重婚。他们知道自己都忙于淘金,急着发财,不可能像一首流行歌曲唱的那样:常回家看看,抽不出时间陪陪孤独的老人,谈谈心,聊聊天。他们也为自己只能有物质上的充分供应,而无任何精神上的丝毫慰藉,感到歉疚。虽然他们也曾经张罗过,给老爹找个对象,但总不成功。
在这样情况下,老人走出这一步,年轻人的反对,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其实,年轻人无一不新潮,不先锋,甚至在思想上属于很另类的一拨,然而,面对这样一位曾经当过他们保姆的继母,却满脑瓜子封建思想,绝对无法接受。
生活中的这位老同志,终于屈服于儿女和社会的压力,偃旗息鼓,竟承认自己一时失态。但我在小说的写作过程中,却决定给主人公一点勇敢,老年人也是应该享受生活的,老年人尤其应该得到人们对他选择的尊重。因而,他理直气壮地把儿女搬出来的,借以警示他资历和身份的革命纺车,他妻子当年在解放区大生产时的遗物,送给剧团当道具,自己登上火车,去寻找理应属于他的晚年欢乐。
小说到这里结束了,但实际上被人不以为然的生活,不过刚刚开始。虽然这是虚构的故事,但却是这位勇敢者的必然遭遇。生活中的原型所以退却,肯定也是看到这一点。
因为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物质生活的丰足,医疗保健事业的完善,药物研究,疫病控制,环境卫生,体育锻炼各个方面,较之以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样,人类的生命过程,不但得到延长,而且生命质量,也大大提高。过去,六十多岁,老态龙钟,人过七十,即为古稀;现在,耄耋之年,健步如飞,八九十岁,意气风发。因此,现在的老,和以前的老,有了本质上的不同。
占总人口四分之一的人群,在他们离开工作岗位以后,到他们离开这个世界为止,将会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群人中的大多数,能吃能喝,能跑能颠,脑筋好用,手脚好使,又有经历,又有见识;懂得人生三昧,体会世态人情,做事不再毛躁,行为合乎规范,在某种意义上,信赖并支持这些老人,创造一切条件,使他们的桑榆之年,生活得更幸福,是全社会都要加以关注的事情。
所以,对孤独的老年朋友来说,离婚者,另觅新好;丧偶者,再披婚纱;久鳏之夫,重结连理;永弃之妇,走出空房,是人生道路上顺理成章的必然结果。尽管夕阳西下,苦日无多,但满天彩霞,晚景的绚丽,不让日中,有什么理由不使自己活着的每一天,都拥有节日般的快乐呢?如果再益之以儿女的理解,亲朋的支持,左邻右舍的温馨环境,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这样,必能营造出其乐融融的祥和局面。
第102节:人情世态
无论如何,这部分人,占中国人口中的四分之一,不能不承认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许是国际老人年的缘故,做了不少有益的事情,统称之为晚霞工程,看来老年人的婚姻问题,也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项目呢!
不久之前,那时家住浙江海盐的,一位三十年代的老作家章克标先生,还健在,这位百岁老翁,突然做出惊世之举,登报征婚,一时间传为佳闻。据说应征者颇多,各个年龄段的女性都有,甚至有摩登艳妇,妙龄女郎,天真少女,时髦小姐。章老先生看来接受了斯威夫特“不娶少妇”的忠告,好像在第一轮筛选中,就将可以当他女儿、孙女的候选对象淘汰出局了。
后来,轰动一时的章氏征婚,对大众来说,没有出现什么惊喜场面,但对老人来说,也算有了圆满的结果。这条当年的大新闻,着实让报纸热闹了一番,抢了演艺界的风头。本来这些娱乐版上谁跟谁拍拖,谁跟谁分手的新闻,是明星们所垄断的。现在,作家也敢领一领风气之先,而且章老先生并不是惟一的破例者,在他之前之后的这些年里,作家走出围城,又返回围城者,也曾经是人们口头上沸沸扬扬的话题。
虽然个别作家娶了少妇以后,结局不是很好,但大多数新的组合,却还是很美满的,虽然,男士努力不敢老,女士尽量不年轻,弥合年龄差距,稍为要操点心,但总的看来,迟开的玫瑰,别样的芬芳,欢悦的老境,美丽的黄昏,说明了英国作家江奈生·斯威夫特的“不娶少妇”的劝诫,也未必绝对正确。
最近,国内出版了一本很有趣味的一本书,书名“知识分子”,从负面写了几位大名鼎鼎的人物,其中包括厄内斯特·海明威。这位保罗·约翰逊,也是一位英国作家,他笔下透露出来的这些名人背后的阴影,读来倒是饶有兴味。
海明威一生结过四次婚,其中三位的年龄都大大小于他。1959年,已届花甲之年的他,也是因不堪疾病缠磨最后开枪自杀的前两年,还倾心一位十九岁的一家比利时新闻社的特约记者瓦莱莉·丹比-史密斯,并动过娶她的念头。他的第四位太太玛丽·韦尔什,只有接受丈夫的安排,忍受这位更年轻的姑娘,成为海明威月薪二百五十美元的亲密助手,出现在家庭生活之中。虽然“令人讨厌、丑恶和痛苦”,但玛丽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也要赖着不走。这种“三个早餐盘子,三件晾在绳子上的湿浴衣,三辆自行车”式状况,在他与第一个太太,那位富家女哈德莉共同生活期间,就曾经发生过。
所以,那位自以为雄风不减当年的海明威,居然信口开河地“告诉查尔斯(巴克)·兰汉姆将军,经过一段时间的冷落,安抚玛丽是件很容易的事,因为‘前一天晚上已经对她灌溉达四次’。海明威死后,兰汉姆向玛丽求证这个问题,她叹息着说:‘那要是真的该多好!’”
写到这里,不禁感触良多,对于老年男士而言,年龄相差悬殊的婚姻,英国大作家江奈生·斯威夫特的箴言:“不娶少妇”,还是有其一定的道理,值得三思而后行的。
泥爱
——你疼你的儿子,但你的儿子不一定疼你
前不久,我听说一位老朋友“双规”了。
我吓了一跳,因为,这是绝不可能的。他早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了,至少十年前就退到二线,五年前连二线也不线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侍弄阳台上的花花草草,怡然自乐。一个不在职的离退休干部,何从“双规”得起来。他和我,相识半个世纪,虽不在同一单位,却是在同一部门,此公谨言慎行,遵纪守法,勤劳奉职,积极工作,是出了名的。上下左右,保持着不亲不疏,不近不远的关系,好好好,大家都好。党政财文,凡权力部门,都尽量不搅和进去,因为没有欲望,人们对他也很放心。说他明哲保身也好,说他胸无大志也好,总而言之一句话,全世界的人都“双规”了,也轮不到他头上。
于是,我给他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他老伴,才知道“双规”的是他们家的公子。由于有关部门怕转移藏匿财产,不免公事公办,到府上来查询过。说实在的,这五十年来,历次运动,我是生不逢时,在劫难逃,而他总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老头子一辈子也没见过这种阵仗。红卫兵算厉害的了,那时,经常光顾舍下,可对他,三过其门而不入,让我羡慕得要死。
第103节:人情世态
所以,一惊一吓,中风了。
因为抢救及时,倒无大碍。于是,我到医院去看他,他就说了我用来作标题的这句话。并且对我说,如果有可能,应当写进文章里去,提醒天下为人父母者。我从他断断续续的言谈里,才知道他和他老伴,真是“舐犊情深”,几乎为这位在银行做事的儿子,创造了一切。
从插队知青,到保送大学,到入党提干,到出洋镀金,到越级提拔,到主管贷款,无一不是这老两口利用所有关系,使出浑身解数,动员全部可能借助的力量,不怕豁出老脸东求西托,以达到目的。爱是无止境的,爱是不需回报的,这位大少爷真是吃定了老头老太。至于物色对象,相亲定聘,结婚成家,大排宴席,二老的多年积蓄,也花得所剩无几。
尤其,把自己的房子腾出来,重新装修,作为新房,老两口搬进银行分给儿子的两居室,由于阳台变小,不得不精简掉多盆心爱之花木,那可让我的朋友痛苦了好些日子。而且没住上两年,那小两口又在市郊高尚小区里,买了新房,可又没有将房子退回给父母这一说,反正他们有车,城里城外两处住着……
说到这里,我的这位老朋友,长长叹了一口气,又重复他的名言:“你疼你的儿子,但你的儿子不一定疼你!”
于是,我想起明代李贤所著的《古穰杂录摘抄》,其中有一则笔记,起句为“(杨)士奇晚年泥爱其子”的“泥爱”来。这位被“双规”的银行信贷部主任的父亲,我的老邻居兼老同事,应该是属于无可救药的“泥爱”父母了。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找不到这个古老的汉语词汇。
关于明代大臣杨士奇“泥爱”其子这件事,在同时代焦竑所著的《玉堂丛语》一书里,也提到过。题目为《惹溺》,这个“惹溺”,同样也是一个稀见词。看来,任何民族的文字语言,都是处在不停变化发展的过程之中,一些新的词语在产生,一些旧的词语在消亡。“泥爱”和“惹溺”,便是埋葬在古籍中,属于尸骸性质的词语,很难在现代语言中复活了。
由于李贤和焦竑写的是同一件事,参照来看,“泥爱”的“泥”,约与现代汉语中的“溺爱”的“溺”同义,也许更接近于时下流行的“爱呆了”的意思。一个人爱呆了,爱傻了,爱到不清醒,爱到不问是非的程度,便是“泥爱”了。
语言虽然古老而且死亡,但这种为官之父,“泥爱”其不肖之子的社会现象,由明至清,由民国至现在,倒是一点没变,甚至还发扬光大呢?就看最近坐在被告席里的高级干部,与其子,与其妻,与其情人小秘,与其三亲六故,作奸犯科,贪赃枉法,包庇纵容,共同为恶,便可证明。
我这位朋友的儿子被双规,某种程度上也是父母“泥爱”的结果。我看着躺在病床上的他,也在琢磨,这个一生谨慎做人,小心做事的他,难道会发觉不了他儿子的变化?心理变化看不出来,说得过去,感情变化不易察觉,也说得过去,些微的物质变化,年轻人好穿好戴,也许不会当回事。但是,老兄啊!忽然间冒出郊外一幢高尚住宅,忽然间冒出一部不错的进口车,你眼睛再老花,你耳朵再重听,你会不感到诧异?车是人家借给他的,房子也是人家出国让他暂住的,如此慷慨大方的人,你我都活到古稀之年,怎么从来没福气碰到的。你怎么能相信这种赤口白舌撒出来的谎呢?
这就得从“泥爱”其子的明代宰辅杨士奇剖析起来。
宰辅,就是宰相,朱元璋大权独揽,是个谁也信不过的暴君,实行独裁统治,因而立下规矩,子孙为帝,不得设宰相以分君权。可不长三头六臂,他不可能事必躬亲,中央地方之间的协调管理,政府部门之间的综合平衡,总得有人去做具体细致的行政事务,于是,就有辅臣的设置。所谓辅臣,备咨询,拟对策,上条陈,作建议,有行政权,无决定权,一切听命于皇帝的秘书班子而已。
朱元璋和他的儿子朱棣,为强悍人物,辅臣只是垂手侍立的跟班,吩咐你做什么,就做什么。到了朱棣之子朱高炽,朱高炽之子朱瞻基,不再具备乃父、乃祖那份杀伐决断的魄力,和“唯辟作威,唯辟作福”的威风。从此,辅臣才由做笔录的文书,成为出主意的谋士,渐渐地,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慢慢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终于达到不是宰相,等于宰相的名位高度。
第104节:人情世态
生于公元1365年,死于公元1444年,差几天就八十岁的杨士奇,是位名相,历事惠帝、成祖、仁宗、宣宗、英宗五朝,这位老先生亲身经历了辅臣地位逐步提高的过程。若不是他“泥爱”其子杨稷,弄得声名狼藉,最后搭上老命,这位元老政治家的一生,本可以画个更圆满些的句号。
因为,引车卖浆之流,贩夫走卒之辈,纵使“泥爱”他的子女,小小泥鳅,能翻多大风浪?但是,官做得越大的干部,“泥爱”其亲属,任其行凶作恶,听其胡作非为,那后果也越严重,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也越可怕,最后付出的代价也越沉重。看来,这也是为官者,尤其为大官者,必须戒之慎之的事情了。
其实,正史对于杨士奇,以及杨荣、杨溥的“三杨”辅政,还是比较肯定的。《明史》赞曰:“是以明称贤相,必首三杨,均能原本儒术,通达事变,协力相资,靖共匪懈。”一方面,朱元璋和朱棣半个世纪的铁血统治,基本上是暴政,是镇压,是不停地杀戮,无论国家的元气,还是百姓的繁衍,都经不起再折腾,需要休养生息;一方面,朱高炽、朱瞻基,乃至朱祁镇,都是无甚才智,无甚作为的平庸之君,因而在敬谨恭勉,求稳慎行的“三杨”辅佐下,国家能够正常运转,大局能够保持安定。
明代郑晓所著《今言》中称:“惟西杨起布衣,历四朝四十一年”,杨士奇执政的这时期,明代虽无大发展,但也无大动乱,不能不说是三杨的贡献。在封建社会中,老百姓不处于风雨飘摇,朝不保夕的日子里,便是托天之福了。
杨士奇,江西泰和人,出身寒门,早年在乡间为塾师,很清苦,也很努力。惠帝时,以才学优异荐入翰林,为编纂官,尽管未经科举,以出类拔萃入仕,值得自豪,但并非正途出身,他也是相当抱愧,引为生平一恨。因此,永乐夺了他侄子惠帝的江山,没有什么资历的他,赶紧投靠新朝。由于他很表现,也很卖力,定都北京以后,先任编修,后入内阁,再进侍讲,一路青云,升任辅臣。永乐北巡,朱棣委任他扈从东宫,驻守南都。
当时,永乐不喜长子,属意次子,朱高炽差点被废,当不成太子。杨士奇极力美言,予以回护,才得以无事。后来,仁宗继位,升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加少保,颁“绳愆纠谬”勋匾,予以殊荣。随后进少傅,为兵部尚书,也算是对这位曾经保护过他,得以登上大位的老臣,一种恩渥和报答。
也许因为这种原因,仁宗当朝,作为宰辅的杨士奇,和以前侍候成祖,大不相同。能够秉公用人,持直主政,能够坦陈己见,建言无忌。中国知识分子之可爱处,有了一点发言权,还是能够为国为民,做点好事的,正史上对他予以相当肯定。譬如仁宗登基后,那些在他为太子时,得罪过他的官吏,他一心惩办,大搞报复,是被杨士奇劝止住了的;譬如那些上书歌功颂德的臣僚,因为马屁拍得顺当,仁宗很开心,便要加以提拔,是被杨士奇一一反对掉的。譬如后来成为栋梁之材的于谦、周忱、况钟这些才干突出之士,又都是他发现引荐而获得重用的。“雅善知人,好推毂寒士,所荐达有初未识面者,而之属,皆用士奇荐。”(《明史》)
有一位叫顾佐的御史,也是杨士奇起用的人材。有一次,“奸吏奏佐受隶金,私遣归。帝密示士奇曰:‘尔不尝举佐廉乎?’对曰:‘中朝官俸薄,仆马薪刍资之隶,遣隶半使出资免役,隶得归耕,官得资费,中朝官皆然,臣亦然。’帝叹曰:‘朝臣贫如此!’因怒诉者曰:‘朕方用佐,小人敢诬之,必下法司治。’士奇对曰:‘细事不足干上怒。’”(《明史》)
从这些地方看,杨士奇在尽责为官上,可谓兢兢业业,孜孜不懈。但是,这样一位极明白事理,极通晓大体的政治家,却因为“泥爱”其子,而成为一个被蒙蔽的胡涂父亲。
李贤这样写道:“士奇晚年泥爱其子,莫知其恶最为败德事。若藩臬郡邑、或出巡者,见其暴横,以实来告,士奇反疑之,必以子书曰,某人说汝如此,果然,即改之。子稷得书,反毁其人曰,某人在此如此行事,男以乡里故,挠其所行,以此诬之。士奇自后不信言子之恶者。有阿附誉子之善者,即以为实然而喜之。由是,子之恶不复闻矣。及被害者连奏其不善之状,朝廷犹不忍加之罪,付其状于士奇,乃曰左右之人非良,助之为不善也。而有奏其人命已数十,恶不可言,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时士奇老病,不能起,朝廷犹慰安之,恐致忧。后岁馀,士奇终,始论其子于法,斩之。乡人预为祭文,数其恶流,天下传诵。”
第105节:人情世态
焦竑对这个败类,又有进一步的描写:“杨文贞子稷恶状已盈,王文端为文贞言之,遂请省墓,实欲制其子也。稷知,每驿递中,先置所亲誉稷贤。后扬言曰:‘人忌公功名之盛,故谤稷耳。’稷复迎于数百里外,毡帽油靴,朴讷循理,家中图书萧然。文贞遂疑文端妒己,还京师,出之吏部。”
鲁迅先生写过一首《答客诮》的旧体诗:“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为父亲者,爱自己的儿子,是一种很正常的人类天生的感情。但这种爱,超过一切,压倒一切,以致颠倒黑白,枉顾是非,那就害人害己,遗祸社会。
因为这个父亲不是蹬三轮的,不是卖鸡蛋的,碌碌无为,谁也不会关心,不会注意。可大人物,大干部,众所周知,是白纸黑字出现在报章上和荧屏上的大名人,于是,出了这样一个被斩首的混账儿子,纵使相信是被蒙蔽,是胡涂虫,不曾同流合污,也不曾狼狈为奸,那不论是杨士奇,还是别的什么士奇,也不论是过去的杨士奇,还是当代的别的什么士奇,都会成为历史上的一个大笑柄,为人所不齿,被人所唾弃。
我那躺在病床上的老朋友,他疼儿子,可儿子一点也不疼他。最让他伤心的,那个在“双规”中的儿子,经他妈再三恳求,允许到医院里探视其父。你猜他说什么?这位泥爱其子的父亲告诉我,他儿子觉得他完全没有必要这样激动。至于吗?还不是没到杀头的程度嘛!听听……
我怕他太难过,遂把话题扯远了。
明代的何良俊,在其所著的《四友斋丛说》中,也提到这位杨士奇,锋芒所指,话语就很不客气了。
“杨文贞公之子,居家横暴,乡民甚苦之,人不敢言。王抑庵直是文贞同乡且相厚,遂极言之。后文贞以展墓还家,其子穿硬牛皮靴,青布直身,迎之数百里外。文贞一见,以为其子敦朴善人也。抑庵忌其功名,妄为此语,大不平之。后事败,乡民奏闻朝廷,逮其子至京,处以重典。文贞始知其子之诈,然文贞犹以旧憾,抑庵在吏部十余年终不得入阁者,人以为文贞沮之也。由此事观之,则三杨之中,文贞为最劣矣。”
俗话说,知其父者莫如其子,同样,知其子者也莫如其父,从遗传学的角度考量,父子之间,总是会有共同的基因。按照其子杨稷那一份作伪本领,造假功夫,高超的表演能力,呜呼,我不禁怀疑,这个老爹,果然是被蒙在鼓中吗?
于是,我忽然悟到,别人传言,我的老朋友被“双规”的消息,看似讹传,其实那是颇具贬意的说法。很大程度上也是对其“泥爱”之祸,多少带有一点指责之意吧?
我不愿再多想下去,不过他的这句名言,倒还能使人清醒,为父母者,请记住:
“你疼你的儿子,但你的儿子不一定疼你!”
名父之子多败德
——火烧圆明园的引狼入室者
名人的儿子,不一定是名人,因为名人的儿子,要比他人更难成为名人,也是无数事例证明了的。至少从文学领域看,除了法国的大仲马和小仲马这对父子外,子承父业,雏凤清于老凤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来居上者,真是难得一见。从遗传的角度,从基因的角度,从耳濡目染的角度,从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的角度,名人的儿子成为名人,是天经地义的。
然而,由于大树底下好乘凉的缘故,名人的儿子在这棵大树底下,遮风雨,蔽烈日,摘果实,赏鲜花,热了有人打扇,冷了有人送暖,饿了饭碗端上,渴了饮料侍候。周围是艳羡的目光,逢人是恭维的笑脸,从小长大,格外呵护,快乐王子,无忧无虑。所以,名人的儿子,享现成者多,托荫庇者多,好依赖者多,等靠要者多。日久天长,快活自在,自然是坐着不如躺着,累着不如歇着,堕性大于进取,惰性高于勤奋了。如此这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懒货,要想成为他父亲那样的名人,显然是很难很难的。
清人赵翼在其《廿二史劄记》卷二十,一则《名父之子多败德》的读史心得中,举了很多例子:“房(玄龄)、杜(如晦)为唐一代名臣,而玄龄子(房)遗爱,如晦子(杜)荷,皆以谋反诛。狄仁杰子(狄)景晖,官魏州,以贪暴为民所恶,并毁仁杰生祠。宋璟直声震天下,而其子(宋)浑等,流荡无行,为物议所薄。李泌为贤相,而其子(李)繁乃党于裴延龄(一个绝对的坏蛋)。阳城劾延龄,属繁书疏稿,繁即默识以告延龄,使得先奏。此皆名父之子,而败德坠其家声,不可解也。”
第106节:人情世态
而清人龚自珍的儿子龚橙,则是最为典型的例子。
由于毛主席在其著作《农村合作化高潮》一书中,引用“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这首七绝,诗人龚自珍的名字便广为人知。他是一位了不起的诗人,以他词中的灵韵,诗中的精魂,文章中的气度,论者誉他为清文学史的压轴人物,“定庵之才,数百年所仅有也”(清人沈曾植语),这些评价,并非过甚之词。
龚自珍同时还是一位思想家,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魏源和林则徐是他最为志同道合的朋友,当林为钦差大臣到广州去查禁鸦片的时候,他曾经自告奋勇,要与他同行,为其效力。收在他《定庵文集补编》中的《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就是为林的禁烟此行出谋划策,贡献良多的一封长信。林在给他的复信中,说道:“惠赠鸿文,不及报谢。出都后,于舆中抽绎大作,责难陈义之高非谋识深远者不能言,而非关注深切者不肯言也。”对龚的见解,龚的韬略,龚的赤诚,龚的爱国之心,评价是非常高的。
可是,他的一个儿子叫龚橙的,却是地道的混账东西,地道的浪荡无行之人,地道的十恶不赦的卖国贼。呜呼!“名人之子多败德。”赵翼的这句名言,这句从全部二十二史得出的结论,大概也是一个普遍的真理了。谁能想到,恐怕龚自珍更想不到,一个如此强烈爱国的名人父亲,却生出这样一个极端卖国的儿子。看来,名人之子,一是很容易坏下去,二是很容易坏起来,三是一旦坏,必然坏得特别快而且特别加倍的坏。因为越是优裕的外部环境,极可能成为名人之子越是变坏的最佳土壤。在森林里,越毒的蘑菇,在越是肥沃的泥土中,生长得也越鲜艳,毒性也越大。
据野史《半伦传》载:“定庵好藏书,富甲江浙,多《四库》未收本。半伦幼好学,天资绝人,于藏书无所不窥,为学浩博无涯涘。既长,随定庵入都,兼识满洲、蒙古、唐古忒文字,日与色目人游,弯弓射马,居然一胡儿矣。”其实,他的资质,他的才华,他的聪明,他的根柢,可以看得出来,他并不弱于乃父的。
清人孙静庵笔记《栖霞客野乘》,其中有一则《龚定庵轶事》,提到他的这个不肖之子龚孝祺,即龚橙。说他“喜改定庵文稿,每置定庵木主于案,凡改一句一字,则以竹杖击木主曰‘某句不通,某字不妥,尔为我父,故为改易,不敢欺饰后人也’。”从这一点看,无论是巧作聪明也罢,还是佯狂作秀也罢,说明他确实不愧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龚定庵的儿子,然而,名人之子,太容易得到想得到的东西,而且也用不着费力气就得到比期想更多的东西,干吗还要上进,发奋,深造,图强呢?
可想而知,这个龚橙声色犬马,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好作狎邪游”,“日挥千金”,“鬻其先人金石书画殆尽”,“恃才傲物”,“居恒好谩骂人,视时流无所许可,人亦畏而恶之,目为怪物,往往避道行”,“居海上十数年,与妻子未尝一见”,儿子去见他,“辄被斥逐”,“与胞弟念匏亦不睦”,“其家人亦无敢与往”。
最后,他混到除了一个小妾外,成了六亲不认的孽子。于是,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外号,叫作“龚半伦”。人家问他,“龚先生,何以自号‘半伦’?”他说:“半伦者,无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五伦俱丧。而尚有一爱妾,故曰‘半伦’也。”
龚自珍当然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如此之不成器,而尤其没想到的,是这个败类,竟成为火烧圆明园的帮凶、强盗、掠夺狂、卖国贼。这就是龚自珍在九泉下永远为之不安的孽障了,因为他对于西方殖民主义者,有着最清醒的认识。据章炳麟《检论》称龚曾为文论述:“近惟英夷,实乃巨诈,拒之则叩关,狎之则蠹国。”可是,他的儿子偏偏当了英国殖民主义者头子巴夏礼的谋主,一个为其出尽坏主意的狗头军师。甚至,“投靠威妥玛,嫁女为洋人妾,诱引联军进圆明园。”(以上引文均见《清朝野史大观》及孙静庵笔记)
第107节:人情世态
历史就是这样无情地戏弄着人类,革命的父亲,生出不革命甚至反革命的儿子;爱国的父亲,生出不爱国甚至卖国的儿子;有学问,有文化,有思想,有智慧的父亲,生出愚昧的,无知的,甚至白痴的呆傻儿。龚自珍的这个儿子,可倒并不呆,并不笨,他为英法联军的向导,直奔西直门外,扑向圆明园,却成了点起了第一把罪恶之火的十恶不赦之徒。
《清朝野史大观》卷一,有更详细的记载:“定盦子孝祺,晚号半伦,半伦者,无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而尚劈一妾,故曰半伦云。半伦少好学,天资绝人,顾性冷僻而寡言语,好为狭邪游。中年益寥落,至以卖书为活。英人威妥玛方立招贤馆于上海,与之语,大悦之,旅沪西人均呼为龚先生而不名,月致百金以为修脯。庚申之役,英以师船入京,焚圆明园,半伦实与同往。橙单骑先入,取金玉重器而归。”
而据《圆明园残毁考》这篇史料,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后,“所以焚掠圆明园者,因有龚半伦为引导。半伦名橙,字珍子,为人好大言,放荡不羁,窘于京师,辗转至上海,为英领事纪室。及英兵北犯,龚为向导曰:‘清之精华在圆明园。’及京师陷,故英法兵直趋圆明园。”
对于这种引狼入室的汉奸行为,咸丰十年(1860)八月癸亥的谕旨里,奕?有过这样一段话,也足以佐证龚半伦为敌前驱的罪不可逭:“该夷去国万里,原为流通货物而来,全由刁恶汉奸,百端唆使,以致如此决裂。”逃到热河承德的这位皇帝,在诏谕里出现“汉奸唆使”之词,当有所指,绝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有头有脸之辈,自然是冲着龚自珍这样有名之人而言。若诗人地下有知,将何以堪?
如今谈到这位大名人,自然不会马上联想到他的不肖子的。但只要谈到火烧圆明园,就不能不涉及到引导英法联军烧毁一代名园的龚半伦。而提到这个丧心病狂的汉奸,就难免要想起龚自珍。这个逆子,确确实实给这位晚清大诗人的一世声名抹了黑。想到这一点,不仅是名人,还是非名人,都是应该引以为鉴的。
因此,作为名人之子者,能不依次类推,而慎乎其慎乎!
263
后记
有人说这些年李国文成精了,没错,他的文章散见于全国各地的大报大刊、中报中刊、小报小刊。有一天,我问他一共出了多少部著作了?他说不知道。接着就说:出多少书不用去统计,重要的是质量要高。这话我理解,国文老师对自己的写作一直是非常严格的,从不囫囵写,所以他的质量都是上乘的。一提李国文,人人都说:“随笔大家是也。”
就有好多人研究李国文成功的原因。我也琢磨过。还曾应某杂志之邀,专程上门跟国文老师讨教,希望总结个一二三四五。国文老师很配合,认真地坐在对面沙发上。不过讨论了一上午,结论却让我很失望。为什么?你们听:
一、读书比较多:青年时毕业于南京国立艺术学校,受过专业训练,有童子功。后来又系统读过《红楼梦》、《二十四史》。二、经历比较丰富:早年就出来闯荡江湖,年轻时一举成名。后来当过右派,劳改,差点“被迫害致死”。改革开放后,获首届茅盾文学奖,当《小说选刊》总编辑。三、勤奋,刻苦……再往下,就总结不出来了。
嗨,读书多的人多了去了,有人能把《红楼梦》、《二十四史》倒背如流,也没见他写成李国文。有丰富经历的人更多了,全国有五十五万人打成过右派,还有三反五反分子、四不清分子、走资派、叛徒内奸工贼、五一六分子等等,都被批斗劳改过,经历一个赛着一个丰富;其他正常人,外交官、列车员、推销商、板?车?儿爷、打工仔……走南闯北的人,哪个经历不丰富,谁又写成李国文了呢?不成不成,这个总结太失败了,等于什么也没说出来。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还逮机会跟一些作家们讨论过这个问题,七嘴八舌,各抒己见,但总是没有找到服人的结论。某天早晨,一道灵光一闪,我突然顿悟了:这个命题本身就是荒谬的,你能问为什么莎士比亚写出了那么多伟大的剧作吗?你能问为什么巴尔扎克写出了《人间喜剧》吗?你能问为什么普希金天天泡在美人堆里还写出了伟大的诗吗?“为什么只有他们能?别人就不能?”根本就不能这样问——你能问上帝为什么给人类选择了地球?当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还是要坚持的真理。我们做不成李国文,还是可以学习他的文章的。
第108节:人情世态
本书中的大部分文章,我过去都读过。本次编书时,又细细品,又有了新收获。比如《泥爱》,本来题目是《你疼你的儿子,但你的儿子不一定疼你》,发表时大概是太不好排版了,本名变成了副题。这是一篇散文与随笔的混血儿,主题可以说老掉牙,说的是那千古一理的“溺爱出逆子”。说来咱们都会讲这个道理,咱们也都会写前半截的故事,人间这种故事很多,有的跌宕曲折,有的催人泪下,有的让人怒发冲冠,按捺不住拿起笔来写檄文。可是,却只有李国文写出了后半截:明代,宰辅杨士奇乃是一位“兢兢业业,孜孜不懈,极明白事理,极通晓大体的政治家”,但却因为溺爱其子,成为一个被蒙蔽的糊涂父亲。其子“有奏人命已数十,恶不可言,朝廷不得已,付之司法。时士奇老病,不能起,朝廷犹慰安之,恐致忧。后岁馀,士奇终,始论其子于法,斩之。乡人预为祭文,数其恶流,天下传诵。”
再如《名父之子多败德》,除了主论龚自珍与龚半伦,还“顺便”提到房玄龄与房遗爱、杜如晦与杜荷、狄仁杰与狄景晖、宋璟与宋浑、李泌与李繁、上官仪与上官婉儿,国文老师比我们高明的就在这儿:他能说古论今,把平面的物事立体化,将古人的智慧灌输到我们的头脑里,从而使我们这些普通人,也变得深刻起来。他曾在一次答记者问时说:“好在当代散文家们不怎么爱读文言文的古籍,我就得以钻故纸堆,拾遗补缺,作文自娱了。”听,说得多轻巧,简直让我们窃喜:不就是“今天+古人”吗,好办了,以后我也这么写。可是,且慢,人家李国文能够把杨士奇、李士奇、赵士奇、王士奇……从卷轶繁浩的故纸堆里信手拈来,咱们能吗?
感谢中国青年出版社策划并出版了这部《李国文说人情世态》?另外还有两部:《李国文说帝王将相》、《李国文说三教九流》,总共构成了“李国文说系列”,三部都是22万字,差不多囊括了李国文的散文随笔精华?,使我得以再次享受到阅读李文的快乐,并又有了人生际遇和知识智慧的新收获。但是当然,路漫漫其修远兮,请读者诸君和我一起,跟着李国文老师上路吧。
韩小蕙2007.3.16于北京协和大院寓所
264
胡同之死
树木会老,人会死,胡同也有它终结的一天。
会有那么一个早晨,北京人猛然间发现,最后一条胡同死了。这日子大概不会太久,也许下一个世纪的前五十年,北京城里将找不到一条像模像样的,依旧是原来面貌的胡同。镜头对准古都的摄影家,拍老北京故事的电影导演,对这一点,感触必定是很深的。
那真是令人伤感,而又无可奈何的事!
即使像我这样并非在北京土生土长,对这个城市说不上具有多么深厚的归属感,只是一个居住年头较久的人,也对这个消失过程未免来得太快,觉得有些讶异。这也许说来并不是什么坏事,要是北京城永远是这些灰不秃秃的,暴土扬尘的,狭窄拥挤的,颓门败墙的胡同,还得把污水井里的粪,一勺一勺掏出来,一桶一桶背出去,长此下去,这个首善之区,还有什么希望可言。我也知道许多有识之士,总在呼吁,总在呐喊,把胡同留下一些给后代子孙,这想法,当然是毫无疑义的好。但说这些话的人,通常不大为自己的住房发愁,而对那些三代同堂,老少一室,床分上下,布幔相隔的小市民来说,为保留这些胡同,还得挤在斗室里度日如年,又显得不太公平。
不过,北京的胡同,却也是一部无可辩驳的凝固起来的近代史,是数百年京都人文概貌的缩影,就这样迅速地被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那些单调无味的火柴盒所蚕食,所吞噬,总是难免惋惜,好像应该想出点什么法才好。变化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能不能建筑得更加赏心悦目一些,倒是应该悉力经营的。现在,被挖出来的元大都旧址,那些毡帐游牧的民族,骑射也许内行,建设皇家都城的业绩,说实在的,不敢恭维。它之所以被明清两代以紫禁城为中轴线的内外京城替代,成为风沙掩埋的文物,就因为后者比前者更适应了时代的发展。
第109节:人情世态
所以,胡同之死,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有的人,恨不能一股脑儿,统统用推土机推了,这是绝对不值得提倡的红卫兵行径。但也真不希望有那么一天,最后一条胡同寿终正寝,于是造几条供游人参观的假胡同,如同看那些失去了彩绘以后的兵马俑一样,绝对是彻底死亡的胡同,有何生气可言?但我也不赞成有的人,对于古都恨不能连几间破房烂庙,几处断垣残壁,也别挪动,要求原封不动。如果这样恋旧的话,我很奇怪他们为什么不搬到周口店原始人居住过的洞穴里呢,那才能够真正发思古之幽情呢!
说到底,北京那些胡同,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是年代较为久远的建筑物罢了,早晚总是要死的。夏商周的房子,谁见过?汉唐盛世的房子,谁住过?李清照的父亲李格非在《洛阳名园记》里早说过,“唐贞观开元之间,公卿贵戚,开馆列第于东都者,号千有馀邸。及其乱离,继以五季之酷。其池塘竹树,兵车蹂蹴,废而为丘墟。高亭大榭,烟火焚燎,化而为灰烬,与唐共灭而俱亡。”唐代的建筑物,随着唐代的结束而结束,那么,元明清的胡同,随着封建社会的终止而终止,好像也不是什么值得痛苦的事情。
但是,我觉得同住在一条胡同里,那些天天碰头见面的左邻右舍,他们之间的亲切友善,地道的老北京人的礼数客套,那种一张口为“您”而不是“你”的或许称之为“温良恭俭让”的与人为善的人文精神,如果也随着胡同之死而死的话,那可就太可惋惜了。现在搬进单元房里住着的各家各户间“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隔膜,是过去住在胡同里的人家,绝不会产生的。给一张微笑的脸,和淡漠的一瞥,留在对方心扉里的印象,暖冷是大不相同的。没有温馨,没有友爱,这世界是不堪设想的。
于是,我想起如今再也找不到的西风斜阳,衰草枯树的前门以西,古城墙下,那条顺城街了。那时,隔着城墙,便是与前门火车站相毗邻的西货站。半夜里,常有一列列货车从广安门开过来,然后,就有卸车的动静,就有空车相撞的声响,就有低沉短促的汽笛,从城墙那边传过来。那时,冬天是很冷的,而且,风也很大,从城墙下那条顺城街边胡同里钻出来的人,都用围脖和口罩把脸捂得严严的。夜里,街面上几乎没有什么行人,胡同里,更是像打扫过一样清净。那时,我从流放的外地回家来,只有那么一班慢车,而且总是在城市的末班车收了以后的深夜到达。通常是这样,我就背着行囊,顺着城墙,在昏黄的路灯下,摸进这条细小的“此巷不通行”的胡同,敲开一座小院的那并不严实的门。
这是北京城里最短的几条胡同之一,长不过十数米,有一处矮趴趴的小院,在那结不了几粒枣的瘦树下,有一扇不拒绝我的门。
“姨妈!没车了,回不去郊区的家,只好来打扰您啦!”
“那有什么?快放下行李,没关系的,您就在这儿委屈一宿吧!”
其实她是我同学的姨妈,其实她也知道我当时是一个类似囚犯的人,在那个岁月里,许多人的脸都对我绷紧的。但她捅开了煤球炉子,给我烧水,给我热吃的,一个劲地宽慰我:“没事的,不会有麻烦的,我们这儿街坊邻居,大家都挺好的,你放心吧!”
第二天清晨,离开那小院、那胡同时,那些大概可算是最普通的老百姓,蹬三轮的,烧锅炉的,或许还有在工厂里做工的,机关里做事的,都客客气气地招呼:“来看姨妈的吗?不多坐会儿?”我谢了他们,去赶早班车。
“下回火车要晚点的话,你可别忘了到家来!”快走出那胡同了,姨妈还在身后叮嘱着。
后来,先是填平了正阳门前那条护城河,不久,又扒了城墙,接着,拆了西站和铁路,顺城街和那条无名小胡同,就像血管暴露在体外,很快从城市地图上消失了。姨妈也拆迁到了郊区,直到故去,也惦着那个无名小胡同里住了一辈子的老街坊,和彼此间温馨友善的氛围。
第110节:人情世态
回想起来,我们以往的全部行为中,姑且不论其对或者错,有一点是最不可取的,在扬弃什么的时候,总是一股脑儿否定,连不应该否定的,甚至极可珍贵的东西,也当做垃圾给粪除了。
猛犸的庞大躯体埋存在西伯利亚荒原冰层下面,元大都的遗址,最近才从西直门一个施工工地挖掘出来。它们所以被遗忘,因为没有什么值得在这个世界留下来的那种不同寻常的文化魅力,那种精神传统留存在人们心灵中的美。我真心希望,也许有一天,胡同真的没了,但北京胡同里那种人与人之间的亲切、善良、和蔼、信任,却还能留存在这块土地上的话,也许比那些古旧的建筑物,对于中国要更有价值些。
进补说
——中国人是个讲究进补的民族
有一年,我到广西去,一位朋友送了我一对蛤蚧。
《方言》第八:“桂林之中守宫大者而能鸣,谓之蛤蚧。”郭璞注:“似蛇医而短身,有鳞采,江东人呼为蛤蚧。”据屈大均《广东新语》:“蛤蚧,长五六寸,似蜥蜴,四足,有毛尾绝短。尝自呼其名以鸣,一岁则鸣一声,有名至数十声者,人以为神。方言曰:桂林之中,守宫能鸣,即此。其背色绿,有黄斑点若古锦。多居古木窍间,得其雌雄合者益阳。”
送我这对蛤蚧的朋友说,极补,极壮阳,也许你的哪位作家同行用得着。
我说谢了。我看着这对古怪样子的蛤蚧干品,不禁思索,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民族,能比得上我们中国人拥有这样博大精深的进补文化。典籍之无所不备,补品之无所不吃,药物之无奇不有,民间验方之神秘,之古怪,之别出心裁,之挖空心思,说起来是很让我们后代子孙为之自豪的。决不是夸口,西方人也许在坚船利炮,铁甲雄兵方面,略胜我们一筹;谈到进补,对不起,洋鬼子连abc入门的程度还不够呢!
中国人这份悠远历史传统的进补学说,洋鬼子只有望洋兴叹的份。
譬如,西洋参本产美国威斯康辛州,所以又叫花旗参;但美国人懂得吃者不多,这就显得傻帽了。绝大部分顾客是我们中国和东南亚的华人,恨不能拿来当饭吃。再如燕窝,系出自泰国海岸的悬崖峭壁之上,采撷起来十分困难,价值因此十分昂贵。但吃燕窝的并不是采燕窝的人,而是港、台、大陆的中国人,特别是发了财的人,吃燕窝表示一种身份。再如林蛙,也叫哈士蟆,主产地为东北吉林,邻国俄罗斯也产一点,但当地人不懂得这是一种极营养的补品,弃之如敝屣,但看到中国人当宝贝似的,连忙下令禁止出境,可他们绝对没有勇气吃一口哈士蟆油的。
而这种油,是由雌性林蛙的卵巢和输卵管所附着的脂肪熬制出来,由此可见,中国人为了进补,吃到何等深入的地步。
同时也看到,中国人之进补哲学,是以世界为我所用的大手笔做法。这种大气,非西方人只知道吃单一的肉、蛋、奶可比。老外的食谱,营养也许丰富,口味相当淡寡,菜单拿在手中,花花绿绿一片,可菜则数道,汤则几种,内容相当有限,挑选余地甚小。所以,洋人只知果腹,不懂进补,而炎黄子孙,历数千年的尝试,凡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中游的,无不可以作为补品,敢吃会吃,这一点,老外是望尘莫及的。
八十年代,中苏两国修好,第一个苏联作家代表团来访问,自然要隆重接待。其中,有一位汉学家费德林院士,八年抗战时期,曾在大后方的重庆生活过,是个毫无疑问的中国通。他就很在行吃中国人爱吃的补品,买中国人爱用的补药,每次吃饭,他都换着样点鹌鹑鸽蛋,银耳莲子,天麻炖肉,甲鱼乌鸡之类食品。
最令人发噱的,同行的苏联作家中,有一位苏联国歌词作者米哈尔科夫,他很诧异这位汉学家特别爱吃葱烧海参这道菜肴。一见服务员端上菜来,就皱着眉头,说,这种软体动物是可以吃的吗?院士用中国话对我说,他不懂中国食物的药补作用,你打死他,他也不敢吃的,在中国,凡叫做“参”的食品和药品,都有一定的滋补作用。
第111节:人情世态
他这个经验总结,倒也不无道理。看他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服了这位汉学家。
中国人对于如何进补,学问很大,方法很多,目的性也不一样。有的人着眼于保健,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热天补凉,冬季补暖,春燥补湿,秋凉补温,通过食物起到调理作用,珍摄养生,祛病延年。有的人重点在治疗,药物之外,“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地对症辅以适当补品,促进病情的好转。有的人则是企求身体的某一部分机能的强壮,例如以动物的性器官,也就是叫做“鞭”的炮制品来增强性机能,似乎成了进补的主要目的。明代权相张居正有多达七房的年轻太太,因此,他就要服用一种叫做“海狗肾”的补品,用以强壮性欲。海狗,即腽肭兽,其性器官制品,极具性兴奋的强烈激素,阳亢无比。因此,服药后,虽数九寒天,也戴不住帽子。万历初年,由于首辅不戴,百官也不敢戴,北京城里,一片光头,成为一道风景线。
蛤蚧虽是一味强壮药,效用比之海狗肾,差得太远。后来,我转送给一位朋友,泡酒喝了,效果如何,我没有打听。
生活好了,饮食不愁,男女的事自然多了起来,于是,壮阳这方面的学问,便有人求知若渴地追寻了。在华夏古国,这方面的民间偏方,古代验方,家传秘方,以及那些早已失传的《房中术》、《素女经》,如今还能找到的断篇残简中,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浩如烟海;这些,恐怕是我们中国人进补的最高精华。有位叫高罗佩的荷兰人,在他的研究专著里,对于我们这方面的成就,总是拍案叫绝,赞叹不已。
由此也了解到世世代代的中国人对于保健强身,延年益寿,永葆青春,长生不老,下了多么大的工夫啊!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从一个人的身心健康总体观察,单单是物质方面的补身,而不在精神方面补心,显然就不够全面了。
中国人在吃各式各样的补品时,包括一些难以入口的,例如浸泡了蛇、蛤蚧、动物性器官的酒,所表现出来的恣肆汪洋的勇气,着实令人敬佩。外国人是不大吃动物内脏的,而我们是相信吃心补心,吃肺补肺的,所以,大嘴吃八方,没有不敢吃和不能吃的,这胆量也确实是非同小可的。
但在精神进补方面,实在让人遗憾了。
自打孔老夫子一句“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以后,从古至今,在思想上就变得比较狭隘保守,作茧自缚,谨小慎微,畏首畏尾起来,一听到是外邦的东西,魂先吓掉了一半,汉唐的时候,还敢引进葡萄,拉拉胡琴,到西域取经,与匈奴和亲,越到后来,气度越小,一点也不具备在吃补品时,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既无广采博取的胆识,又无吸收消化的能力。对外来事物,宁肯抱残守缺,避之惟恐不及。对先进文明,甘愿瞠乎其后,很少借鉴学习。甚至哪怕与自己意见想法稍稍相左者,也缺乏兼听的胸襟。因此,造成中国长时期的闭关自守、封建落后的局面,不能不说是这种精神方面的进补不丰,营养失调,内心虚弱,中气不足的结果。
所以,若是人们能够千方百计,不惜工本地进补强身,也同样想方设法,不遗余力地在精神方面补充自己,以求身心的全面健康,也许对于中国的进步发展,会有更为良好的作用。
所以,补身固然重要,补心则更关键。
既健身,又健心,这才是全面发展呢!
心病千金方
心病,是一种久治不愈,预后不良的病,要是不能够自我化解,重新得到心理平衡的话,势必引发身体的其他疾患,结果反而更糟。近年来的文坛上,我们就亲眼见到几位作家,因为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位置、头衔、荣誉、职务,最后,抑郁成病,含恨而终。有的倒是争到了想要的一切,然而老天又不假以时日,壮志未酬,撒手西去,细细琢磨,也替他们惋惜,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似乎太不值得了。我不禁猜测,如果这几位,知道他们将以生命为代价,谋求这种有也好,无也好,有不添什么,无也不减少什么的虚名,大概会跳出名利场而回头是岸的。
第112节:人情世态
所以,健康有二,一曰身体健康,一曰心理健康。我们通常只是注意前者,而忽略后者。与人通信,末尾常写的话,就是“祝你健康!”这个健康,是希望他身体不生病。如果收信的人已经生病,那就更单纯是祝愿他病体早日痊愈的意思,而无其他。至于这个人,心理是否健康,那就不在这四个字的关心范围之内了。
若到医院看看,我可以向你保证,十个身体不健康者,有九个是心理不健康者。几年前,我住过医院,有过这个体验,那抑止不住的肠出血,拉出来简直像沥青一样的黑便,让我紧张得要死。每次过太平间门口,心中就不禁寒战,很担心有没有可能永远也出不了院?试想:这样的心态,能说是很健康的吗?但十个心理不健康者,九个半并不意识到这一点的。
因此,中国人身体不健康者固然很多,心理不健康者恐怕更多。这世界上为什么有这么多无谓的纷扰、争斗、纠葛、矛盾、麻烦、倾轧、排挤、是非,而且没完没了?为什么有许多人,活得很不自然,很不舒畅,很绞尽脑汁,很费尽心机,总要去表演一个并不是他自己的角色呢?说白了,就因为心理出了毛病。欲望这东西,固然能催人奋进,但一旦将欲望与贪婪,与虚荣,与报复,与不正常的理念结合在一起,便要产生恶果了。
其实作为作家,应该很看得开的,天下都在你的笔下,夫复何求?但一些同行,认识的,不认识的,每逢选举啊,提名啊,获奖啊,职评啊,便很奔忙,很活动,很劳累,很费口舌地折腾起来。无非想在排排坐、吃果果的游戏中,弄得一个雅座,捞到一些实惠。或并无什么实惠,只有一点风光;或风光也没有,只有一点虚名。为这点其实无聊的争夺,也会闹得虚火上升,大伤脾胃。于是,得不到者,嗟怨重重,向隅而泣;得到者,劳神费力,也并不一定感到多么开心满足。这样,文坛的故事虽然多了起来,伴着老酒和花生米,侃谈之中,多了不少生动内容。可那些心理不健康的作家同行,“为伊消得人憔悴”,就不是什么好事了。因为他心理病了。
问题在于,人患了心病而不自知,这就是最可怕的事情。
身体有了病,看得见,摸得着,头疼脑热,感冒发烧,跌打损伤,青紫红肿;小便黄赤,大便干燥,血压升高,四肢冰凉,你就会去找医生。也许有的病,如性病,如私处的病,或有讳疾忌医者,但他知道那是病,不过拘于面子,隐忍着罢了。但心理有了病,常常被忽略,根本不当回事。例如:动不动生气,时不时冒火,经常跟自己过不去,也跟别人不合群。看谁都不顺眼,爱跟人闹憋扭,心里老犯嘀咕,对人对事,无不猜疑,总觉得人家在算计你,甚至自己的妻子,也不信任。上级一个眼色,你要揣测是吉是凶,朋友一句闲话,你要琢磨是好是坏,成天心烦意乱,做事魂不守舍,无坦荡之心,有戚戚之念。对别人的成功,眼红嫉妒,对自己的失败,怨天尤人,总觉得上帝对你不公平。或好顶牛抬杠,与人恶气相加,或喜自我封闭,跟谁也无交流,或自吹自擂,不知天高地厚,或张狂失态,作种种与人笑柄的举止。贪得无厌,手常伸而不缩,好事在前,则当仁而不让,斤斤计较,一副小农心肠,大难当头,就把别人先推到井里。这都是心理不正常的反映,不是病态,也是变态,严重下去,便要闹笑话,出乱子,而不可收拾。
所以,不能光注意身体保健,还要关心自己的心理保健。虽然说,心病,从来是无药可治的。但倒有一味不花钱的药,值得一试,那就是淡泊二字。为什么患感冒的病人,医生总是建议多喝白开水呢?就是要用水来冲淡身体里致病的毒素。同样,要想化解胸中的郁闷不快,烦躁不安,愤懑愁虑,嫉妒仇恨,使病态心理回复正常,把什么事都看得淡泊,心一淡则百虑消,这恐怕是最佳选择了。
不信,可以试试。
闲话闲章
有一次,我送了一本自己的书,给一位老先生。他翻开来,见到扉页的题签,笑了。我不知蹊跷,瞧着他。
第113节:人情世态
“阁下这印章,想必是在马路边小摊刻的吧?”这倒也让他猜个正着。
过了一些日子以后,此公送了一方镌有我名姓的印石,和另一块闲章。果然,出手不凡,印出样子来,多了一点书卷味,少了一点匠人气。
“您老的手艺?”
“闲来无事,向你卖弄卖弄。”
那闲章怪有趣,不圆不方,什么形状也说不上,字刻得不篆不隶,四脚巴叉,自成一体。关键在于那铭言:“始终如一”,虽然常见之语,刻在这里,却有很多意思,够我琢磨的了。老人说了,共勉共勉,看来,他是很想把一生心得,与我共享。我虔心看着那朱红印泥的“一”字,好有力,也好醒目。
如一,而且始终,容易吗?我等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活一辈子,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在不停调整中的,使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相适应的过程。你想一,未必一;你不想二,偏要你二,所以,“始终如一”是个很难达到的境界。
我讲了我读印的感想,抬头望他:“然否?”
老者笑而不语。
这枚闲章,我用不上,但放置案头,提醒自己尽量如一,作为座右铭,起一点警示作用,也有益处。做人也好,为文也好,要做到这个“始终如一”的“一”,也就是“一贯”的“一”,“一直”的“一”。格物致知,读书治学,要做到如北京话说的“死磕”精神的那“一心一意”的“一”,“一丝不苟”的“一”,也还是要下一点力气,用一点工夫哪!
因为有了这两方图章,便常把玩,也对治印,这种纯属于中国文人的器玩,感到兴趣。我很奇怪,外国人到琉璃厂,常买这类印石,有钱的,花大量外币,竟敢问津田黄鸡血,甚至请人刻了,带回国去。尽管如此,好像至今在西方世界里,还处于学不来和用不上的阶段。这很可能与中外文字的形态,东西文化的背景,不甚相同有关。
西人求实,重物质,讲实用,签名不易模仿,能够鉴别真伪,故而处处签字;而且拉丁字母,曲里拐弯,也很适宜于笔走龙蛇。但签出来的名字,可能反映签字人的某些性格,却谈不上成为艺术品。国人尚虚,信精神,重然诺,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盖上个章,只不过以示郑重,所以,篆刻渐渐发展成为中国的一门艺术。
这与宋以后,至元,至明,文人画大兴有很大关系,文人作画,与宫廷画家工笔重彩不同,多用水墨写意,因而画面通常表现得比较素雅冲淡,韵味是足够的,色彩则略嫌不足。有几枚鲜红印泥的图章,耀眼地盖在画作的边幅或一角,是会令眼睛生出一种视觉上的快感的。于是,印章,题签,和书画三者,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治印,便是文人画家们的又一技巧和专长。齐白石篆刻也是一绝,有印曰:“三百石富翁”,可见他是多么看重这些有灵性的顽石了。
一幅画上,总不能横七竖八,都盖上自己的名章,于是,闲章便出现了,成为文人借以表达思想情操,志趣爱好的一种方式,画面上多了个人意气的朱印文字,画也就更好看耐看了。偶读清人陆以湉《冷庐杂识》卷一《印章》条,提到了明、清三位文人的闲章,颇为别致。一为袁枚,为“三十七岁致仕”,不足四十岁就告别官场,这六个字表示出这位文人的风雅脱俗,不恋凡尘的清高。一为郑燮,为“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这大概是对于科举应试,蹭蹬三朝的自嘲了。
提到这位板桥先生,可谓闲章冠军。他辞官回扬州后,卖画鬻字为生,人称他的诗文书画为“三绝”,推崇备至。虽然他的润笔费够高的,可买家还是舍得花钱。于是,他的画品流传很多;当然,假托其名的赝品也不少。所以,他的闲章七七八八,有很多种。如“七品官耳”,如“十年县令”,如“风尘俗吏”等对仕宦生涯,抱淡泊心态者;如“穿衣吃饭”,如“私心有所不尽鄙陋”等不加遮掩,敢坦承胸怀者。文人潇洒,磊落自在,都在他这些闲章上表达出来。
他有一方长达十个字的闲章,“恨不得填漫了普天饥债”,实在让我们很感动,这和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诗,异曲同工。与他另一首《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的七绝:“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都可以看到他是一位时刻把老百姓生死安危,饥饱冷暖,时刻记在心上的文人。他在山东潍县做过地方官,颇有政声。后来,因为灾荒,他请求放赈,济民危困,多有亢直言行,为此,得罪了上司,被免职回乡。回乡后照样清高耿直,不事权贵,“索我画偏不画,不索我画偏要画”,从这个性格来看,郑板桥一生称得上“始终如一”这四个字了。
第114节:人情世态
在《冷庐杂识》中,陆以湉还举了明人唐寅的例子,说他也有一枚经常使用的闲章,为“江南第一风流才子”。这八个字,倒也符合弹词说唱、故事传说中的唐伯虎。如果,对历史上那个真实的唐解元来说,风流是真的,才子也不假,但江南第一,就值得商榷了。明代全盛时期,在江南出类拔萃的文人中间,他还坐不到首席位置上,要说是“吴中第一”,或更贴切。不过,文人,又有几个不狂放,不自诩,不把话说得够满,甚至过头呢?
要是了解唐寅一生,先是受科场案牵连,后又险几卷入宁王朱辰濠逆案之中,科场失意,仕进无门,倘不这样激扬文字,意气风发,做出一番不与世同的行径举止,岂不太窝囊了自己?他在《与文征明书》中,说得清清楚楚:“岁月不久,人命飞霜,何能自戮尘中,屈身低眉以窃衣食,使朋友谓仆何?使后世谓唐生何?素自轻富贵犹飞毛,今而若此,是不信于朋友也。”所以,可以理解吃了这些苦头以后,他心志更加坚定地恃才傲物,一直狂放不羁下去,不改初衷,做他闲章上所说的,要做这个“江南第一风流才子”。
然而,风流的唐伯虎,只不过是外在的表现形式。他写过一首诗,题曰《梦》:
二十年来别帝乡,夜来忽梦下科场。
鸡虫得失心尤悸,笔砚飘零业已荒。
自分已无三品科,若为空惹一番忙。
钟声敲破邯郸景,依旧残灯照半床。
这首应该是晚年的作品,倒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了。透过他表象的形态上的超脱,剖视他一生也未平静过的心灵,就是中国士大夫魂牵梦萦的功名之想啊!
所以,他这颗闲章,就有点心口不一,似是而非了。当然,一个人要做到前后如一,表里如一,对人对己如一,对上对下如一,也是很不容易的。但是,现在我手上的这枚闲章上的四个字,“始终如一”,倒是应该达到的境界。也许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多多少少,在往这个方向努力,也就不负老先生的好意了。
我的阅读主张
——没有不可看的书,只有看不到的书
阅读,并不都愉悦。
有愉悦的阅读,也有不是那么愉悦的阅读。
人的一生,其实阅读的最大一本书,是生活,是现实,是社会,是命运。年过古稀的我,这本大书,读了快一辈子了,差不多也该读完了,总结起来,无非碰过钉子,翻过跟头,无非挨过板子,打过屁股,从来也不曾阅读出来什么愉悦。不过,都是已经过去的事了,不值得提起,也不必提起。一个人,在大时代里,不过沧海一粟,生不逢时,摊上了,也就在劫难逃,想到这点,便就拉倒。
有的人,由于把自己看得很重,过于自恋,过于自诩,总念兹在兹这些旧账,认为他挨的板子,具有历史意义;认为他被踢的臀部,应该放进博物馆。老是呶呶不休,老是唠叨不止,像祥林嫂那样:“我单知道雪天里是野兽在深山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希望大家对她所付出的这份代价,要铭记在心,要引以为训。
其实,不仅祥林嫂,从有狼那天起,它的天性就是跟人过不去,过去的人,明白,现在的人,明白,将来的人,也会明白。因此,打你的板子,踢你的屁股,和打别人的板子,踢别人的屁股,是一回事。没有什么特别的,特殊的与人不同之处,用不着作祥林嫂状,谁都懂得,这种与狼同在而难免的悲剧,正是历史生物链的严酷之处。
读《史记》秦赵的长平之战,司马迁只用了一句话,“秦坑赵卒四十万”,就给这场战争和这些降卒的生命画了句号。如果那时,有一个降卒跳出来,像后来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的陈胜、吴广,可能在历史的这一页留下他的独特。没有,整整四十万人,没有一个表现出这种独特。这不是司马迁笔下的疏失,肯定,在坑的过程中,既没有勇敢者,也没有反抗者,四十万人排着队走向死亡。
所以,怎么坑掉如此众多的降卒,一直是我的不解之谜。
第115节:人情世态
按照“皇军”侵略中国时的三光政策,活埋我抗日军民的手法想开去,应该是要那些被活埋者先挖好自己的坑,跳进去,再由另外一些被活埋者为其填土。四十万人不是一个小数目,也绝不是一时片刻就能了结的活埋过程,我很惊异,坑人者的沉得住气,也许尚可理解,他的任务是坑掉这四十万,慢慢消遣就是了。被坑者的沉得住气,就令人难以理解,你总得跳到自己挖好的坑里去死,那你握着的那把铁锹,或者别的什么挖土工具,或者什么工具也没有,至少还有两只手,为什么不与那个坑人者同归于尽呢?从理论上讲,秦将白起,不会为了坑这四十万降卒,派出比被坑者更多的兵士来执行活埋任务的。
后来想想,我也就不怎么惊异了。因为这种至死也不敢反抗的顺民心理,是中国人经过长期的封建社会训练以后,潜移默化,已成为国民性的基因之一。因之,当狼伸出猩红的舌头,锐利的牙齿,你并没有下定破釜沉舟之心,决一死战之念,更没有抱着你让我难受,我也不能让你好受的抵抗意志,而是相反,乖乖地伸出手,让人家打板子,乖乖地匍匐在地,让人家踢屁股,多少年过去以后,满口喷吐沫星子反反复复讲这段古,使自己有别于那四十万,而想在历史上留下先知先觉者的名声,当然很可笑。
作为四十万分之一的我,正因为这种基因的软弱、怯懦,别说狼了,随便一个什么狗东西,跑到头上来拉屎撒尿,也不得不逆来顺受,连眼珠也不敢弹一下。在这种含垢忍辱的日子里,也就只有于阅读之中,赖所获得的愉悦,聊以自适。所以,对于书籍,对于各式各样能够到我手中的书籍,是心存感激的。
每本书,都是一个独特的天地,当你沉埋于这个用文字建造起来的虚幻世界里,你在现实生活中所遭遇到的,被打板子也罢,被踢屁股也罢,钉子碰得七荤八素也罢,跟头跌得头晕眼花也罢,乃至于像家常便饭似的,低人一等的歧视也罢,画地为牢的禁闭也罢,人皆白眼的排斥也罢,摘了帽也还是右派的不屑也罢,都会在阅读中暂时忘怀,久而久之,这种阅读的愉悦,就是对于身外一切纷扰的遁逃。我不甚害怕那些岁月里的熬煎,只是害怕无书可读,那种孤独,才是真正无法排解的。
应该说,中国的读书人,这些年来,大致都经历过,一,无书可读的禁绝时代;二,只有一种样式,一种体系,一种规格,一种思想的书,而无其他书可读的设限时代;三,才是今天这种基本上什么书都有可能读到的逐步放开的时代。
至今我还记得,六十年代初期,红卫兵运动波澜壮阔之时,在我劳动改造的工地,西南某县城的街心广场上,亲眼目睹红了眼的小将们,将县剧团的戏箱,抬来付之一炬的“革命”场面。那些帝王将相的行头,烧了当然可惜,而一些线装书、手缮本,我估计都是些唱词、剧本、戏单之类,也许没有什么价值,也许说不定是些什么孤本绝本呢?被那些中学生撕碎开来,当做引火柴用,实在让我心疼。
我还记得,七十年代,在北京王府井大新华书店旁边,有心人会记着那扇常常虚掩着的门。门口无任何标记,只有知情者,才知道这是专售内部出版物的门市部。这便是中国式的读书生活了,书,可以供燃烧用,可以供擦屁股用,书,也可以奇货可居,也可以千金不易。推门而入,便是楼梯,拾级而上,凭一张内部购书证,可以在那里买到不陈列在书店里公开出售的图书。因为我曾经靠朋友引荐,获此殊荣,故而得以像地下工作者,进入那里,那种神秘兮兮的感觉,比后来到小西天看内部电影还要牛皮一些。
人,大概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没有,想得到,越无望得到,越拼命要得到。但得到了,也就拉倒了,得到的太多,甚至不珍惜。过去无书可读的时代,哪怕一本没头没尾的书,一本毫无兴味的书,一本不过只是铅印出来装订成册的书,对识字的人来说,都会拿起来,要翻一翻,看一看的。而到了什么书都能弄到手的今天,读书的欲望,倒不如无书可读时期的那股劲头了。
第116节:人情世态
从一些知青作家的成名史看,他们几乎无一不是在那个无书可读时期,贪婪地,甚至冒着风险阅读那些被视为封、资、修的四旧文学书籍,走上文学道路,写出成功作品的。积累在六七十年代,爆发于八九十年代,为什么很多知青作家,在随后的日子里,创作力有接续不上之虞呢?原因当然很多,但我想,当有了许多可读的书以后,那种如饥如渴的阅读冲动,显然已非当年。
生活,现实,社会,命运这本大书,带来太多的愉悦以后,阅读的愉悦,势所必然地次而次之了。
一般来说,凡阅读,目的有二:一,求知,二,消闲。
对我这数十年的颠沛生涯而言,还有其三,那就是上面所说的逃遁了。即或是极其短暂的逃遁,能够忘却那视你为贱类的一张张唾弃的脸,一双双蔑视的眼,也是于阅读中获得的最高愉悦了。不过,这只是属于我的个例,不足为训。
求知也好,消闲也好,是可以并行不悖的。求知未尝不具消闲的功能,消闲未必不收到求知的效果。虽然,鲁迅在文章里引用过,“人生识字忧患始。”对识文断字的中国知识分子而言,读书,在某种意义上说,打开知识之门的同时,也就打破了自身的平衡。知道不足,遂有追求,感到欠缺,努力弥补,懂得宇宙之大,认识个人的渺小,明白芥豆之微,知晓自身之价值。所以,活一天,学一天,学无止境,虽是老生常谈,但确实是真理。
因此,只要打开一本书,总会给你带来学问,多少和大小的区别罢了。有的书,是大学问,有的书,是一般的学问,有的书,未必有什么学问,甚至连教益也谈不上,若能使我获得阅读的片刻愉悦,那也是我于孤独中的最佳伴侣了。当许多人都把背冲着你的时候,书籍不抛弃你,与你为伴,便是极其可贵的朋友了。
正如我的胃口不怎么挑食的习性那样,对于书籍,只要能看得下去,总是不放过的。几乎是来者不拒,很少选择。因为我对好心人的谆谆教导,应该读什么书,不应该读什么书,从来抱敬谢不敏的态度。因为我一向认为没有不可看的书,只有看不到的书。不过,近年以来,视力严重衰退,对于时髦的书,流行的书,炒作的书,五个人以上穿一条裤子齐声叫好的书,还有《列宁在十月》电影里那种不可以枕头,只可以放在屁股下面的书,就只好遗憾,放弃阅读了。
尽管如此,我仍向所有的人推荐我的阅读主张,只要时间和空间允许,尽其一切可能的阅读,阅读一切可能读到的书。其实,如果不是我那下降到零点几的视力,那些与屁等值的书,也是无妨披阅一过的。至少知道何以为屁,那不也是一种长进,一点获益吗?现在,看不动那么多了,也就无奈割“爱”,不免可惜。
古人说过,“开卷有益”,这是绝对真理。古人还说过:“敬惜字纸”,在他们眼里,凡是有文字的纸张,都应采取珍惜的态度。这当然未必可取,那反映了印刷物不普及的小农经济社会中的惜物心态。但应该看到这种书籍崇拜,是中国知识分子薪火相传的宝贵精神,是中国文化得以数千年赖以不坠的物质基础,也是古往今来所有那些焚书者遭到全体中国人诅咒的根本原因。
但后来,尤其到了今天,中国有太多的书,而这些太多的书里,有着太多的糟粕,也是令想读书的人,颇感挠头的烦恼。如果,无所适从,茫然失措,因噎废食,糟粕固然没了,精华也随之而去。其实,不去其糟粕,何来精华?读书的全部愉悦,就在这种抉择之中。好和坏,自己判断,糟粕和精华,自己说了算,予取予弃的生杀大权,自己手中把握。这种不受别人干涉,不看别人脸色,不以别人的意志为意志,不以别人的标准为标准,在阅读中所得到的自由,便是无与伦比的快乐了。
我的阅读主张,说来简单,与胃口的好恶决定多吃、少吃,或者不吃,是差不多的。那些有学问对我有用处的书,我用吃橄榄的办法阅读,反复咀嚼,徐徐品味;那些有学问然而对我用处不大的书,我用吃甘蔗的办法阅读,啜其甜汁,吐其渣滓;那些没有什么学问也没有什么用处的书,也许在某些正经人和革命者看来,不属大雅的书,视若敝屣的书,我就用吃石榴的办法来阅读了。固然,石榴这东西,能食的部分极其少,不能食的部分尤其多,但此物之苦之涩之酸外的,偶然一得之甘旨,忽然意外的清香,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口味。
第117节:人情世态
有时,阅读一本闲书的愉悦,所带来的身心充实,胜过很多灌输的学问。所以,碰上这类闲书,我总是要拿起来翻一翻的。不惮吹灰之力,也许获益其中,哪怕分文不值,弃之也不嫌迟。当然,阅读,有快乐,也有不快乐。读得丧气,读得败兴,读得大倒胃口,读得恨不能找根绳子将自己勒死,那就是20世纪的八十年代中叶,当读小说成为我的一份职业时的体会。那时,我编《小说选刊》,说实在的,我从来没认为那是一份美差。因此,阅读的愉悦,只是相对而言,但手不释卷,则是读书人一生的追求,这是不可动摇的。
鲁迅说过:“一说起读书,就觉得是高尚的事情,其实这样的读书,和木匠磨斧头,裁缝的理针线并没有什么分别,并不见得高尚,有时还很苦痛,很可怜。”由此可见,求知和求生,是同样的道理。因此,春华秋实,你付出得多,你收获得也多,只要读书,就有收获。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多读一本书,多一分智慧的光亮。
于是,我就会想起一个忘了出处,但总是砥砺着我的读书故事。
那应该是一本革命回忆录,应该是一位革命前辈的亲身经历。20世纪的三十年代,国民党统治的白色恐怖时期,从事地下工作的他,被抓进苏州反省院里。在关他的单人牢房的墙夹缝里,挖出来一部未被狱卒发现的,已很零散的恩格斯的《反杜林论》。显然,这是前一位关在这间牢房里的难友,有意留存下来的。他在那几年的关押反省期间,这部可以说是相当枯燥乏味的哲学书籍,是他惟一可读的书。后来,抗日战争爆发,党把他营救出来,嗣后,他竟然成为一位研究《反杜林论》的哲学专家。
我由此推想过,若是处在这样的状况之下,我将会携带一本什么书籍,走进班房呢?这虽是荒谬的假设,然而,在这个世界上,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会发生,应该发生的事情却偏偏不发生,如果,这个假设万一成真,给我只能拥有一本书的选择自由,根据我个人从1957年开始,直到1979年为止,长达二十二年的阅读经验,一种处于基本上相似的班房状态下的阅读经验,我会在下列两种书籍中择其一:
一、曹雪芹的《红楼梦》;
二、鲁迅的杂文集。
这是我读了一辈子的书。从十几岁时读起,一直读到今天,七十多岁了,仍时不时要翻开这两部书中的某一回,某一篇,像孔夫子所说的“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那样,追求这个“悦”。
为什么我要挑选这两部书之一进班房呢?因为,有些艰深的书籍,是毫无疑义的好书,但啃起来十分吃力,在惟可面壁的孤独中,除那位革命家可以啃下《反杜林论》外,我想一般人都缺乏那种攻坚的毅力。有些精彩的书籍,既能引起阅读兴趣,也能产生阅读快感,然而,多读几遍以后,也就索然无味,俨然鸡肋。
惟有曹雪芹的《红楼梦》,惟有鲁迅的杂文集,是永远读不完,也是永远读不厌的书。是能够得到求知的满足,也是能够饱享消闲的愉快的书。最初读时,如山阴道上,应接不暇,留连忘返,美不胜收。后来读时,如登泰山而小天下,恢宏堂奥,气象万千,学无止境。老实说,曹雪芹笔下的世界,离我们很远,然而,我们却有如同身在金陵那条街上的亲切感觉。鲁迅批判的锋芒,与现实生活已风马牛不相及,但是,不知为什么,却总能在心灵深处得到呼应、共鸣和那种对于民族的,对于国民性的切肤之痛。
因此,《红楼梦》和鲁迅的杂文,给我所带来的阅读愉悦:一,不论从哪一页翻开来阅读,不论从头往后读,还是从后往前读,都能很快进入角色;二,不论读过多少遍以后,再捧起来读下去,都能找到与前不同的,每读每新的体会;三,不论时间和空间发生什么样的变革、变迁、变化,甚至变异,这两部书籍之所以不朽,就在于永远有话好说的强大生命力上。
在我阅读的全部历史中,差不多有二十二年,这两位大师的书籍,总是与我的行李、背囊、吃饭的搪瓷盆、粮票、菜金在一起。那些日子里,我发配到修建铁路新线的工程单位劳动改造,差不多走遍大半个中国。幸好,即使在最为严峻的“文革”岁月里,这两位大师也不在禁绝之列,于无奈的孤独中,只有阅读它们,是惟一的慰藉。
第118节:人情世态
我记得1957年的春天,二十出头年纪,从东安市场的旧书摊上,买到十卷本的红布面的《鲁迅全集》,买到十六册本的万有文库版的《石头记》,初初起步,尝试写作的我,如醉如痴地沉浸其中,将其视作临摹的法帖,将其看成作文的范本,甚至极其手工业式地抄录两位大师的语汇、句式、起承转合的联结词等等,以求得其真谛。在那个没有电脑可以检索的年代里,这种极原始的一笔一画的劳动,倒也是强化阅读的一种虽笨拙却见效的方法。
在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体系中,优秀的文学作品,与史传是可以画等号的。曹雪芹的书,鲁迅的书,其实就是形象化的一段历史记载;而优秀的历史著作,譬如我们称司马迁的《史记》,为无韵之《离骚》,也是对其极高的文学价值的肯定。也许正是出于这样的认知,从那以后,文史,尤其是史,便是我阅读的新领域。我记得,20世纪七十年代末,《二十四史》陆续问世以后,八十年代后,中国出版事业的空前发展,各种史籍、类书、集成的大部头图书的推出,过去没有的,现在有了,过去看不到的,现在看到了,过去藏在深闺人不识的,现在广泛传播了。于是,活到老,学到老,便是浪费了青春,荒疏了学业的我们这一代,“亡羊补牢,犹未晚也”的要务了。
说到底,中国人的阅读,是和汉语中特有的“学问”这个词语密切相关的。“学问”,典出《易·乾》:“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由“学”和“问”两个单独意义的汉字组成,是一个地道的古代汉语。外国人将这个古老的汉语语词,转换成他们的语言时,通常译为knowledge,或者译为learning,只能说是大致吻合,认真地说,并不十分贴切。因为,汉语“学问”,包含着“学而问之”,和“问而学之”两层意思在内,与外国人所说的“knowledge(知识)”、“learning(学习)”不尽相同。其中的“问”字,老外这种译法,是体现不出来的。
何谓“问”?无非不知、不解、不懂、不会,为了求知、求解、求懂、求会,所以要“学”。因此,学问全从问来,无论是吃橄榄式的阅读,吃甘蔗式的阅读,还是吃石榴式的阅读,先问一声“为什么?”最为关键。
学问的问,是获得阅读愉悦的最为重要的一点。
上山采蘼芜
这是一首很具戏剧性的古诗,要当代才子来写,爱情啊,三角啊,眼泪啊,再加上些色情胡椒面,至少可以铺陈出来一部凄清婉怨,绝梦离愁的小长篇。可古人只用了四组五言,共十六句,计八十个字,就把这个故事完美地表现出来。
诗中出场人物为一对离异了的夫妻,还有一个未出场的人物,就是前夫后娶的妻子。惜墨如金的古人,能够在这样短促的篇幅里,几乎是活灵活现地写出他俩的对话交流、回忆感慨,写出女方被抛弃的不满、男方悔不迭的遗憾,虽未写到但可以体会到的,那位在家里辛勤劳作着的续弦,其实也不一定多么快活的光景。令读者有如置身于场景中的感觉,实在是诗歌艺术的精品,难怪千百年来被人传诵不已。
这首平白如话的诗,告诉我们一个真理,好的文学作品,总是最简单的,最清晰的,而且是一字不易的。通篇没有一句可有可无的话,也没有一个可有可无的字。大概,越没有本事的作者,才故弄玄虚,才不知所云,才像小脚娘子的裹脚布,没完没了地扯个没完。
蘼芜这种植物,又名蕲茝,江蓠,据辞书解释,苗似芎藭,叶似当归,香气似白芷,是一种香草。这位妇女去山上采撷蘼芜的鲜叶,回来以后,于阴凉处风干,可以作为香囊的填充物。她为什么要到山上去采这种植物呢?这是作者不愿意写出来,也不想直白地告诉读者的隐情。其实,正是这位妇女所以离异,所以遭丈夫抛弃的原因。
古人相信蘼芜可使妇人多子,所以,古代育龄妇女多用这种内填蘼芜的香囊来佩带。因为古人对于诞育子嗣,传种接代,视为夫妻、家庭、宗族间的头等大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封建社会里,对女性所规定的“七出”,只要犯了其中一条,就被逐出家门。而不育,则是这不成文法律的第一条。凡不能生小孩的妻子,早晚是要解除婚约,送回娘家的。
第119节:人情世态
这位上山采蘼芜的妇女,就是因为不能为丈夫生下一男半女,而不得不跟他分手,自己单独生活。然而,可怜的她又并不甘心这种永远不能生育的现状,因此,就抱着一种渺茫的希望,到山上来采这种也许能给她带来福音的香草了。流行于古人口边的“蘼芜之叹”,就是对应该生育而不能生育的妇女,所表示的无可奈何的遗憾了。
现在已经几乎无人再发出这样的感慨了。不过,话说回来,这句古老的成语,也不是没有现实意义,也不是绝对不会被提及。譬如作家,有的光开花,不结果,徒有其名;有的也开花,也结果,就是挂不住果,虚张声势;有的开了花,结了果,也挂住了,可长出来是歪瓜裂枣,不登大雅之堂;有的压根儿不开花,不结果,更谈不上挂果,可一年到头,老是在文坛上,挺着个肚子,作临盆状……所有这些,作家应该与育龄妇女一样,也存在着这种“蘼芜之叹”的危机的。
在所有的选本中,这首古诗都被认为是首弃妇词。她到山上去采蘼芜,巧遇前夫。我在猜想,这位做丈夫的是不是也在为新娶的太太,采这种能使妇人多子的香草呢?否则,怎么可能“下山逢故夫”地在这里重逢呢?怎么可能两人的话题聚焦在“新人复如何”呢?
一般来说,人总是喜新厌旧,因为旧代表着过去,新意味着未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来居上,长江后浪推前浪,旧不如新。所以,旧时代、旧社会、旧习惯、旧传统,怎么也不如新世纪、新中国、新气象、新风尚,透得精神,显得来劲。因此,新鞋新帽,新房新车,新茶新米,新娘新郎,凡冠以一个新字者,包括文学上的新生代,明眸皓齿的美女作家,翩翩风度的青年才子,都容易讨人喜欢。
就看当代文学领域中,某些著名评论家的笔锋所指,就明白了。凡四十岁左右的男性作家,凡三十岁左右的女性作家,前者是他们特别关注的目标,后者是他们格外眷顾的对象。评介频率之高,肯定力度之强,护花使命之重,推许热情之大,总的来说,今年北京城夏至那天的高温,也难以相比。
而《上山采蘼芜》里这位“故夫”,却与文学评论界的某些人观点相异,竟然打出来“新人不如故”的旗帜,持一种新不如旧的看法;以今天的眼光,显然很不新潮,很不时尚,恐怕要受到嘲笑了。
他与前妻的交谈中,说道:“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颜色类相似,手爪不相如。”前三句,都是客套话,都是用来安慰那女人极度失落的心。因为,他在处理这场婚变的手法上,有点不那么君子,几乎逼宫似的。“新人从门入,故人从阁去。”简直是连商量余地也没有,招呼也不打,就把新媳妇领进家来了。只是最后一句,所谓“手爪不相如”,才是他此时此刻的心声。
接下来,于是,他感慨系之:“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馀。”原来,新人织造出来的是缣,质次价低;故人织造出来的是素,质优价高。新娶的这个老婆,在纺织的技能手艺方面,不如离异的前妻。按古代度量衡制,长四丈,广二尺二寸为一匹。他老婆一天铆足了劲,只能织出一匹缣,而他前妻却能织出一又四分之一匹素,从劳动效率来看,还真是莫怪这位故夫得出,“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的结论。
固然,新陈代谢,是历史的总趋势。但具体到某个人,某件事,某一部分,某一环节,就有可能出现姜是老的辣,酒是陈的好,新人不如故的例外。
这首古老的诗,至少让我们懂得一点,实事求是,最重要了。
奴奴本是杨家女
孔子曰:“子不语怪力乱神”,鬼,是不在其内的,所以,古往今来,即使圣人之徒,也有写鬼说鬼者。只是到了“文革”期间,“横扫一切牛鬼蛇神”,鬼,划到杠杠以内,便属于犯禁之列。所以,“文革”前,何其芳先生主持汇编了一本《不怕鬼的故事》,还得到毛主席的首肯;而在史无前例的年代里,孟超先生写的一部《李慧娘》,江青可让他没少吃苦头。
第120节:人情世态
其实,古人要比“文革”首领豁达得多,不往远说,就以清代为例,如《钦定四库全书》的总编辑纪昀,写了一部《阅微草堂笔记》;大名士袁枚,写过《子不语》;大作家蒲松龄,写过《聊斋志异》。在他们笔下,不但写得鬼气拂拂,而且还能把鬼写得栩栩如“生”。外国的大文豪也不怕写鬼,莎士比亚在他的《哈姆莱特》里,让鬼魂上场。歌德的《浮士德》中的梅靡斯特,本身就是一个魔鬼。解放前我在南京读国立剧专的时候,校长余上沅先生很为他在英国留学学戏剧,曾经串演过《哈姆莱特》中的这个鬼魂,感到自豪呢!
鲁迅先生也写过鬼的,而且,他研究过鬼。在他的作品里,至少写过两种鬼,一个是无常鬼,也就是拘魂使者。一个便是“奴奴本是杨家女”的女吊,在鬼的行列中,应该说是最风流,最漂亮的女性之鬼。先生认为这两种鬼,是绍兴“有特色的鬼”,与外地不同。第一,那拘魂使者,甚至还有一丝幽默感,不那么凶神恶煞;那插图上的无常,有点像济公,扇子别在后领口,很潇洒的。第二,尤其这个女吊,不像香港电影里那吸血鬼似的,伸出可怕的又长又红的舌头。所以,浙东地方的这两位鬼魂,由于先生写了,因而也在文学画廊里,得到了永生。于是凡读过先生著作者,无不知这个显然是很可爱的女性吊死鬼的。
他对女吊的评价极高,认为是“一个带复仇性的,比别的一切鬼魂更美,更强的鬼魂。”他还说:“‘女吊’,也叫做‘吊神’。横死的鬼魂而得到‘神’的尊号的,我还没有发见过第二位,则其受民众之爱戴也可想。”
接着,先生写她的出场:“这之后,便是跳‘女吊’。自然先有悲凉的喇叭;少顷,门幕一掀,她出场了。大红衫子,黑色长背心,长发蓬松,颈挂两条纸锭,垂头,垂手,弯弯曲曲的走一个全台,内行人说:这是走了一个‘心’字。”
我们都读过《社戏》这篇文章,可以想像那夜幕下,河沟旁,草台班,唢呐声,走出来这样一个婀娜女子,仿佛电影的推拉镜头似的,将她引自台口,一张皎白的脸,一双哀怨的眼,一下子,就把这位悲艳的女主角,和围绕着她的阴森森的气氛,烘托了出来。
“为什么要走‘心’字呢?我不明白。”
连巨匠如先生者,也还弄不清楚,他人当然更不敢置喙了。
心的形状,以及心这个字眼,大家都知道,在西方人的心目中,是与爱情紧密相连的。例如男人称呼妻子或未婚的女友叫做“甜心”。例如爱神丘比特的箭,射中的那个靶子,也是一颗心状物。例如情人节礼品的心形巧克力,项练上坠着个心形金荷包,荷包里那所爱之人的倩影,自然也是剪成心的形状。凡此种种,说明心形和心字,是毫不犹疑的爱情象征。
因此,我每次读先生这篇《女吊》,总有一个深觉可笑的联想,也许做了厉鬼以后,便中外合璧,洋为中用,实行拿来主义了?不像我们阳间那些一心维系道统的大人先生们,活得怵怵惕惕,过得小心谨慎,对于外来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先问姓“资”姓“社”,对于新鲜的事物,怕得要命,避之惟恐不及。想不到一个女吊,居然会有这种豁达,不拘泥于东西方文化的异同,敢于有万物悉备于我,一切均能为我所用的胸襟,实在是令人肃然起敬了。
那时候,大概还是大清朝吧?硬被人家敲开了闭关锁国局面,所以对于“西夷”或“西酋”的一切,视做洪水猛兽,生怕坏了我五千年中华古国的风水。想不到区区一女吊,敢在台上走起心字来,用形体动作,诉说她悲苦的爱情。比起那些把脑袋扎在沙漠里,恨不能躲开整个世界的大活人,要胸怀宽阔得多。
也许东西文化并非像楚河汉界一样,分割得那样清楚,自有其交融汇通或相映成趣的地方。否则我想不透,远离尘嚣的浙东地方,还是穷乡僻壤之中的女鬼,怎么竟会无师自通地和外国人对于心的理解合拍,在野台班上舞之蹈之表现出来呢?
第121节:人情世态
虽然,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特别说明了是四十年前的往事,是他幼年坐在乌篷船上,吃着罗汉豆,于湖光山色间观看社戏的印象。但是,作为整个人类文化传统中的一部分,各个分支固然有其自己的民族,或国家,或地区的特色,但共同的,相通的,能够比较可以对应的东西,还是占主要地位的。“情由心生”,世人悉皆如此,也就不奇怪女吊表演出一个心字的缘由了。
因为鲁迅先生看社戏时,已经“西风东渐”,但远没有像现在这么多的外国电视连续剧可以师法,更没有模仿外国生活方式的国产电视连续剧可以仿效,很难有这种大开眼界的机会。孤陋寡闻的中国这些女吊们,真无法想像怎么会“心有灵犀一点通”的?
心和情的相通,中国人早就写出了“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我思故人,实获我心”的诗句;“长恨人心不如水”、“只愿君心似我心”、“更别有系人心处”、“相去万余里,故人心尚尔”、“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等等中国诗人的咏唱,在情和心的比兴方面,要比西方人久远得多。
但中国文人尚虚,西方文人崇实,心,作为爱情升华的代表物,便化为“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与君别后泪痕在,年年著衣心莫改”、“本侍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的意象。不如西方人,将心实实在在地物化,做成糖果可以吃,做成装饰可以戴,做成丘比特的靶子可以射。
所以,在中国,很少有将那些诗句,写在或印在心状物上的,倒是王实甫的《西厢记》里有一句:“不移时,把花笺锦字,迭做个同心方胜儿”庶几近似。但这种折纸游戏,怎么也折不出心的真正的样子来。这可能和我们这个古老民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教育影响,而人体解剖不发达有些关联吧?
然而,女吊却袅袅地在舞台上走出一个“心”字来,真是一个好了不得的创举!
当然,上吊可以有许多理由,但似乎此种手段,却被女性自杀者所垄断。而女人投缳泰半与感情事有关,就是鲁迅先生看的这出目连戏,那位女主角,也是因为做童养媳,后来又被卖入娼门,而得不到她应有的爱情,才把脖子伸进绳套里去的。
所以,她要将这个心字表达出来。
“她将披着的头发向后一抖,人这才看清了脸孔:石灰一样白一圆脸,漆黑的浓眉,乌黑的眼眶,猩红的嘴唇……比起现在将眼眶染成淡灰色的时式打扮来,可以说是更彻底,更可爱。不过下嘴角应该略略向上,使嘴巴成为三角形:这也不是丑模样。假使半夜之后,在薄暗中,远处隐约着一位这样的粉面朱唇,就是现在的我,也许会跑过去看看的,但自然,却未必就被诱惑得上吊。她两肩微耸,四顾,倾听,似惊,似喜,似怒,终于发出悲哀的声音,慢慢地唱道:
“‘奴奴本是杨家女,
啊呀,苦呀,天哪……’”
在鲁迅先生笔下,出现过许多女性,但他惜墨如金,很少在女性人物的面容、身材上着意描写。如农村妇女祥林嫂,如城市女性子君,如神话人物女娲,如让阿q萌发出强烈性冲动的吴妈和小尼姑,都比不上这个女吊,有着如此细致入微的传神描写。
而且在《呐喊》和《彷徨》中,很少见有如此大段的笔墨,来刻画一个人物。鲁迅先生尚白描,通常三言两语,便把形象勾勒出来。独独这个女吊,他竟用去二三百字,不能不说是一个特例。女吊获此殊荣,并不完全因为她有“更彻底,更可爱”的美丽。虽然先生说过,若是半夜三更,碰上这位粉面朱唇的女吊,也许要去瞅瞅的。我认为尤为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她尽管是个鬼,却“是可以十分坦然地和他们相处”的鬼。坦然相处,无须防范,并非任何时候、任何人都能达到如此真率的自然境界的。
一到人间,世态百象,可就不那么简单的了。
有时候,你掏给他心,也就是滚烫的,或热烘烘的“情由心生”的心,可对方却未必会领情,“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倒很可能把这颗心拿来当早点吃了,一抹嘴,连声谢也不说的。
第122节:人情世态
在《女吊》一文中,惟一的对女吊的批判是:“中国的鬼还有一种坏脾气,就是‘讨替代’,这才完全是利己主义。”
其实,这也无可指责,因为鬼的目的性很明确,要重新投胎做人。这和人偏要做鬼,搞鬼,鬼鬼祟祟,鬼头鬼脑,鬼蜮伎俩,“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不同,人在干这些鬼名堂时,还装出一副正人君子模样,满口道德文章。最可恶者,有的人如同蚊虫在吸你的血以前,还要哼哼呀呀地发一通屁论,以证明他吸你的血,是对你多么的爱护和关怀云云。还要感恩戴德,要不是他挽救你,把你的血吸了,你还有今天吗?
这种人,细品起来,真是人不如鬼。
女吊的追求,是赤裸裸的,丝毫不加掩饰的。她就是打算再一次回到人间来,尝一尝真正的人生乐趣,以弥补那已经过去,但很遗憾的一生。所以,她努力寻找一个该死的人做她的替身,半点也不感到难为情。
“讨替代”或是“找替身”,确实可算是中国鬼的一种不太好的求生手段。
不过,幸好她每次只需要一名替死鬼,胃口很小。而且这名替死鬼还有资格再找另一名替死鬼,死死不已的同时,也生生不灭。比起那些踩着别人脑袋,所谓用鲜血染红顶子的人,简直小巫见大巫。何况可以轮换着找替代,岂不是尚有一些人情味吗?可是,若碰上爱吃人血馒头的家伙,那要比女吊狠得多多,必然是永劫不复的命运。
我曾经在小说中,写过一个水乡湖区里溺死的鬼魂找替代的传说。似乎非正常死亡的人,都得采取这种办法摆脱困境。否则永远在阴曹地府里当一名孤独的游魂,无依无靠地在湖荡里飘泊。为了使替死的人尽快地失足落水,以便自己脱生,要设计出很多迷惑的魔法。对儿童,化为一只美丽的蝴蝶,或一只漂亮的水鸟,使他发生兴趣,在追踪中不小心溺水而亡。对青年人,变成二八佳人,动之以情,诱之以色,然后便是一个沉沦的结果。对那些驾船的、打鱼的,则是一条手到擒来的大鱼,以利益的驱动,让你掉进水里淹死。或者,叫一声你的名字,你贸贸然地答应了,也终于成了替死鬼。
似乎有些残酷,然而也不回避残酷,这应该说是挺光明正大的,因为不假惺惺。
老实讲,她全部的野心,最大也只不过再活一次。她根本不想一朝得意,让全世界都臣服于她,也不想荡平一切,只剩下她一个光杆司令。她从来不发表冠冕堂皇的宣言,来美化她并不体面的动机;也没有拉帮结伙,搞个小圈子什么的。目的单纯,只是想做人!
女吊,其实应该是复仇之神。
有一出戏文,叫做《活捉王魁》,又叫《情探》,就是对负心人的残酷报复,以及进行惩罚的大快人心的好戏。那敫桂英生咽不下这口气,上吊死了化为鬼,魂飞相府,要让那个背弃她的家伙休想自在。那白裙曳地,袅袅娜娜走来的女吊,是那样的冷艳绝情,眼里闪烁着仇恨的光,何其令人怖畏啊!
不过,并非所有女吊,都像敫桂英那样复仇心切。鲁迅先生写道:“她(女吊)有时也单是‘讨替代’,忘记了复仇。”这倒是女吊性格的或许堪称可爱的一面了。
像女吊这样,生的欲望压倒一切,因此,把其他一切,置之度外,这不也有其可敬的一面吗?
鲁迅先生最后总结:“被压迫者即使没有报复的毒心,也决无被报复的恐惧。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凶手或其帮闲们,这才赠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旧恶’的格言,——我到今年,也愈加看透了这些人面东西的秘密。”
先生一生,疾恶如仇,对这些远不如鬼的人面东西,那假面具后的全部卑劣,看得太透太透,倒觉得堂堂正正的女吊,虽是鬼魂,却也有可敬之处。鬼可怕乎?当然;但人,一些“人面东西”,其实更可怕,这也是写《女吊》的鲁迅先生,让善良的人们,有一点警醒吧?
苏东坡饮酒
——获得,固然是一种快乐;给予,也未尝不是一种快乐
第123节:人情世态
其实,苏东坡并不善饮酒。他在《题子明诗后》说:“吾少年望见酒盏而醉,今亦能三蕉叶矣!”蕉叶,是一种浅底酒杯,容量不大。何况,宋代的酒,酒精度是很不高的,武松过景阳岗,喝了十八大碗酒,居然还有力气打虎,足见苏东坡这三小杯酒,量是很有限的了。但他爱酒,而且越老越喜欢此物,“饮中真味老更浓”,这就是他的爱酒铭。后来,他倒霉的日子里,流放岭南惠州,甚至自己酿酒呢!
人之喝酒,有数种状况:一是嗜好,对杯中物情有独钟,自斟自饮,自得其趣;一是应人之邀,坐在席旁,杯在手中,盛情难却,不得不饮;别一种则是意在酒外,以酒浇心中之块垒耳。凡天下饮酒人,无非喜爱、应酬、解愁三道,才端起酒杯来的。但东坡先生饮酒,却与众不同。他说过:“余饮酒终日,不过五合,天下之不能饮,无在余下者。然喜人饮酒,见客举杯徐引,则余胸中亦为之浩浩焉,落落焉,酣适之味,乃过于客。”(《书东皋子传后》)他还说:“吾饮酒至少,常以把杯为乐。往往颓然坐睡,人见其醉,而吾中了然,盖其能名其为醉为醒也。在扬州时,饮酒过午辄罢,客去解衣盘礴终日,欢不足而适有馀。”(《和陶诗二十首序》)
他所追求的杯酌之娱,不是自己的陶陶然,飘飘然,而是愿意看到别人在饮他的酒时的那份快乐。这种自己喝得并不多,但愿朋友喝得多的饮酒之道,实在是很特别的。朋友喝得舒服、畅快、尽兴、欢乐,他也得到了淋漓酣畅的由衷喜悦。甚至比来喝他酒的朋友,还觉得开心些。所以,“闲居未尝一日无客,客至未尝不置酒,天下之好饮,亦无在余上者。”饮酒达到如此境界者,古往今来,大概是不太多的。
“若仆者又何其不能饮,饮一盏而醉,醉中味与诸君无异,亦所羡尔。”(《东坡题跋》)求其醉味,而不在盏数,这里我们不仅看到诗人饮酒的潇洒,也看到东坡先生信奉的人生哲学。“我有一瓢酒,独饮良不仁”,他一生追寻的真正快乐,是一种精神世界的完善,这和酒囊饭袋,沉湎于物欲的满足之中,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像东坡先生这样,愿意与别人同享快乐的。而且,从给予别人物质的快乐中,去追求自己精神上快乐的人,那就更少更少了。世俗的功利之心,严酷的竞争行为,小市民的现实主义,以及快乐的不可多得,势必造成这样的紧张状态:如果有一杯酒,宁可独饮自斟;如果有一口饭,不希望出现第二张嘴;如果是快乐,最好不要有人分享。
假如,酒只有一壶,饼只有一块,快乐也只有那么一点点,独自慢慢地受用,也并无可以指摘之处。可有些人常常不满足于个人有酒可饮,有饼可餐,有快乐可享的局面。总想得到自己得不到的,本属于别人的一份,胃口大一点的,那阴暗的灵魂,占有的心理,攫取的欲望,以及伸得很长的手,总之,在说起来颇不雅的动物本能的趋使下,不仅夺了他人的酒,抢了他人的饼,还把快乐建筑在他人痛苦的基础上。于是,人世间的厮杀争斗,卑污龌龊,就由此而生了。这和苏东坡人生哲学恰恰相反,以夺取别人物质的快乐,来获得精神上的快乐;在他们眼中,人和人之间,只剩下赤裸裸的商业交换关系,除了利害得失外,别无其他。活在这种血腥味很浓的人群中,人生的全部目的,就是咬人与被咬,只要有一副食肉类动物的坚牙利齿就行了,这样的人,真是“异于禽兽者几希”了。
其实,苏东坡的一生,称得上是跌宕沉浮,命途多舛,也是血雨腥风的一生。是不断地被剥夺杯中酒,手中饼,和并不多的快乐的一生。颠沛流离,天南海北,旅途驿站,奔波不歇,但他无论在怎样的处境中,都能营造出他的快乐氛围。诗文之娱,酒食之味,声色之美,山水之趣,比之他的政敌和文敌,那位拗相公王安石,过得要充实丰富,生动有趣多了。应该说,他享受了诗情画意的一生,心灵自由的一生,也是在炼狱中,获得了大自在的一生。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的这种自己快乐,更愿从别人快乐中,追求精神上大快乐的人生哲学。
第124节:人情世态
现在,撇开宋神宗时代的政治上的变法运动,姑且不论其是非曲直,公道人心,仅就这两位文学大家的争端而言,弄不清王安石是否受冷落二十多年以后,心理有一点变态?是否由于比他年晚的苏轼,那如日中天的名声,使他按捺不住难以名状的嫉妒?一般来讲,人是有着复杂心理的动物,文人也难能例外。韶华已逝,便仇恨一切来日方长的人,风光不再,便嫉妒所有姹紫嫣红的美丽,寂寞冷落,自然怨绝窗外传来的繁华热闹的声音,江郎才尽,便对文场的新鲜举止,视若仇敌,非咬牙切齿不可了。也许从这里能理解王安石上台以后,对于司马光啊,曾巩啊,苏轼啊,那种绝不手下留情的打击了。
文人的嫉妒情结,是挺可怕的。所以,历朝历代的文人,要动手整起同类来,是不怎么斯文的,而且,要抓辫子,戴帽子,打棍子的话,更是行家里手。尤其从文字中寻找破绽,上纲上线,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来。何况苏轼写了那么多的诗文,还能找不出一个错。所谓文祸,其实在中国历史上,是小菜一碟,不算什么稀奇的。没错尚且难逃文网,更何况东坡先生的正直,不合时宜,对于这位前辈而握重权的作家,在政治上,文学上的不买账呢!于是,王安石的爪牙,那些御史们,那些妒火中烧的小文人,就抓住了他的诗,参了好几本,押赴京师,坐了大牢。
他被关押,被流放,被远谪,倒并非他的酒害的。不过他写过,“醉里狂言醒可怕”,他的酒给他带来了“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酒困路长惟欲睡,日高人渴漫思茶”,“惟有当时月,依然照杯酒”的灵感,甚至连书法,也因酒而出神入化。“仆醉后辄作草书十数行,觉酒气拂拂从十指间出也”。但他由酒而诗,由诗而祸的人生际遇,飘泊半生,至死也并不悔酒悔诗,依然我行我素。甚至他的朋友,他的弟弟,都郑重劝他戒诗。当然,嗜诗和嗜酒是一样的,只要成了瘾,就不大容易戒掉,不过,更重要的,是他信奉自己快乐,也与人快乐的人生哲学,怎么能教他罢笔断诗呢?该怎么着,还怎么着,岂肯随便改弦易辙呢?
一个坚信自己的人,也是不肯臣服的人,尽管他因写诗写进了狱中,可在班房里仍旧继续写他的诗。后来释放了,出狱当天,自然忍不住更要写诗了。“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这首诗要是让王安石和他的党羽看到了,岂不是有翻案之嫌吗?一个人能够为自己的追求和理想活着,不改初衷,哪怕在最糟糕的情况下,“数亩荒园留我住,半瓶浊酒待君温”,也坚持与人快乐,自己快乐的作风不变,这实在是令后人钦敬的。
他在《纵笔三首》里写过,这大概是他晚年的笔墨了:“寂寂东坡一病翁,白须萧散满霜风,小儿误喜朱颜在,一笑那知是酒红。”可见一直到他衰迈之年,对于酒和诗的钟情,仍不减当初的,由此可知,他信奉着他的人生哲学,一直享用到最后,结束了他光辉的一生。
所以,从东坡先生的饮酒之道,足以证明,获得,固然是一种快乐,给予,也未尝不是一种快乐。要是大家多一些东坡先生所追求的快乐,那么这个世界上,岂不是更温馨,更美满吗?
梁启超读《锦瑟》
——读圣贤书的求甚解和读文学书的不必求甚解
《锦瑟》是唐人李商隐的一首名诗。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喋,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首天鹅之歌,约作于公元858年的荥阳,不久,诗人就在他的家乡,抱恨离开人世。人故去,诗长存,一千多年来,口碑流传,家弦户诵,任何一个读点旧诗的中国人,无不知道这首绝唱。如此的身后声名,大概才能称得上真正的不朽。
文学这东西,别人吹,不作数,自己吹,更不作数,甚至当代文学史的吹,也是作不得数的。只有时间的验证,而且经过一个相当漫长的时间以后,那判断才能接近于正确。所以,我的那些同行们,或者被人吹成,或者自己吹成,那副永垂不朽的大师状,都有把话说得太早之嫌。只有像李商隐这样,千年以后,还有人吟诵他的诗,玩味他的诗,被他的诗感动,为他诗中的意境,悬想不已,揣测不已,那才是真正的一点不打折的永垂不朽。
第125节:人情世态
然而,“文章憎命达”,写出这样好作品的诗人,他的一辈子却活得很尴尬,很艰窘。《旧唐书》说他“坎壈终身”。“坎壈”,大约为磕磕绊绊,跌跌撞撞,沟沟坎坎,连滚带爬的意思。所以,才高命薄,屡受挫折,郁郁不得志的他,便盛年早逝了。
他只活了四十七岁,当然,太短命了一点;否则,会有更多的好诗,留存后世。
这首七律,凝缩着诗人匆匆一生里的,跌宕流离的命运,失落沮丧的际遇,讳莫如深的情感,梦幻绮丽的爱恋……这一切,又如同他名姓中的那个“隐”字一样,影影绰绰,朦朦胧胧,依稀仿佛,似有似无,感觉得到,捉摸不住,可以意会,不可言传,那美学境界吸引着千百年的中国读者。
凡读过此诗,并稍稍了解李商隐生平者,无一不在煞费心思,绞尽脑汁,希望能从这首诗中更多地发现诗人,更深地理解诗人。于是,这首《锦瑟》便成为中国诗歌史上“斯芬克斯之谜”。谜,要是一猜即破,也就没有什么耐人寻味的了;要是总猜不开,也就无法使人生出破解的兴味。而李商隐这首显然有着难言之隐的《锦瑟》,既有猜想价值,又有猜想余地,是一个使猜解者错以为不难找到门径的谜。然而,深入堂奥,接踵而至,便是更多的迷惑和茫然。因此,宋、元、明、清,揣度了一千来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所有答案,无一不被诘难,被质疑,被否定,被推翻,几乎没有一个论点能够站得住脚。
估计,再猜上一千年,一万年,大概也休想解开这个诗谜,仍旧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地分歧着。因此,近人梁启超的读李商隐法,值得我等深刻体会的。他说:
义山的《锦瑟》、《碧城》、《圣女祠》等诗,讲的什么事,我理会不着。拆开来一句一句叫我解释,我连文义也解不出来。但我觉得他美,读起来令我精神上得一种新鲜的愉快。须知美是多方面的,美是含有神秘性的。《饮冰室文集·中国韵文内所表现的情感》
只有这样嵚峙磊落的大师,才敢率直说出来。一,他坦白自己并不“理会”诗中“讲的什么事”;二,他还坦白自己“解不出来”“一句一句”的“文义”。
但是,他又说:一,“我觉得他美,”“令我精神上得一种新鲜的愉快”;二,“美是多方面的”和“含有神秘性的”。
不求其字句上的甚解,而领略其通体之美,得精神之享受,这才真是阅读文学作品的不二法门。中国人讲做学问,而做学问的中国人,是一点一滴,句栉字比,认真求实,探赜索隐地做起来的,这种治学态度,毫无疑问,当然是极其正确的。但用在文学作品上,这样死抠深挖地做起来,只能将文学的想像力越做越死,最后大家成为僵尸为止。
说到底,诗词歌赋,小说演义,唱词话本,杂剧戏曲,从来也算不得什么正经学问。即使在封建社会里,虽然孔夫子删定的三百篇古代民谣,成为六经之一的《诗经》。但对那时的读书人来讲,也是属于小菜一碟,有它可,无它也可的东西。《红楼梦》中那位严肃的家长贾政,绝对规行矩步的正人君子,也不把《诗经》当经看。他对贾宝玉的奴仆领班李贵说:“哪怕再念三十本《诗经》,也都是掩耳盗铃,哄人而已。”他还说:“你去请塾里师老爷安,就说我说的,什么《诗经》、古文,一概不用虚应故事,只是先把《四书》一齐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
显然,有两种读书方法,一种是可以“虚应故事”的,一种是必须“讲明背熟”的。既然贾老爷都认为文学作品不过“虚应故事”,我们干吗要像做学问那样“讲明背熟”呢?因此,梁启超的读《锦瑟》法,才是读文学作品的门径。
只取其总体上的感觉、领受、颖悟、融通,而不斤斤于字句的铨释,词义的解析,要旨的体认,典故的实证,宁可失之于细部的推敲而获得整体,宁可失之于枝节的深入而把握全盘,宁可失之于末端的探究而得窥完豹,你被作品的美学意境所感动,所共鸣,所吸引,所呼应,你的阅读任务也就完成了,你的阅读目的也就达到了。
第126节:人情世态
所以,别听蝲蝲蛄叫唤,千万不要被那些权威专家、教授学者,牵着鼻子走。阅读文学作品,一怕乡夫子的迂腐,舍本逐末,顾小失大;二怕方巾气的穿凿,郢书燕说,歧路忘羊;三怕章句儒的刻板,咬文嚼字,胶柱鼓瑟;四怕恶讼师的偏颇,鸡蛋挑缝,苍蝇下蛆。这些所谓的评论家、注解家、研究家、编纂家,很大程度上类似《水浒传》里孙二娘和张顺在一字坡开的那?黑店里,所雇佣的操刀伙计,无论什么文字,什么作品,只消到得这班职业杀手的刀下,犹如摆放在案子上的那位吃了蒙汗药的武松,等待着的便是大卸八块的命运。
一部文学作品,经得这等人的剖解,肥肉用来剁馅,瘦肉用来切臊,骨头扔进锅里熬汤,杂碎推去案下喂狗,支离破碎,零七八糟,血肉横飞,不成样子。试想,美,没有了,文学的生命何在?庄子在《秋水》中说:“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这就是梁启超和那些做学问的书虫子,对于文学作品根本不同的阅读态度。
文学,这种形象思维的艺术产品,其中梁启超所说的美的神秘成分,很难说得清,讲得明的。要是能够说清讲明,还有什么神秘可言?正是这种无法用语言能够表达的体验和感觉,才构成文学的灵魂所在,魅力所在。
因此,梁启超读《锦瑟》的高见,倒是文学作品的写家和读家,应该记取的。
超越四合院
——对于四合院心态的审视
前不久,台湾诗人瘂弦来了,几位朋友聚在一起聊天。这是他第一次到北京,话题自然也就围绕着对他来讲一切都感到那么新鲜的古都了。他不知道原来的北京是个什么样子,无从对比,但座间有位诗人,自小在这座古城长大,对于近年来盖了那么多高层建筑,而拆毁了那么多四合院,以致再也找不到原先那老北京的模样,表示遗憾。
我尊重他的怀旧感情,但老北京的四合院,说实在的,我不认为是理想的人居环境。而由于城市的膨胀,人口的剧增,四合院变成了大杂院,则尤其不敢恭维。北京城里,有一些为数不多的,很精致,改装得相当现代化的四合院,住在这样独门独户四合院里的人,与住在为数甚多的基本破败,或破败不堪的四合院里的小市民,对于是否应该保留古都风貌而不拆不迁维持原样,观点是绝不相同的。对那些在报上,在会上,在电视台上经常发表复古言论的人士,是很不以为然的。
你敢情住在下雨天不用大盆小桶等着接漏水,刮风天不至于掀房顶不需压砖头不致开天窗,厕所有抽水马桶省得蹲茅坑看苍蝇乱飞蛆虫乱爬,冬天有暖气不用生煤炉不至于煤气中毒的楼房里,纯粹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要是你是我们这群人中的一员,就恨不能早点拆了这破旧四合院,搬到楼房去住。
我没有做过调查,但我知道的那些具民粹观点,要保留胡同,要保留四合院,要保留算不得什么名人的故居,要保留什么旧戏楼、旧会馆、旧客栈、旧建筑物的朋友们,他们都住在新建的住宅区里,把自己的房子装修得不亚于五星级饭店客房的标准,但却忍心叫普通老百姓继续挤在大杂院里,像罐头沙丁鱼似的生活,以体现古都文化面貌,是不那么公平的。
应该有选择地将古建筑保存一些下来,因为,建筑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的文化传统的重要部分。但那只能是很少的,具有相当典型性质的建筑物,不能够是旧就好,就动不得,活人得给死人让路。如果说北京人最值得保留的古老住宅,自然要数周口店猿人居住过的那个山洞,但是,让时下那些强烈的复古主义者,搬到那山洞里的话,恐怕他宁肯上吊,也不会在那里安居乐业的。
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民文化物质生活的改善,居住条件也是在不断变化之中,拆掉旧房,另盖新屋,这是毫无疑义的。而未来住宅的趋势,只能往更完善,更舒适,更美观实用,更符合现代人精神的这个大方向发展。四合院的建筑思想,凝固着农业社会那种自我封闭,与世隔绝的封建精神,被历史所淘汰,被推土机无情地推向垃圾堆,被新型的现代工业社会建筑物所替代,是一点也不值得惋惜的。
第127节:人情世态
北京的四合院,无论“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深宅大院,还是“苍茫古木连穷巷”的胡同人家,门户永远都是紧紧关闭着的。我最初从上海到北京,对这个现象很觉新鲜,后来,才明白,这就是四合院人家的风格。其实,读宋人诗,如苏轼“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如王安石“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如刘攽“惟有南风旧相识,偷开门户又翻书”,如李清照“枕上诗篇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至少在宋代,家家户户并不都是“雨打梨花深闭门”的。
所以,中国人要不从心灵里走出这种紧闭着的四合院,要想有大发展,大成就,恐怕也难。直到今天,这种“四合院心态”,还影响着中国人的心理健康。
我是1949年的秋天,来到了解放后的北京,自然也就住进了北京的四合院。住得较好的,院里有种西府海棠的,春天开放的时候,满院显得格外的亮丽;住得较孬的,全院共用一个水龙头,一到三九天,水管一冻,人人没辙;住得较大的,据说为13号凶宅的,其实也就不过院子套院子显得阴森而已;住得较小的,一明两暗三间东倒西歪屋的,我也住过的。住了那么多种四合院,体验下来,虽有高低之别,好坏之分,但那方方正正的结构,坐北朝南的位向,上尊下卑的次序,内高外低的级差,是万变不离其宗的。这种典型的体现封建社会等级观点的建筑物,自成一体的“小院昨夜又东风”的独立状态,“关起门来当皇上”的自我封王,妄自尊大,很带有一点封建制度下诸侯分封的特点。
一条胡同里,有若干独立体的四合院,有的院独门独户,有的院数家共居。除了居委会,也就是被诟为“小脚侦缉队”的老太太,检查卫生,扫除四害,敲门进户,察东看西外,各个四合院之间,院内的各户之间,都本着“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精神,大家保持着一种相安无事的局面。“串门走户”、“说东道西”、“伸头探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北京的胡同人家的语言系统里,不能算是褒义词;相反,“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井水不犯河水”,才是四合院里居民敬奉的最高原则。
汉字中有一个“囿”字,住在四合院中,对这个字体会最深。四合院就是这样一个方框,方框里什么都“有”,因此封闭得紧紧的,是四合院最大的特色。由于封闭,便免不了保守;由于保守,自然也就狭隘;由于狭隘,对四合院外的人,和院外的事物,必持一种疑惧的态度,就是不可避免的了。而疑惧的结果,就会拒绝,就会不宽容,就会偏执,最后以至于排他,排外,这就是住得太久以后,潜移默化而成的四合院心态。
王蒙曾经写过文章,说他住的四合院是一个多么惬意的所在,院中有枣树,树下有阴凉,可以作健身,可以打乒乓,但他最近还是搬到楼房去住了,有一次见他询问他对于新居的感觉,满意之情,溢于言表。五六十年代,我有幸住过几处四合院,总的感觉不佳。最让我捏鼻子的,是厕所;最令我伤脑筋的,是来去自由的猫和耗子,以及说得出名目,和说不出名目的昆虫;最叫我不敞快的,是普遍的采光不足;但是,最使我感兴趣的,却是这几处四合院的安全设施,那大门上的顶门杠,门栓,和暗藏于门栓内的“消息”,以及没有电铃以前的“拉铃”,让我感叹老北京人的工于设防的心计。所谓“消息”,相当于现代的暗锁,全木质,极精巧,复杂的机窍,构思的巧妙,真难为前人琢磨得出来。不过,在佩服古代木匠聪明的同时,也能体会到礼貌谦恭的北京人,对于院外一切的那种十分在意的警惧心态。
早些年,要是一位不速之客,访问四合院,站在门口,敲门,里面是听不到的。这时,必须拉动门上由一根铁丝系着的小木条,院子里的小铃响了几声,才有人走出来。别以为主人马上会开门,必须在门缝里将来客“验明正身”后,才打开“消息”,拉开门栓,启动大门。这千万不要奇怪,要是了解中国人生活在小农经济社会下数千年,过惯了不靠人,不求人,也不希望别人靠,别人求的自给自足,独善其身的日子,对四合院那道紧闭的门,也就坦然了。
第128节:人情世态
其实在老北京,皇帝住的地方,那高高的城墙,那墙外的护城河,那四角箭楼里卫士警惕的目光,也是竭尽可能地内外隔绝。所以说,紫禁城其实就是乘以许多倍的巨无霸四合院。虽然,琉璃瓦的色彩要比胡同里灰色的院落亮丽,高大的宫殿要比百姓家的街巷湫隘的门户堂皇,但住在皇宫里的帝王,和住在四合院里的百姓一样,同样都会受到这种封闭式结构的环境影响。别看紫禁城巍峨壮丽,金碧辉煌,那不过是更高更大更束缚人的四合院。居住环境对于帝王心灵所造成的负面作用,似乎更大一些。因为老百姓的四合院还有邻居,而皇帝的四合院只有永远的孤独。
所以,我一直在思索,中国从汉、唐的外向型开放国家,逐步变为内向型的封闭国家。特别是明末、清末,中国人铁定了心要与世隔绝,虽然是由许多因素促成的。但是,元以后,明清两代人所形成的自闭心理,内向心态,保守精神,惧外情结,与这种桎梏思想,束缚灵魂的四合院居住有些什么因果关系,实在值得人们去研究的。
改革开放二十年,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那些持有四合院不健康心态的人,还在那里“几声抽泣,几声凄厉”地埋怨这些飞快的进步呢!看来这些人还没有从“囿”中脱出来。看人有钱不痛快,看人花钱不痛快,看自己没有多少钱而不痛快,他留恋他有钱而别的大多数人没钱,每年一把花生米的时代。
前面提到的那位诗人,期望再现的老北京模样,说到底也是不能永远维持下去的梦。因为,砖木结构的四合院,充其量,使用期限不过百年左右。大清王朝鼎盛年代兴建的王爷府邸,现在还有几座仍保留着昨日的光辉?胡同里的一般人家,年久失修,早已破旧颓败,至于挤塞得几乎无法插脚的大杂院,更是成为城市的负担。
现在,常听到反对拆掉四合院而奔走呐喊的声音,倘若这位呼吁者,现在还挤住在大杂院中,连转身都难的话,我想他对唐代杜甫那“安得广厦千万间”的诗句更感到兴趣。诗人怀旧的感情,能够理解,但不能支持。意大利的庞培古城,被火山熔岩掩埋了多少世纪后被挖掘出来,那倒是原封不动的古罗马时代的城市,但对任何参观者而说,看看是可以的,真是让他住在这座毫无生气的城池里,他绝对会逃走。
从1206年起,北京作为元代的大都,开始营建,直至明、清两代,经过八百年的积累,北京成了一个无数四合院的城市。这固然是幸事,但也是不幸事,到21世纪,这种建筑物对于居住者来说,已成为契诃夫短篇小说《套中人》的“套”了。那个叫别里柯夫的先生,就是把自己的一切,努力装进套子里,最后连他这个人,也像蚕一样裹进了茧里。中国有句成语,叫“作茧自缚”,就应在他的身上了。蚕化为蛹,如果没有突破的勇气,化不成蛾,那就成为僵死的蚕。所以,四合院给它的居民带来的病态心理,实在有害于人们的健康,这种闭锁的人居环境,很类似于无形的蚕茧,一代又一代,将人们蜕变为别里柯夫式的僵蚕。
当19世纪列强敲开紧闭的中国大门时,在四合院里负暄,踱四方步的大清王朝的官吏,先是由于对世界的无知、愚昧、狂妄、傲慢,以万物皆备于我的天朝自居,一味拒绝,非要外国人跪下来磕头。结果,洋人不但不磕,用坚船利甲跟你对话,吃了败仗以后,立刻从自大到服低,从自尊到自卑,从拒不接触,到拱手让人,从顽固抗拒,到崇洋媚外的一百八十度转变,就是最典型的四合院心态的僵蚕反应。
也许这样的说法,有点夸张,但若细看北京的四合院,包括最堂皇,最具代表性的紫禁城。几乎看不出任何门户开放,面向世界,张开双臂,拥抱全球的迹象。所有对外的墙,几乎严丝合缝,基本不向外开窗,即或有一扇两扇采光的窗户,也很高很小;于是,门是全院惟一的对外通道,通常都不宽阔。如果曾经是较大的门,也要在门上,再开一小门出入。进得院内,重重叠叠的门,曲曲弯弯的廊,门内屏风,廊外槅扇,层层设障,深藏不露,以达到间离的目的。
第129节:人情世态
所以,住在这种封闭的院落里,只有天井那么大小的活动空间,头顶一方天,脚踩一块土,几代人“坐井观天”下来,你能指望院中人生出多大冒险、探索、冲决、开拓的勇气吗?那时候,一个女孩子要是做到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深居简出,便被人当做懿范而赞颂了。所以,中国进入19世纪以后的积弱之势,当然不完全是建筑物的过错,但居住环境,决定着居住者的精神状态,这个因素是不能排除的。
于是,数百年来,在这个封闭的方框内,有人自得其乐,有人自我满足,有人夜郎自大,有人自我封王,便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对方框外的一切,那种拒绝感,那种陌生感,那种警惧感,那种不信任感,也就是自然而然的正常反应。由于这个方框在空间概念上是有限的,因此,缺乏宽容,缺乏包涵,对于异体的排斥,对于外人的戒备,便是四合院居民最最小心眼儿而不大气的表现。也是四合院家庭纠纷的根源,大杂院无尽无休争吵的最原始的起因。更由于四合院是无法再拓展的空间,其中任何一人要想得到更多,就得另外一人被剥夺,所以,利益的驱使,鸡毛蒜皮,斤斤计较,鼠目寸光,窝里起哄,就是四合院里那一支永远唱不完的锅碗瓢盆交响曲。
任何一个城市,如果不能随着时代的进展而变化的话,这座城市就必然要衰落下去。北京城可以建设得越来越现代化,但北京人要是不能超越那种四合院心态的话,就像背负着沉重翅膀的鸟,要想飞得更高更远,那还会是步履艰难的事咧!
什么时候能够说一声:再见吧,八百年的四合院心态!也许就是中华民族的腾飞之时了。
年年过年
一年到头,这“头”字,既是“尽头”的“头”,意味着旧的一年的结束;也是“开头”的“头”,标志着新的一年的来临。因此,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这个除旧布新的日子,便成为全年众多节日之中最为突出,最受关注,最下力气,最舍得投入的重头戏。
中国人不同一般地重视这个年,有其根源。因为我们这个农耕文化的古老民族,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业国家。一年的收成丰歉,四季的风调雨顺,与天时有很大的关系,惟其仰赖于天,靠天吃饭,所以便特别在意天象,研究天象,久而久之,便有按农事的二十四个节气的农历出现。从年初的立春、清明、惊蜇、谷雨,到年底的小寒、大寒又一年,正好符合了春播夏种、秋收冬藏的生产周期。这就是中国人的聪明了,几千年来,历法屡换,节气不变,因其实用性,可靠性,和相当程度的科学性,中国人逐步形成这个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农业生产体系。中国人靠深耕细作的劳动,靠顺天应时的经验,靠勤俭节约的传统,靠任劳任怨的天性,“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为民族,创造着财富,为国家,积累着资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推动着我们民族得以持续不衰的发展和进步。
所以,从春天犁地播种开始,到秋后颗粒归仓为止,劳动人民的手是空不下来的。际此岁末年初,劳累一年之后,适值天寒地冻的农闲时节,有什么理由不放下身上的担子,息一下肩?不丢下手中的锄头,喘一口气?过一个欢欢喜喜的年呢!由此可知,年之成为年,成为全民的盛大节日,成为民族的悠久传统,成为中国每个家庭的精神依托,是与这块土地的农耕文化血脉相连通着的。
虽然,辛亥革命后实行西历,全国解放后改用公元,但是,这个农历年,却是重中之重,各节之首,是不能不过的。旧社会,富可敌国者,要大张旗鼓地过这个年,以示其有;穷如杨白劳、白毛女者,哪怕只有一根红头绳,也要过这个年,以示其并非绝对的无。年对中国人来说,太重要了。到了新时代,尤其改革开放以后,接轨世界,眼界大开,国人的襟怀愈益开阔,心胸愈益宽容,各式各样的洋节,纷至沓来。如今,过圣诞节者有之,过阳历年者更有之。反正日子好过了,热闹是不怕多的;过是过,好像过了也不作数。圣诞节只能算做一次热身,阳历年只能当做一次彩排,真正的压轴大戏,还是在农历年才揭幕演出的,七碗八碟,那才轰轰烈烈。
第130节:人情世态
年年过年,若细细考校过去,就会发现,我们今天过的农历年,与一千年前,与五百年前,基本上大同小异,几乎是没有什么变化。
宋人王安石的《元日》诗中的年,“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明人文征明的《除夕》诗中的年,“白发婆娑夜不眠,孙曾绕膝更翩跹,已知明旦非今日,不觉残龄又一年。旧事悲欢灯影里,春风消息酒杯前,更阑人静鸡声起,却对梅花一灿然。”同是明人祝允明的《除夕守岁》诗中的年,“来寅去丑两无情,我自难眠过五更,堪笑大家终夜守,任君不守也天明。”看来中国人的过年方式,诸如张贴春联,燃放鞭炮,儿童欢笑,老少开怀;诸如阖家团圆,聚餐举杯,围炉夜话,守岁天明;诸如恭贺元旦,喜迎宾朋,走亲串友,互相拜年;诸如厂甸庙会,街巷娱乐,唱戏听曲,游春陌上;诸如腊八糖蒜,送灶糖瓜,年糕饺子,瓜子花生……还有其他诸如祭祀呀,祈神呀,香火呀,奠拜呀,一套在城市里不多见,在乡村里不乏见的迷信活动,也是过去有过,现在还有,将来也仍会有的历久不变的过年程序。
为什么会有如此千年如一日的中国式的过年文化呢?
因为中国人过的这个年,与其他的节日不同,是特别强调整个家庭成员团聚在一起来欢度佳节的。中秋、清明、端午、重阳,当然也是如此,不过不如年节要求全员参与,缺一不可的高标准。吃年夜饭举起酒杯的时候,半夜煮第一锅饺子的时候,要是少了一位该来而没有来,因为误车赶路该到还没有到的家庭一员,那种遗憾,那份欠缺,个中心情,真是难以形容。所以,每到佳节临近,无论外出务工的,出门求学的,抑或分派外地的,远走他乡的,都要想尽办法回乡,回家,回到亲人身边,回到父母妻子兄弟姐妹中间。他们为什么这样归心似箭,风雨兼程,行色匆忙,旅途奔波呢?因为在长久的小农社会里,以家庭为单位的经济体,劳作生息,甘苦与共,由于同血缘,同命运,已经养成一种融化在血液里的凝聚力,向心力。就像候鸟一样,不管天南海北,不管各自西东,到了这一天,到了过年的这一天,必须要飞回旧日的老巢,重拾曾经感受过的温馨甜蜜,记取曾经领教过的苦涩酸辛。千古以来,这许多不变的过年程式,不惮重复,就是要你珍惜这个传统,不忘这个根本。家与你,你和家,骨肉亲情,密不可分。
年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全部成员的会集,使家庭这个社会的细胞,更加紧密联系,更加团结友爱。这一点,也是数千年来中国人别的节可以放在其次,年却是非要过好,而且要好好过的原因。它的意义还在于,因为在中国,也许只有我们的方块字,是将“国”和“家”结合起来,构成“国家”这个词语的。《孟子·离娄上》说:“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这就是说,整个国家,也同样需要像家庭那种团结一致,共同奋斗,齐心协力,大步向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否则,怎么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呢?所以,家如此,国也如此,治国齐家,道理是相通的。
年年都在过中国人的这个年,想到这里,这个年之所以要好好过,是大有道理的。
走出关帝庙
关羽,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关圣,是关帝。
虽然他在汉代,献帝封了他一个汉寿亭侯,汉寿是地名,亭侯是官职,级别不高,相当于一个县知事而已。但后来,由于历代帝王的推崇,乃至拔高,他尽管没有当过一天皇帝,最高就当过湖北荆州地区的行政专员,却可以享受皇帝的待遇。因此,依旧时礼制,祭祀关羽的庙,可用黄琉璃瓦。于是,形成一种仪制,在旧时代,几乎中国所有的城市,直到海外有华人聚居的地方,都建有祭祀他的或大或小的庙,而且一律称之为关帝庙。
孔夫子在中国,影响不可说不大,有“白衣素王”之称,然而,没有一个人称他为孔帝。所以,这种关羽崇拜现象,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文化景观。北京大一点的饭馆,国营者除外,一进门,必有神龛,焚香燃烛,供奉的肯定是关羽,以及左关平,右周仓。但我从未在任何地方看到,对我们“万世师表”的孔老夫子,有所敬意的表示。
第131节:人情世态
我在北京居住也有半个多世纪了,文庙是知道的,但对于城里城外的关帝庙,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几年前,一家出版社约我重新评点《三国演义》这部古典文学名著,在做资料准备期间,特地访问了一位熟知京城典故的老先生,谈三国,论关羽,天南海北,对我助益不小。快告辞时,我忽然想起,问他,怎么京城没有关帝庙啊?此公面露讶异之色,批驳了我,谬矣谬矣,西城区太平桥的“鸭子庙”、自新路的“万寿西宫”、珠市口的“高庙”、安定门的“红庙”、东直门的“白庙”、东安门城根的“金顶庙”,都是关帝庙。不过老百姓为了说着上嘴,予以通俗化而已。
据他说,最正宗的当数地安门西,始建于前燕的白马关帝庙,有着极其悠久的历史。不过,他补充了一句,这些年,人老了,很少走动,出一趟门费事麻烦,也不知这些庙宇状况如何?
从这些分布全城的关帝庙来看,关羽成圣成帝,很大程度上,是历代帝王推波助澜的结果。要是没有最高统治当局的赞助提倡,予以人力物力的支持,盖一座庙是谈何容易的事。当然,封建统治者有其实用主义的考虑,弘扬关羽的“忠”,表彰关羽的“矢志不二”,肯定关羽的“汉贼不两立”,对于维护其统治,巩固其政权,是绝对有用的。
如果仅仅是统治者的鼓吹,而被统治者置若罔闻的话,恐怕也很难达到这样成圣成帝的效果。但是在中国,构成这种声势浩大的关羽崇拜现象,是以广大的底层老百姓为其群众基础的。这才使得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得以在全民中间,进行成本不高,收效甚大的忠君教育的全面运动。
不过话说回来,老百姓的崇拜关羽,其出发点,也是相当实用主义的。
因为作为个体的人,在汪洋大海般的社会生活里,形孤影只,体单力薄,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想作为也是无能为力的。特别在弱肉强食的旧时代里,在谈不上公理和公正的黑暗岁月里,小民的命运如蝼蚁一样,自己是无法把握自己的。
于是,一种友情的组合,一种亲情的组合,一种同乡、同事、同学、同宗等等关系的组合,便可能形成或短暂的,或长远的,或亲密的,或松散的,或范围大一些的,或圈子小一点的志同道合,推心置腹,同声共气,互相支援的团契。人多力量大,集体的发言权,怎么说也要比一个人发出的声音,更能引人注意。在这种牢固的或不甚牢固的组合中,从切身利害出发,尤为需要提倡和强调关羽的“义”。
这种名义上以联络感情为宗旨的集团行为,说到底,其根本是由于利益攸关而结合的。“拜把子”也好,“契结金兰”也好,是你需要我,我也需要你,才“歃血为盟”的。人力车夫不可能与公司经理成为盟兄弟,卖切糕的,也许会同卖羊头肉的拜把子,但绝不可能与开银楼的,开绸缎店的烧香磕头,义结金兰。因此,由于趋利避害才会抱团,才会结盟。于是,“义”,或者,“义气”,就是每一个参加者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衡量成员忠诚度的最重要标准。
这样,桃园三结义中的关云长,对刘备至死不渝的忠诚,不论曹操送他赤兔马,企图使他意志动摇,封他汉寿亭侯,想法诱导他变节投降,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关羽,绝不背叛,就成为中国最讲义气的一位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所以,任何一座关帝庙里,都强调这个“义”字,少不了“义薄云天”、“义薄九霄”之类褒扬关羽的词句。
中国人比较爱造神,中国的伟人也喜欢别人为他造神,但只有关羽,是造神运动中,最为成功的一个例子。
后世的崇拜者,由于对他的这份“忠”,这份“义”,神化得太厉害了,于是不及其他,就有点不实事求是了。“连城之璧,不能无瑕”,“明月之珠,不能无疵”,其实,在三国英雄谱中,关羽这个人,其优点和缺点,其长处和短处,其成就和不足,其光荣和败绩,其为人敬重之处和被人疵议之处,其为蜀国打江山的贡献和给蜀国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等等等等,是很值得我们一分为二地看待的,还可以当做一面镜子,可供我们引以为鉴的。
第132节:人情世态
千里单骑,过关斩将,是关云长一生最得意之笔。与此同时,他的自负,他的骄傲,也播下了日后败走麦城,杀身成仁的种子。陈寿在《三国志》里评他“刚而自矜”,这是对他的准确评价。刚正、刚直、刚强、刚勇,自然是好的品质,但若不能刚柔并济,加之他的自矜,就更要不得了。
老子说:“自矜者不长。”“不自矜,故长。”这位古代哲学家认为,自矜者,是不能担当领导干部的,不自矜,才能走上领导岗位。可骄傲这种毛病,上自伟人,下至凡庸,几乎无一幸免,不过程度不同而已。“福者祸之先,利者害之始”,好事也能变为坏事,这两者存在着辩证的互为因果的关系。所以毛主席告诫曰:“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其实,岂止于落后呢,关羽最后连脑袋都骄傲掉了。
人类天性中有许多弱点,骄傲便是一种。有的人,有得可骄者要骄,有的人,无得可骄者也要骄。如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流放时,是决不会忘怀他的军队踏遍欧洲大陆时,当大皇帝的那至尊无上的荣光的,这属于有得可骄者。那极卑微的阿q自诩地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得多啦!”就属于无得可骄者了。虽然他没落到无可再没落了,仍能寻找到这种精神上的满足,凭这或大或小的资本,既可自我慰藉,又能获得一份优越感,于是,饭也吃得香,觉也睡得好了。
所以,凡自矜者,骄傲者,无不以过去和现在的声名,作为自己用来讨价还价的资本。拿作家这个行当来说,一些同行就过度地看重他写出来的几本书,几篇作品,认为顶天立地,价值连城。其实,在文学史的漫漫长河中,不过芥豆之微,过眼烟云罢了。但那种自以为了不起,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也真是让人惊异。许多远不是巨匠,只能说是稍有才气的人,硬是相信自己是货真价实的天才;许多离诺贝尔文学奖还有十万八千里的人,却自我感觉离挪威皇家科学院领奖台,已经不过咫尺之遥,折桂有望了;许多根本谈不上不朽,谈不上立德立言的人,就忙着建造自己的文学纪念馆,急于成立自己的作品研究会,做藏之名山,传之万世的准备。
这种形近笑话的可怕错觉,一是来源于对自己过于膨胀的估计;二是由于抬轿子吹喇叭者的蛊惑。而后者,那些捧臭脚的,要是灌起米汤来,能使本来比较清醒的大作家,老作家,名作家,也会晕晕乎乎,不知东南西北的。
关老爷不是作家,是武人,但虚荣心也不亚于某些文坛巨擘。就是这样自误加上人误,最后走向麦城。现在看来,他的失败,一方面是他的性格悲剧所造成的,太自信,太骄傲,太藐视别人,也就是“刚而好矜”;另一方面,也是众人太吹捧的结果。如果大家不那么起劲地把他敬若神明的话,也许他不相信自己果然那么英明、伟大、光荣、正确了。
在关羽的吹捧队伍里,第一名大捧家是曹操,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上马金,下马银,弄得他简直不知天高地厚。对于自己的估计,渐渐失去一份实事求是。忘了自己曾经是一名马弓手,而真当上汉寿亭侯了;第二名大捧家是诸葛亮,连他在华容道放走束手待擒的曹操,也成了正确的错误,不敢予以追究,这不使他更加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吗;第三名大捧家是孙权,非请人到荆州说媒,要把关云长的女儿娶过来当儿媳妇,结果关老爷还不赏脸,吼了一声:“虎女安配犬子”,把媒人赶走了,孙权吃了闭门羹,碰了一鼻子灰。这一来,关云长益发地趾高气扬,哪把东吴看在眼里;第四个大捧家,还是曹操,关云长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其实离许都尚远,曹操虚张声势,赶紧提出来要迁都,以避其锋。这就等于把关老爷的虚荣心,哄抬到一个只许成功,不能失败的位置上。最后,关羽被吕蒙打得只剩下十几个残兵败将时,连早年被围土山,约三事的暂时妥协,也办不到了。因为他已经被大树特树为盖世英雄,英雄怎么能低下高昂的头,此刻不但无路可退,连拐个弯也不行,只好“英雄”地走向死亡。
第133节:人情世态
所以,鲁迅先生在一篇《捧杀和骂杀》的杂文里,尖锐地指出过,骂,倒未必会骂死人,但捧,却是可以置人死命的一法。一些作家,若是对于捧,没有清醒的头脑,还挺得意,还挺快乐,还觉得挺舒服的话,那可是危险了。所以,报纸上,刊物上,把某几位作家捧成“社会良知”、“人类希望”、“精神导师”、“文坛砥柱”,我总觉得这些捧场者,把话说过头了,多少有点居心不良之意。
我们知道,曹操捧关羽,是做样子给大家看,看丞相是多么礼贤下士,襟怀宽阔,求才若渴,热忱感人。说穿了,不过是在延揽人心,扩大影响,其真意仅仅是在宣传自己而已。诸葛亮捧关羽,是求一个内部安定团结的局面,在他实施政策过程中,不至于被这个自视甚高的刘玄德的把兄弟干扰捣乱罢了,还是为自己方便。孙权捧关羽,那目的更简单,只是想麻痹对手,把荆州夺回来。因此,天底下的捧角者,无不有自己私底下不可告人的意图。这世界上,不但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找不到一个纯粹是为艺术而艺术,为酷爱吹捧而吹捧,无欲无念在那儿拍他人马屁的捧场者。
在戏园子里,那些捧角者,无一不在打女演员的主意,想法倒也单纯,意在猎艳罢了。而在文坛上的捧场者,或是沾光,或是求名,或是混饭,或是拉虎皮作大旗,用以唬人,或是躲在谁的裤裆里,抽不冷子龇出一股毒水来,以泄私愤,目的性就比较复杂了。但是,沉湎在往昔的辉煌中的那些头脑并不胡涂的人,很容易陶醉在捧场者的甜言蜜语中,而随之发烧三十八度,说些谵语,有些躁狂,也就不以为奇了。
凡过高地估计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因此做出不能切合实际的自我评价者,这其中,一种人,是他自己,被一点成绩冲昏头脑,把“圣明”二字,连忙写在额头上;一种人,美人迟暮,壮士已矣,历史早掀过他那一页,仍抱着旧日情结,动不动翻出旧账。这两类人,是最经不起所谓“帮衬”之类的蛊惑,高帽一戴,便相信自己是真命天子,等着登基了。于是捧救世主的,与当救世主的,加冕以后,便一块儿光芒万丈了,这也是那些捧场者企盼着的理想世界了。
关云长终于留不住,走了。如果曹操真不想放他走,他插翅也难飞出牢笼。他只是让张辽先行一步,然后十数骑匆匆赶上,表明曹操是要借放行,再宣传一下自己。所以,那个傻瓜蔡阳不服,定要去追杀时。曹操叱曰:“不忘故主,来去明白,真丈夫也,汝等皆当效之。”放走一个关羽,但树立了一个给麾下将领仿效的活榜样,他得到的肯定要比失去的多。
而关老爷因此获得了骄傲的资本,一直到走麦城为止,这过五关、斩六将的胜利包袱压了他一辈子,成了无法摆脱的负担。其实,要是能够清醒那些对于自己的吹捧,其中有许多泡沫成分,就不至于神志昏迷了。肥皂泡在阳光下,虽然也能色彩斑斓一会儿,但终究一个个要破灭的。如能明白这个,留给后世的笑话,也许会少一些。
在关帝庙里,在镀金塑像的高大威严之中,在香烛纸马的烟气缭绕之中,在烛光高烧的辉煌亮丽之中,在虔诚信徒的顶礼膜拜之中,人们看到的,听到的,感到的,是他老人家的伟大、光明、崇高、神圣,一个被光圈化了的活生生的神。虽然,我知道这并不是魏蜀吴三国时期的那个真实的关羽,是被统治者膨胀起来,是被底层百姓神化起来的,一个幻象化的偶像,也不能不为庙宇里的气氛所感染。
但是,当我回到我要评点的《三国演义》,接触到文学中的关羽,当我回到二十四史中陈寿的《三国志》,接触到历史中的关羽,便悟到这样一个道理,大概,要想真正了解一个人,无论是活着的,还是亡故的,无论非常有名,还是一般有名,这其中,政界要人也好,社会精英也好,学界泰斗也好,文坛大师也好,要想得到一个比较接近于正确的印象,那就必须走出一座座虚拟的关帝庙。
因为,中国人太热爱造神了。
第134节:人情世态
菜市口遐想
每年春节,北京城里便有庙会,据清代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最负盛名者且历史久远者,当数厂甸。那天,风和日丽,是难得的好天气,便慕名而去。通常到厂甸去,曰逛。但游客太多,这逛便成了挤,一挤,情致大减。可是,从和平门进,经琉璃厂,过海王村,再想原地返回,是颇费精力的事情。因为空着手,而且时间富裕,便信步往前,往虎坊桥走去。
自打两广路修成以后,一年有余,尽管有时坐车路过,匆匆一瞥,未暇细品,常以为憾。趁着空气清新,阳光明媚,便迈开老腿,打算一步步地体味一番。俗话说“走路”,“走路”,大概只有走,安步以当车,用自己的脚问候大地,才能找到这条路的具体感觉。
春节期间特地装扮起来的两广路,真是气象万千啊!
说老实话,走在这条极其敞亮,极其光鲜的展得特宽的新马路上,恍若来到陌生地界。如果不是一些老字号的牌匾,一些公交车路的站名,提醒我这是原来的骡马市大街,原来的果子巷,原来的米市胡同等等,几乎不敢认了。尤其,沿途不少旧房子拆掉,新房子未盖,已经面貌全非的工地,站在那里,难辨东西,焉知南北,举步迟疑,不觉踟踌。
由此可见,北京市在旧城改造方面,决心之大,魄力之大,动作之大,因而,城市面貌变化也着实是非常之大。不知不觉间,明代权奸严嵩题写牌匾的中药店“西鹤年堂”四个大字,映在眼前,金碧辉煌,阳光灿烂,自然,这就是菜市口了。
菜市口,可是一个拥有特殊历史的地段。
这可是古都一绝,京城一景,曾经是近代史上,拥有很大知名度的秋决场所。明、清两朝都在秋季处决犯人,而且都在菜市口。清代和邦额《夜谭随录》:“适过菜市口,值秋决,刑人于市,阻不得进”,因而出名。但眼前焕然一新的菜市口,已是繁华喧闹的商业区,不但没有当日刑场肃杀的气氛,连前些年南城的萧条痕迹,也看不出来了。
然而,谈大清朝,不能不谈杀人;谈杀人,不能不谈菜市口。这些年来,电影、电视剧中的清宫戏,长篇小说中的清代帝王题材,用得上“泛滥成灾”这句成语来形容,这也给菜市口做足了广告。于是,这个原来矮趴趴,拥挤狭窄的丁字街,借着秋决的血腥镜头,遐迩闻名,世人皆知。与英国伦敦泰晤士河口塔桥旁的那座16世纪的监狱,成为东西方世界两处酷刑文化的重要遗址。
我记得1949年秋天来到北京,住在国会街老北大的工字楼。有人告诉我,出宣武门,一路往南,就是当年戊戌维新六君子殉难的刑场。到达菜市口,竟无人指点得出杀场何在?而且颇讶异我的好奇。也许那时革命成功,建国在即,对于改良主义的失败者,懒得提他,不屑提他,大家竟十分生疏起来。颇费几分周折,才打听到“我自横刀向天笑”的谭嗣同掉脑袋的地点,已无任何标志,更甭说纪念物了。
那时,四十年代末,这座城市还叫北平,南城一带,平民稀疏,街市冷清,破房旧院,路窄巷挤,很难想像清末百姓的民谚,“到菜市口看杀人去”,万人空巷,堵塞在这样仄隘湫陋的地段,看杀革命党。不免为烈士临终场面之局促,之龌龊,感到窝囊。
对好看热闹的中国人来说,戏文是主要的,角儿更为主要,至于戏园子的好赖,是无所谓的;京剧翻译成英文,叫做“beijingopera(北京歌剧)”,尽管北京歌剧出现过梅兰芳等许多名演员,而大清朝历经二百多年,民国又历经三十多年,这座城市从来没有一间像点样子的戏院。这就是北京人既能穷讲究,又能穷凑合的习性了。
几百年来,他们很满足这份厂甸庙会式的看杀头的娱乐,这份不花钱,不打票的血淋淋的真实场面,这份可供好些日子里,饭后茶余,对被杀头者或褒或贬的说话由头。挤就挤吧,挤着热闹,杀就杀吧,杀头好看。至于杀谁?谁杀?为什么杀?为谁而被杀?这些看戏的老百姓们,是不去想的。
第135节:人情世态
我在想,当谭嗣同戴着枷锁,在槛车里,向围观者大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班一脸亢奋的观众,会有什么呼应吗?他们只对马上就要砍掉的头颅感兴趣,而对这位革命先驱的豪言壮语,绝对是无动于衷的。
圣旨下,将六人从狱中提出,上堂点名,并不讯供。饬令登车,刘光第曾任刑部司官,知事不妙。亟询承审官为谁,我至今未曾认得康有为,尚可容我申辩否?众曰不必言矣。乃径解赴菜市口。由提督衙门派来哨弁兵役二百人护之行,抵法场三下半钟。先杀康广仁,次谭嗣同,次林旭,次杨深秀,次杨锐,次刘光第。事毕已薄暮矣。……菜市口距广东会馆最近,康广仁死后,粤人竟莫敢过问。谭嗣同、林旭殓俱迟。……谭嗣同死不瞑目,李铁船京卿慰之曰:“复生头上有天罢了。”(民国·姜泣群《朝野新谭》)
谭嗣同,字壮飞,又号复生。这最后一句令其闭眼的抚慰,告诉冤魂“头上有天”,又如何呢?不过由此倒也证明,作为先知先觉者,与那些后知后觉的民众之间,确是存在着不被理解的鸿沟,这才是他九泉下无法排遣的寂寞和苦恼呢!甚至,一个世纪过去,又有多少人在菜市口时,会想起封建社会中国知识分子的这场百日维新,士子们的最后的孤注一掷呢?
然而,1898年,六君子之死,清廷的丧钟随之敲响,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从此,菜市口作为行刑开杀的法场历史,也就结束。但是,回顾二百多年的大清王朝,那刽子手的大刀片儿,到底在这里砍下了多少人头,恐怕是永远也统计不出的数字了。
康广仁便衣无服,被杀后刽子手将其首抛之极远,林旭穿补服未挂珠,余均便衣。杨锐血最多,刘光第至死呼冤,杀后点血俱无,但觉有白气一道冲出。刽子手曰:“是实大冤枉者,方如此白气上冲,其神上升于天也。”(同上)
想到那些抛洒在菜市口的血,对于甚嚣尘上的,几成定论的康雍乾三朝,为中国历史上最兴旺繁荣的盛世说法,很不以为然,相当不以为然的。窃以为这是一些急功近利者,故作惊人语,说得太过头的大话。
事实并非如此,这三位皇帝,在奠定中国的一统局面,划定国土的疆域版图上,是做出巨大贡献的。然而,盛世二字,是加冕不到他们头上的。
第一,在经济上,并未达到汉代孝文、孝景年间,“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馀货财;京师之钱累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的丰足。
第二,在政治上,也不曾达到唐代贞观年间,“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齑粮,取给于道路焉”,“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赦天下死囚,皆纵归,使至期来诣京师。……(次年)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的清明。(以上均见《资治通鉴》)
第三,公元1662年至1796年,闭关自守的康雍乾三朝,故步自封,自以为是万邦来仪的中央之国,老大自居,维护传统的农本主义,不求进取,拒绝整个世界的变革潮流,这才是他们最大的甚至是不可饶恕的失误。16世纪起,资本主义发展较早的西欧国家,采取重商主义,已经积极向外拓展,而且人文精神的张扬,自由思想的提倡,促进科学技术的发达,处于方兴未艾之势。而康雍乾三朝,一以贯之的是一种异族统治者的防范心理,偏窄心态,对民众实施严密的极权统治,对士子进行严酷的文化钳制,对海外保持严锁的封闭格局,对汉族精英分子加以极其严厉的,无所不用其极的镇压,尤其可怕的,是最广泛,最深入,最彻底,最持久的“奴才”教育,使得中国人(除极少数例外者),都成了失去思想,失去活力,失去神气,失去自我,永远匍匐在地,永远罪该万死,永远不敢抬起头来的磕头虫。
第136节:人情世态
试想一下,一个三亿磕头虫趴在那儿,一口一声“奴才该死”的中国,怎么能称得上盛世。
甚至,到了18世纪中叶,近邻日本开始明治维新,而康雍乾三朝的继承人,仍以祖宗规矩不可改变的死硬,顽固抵制以大机器生产和广泛采用蒸汽动力为标志的工业革命。贻误良机,磨耗时光。直到列强用坚船利炮,敲开国门以后,才明白所谓的“盛世”光景,所起到的历史作用,只是使中国落后于欧洲一个半世纪。
人们不禁要问,何盛之有?
时下一些作家,一些编导,伪造历史,鼓吹圣明,掩盖真相,胡编乱演,热衷于推销清代帝王题材,这种见钱眼开的商业行为,倒也不值得当回事。最令人匪夷所思的,莫过于一些清史专家,应该是有学问,有识见的人,也跟着枉顾史实,颠倒是非,大弹康雍乾“盛世”高调,颇令人质疑其实用主义的治史学风。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这些文天祥《正气歌》中耳熟能详的诗句,秉笔直书,据实求真,不附不阿,严谨审慎,至少是为史者最起码的操守呀!尽管冷板凳成为热板凳,也不能为了吃满汉全席,便歪嘴净拣好听顺耳的话说,这不正应了胡适所言,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女孩吗?
这也是北京人,或者中国人,只注意台上的戏子,而不注意破烂戏园子的整体环境,以偏概全的毛病。这些清史专家就是闭眼不看,也不承认这三朝,其实很不怎么样的,无论如何够不上盛世的败象。尤其康熙和乾隆,都是御临天下长达六十年的高龄帝王,在中国,老人统治的最大弊端,就是其晚年几乎无一例外地要倒行逆施,走向自己的反面。正如这一时期最伟大的作家曹雪芹在《红楼梦》一书,描写的贾府一样,外面看起来轰轰烈烈,其实,内囊早尽上来了。
但16世纪前后,在最初的起跑线上,中国那时的国力,差不多相当后来成为殖民国家的英、法、德、葡、意的总和。因此,彼时的西方世界,还是很在意东方的中国,不敢怠慢的。对这个庞然大物,认为是举足轻重的存在。因此,雍正登极,教廷连忙派人,不远万里,前来北京,祝贺这位皇帝登基。大典过后的1725年,雍正三年的冬十月,罗马教皇的特使要归国复命了。这位新皇帝,刚刚铲除掉他认为尾大不掉的年羹尧将军,心情相当不错,特地接见来自罗马的使节,并颁布了一纸敕书,交其带回。
中国人就是这样,你越说他胖,他越喘,你越巴结他,他也越自觉了不起。文书中那盛气凌人的大皇帝口吻,很难用最起码的外交礼貌来衡量。雍正以为是唐太宗李世民,是那个真正盛世的天可汗呢!
西洋寓居中国之人,朕以万物一体为怀,教以谨饬安静。伊等果能慎守法度,行止无愆,朕自推爱抚恤。兹赠妆缎、锦缎、大缎六十匹,次缎四十匹。(《清通鉴》)
那时的中国,真强,可开始由强而弱;那时的西方,真弱,但开始由弱而强,这就是16世纪的唯物史观。套用“文革”间一句口头禅,他们一天天好起来,我们一天天烂下去。
就在雍正登极这年,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资本主义理论的奠基者亚当·斯密出生在英国。16世纪的伦敦天气,应该和今天没有什么不同,那类似北京南城古刑场菜市口的伦敦塔,院子中间的断头台,院子外塔山上的绞刑架,尽管继续处决人犯。但莎士比亚时期那种在伦敦桥上用长长的铁矛,插着被枭首的头颅,以警吓市民的做法,已不再执行。
他们开始把人当成人,然而,在东方,仍旧不把人当成人待。雍正三年十二月辛巳(十八日),一位名叫汪景祺的文人被“弃市”。
那时在北京,只要“弃市”,就是押往菜市口杀头。雍正嗜杀,当然,康熙和乾隆也并不少杀,不过,雍正更残忍更可怕些,手段和花样也更促狭更阴损些。这次杀汪景祺,大家原以为看一场热闹,随后作鸟兽散,回家喝二两,庆幸自己脑袋还在脖子上,也就罢了。谁知到得菜市口,才晓得花头精多的雍正又出了新点子。朱批上还有“立斩枭示”字样,这个“示”字,什么意思呢?臣僚们琢磨了半天,才明白,不光要砍下脑袋,还要把这颗脑袋悬挂在菜市口示众,也就是公开展览。
第137节:人情世态
枭首砍头,戮尸燔骨,这是康雍乾三朝时不乏见的场面,然而像雍正如此忮刻酷暴,将汪的头颅一直挂到他驾崩,也没说一句免了,去掉,拿下的话,在中国文人受迫害的全部历史上,还真是少见的暴虐。对知识分子恨到如此咬牙切齿,除了变态心理,哪里还有一点点盛世帝王的胸怀?
汪景祺在年羹尧的西宁大营中,当过两年的幕僚,他的灾难,即由此而来。
一个文学家,最好不要跳上政治家的船,哪怕是最高级的游艇,也要敬而远之才是。唐朝的李白,一开始是绝对明白这个道理的。杜甫《饮中八仙歌》就写过他:“天子呼来不上船。”可后来,估计酒喝高了,下了庐山,竟登上永王李璘的旗舰,检阅起水师,“为君谈笑静胡沙”,结果好,永王失败以后,他也就充军流放到夜郎了。
这位汪景祺,号星堂,浙江钱塘人氏。康熙举人,小有文声,但仕途蹭蹬,一直不那么发达,萍踪浪迹,落魄秦晋,并无定处。清代的武官,粗鄙少文,地位较高的方面统帅,通常要礼聘一些文人为幕客。名气大的,为客为宾,起参谋僚属的作用,名气小的,为职为员,司管文书笔墨等事。年羹尧,康熙进士,内阁学士,也非等闲之辈,他西征噶尔丹、郭罗克、罗卜藏丹津诸役的赫赫战功,总不能自己动手撰文吹嘘。恰好,这位汪师爷,一心想上他这艘艨艟巨舰,于是,给年大将军写了一封信,极尽歌功颂德之能事。
盖自有天地以来,制敌之奇,奏功之速,宁有盛于今日之大将军者哉?仆向之所向慕,归往于阁下者,台阁之文章,斗山之品望而已。……朝廷深赖贤佐,天下共仰纯臣。朗若青天,皎如白日。夫是以宸翰宠贲,天子倚阁下等山岳之重也。今阁下英名如此其大,功业如此其隆,振旅将旋,凯歌竞奏。当吾世而不一瞻仰宇宙之第一伟人,此身诚虚生于人世间耳。(《西征随笔·上抚远大将军太保一等公川陕总督年公书》)
这样,雍正二年,被年羹尧延请入幕。
期间所著《西征随笔》,在查抄年羹尧杭州宅邸时,被侍郎福敏发现,呈上。喜欢作批示的雍正,他在这方面,有强烈的表现欲,在书上亲笔写上:“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
我一直忖度,同案的钱名世,也是因年羹尧获罪的,同样,因写马屁诗被参,但雍正并没有将他送往菜市口秋决,而是御书“名教罪人”匾额,挂在大门口,每日叩拜忏悔,有点像当年戴上右派帽子,接受群众监督那样,最终还是保住了脑袋。
而雍正恨汪的情结,不完全是他的马屁拍得响,因为在康熙晚年选嫡,举棋不定,年羹尧的一票,有着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作用,由此雍正也对这位军门,殷勤致意,示好巴结,联络拉拢,不遗余力的。这本《西征随笔》,只是罪状之一,而汪景祺,对于这位功高震主的军事统帅,所能起到的左右作用,是非同小可的。才使他始终戒之惧之,而留下刻骨铭心的影响,必狠狠报复而后快的。
汪景祺不傻,他不是小聪明,而是大聪明,特著《功臣不可为》一文,献给年大总督,其意所指,年是会心的。不但会心,很可能首鼠两端过,雍正不会没有知觉。但文人从政,很难成气候的原因,虽然他们喜欢染指权力,但十个文人至少有九个在政治上属于无韬略无谋划的低能之辈。尤其稍稍得了点意的文人,无一不是狗肚子装不了几两素油,那张管不住的嘴巴,先就给自己挖好埋他的墓穴。
雍正的情治系统,其效率之高,野史演义,多有记载,早把年大将军与另一可能接班对象允禟,在西宁的来往,密报上来。雍正三年四月,这位陛下最初发难,谕责年羹尧僭越之罪时,无心之言,泄露天机:
朕曾将御前侍卫拣发年羹尧处,以备军前效力,并非供伊之随从也。然伊竟将侍卫不用于公务,俱留左右使令。
这些侍卫,其实就是雍正安排在年羹尧身边的克格勃,而汪师爷的一言一行,岂能逃脱这班皇家特工的眼睛。
于是,这一年的12月11日,赐年羹尧自裁。一周后,雍正就将这位马屁文人,枭首示众,那脑袋挂在菜市口的通衢大道上,一挂就是十年。
其妻发黑龙江给穷披甲人为奴,其期服之亲兄弟,亲侄俱革职,发宁古塔,其五服以内之族亲现任、候选及候补者俱革职,令其原籍地方官管束,不得出境。
这个雍正,究竟是盛世之主,还是一个确确实实的小人,也就不言而喻了。
菜市口大街上挂着的这颗头颅,直到雍正驾崩以后,乾隆上台,左都御史孙国玺才敢上书,认为:
京师为首善之区,菜市口又京师之达道,枯骨中途,髑髅上悬,不惟有碍观瞻,且不便牵车服贾之辐辏,亦有碍商旅行贩之交通……
这样,才将这颗风吹雨淋,鸟啄雀粪,朽烂腐毁,形质不存的颅骨,择地掩埋。
我想,菜市口悬挂着汪师爷这颗脑袋的时期,大概也是那个英国人亚当·斯密埋头写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的时期。然而,当19世纪,严复以“原富”书名,将此书译为中文问世,介绍到中国,适值他的维新同志谭嗣同、康广仁等六君子,在菜市口被砍掉脑袋的日子。
原封不动的大清王朝,现在所差的,恐怕就是在尸首脸上盖一张纸,在棺材盖上钉最后一个钉子了。
严复翻译《原富》时,著《斯密亚当传》,他曾经说过:“顾英国负虽重,而盖藏则丰,至今之日,其宜贫弱而反富强者,夫非掊锁廓门,任民自由之效欤?”这句话极其深刻,一针见血,值得深思。试想,康雍乾三朝,锁不掊,门不廓,民不自由,而且还是一个动辄把知识分子,把民族精英,送到菜市口去枭首示众的政权,能成盛世,实在是很难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