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论人情世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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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人情世态
大家当着头儿的面就说过,你也别灰心,头儿,要是真让我们选班长的话,长毛能当选,也没你的戏。
我很同意众人的高见,因为我也看出德才兼备的长毛,是个当领导的材料。在班里,它就防着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便是班长。它对我的警惧,是政治,因为我是“右派”;它对头儿的戒备,则是本能,因为那家伙确实是个坏分子。
我到工班劳动的几年里,这条狗既不跟我表示亲热,也不跟我表示不友好。冷冷淡淡地跟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而且始终如一,我不能不佩服。我相信不会有人对它宣读文件,这是一个写小说犯了错误的“右派”;这是一个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五类分子”;这是一个有五公斤零二百五十六克重的档案,被中央文革小组的姚文元批判过的十恶不赦者。即使向它传达,向它布置,它能领会,能把握吗?但是,它不领会,它不把握,怎么偏跟我划清界限呢!一个装卸班三十多人,它就将我视为异类,视为印度那不可接触阶层,岂非咄咄怪事?嗣后,我把这条狗的阶级觉悟,多次讲给别人听,没有一个人相信,这个世界上会存在一条懂得政策的狗,无不表示出匪夷所思的样子。
相比之下,头儿相当完蛋了,口口声声无产阶级,两杯子倒进嗓子里,阶级没了,立场完了,哪怕我刚刚从批斗会上,触及灵魂又触及皮肉回来,也敢跟我称兄道弟,为我打抱不平,“谁让咱们虎落平阳,龙游浅滩呢!”如果再让他喝下去,那就咧开玄了:“别看他们今天闹得欢,小心秋后拉清单!”这好像是小兵张嘎的话,我不得不赶紧捂住他的嘴,你不要命,我还要命呢,因为,谁也保不齐,转过身来,他跑到队部去汇报,敢赌咒发誓说那是我讲的话,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他不是没有这样干过。
初次见面那回,我看他还有酒兴的样子,索性把瓶子交给他,他一边喝着,一边招呼长毛,“过来过来,”叮嘱着,“你可不准欺侮他哦!”这个他,就是我。
长毛不表态,离我一米远,不肯往前挪一公分,我很诧异,它怎么就知道我是“右派”?难道它阅读过1957年发表我处女作的《人民文学》杂志,难道它阅读过同年《中国青年报》上刊登的姚文元批判我的文章?为什么如此铁面无情,为什么如此岿然不动,我直到今天,也解不开这个谜。有时,忽作奇想,也许它不是狗,而是一个以狗的形式出现的人,正如有的狗,以人的样子生活在我们中间一样,这世界本来就是很扑朔迷离的。
接着,他又启发:“长毛,你咋不跟老李说说悄悄话呢?”
这是最可怕的热情,长毛对人要表示亲密的话,就是把那臭烘烘的嘴,贴过来,也是头儿经常强迫它表演的。那黏液似的哈喇子,粘在脸上,加之腥臭,实在受不了。幸好,它不肯赏我这个“右派”的脸,它的立场坚定,倒把我给饶了。但实际上,这条有派司的狗,只是疏远我,并不欺侮我,真正刁难我,蹂躏我,陷害我的,倒是这位工人阶级不离嘴的头儿。
我不知道头儿当流浪汉的时候,是不是蹲过“笆篱子”?他按谁最新来,谁最低贱,就得挨尿桶睡的牢狱规矩,讲完狗的传奇以后,安排铺位,要我与它比邻。受监督劳动的我,没有资格说不的我,自然不好表示异议。
我说不在乎,还自我解嘲,外国人还有与宠物狗睡一个被窝的呢!说完这句话,班里的工友,都掩口葫芦而笑。我懂,他们为什么乐我,只要是狗,就有股子狗臊气,即使如今布什的总统狗,恐怕也不例外。尤其下雨阴天,狗的毛皮里泛发出来的气味,是很熏人的。但到了当天晚上,我才明白众人们讪笑的底里,还没有跟我的邻床道晚安,它就打起呼噜来了。就冲它打出来的呼噜,也该当狗王,真有雷霆万钧之势。看起来,狗臊气,区区小事,狗呼噜,才真正可怕。很长一段时期,我对这位邻床朋友的鼾声,恨之入骨。我甚至琢磨过,要不要杀死它,然后自首,以阶级报复罪坐牢,也不致常到医务室要安眠药,以为我想自杀。
第44节:人情世态
后来,我也就习以为安了,不那么想谋害它了。第一,它挺尽职,睡不多一会,就出去打更。第二,它是一条公狗,一条老公狗,这一点,跟爱拈花惹草的头儿,秉性类似。工棚里的人,也蛮幽默的,有时也挺耐人寻味,早晨广播喇叭一开,门口不见长毛,间隔里没有头儿,“二位老同志又加班加点,一宿未归啊!”
当然,头儿也未必就是去搞女人,更多的恐怕是去喝酒,去摸纸牌,去做一些地下交易,将公家的物资器材,偷盗出去变卖。所以,大家看不起他,也属正常。在装卸这行,谁身强力壮,谁就是大爷。一班之长,起不了带头作用,说话就不顶屁用了。他那身子骨,并不比我更壮到哪儿去。有时他修理我,收拾我,“别人背两袋水泥,你为什么不?”那些工友就会驳他,“你先背给人家看看?”其实,他们未必多么想保护我,而是十分讨厌他。有时候,摸着长毛的脑袋,“你呀你呀,多余把他从坍方里救出来呀!”
只要卸空了的水泥车皮拉走,在远处的长毛就会一路小跑而来。在货场的站台上,歇过乏来的工班工人,“长毛”、“狗王”地乱叫一通,每一位都会跟它打闹一阵,它也愿意跟这个班的人亲热。水城西站算是大站,货场上,无论是装货卸货的职工老乡,无论是来来往往的上下旅客,无不对这条特大号的狗,表示骇异,好奇。那时没有追星族这一说,只要它一出现,比时下的歌星,影星还红,人也好,狗也好,都会把目光集中到它身上,跟着它走,围着它看,这也是我们工班最为光荣,最为自豪的一刻。
头儿自然觉得更有面子,只要有听众,卷起莫合烟,又开始讲他埋在坍方的排架下,我们耳朵都听出茧子的故事。
然而,这一天,货场上没有出现这理所应有的热闹场面。长毛没有来,头儿也不知影踪。那天夜里,没有呼噜声,没有狗臊气,在这种难得的清静里,我喝了大半瓶子酒,竟越喝越清醒。我甚至觉得我听到了它的哭声,那正是一个下弦月的清冷之夜,我只是对班里睡得离我不远的人轻声说,是不是长毛回来了?呼啦,整个工班二三十口子,都爬起来,冲出工棚,但是,只有月牙,没有长毛。
这条老狗,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大家都有一种预感,料定头儿瞒着我们什么,别看他伤过心,掉过泪,别看他隔不两天,就趴在挨着我的狗窝上,一面磕头,一面干嚎,但是,全班没有一个人出声,没有一个人不瞪着眼睛看他。
最后一次,他磕完嚎完,对我说,大概他也只敢对我这个不能说不的“右派”说,“要不,把它的窝给拆了吧?”
这时候,他绝没想到这些爷们儿的吼声,差点把工棚顶给掀了:“你怎么就知道长毛不会回来?”
从此,我们班再到车站卸水泥,不管多累多苦,只要活一干完,立刻打道回府,绝不在那儿多停留。好几个月以后,也许有半年之久吧,我们渐渐接受了没有长毛的单调无聊的工班生活,也终于承认了这条狗太老了,肯定错爬上停站的车,结果车一开,下不来,不知拉到何处去,再也找不回家的严酷事实。但我,心里总抱着一丝幻想,说不定某一天,某一刻,它像旧俄作家契诃夫短篇小说《卡诺契卡》里的小狗狗,那流着哈喇子的臭嘴,又贴上我们这二三十个爷们儿的脸呢?
那天,我们又到车站卸水泥,那六十吨车,卸得我们连骨头架子都散掉了。头儿提议,“要不,还是歇会儿,塌塌汗吧!”
这话要别人说,也许就这么办了,独他的嘴里说出来,大家就偏说不。
“好,听便听便——”他话未落音,独自从我们一堆人中,箭也似的蹿了出去。货场尽管人来人往,而且时近黄昏,但还是看到头儿急急忙忙跑过去,拦住了一辆老乡的马车,不知谁眼尖,说了一句,“那车上卧着的,是不是咱们的长毛?”
货场顿时像发生里氏八级地震似的,陷入大混乱中。这二三十条如同水泊梁山杀过来的好汉,因为刚卸完车,每个人都光着膀子,一脸水泥,灰头土脸,形象恐怖,呼啸着朝头儿和那架马车冲将过去。吓得整个车站,马嘶人叫,鸡飞狗跑,警察出动,保安追赶,尽管夜色朦胧,尽管路灯晦暗,这些人对朝夕相处的长毛,还有认不出来的道理。
第45节:人情世态
这时,我们这位头儿,看到这种来者不善的阵仗,好像谁截去了一段小腿,扑通跪在地上。那个赶车的马帮,也放下车缰绳,举起双手,作投降姿势。工班的人围上去,以为长毛还存活着呢,谁知却是它一整张已经硝制过的毛皮。那长长的绒绒的毛,该白的白得如雪,该黑的黑得发亮。几十只手都伸过去,想最后摸这老狗一把,还是那样茂密,还是那样厚实,还是那样温暖和柔软,谁都不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还有人在喊着它的名字。
当人们将这一大张狗皮撑开来,看到长毛当年因为钻火炕而烧伤的一块光板皮时,我不知道别人是个什么样的反应,那一刹那,我真有死过去的感觉。眼前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天不是天,地不是地,围着我急速地旋转起来。能看到的,只有那弯弯的月牙,能听到的,只有那悲哀的哭声,我再也支撑不住了。
卖书记
说来,买书不容易,卖书更难。
买书,常常为买不到好书懊恼,为失之交臂而遗憾,为掏不出那么多钱而诅咒书价之暴涨,出版社之黑心。然后羡慕鲁迅先生每年的书账,都是好几百大洋地花,而且能买到那许多有价值的书籍。现在,哪个以文字为生的作家,敢这样大手大脚地买书呢?也许有钱的个体户能一掷千金,可他们又并不需要书。于是,只好一作王小二过年之叹,二作阿q式的自慰,与其现在买了将来保不准还会卖,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无论如何,买不到书,顶多是恼火骂娘而已。
可是卖书,特别是卖自己不想卖,不舍得卖的书,那种心痛,虽比不上卖儿卖女,但看到你珍藏的书、报、刊,被撕碎了包咸菜,被送进造纸厂,扔进水池子里沤泡,那滋味实在是扯心揪肝的。
其实,我不是藏书家,只不过自己悔不该做了不该做的知识分子,而且还是更不该做的作家,不能不有那么几本书而已。当然,你是个臭知识分子,你是个臭作家,你就不可能没有喜欢书籍的臭毛病。有时候读到黄裳先生的购书札记,也是很神往的。如果口袋里的钞票除了买烧饼外,尚有余裕,未尝不想到琉璃厂去转转的。找到一本你一直在找而找不到的书,那种快乐,也只有同此癖好的人才能体会。然而一想到有一天你很可能还要卖掉或者扔掉这些书的话,也就兴味索然了。尽管如此,买书之心不死,见书店而不进去,总觉得若有所失地不安,这大概就叫做毛病了。
谈起卖书,话就更长了。先后,我一共有过三次说来痛楚的卖书体验。如果按时间划分,恰巧是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
五十年代,我把我怎么也割舍不下的一些书,带到了北京。单身汉,住集体宿舍,属于你的空间,必然是有限的。你的书塞在你的床底下,尚不致影响别人革命,一旦超越这个范围,别的革命的同志就会以革命的眼神示意你要自觉了。若是说:“你都看些什么书呀?”那还算是客气的。如果说:“你怎么尽看这些小资产阶级情调的书呀?”那恐怕就要有些小麻烦了。也许中国人从孔夫子开始,就生有一种诲人不倦的好习性,特别愿意帮助人,挽救人,给人指点迷津。于是我只能诚惶诚恐地使我的书籍体积缩小,免生枝节。
共和国最初几年,真是一个充满了革命罗曼蒂克的时期,误以为美丽的幻想和憧憬,会在明天一早打开门时呈现在眼前。虽然我并不乐意精简我那可怜巴巴的百十本书,但相信暂时的失去,等到那盼着的一天,甚至会得到更多。那是我一个永远的梦,能拥有琳琅满目的几架我心爱的书籍,此生足矣!于是我把好容易背到北京来的,解放前在上海读中学时逛四马路旧书摊上买的,在南京读大学时转四牌楼或夫子庙的小书店里买的;一个穷学生当然不可能买到什么珍、善本书,不过也是爱不释手的几本破书,以革命的名义淘汰了一批。
那时东安市场内,即现在一进门的公厕方位,有一条买卖旧书的小胡同,鳞次栉比地排满了书摊。我那些书自然不值钱的,三文两文便卖掉了。我始终遗憾,有一本外国作家的短篇小说集,书名是什么,我记不得了,作者叫什么,我也忘掉了,但那是一位南欧作家,大抵是不会错的。文笔之幽默,至今还留下深刻的印象。还能想起其中一篇的内容,描写人们怎么在知道了彗星要和地球相撞,面临大毁灭前,恣意享受人生最后一刻时的形神状态,猪宰了,牛杀了,酒喝光了,房子也给点燃了,本不相爱的男女也匆忙结合了。等到那恐惧的一刻过去,人们发现自己还活着,才知道那该死的世纪末是怎样把大家坑了。人们傻不唧唧地集体受骗和集体上当,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那份笑不出来的幽默,真是极上乘的,可书像那彗星一样,杳无踪影了。
第46节:人情世态
以后,我再没有看到这本书的出版,所有的外国文学家辞典里,也找不到这位作家的一点线索,真不该卖掉那本书。
记得有一本三十年代编的当时名家小说,沉甸甸的,很有些分量,论斤约了,实在对不起那些前辈。至今我也后悔不迭,要留在手边就好了,可以看到一些作家的早期作品中的离经叛道精神,和晚期为人为文不知是真是假的那种皈依正统的心态,两者之间所产生的难以置信的差距,很有些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
虽然有的篇目,如郁达夫的《迟桂花》,总算在很后的后来重新问世,但像叶灵凤、邵洵美、洪灵菲,甚至张资平那些也曾盛极一时的作品,就湮没在历史的积淀里,很不容易看到的了。我还记得似乎是沈从文的一篇把妻子典租给别人的凄凄苦苦的小说。还有一篇丁玲的短篇小说,题名忘了,描写一个三十年代年轻的文化人去狎妓的故事,似乎在肮脏的亭子间里,颇委琐的场所,似乎是一个非职业性的妓女,只求快些了事。谁知这个男人对女性胴体及有关部位的崇拜,却是非常弗洛伊德的。那些赤裸裸的描写,应该说够大胆,和不让后人的。
八十年代初,在大连棒槌岛遇到这位前辈作家,我差一点就想请教她写的这篇刻画性心理的作品了。话到嘴边,我迟疑了,这本书我三十年前卖了,读这本书更早,是四十年前当中学生时的事了,万一记忆出了差错,岂不是惹得老前辈不愉快吗?好像这篇作品,也未再印行过,不能不说是遗憾。一篇作品能给人留下这样久远的印象,我想一定是有它的自身价值的。
当时,我卖掉这些书,倒也并不怎么心疼。
问题在于《拟情书》,《查拉图斯如是说》和其他几本《世界文库》,一定要我弃之若敝屣,实在难舍难分。尤其那本《拟情书》,是用草纸印刷,估计是抗日战争期间在大后方纸张匮乏情况下出版的,若保存到今天,倒不失为作家、翻译家、出版家为传播文化所做出的努力的佐证。我是在上海当时叫做吕班路的生活书店里买的,那是抗战胜利后不久的事。时至今日,这两本书也见不到,尼采的书不出,尚可理解,不知为什么,《拟情书》似乎至今未被出版社看中,或许嫌那种表达爱情的方式陈旧了些?难道爱情还有古老和现代的区分吗?
我一点也没有怪罪那些过分热情帮助别人的人的意思,他们(也包括她们,女同志要偏激起来,绝对不怕矫枉过正的)在小组会上,在生活会上,在学习会上,在支部会上,就有人对我下不了狠心与过去绝裂,表示痛心疾首。那时候开会是生活的主要内容,比赛谁更加革命些,则更是主要内容的内容。而革命,对某些积极分子来说,很大程度上是革别人的命。
“还有工夫去研究怎样写情书?这种小资产阶级的尾巴怎么下不了狠心一刀两断呢?”一位穿列宁服的神色严肃的女小组长语重心长地教导我:“我真难以理解你们这些知识分子,怎么感情总是不对头呢?看起来,对你们的思想改造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啊!”她那摇头的样子,使我明白,如果我不想不可救药,只好忍痛把书当破烂卖给敲小鼓的了。但我纳闷,这是一定要割掉的尾巴吗?后来,我们各奔前程了,这位女同志虽然憎恶《拟情书》,但她能使两个老同志为她犯了男女关系的错误,受到处分,我就有点不甚理解了。反正我相信,不是前面的她,就是后面的她,有一个不是她,这是毫无疑问的。
如果她还健在,她能看到这篇《卖书记》,也许她会做出一个正确的答复。
第二次卖书,是六十年代饿肚子的结果了,不但卖书,说来也无所谓丢人的,甚至连并不多余的衣物也变卖了,有什么办法,饿啊!辘辘饥肠光靠酱油冲汤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越喝越浮肿。夜半饿醒了,就得琢磨家中还有什么可以卖的?救命要紧,压倒一切,人到了危殆的时候,求生的欲望也益发强烈。
卖,凡能变成食物的,都可以出手。
我真感谢中国书店的收购部,当时能以六折的价钱收购完整的不脱不缺的期刊报纸,真是起到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作用。舍得也好,不舍得也好,我和我的妻子,为了?这张“口”,将保存了好多年的杂志,用车推到现在的西单购物中心的原来商场里的中国书店,全部卖掉了。
第47节:人情世态
当时,最凄怆的莫过于那套《译文》了,也就是现在的《世界文学》,当我从小车往书店柜台上装的时候,心里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我把朋友的一份友情也变卖了,这是我直到今天也还不能释然于怀的憾事。
因为茅盾先生在解放后将它复刊时,适我在朝鲜前线,没能及时买到,等我回国后订了这份刊物,总是以未有最初的几期为憾,像王尔德的《朵连格连的画像》就在复刊的前两期上。于是我好一阵子满北京城地找,希望补成全璧。人世间的许多事情就是这样别扭,想得的得不到,想推的推不掉,人际关系也是这个道理,你把他当做挚交,他却在背后干出卖你的勾当,而且令人厌恶的是,这类人言必马列,正襟危坐,其实肚子里装的龌龊,比墨斗鱼还要黑,绝对可以做到吃人不吐骨头地心毒手辣。相反,也有血性汉子,或许说些话,做些事,并不尽合你意,但在关键时刻,他的肩膀决不脱滑,使你觉得这个世界尚有好人在,真情在,否则,也着实让人绝望的了。
1957年,有位作家(后来证明不过是个作家混子而已,这大概也是个规律,一个作家倘写不出作品,或压根儿也不会写作品,便只好像天津三不管,北京天桥那种地痞加流氓似的靠耍嘴把式来霸占地盘。过去这样,现在也还是这样,古今同此一理)恨不能由于我写了一篇《改选》,把我送去劳改,他好立功受奖。这位写不出作品,却想吃蘸人血馒头发迹的老兄,一面假惺惺地如何如何对我表示知己,一面到处搜集材料,欲置我于死地。就是曾经将他自己的《译文》前几期让给我的这位老同学,在这位小丑作家前去向他调查我的时候,很说了几句公道话,惹得这个反右英雄回机关来破口大骂,声言凡与我有来往者,皆可打成右派云云。这样,我的老同学受我一点政治上的牵连,在那时的中国,自是意料中事。
就是他,知道我在找《译文》,便说:“你要哪一期,你拿走好了!”
“你呢?”我看他书架上整整齐齐地从复刊第一期起排列着的《译文》,有些不忍心。
他说:“既然你喜欢——”他就是这样一位敢把心掏给你的人。
所以,当我站在中国书店的柜台前,由于生计所迫,不得不卖掉这套《译文》的时候,我犹豫了。这其中有几本杂志包含着朋友的一份心意啊!也许我应该留下来,以便将来使他那一套《译文》得以完整地保存。可是,中国书店的收购条件,必须是不缺期的才能六折,否则,就要你把书往磅秤上堆了。
原谅我吧!老同学!我太需要钱了,因为我太饿了。
后来,我从外地又回到北京来,他却由北京到外地去了,难得见面一次,话题也不免太多。但这件绝非小事的细节,我总是忘了告诉他一声。当然,他那豪爽任侠的性格,即使知道,至多也是一笑而已,才不会放在心上。去年,他因病辞世,收到他的讣告,马上想到了他那几本被我卖掉的《译文》,为未能使他了解,而成了我永远的遗憾了。其实,六十年代那最饿的日子里,他和我一样,也浮肿来着,也冲过酱油汤喝来着,想到这里,除了遗憾,更有不能释然于怀的歉意了。
第三次卖书,便是七十年代那轰轰烈烈岁月里的事了。
如果说,五十年代卖书,只是为了割一条小资产阶级的尾巴,属于外科手术。那么,到了“文革”期间,不得不卖掉所有可能涉嫌的书籍,完全为了保全性命,是生死攸关的头等大事了。因为来抄家的狂热至极的红卫兵,要比“秀才遇到兵”的“兵”,更加“有理也说不清”的。特别对你这种板上钉钉的所谓分子之类,你若敢辩解一声,轻则呵斥,重则棍棒,然后高帽一顶,游街示众,那还不是家常便饭。
放明白些,除规规矩矩不乱说乱动外,要紧的不能给抄家的小将们,留下任何口实,这时候,你才体会到书籍的危害性了。古籍多了,说你厚古薄今,外国书多了,说你崇洋媚外,即使你把毛著放在极恭敬的位置,那也不行,为什么你有那么多的非马列的书?是何居心之类的话,必然跟着批过来的。上帝保佑,最佳之计,就是把所有印成汉字的东西统统肃清,“人生识字糊涂始”,如今,连字都没有了,肯定万事大吉了。
第48节:人情世态
于是除去我妻子的钢琴乐谱外,我们俩基本上将大部分书都送到废品站,卖破烂。
现在重新回过头去,想一想当时卖书的往事,说不好是喜剧呢,还是悲剧?
住宅区的废品收购站的老太太,胳膊上戴着革命造反派的红袖箍,煞有介事地一本一本地过。
“不是最后都沤烂了做手纸吗?”我妻子有点不耐烦。
“那也看有没有反动的!”这位生怕革命派的肛门,受到精神污染的红色老太太,义正词严地说。
虽然负责审查,大权在握,哪本要,哪本不要,她说了算。但识字不多的这位审查大员,还需要我一一报上书名,才决定取舍。那套二十七册的《契诃夫文集》递了过去,她问:“哪国的?”
“俄国的。”
她不收,拨拉到一边。
“为什么?”
她眼睛一瞪,“别当我不明白,俄国就是苏联,老修的东西不收。”
同样的理由,朱生豪译的《莎士比亚全集》,和一套线装本的《元曲选》,我俩又原封不动地拉了回来。这三套书,正好封、资、修,全齐了。现在这些劫后余生的书还在我的书架上摆着,没有变成擦屁股的手纸,真得感谢那位老太太的“大义凛然”和保卫红色屁股的积极性。
排在我们后边等候卖书的,是一位古稀老人。那种竹质的童车里,装得满满的,全是大部头,趁着我妻子和收购的人在算账的那一会儿,我问老先生:“你老人家把这些分册征求意见本的《辞海》,干吗也卖掉呢?那是工具书呀!”
“是吗?”好像他刚明白《辞海》原来是工具书似的。
“不该卖的,不该卖的!”我劝他。
他说:“我参加过这部书的部分编纂工作,不过,现在——”他反过来问我:“这种书还用得着吗?”
当时,我不知该怎么回答?
但他老人家那张疑问的脸,时隔多年,我仍旧记得清清楚楚。尤其他那意味深长的话,我更是忘怀不了。他说:“印刷术是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闻名于世。但是,秦始皇焚书呢?怎么算?”
收购的老太太吆喝他:“老头,快推过来!快推过来!”
老人动作缓慢地把那一车书推进屋里去,那模样,真的不像是卖书,而像卖他的亲生骨肉一样。
也许从这一刻起,我才真正懂得买书不容易,卖书更难的道理。
但愿从此不卖不想卖的书,那该多好多好!
苗歌
苗乡多在景色宜人的山水之间。
山,总不太高,水,也不恣肆汪洋,浅浅的一湾碧波,映着天上的白云,和梯田无穷的绿,缓缓地流着。
伴着汩汩的水声,便总会听到这山或那山的歌声。
我不敢说听过许许多多的歌,但从未听过如此自然的歌,本色的歌,发自肺腑真情而绝无矫揉造作的歌。
后来,在舞台上,在脚灯前,即或是同样的苗歌,同样的民族歌手,我再也找不到在苗乡听到过的韵味。
只有那山那水中引吭一曲的苗歌,才最动听。
也许苗族是一个歌唱的民族,从出生唱庆生的喜歌开始,一直到恋爱求偶,成家立业,生儿育女,养老送终,乃至于春种秋收,逢年过节,迎亲送戚,婚丧嫁娶,无不是在苗歌的伴唱下进行的。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时时有歌声,处处有歌声,从清晨太阳爬上山巅,到月亮挂在树梢,甚至吹灭最后一盏油灯,还有母亲哄婴儿入睡的催眠曲,陪你进入梦乡。
天籁自成,是无法记下来的。我也尝试过,一变成纸上的音符,那神韵便荡然无存了。
苗歌的旋律通常是悠扬的,平缓的,音阶的跳跃不是很强烈的。但尾声永远是高亢清冽,拖得很长很长,在山谷间回荡。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境界,我只是在苗乡才充分体味到的。
他们好像人人都具有一份歌唱的天赋。
尤其女性,那歌喉,使人想到那潺潺流淌的发出金石之声的小溪流。
那时,我像转蓬似的飘泊到苗岭里来,这也是我感谢命运虽然给我带来许多折磨,可也给我一个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陌生世界的缘故吧!
第49节:人情世态
我记得,有一种叫做“摇马郎”的很隆重的“仪式”(这个词汇也许不甚恰当,但我觉得这种自远古流传下来的男女“游方”聚会,确实是属于年轻人的相当庄重的择偶大事,也是寨子里的全体成员,视之为天经地义的繁衍子孙的福祉),某种意义上说,“摇马郎”倒是比汉族的媒妁之言,更接近真正的自由恋爱。直至今日,我也不明白“摇马郎”在苗语里,是单词呢?还是“摇”作为动词,“马郎”作为名词的一个词组呢?在这个充满爱情和欢乐的聚会中,表达感情的惟一手段,就是唱歌。从头唱到尾,直唱到一对情侣无须再唱时为止,因此这种“摇马郎”会,也等于是一场歌会。
通常都在农忙过后的闲暇日子里,才有这种“摇马郎”的仪式。傍晚时分,便有三个五个,或十个八个外村的男青年,来到寨子对面的山上,等待女孩子来和他们“摇马郎”。事先也无任何约定,谁和谁也未必相识,但这绿树掩映,碧草如茵的山坡,确实是苗乡男女播下爱情种子的地方。
每个寨子都有这片固定的,叫做“马郎”坡的林草茂密,风光旖旎的场合,一般选择在寨子对面的山坡上。苗寨的建筑和他们的梯田一样,一栋一栋的木屋顺着山的走势盖上去。所以对面山上的小伙子们公开的,毫不忸怩的“哦哦”呼唤声,寨子里的人家,无有不听到的。于是那些事实上也在等待着的本寨子的女孩子,便也三三两两地从寨里出来迎接。当然,从还看不清对方长得是个什么模样时,就用歌声来交流了。
苗乡的自然村,多半是宗族聚居,常常一个村子都同姓,因此这种异姓婚姻是符合社会进化规律的。所以,在这个“摇马郎”的季节,只要有外村的男青年站在对面山上,或拍手,或呼唤,上了年岁的妇女,总是要催家中的女孩子去应对的。愿意也罢,不愿意也罢,冷落求婚者的盛情,不仅仅是礼遇不周,而是有违祖先的神圣传统。说是一种“仪式”,大概不错。
于是他们先在两山之间的河旁桥边,通过歌声渐次地靠拢,而你一句我一句地对唱,则是初初的接触。不甚如意的话,也可以换一个对象来唱,这绝对是自由选择,不存在丝毫勉强。若是觉得尚可情投意合,便有一番愈益热烈的歌声交锋。这时,男女双方的距离也由原来的百十米,缩短到二三十米,小伙子们已经且唱且退,到“马郎”坡这块恋爱圣地上了。
苗语属于汉藏语系的苗瑶语族苗语分支,和汉语完全不是一回事,我是怎么也听不懂他们唱的内容。也许苗语的多韵母的特点,适宜于歌唱,尤其鼻辅音,更增加了一种魅力。我捺不住好奇,如此优美的歌声,必然是像《阿诗玛》、《信天游》、《百鸟衣》那样,不知该有多少充满诗情画意的歌词呢?于是,求助于我熟识的和我一起劳动的当地民工,请他设法翻译给我听。
这时候,天色昏暮,月明星稀,来到“马郎”坡上,那捉对儿的情侣,已经近到或倚树而立,或田塍就座,当然还是在唱,不过曲调中少一点亢奋,多一点缠绵;两情依依,难舍难分。我是属于孤陋寡闻的那类人,所见甚少,但我却相信,再比不上在“马郎”坡上的恋人,那样的大方,自然和坦荡的了。
“我们走过去听——”
“小雷,那不合适的!”
这个叫小雷的年轻人笑了,也许他觉得汉族把男女之私看做隐秘,不可理解吧,拉着我登上“马郎”坡,从一对对情侣面前听过去,我发现,并非来谈情说爱的观众,还正经不少呢。可那些挨靠着亲昵的男女,根本只当谁也不存在地相互唱歌。那歌声到了定情的此刻,从心底流泻出的灵韵,此起彼伏,忽高忽低,回响在山林里,我敢说,这才是真正的爱之歌。
我真不该让小雷逐句翻出来,留在记忆里一个永远的完美,该多好!想不到当时的社会生活如此揳入在恋爱中的男女,那些从情人嘴里唱出来的,不是比兴,不是抒情,不是海枯石烂,而是一问一答,你家的成分高不高?你是不是红五类?你们家有没有柜子和床?是农业人口,还是非农业人口?……
第50节:人情世态
那么动听的旋律,竟唱着这样太现实主义的词句,我呆住了。
后来,我到小雷的家里去做客,他妈妈从稻田里捉来鲫鱼款待我,那种用酸菜水煮的鱼,可算是苗乡佳肴。肯定小雷当笑话讲给他妈听,在“马郎”坡我对歌词如何失望的事。她乐了,她说,她们年轻时不唱这些的。
我让小雷问他母亲,那时唱什么呢?
这时,一直坐在门口竹椅上的小雷的奶奶,至少也有八十岁了吧,竟颤颤巍巍地唱了起来,这正是鸟回巢,牛归栏,荷锄人背着夕阳踏进家门的时刻,老奶奶的歌竟然使那么多的乡亲伫立倾听,她那喑哑的嗓音,已经连不成整句的歌词,使显然并不年轻的小雷妈妈,也焕发出回返青春的光泽,以致激动得泪花莹莹。
“小雷,你快翻成汉话,行吗?”我拉着我朋友的袖子,轻声地求他。
他也听得如痴如迷,试着翻了两句,前言不搭后语,他只好承认失败了,“不行不行,太深了,我一下想不出汉话是怎么讲的。”
这也许是我听到过的最美的一首歌,可惜没有歌词。从那以后,我相信美文是不可译的真理。我也不再遗憾,是小雷的奶奶为我唱的,她要我明白,什么才是苗歌?
有一天,一行唱着歌的队伍,从我劳动的地方经过。
是一个喝得醉上头来的年轻人,挑着粑粑和年节的礼物在前面趔趔趄趄地行走,后面是送行的他的丈母娘和几位陪伴的婶子大娘。从寨子里出来,唱到我们工地,至少也有两三里路,居然还有那么多可唱的。我把小雷找到,让他听听,都唱了些什么?
小雷说:“不过是些大白话!”
“你说给我,好吗?”
他翻译了好几句,至今,我还记得:
“你好好地走吧,你还要回来的!”
这是那几位送行人唱的;跟着那个有点酒意的年轻人唱着回答:
“我会回来的,可我不是还要走吗?”
喝得步履蹒跚的他,接着唱下去,不过调门愈发地忧郁了,还是重复那句唱词:
“我会回来的,可我,不是还要走吗?”
虽然是大白话,然而又不是大白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隔了这么多年,还记住了这两句苗歌,也许,它包含了得失去留的人生况味吧?
母亲的酒
“酒这个东西,真好!”这是我老母亲喝完了最后一口,将酒杯口朝下,透着光线观察再无余沥时,总爱说的一句话。
她喜欢酒,但量不大,一小杯而已。有的人喝酒,讲究下酒菜,六七十年代,我们的日子过得很艰窘,两口子的工资加在一起,不足一百多块钱,要维持老少五口人的开支,相当拮据。她也能够将就,哪怕炒个白菜,拌个菠菜,也能喝得香喷喷的。那时,几乎买不起瓶酒,更甭说名酒了,都是让孩子拎着瓶子到副食店里去零打。这类散酒,用白薯干为原料酿制,酒烈如火,刹那间的快感,是不错的,但爱上头,尤其多喝两口以后,那脑袋很不舒服的。然而,她还是要说:“酒这个东西,真好!”
我妻子吃米酒圆子都会醉的,不过她很喜欢闻那股白酒的香味,所以一家人围桌而坐,老太太拿出酒杯,倒酒便是她的差使。那时我们很穷,穷得不得不变卖家中的东西。可再穷,这杯酒还是要有的。因为有富人的酒,也有穷人的酒,喝不起佳酿,浊酒一盏,也可买醉。后来,我们的生活渐入佳境,好酒名酒,也非可望而不可及了,可是我母亲仍对二锅头情有独钟。我曾经写过一篇《酒赞》,就是赞扬这种价廉物美的老百姓喝得起的酒,歌颂这种陪伴我们一家人度过艰辛岁月的酒。
现在回想起故去的老母亲那句话,“酒这个东西,真好!”就会记起当时饭桌上的温馨气氛,在那个讲斗争哲学的大风大浪里,家像避风港一样,给你一个庇护所,在老少三代同住一室的小屋子里,还有一缕徐徐萦绕在鼻尖的酒香,那充实的感觉,那慰藉的感觉,对一个屡受挫折的人来说,是最难得的一种幸福。我怀念那有酒的日子,酒,意味着热量,意味着温暖,那时,我像一头受伤的动物,需要躲起来舔我流血的伤口,这家,正是我足以藏身,可避风霜的洞穴。
第51节:人情世态
那时候,很有一些人,从无名之辈,到声名鼎沸的诸如我的同行之流,最终走上了绝路,很大程度是由于内外相煎的结果。如果我经受了大会小会的批斗以后,拖着沉重的身子回到家来,若是再得不到亲人的抚慰鼓励,而是白眼相待,而是划清界限,这样雪上加霜的话,还有什么必要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下去呢?
虽然,说是避风港,未必就能保证绝对安全,不知什么时候,什么事情,凶险和不幸,破门而入。所以,那时的穷,倒不是最可怕的事情,猝不及防的发难,才是真正令人忧心的。穷,只要不到断炊的地步,是可以用精打细算的安排,用开源节流的办法捱过去的。甚至还允许有一点点奢侈,让孩子为奶奶去打四两散酒。而那些总是看你不顺眼,总是要想法使你过得不痛快,总是恃自己政治上的优越,要将你踩到烂泥里去的人,简直防不胜防。因此,当老母亲把酒杯翻转来,对着透过窗户的冬日阳光,说“酒这个东西,真好”时,即使那是片刻的安宁,短暂的温馨,也是难能可贵。尤其一家人在默默无言中,期望着你能在困境中支撑下去的眼神,更是我觉得无论如何不要倒下去的原动力。
其实,1957年因为写了一篇小说,被打成“右派”,我和妻子约好,没有必要将此事告诉老人,让她在思想中成为一种负担;但天长日久,她也不可能毫无察觉我的碧落黄泉式的政治跌宕。不过,她始终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直到她离开这个世界。但也是从那以后,她有了这种喝上一杯,麻醉自己的习惯,而且一定要说出那句关于酒的口头禅。
前不久,上海一张报纸上发表出丁聪先生画我的一张漫画,有我自题的一首打油诗,其中“碰壁撞墙家常事,几度疑死恶狗村。‘朋友’尚存我仍活,杏花白了桃花红”的“疑死”二字,绝非夸张之词,这就更让我怀念那杯母亲的酒了。一般来讲,她喝酒,从来不鼓励家中的别人喝酒,但在“史无前例”的年代,当那些“朋友”们“帮助”得我“体无完肤”,真觉得离死不远的苦痛中,我母亲会破例地在她喝完那小杯酒,在说“酒这个东西,真好”时,再倒上一杯,放在被斗得身心疲惫的我面前……
如今,须发皆白的我,也到了我母亲喝酒的那般高龄了。据报纸载,喝一点干红,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讲,或许益处更多。现在,孩子们都有了自己的家,在空巢中的我和我老伴,每当在饭桌上坐下来,品尝着琥珀红的酒浆时,就会想起那杯母亲的白酒,这一份记忆,也就渲染上一层玫瑰般的甜蜜色彩。
于是,“酒这个东西,真好”的话音,就会在耳畔响起。接着往下想,酒,究竟好在哪里呢?这就是:无论在阳光灿烂的季节中,还是在刮风下雨的岁月里,只要是有酒的日子,那幸福,就属于你。
二锅头颂
听说北京的二锅头酒,进了人民大会堂,上了国宴,此事是否属实,不得而知。我也没有荣幸遇到吃国宴的人物,因而无从查证。但这个传说,表明人们对二锅头酒的一个良好评价。至少认为该酒的内在质量,已经达到了,或者不亚于那些被人民大会堂采用的其他名酒的水平,是很让二锅头酒徒们振奋的。
因为二锅头酒的外观,说实在的,不敢恭维,很不讲究包装,三十年一贯制,迄今无任何改变,瓶子还是那瓶子,招贴还是那招贴。突然声名鹊起,遐迩闻名,那显然是酒的酿造工艺,制作标准,勾兑技术,质量要求,比之先前有了突飞猛进的变化,真正称得上价廉物美,这才能在街头巷尾,在老百姓中间,有了这一份值得夸耀的口碑。
砸牌子容易,树牌子难,看得出酒厂努力改进产品质量的功夫了。
于是,不妨可以说,正如贵州的茅台,四川的五粮液一样,北京也有了自己的地方名酒,而且是相当大众化的名酒。因此,外地到北京来的旅游者,除了果脯、茯苓饼、烤鸭之外,二锅头也必在纪念性的购物计划之中了。
但更大的消费群,还是北京城的百万普通人家。我敢说,往北京人酒杯里倒进去的酒,二锅头恐怕是主流。那些在豪华酒家,星级饭店,一席千金,酒如流水的高消费者,对三五块钱的二锅头,自然是不屑一顾的。可那些小饭铺、小酒馆、小胡同、居民小院、坐在小板凳上,捏小酒盅者,几乎无一不是二锅头之友。它是老百姓的酒,是芸芸众生的酒,是工薪阶层的酒,也是那瘪瘪的口袋所能负担得起的酒。既然公费吃喝,没有这些人的份,所谓送礼的手榴弹,怎么也摔不到这些人的门口,茅台、五粮液距离他们又是如此的遥远和高不可攀,那么,惟可一醉的就是这买得起的二锅头,感情当然是不同一般地亲切了。
第52节:人情世态
因此,总想歌颂一番这种平民化的酒,此愿久矣!我虽然不是高阳酒徒,但对它颇有一点感情。在不太富裕的日子里,二锅头酒便是桌上的常客了。
记得我老母亲健在的那些年,她是很喜欢晚餐喝上一两盅的。按我后来的经济条件,大概还是能孝敬老人家喝上一点价格不菲的酒,但不论拎回来什么好酒,都不如北京产的六十度二锅头受她欢迎。也许早年艰窘的生活,喝惯了,一打开二锅头那辛辣的芬香,也确实令人留恋。那时我在剧团工作,一些演员晚场卸装以后,通常也爱喝上两盅二锅头,提神解乏。直到现在,那些拍电影电视出外景的,除大腕大牌特殊待遇外,一般二三流角色和剧务场记之流,一包花生米,一瓶二锅头,伴以一通天南地北的神侃,也算是一种难寻难求的自在境界。更甭说那些劳累一天的工人师傅,怎能不抱瓶二锅头,自斟自饮,或三二知己,干上两杯呢?甚至颇有丈夫气的姐们儿,也敢喝上一口两口,过过酒瘾的。总之,这是你我的酒,大家的酒,谁都可以问津的平民百姓的酒。
二锅头的性格,也是这些普通人直来直去的性格,不拐弯抹角,不虚头巴脑。味道很辣,还很有劲,没有思想准备,真像撂你一个跟头似的噎得说不出话来。酒性很烈,而且很有穿透力,一入口中,立刻冲向五脏六腑。然后一股热流,从头至脚,舒筋活血,疲乏顿消。然后眼热耳红,头脑发涨,腾云驾雾,浑身通泰。因为酒是自己花钱买的,一到微醺状态,见好就收。此刻,一切烦恼,苦闷,不愉快,不如意,通通置之度外。夕阳西去,万家灯火,醉眼矇眬,怡然自得;然后倒头一觉,养精蓄锐,明日再为生活奔走。说实在的,在这些人的生活中,什么也比不上二锅头带来的欣快和愉悦了。
因此,二锅头酒好就好在这份难得的知己情分上,好在没有架子的平民精神上,好在负担得起的价格优势上,尤其值得二锅头之友骄傲的,所有喝这种酒的人,很少有人拿公家支票去买二锅头的。那大饭店里公费请客,反正民脂民膏,何不敞开吃喝时,绝不会有人提议上二锅头的。不喝白不喝,不点茅台、五粮液,岂不是太土了吗?
所以,喝二锅头酒的,全部自费,不吃国家,心里无愧,光明正大,也许是这种酒的最好之处了。
眼睛的功能
人的五官,依其功能,排序为嘴巴为先,它最忙,最累,要发出信息,要摄入营养,是一个从早到晚都在使用的器官,若评年终奖的话,应该拿大份,这是毫无疑义的。其次为眼睛,因为人类所需要的信息量,绝大部分都得靠它从书本,从面对的客观世界直接接受而来。
当然,眼睛名列第二,它也是一种发出无声语言来表达心神的器官。尤其漂亮一点的女孩子,秋波频送,足可把七尺男儿,当场击倒。所以,有些男性评论家,特别乐意受女作家之命,奋笔力书,宵衣旰食,写出评介文字。你不能不承认那双蛾眉下的“秀目盼兮”,所产生的一顾倾城,二顾倾国的魅力。
耳朵则更次之了,“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嘛;鼻子和舌头,尤其次之。除了好莱坞影片《闻香识女人》里的主人公,他的鼻子还能敏感地接受女人发出的性气息,大多数人的鼻子,对于异性求偶期散发的体臭,已经冥顽不灵地迟钝了。
不知是进化所致,还是造物者的刻意安排,至今我弄不明白(当然也无需乎弄明白),为什么有的器官是单,有的器官为双,也许“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就双配置。鼻子看似一个,但开了两个进出气的孔道,也是双配置。
可是,嘴巴只有一张,似乎有一点委屈大驾了。第一,所有的话,包括有用的,没用的,无聊的,荒唐的,一直到闲话,废话,屁话,套话,高烧时的胡话,睡以后的梦话,无不打这张嘴里出来;第二,那些饭局,聚会,茶叙,酒宴,乃至满汉全席,八大菜系,浅斟小酌,一日三餐,所有的吃吃喝喝,也无不从这张嘴里进去,如此辛苦繁重的劳动,全靠一张嘴,甚至想偷个懒都不行,实在很不公平的。
第53节:人情世态
我猜想,在《旧约·创世纪》里,上帝在造人的时候,显然出于这样的好意,由于大千世界,光怪陆离,人间万象,千变万化,所以,凡双配置的器官,是为了使其兼顾正面和负面,避免片面性,不致偏听偏信,好作出一个全面、完整的判断。至于嘴嘛,上帝之所以不搞双配置,大概有其难处,试想一下,两张嘴,怎么摆法?总不能左边一张嘴,说左话,右边一张嘴,说右话;更不能一张嘴在前面,说人话,一张嘴在后脑勺,说鬼话吧!何况,从孔夫子到苏格拉底,从东方哲学到西方马克思主义,从来提倡作为一个人,总是应该心口如一,嘴对着心,心对着嘴的。所以,上帝理直气壮地给人一张嘴,省得一会儿左得可怕,一会儿右得讨嫌;一会儿人言可畏,一会儿鬼话连篇。
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上帝在天堂里餐风饮露,哪里知道人类的这一张嘴,用途颇多,岂止吃喝和说话两种用途呢?诸如情侣接吻,天长地久;溜舔长官,巴结攀附;咬牙切齿,不共戴天;撒谎聊篇,云山雾罩,哪件事能少了这张嘴呢!按实际工作量,即使配备三张嘴,都不嫌多的。
中国古代甚至有以嘴谋生的职业,叫做说客。代表人物为苏秦和张仪,一个连横,一个合纵,游说六国,封王称相,就是靠嘴巴混饭吃的;至于官场上的那些吹牛拍马者,阿谀奉承者,告密诬陷者,煽风点火者,能够平步青云,升官长级,纱帽顶戴,浑身朱紫,靠的什么,全依赖这两片子嘴呀!
这样一来,上帝的安排,全部让人类给颠覆了。
别看只配备了一张嘴,可人类要充分使用起来,还真是让上帝老人家猛吃一惊呢!君不见美国的拳王泰森,把嘴巴当凶器,咬掉对手耳朵?君不见互联网上独立检查官斯塔尔的调查报告,嘴巴还能起到行乐工具的作用?
别看配备了两只眼睛,照样把黑看成白,把坏看成好,把谬误看成真理,把香花看成毒草!君不见国民经济已经到了崩溃边缘,面对满目疮痍,无法收拾的动乱局面,“文革”英雄们犹在广播喇叭里高喊“形势大好”,“越来越好”,甚至赌气地吼:“就是好就是好”,让大家闭着眼睛高唱“六亿神州尽舜尧”吗?
人的能动性之可怕,恐怕是造物者万万没估计到的。
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这种视觉上的感知,眼睛的功能,永远是第一位的。在五官中,比耳朵甚至更重要些,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但这种眼睛感知到的真实,究竟具有多大程度的准确性,是要打问号的。因为缤纷多彩的世界,总是令人眼花缭乱,所以,面对着错综复杂,分辨不清的事物,我们常常“目迷五色”。
我想万能的上帝,肯定读过安徒生的童话《皇帝的新衣》,不知他作如何想?这个国家所有臣民的眼睛,一下子全部不管用了,明明看到那位出巡的皇帝,根本没有光辉灿烂的龙袍在身,可老百姓没有一个跳出来说看不见,你上帝有什么辙?而簇拥着皇帝的大臣宰相,将军元帅,三宫六院,御用文人,更是马屁拍得山响,一致赞美那袭根本不存在的新衣,说它穿在伟大领袖的身上,显得多么华丽,高贵,漂亮,辉煌,看到这里,上帝会气得发昏的。
幸好,使上帝感到吾道不孤的,至少路旁的一名小童,道出了他眼睛所看到的真相,“哦,皇帝怎么光着屁股呀?”
这就是造物者始料不及的悲哀了,播下的是龙种,没想到收获的却是跳蚤!正因为这小童还能说一句真话,或许正是这个世界尚有希望的所在。
看不见的硬说看得见,譬如皇帝的新装;看见的硬说看不见,譬如皇帝的臀部,眼睛的功能,能达到这种境界,是人比上帝的高明之处。屎渍斑斑的屁股,通过三寸不烂之舌,使大家相信其不存在,而那位像肥鹅似的皇帝,被骗子的两片子嘴,蛊惑得相信自己并未裸露,大摇大摆地检阅臣民,在山呼万岁的阵阵声浪中,还很得意地向广大群众挥手致意呢!
这是童话,然而,也是现实。
第54节:人情世态
最近,按照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生前的约定,公开发表了他五十年前访问苏联的《莫斯科日记》。那是他透过表象的一切,所看到的在斯大林严酷统治下,那个真实的苏联,并不是当时宣传的一派莺歌燕舞的共产主义天堂。虽然在红场游行队伍中,发出向斯大林的欢呼声,但那声震天地的“呜啦”,究竟是从心里由衷喊出来,还是从嘴里应景喊出来,或是被什么强制的力量挟持,不得不喊,或是由于恐惧的胁迫,不敢不喊,或者一边喊,一边在内心里诅咒斯大林为暴君,刽子手,杀人狂。这一切,对于罗曼·罗兰那双悲天悯人的眼睛来说,是能够识别出来的,否则他就不会为历史留下这份他所亲眼目睹的真实。所以,皇帝新衣的闹剧,别以为只是童话世界中才会出现的子虚乌有的事情。
如果回过头去,看看尚未淡忘的十年浩劫,又有多少比皇帝新衣还要可笑的闹剧啊!还记得早请示,晚汇报,成为每日的功课时,大会小会,上班到点,第一件事,就是要呼万寿无疆,永远健康口号若干次,同时,那胳膊也高举红宝书,在头顶上挥舞多少次。工间操跳忠字舞,右手前举,左手后扬,脸必下巴向上,双脚颠蹶行进,口中念念作词,两眼呆呆前望。那时,我是右派,划入异类,对这类表忠心的活动,存有一种不敢流露出来的拒绝心理。但也忍不住暗中思忖,其他操练者都百分之百的虔诚吗?
也许中国人的眼睛太讳莫如深了,深不见底;也许是我才智太低,永远也成不了罗曼·罗兰的缘故,所以,只能望洋兴叹。
但这种文化革命中由崇拜到迷信的种种做法,最后发展到全民性的戏剧表演,实在是很滑稽的。如果发生在20世纪初,尚可理解,因为义和团被慈禧太后允准入内城后,一时间,开厂设坛,练功作法,烧香礼佛,念咒吞符,弄得乌烟瘴气,是出于封建社会的愚昧。而到了六十年代,万人空巷地去迎接一只蜡制的芒果,并加以供奉,也可算今古奇观。
那时,我在贵州省西部偏僻的山区里劳动改造,每当深夜,从电波里听到最新最高指示发表的消息,照例要不过夜地游行庆祝。其实,这在城市里,掀起一个宣传热潮,当无不可;在乡镇坝场上,造一造声势,也属应该。但施工队地处山沟深处,远离村落,人烟稀少,也要敲起锣鼓家伙,一行人高喊口号,在崎岖不平的盘山小道上,例行走上一遭,这才放大家回工棚睡觉。其实,除了惊起林间的鸟雀,远村的狗吠,没有一个人不明白,别无任何实质意义,但谁不照样像童话里那位皇帝一样,明知光着屁股,还要跌跌撞撞地走着吗?
所以,安徒生童话之不朽价值,就在于不论什么时代,什么社会,都具有对应的意义,或许,这就是文学的生命力。
老百姓的盲目,终究是老百姓一个人,或一家人的事情。但像安徒生童话里这位皇帝的盲目,可就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时代产生影响了。但自古以来,有几个皇帝,敢于承认自己实际是光着屁股的呢,明知错了,也不认错,顶多扩大化,顶多十个指头与一个指头,顶多吃一堑长一智付一点学费。更何况看见了错误,眼睛一闭,只当它不存在呢?除非到了国破人亡,国将不国,如明末的朱由检,才肯下罪己诏,这时,他生命的里程,离景山那棵歪脖子树,已经不远了。
这就证实了西贤的一句名言:“宫廷,是最黑暗的渊薮,国王,常常是具有视觉的盲者。”他的话未必是特指拜占庭帝国那荒淫污秽的后宫,所有统治者的禁闱里,都会产生这种对自己的欺和瞒,和被别人欺和瞒的现象。
隋代的二任帝炀帝杨广是一个例子,他是自己的眼睛在欺瞒自己,其实,作恶一生,祸国殃民的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地步,恐惧得连夜晚也必须几个女人围着他,才能入睡。他不是看不到,他的脖子终于被勒的命运,有一次,他揽镜自照,竟然叹息,这样好的脖子,最后会被勒死,太可惜了。他也并非看不到宇文化及已经在磨刀霍霍,但看见当看不见,还在那里盲目乐观,对萧后说:“外间大有人图侬,然侬不失为长城公,卿不失为沈后,且共乐饮耳!”还闭着眼睛幻想自己可以做陈后主呢!
第55节:人情世态
唐代的十四任帝文宗李昂,是另外一个例子。他不是看不见,也不是不想看见,而是别人遮住了他的眼睛。有一次,他问当直学士周墀:“朕可方前代何主?”周墀答:“陛下尧、舜之主也。”李昂叹了口气,“朕岂敢比尧、舜,何如周赧、汉献耳?”周墀大吃一惊:“彼亡国之主,岂可比圣德?”李昂最后说:“赧、献受制于强诸侯,今朕受制于家奴,以此言之,朕殆不如!”这个家奴,就是太监头目仇士良,历经顺宗、宪宗、穆宗、敬宗诸帝,在宫廷中已经坐大成势,身为皇帝的李昂,只能听任他的摆弄。
仇士良告老还乡时,曾把他如何控制皇帝的诀窍,传授给接班人:“天子不可令闲,常宜以奢靡娱其耳目,使日新月盛,无暇更及他事,然后吾辈可以得志。慎勿使之读书,亲近儒生,彼见前代兴亡,心知忧惧,则吾辈疏斥矣。”从这番话中“娱其耳目”的“目”,“彼见前代兴亡”的“见”,都与眼睛的功能有关。由此可以断定,十个帝王,有九个是视觉功能障碍者。第一种情况是他自己笨蛋,看不见;第二种情况是他根本不想看见,把脸掉过去;第三种情况是他周围的人不让他看见,仇士良擅长的就是最后这一手,使皇帝成为有视觉的盲者。
史称,李昂是经常翻阅老祖宗二任帝李世民的著作《贞观政要》的,难道没看到大臣魏徵,对唐太宗所言,“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嘛!虽然听是耳朵的事,但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眼睛。既然明白这种处境,为什么不能有所作为呢?李昂说他受制于家奴的自怨自艾,不甘于被仇士良玩弄于股掌之上的自怜自叹,其实,这也证明“君子之泽,五世而竭”的遗传递减规律,从盛唐的李世民这样的英武之君,一代代退化到中唐,晚唐,已成强弩之末的李昂,无论心理,体质,才智,能力,都呈衰微之势,即使想做些什么,恐怕也没有这把子力气了。
柏杨先生在他的白话《资治通鉴》一书中,论及晋代帝室时,认为“晋二任帝司马衷(就是老百姓因饥荒快要饿死,建议他的子民,既然没有粮食果腹,何不去吃红烧狮子头的一位出了名的白痴皇帝——作者注)是行尸走肉。三任帝司马伦和成都王司马颖,史书指明‘不慧’。司马诛杀自己主力张方,说明他愚蠢,司马越也同归一类,十六任帝司马德宗,连衣服也不会穿,吃饭不知饥饱。”所以,他断言:“司马家族有痴呆性遗传基因。”
这帮智障残疾人,还能指望他们的眼睛能看到什么人民大众的疾苦吗?中国人的全部不幸,就是君临在他们头上的,倘非暴君,便是昏君,绝少遇上英主,明主,而倒常常碰上智商低下,行为乖戾,心理反常,胡作非为的帝王。他们的眼睛,比瞎子还要瞎,他们的行为,比疯子还要疯,朝令夕改,不停折腾,民不聊生,国无宁日,那就更倒霉了,因为他们毫无游戏规则可言,想一出,是一出,结果遭殃的,还不是无辜的平民百姓。
这种用声色犬马悦其目,金钱女人蒙其眼的办法,岂止对皇帝实用,对任何朝代中握有权柄的官员,都是最好使其乖乖就范的手段。尤其那些昨天的泥腿子,今朝的当权派,别看他穿西装,打领带,喝洋酒,吃西餐,灵魂中的农民意识,可不比腿上的泥,桑拿几回,按摩几次,就不见踪影的。历代农民起义领袖,只要稍成一点气候,革命意志很快衰退的原因,就是受到小农经济短期行为的心理支配,第一件事,必疯狂地搞女人,像发情期的公狗一样,拼命发泄性欲;第二件事,必贪婪地捞钞票,像饿狼捕食一样,聚敛财富。这也是所有农民成功者,不管他爬上多高的位置,难逃最后失败的必然规律,除非他与小农意识彻底决裂。
试看当下那些押上被告席的贪官污吏,哪一个不是好出身,好成分?然而,只要金银到手,美女上床,这双农民的眼睛,便目迷五色,既看不见党纪国法,也看不见班房给他准备的小号,东窗事发,只有灭亡一途了。
想到这里,对那位看不到自己屁股裸露,眼睛功能有障碍,自以为穿上新衣的皇帝,倒觉得多少有点可爱了。虽然,他不让人民讲真话,但那个小童说出了光屁股的真相以后,他并没有龙颜大怒,派御林军去抓起来,派皇家警察总监去严刑逼供,派军情六处去跟踪盯梢,查出余党,这就挺不错的了,要是碰上道路以目的秦始皇试试看,这个小童早就成为齑粉了。
第56节:人情世态
不过,我在想,若是上帝看到这个国度里的臣民,居然冲着那团毫不雅观的臀部,万众一声地山呼万岁,是不是会感到气恼呢?
但终于有这样一位直白道来的小顽童,也许使人不至于那样失去信心。
嘴巴的功能

人有一张嘴,作用有二,一是说话,二是吃东西。不言不语,没关系,但不吃不喝,却是要死人的。所以,嘴巴的功能,主要是吃。人人皆会吃,但吃得斯斯文文,吃得恶形恶状,是很不一样的。前者表现出一种吃文化,是来自修养,后者表现出一种吃心理,则是发自本能了。
中国是个饮食大国,由这种吃文化与吃心理混合在一起的吃精神,便表现在五千年来我们中国饮食男女之能吃,会吃,善吃,敢吃,以及殚思竭虑,想尽一切办法,变出千奇百怪的吃上面。中国人嘴巴的了不起,达到“当惊世界殊”的地步,是一点也不夸张的。
随便举个例子:
刘姥姥进大观园,贾母请客,有一道菜,叫茄鲞。那位在村子里常年吃茄子的老妇说,“别哄我了,茄子跑出这个味儿来了,我们也不用种粮食,只种茄子了。”
众人告诉她,千真万确是茄子。她再尝了尝,也果然有一点茄子香。然后她请教做法,凤姐说:“这也不难,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刮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肉脯子合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子,各色干果子,都切成丁儿,拿鸡汤煨干了,拿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磁罐子里封严了。要吃的时候,拿出来用炒的鸡,瓜子,一拌就是了。”
刘姥姥听了,摇头吐舌说:“我的佛祖,倒得多少只鸡配它,怪道这个味儿!”
仅仅一个茄子,能费这么大的精力与功夫,不得不叹服中国人的讲究口福。外国人一只面包,剖开来,塞进一根香肠,再挤进一些颜色令人可疑的酱,站在那儿,吞下肚,就算一顿饭了。他们的大餐,除了不停地换盘子,换刀叉,该到嘴的东西,不是那么一块,就是那么一勺,真应了贾母的一句话:“可怜见的!”所以,你走到世界各地,都有中国饭馆,老外经过门口,通常情况下,腿就不想挪动了。由此也可领略中国人对于嘴巴这部分功能的开发,达到怎样的高水平了。
平心而论,我们中国人不是一个特别具有开创性的民族,都是棍子敲在脑袋上,板子打在屁股上,或者,洋枪洋炮戳在心口,才肯变一变祖宗之法的。独独在烹调上,我们完全可以扬眉吐气,趾高气扬,全世界的人,都不能不膺服于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饮食文化。美国算了不起的了,世界第一强国,以“国际宪兵”自居,颐指气使,动不动就把航空母舰,开到人家家门口。可谈谈吃文化,山姆大叔就傻眼了,除了麦当劳,除了肯德基,简直没有什么可以拿到台面上的东西。他们可以做出世界上最大的比萨饼,最长的热狗,拿材料往上堆呗,谁不会?可咱们北京街面上,常见的卖面茶的大铜壶,随便拎出一个,也比他们建国的历史长。这虽说有点阿q,但也确是不争的事实。
我们中国有辉煌的吃历史,我想首先得归功于神农氏,他老人家就敢什么都尝一尝,惟其如此,中国人至今,除了天上飞的飞机,地下跑的汽车外,没有不能吃的,没有消化不了的东西,吃得全世界都朝我们瞪眼睛。
我对这位先祖,恭敬之余,也有些微词。神农尝百草,算是开了一个坏头。因为这个基础,他一开始没有打好,尝百草的这个“草”字,一下子把中国人的食谱大致被框死了。于是乎,吃茄鲞,那是佼佼者,大多数老百姓的嘴里,灰灰菜、曲麻叶、榆树皮、橡子面,以及艾蒿、蕨根、地瓜蔓、萝卜缨,草本植物就和五千年来的中国人的胃分不开了。因此,中国人的体质始终不如洋人,“东亚病夫”的帽子戴上以后,很难摘下来,奥运虽拿金牌,可足球冲不出去。我想与祖先们糠菜半年粮,营养不足有关。要是神农氏当年尝的是挪威三文鱼,澳洲大龙虾,神户小牛肉,俄国鱼子酱的话,也许今天,中国足球早就走向世界,省得可怜巴巴的中国球迷伤心落泪了。
第57节:人情世态
正因为历史上的中国人饿怕了,才造成中国人特别地盼吃、想吃、馋吃、贪吃的现象。在当代中国,过了而立之年的人,谅逃不脱三年灾荒那一劫,谁敢奢谈自己从未经历或大或小的饥饿呢?所以,现代中国人,从官员到老百姓,一件永远乐此不疲的事情,就是吃喝,而且最好是大吃大喝,尤其是不用自己付账的,那就更值得拼命吃,拼命喝了。所以,中国有撑死的、喝死的诸多记录。这些人所以如此狼吞虎咽,风卷残云,满头大汗,津津有味地吃,吃完了直舔舌头,还惦着有什么可以往回带。这就得怪神农氏打的基础不好,中国历史上灾荒年景太多,才形成下丘脑那主管摄食的神经,有关饥饿反射的部分,过于亢进。因此,也造就了中国人吃的本领,走在世界前端的原因。
因此,我每当读到《红楼梦》里的吃喝,以及过去和现在一些老饕们写的令人馋涎欲滴的文章,如何制作满汉全席,如何来吃十全大补,如何欣赏羊羔美酒,如何品尝八大菜系……常常不怀好意地猜测,这些美食家们究竟是吃撑了才想起来写的呢,还是饿怕了之后产生创作欲望的呢?以我小人之心,来度君子之腹的话,大概属于后者的可能性要大些。我们尊敬的曹雪芹先生,就是一例。他住在北京西山,“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饔食有时不继”,怎么能不在《石头记》里,大写特写荷叶羹、螃蟹宴、烤鹿肉、鸽子蛋来精神会餐呢!
好像老外在吃上不如国人那样饿狼似的迫不及待,而且也不像我们一定要上十道八道菜,非要把客人撑死噎死不可。最近,经常看到一些去过外国的人,介绍外国人如何招待咱们同胞的文章,一道汤,两道菜,刀叉盘碟,换得倒勤,但实质内容,却不见丰盛,然后上甜食,就“拜拜”了。于是,笑话外国人小气的同时,也感慨中国人的糜费。
这倒一点不假,再举一个例子:中国人劝酒,一个音阶,“干”,或两个音阶,“干杯”,英语里的这个意思,“cheers”,是三个音阶。从这极微小处看,中国人讲究的是干脆利落,直奔主题,能少说一个字,绝不多说一个字,以大快朵颐为主。外国人就不同了,一入座,主人敲敲玻璃酒杯,开始讲起,不让你站起来的两条腿和擎着酒杯的一只手发酸,是不会住口,跟你“cheers”的。
如果说,外国人的宴会是吃精神的话,那么咱们中国人的宴会,则是百分之百地吃物质了。从天上吃到地上,从江河吃到海洋,水陆杂陈,纷至沓来,大有不吃到海枯石烂,山穷水尽,誓不住嘴的意思。
全世界不能不拜倒在中国人的嘴下,那可真是厉害啊,越不让吃什么,越吃,明着不能吃,暗着吃。越珍稀的动物,越吃,不趁着有的时候吃,绝种了还有屁可吃。于是乎,越值钱的越吃,越难弄的越吃,越金贵的越吃,越是异想天开,别出心裁的越吃,越是普通老百姓吃不着的越吃,越是能吃得比别人高一筹的,哪怕不好吃,也越要吃。而且越是文化层次不那么高的,越暴发户的,越突然抖起来的,越舍得牺牲自己的胃。
吃到这种程度,就没有吃文化,只有吃心理了。
似乎可以理解,也似乎情有可原,在中国人往事如烟的记忆里,吃糠咽菜,比起无米之炊,那算是赖以?口,很足以自慰的日子了。但是,一年到头,通过肠胃消化系统的,都是些绿色纤维,了无营养,那种匮乏更促使这种吃心理往穷凶极恶发展。一逮到机会,便拼命地吃,不要命地吃,欲壑难填地吃,用疯狂的补偿精神来吃。觥筹交错,杯盘狼藉,东倒西歪,满嘴流油。尤其慷公家之慨时,脸不红,心不跳,花人民之钱,手不抖,眼不眨。喝了还要拿,吃了还要带,刘姥姥离开贾府,带着板儿回乡,还要了一些点心果子之类,何况时下那些在宴会桌上的达官贵人,经理老板,更是大包小裹往家带了。
近年来,所有犯了事的官员,从家中抄出来的赃物,除了金银债券,美元港币外,准有好酒若干瓶。看到这类报导,常常令人哑然失笑,只有我们中国这些只知口腹享受的庄稼汉式的官员,才干得出来的事。外国也有贪官,但很少见有从家里抄出几十瓶陈年干邑的,当然贿赂未必不包括酒,肯定都喝了,酒本来就是应该喝的吗。只有中国这些没水平的贪官,才像葛朗台似的一瓶一瓶地储藏起来。老兄啊!你都成万上亿地捞了,还会在乎那区区消费的几个酒钱吗?有一位贪官,捞了天文数字的钱,装在缸里,埋在屋里,起赃时,发现一文不少,我想除了应发给他一枚最佳贪官奖章外,或许值得研究一下,他是不是类似那种为艺术而艺术的艺术家一样,有一种为贪污而贪污的癖嗜,否则的话,不能理解他贪污的目的何在?
第58节:人情世态
所以,这些查出来的,和还未查出来的贪污渎职的官员,别看他们级别不低,满口马列,穿得西服革履,领带打得还算过得去,经常出国放洋,吃西餐也不出什么洋相,但其骨子里,却永远是个充满小农经济心理的农民,那真是没有办法的事。权力和金钱可以搞到一切物质的东西,但权再大,钱再多,却不能买来属于精神世界的修养、识见、学问、气度……由于文化品位的低档次,政治素质的低水准,因此在生活消费方面,至今还追求一种动物性的物质满足。也正是这些官员,是中国当前吃喝风的主要动力,要没有他们,饭店酒楼,舞厅茶座,保龄桑拿,全套三陪的营业额,一定会降低很多个百分点。
中国人的吃心理,若是只表现出一个“贪”字上,犹可以理解乃物质极度匮乏,精神极度低下的后果。如果,从人们对于吃的刁钻古怪,挖空心思,无所不用其极,所表现出令世人惊异的施虐性,便是除了“贪”之外,要再加上残忍的“残”了。
一条鲜活的太湖鲤鱼,宰而不使其死,开肠剖肚刮鳞,手持其头,始终不松手,氽入沸滚的油中,待熟,便加料烹调,端上桌来。此时,那鱼尚未死,眼能转动,口能翕合。据说,洋人,尤其洋太太,多不敢下筷,但在座的中国人则喜形于色,摩拳擦掌,杀向这条鱼去。
我并非鱼道主义者,我也知道我吃的每条鱼,都必然有这样一个宰杀过程。但一定要如此弄到桌面上来表演,其中是否有施虐的吃心理作祟?值得怀疑。惟其不得吃,吃不着,盼望太久,失望太久,空着肚子等待则更久,自然,这种报复心理,便化作慢慢的消遣。
那条在餐桌上眨眼的太湖鲤鱼,是上了电视的。还有一种据说活吃猴脑的说法,就更残酷了。其法是将一只活猴,夹紧在一张特制的餐桌中间的圆洞里,不管它在桌子底下如何叽里哇啦地叫唤,食客们持专用工具,击碎其脑壳,用匙舀那白花花的脑浆,就什么作料吃下去。如果确有其事,那血淋淋的场面,用意似不在吃,而是一种嗜血者的潜意识发泄。
还有,弄一块炉板,将欲吃的活物放在上面,用文火徐徐焙烤,并不急着要它死,而是要它口渴难忍,给它酱油喝,给它醋喝,使五香作料的味道,由其脏腑渗入肉中,这自然是百分之百的保证原汁原味了。于是,这套生吃活烤的全过程,最后一个环节,吃倒不成其为主要目的了,相反,施虐的每个步骤,则是就餐者的最大乐趣所在。
那些吃得快活,吃得满足,吃得汗流浃背,痛快淋漓,吃得手舞足蹈,胡说八道的吃主们,此时此刻,便进入了吃便是一切,吃便是生命的无我也无他的状态之中。我就觉得老祖宗神农氏尝百草,改变了更早的原始时期茹毛饮血的饮食习惯,老是糠菜半年粮,肚子里没一点油水,无法不生出这种吃心理来,似乎人为了这张嘴活着外,便别无其他了。
《红楼梦》里,少有这种血淋淋的吃的场面,曹雪芹把吃当做一种文化对待。虽然他那时营养状况不佳,肚子很饿,但能够安贫乐道地著作《红楼梦》,就几根老韭菜下粥,然后呵开冻墨,守着盏孤灯写下去,把吃心理升华为吃文化,再提炼出一段美丽文字,而无时下中国人那种既贪且残的吃心理,这实在很值得敬佩的。
吃心理和吃文化不完全是一回事,前者乃本能,本能来自先天,是基因决定了的。后者系修养,修养则是后天的熏陶,是逐渐形成的。中国人远自先秦时期,就认为饮食是精神文明的体现,“夫礼之初,始于饮食”。“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食胜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孔夫子对于这方面的讲究,就更具体而微了。
但愿经过一段现如今丰衣足食的岁月,相信所谓“衣食足,知荣辱”此话果然是这么回事之后,祛除一些人的病态的吃心理,真正体现我们从先秦开始的饮食文明,那才是值得自豪的。
第59节:人情世态
人之异于禽兽,这文化二字是十分关紧的。只有吃心理,而无吃文化,这个民族是不会有什么前途的。

嘴巴,对于文人来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读宋人笔记,有关东坡先生嘴巴的几则轶事,颇有启发。费衮《梁溪漫志》:“东坡一帖云:‘夜坐饥甚,吴子野劝食白粥,云能推陈出新,利膈养胃,僧家五更食粥,良有以也。粥既快美,粥后一觉,尤不可说,尤不可说!’”袁文《梼杌闲评》:“苏东坡一帖云:‘予少嗜甘,日食蜜五合,尝谓以蜜煎糖而食之可也。’又曰:‘吾好食姜蜜汤,甘芳滑辣,使人意快而神清。’其好食甜可知。至《别子由诗》云:‘我欲自汝阳,径上潼江章,想见冰盘中,石蜜与糖霜。’嗜甘之性,至老而不衰。”
何远《春渚纪闻》:“先生在东坡,每有胜集,酒后戏书,见于传录者多矣。独毕少董所藏一帖,醉墨澜翻,而语特有味。云:‘今日与数客饮酒,而纯臣适至。秋热未已而酒白色,此何等酒也。既与纯臣饮,无以侑酒,西邻耕牛适病,足以为。饮既醉,遂从东坡之东,直出至春草亭,而归时已三鼓矣!’所谓春草亭,在郡之城外,是与客饮私酒,杀耕牛,醉酒逾城,犯夜而归。又不知纯臣者是何人?岂亦应不当与往还人也。”
俞文豹《吹剑录》:“齐王躅言,‘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东坡云:‘未饥而食,虽八珍犹草木;使草木如八珍,惟晚食为然。’文豹谓三者固处约之道,然必老成之人,始能造此。嗜欲少则能晚食,筋力衰则能安步,血气定则能无罪。”
一个文人要不懂得口福,大概写不出好文章,一个作家没有一份好胃口,估计难以产生杰作,嘴巴的功能全体现在这里了。苏东坡所以成其为苏东坡,和他一生追求口腹享受是不无关连的。在一部文学史上,凡大家巨匠,都是美食主义者,或曾经是美食主义者,或赞成鼓吹美食主义的人。曹雪芹在北京西郊,穷得只能喝粥就咸菜,并不妨碍他在《红楼梦》里写出那么多精致刁钻的吃食来。果戈理在《死魂灵》里对俄罗斯人那连王水也奈何不得的肠胃,是如何的赞叹不已啊!
就东坡先生而言,大多数中国人可能未必背得出他的诗词,但没有领教过,或者索性不知道“东坡肉”和“东坡肘子”者,恐怕为数甚少。在中国荦荦大观的菜系食谱中,能以一个作家诗人的名字冠之为名的珍馐,这光荣只有苏东坡享有,实在是使得一向上不得台盘的文人扬眉吐气的。有宫保肉,有叫化鸡,有谭家菜,有李连贵大饼,要不是苏东坡给文人争光,吃文化这个领域里,作家诗人就要剃光头了。
大家都晓得东坡肉这道菜,典出杭州,不过,初到西湖的游客,更热衷炸响铃,炒鳝糊,龙井虾仁,西湖醋鱼。四川眉山,因为是苏轼的家乡,也沾光推出了东坡肘子。有一年我到峨嵋山,途经该城,有幸尝到此味,除价格公道外,别的就没有留下什么印象了。
其实,东坡肉的最早发源地,应该是1080年苏东坡谪居的湖北黄冈,因为他到了这个偏僻地区,发现当地猪多肉贱,才想出这种吃肉的方法。宋代人的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记载:“东坡性喜嗜猪,在黄冈时,尝戏作《食猪肉诗》云:‘黄州好猪肉,价贱等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他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后来,1085年苏轼从黄州复出,经常州、登州任上返回都城开封,在朝廷里任职,没过多久,受排挤,1089年要求调往杭州任太守,这才将黄州烧肉的经验,发展成东坡肉这道菜肴。他在杭州,做了一件大好事,就是修浚西湖,筑堤防汛,减灾免难。杭城的老百姓为了感谢他的仁政,把这条湖堤称做苏堤。堤修好时,适逢年节,群众给他送来了猪肉和酒。东坡先生倒很有一点群众观点,批了个条子,说将“酒肉一起送”给那些在湖里劳作的民工。结果,做饭的师傅错看成“酒肉一起烧”,把两样东西一块下锅煮起来,想不到香飘西湖,令人馋涎欲滴。这就是色浓味香,酥糯可口,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东坡肉的来历。于是,慢火,少水,多酒,便成了制作这道菜的要诀。
第60节:人情世态
可是,如果想到他贬到黄州之前,还是在开封大牢里关着的钦犯,是个差一点就要杀头的人,就会发现他这种口福上的专注之情,其实是这位文学大师,对于权贵、恶吏、小人、败类恨不能整死他的精神抵抗。从他《初到黄州》一诗中,就表白出他的这种绝不服输的性格:“自笑平生为口忙,老来事业转荒唐,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逐客不妨员外置,诗人例着水曹郎。只惭无补丝毫事,尚费官家压酒囊。”这和他在出狱后所写的诗句:“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那种绝不买账的心态相一致的。
如今我们时常听到拒绝投降的说词,或一些人被封作拒绝投降的楷模、表率,让我们顶礼膜拜。细细想来,他们活得并不比谁不自在,甚至堂吉诃德以为是恶魔的风车也没见,何从拒绝,何从投降,倒有点“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诗强说愁”的泛酸感。其实,苏东坡倒是在小人的包围之中,他可以说是终其一生,在犯小人,总是不得安宁。这也是所有正直文人经常碰上的厄运。然而,可庆幸的是,他在颠沛流离的一生中,却有着一张能吃能喝的好嘴巴,和难得的好口福,实在使那些整他的人气得发昏。
会吃,懂吃,有条件吃,而且有良好的胃口,是一种人生享受。尤其在你的敌人给你制造痛苦时,希望你过得悲悲惨惨,凄凄冷冷切切,希望你厌食,希望你寻死上吊,你像一则电视广告说的那样,“吃嘛嘛香”,那绝对是一种灵魂上的反抗。应该说:苏东坡的口福,是他在坎坷生活中的一笔精神财富。如果看不到这点,不算完全理解苏东坡。
苏东坡一生“忠言谠论”,刚直不阿,从来不肯苟且妥协,他在《湖州谢表》里,公开向神宗表示自己的态度,绝不陪这班小人玩无聊的官场戏:“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压根儿不理会这些握有权柄的小人之辈。他哪里晓得小人不可得罪的道理,率意而行,任情而为,照讲他想讲的话,照写他想写的文章,锋芒毕露,略无收敛。于是,他就一而再,再而三地遭受到政治上的迫害。外放、贬官、谪降、停俸,这也是历史上的统治者,要收拾作家诗人时,还不足以找到说辞杀头掉脑袋之前,常用的一套令其不死不活的做法。所以,东坡先生数十年间,三落三起,先是被贬黄州,后是谪往岭南,最终流放到海南岛,都是小人们不肯放过他的结果。
他们以为这样可以使他噤声,沉默,低头,困顿,以至于屈服,告饶,认输,投降。但小人们完全估计错了,苏东坡无论贬谪到什么地方,都能写出作品,都能吃出名堂,都能活得有滋有味。这就非我们那些或神经脆弱,或轻浮浅薄,或经不起风风雨雨,或摔个跟头便再也爬不起来的同行,所能望其项背的了。于是,你不能不佩服他的文章,你不能不羡慕他的口福。无论文章,无论嘴巴(包括吃下去和讲出来),都充满了他对权势的蔑视,对小人的不屑,对生活和明天的憧憬和希望,以及身处逆境中的乐观主义。
“你让我死,我就会按你说的去死吗?我且不死呢,只要我这张嘴还能够吃下去,我这支笔就能够继续写下去。”假如以这样的潜台词,来理解在苏东坡全部作品中,竟会有如此多的笔墨谈到他的吃喝,他的口福,他的开怀大饮,或放口大嚼的酣畅淋漓的快乐,也许可以稍许理解大师心理一二。后来,读宋代朱弁的《曲洧旧闻》,明白了,其实他志不在吃。“东坡尝与刘贡父言:‘某与舍弟习制科时,日享三白,食之甚美,不复信世间有八珍也。’贡父问三白,答曰:‘一撮盐,一碟生萝卜,一碗饭,乃三白也。’贡父大笑。”由此看来,他在吃喝的要求上,是可以自奉甚俭的。
同在这部宋人笔记中,我们还可看到他大事渲染吃喝的豪情,那不言而喻的伏枥之志,跃然纸上。“东坡与客论食次,取纸一幅,书以示客云:‘烂蒸同州羊羔,灌以杏酪食之,以匕不以筷,南都麦心面,作槐芽温淘,糁襄邑抹猪,炊共城香粳,荐以蒸子鹅。吴兴庖人斫松江鲙,既饱,以庐山康王谷帘泉,烹曾坑斗品茶。少焉,解衣仰卧,使人诵东坡先生“前后赤壁赋”,亦足以一笑也。’东坡在儋耳,独有二赋而已。”如此追求极致的美食,落笔却在他的文章之上,吃喝的目的性是再明确不过的了。
第61节:人情世态
善良的人可能穷困,可能坎坷,可能连一个虫豸也敢欺侮他,可他心里是坦荡的,觉也睡得踏实,因为他无可再失去的了,还有什么值得挂牵的呢?而与之相反,用卑劣的手段,用污秽的伎俩,用出卖灵魂的办法,或获得了金钱,或获得了权力的小人之流,他并不因此而无忧无虑,称心如意的。为了保住他的钱,他的权,日思夜想,坐卧不安,提心吊胆,惶惶然不可终日。哪怕半夜从梦中醒来,也一身冷汗。所以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快乐和痛苦,有时也只能相对而言。
在现实生活中,那些用尽心机捞到一切的胜者,其实,很累,很紧张,要不停地瞪大眼睛,窥视着四面八方,每个细胞,每根神经,都得打起百倍精神,或赔笑,或应付,或过招,或韬晦,像这种全天候的活法,是无法称之为潇洒的。更有甚者,那些惮思竭虑捞不到一切的败者,就拉倒罢!不,而是更痛苦,面如丧门之神,情似斗败之鸡,恨得牙痒,气得上火,见别人有,眼馋心痒,急不可耐,见自己无,怨天尤人,愤不欲生,也是活得十分沉重。
虽然,他们的伙食标准比谁都不差,而且,几乎天天有饭局,忙者,从琳琅满目的早茶开始,直到夜半的酒吧小啜,可谓吃个不停。然而,他们这两类人,心有外骛,通常不会有太热烈的食欲。
这一点,真得向东坡先生学习。苏东坡被陷害,抓到开封坐牢,这就是有名的“乌台诗案”。宋神宗不大相信御史们构陷他的罪实,曾派两个小黄门半夜三更到大狱里,观察他的动静。回宫后向神宗汇报,说苏东坡鼾声如雷,睡得十分香甜。于是这位皇帝做出结论,看来学士心底坦然,这才睡得如此踏实。所以,那班小人要定他一个死罪时,神宗没有画圈,而是从轻发落,把他贬往黄州。
从苏东坡身上,我们至少获得以下三点教益,作为一个作家,第一,得要有一份坦然从容的好心胸,狗肚鸡肠,首鼠两端,患得患失,狭隘偏执,是成不了器的。第二,得要有一份刚直自信的好精神,任人俯仰,随波逐流,墙头衰草,风中转蓬,是站不住脚的。第三,恐怕得有一份兼容并蓄的好胃口,不忌嘴,不禁食,不畏生冷,不怕尝试。这个道理若用之于营养,则身体健康;用之于文章,则尽善尽美;用之于交友,则集思广益;用之于人生,则丰富多彩。
他就这样一步步达到文学的高峰。朱弁的《曲洧旧闻》记载:“东坡之文,落笔辄为人所传诵,每一篇到,欧阳(修)公为终日喜,前辈类如此。一日,论文及坡公,叹曰:‘汝记吾言,三十年后世上人更不道着我也。’崇宁大观间,(苏轼)海外诗盛行,后生不复言欧公者。是时,朝廷虽尝禁止,赏钱增至八百万,禁愈严而传愈多,往往以多相夸。士大夫不能诵苏诗,便自觉气索。”
如果他没有好的心胸,好的精神,特别是好的胃口,和好的消化能力,能达到这样的“吾文如万斛泉涌,不择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其所当行,常止于其不可不。”“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的文学高度吗?
他写过一首《惠崇春江晚景》:“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就连这种剧毒的河豚鱼,苏东坡也敢一试。宋代吴曾《能改斋漫录》载:“东坡在资善堂中,盛称河豚之美。李原明问其味如何?答曰:‘值那一死!’”正是这种美食主义,广泛吸取人世精华,才使得他文章汪洋恣肆,得以千古流传。一个像林黛玉只能夹得一筷子螃蟹肉吃的作家,这怕那怕,我看未必能有写出大作品的气力。
1094年,他第二次被流放,到惠州,当时的岭南可不是今天的珠三角,但他和这种小人们的政治迫害,唱出“日啖荔枝三百颗,但愿常作岭南人”的反调,毫无屈服之意,还是从口腹享受上大做文章。1097年,苏东坡第三次被流放,被送到当时被看做蛮荒之地的海南岛,过着十分艰苦的日子,不过,苦中有乐,他发现儋州滨海,蚝,也就是牡蛎极多。他给他的儿子苏过开玩笑地说,你可千万不要把这个消息传到北方去。到他们知道这里有如此美味,没准他们都要学我这样,要求犯错误,被发配到海南来,分享我这份佳品呢?
第62节:人情世态
从这番幽默的语言中,我们可以看出苏东坡的嘴巴,从来是和他的反抗心理相关的。一饮一酌,区区小事,却反映了他在坎坷境遇中,寻求生存下去的力量和不屈的意志,正是这样,他才能够获得浪迹天涯中的灵魂自由,一个充满自信的强者,无论落到什么境遇,只要精神不败,小人又其奈他何。
吃得香,睡得着,写得出,而且写得好,斯为大家。
耳朵的功能
在面部五官里,耳朵闪在两边,不突出,不显眼,不出声,不表情,你不知道它在干什么,在想什么,这使它占了很大的便宜。
第一,你说我听见了,我说我没听见,你查无实据;第二,你以为我没听见,其实,我耳听八方,早就把耳朵竖起,你毫无所觉;第三,中听的我则丝丝入扣,甘之如饴地听之,还不能从我耳朵上看出我爱听;第四,不中听的则不听之,任君说破嘴,有如东风射马耳,你并不知道我其实没听;第五,不得不听的,必须要听的,听烦听腻之后,干脆罢工,什么也不听,所谓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所谓闭目塞听,蒙蒙聩聩,就是这个意思了。
从理论上讲,耳朵的功能是听,但听什么,怎样听,听了以后又是怎样一个反应,却是很不一样的。
韦君宜的《思痛录》问世,其中写到大跃进的1958年,她下放河北怀来的情况,提及有的耳朵想听她的浮夸之词而不得,表示失望,有的耳朵压根儿只听它想听的,而不听它不想听的,颇引起过来人的一些思索。
耳朵这东西,挺有意思!
现在一些发思古之幽情的人士,常常感叹五十年代多么多么好,很像古人总爱憧憬宇宙洪荒时期,葛天氏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简朴而又快乐的日子。五十年代确实有一些值得怀念的革命浪漫主义,但回忆者,通常不大提1958年这种全民的膨胀得十分过头的浪漫。如果说,上一年可用“打右派”三个字加以总结的话,那么这一年则是用“大跃进”三个字载入史册的。凡年过半百的中国人,都会留有深刻的印象,因为,倘非制造膨胀者,也必是参与膨胀者,谁也不能说自己是局外人。“文革”期间有逍遥派,但大跃进却是一次无任何死角的政治运动。
回顾往事,难免嗟叹,但那一年的热火朝天,可以说是五千年历史上都少有的浪漫岁月。老实说,中国人的想像力,不算十分丰沛,但这一年却是亘古未有的驰骋飞扬,达到异常发挥的程度,不但敢想,加之敢干,人之能动性超常发挥,是中国五千年历史上的第一次。
那时,我已定右派,已属五类,已被劳改,已不成人民一份子,这种全民的想所非想,为所欲为的热潮,似应与我无缘。但我随工程队转移工地,由河南而湖北,看到京广铁路沿线的炼铁盛况,我为那满天红的盛况,激动得泪水都流出来了。哇!如果有外星人的话,一定会为地球上中华大地的几千万只炼钢炉,而吓得心惊胆破。所以,别看我是化外之民,也禁不住被这如火如荼的景象所感动。后来,我了解到每一只炉子,都在把好钢炼成废铁,消耗了大量能源,我才知道那自作多情的眼泪,全白搭了。
而这一年,几乎把全体中国人,都裹入了近乎集体无意识的狂热之中,我在豫西北的深山区劳动改造,亲眼目睹那些山民们,挑灯夜战,大炼钢铁,炉火熊熊,烧红了半边天的宏伟场面。再往山巅远眺过去,尤其那些包括小脚老太太组成的穆桂英班,裹着羊肚子毛巾的老黄忠班,还有小娃娃们的罗成班,从山坳里到山巅的羊肠小道往外搬动铁矿石,那真是一个浪漫主义过度泛滥的年头。至于随后才认识到的盲动、浮夸、吹牛皮、放卫星、吃食堂、赶英超美、人民公社化的大跃进,从此“彪炳千秋”。
如果说上一年,也就是1957年,是以“反右派”载入史册,整人的和被整的,在总人口中终占少数;而1958年的大跃进,则是一个把亿万人都卷进来的运动。行程一路,红火一路,尤其到了夜晚,半边天都烧得红彤彤的,炉光烛天,热焰熊熊,钢花飞舞,那份狂欢节式的热流,确如那部《红旗歌谣》里的第一首诗写的,中国大地上涌动着“喝令三山五岳让路,我来了”的声势。1958年的中国人,恨不能一个晚上,就在神州大地上,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哪怕是常识上认为绝不可能做到的,甚至是超出科学极限的奇迹,也要一一地创造出来。
第63节:人情世态
那本经郭沫若、周扬编定的满是豪言壮语的诗集,如今几乎不大被人提起,即使提起来,也有一点羞答答的感觉。虽然,泡沫经济是近年来才出现的现象,可大呼窿的泡沫文学,则是早已有之的事,直到现在,也难断根,还有乐于此道者津津有味地搅肥皂沫。但《我来了》这首民谣,你不能不承认,还是比较典型地反映出大跃进时代的狂热色彩。作为历史的一个注脚,即使是笑柄,这首诗也将具有一定的生命力,如今那些浮躁之作,邀宠之作,粗制滥造之作,商业炒作之作,恐怕连当笑话的“光荣”也说不上的。
现在,已记不起当时何以一时心血来潮,展开这次浩浩荡荡的全民诗歌运动,而居然成为政府行为,全世界大概也只有中国人,才有这种敢想敢干的勇气。当时,好像作为指标,每一个县团级单位,要出一个郭沫若。任务下达后,我劳改所在的工程队,那位老工人出身的队长,把我叫去,此人说话直率,要我将功补过。“你给我们弄一个郭沫若出来!”我听了以后,怀疑自己耳朵是不是有问题,诗人是可以批量生产的吗?正如时下长篇小说可以量身订作,命题作文,添加作料,爆炒出锅一样,稍有文学常识者,都会感到滑稽突梯。但戴罪之人,岂敢异议,也就奋力为之。结果,虽造不出大诗人,但给工人老大哥代写了不少顺口溜,四六句,快板诗,一时间里,写诗成了我的正业。于是,我得以脱产,专事诗歌生产的批发业务。
近年来,我偶尔还能写几句白涛式(王蒙语)的打油诗,恐怕是那一时期打下的基础。现在回想起来,当然好笑,上班做诗,下班做诗,吃饭做诗,就差上厕所也要做诗了。然而当时,大家都一本正经,不苟言笑,每天电话向上级汇报,日产诗歌若干若干。社会的狂热,一旦渲染开来,便形成一股不可抑制的力量。这力量能够挟持着大多数混混沌沌者,搅进泛滥的浊流中去,而且,即使有头脑者,也不可能于赫赫扬扬的声势下,立刻就能弄清楚是非曲直的。从《思痛录》,我们知道韦先生也是后来才明白:“荒谬和冤枉并不只发生在文艺界里。文艺界挨的骂是多一些,但真正残酷的事情并不在文艺界。工农业生产一点也不是纯朴无邪的桃花源。”
在这部书的《“大跃进”要改变中国面貌》一章中,韦先生回忆道:“我看见了作家菡子同志的文章,说她去参观的那些丰产田,用自来水笔向田里的稻子中间插,竟插不下去。这密到了何等程度!我所在的怀来县还不能算太坏,我们没有搞这种自己骗自己的移植丰产田。北京作家协会来人参观,我领着他们去,他们问:‘你们这稻田亩产多少?’我答:‘能达到七百斤,最好的八百斤。’这是了不起的数字,过去这里种粮食作物低的一百多斤,顶高的才三百斤。但是参观者现出不满意的神色,‘这么低!你们有没有一万斤的?’我没有说什么。显然我们还瞎吹得不够。”
韦先生哪里知道,参访者的耳朵想听的是神话,而不是真话。这些来自北京作协的参观者,他们满心希望韦先生语出惊人,那是一个吹牛皮不上税的年代,说亩产量一万斤或十万斤,哄哄耳朵开心,有何不可?可她却不肯这样做,报出来这样小儿科的产量,自然要被参观者嗤之以鼻了。
所以,耳朵的功能,是听觉,但听觉中的选择性,主观性,抗拒性的特点,则构成了人类共同的弱点。同是一种声音,而耳朵的接受程度,却是大不相同的。愿意听则听,不愿意听则掉头而去;即使走不开,必须听,非得听,他也会这耳朵进,那耳朵出;也许,他会以“听蝲蝲蛄叫唤,还不种地”的逆反心理,来个充耳不闻;也许,“有如东风射马耳”,只当你放屁,压根儿来个置之不理。
这就要谈到正题了,从这些到怀来县参观者的不满意反应上,便可了解到耳朵的功能,能做到兼听者少,而常常是偏听者多。上自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喜欢听顺耳的话,而不是逆耳的话,喜欢听爱听的话,而不是不中听的话,喜欢听希望听到的话,而不是压根儿不想听的话,这也是社会产生许多毛病的根源。
第64节:人情世态
我一直想,上帝在伊甸园里制造亚当和夏娃时,对于面部五官的安排,是经过他深思熟虑的。给人两只耳朵,两只眼睛,一只鼻子(可是有两只鼻孔),显然其用意,无论是看,是听,是嗅,都应该正面与负面兼顾,而嘴却给一张,当然是要人做到心口如一。假如给了两张嘴,一张在前,一张在后,一张说好话,一张说坏话,天下岂不大乱乎?但久而久之,原意尽失,耳朵、眼睛、鼻子,都变得只能接受与自己有利的信息,相反,则百般排斥,千方百计地拒绝。而嘴巴呢,虽只有一张,却变成多用途,无论真话假话,愿意怎么说就怎么说,都能从这一张嘴里出来,上帝也没辙了。
韦先生说:“我们还瞎吹得不够”,这算抓住了1958年的浪漫过了头后的全部问题的实质。然而,这位老共产党员,也有其不明白的天真之处,“吹”还加之以“瞎”,并不完全是嘴巴的过错,而应该受到责备的是耳朵。倘非耳朵需要听到这些“当惊世界殊”的高产纪录,嘴巴没有了市场,自然会闭嘴的。在中国,在有皇帝的年头里,很长时间是上面的耳朵想听什么,决定下面的嘴巴该说什么。虽然孟老夫子说过:“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但为了说得上面的耳朵开心,也就顾不得了。
所以,当第一张嘴将产量夸大,也就是韦先生所说的瞎吹,没有被打屁股,甚至获得嘉奖。那么,受到鼓励的第二张嘴,就会迫不及待地把数字加倍,第三张嘴,必然不甘落后地跟着翻番。这也是那一年夏秋两熟季节里,奇迹不断涌现的基本原因。如今,在大一点的图书馆里,还能找到当年的旧报纸或缩印本,很容易看到在头条位置,并加以套红大字刊登出来的“放卫星”高产纪录。根据台海出版社《老照片——二十世纪中国图志》一书中的一则资料,也可看出那些基层干部的嘴巴,为了满足县里的,地区的,或者省里领导耳朵听觉上的需要,在“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精神蛊惑下,是怎样理直气壮地瞎吹,一直吹到完全不可信的程度。
从下列表格中,也可看出胆量渐渐加大,数字逐步攀升的状况:
这则资料,到9月25日为止,其中小麦卫星放得最高者,为遥远的青海柴达木盆地的赛什克农场的八千五百八十六斤,稻谷卫星的冠军,当数边陲的广西环江县红旗人民公社的十三万零四百三十五斤。若是闭起眼睛一想,将这六万公斤的金黄稻谷平铺在一亩地里,也会是厚厚一层,那该是怎样一个壮观场面?稍有理智的人,很难相信这样的事实。
韦先生在《思痛录》里写道:“老百姓无法可想,只好把几亩地的庄稼拔下来插在一亩地里,于是亩产万斤、六万斤以至十万斤的报导全登出来了。”这就是那一年大放卫星的常规做法。所以,作家菡子说钢笔都插不进,确非虚言,我还记得有照片为证,一个小孩坐在稻田里的庄稼上面而掉不下去,因此将上述一系列数字,看做是弥天大谎,也似乎不当。谎言是草尖上的露滴,照例在太阳出来以后,就会消失。可却能正儿八经、煞有介事地在报纸上登出来,你不得不信。因此,这些与最基本、最起码的科学常识,相距得太离谱,太玄乎,太不可思议的高产卫星,只能看做是出于人们创造奇迹的浪漫主义,而设计出来的让耳朵听了以后高兴的小手段。大家心里明白,不过是几亩试验田的事,无伤大雅,也就没有遭到安徒生童话里那位皇帝,穿上那袭骗子的新衣后,招摇过世,而被一个小孩指出他光屁股的尴尬。
所以说1958年,是个充满神话的年头,更近乎那个膨胀了的革命浪漫时代的真实。这一切,要是追根寻底的话,都是耳朵的功能在起作用,有人要讲,正是有人爱听。历史学家乔纳森·斯彭斯在他的一本著作里,讲到西方人对于中国的偏见时,认为:“秘密就在耳朵里,耳朵既听它想听的,也听它希望听到的。”这句话,可谓一语中的。讲,得有人听,听,决定讲,虽然古罗马的大演说家西塞罗,对着大海高声宣讲,但那是一种练习,如同京剧演员吊嗓子一样。如果没有耳朵,任何一张嘴巴,都不会对着墙壁干讲的。所以,耳朵比嘴巴更重要,没有耳朵,嘴巴便无用武之地。
第65节:人情世态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甚至相当负责的人写出文章来,鼓吹粮食增产是无止境的,连毛主席到徐水视察以后,也为粮食太多发愁。他对徐水县委书记张国忠说:“你们夏收才拿到了九千多万斤粮食,秋季要拿十一亿斤(徐水县提出全年产粮十二亿斤),你们全县三十一万多人口,怎么吃得完那么多粮食呢?你们粮食多了怎么办啊?农业社员自己多吃嘛,一天吃五斤也行!粮食多了,以后就少种一些,一天做半天活儿,另外半天搞文化,学科学,办文化娱乐,办大学中学,世界上的事情是不办就不办,一办就办得多!过去几千年都是亩产一二百斤,如今一下子就是几千上万。”(引自《老照片——二十世纪中国图志》)
从这番“浮想联翩”的谈话里,也不难看出这位诗人的浪漫精神。作为领袖,希望老百姓吃得好些,吃得多些,余下来的时间,可以做别的有益的事,这份真诚还是能够体会的。但实际上,报纸上登出来的高产数字,全是嘴上功夫,真正落到实处,便成了镜花水月。所以,到了这一年的冬季,还是他,在湖北武昌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要“压缩空气”,反对浮夸,反对作假。于是,那些吹破天的嘴巴闭拢了,这股热潮开始冷却下来。
在五官中,眼有神色,鼻有动作,嘴有声音,但耳朵是个奇怪的家伙,永远保持沉默。除了到高老庄做乘龙快婿的猪八戒先生,能摇晃那双蒲扇般大的耳朵,表示出快乐无比的心情外,耳朵本身,是很难看出喜欢听或不喜欢听的任何蛛丝马迹。因此,揣摩耳朵爱听什么,不爱听什么,然后,满足耳朵爱听的,从而能牢牢地把握住这双耳朵,便是历来做下属者对上司的一门顶尖学问。
在这方面,侍候过唐代后期敬宗、文宗、武宗的大内总管仇士良,可算一位佼佼者。他在宫廷斗争中,总是处于胜算的上风,他的敌手们始终也未能扳倒他,就是他这张嘴巴,对于皇帝的耳朵,十分管用。但年岁不饶人,到了不允许他再玩政治游戏的年纪,便求一个告老还乡。虽然权力这东西很诱惑人,可是他扶起来的武宗,翅膀硬了,未必会再买他的账,与其到那时落个身败名裂,玩火者有几个不被火燎着的呢,还不如趁皇帝未翻脸前,功成身退。
这个老滑头历仕三朝,将皇帝玩在手心里,重权在握,树敌无算,最后能平安降落,也让所有人艳羡不已。那些他的同道,自然要来给他送行,免不了向他求教固宠之术,老公公对众宦官们宣传他的耳朵哲学:“列位兄台,恕老身直言,天子是不可以让他闲下来的。你们要经常想办法弄一些声色犬马,甜言蜜语,满足他的耳朵的需要,而且要花样翻新,日新月异,让他没工夫顾到国家大事,这样,诸位才可以得志发达。尤其不要劝皇上读书,接近知识分子,他一看到前代兴亡的历史,忧国忧民,那我们就会被皇上疏远,一旦如此,大家也就没戏了!”这番临别赠言,说得一个个心服口服,拜谢而去。
鲁迅先生总结过,中国人作为草民的历史,无非两者,一是当顺民的年头,一是想当顺民而不得的年头,中国人非常之不敢造反,到最后官逼民反,无法不铤而走险,落草为寇,还是一心一意等待着招安。中国人的顺民思想,对于暴政压迫的承受能力,达到惊人的麻木不仁程度,才使得皇帝坐稳江山,才使得中国在经过三百多个皇帝的痛苦磨难以后,爆发辛亥革命,结束封建制度。
任何一个西方国家,往上数,在他们的历史上,找不出这么多朝代,这么多皇帝。这说明了一点,在中国,最容易做的一件事,就是当皇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再没有比中国人听话,驯服,好领导,安分守己,不敢造反的了,还用耳朵干什么?所以,无论摊上多么混账的帝王,白痴的天子,实在擦烂污的统治者,以及自以为英明无比却折腾得老百姓无法安生的领袖之类,无论他们怎样蹂躏作践糟蹋摧残,老百姓只要想到自己不过是予取予夺,悉听尊便的草民,都会匍匐在地,山呼万岁的,只要不杀头,便皇恩浩荡了。
第66节:人情世态
所以,长在皇帝脑袋两边的耳朵,可就对老百姓的祸福利害,成了性命攸关的事情了。假如是好皇帝(如果有的话),能听到老百姓痛苦的万分之一,也许多少体恤一些下情,他的子民,能生活得不那么受罪。假如是个不好的皇帝,那双被仇士良等蒙蔽了的耳朵,肯定听不到一丝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中的哀鸣,那么他统治下的中国,就别想有一天安生日子过。
怎样使皇帝的耳朵不管用,除了仇士良的“娱其耳目”外,无非两术,一曰隔离,二曰包围。我们到故宫走一遭,便会从紫禁城严密的内向型结构看到,那由高墙重重套叠起来的皇宫,其终极目标就是隔绝一切外来的声音。因此,“上达天听”,在封建社会里,要比中六合彩是更难碰上的好运。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朝代,在最高权力的周围,除了这种物质的墙,隔绝与外界的联系,更可怕的,紧紧围裹着统治者,还有一道简直是水泄不通的精神上的墙。所以,指望皇帝的耳朵,能听到两道墙外老百姓的声音,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当然,皇帝究属少数,五千年来的中国,也就三百多位,何况,有皇帝的封建社会,早就“落花流水春去也”。但这种会被隔离,会被包围,会被“娱其耳目”的现象,却是在任何时代都会出现的事情。所以,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担任领导工作的同志,“双耳不闻窗外事”,固然不好,“一心只听奉承话”,那就更不好了。怎样使自己的耳朵破墙而出,能听见各式各样不同的声音,特别是听得下去不那么爱听的声音,也就会避免重蹈韦君宜先生在《思痛录》里所说的那些覆辙了。
慎哉,耳朵的功能!
舌头的功能
我记不起在哪里读到过,有关明朝万历年间,名相张居正的一则轶事,说他好美食,喜佳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按照孔夫子的教导,“食色性也”,这位明神宗的首辅,不仅好食,同时好色,年事虽高,姬妾众多,为了性欲不减,也颇讲究食补,吃各式各样据说能够壮阳的东西。总之,他是个会吃的官。
这并不奇怪,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不讲究口福的官呢?凡为官者,被请客吃饭的机会,要比老百姓多得多,因此,嘴巴越吃越刁,胃口越吃越大,吃的水平也就越来越高,逼得厨师的手艺也跟着精益求精,登峰造极。应该承认,中华民族饮食文化的发扬光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五千年来这班能吃、好吃、善吃、懂吃的大小官僚们的嘴巴。而要评功摆好的话,那极善品味的舌头,应该是中华美食走向世界的功臣。
舌头的功能,一是吃,二是说,好吃不好吃,会说不会说,全是舌头决定。
近代史的中国,不如意事常八九,只有在舌头导引下的饮食一项,在全球始终处于不败地位,给中国人多少增添一点光彩。
因此,或许有一点阿q式的自慰,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饱尝帝国主义的侵略,然而,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八国联军攻打紫禁城,割地赔款,得了好处,也就滚蛋走人了,洋人至多猖狂嚣张一时;而我们中国厨师的炒勺锅铲,红白面案,油盐酱醋,五香作料,到了巴黎,到了伦敦,就扎下老根,再不离开,凭煎、炒、烹、炸这四个字,大做中国菜的文章,从此,就没完没了地让老外掏腰包,永远挣老外那根洋舌头的钱,要这样算起来,到底谁厉害,还很难说呢!
“民以食为天”,“食色性也”,同样,回顾国内市场,休看下岗人众,国企不振,但大街小巷的餐馆、饭店、酒楼、食肆,由于舌头的需求,还是很发达,很昌盛的,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行业。不过,要是从大饭店里摇出来的脑满肠肥,酒囊饭袋的公职人员,从小馆子里晃出来的满脸油光,打着饱嗝的乡镇干部看,这种拿支票的公款消费,对国库的增收,究竟有多大裨益,就不那么感到兴奋了。
不过,凭良心讲,浪费公款去吃去喝,是不对的,但中国的饮食文化,能够有今天这样的辉煌成就,倒全是托赖于这些官员们的舌头,不辞辛劳地吃,费心殚思地吃,白天黑夜地吃,中国菜才吃出来一个世界水平。若是仅仅靠那些“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干稀搭配”,有时说不定“糠菜半年粮”的老百姓,我估计中国菜对世界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因此,像张居正这样的美食家,和中国过去、现在的官员阶层一起,对于中国饮食文化的发展,是做出过杰出贡献的。
第67节:人情世态
真是应该向他们的舌头道一声辛苦,向他们的舌头致敬。
张居正的这道名菜,叫“鸡舌羹”,食谱上查不出来,想系他的独创。顾名思义,是用鸡的舌头做出来的汤了。汤或者羹,是中国菜的正宗,看商周的青铜器,大而宽,深而广,绝对是以食物的流质状态设计制造的。有诗曰:“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翁姑味,先遣小姑尝”,可见羹汤做得好坏,决定新媳妇在这家未来的日子好过与否。孔夫子也把羹看得很重的,他说:“虽疏食菜羹,必祭,必齐如也。”“齐”即“斋”的意思,他要求人们像斋戒那样对待这碗汤,有这样的古训在先,小媳妇敢不把汤做好?
至今粤人爱煲汤,家家有煲,每餐必汤,认为羹汤是最补养的,看来倒是古风余韵的发扬了。不过,用鸡舌头做羹,恐怕连老广也闻所未闻。这舌头一定吃那舌头,吃得如此刁钻促狭,挖空心思,也算把食文化推到极致境地了。鸡舌并非凤髓龙脑,倒不难求,但是,得需多少鸡舌才能烧出一碗羹来,那可就令人咋“舌”了。
于是我想起另一则轶事,也是关于吃的。晋人张季鹰在洛阳,见秋风起,因思吴中莼菜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意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遂命驾便归。张翰为了这碗汤,把官位也放弃了,现在还有这种为了口福,而宁肯不当干部的傻瓜吗?恐怕很难找到了。
有一年,我到苏州,文夫做东,就有一道莼菜汤。滑腻的莼叶,飘在碗中,倒有一点鸡舌或鸭舌的样子,依次类推,张居正的“鸡舌羹”,总得百十只鸡的舌头作原料才行。此事放在现代化的养鸡场,算不了什么,但在当年,相府厨房里做这道羹的话,肯定是要大开杀戒,千百鸡头落地的场面。
张居正爱吃鸡舌头,挺个别,也挺乖戾,多少有一点变态。我不知道这种一定杀掉许多鸡,取其舌而食之的古怪嗜好,和他一生走钢丝的官场经历,而形成的淫虐欲、宣泄欲,有些什么弗洛伊德的潜意识联系?他进入中枢时,高拱是元辅,权势极重,等到隆庆驾崩,万历登基,他就联络太监冯保,将他的前辈、某种程度上的恩公和老师,一脚踢开,赶出北京,回原籍安置。
宫廷斗争,从来是帝国最黑暗的渊薮中的隐秘,他要爬上高位,不得不屈身巴结在小皇帝和太后那里说话起作用的太监。“居正察上色若黄叶,而骨立神朽,虑有叵测。为处分十馀条札而封之,使小更持之投冯保。”高拱对这个有政治野心的后辈,也不是未加防范,更不是没有安排耳目。“即有报拱者,急使吏迹之,则已入矣。拱亦不知为何语,第恚甚,至阁,面责居正曰:‘昨密封之谓何?天下事不以属我曹,而属之内竖何也?’居正面赤不能言,干笑而已。”
在这种当场被捉的尴尬下,张居正咬住舌头,不吐露一点风声。但等到高拱要干掉这个碍事的冯保,竟不知深浅地要与张居正同谋,“使所善心腹报居正,‘行且建不世功,与公共之。’居正佯笑曰:‘去此阉若腐鼠耳,即功,胡不世也!’”随后,这个爱吃“鸡舌羹”的张居正,他舌头调转了一个方向,“阴使人驰报保,得预为备,而逐拱。”
“鸡舌羹”,有可能为朱买臣先生所为,张冠李戴,栽在了张居正名下,也说不定的,倘若如此,还祈读者见谅。但史书中的这位名相,确是一位非常讲究美食,非常喜欢美人,也是非常贪恋权力的一代名臣。尽管他具有非常的道德文章,非常的治国才能,但他,有机会“食”,有可能“色”的时候,是一个绝对全身心投入的纵欲主义者。我想,如同喝“鸡舌羹”一样,是他在勾心斗角的政治较量中,你死我活的宫廷斗争中,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下的一种必然的宣泄。
据说,这位首辅先生,年近六十,精力不减,房中术还是一等功夫。看来,前美国国务卿基辛格说过的,权力是一种最强烈的兴奋剂,大概有些道理。因此,古往今来的官员们,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力,让人不得不敬佩。他们在权欲的催动之下,与政敌厮杀不误,有机会捞钱不误,搞女人日夜不误,从来不知疲倦为何物。张居正一生,可谓三不误的典型。万历皇帝(就是躺在定陵里的那一位),在张死后抄家时,发现他竟拥有那么多环侍左右的娇姬艳妾,顿时间,火冒三丈。因为他忽然明白了,敢情这位元辅先生,能在北京城的三九天里,不戴帽子上朝,原来他是大量服了壮阳药,吃了壮阳食物,以致虚火上亢的结果。
第68节:人情世态
这位正当年的皇帝恼透了,有这般灵验的明代“伟哥”,竟不与朕同享,万历心中那份嫉羡与震怒交加,痛恨和报复齐来的复杂心情,能放过张居正吗?读《金瓶梅》,我们知道明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食色性也”最为放肆而无节制的年代,特别在性风气上,更是一个最为泛滥而不检点的年代。那位才子屠隆,染上性病,汤显祖还作诗调笑,不以为什么羞耻的,那么一位首辅,弄几个妖姬冶妇,美女孪童,算得了什么呢?但是,神宗很不开心,你张江陵想要什么有什么,而我皇帝陛下却想要什么,常常得不到什么;甚至当太子时,想赏赐给自己心爱的女人几个钱,只有记账期之以来日。于是,我们也就理解万历收拾张时,为什么如此狠毒和不留情了。
应该说,作为首辅,执政近十五年,张居正确实做出了政绩,为世公认。《明史》称他:“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谓非干济才。”然而,他的人格,品德,作风,政声,也有很多为人所不齿的地方。与他同科进士的大文人王世贞,就对他很不以为然的。在文章里曾嘲笑过,一位当朝宰相,竟然下作到以“晚生”的帖子,递过去以取悦于太监冯保,虽偶一为之,也颇令人作呕。无非因为这个太监能左右太后和皇帝,他不得不依靠他,不得不拍他马屁,即使如此,也不必卑躬屈膝啊!但从这里看到,张居正不但善吃,同时也善溜舔,舌头的功能,在他这里,也算得到超常发挥了。
据明代的文人焦竑的《玉堂丛话》,说到他奉旨归葬,从北京出发到湖北江陵,一路上作威作福的排场,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仅他乘坐的轿子而言,就得要用三十二个轿夫来抬。轿上不仅有正厅,还有庑屋,还有侍候他的童子,两旁站立,茶水侍候。估计那轿子当不小于现在的“考斯特”。最可怕的,沿途供应他老人家的吃,如何应付他那口味尖刻的舌头,则更是一路经过的州县衙门,所伤透脑筋的事。
“始所过州邑邮,牙盘上食,水陆过百品,居正犹以为无下箸处。而钱普无锡人,独能为吴馔,居正甘之,曰:‘吾至此仅得一饱耳。’此语闻,于是吴中之善为庖者,召募殆尽,皆得善价而归。”一百道菜上来,张居正眉头紧皱,举筷踌躇,简直没有他可吃的,其口味之高,其舌头之刁,其嘴巴的难侍候,可想而知。要是从明代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的一则记载看,这一家人的味觉神经,也够登峰造极的了。
“江陵归葬公还朝,即奉上命,遣使迎其母入京。比至潞河,舁至通州,距京已近,时日午,秋暑尚炽,州守名张纶具绿豆粥以进,但设瓜蔬笋蕨,而不列他味,其臧获辈(家奴厮役之类)则饫以牲牢(肯定五星级待遇),盖张(这个马屁精)逆知太夫人途中日享甘肥,必已属厌,反以凉糜为供,且解暑渴。太夫人果大喜,至邸中谓相公曰:‘一路烦热,至通州一憩,始游清凉国。’次日,纶即拜户部员外郎,管仓、管粮储诸美差。”
张居正的舌头一动,解决了一批无锡厨师的就业问题;老太太的舌头一动,使得通州运河边上小小七品县官,一步登天,擢升到中央政府工作,这就属于舌头的第二功能了。但最后,想不到这位既位高权重,不可一世,也卑污轻贱,曲节事人;既治国有方,政声蜚扬,也官僚腐败,贪刻残酷;既轰轰烈烈,位极人臣,也碧落黄泉,惨遭灭门的张居正,他的成功,由舌而起,他的失败,也与舌有关。明代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江陵始终宦官》说:“江陵之得国也,以太监冯保力……而最后被弹,以致籍没,亦以属司礼张诚,岂所谓君以此始必以此终乎!”当年,张居正舌头一动,断送了高拱,拉拢了冯保;现在,一个更得宠的太监,在万历身边,张诚舌头一动,把罪状一条条呈给皇帝耳边;而那个高拱,别看败在他手,临死之前,趁舌头还能动,又搞了一份《病榻遗言》告上去,历数张、冯的罪恶,火上加油,促使万历下了决心,在张居正死了两年以后,终于被抄家夺爵,总算留一点面子,没有戮尸。
第69节:人情世态
这一切的是是非非,无一不是舌头在兴风作浪,想到这里,真有一点不寒而栗呢?但王世贞先生,也不是什么好样的,在张江陵如日中天的时候,曾经起劲地去巴结过的,甚至洋洋洒洒,写过吹捧他双亲的祝寿文章,想讨他的好,希望得以引荐,跻身朝廷,求得朱紫。奈何张居正认为,阁下文章好,未必适宜做官,还是当你的文人算了。也许由于未能满足欲望,现在,你死了,你倒台了,我反过来敲打两句以泄愤,也是情理之常。所以说,文人的舌头,通常是靠不大住的,一会儿向这边拐,一会儿向那边拐,那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现在还是回到舌头的功能的正题上来。
其实,舌头这个器官,它的第一功能,是与鼻子相辅相成,司味觉。但也有分工,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空气中究竟是兰麝之香,还是鲍肆之臭,它是不闻不问的。通常情况,除了与情人接吻,除了馋得舔嘴巴,除了神农氏尝百草,除了悬梁自缢后,舌头拖出来回不去,人的舌头不外露,基本上是躲在嘴唇、牙齿后边,辨味而已。是倒牙的酸,是蜜般的甜,是连心的苦,是似火的辣,是打死卖盐的咸,是张不开嘴的涩,是烫得起泡的热,是彻骨钻心的凉,这一切,全赖舌头加以辨味,然后,决定取舍。而这个权又极有限,若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的一盏苦酒,若是捏着鼻子必须喝下的一碗苦药,若是自己酿成悲剧的一颗苦果,若是御赐的要你立时三刻就毙命的一杯鸩毒,尽管不想喝,非常不想喝,舌头也无法拒绝。嘴唇挡不住,牙齿咬不紧,舌头也就只有照单全收。
于是,舌头的第二功能,便成了最主要,最能动,甚至也可能是最可怕的方面了。
《诗经》早就以无可奈何的口气,写出了老祖宗对于舌头这种功能的惧畏:“巧舌如簧,颜之厚矣。”舌头能像乐器里的簧片那样灵活,歪曲事实,播弄是非,信口雌黄,颠倒黑白,把事情搅到满城风雨,天昏地暗,乱七八糟,不可收拾的地步,这张脸皮也未免太厚一点了吧!唐代刘兼的一首《诫是非》诗中写过:“巧舌如簧总莫听,是非多自爱憎生。”但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对舌头的这份功能具有清醒认识的。
君不见“长舌妇”的说长道短,乱搅是非;“嚼舌头”的胡说八道,莫衷一是;“鹦鹉学舌”的毫无主见,重复别人;“唇枪舌剑”的能说会道,狡辩如流;“舌战群儒”的天花乱坠,满口喷沫;“簧口利舌”的耍嘴卖快,胡搅蛮缠;“不怕风大闪了舌头”的没边没沿,胡吹海谤;老百姓还有句俗话,“舌头能压死人”,一言兴邦,一言丧邦,舌头要想抬爱什么人,贬低什么人的话,在嘴巴里拐个弯即可。所以,打小报告的舌头,出卖朋友的舌头,煽风点火的舌头,添油加醋的舌头,几乎没有不得逞的。陆龟蒙“古来信簧舌”的感慨,绝不是无的放矢之谈。……舌头,在人体各器官中,作韬晦状,不求外露,但切莫以为它老实巴交,安分守己,这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家伙,要是按捺不住,在你背后跳出来的话,你还真是猝不及防的,我就有过绝不止一次被害苦了的教训。
于是,我想起来巴西作家吉里耶尔美·菲格莱德的《伊索》,1959年,北京人艺曾将它搬上中国舞台,这个剧本使我对于舌头的功能,又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这个伊索,我们知道他是位大寓言家,可在古希腊,他却是一个不自由的奴隶。没有出版商为他炒作,没有评论家为他吹捧,更没有哥儿们姐儿们同他抱团。他只有一个可以用鞭子抽打的主人,他永远要受这个主人的奴役。
那一天,他的主人克桑弗请客,吩咐他准备菜肴,于是,遵命而行的他,第一道菜,上的是清蒸舌头,第二道菜,上的是熏舌头,第三道菜,端上来的是红烧舌头。克桑弗一见,立刻大发其火:“又是舌头,难道我没有命令你给我的客人拿所有菜当中最好吃的来吗?为什么你只是拿舌头来呢?你想让我出丑吗?”
“老爷!”伊索解释说:“还有什么能比舌头更好呢?它能把我们所有的人联合在一起;如果没有舌头,我们就什么意思也表达不出来。舌头是科学的钥匙,真理和理智的武器。舌头能帮助我们建设城市;舌头帮助我们表示爱情。我们用舌头教学、说服、训导、祈祷、解释、歌唱、描写、证明、肯定。我们用舌头说出‘亲爱的’,‘神’和崇高而神圣的字‘妈妈’,我们用舌头来说‘是的’,用舌头来下命令叫军队去打胜仗……”
第70节:人情世态
奴隶主的智商并不高,听得十分惬意,于是,心血来潮:“伊索,你的确是把所有菜当中最好的菜拿回来了,现在,你再到市场上去,给我把那里所有的菜当中最坏的菜买回来。”可是,伊索并没有怎么忙碌,很快地端着托盘又走进来了。克桑弗揭开菜盘上的布单,一看,怒火中烧,禁不住咆哮起来:“怎么又是舌头?……蠢货,你不是说舌头是最好的东西吗?你是想叫我鞭打你一顿吗?”
“我并没有错,老爷!”伊索沉静地回答:“我的主人,舌头是世界上最坏的东西。舌头是一切阴谋的源泉,一切造谣中伤的开端,一切争论的祸首。在广场上坏诗人用舌头使我们疲倦,不会思想的哲学家也总是求助于舌头。舌头能撒谎,掩饰,颠倒是非,诽谤人,侮辱人,怯懦地隐瞒,求乞,诅咒,能让人萎靡不振;能让人狂怒、歪曲、出卖、诱惑、堕落。我们正是用舌头说出这样的字眼:‘你死’,‘无赖汉’,‘奴隶’,我们正是用舌头说‘不行’这句话,阿客琉斯用舌头表示了自己的愤怒,俄底修斯用舌头说出了自己的奸计。克桑弗,这也就是世界上没有比舌头更坏的东西的原因。”
听这位古希腊的奴隶寓言家,淋漓尽致地说到这里时,我想,对于三寸不烂之舌的功能,应该有了一个全面足够的认识。因此,要是它一旦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坏的东西时,老兄,给你提个醒,无论对自己的舌头,还是对别人的舌头,无论对当面的舌头,还是对背后的舌头,都得十分小心才是。
千万千万!
屁股的功能
对不起,当我落笔写下这个令人掩鼻的题目以后,不由得深感愧疚。好像不该把这不登大雅之堂的部位,摆到台面上来的。不禁握笔踟蹰,奈何,作为一个人的身体组成部分,自有其重要性,似不应该将其例外。何况,人世间尚有趴在臀下舐屎啜尿,胁肩谄笑,摇尾乞怜,卖身投靠之侪辈,还有众多的龌龊肮脏,苟且卑劣,阴损缺德,下流无耻的物事,与屁股相比,恐怕更不干净。
于是,我又理直气壮地写了下去。
其实,在西方国家的选美活动中,作为三围之一的臀围,是衡量女性美的一个很重要的参数。我们在汉语中,经常可以看到用来形容女子身态体姿的词语:如“袅袅”,如“婷婷”,如“娉娉”,如“婀娜”,细细琢磨,很大程度上与这个部位的存在,有莫大关联。要不是具有丰美曲线的臀部,怎么会产生出女性特有的美感呢?
不过,话说回来,什么样子的女性臀部,曰“袅袅”,曰“婷婷”,曰“娉娉”,曰“婀娜”,不同之处何在,对这些汉字,大概是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记得鲁迅先生说过,若是拿一张纸,请教一位读了许多古文的老夫子,什么样子的山是“嶙峋”,什么样子的山是“峻峭”,麻烦他画出来看看的话,肯定崴泥。但汉语中某些很难予以量化的字词,别看语焉不详,但在传达信息的方面,是并不弱的。要是用上述词语加诸某位小姐,可以想像得出来,她准是一副风姿绰约,体态优美的样子。
所以,要谈到臀部的功能,对女性来说,自然是属于审美范畴的事情了。据说世界上那些顶尖的模特儿,屁股都是买了保险的。但男性的屁股,就满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它可以说是人体最受委屈的一个部位。臀若能言,肯定声泪俱下。虽然,高官,阔佬,名流,权威,有人会拍马屁,拍得眉开眼笑,心旷神怡,但那是精神层面的享受,屁股本身,并无任何实惠可得。相反,自古以来,屁股总是扮演挨踢,挨打,挨踹,挨板子抽的角色。鲁迅先生说过,“身中间脖颈最细,古人则于此砍之,臀肉最肥,古人则于此打之”。于是,臀的全部痛苦,除了排泄身体里的垃圾,除了与人体最见不得人的器官为伍外,就是撅起来挨打了。
刚出生,产婆打,要你哭出声来,证明你非死婴;小时候,家长打,因你淘气闯了祸,不求上进;念了书,老师打,谁教你不做功课,逃学调皮。成年以后,屁股的安全系数才大一点,但也说不一定,要是你不幸生在明朝,是那个朱皇帝的臣民,即使做了官,甚至做了很大的官,保不齐,也有可能受到廷杖的处罚。
第71节:人情世态
廷杖,就是皇上打臣下的屁股。
在明代,场面最壮观的两次廷杖,一为正德十四年的“谏南游”,两次共打了一百六十八人的屁股,打死一十五人;二为嘉靖四年的“争大礼”,一次就打了一百三十四人的屁股,打死十七人。从生理学的角度考察,臀虽肉厚,其实皮薄;脸似细嫩,皮层却厚,相对于臀而言,骂人曰脸皮厚,倒也不算冤枉,著书曰《厚黑学》,确系把握实质。尽管,打屁股的声音清脆悦耳,手感较好,但脱脱穿穿,比较麻烦,不如脸在面前,触手可及,所以,时下经常可听到啪啪的耳光声,尤其女人打不要脸的男人,男人打丢了他脸的女人,一掌过去,不同凡响,也够刻骨铭心的。因此,对付成年人的正儿八经地打屁股,便愈来愈罕见了。可在明朝,朝廷流行打屁股,风气所及,不管你是衣冠楚楚的国家栋梁,还是学富五车的翰林学士,皇帝一火,必须剥掉衣履,老老实实地趴在午门外的砖地上,亮出臀部挨打。
面对那一片形形色色的屁股,人们能够一本正经,不苟言笑,你不能不佩服我们这个能将严肃化为玩笑,又能将玩笑化作严肃的民族,那种煞有介事的本领。据说,刘瑾用事以前,被廷杖者,犹可以穿着朝服挨打,但这个心理变态的阉竖握权后,从此就得脱了裤子,裸臀受杖。那些如虎如狼的锦衣卫们,在司礼太监的监督下,一边喊着数,一边用荆条抽打。顷刻间,大臣们皮开肉绽,士子们血肉飞溅,那悲号哀鸣,恐怖万状的场面,令人不寒而栗。于是,你不能不为中国统治者的残忍,感到吃惊;同时,你也不能不为中国的知识分子甘受于统治者的这种暴虐,而把屁股撅出来挨打,感到更为吃惊。这实在是中国历史上,甚至在全世界历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风景。
我不禁想起莎士比亚时代的英国,那位骄妄的远征军元帅爱塞克斯了。在任命爱尔兰总督的一次御前会议上,因他推荐的人选被否,使他很没面子,这位年轻气盛的伯爵,竟敢口出不逊,在众多朝臣面前,顶撞伊丽莎白女王,差一点就要骂你这个老太婆懂个屁了。如此放肆,如此混账,女王当然怒不可遏,但也只是赏了他一记耳光,仅此而已。看来,这就是走出中世纪黑暗的西方,有一点人本主义的文明了。早先,伦敦塔桥上挂着成串的枭首头颅,也有过杀人如麻的时期。即便如此,我相信也比碰上咱国的朱姓皇帝强,伯爵大人,你若敢对中国的陛下呲毛的话,我敢保证,不但会把你每根骨头敲断砸碎,连浑身上下的肉,也将菹为肉酱。
所以,这种在朝廷上打臣下屁股的恶刑,只有在东方式专制制度下,只有在把人绝对不当人的封建社会里,才会出现。好不奇怪的是,到了十年“文革”,遥远年代的廷杖,阴魂不散,又回潮出现。造反派和年纪不大的红卫兵,所发明的喷气式,其实与廷杖无异。强迫走资派(更多的是倒霉的知识分子),低下脑袋,弯腰向地,反插双手,而使臀部朝天的难堪行径,与明代皇帝打臣下屁股,主旨是差不多的,那就是精神上的屈辱和肉体上的苦楚,合二而一,亏他们想得出来。令人诧异的是,造反派,文化一般不高,红卫兵,功课基本不好,但掌握住封建社会虐待人犯的精髓,一脉相承,显然不是苦读《明史》的结果,很大程度上是无师自通,自学成才。因此我总怀疑,几千年的封建余毒,已成为基因,流动在中国人的血管里,否则,为什么一有机会便会表现出来。
如果,从批武训传,批胡风,到反右派,到十年“文革”打倒走资派,历次轰轰烈烈,大张旗鼓的政治运动考察,在共和国的每一个细胞体,我们叫做“单位”的搞政治运动的做法,无不可以看到影影绰绰的廷杖影子在。昨天大家还好好的上班工作,开会学习,今日忽然成为痛批狠揭,罪不可赎的对象。这和明代那些臣宰御史,学士翰林,刚才还在殿上慷慨陈词,侃侃而谈,忽然间,不知陛下吃错了哪味药,还是神经发作,癫痫病犯,一言不合,龙颜大怒,便喝令推出去,在午门外接受廷杖。
第72节:人情世态
20世纪的政治运动,14世纪的午门廷杖,如果说有所不同,无非古之为皇帝,为锦衣尉,今之为单位领导,为积极分子罢了。角色虽换,目的不变,那就是要把一个人的自由意志,人格尊严,践踏到一丝不剩,羞辱到你觉得自己连块破抹布也不是,就这一点而言,古今并无差异。我还记得在“文革”狂飙年代里,工人体育场批斗彭罗陆杨,那也是极尽羞辱之能事的场面。幸好,人类已经进入20世纪,要是退回到五百年前,肯定会将他们的衣服剥掉,供红卫兵打板子的。
大概,人类在进步的同时,文明之中的黑暗和愚昧,绝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消除的。即使无边革命的人,那血管中的封建基因发作起来,也是蛮可怕的。作为政府行为的廷杖,也许再难一睹,但作为亚政府行为的精神廷杖,至少我们这一代人,经受过政治运动“锻炼”,和十年“文革”“洗礼”者,是会有深刻体验的。
这种专打屁股的廷杖,应该是地地道道的国货,在西方的《摩西法典》里,虽有“鞭笞”的刑罚,但类似中国的“脊杖”。就是《水浒传》里林冲、武松犯事后,押解到沧州服刑,在坐牢前的那顿“杀威棒”,行刑者绑人犯手脚于一个特制的架上,使其无法闪躲笞杖,并不着意专打屁股。而廷杖,则是集羞辱与惩罚于一体的刑法,其中既有家长统治的蛮横,也有某种变态心理的施虐,这种酷刑,只有咱国的皇帝,而且基本上是文化程度不高的皇帝,才能干出的好事了。据明史专家吴晗先生说,廷杖“始于元代,元代中书省长官也有在殿廷被杖的记载。朱元璋较元代实行得更普遍、更厉害,无论多大的官员,只要皇帝一不高兴,立刻就把他拖下去痛打一顿,打完了再拖上来,打死了就抛下去完事。”(见《明代特务政治》)
笞和杖,古已有之,在统治者眼中,算是轻刑,但执行起来,通常是不死也得脱层皮。据说,明代廷杖,行刑者看司礼太监的两只靴尖,若外八字,此人尚可留得一条命在,要是内八字的话,那就一定立毙杖下。所以,笞和杖,打的是屁股,弄不好要付出性命。早在汉景帝刘启上台时,就觉得这样的“轻”刑,施之于一般犯人,“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不利于他那时提倡的大政方针,让老百姓休养生息。所以,他下诏:“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后来,他觉得还不够,至中六年,又下诏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朕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曰二百……”(见《汉书·景帝本纪》)
到了明代皇帝,就没有这种气度了。据《明史·刑法》里的记载,连打屁股的板子,都明文规定其尺寸。“笞,大头径二分七厘,小头减一分;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减如笞之数。笞、杖皆以荆条为之,皆臀受;讯杖,大头径四分五厘,小头减如笞杖之数,以荆条为之,臀腿受。”从《明史·吴中行传》中看到:“中行等受杖毕,校尉以布曳出长安门,舁以板扉,即日驱出都城。中行气息已绝,中书舍人秦柱挟医至,投药一匕,乃苏。舆疾南归,去腐肉数十脔,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由此可知,五刑(笞、杖、徙、流、死)中的两刑:笞,专打屁股;杖,打屁股兼及腿,总之,臀最倒霉。如果说屁股的功能,竟体现在惩罚上,也真是太悲哀了。
现在,已经很难弄清楚朱元璋喝令廷杖时的心态了,我认为,他的虐待狂,是和他童年当和尚,多尝屈辱;成年当混混,屡受欺凌的那段不愉快的历史有关。在中国全部皇帝中,他的出身最好,成分最棒,应该说是一个地道的红五类;但也是所有这些皇帝中极其残忍,极能屠杀的一个。吴晗先生不受唯阶级论的偏见制约,认为朱皇帝“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刽子手”,应该说是一个唯物史观的结论。据说毛主席对此不甚满意,讽示他修改这个看法。作为《明史》专家的他,大概秉着“吾爱‘领袖’,吾更爱真理”的治学精神,到底也没大改。最后,他为此吃了大亏,以致送命,那是另一回事,但他对朱元璋的评价,接近于历史的真实,自无疑义。
第73节:人情世态
我一直臆测,怀有虐待狂的朱元璋,也许抱着这样一种流氓精神行事的:不错,我曾经是王八蛋,但今天我做了皇帝,妈妈的,我就要把你们一个个都打成王八蛋。估计,不光中国,古往今来,世界上所有胡作非为的领袖人物,都是以这样的流氓逻辑统治他的臣民,才弄得国将不国的。汉刘邦,往儒生的帽子里撒尿,还可以美其名曰反潮流;这个朱元璋,迫不及待地跳出来,甚至在金銮殿上亲执刑具,施暴泄怒,实在是太莫名其妙了。有些被他摧残的臣下,也忍不住对他这种荒唐的歇斯底里表现,提出抗议,你不感到丢人,我还为陛下感到羞耻呢!有位名叫谢肃的官员,“出按漳泉,坐事被逮,孝陵御文华殿亲鞫,肃大呼曰:‘文华非拷掠之地,陛下非问刑之官,请下法司。’”
吴晗分析这个出身微贱的人,“平定天下以后,惟恐廷臣对他不忠实,便用廷杖来威吓镇压,折辱士气,剥丧廉耻。使当时士大夫们在这血肉淋漓之中,一个个俯首帖耳如犬马牛羊,他这才满足。”疯狂镇压,嗜杀成性,的确是朱元璋御临天下的一个特点。野史称:朱做皇帝后杀的人,比他打天下时杀的人还要多。胡惟庸一案,蓝玉一案,至少有近十万人死于非命,有的城郭村镇,竟被株连灭族,杀得一个不剩,鸡犬不留,成了鬼墟。
用杀头的办法,从肉体上消灭对手,巩固其统治;用廷杖打屁股的办法,从精神上威慑官吏和知识分子,使他们乖乖就范,便是朱皇帝的两手。尽管他一方面不得不依靠文职人员,使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但另一方面也不能不看到他对于“士”阶层的压根儿的敌视、仇恨、排斥,想办法打击报复的阴暗心理。
这偏执狂,就和他的出身成分有关了,吴晗说他“惟恐廷臣对他不忠实”,其实,这位皇帝更怕的是知识分子看不起他。从他兴起的文字狱看,可以用“毫无水准,层次极低”八个字形容。像阿q头秃,故而忌讳说亮说光一样,哪怕是给他上贺表,只要出现与“僧”与“贼”的同音字,触到他当过和尚,当过兵痞的他认为不光彩的过去,也会勃然大怒,当场被砍头的。最荒诞无稽的,与他相隔千年之遥的亚圣,曾经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话,其实与他狗屁也不相干,可朱皇帝大光其火,下令把这个擅议君主的孟子牌位,从孔庙撤掉,取消他的配享资格。要不是那年日食,孟老夫子只能在孔庙后院吃冷饭了。
凡草根阶层出身的统治者,大自国君,小至里长,都会有一种天生的对于知识、文化、文明、科学的怀疑和拒绝的情绪,小农经济思想所形成的偏执、愚昧、狭隘、短视、封闭、保守、局限、畏缩的心态,更加深了对知识分子的排斥与嫉恨的程度。所以,这类人之中像朱元璋具有流氓精神者,一旦掌握权柄,哪怕当个小小的科长,轻者,对知识分子抱警惧防范之心,重者,则以挫折践踏知识分子,以获得报复的快乐。
对这类小人得志者而言,有权以后,取得物质的满足,性欲的满足,大概比较容易。但要使处于弱势的精神世界,也强大到足与“士”阶层相抗衡,却不那么轻而易举。因为,大学是要一天一天念出来的,书本是要一本一本读出来的,文化水平是靠一日一日积累出来的,精神修养是要一代一代熏陶出来的。虽然,可以混到学历,可以拿到文凭,可以谋得职称,甚至人五人六,像模像样,但是,精神世界的瘪三状态,却不是靠恶补可以迅速改善的。于是,借助于自己的权力,将这些精神上的强者,裤子剥掉,屁股露出,“一鞭一条痕,一掴一掌血”,打得死犹不死,不死几死,人格丧尽,尊严全无,你还有什么好翘尾巴的?
历代文人的厄运,无不因此而来;历次政治运动的扩大化,无不因此而来;说到底,就是这些大大小小的精神上的矮子,对稍高于他的人的一种嫉妒,一种仇恨,一种报复,一种宣泄罢了。
于是,屁股便遭殃了。
但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不会是绝对的,也有这样的反常情况:打人屁股者,固然得意,但未必凯歌高奏;被打屁股者,固然脸面全无,但未必就等于失败到底。《红楼梦》第三十三回:“手足眈眈小动唇舌不肖种种大受笞挞”,就写了贾政发威风,打贾宝玉屁股的一段故事,结果,老子落了一个大大的不是,儿子倒成了一个香饽饽。
第74节:人情世态
曹雪芹不愧为语言大师,这段打屁股笔墨,是中国文学作品中不多见的精彩篇章。舍此之外,中国文学史上,还能找出一篇屁股吃板子的文章吗?
贾宝玉之所以挨老子痛扁,罪状为“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逼淫母婢”。就这位年轻公子而言,在成长期间,这种性意识萌动的表现,比之贾赦、贾珍、贾琏之流的滥淫,比之茗烟按住小丫头干警幻仙子所授之事的荒唐,真是算不得什么。贾母,是位绝对明白的老封君,早参悟出来,哪个男人不偷鸡摸狗?贾政者,“假正”也,却小题大做,上纲上线,一上来就将此事的性质,定作敌我矛盾处理,大有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之意。
就像有些人一到搞运动的时候,马上来了精神,马上亢奋不已,贾政也是充满了敌情观点,意志坚定无比,嗓门提高八度,喝令他的随从小厮:“给我狠狠地打!”
“小厮们不敢违,只得将宝玉按在凳上,举起大板,打了十来下”,“贾政还嫌打得轻,一脚踢开掌板的,自己夺过板子来,咬着牙狠命盖了三四十下”,等到王夫人来了以后,“更加火上浇油,那板子越下去的又狠又快”,甚至咆哮着,要用绳索勒死这个孽障,说着也真的动起手来。也许政老爷很少有表现自身价值的机会,好容易捞到这一回,所以,一下子就过火,过分了。
贾政情不自禁地亲自掌板,打他儿子,就会想到朱皇帝在金銮殿上亲自操刀,施暴臣下。看起来,这两位都属于长期处于弱势状态之下,精神压抑的结果。所以,一遇机会,逆反心理,加上报复欲望,便按捺不住地要爆发出来。如果研究一下贾政在这个大家庭里,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便知道他的这股无名毒火,从何而来。地位尊崇,不过牌位,名义当家,实际傀儡,做官一任,差点革职,为文一生,狗屁不成,这样一种尴尬状态,他内心能够安宁吗?
年轻人办诗社,宁肯邀大字不识几个的王熙凤当监社御史,也不让他来指导指导,连空衔顾问也不给他;大观园题匾额,按说是他一次露脸的机会,可才思匮乏的他,一无佳联,二怕出丑,不得不任由着他儿子着实狂了一回,享足风光,能不让政老爷受刺激。因此,他恨处处事事抢了他风头的贾宝玉,一见他就像仇人似的。
而且,他儿子活得痛快,过得舒坦,想躺想卧,悉听尊便。他呢,却要一天到晚,一本正经坐在那里,做灶王爷状。他儿子的周围,尽是一些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倚红偎翠,履舄交错,好不滋润。他呢,却只有一个歪瓜裂枣的赵姨娘,味同嚼蜡,索然无味。满府里,从老太太起,到丫环小厮,谁不把贾宝玉当成宠儿,看做明星。这小子不论走到哪里,都受欢迎,连北静王也成为热烈的追星族。他只有枯坐在书房里,饱受凄冷,这种被摒弃在主流以外的失落感,怎么能不让他严重失衡呢?
这回好了,女婢投井,王府讨人,环三告密,血口喷人,得到这样一个有把的烧饼,能不抓起板子将宝玉往死里打吗?我们知道,所有借机泄愤者,都会找到冠冕堂皇的说词。贾政口口声声,替天行道,也说明他有见不得人的心虚,否则就不会威胁下人,谁传消息出去,就跟谁算账。所以,贾政说,不能等酿到将来有一天杀父弑君才管,不过是幌子,一心报复,才是他的真实思想。
老子出了气,儿子受了罪,“只见他面白气弱,底下穿着一件绿纱小衣,一片皆是血渍。禁不住解下汗巾去,由臀看至腿胫,或青或紫,或整或破,竟无一点好处”,贾宝玉挑逗金钏,私藏琪官,为这些发自于性萌动行为,付出了苦楚的代价。
这顿肉刑,贾政的宣泄,只是痛快了片刻,从此,却败在他儿子面前,再也管不了他。而贾宝玉,痛苦一时,得到了更多的自由。这一打,成了千呵万护的大众情人,整个贾府,上上下下,男男女女,都围着贾宝玉转。慰问团一拨一拨,志愿者一批一批,想吃什么就做什么,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点着名让姐姐妹妹过来陪他,真是好不得意。而贾政,惨透了,先跪下来忏悔,后向老太太求饶,终于被逐出现场,栽了很大的面子以后,只好灰溜溜地躲在书房里,连头也不敢伸出来。
第75节:人情世态
老太太怕他反攻倒算,甚至下了道死命令,“以后老爷要叫宝玉,就回他说,我说了,一则打重了,得着实将养几个月才走得;二则他的星宿不利,祭了星不见外人,过了八月才许出二门。”政老爷发动的这次重建权威的内战,本以为能挽回自己的精神颓势,再振雄风,结果,他倒像被打了屁股似的,灰头灰脸,丢盔卸甲,落荒而逃,以彻底失败告终,那位臀部留有棒疮疤痕的公子哥儿,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自由,大自在。
在这个温馨甜蜜,迷恋陶醉的温柔乡里,贾宝玉“不觉大畅,将疼痛早丢在九霄云外。”他忍不住思索,倘非这顿屁股,能获得这种“大畅”的感觉吗?“我不过挨了几下打,她们一个个就有这些怜惜悲感之态露出,令人可玩可观,可怜可敬。倘若我一时竟遭殃横死,她们还不知是何等悲感呢!既有她们这样,我便一时死了,得她们如此,一生事业纵然尽付东流,亦无足叹息,冥冥之中若不怡然自得,亦可谓糊涂鬼祟矣!”
看来,这一次贾宝玉的打屁股,倒应了毛主席的“好事变坏事,坏事变好事”的话。听贾宝玉这番内心独白,他不但不觉被打之羞,被打之痛,甚至也不觉人格被侮,尊严受辱,整个心灵受到戕害。适得其反,而是深深感到了这顿屁股打得好,打得太好,因为给他带来“大畅”的感觉。
像这样打出来一身贱骨头“求大畅”者,还不止贾宝玉呢!话题又绕回到《明史》上来,为什么那时有这些被廷杖的士人,除去帝王的昏庸暴虐,权臣的刚愎自用,各种政治势力的较量等等因素外,中国知识分子那种垂名青史的虚荣感,甘愿冒天威以坚持道德名教,纲常伦理自任,受刑惩而得大名节,也是使廷杖滥施的原因。因反对张居正夺情,不守父丧,多次上书,最后,吴中行、赵用贤等五人一起受杖,时称“五贤”,而领袖人物吴、赵二人,竟成为举世景仰的“一时之直”。这些人“虽见辱殿廷,而朝绅视之,有若登仙”,看来,受廷杖,得令誉,屁股的支离破碎,赢得了身前身后之名,比之贾宝玉的“大畅”,又高上几个层次,何乐而不被人打屁股呢!
正是他们杖后抬出长安门外,一路上被人礼拜的,那通身笼罩在光环之中的圣徒形象,使得有些士人,也想到达这种至高无上的境界,不惜生命,抵死上奏,触犯天颜,以求得一杖。中国知识分子,在这种打屁股成风的年代里,心灵的扭曲程度,已很难以正常人视之了。而尤为反常的,是那位受杖的领袖人物赵用贤,更把这种靠屁股挨打来邀名节的游戏,推向极致。此公“体素肥”,想来是个胖子,膘壮肉厚,脂肪丰富,那重量级的臀部,自然要比骨瘦如柴者经打些。他与吴中行,同样被“杖六十”,刑毕,吴中行当时就“气绝”了,他虽“肉溃落如掌”,但还有口气,就在这奄奄一息之际,让他的妻子将屁股上那坨打烂尚未掉的肉,割下来,“腊而藏之”。
将自己屁股上的肉,悬挂在屋梁上,令其风干,当成大名节的纪念,这种以展览耻辱而自鸣得意的病态心理,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这块史称之为“人腊”的臀肉,从此自然是镇宅的圣器,传之后世的吉祥物了。每当拿出来炫示,展现,玩味,品鉴时,我想赵用贤御史的脸上,便涌上幸福的光芒,忍不住额手称庆,感谢这顿廷杖,才有这块“人腊”。他捧着这块说不定有点臭烘烘气味的肉干,看到的是一份名声,一份荣光,一份资本,更是一份他向往的不朽碑石。
好啊,这屁股打得好啊!他会这样给自己喝一声彩的。
但是,后人读《明史》至此,对他这块风干人肉,恐怕就不免觉得恶心。中国文人的丑陋,就在于撅了屁股挨打以后,还如数家珍地加以炫耀,恐怕是最没起子的事情了。
明朝已远去,时下又如何?近年来的时尚,以总结历史教训的名义,避免重蹈覆辙的理由,许多人来不及地写了许多东西,当然是大好事,但其中有些篇什,恕我不敬地讲,像赵用贤那样,一份炫示之,演义之,时不时地像珍宝一样地展览之,歌颂之,也是想把臭兮兮的货色,当做香喷喷的东西出售,为自己那一份不怎么样的过去,涂脂抹粉,不知该怎么打扮得更正确才好。
第76节:人情世态
“文革”期间,我也看到,包括我自己在内,被押到批判大会的台子上,左牛头,右马面,上面坐着一排阎王老子,将你喷气式一架,有勇气敢与造反派、红卫兵炸翅者,做“杀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的壮烈状者,竟无一人。为什么?就是这种精神上的廷杖,早将你的自尊心揉来搓去,成了一块破抹布,还有什么可顾惜的呢?至于英勇抗争,坚贞不屈,慷慨从容,大义凛然,死不低头,坚持真理,声严色厉,毫不买账,牢底坐穿之类,都是在重新编造自己的光荣历史时,才想起应该洒的胡椒面。
“士”阶层的怯懦,软弱,苟且,偷生,也是助长这些痞子皇帝肆意妄为的因素。同样,“文革”期间,那些痞子先锋所以敢如此为非作歹,也是吃准了知识分子的软弱。先生们,女士们,可以“王顾左右而言它”,千万别瞎编,拜托了。
要是看到坊间现在正流行的忆旧之作,反思之篇,一些名公们,也有效赵用贤那样,拿自己“五七反右”、“十年文革”的“人腊”,招摇过世,冀获声名者,多少觉得有些反胃。也许历史这东西,如李白诗“抽刀断水水更流”所云,无论好的,坏的,不好不坏的传统,是有其承继性和延续性,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过,对这类新的丑陋,就留待后人,在新的《屁股的功能》中去写吧!我这里,用一句北京土话来形容,只是“卖羊头肉的,不过细盐(言)”地提个醒罢了。
……
顺便说一句,这组器官功能的系列文字,已经写到这个不雅的部位,看来也是应该告一段落的时候了。
于是,就此打住,并谢谢各位赏脸!
曹雪芹写吃
北京谚语,“三代做官,才知穿衣吃饭”,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不讲究口福的官员呢?
我记不起在哪里读到过,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的一则轶事。说他好美食,喜佳人。这位明神宗的首辅,完全按照孔夫子“食色性也”的教导,不仅好食,同时好色。有正式编制的姨太太,达七位之多,还不包括众多的姬妾,和长期、短期的性伴侣。为了性欲不减,为了旺盛的荷尔蒙,自然要吃各式各样能够壮阳的东西。食和色,在他这里达到了高度一致。
戚继光守登州,专门指派渔民,到黄海捕获一种名叫“腽肭脐”的海兽,取其睾丸,也就是俗谓的海狗肾,定期送往北京,给这位内阁长官,他的顶头上司煲汤喝。据明代文人王世贞的记载,张江陵喝了这种汤以后,奇热攻心,阳亢无比,虽数九寒天,头顶出火。由于张居正冬天戴不住帽子,官员们在风雪寒冬的天气里,也都效法首辅,一律光头,这就成了万历年间京城的一道风景线。
张居正吃到这等离奇荒诞的地步,你得承认,凡官皆擅吃,不吃难为官,他是个会吃的官。
这并不稀奇,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不讲究口福的官员呢?只要是官,被请客,被宴会,被应酬,被尊到主桌主位的机会,要比老百姓多得多。因此,嘴巴越吃越刁,舌头越吃越灵,胃口越吃越大,品味越吃越高,于是,吃的水平也就越来越高,逼得厨师的手艺也跟着精益求精,登峰造极。
应该承认,中华民族饮食文化的发扬光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五千年来这班能吃、好吃、善吃、懂吃的大小官僚们的推动。倘若要评功摆好的话,拥有善吃之嘴,善品之舌的大小官僚,应该是中华美食走向世界的功臣。
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人饱尝帝国主义的侵略,一部近代史,不如意事常八九,落后挨打,愚昧挨打,不长进挨打,打得中国人实在抬不起头来。但是,只有中餐,打不倒,谁也没打过,打也打不倒,真是让炎黄子孙扬眉吐气。甚至可以这样预言:真是到了地球终结那一个晚上,在最后的晚餐桌上,选中餐吃者,肯定要比选西餐吃者,要多得多。
这种自我安慰,有点阿q,可除了这,还有别的值得阿q的吗?
于是,不禁为中国的吃骄傲起来。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偷了东西走了,八国联军攻打紫禁城,抢了东西走了,日本鬼子在中国赖了八年,最后无条件投降滚蛋了;而我们中国的厨师,和炒勺锅铲,红白面案,油盐酱醋,五香作料,飘洋过海,到巴黎,到伦敦,到旧金山,落地开花,开花结果,结果生子,永远在异国他乡扎下根来。
第77节:人情世态
一衣带水的日本,更不在话下,我在东京新宿一条小街上,走进一家中华料理店。那师傅是从广州去的,特地给我煮了一碗云吞面,声明不收费,是奉送给我这位同胞的。我问他,想家吗?他说想。我又问他,想回去吗?他说不想。看来中国厨师,到了番邦,就再不离开,就凭煎、炒、烹、炸四字经,从此,没完没了地让老外掏腰包,挣老外那张洋嘴巴,那根洋舌头的钱。
要这样算起来,到底谁厉害,还很难说呢!
张居正这道名菜,我记住了,食谱上查不出来,叫“鸡舌羹”,想系他的独创。顾名思义,是用鸡的舌头做出来的汤了。汤或者羹,是中国菜的正宗,看商周的青铜器,大而宽,深而广,绝对是以食物的流质状态,来构思来设计来制造的。有诗曰:“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未谙翁姑味,先遣小姑尝”,可见羹汤做得好坏,决定新媳妇在这家未来的日子好过与否。孔夫子也把羹看得很重的,他说:“虽疏食菜羹,必祭,必齐如也”,“齐”即“斋”的意思,他要求人们像斋戒那样对待这碗汤,有这样的古训在先,小媳妇敢不把汤做好?
至今粤人爱煲汤,家家有煲,每餐必汤,连本是北人的客家人,或后来南下的干部,也煲汤成瘾。认为羹汤是最补养的,看来倒是古风余韵的发扬了。不过,用鸡舌头做羹,恐怕连老广也闻所未闻。这舌头一定吃那舌头,吃得如此刁钻促狭,挖空心思,也算把食文化推到极致境地了。鸡舌并非凤髓龙脑,倒不难求,但是,得需多少鸡舌才能烧出一碗羹来,那可就令人咋“舌”了。
无独有偶,还有一位爱吃舌头的,那就是《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了。
不过,他要吃的是鸭舌头。第八回,他在薛姨妈处便饭,“因夸前日在那府里珍大嫂子的好鹅掌、鸭信,薛姨妈听了,忙也把自己糟的取了些来与他尝。宝玉笑道,‘这个须得就酒才好。’”鸭信,即鸭舌,煮熟,用香糟卤汁浸泡,入味后,便是一道美味冷盘。吃的时候,喝两口绍兴花雕,而且是加过温的,那就更是香醇佳妙了。看来,贾宝玉是一个懂得欣赏美味的人,其实,不是贾宝玉懂,而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懂。
那是一位写吃的文学大师。
老百姓也有以动物的舌为菜肴的,例如北京小饭馆的“卤口条”,例如广东路边档的“烧腊猪脷”,都属于大快朵颐,淋漓酣畅的享受。虽然,吃惯大众食品的那张嘴,吃贵族阶层的美味佳肴,应该不会有障碍,但是,吃过“鸡舌羹”,吃出刁钻胃口的张居正,要他在前门外的小胡同口的一家小饭铺,坐在油渍麻花的桌子板凳上,夹一大筷子“卤口条”塞满嘴,喝那种又辣又呛人的二锅头,我想他会敬谢不敏的。同样,让吃过“酒糟鸭信”,颇讲究精致吃食的贾宝玉,要他在上九下九哪条小马路的摊档食肆,满嘴流油品尝“烧腊猪脷”,饮那种一股中药味的五加皮,肯定大摇其头,会对他的小厮茗烟说,你把马牵过来,咱们还是回府里去吧!
什么人吃什么,不吃什么,也许没有绝对的界限,但什么阶层吃什么,不吃什么,还是有一定的规矩章法可寻的。
张居正奉旨还乡,从北京经大运河,下江南,再去湖北江陵老家。一路上,大州小县,谁敢不找最好的厨子,做最好的菜,来侍候他老人家?七碟八碗,山珍海味,呈供上来,努力拍他的马屁。可张首辅皱着眉头,说,没有一道菜,是我想下筷的。第十九回,贾宝玉被他的小厮茗烟带着,偷偷地跑到袭人的家里去玩。“花自芳母子两个恐怕宝玉冷,又让他上炕,又忙另摆果子,又忙倒好茶。袭人笑道:‘你们不用白忙,我自然知道,不敢乱给他东西吃的。’”这两个人的饮食好恶的标准,就反映了中国饮食文化两个层次的区别所在。
曹雪芹接着这样写,“彼时他母兄已是忙着齐齐整整的摆上了一桌子果品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因笑道,‘既来了,没有空回去的理,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说着,捻了几个松瓤,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着给他。”这个细节挺传神,将贵族和平民在饮食文化上,那种能感觉得出来,却很难条理化,具体化的差别,着墨不多,表现充分,寥寥数笔,印象深刻。老北京有句谚语,说得有点刻薄,然而却是一种历史,一种沿革,一种很具沧桑感的总结:“三代做官,才知穿衣吃饭。”或稍雅致一点的:“三代为宦,方知穿衣吃饭。”
第78节:人情世态
于是,我就想起我在江南一座古城,一家老字号菜馆,一次“红楼宴”的经历。
说实在的,我非常佩服曹雪芹,其中有一点尤其令我惭愧的,假如我又穷又饿,只能食粥的情况下,是绝对写不来《红楼梦》中的吃,因为我没有那份经受得住自虐的定力。那天,当我入席,还未举杯拿筷,光看到那陈设,那杯盘,那酒具,那些已经放置在转盘上的看盘和冷盘,我就忍不住对一位早已故去的前辈讲,一个饥饿的作家,要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写这一桌珍馐佳肴,他的嘴里,会是什么滋味?他的肚中,会是什么动静?他那脑下丘部的饥饿反射神经,会是什么反应?我想那准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前辈对我莞尔一笑:所以,你成不了曹雪芹。
这种在重新回味中的精神会餐,是对自己加倍痛苦的折磨。因此,他几乎没有写完这部书,就“泪尽而逝”,这种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生命的双重磨耗,自然也就只有提前死亡的结局了。
我很羡慕现在那些同行,将“食色性也”的次序颠倒了一下,成了“色食性也”,集中精力写“色”,而不写“食”。因之,当代作家的笔下,很少有人像曹雪芹那样专注地写吃了。陆文夫写过一篇《美食家》,王蒙写过一篇《坚硬的稀粥》,多少还能与吃挂上钩。而更多的作家,则下力气写性行为,写性动作,不遗余力,将中国裤裆文学推向一个新高度。我好像感觉到他们对天盟誓过的,一定要超过写《金瓶梅》的兰陵笑笑生,不达目的,死不瞑目。如今,如果在他们的作品里,到了第8页,或者到了第10页,男女主人公居然还没有上床的话,这位新锐作家,很可能就是性无能或者性冷淡的患者了。
所以,我总觉得,当代文人把曹雪芹写吃的传统丢了,不能不说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从眼前这一桌绝非杜撰的“红楼宴”,我们充分体会到大师的艺术功力,因为他几乎提供了有关饮食的全部细节,包括原料、加工、制作过程,以及形状、颜色、品味等等注意事项,古往今来,几乎所有的中国作家,都无法做到他笔下如此详尽完善的程度。否则,那位穿着古装的小姐,也就无法头头是道地给在座的食客讲解,每道菜式的来历和特点了。
由此,我也联想到作家和他成长的环境,不是我们写不出,不是我们不会写。这是要请读者原谅的:一个没有三代为官,只吃过猪头肉,只吃过炸酱面的平民社会中走出来的作家,要他来写满汉全席,那是很困难的。
其实,文学史上的作家,像曹雪芹这样世家出身,也不是很多。
因此,《三国演义》里,曹操、刘备、孙权,怎么吃,吃什么,也是空白。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关云长,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地被款待着,都宴些什么东西,也就只有鬼知道了。《水浒传》里,除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个响亮的口号,除了花和尚鲁智深怀里那条狗腿,除了孙二娘黑店里的人肉馒头,除了武大郎先生挑上街卖的炊饼,那些打家劫舍的江湖义士,那些替天行道的草莽英雄,一日三餐,都把什么食物塞进胃里去,谁也说不出来的。
是啊!罗贯中也好,施耐庵也好,和出身于贵族之家的曹雪芹,是属于不同的饮食文化层次的作家。曹雪芹所写的“吃”,都是他吃过的,而罗、施二位大师,所写的那些“吃”,不但没吃过,甚至没见过,没听说过,无米之炊,巧妇难为,道理就全在这里了。
那次“红楼宴”上,在座陪同的地方上的头头脑脑,一再征询那位前辈,对推出这样的旅游项目,对那位显然读过《红楼梦》的服务员小姐的讲解,有些什么看法时,前辈呵呵一笑,不作正面答复地支应过去。事后,我问他老人家,为什么不表态?没想到他语出惊人,“如果曹雪芹就吃这样的样子货,还能成为那个不朽的曹雪芹吗?”
这位前辈是见过大世面的,我相信他的评价。不过,对打成右派,经过劳改的我来说,还是很过瘾的一次口福享受。仅那几个冷荤,其色香味,就令我食欲大开了。
第79节:人情世态
典出第八回的“香糟鸭信”,据介绍,那调味汁颇为费事,是在甜酒糟中加入适量的盐,和炒过的花椒,并兑入冷水,拌成糊状,放在冰箱中二十四个小时,再用纱布过滤而成。典出第六十二回的“胭脂鹅脯”,由于芳官嫌鸡皮虾丸汤味腥,酒酿蒸鸭油腻,就夹了两块鹅脯下饭,这冷盘清爽油嫩,咸淡适度,确是下酒妙物。但要做得色如胭脂,质鲜味美,那位小姐介绍,是要将鹅肉加盐和硝生腌,再上笼蒸熟,才能凉切上桌,是很费工夫的小菜。
再如“翡翠羽衣”,看来用材简单,不过翠绿的黄瓜而已,吃来也较一般,但刀工之精细,能达到如此片薄如纸,切而不断的水准,其炉火纯青的熟练程度,绝非三招两式者能胜任的。不过我记不起《红楼梦》一书中,有黄瓜一说,我问那位讲解小姐,典出何处,她说六十回,宝玉派芳官向厨房中的柳家媳妇说:“柳婶子,宝二爷说了,晚饭的素菜,要一样凉凉的酸酸的东西,只不要搁上香油弄腻了。”就是这个菜式了。而那道“油炸骨头”,脆香酥甜,典出第八十二回,是薛蟠之妻金桂的爱吃之物,则已经不是曹雪芹的创意了。不过,吃“红楼宴”者,不一定都是红学家,他们是不会计较高鹗续作优劣之争的。
至于随后上来的热菜,如典出第四十回的“姥姥鸽蛋”,第十六回的“火腿肘子”,第六十二回的“酒酿蒸鸭”。总而言之,只要记住孔夫子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八个字,恐怕就掌握了中国贵族饮食文化的全部精华所在。
但在那次“红楼宴”上,我一直念念不忘的“茄鲞”,酒阑人散,也没有出现。可能这家饭店,考虑制作上的麻烦、琐碎,以及成本和效益的不划算,而故意忽略的。如果按凤姐所说的做法,投入手工人力太多,而价格无论如何不能定得太高,就不列入菜单了。典出第四十一回的这道菜,按曹雪芹借凤姐口中说出:“这也不难,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刨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肉脯子合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子,各式干果子,都切成钉儿,拿鸡汤煨干了;拿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磁罐子里封好了。要吃的时候儿,拿出来用炒的鸡、瓜子,一拌就是了。”
也难怪“刘姥姥听了,摇头吐舌说:‘我的佛祖,倒得多少只鸡配他,怪道这个味儿!’”
我从年轻时读这部名著,一直到垂垂老焉的今天,每读到“茄鲞”这一节,总是有一种忍不住要生出亵渎圣人的冲动,曹雪芹固然是一个伟大作家,曹雪芹的《红楼梦》,固然是一部无与伦比的伟大作品,曹雪芹在这部小说中写吃,固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空前绝后的巅峰。但是,大师近乎偏执地写吃,一定写到这样臻于极致的做法,似乎值得商榷了。
按苏东坡的说法:
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当止,如是而已矣。其他,虽吾亦不能知也。(《自评文》)
“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这是作家“所可知”者,也就是说,作家应该把握住行文的弛张敛约的所需尺度。若是行于其不当行,止于其不当止,那么,就说不上尽善尽美了。
他是大师,不错;可他,我们更能够体谅,也是一个具有喜怒哀乐,而且还是感情丰富的人。他在京郊,几块咸菜,一碗薄粥,呵开冻墨,守着孤灯,于辘辘饥肠中,呕心沥血地撰写那一部《红楼梦》。无边无涯的悔恨,嗟怨,永无止境的痛苦,忏悔,繁华岁月,锦衣饫食的往事回忆,“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冰凉现实,在这样煎熬的日子里,有点病态的自恋,近乎癖嗜的自慰,也许是应该寄与同情,加以理解的。所以,他在笔下,哪怕吃个茄子,喝盏荷叶羹,也会忍不住一走三回首,细细玩味,一直迁延到“止于不当止”的地步,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不过,曹雪芹对于写吃的执着,只是他们这个阶层,在饮食文化消费中的冰山一角。
第80节:人情世态
若是我们从宋人罗大经的《鹤林玉露》看蔡京——
有士夫于京师买一妾,自言是蔡太师府包子厨上人,一日,令其作包子,辞以不能。诘之曰:“既是包子厨中人,何为不能作包子?”对曰:“妾乃包子厨中缕葱丝者也。”曾无疑乃周益公门下士,有委之作志铭者,无疑援此事以辞曰:“某于益公之门,乃包子厨中缕葱丝者也,焉能作包子哉!”
若是我们从清人梁章钜的《归田琐记》看年羹尧——
年羹尧由大将军贬为杭州将军后,姬妾皆星散。有杭州秀才,适得其姬,闻系年府专司饮馔者,自云但专管小炒肉一味,凡将军每饭,必于前一日呈进食单,若点到小炒肉,则我须忙得半日,但数月不过一二次,他手所不能办,他事亦不相关也。秀才曰:“何不为我一试之?”姬哂曰:“酸秀才,谈何容易,府中一盘肉,须一只肥猪,任我择其最精处一块用之。今君家每市肉,率以斤计,从何下手?”秀才为之嗒然。一日,秀才喜,告姬曰:“此村中每年有赛神会,每会例用一猪,今年系我值首,此一猪应归我处分,卿可以奏技矣。”姬诺之。届期,果抬一全猪回,姬诧曰:“我在府上所用系活猪,若已死者,则味当大减。今无奈何,姑试之。”乃勉强割取一块,自入厨下,令秀才先在房中煮酒以待。久之,捧进一碟,嘱秀才先尝之,而仍至厨下,摒挡杂物,少顷入房,见秀才委顿于地,仅一息奄奄,细察之,肉已入喉,并舌皆吞下矣。
便可知道他们这个为官阶层,对于那张永远填不满的嘴,精细精致到难以想像,刁钻促狭到不近人情,铺张糜费到不可理喻,恣肆奢侈到欲望横流,那绝对是无可挽救的堕落了。
因此,《红楼梦》第五十三回,那份关外黑山村乌庄头的账单上,所缴纳的物品,几乎全都是要被这个阶层的嘴吃掉,想到这里,你就不寒而栗了。
大鹿三十只,獐子五十只,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龙猪二十个,野猪二十个,家腊猪二十个,野羊二十个,青羊二十个,家汤羊二十个,家风羊二十个,鲟鳇鱼二百个,各式杂鱼二百斤,活鸡、鸭、鹅,各二百只,风鸡、鸭、鹅,二百只,野鸡、野猫,各二百对,熊掌二十个,鹿筋二十斤,海参五十斤,鹿舌五十条,牛舌五十条,蛏干二十斤,榛、松、桃、杏瓤,各两口袋,大对虾五十对,干虾二百斤,玉田胭脂米二石,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五十斛,杂色粱谷各五十斛,下用常米一千石……
这还只是宁国府“一共只剩了八九个庄子”的其中之一,而荣国府“八处庄地,比爷这边多着几倍”,因此,大致可以算得出这两府在农庄部分的实物收入。那就是将上述品类均乘以八,然后,将其积再乘以二,所得出来的这个天文数字,放在你的面前,你就不得不对曹雪芹所写的吃,要重新加以审视了。我们固然膺服其高超的艺术真实,但这个可怕的真实背后,也使我们对这个懂得穿衣吃饭的三代为官阶层,那坐吃山空,最后必然连民族,连国家都跟着山穷水尽的前景,就忍不住要惊讶,要恐惧,要骇异,要抗争了。
因为,一个社会,张着嘴吃的人太多,绝不会有什么希望的。
曹雪芹写性
《红楼梦》中,能看到《金瓶梅》的影子,也能看到中国性文学的演变。
《红楼梦》在它问世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被道学家视作淫书。
鲁迅先生在一篇文章里讲到《红楼梦》的命意时,“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见解):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一部书,读者毫无歧异,不一定就是好书。相反,你说你的,我道我的,观点牴牾,形同水火,不一定就是坏书。《红楼梦》就是这样一部不朽著作,甚至有读者为看法相悖,争议不下,最后到挥拳相向的事件发生。任何作品,因读者见仁见智,品位不同,读后感也很难一致。这就是苏轼诗《题西林壁》所写,“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局限了。每个人从这座宝山走出来,都有所得,因为各个所得不同,于是就有观感上的差异。
第81节:人情世态
其中“道学家看见淫”,最令人头疼,曹雪芹死了,他不头疼,但活着的作家和读者,却因这些捍卫纯洁精神世界的穿马褂,踱方步的道学先生,而坐卧不安。
在中国,无论是活着的道学家,还是死去的道学家,除极少数为真道学外,大部分皆为假道学。鲁迅先生笔下的“四铭先生”,就是一位念念不忘用肥皂,咯吱咯吱地将街上乞讨的孝女浑身上下洗一遍的伪君子。中国的假道学,与西方社会里的神父、牧师、修女、救世军不同,人家有宗教信仰,无论做好事,做坏事,都做得虔诚。而我们这里的国货教父,狗屁信仰也没有,善是绝对的伪善,恶却是百分之百的真恶,总是找别人的麻烦,在惹人不痛快中得到精神的满足,这帮王八蛋,更接近于红灯区里的风化警察,揩妓女的油,要妓女的钱,然后又将妓女关进班房。
这些以道学整人的积极分子,最“革命”,也最投机;最圣洁,也最性苦闷;最冠冕堂皇,也最男盗女娼;最无耻,也最能做出正经;最卑鄙,也最能装作光明磊落。他们在《红楼梦》中津津有味地读到了淫,然后宣布,这是一部淫书。中国文化的厄运,或者,中国知识分子的厄运,基本上因为有了这些人,才没完没了。
碰上这类人,你就非倒霉不可,我一辈子躲着他们,但也未能逃脱,因为他们几乎是无所不在的。不过,道学家虽然看见《红楼梦》书中的淫,但曹雪芹倒不怎么在乎,这是比较特别的例子。
我是这样揣度大师的,他伏案北京西郊黄叶村,连大饼油条都吃不上,只能靠一碗薄粥来写《红楼梦》时,最害怕,最担心,是政治上会给他带来什么麻烦。他们曹家受政治迫害,到他已经是第三代,惟恐波及到政治漩涡中去,在心理上形成被虐待狂的病态。如果幸而得到一个淫书的结论,他内心窃喜,也说不定的。因为在中国,写淫书是杀不了头的,而关在文字狱里的,大都是不写淫书的思想犯。
回过头去看1957年,打成右派的作家中,有因写作涉及色情而戴帽子的吗?答案是否定的。我想,曹雪芹愿意风化警察罚他款,也不愿意政治警察找他到茶馆聊天。康雍乾三代,文字狱吓死人,不听话的知识分子,砍下脑袋,听话的知识分子,脑袋虽还保留在脖子上,可精神也给阉割得无法雄起。从此以后,思想阳痿的中国文人,拼命喊万岁,磕头如捣蒜,以求苟活,为第一要紧的事情。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断不了来两句敬服圣上英明,感激皇恩浩荡的肉麻语言,也有一点阳痿之嫌,不过,我们可以理解。他不议时弊,不谈国是,不论当道,不贬朝臣,尽可能地远离政治,尽可能谈情说爱,风花雪月,也是他狡猾的为文之道。要不然,权相和珅将这部地下流通的书,教人抄了,送呈乾隆御览。若是内中有什么含沙射影,皮里阳秋的春秋笔法,岂不是讨大不敬的罪名吗?和珅不那么傻。
这就是曹雪芹的聪明,我就让你往淫书上看。
封建社会是一个最容易出道学家,出伪君子的地方,他们之所以适宜生存,而且如鱼得水般地快活,就因为数千年压在中国人头上的吃人礼教,给了他们这种以道德的名义,来审判你的自由。这个不行,那个不准,这样犯规,那样禁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循规蹈矩,安分守己,无数的条条框框裹住了你,如蚕之于茧,皇上可以放火,百姓不许点灯。有一位叫刘铭传的安徽巡抚,下令将《红楼梦》禁了,还毁了书版。可在卧室里的道学家们,嫌《红楼梦》肉欲描写,不过瘾,不精彩,枕头底下压着的却是《金瓶梅》,天天读的,就是旧日中国的写照。
这些人活在今天,一定是三级片或a片的热烈爱好者。
其实,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在文化政策上采取禁止,堵绝,隔离,封杀等等手段,常常是不见效的。即使能得到片刻的“万马俱喑”,也落骂名于千古万世。“千古一帝”的秦始皇,焚书坑儒,何等厉害?但是,“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陈胜、吴广之流在大泽乡揭竿而起,与焚的书,与坑的儒,是丝毫不搭界的。
第82节:人情世态
实际上,《红楼梦》是禁不绝的,红学家视作瑰宝的手抄本,出现那么多,就是愈禁愈烈而地下广泛传抄的结果。从而,仅仅研究版本,也能成为红学的一门学问,想想,封建统治者的愚蒙,文化政策制订者的狗屎,也真可笑,竟给后来的红学家,提供许多混饭吃的机会。
我一直认为,道学家在《红楼梦》里看到淫,其实也还是看对了的。清人陈其元《庸闲斋笔记》里说:“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戈矛也。”
道学家所说的淫,是非常广义的,不但性意识,性心理,性行为,性变态,乃至一切与男女情爱有关连的事物和现象,统统视之为淫。而且,在“万恶淫为首”的定性下,性等于淫,淫也就等于恶,他理直气壮,他大义凛然,你晓得他是王八蛋,是在装孙子,但红旗在他手,东风为他刮,曹雪芹要不是死得早,右派当不上,坏分子是跑不掉的。
《红楼梦》问世以后,曾一度被禁过,禁的原因多与政治无涉,而是道学家所说的那个“淫”字。其实,这些批判者压根儿也没弄懂曹雪芹,他写《红楼梦》,很大程度上是在拨乱反正,是对于当时流行的淫秽读物的矫枉或纠偏。
也许你会认为这是笑谈,我做出这样的推断,是根据他在作品中反覆宣扬过的文学主张。《红楼梦》第一回,曹雪芹开宗明义,就写道:“……况且那野史中,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至于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开口文君,满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终不能不涉淫滥。在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姓名,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更可厌者,‘之乎者也’,非理即文,大不近情,自相矛盾。”
《红楼梦》出现以前,明万历年间,兰陵笑笑生抛出了《金瓶梅》这部奇书,作者究竟是谁,有好几十种推断,没有一个说法被认定。但是,此人必是一位名士,是毫无疑义的。他开创了中国文学中直接性描写的先河,先前的文学传统中,并非完全绝迹此类性交文字,但到他这里,公开的,而不是隐晦的,暴露的,而不是收敛的,恶俗的,而不是文雅的,大张旗鼓的,而不是点到即止的性描写,可谓集大成者。自打兰陵笑笑生开了这个不好的头以后,明末清初,盛行的色情小说,皆是以《金瓶梅》为范本,通篇充斥着更淫秽,更肮脏,更下流不堪,更不堪入目的沉迷于性行为细节的笔墨,这些等而下之的模仿者,其作品已经到了令人作呕的程度。
所以,曹雪芹才以作家的良知,从事这种在性文学领域里振聋发聩的举动。
在中国性文学的发展过程中,具体到性描写的笔墨,向来有收、放之分,有纵情放肆和敛约从容之别。
在敦煌藏经洞中发现的唐代白行简的《大乐赋》,我不知道是否可以称做中国最早的直接描写性事的文学作品?白行简,为诗人白居易之弟,传奇《李娃传》的作者,能将男女情爱肉欲写成赋,在中国色情文学中可谓开山之作。文雅都丽,绮靡香艳,写得相当色情,但并不猥亵。在此以前,汉无名氏笔记《汉杂事秘辛》,对于女性胴体描写的文字,虽极露骨,但还具一定的美感和文采。据考证,这篇笔记,似为唐或六朝人的假托,约与《大乐赋》相前后。从这两篇古代性文学的范例看,中国文人写性,在明代以前,是比较收敛的。
如果说放肆的写法,以明后期万历年间的《金瓶梅》为始作俑者,那么,敛约的写法,则以曹雪芹《红楼梦》为性文学别树一帜的巅峰。这种双峰对峙的局面,也就形成了中国性文学的不同风格。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写作过程中,受《金瓶梅》之教益甚巨,但曹雪芹对淫滥文字的批判,对兰陵笑笑生近乎病态地写性,显然是不赞成的。不过,《红楼梦》对于世态的观察,对于人情的体验,却是比照着这位隐姓埋名的大师而来,深受其严峻深刻的现实主义作风影响。虽然,曹雪芹并不绝对拒绝肉欲描写,但他与《金瓶梅》以后,一直延续到清初,延续到民国,延贯到新时期文学的淫秽文字大不同之处,就是他笔下的性描写,始终是含蓄的,节制的,收敛的。
第83节:人情世态
其实,写出下流文字,不难,但脸皮不厚到一定程度,大概不行,尤其那些用身体写作的女作家们,倘不相当无耻,恐怕也难下笔。记得鲁迅先生一篇杂文,说,你在马路上,对一位站街妓女,直呼其职业名称,对方一定是要反詈:“你娘才是妓女!”相反,你说:“姑娘勒浪做生意!”(“勒浪”为吴语,“在”或“在这里”的意思)她的脸色就会多云转晴了。因为做生意,是商业行为,在笔下,将自己身体一块块地零售出去,就无所谓耻了。
所以,写无耻文学之前,先得无耻起来。
曹雪芹借书中人物之口说:“这些书就是一套子。左不过是佳人才子……编的连影儿都没有了,开口都是乡绅门第……一个小姐必是爱若珍宝……只是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想起他的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堵自己的嘴……可是前言不搭后语不是?……有个缘故,编这样书的人,有一等妒人家富贵的,或者有求不遂心的,所以编出来糟蹋人家,再有一等人,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邪了,想得着一个佳人才好,所以编出来取乐儿。”(《红楼梦》第五十四回)
曹雪芹认为放肆写淫秽文字的“编书的”,不外下列三种作家,一是“妒人家富贵的”,二是“有求不遂心的”,三是“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邪了”的。但到了近代,现代,当代,又有两类人渐渐成为色情文学创作的主力,一是患阳萎症的男作家,一是只有身体而无文学的女作家。
其实,《金瓶梅》式的淫秽文字,只要无耻,不学自会。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然《金瓶梅》作者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他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着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其尤下者,则意欲媟语,而未能文,仍作小书,刊布于世,中经禁断,今多不传。”虽然,《金瓶梅》的模仿者,皆得到了实惠,兰陵笑笑生为后来许多无聊文人,提供一个保证赚钱的饭碗,裤裆文学,永远能卖出好价钱的。可到今日为止,淫书无数,有社会价值,有文学价值者,找不到一部。
而沿袭《红楼梦》写性心理,写性意识的文字,二百年来,中国文坛空谷回音,无人堪与响应。别说过去和现在的狗尾续貂者,无不被人臭得无地自容而悄然退场,《红楼梦》的模仿者,可以说没有一个得到好果子吃。学《金瓶梅》不成,尚可靠性器官的活塞动作,骗两个钱花花,而希望像《红楼梦》能够写出一些新意,在性文学的拓展上有所创造者,第一,不具备曹雪芹的满腹经纶的真功夫,第二,不具备曹雪芹的“十年辛苦不寻常”的时间,连“望穿秋水”的一望,也达不到,焉谈其他。
作家写性,无论中外古今,为性而性者,少,为钱而性者,多。什么时候中国作家真正把钱置之度外,哪怕像曹雪芹那样,喝粥也不辍笔写下去,也许文学倒有了希望。
曹雪芹写死
倘没有高鹗的黛玉之死,大概也就没有《红楼梦》的今天。
如果说《红楼梦》是一部写死亡的书,肯定不会被认同的。
但这部小说中人物死亡个例之众多,之频密,不仅是中国文学之最,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少见的。
如果有“死亡文学”这样一个概念的话,那么,《红楼梦》就是此中示范的经典之作。
在前八十回中,曹雪芹写了:
冯渊之死;
贾瑞之死;
秦可卿之死;
林如海之死;
金哥与守备之子之死;
秦钟之死;
金钏之死;
鲍二媳妇之死;
赵国基之死;
石呆子之死
贾敬之死;
尤三姐之死;
尤二姐之死;
晴雯之死……
在后四十回中,高鹗续写了:
张三之死;
司棋之死;
潘又安之死;
元春之死;
王子腾之死;
林黛玉之死;
吴贵媳妇之死;
夏金桂之死;
第84节:人情世态
贾母之死;
鸳鸯之死;
何三之死;
妙玉之死;
迎春之死
赵姨娘之死;
王熙凤之死……
据以上不完全统计,男性死者十二人,女性死者十八人,特别其中年轻女性十六人,占绝大多数。看来,美丽成了她们的宿命,美丽也使得她们加速地香消玉殒,所以,这部《红楼梦》,也是一部最成功,最感人的描写封建社会中女性悲剧命运的史诗。
生老病死,爱恨情仇,美丑善恶,歌哭笑唱,为地球上人类的基本状态,也是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文学的来源。中外古今,所有作家,无不从这个源头,敷陈演义出来自己的作品。
因此,生存和死亡,莎士比亚在《哈姆莱特》中写的“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个极其严肃的命题,理所当然是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一个作家,只会写生存,不会写死亡,大概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作家。同样,那些文学大师,在他们的作品中,所写出来的精彩绝伦的死亡,总是让我们对其悲天悯人之心,对其关注人类生存和命运的高尚情怀,不由得肃然起敬。
在中国文学史上,除了这部《红楼梦》外,新文学运动的创始者鲁迅先生,也是致力于探讨人类生存和死亡这样严肃命题的文学家。他的阿q之死,他的祥林嫂之死,对于封建社会中最底层百姓悲苦命运的揭示,以及对被压迫的中国人排着队走向死亡的控诉,是“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中,最早接触到这个命题的代表作。
他在《呐喊》一书中,《药》、《明天》、《白光》等篇;在《彷徨》一书中,《孤独者》、《伤逝》等篇,都有涉及死亡的情节和描写。他的第一部结集出版的著作,甚至用与死亡最为相关的字,“坟”,作为书名。可以说,鲁迅先生在这个领域中,其启蒙作用,其率先精神,其卓越成就,具有开创一个新时代的历史意义。
然而,被红学家奉为至圣先师的脂砚斋,对曹雪芹结构其全书悲剧精神,在人物的死亡设计上的深思熟虑,缺乏最起码的关照,以极其世俗的凡庸的观点,对待曹雪芹的精心经营。同样,鲁迅先生这种开创性的努力,也一直被文学理论的研究者,被文学史的撰写者忽略过去,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没有办法,中国有许多自以为是的“明公”,总是以他们那狗尿苔的可怜高度,来解读参天大树,总是以他们那井底之蛙的视野,来度量外边的世界。司马迁曾经讲过一则“卞和献宝,楚王刖之”的故事,碰上这种无知还装出识货的角色,你就抱着玉,他们也只当八十斤面做的寿桃,废物点心一个,碰上这路人,你只好认倒霉,你只有呜呼哀哉一途。
因为,这类妄议大师的脂砚斋式人物,实在是非常可恶的。他们拥有讲台、刊物和报纸版面;拥有协会、机构和抬轿者;拥有麦克风、话语霸权和放屁的自由。只好看着他们跳,由着他们去跳,一直跳到不能再跳,跳到伸腿瞪眼才会收手。而且弄不好,躺进棺材里,也不让人安生的,脂砚斋至今阴魂不散,老搞出些附体还魂的名堂,搅得四邻不安。
不过,无论如何,俗话说,死了死了,死大概也就算了了。死亡这个大题目,值得作家关注和投入。由于,死是情节中最高的悬念,死是故事中必然的高潮,死是任何人都不能承受的强刺激。死,对这个死者来说,既是否定,也是否定之否定,这个存在着变数的结局,自然也是永远的话题。因此,死亡常常是中外古今作家使用的最重要的杀手锏。
曹雪芹的《红楼梦》,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开卷之初,先声夺人地写死亡场面,两位大师都是不惜笔墨,极尽渲染之能事,铺开全景场面,大撒手放开写去。曹写秦可卿之死,是从第五回写她出现起,“因东边宁府花园内梅花盛开”,显然是早春季节,到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时,“墙上皆用稻茎掩护,有几百枝杏花,如喷火蒸霞一般”,应该是下一年的春暖花开时节。在小说故事的时序上,正是一年工夫。脚本过渡时间的长短,还不足以说明作家的投入程度,只有从小说篇幅上,约占曹雪芹所写八十回的四分之一弱,才能体念到大师的用心之重,关注之重。
第85节:人情世态
托尔斯泰同样,在全书的第一卷第一章,就开宗明义地写了安娜·舍雷尔的晚会,随后是劳斯托夫家的命名日庆祝活动,宴会,舞会。接着,便是别竺豪夫伯爵之死。真是让人难以置信,两位大师竟同样通过一个人物的死去,使整个小说故事的进展起了转折性的变化。要说巧合还毋宁认为是腐朽的贵族社会中的必然现象。这两个人物——秦可卿和别竺豪夫——虽然一为娇艳的少妇,一为垂暮的老人,但都是极其重要而且受到尊敬,可多少又有些不佳的声名,但人们仍旧不得不执礼甚恭的角色。
这种巧合也太奇妙了。
秦可卿的公公贾珍,“哭得泪人儿一般”,这公公与儿媳的关系,多少写得暧昧。而彼尔是别竺豪夫的私生子,则毫无遮拦地全盘托出,一点也无顾忌。两位大师不约而同地写了死亡,但着眼点不同,虽然都无意去历数死者的行状,把笔触指向围绕死人的活人。托尔斯泰意在遗产的争夺,彼尔命运的转变,伐西里王爵和那个安娜·米哈伊罗夫娜对财产的染指之心。而曹雪芹则通过秦可卿之死,王熙凤办理丧事,直到弄权铁槛寺,把荣宁二府的上下左右的利害复杂关系全面呈现在读者眼前。
江湖河海,总是会由水来沟通,大师与大师,大概由于心有灵犀的原因,也会不约而同相应的。
于是,不论是好死,还是坏死,不论是该死,还是不该死,不论是人生辉煌的结束,还是一辈庸碌的终点,不论是过客匆匆的结束,还是恶贯满盈的下场,所有这些各式各样的死亡,都是作家笔下考量的着力点,也是作家才能表现的竞技场。
应该说,死不难写,但要写好,确也不易。道理很简单,既然有千千万万的生,必然也就有千千万万的死。想写得与人不雷同,不重复,不撞车,不蹈他人或自己的覆辙,那是很难的,而要在这个基础上能写出新意,翻出新声,别出蹊径,开创出前所未有的生面,那就是更难更难的事了。
在这里,西方文学名著中那些经典的死亡场面,总是让我们难以忘怀。
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的死;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的死;
哈代的苔丝之死;
斯汤达的于连之死;
梅里美的《卡门》里,那位茨冈女子的死;
小仲马的《茶花女》中,那位交际花玛格丽特的死。
所有这些文学中的死亡,无不给中国读者带来灵魂上的极大震撼,和掩卷以后久久不能平静的心。
尤其,法国的大作家雨果笔下的死,《巴黎圣母院》里那个极美丽女子和那个极丑陋男人的结局,更是有文学以来,将死亡写到极致地步的最精彩一笔。
雨果在此书卷首的序言中,语出惊人地讲他不久以前,在那座大教堂两幢钟塔之一的暗角里,注意到一处墙壁上,曾经有人在石头上,不知费了多少时间和力气,大概是用手指,生生抠刻出来的希腊文单词αναγκη。
这些字母里所铭刻着悲惨的、宿命的意味,深深地打动作者的同时,也打动了我们这些异国的读者。然后,在全书结尾处,读到下面这个细节,绝对会倒抽一口冷气,浑身战栗,错愕万分,惊心动魄,叹为观止。
在地窖里,人们发现了两具尸骨,一具把另一具抱得很紧。一具尸骨是女的,紧抱着的那具尸骨是个男人。人们想把他同他紧抱着的那具尸骨分开,他就倒下去化成了灰尘。
将死亡写到如此刻骨铭心的程度,真是令我们对大师手笔的不胜讶异和万分钦佩,打心眼里向这位文学大师起敬。
然而,从鲁迅先生开始的新文学运动,至今快八十年了,很抱歉,类似的阅读惊奇,还真的没有在中国作家的作品中体验过。已经故去的前辈作家,也就不去理论了。当下健在的写畅销书的同行,那种令读者付之阙如的空虚感依旧。要是说他们笨,显然是不准确的,这世界上别人玩的文学花样,俺们还有没玩过的牌吗?要是说他们懒,显然也是不准确的,这世界上可有另外一个国家,年产数百部长篇小说,数千部中篇小说,数万篇短篇小说的吗?只有一种可能,他们太快活了,过着神仙也似的日子,用下体写作或者写下体,是不会想到死亡这个概念的。
第86节:人情世态
因此,在《红楼梦》中,第十三回:“如今从梦中听见说秦氏死了,连忙翻身爬起来,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觉的‘哇’的一声,直喷出一口血来”的细节;第七十八回那魂牵梦萦,情真意挚,浮想联翩,洋洋洒洒的《芙蓉诔》;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阁成大礼”,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的那种反传统的触目惊心的死亡写法,在白话文运动八十多年以后,中国新旧两代文人,还没有写出来能超过曹雪芹和高鹗有关死亡的精彩篇章。
当然,也应该看到,中国人对死亡,是避讳的,因为想到的,马上是地狱,是罪孽,是祸祟,是天惩;西方人对死亡,是敬畏的,认为死是庄严的,神圣的,上帝的宠召,死者的尊严是不容亵渎的。这种本质上的不同,理念上的差异,反映在中国的文学史上,以死亡为题旨的创作,从来不是很主要的部分。
中国的旧时文人,在孔子“不知生,焉知死”的指导思想下,在小农意识的极端现实主义支配下,在小市民的市侩主义的庸俗氛围中,在大团圆视之为农耕社会最高境界的写作原则下,死亡这个命题,不是一笔带过,就是略而不提。
于是,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红楼梦》,如果不是惟一,也是少有的直面死亡的不朽著作,表现了曹雪芹那种大师的胆识、才情、创造力和对生活的真诚。尤其高鹗,差不多被所有奉脂砚斋为宗祖的红学家唾弃的,并斥之为“狗尾续貂”的“可恶”之人,如果没有他在上述第九十七回、第九十八回所坚持的悖背中国人阅读习惯,反其道而行之,将林黛玉一定死在薛宝钗出阁的那刻,将小说推向高潮,使小说达到无可置疑的不朽。这就不简单归之为高鹗的勇气和胆识,而是他绝不弱于曹雪芹的睿智才华的超人表现。
如果曹雪芹地下有知,会向兰墅先生脱帽致敬的。
古典文学的四大名著,《三国演义》中的孔明之死,关羽之死,刘备之死,也是写得相当出色的,同样为不可多得的文学精品。但是,那部“七实三虚”历史小说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历史本身所提供的丰富资源所决定的。孔明、关羽、刘备的死亡,是史实的必然推演,并非主观的完全虚构,虚和实,有所遵循和无所凭依,对于作者的想像力,创造力,其能量负荷是有着很大不同的。
曹雪芹在构思这个大家族瓦解过程的长篇小说时,势所必然的死亡,也就是那些妙龄女子的香消玉殒,是作为他这部作品的故事中轴。落笔之初,开宗明义,他即清清楚楚地表白了: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编述一集,以告天下,知我之负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因此,他“蓬牗茅椽,绳床瓦灶”,守着贫穷,用生命来写作的动力,正是这些美丽女子的悲剧死亡,使他无法任其泯灭。而我相信,这三个女子,秦可卿、晴雯、林黛玉,所以是这个故事轴线上的重中之重,因为,恰好代表着一个男人的性的启蒙期,情的萌芽期,爱的发生期,相继而至的青春阶段全过程,可想而知,她们的死亡,是如何牵动着作者的心,也就必然成为书中的精彩篇章。
在《红楼梦》中,最深刻,最感人,也最是构成这部著作不朽者,莫过于晴雯和黛玉的美丽死亡了。
晴雯之死,从第五十一回“胡庸医乱用虎狼药”起,到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孔雀裘”,到第五十三回晴雯驱逐坠儿,时为冬天,第七十三回晴雯生计,让宝玉装病,应该是转过年的秋末。接下来的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至第七十七回“俏丫环抱屈夭风流”,至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一步一步使这个某种程度上是林黛玉影子的美少女,死不甘心地走向生命的终点。
第87节:人情世态
林黛玉之死,从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贾母赏花妖”起,其中贾母说:“这花儿应在三月里开的,如今虽是十一月……”时已入冬。至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泄机关颦儿迷本性”,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阁成大礼”,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一气呵成,贯穿直下,波澜起伏,扣人心弦。死亡的阴影,徘徊不去,生命的挣扎,难以放弃,情爱的幻灭,撕肝裂肺,决绝的别离,无法割舍……至此,我想高鹗会掷笔一呼,庶不致辜负芹溪先生了。
写贵族,大概还得贵族来写,若干年前,在莫斯科,那还是苏联时期,接待我们的苏联作家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他们协会所据有的这幢庞大建筑,是《战争与和平》小说里那位劳斯托夫伯爵的大宅子。我们有时在那里吃俄式大餐的餐厅,正是当年那个在“圣纳塔丽节,也是伯爵家两个名叫纳塔里的人(母亲和最小的女儿)的命名日”用来跳舞的大厅。不禁感慨,写贵族,还是像当下为贵族的托尔斯泰,和过去为贵族的曹雪芹,更在行些。正如《战争与和平》只能在托尔斯泰笔下产生一样,《红楼梦》只能由没落得无可再没落的贵族曹雪芹,和“闲且惫矣”能沾上一点贵族边的高鹗来完成,都是上帝的安排。
也许有的作家,在“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勇气鼓舞下,敢于尝试全然陌生的一切,但腿上泥巴和牛屎还未洗干净,要他来写荣国府的老爷太太们,写大观园的小姐丫环们,估计难度要大得多。这也是除高鹗之外,所有续《红楼梦》的作家,总是遭人唾弃的根本原因。一个小家碧玉,一个柴火妞,一个外来的打工妹,纵有满腹才情,与潇湘馆,与蘅芜院里的小姐们也是无法交流的。
甚至三十年代,四十年代,已非贵族的张爱玲,她自身具有的,她笔下自流的,昔日上海的闺秀丰采,旧时洋场的仕女风韵,也不是那些东施效颦者能够学得酷肖的。六世佛祖曾对其弟子摩诘说了一个偈:“未得神髓,无功而返!”如果与身世,与家门,与教养,与品位,与血液里所谓上流人家的基因,相联系着的丰采和风韵,居然像大饼油条那样满街皆是,唾手可得,也就谈不上神髓之难求了。
这就是说,在这“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的“太虚幻境”之中,在这“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酬”的“孽海情天”之下,那全部的精神的死亡,异秉的死亡,情感的死亡,美丽的死亡,只有曹雪芹写,只有高鹗续。
说《红楼梦》的主旨为死亡,难以被人认同,其实,《好了歌》所唱的“好即是了,了即是好”;《飞鸟各投林》的“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都是演义开来的死亡。甚至主人公最后成了一个“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的出家人,那个原来的富贵公子不也等于死亡了吗?
还是归结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那句名言上去,“活着,还是死去,这还真是一个问题!”由此来读《红楼梦》,又有另一层意思,不妨一试。
曹雪芹写骂
骂人,是一门语言艺术,而挨骂,则是一门行为艺术,《红楼梦》中几乎写尽了中国人的骂和被骂。
我记得1957年的秋天,因为写了一篇小说《改选》,在当年七月号的《人民文学》发表以后,被划为“右派”。当右派,并非一戴右派帽子就了事的,还要加以批判,加以声讨,加以群众围攻,加以低头认罪,是有一整套所谓政治运动的程式,按部就班地进行。在北京东单三条我们机关接连好几天的批我的大会上,一位当时的剧作家,对我将在《人民文学》要发表的另一篇小说开头的一句话:“太阳渐渐地落下山去,天色也渐渐地沉重起来。”说,“看这个李国文,心理多么阴暗,思想多么反动,他不写太阳上升,偏要写太阳落山,是何居心?”
我只好哑然。
因为对一个写过一点东西的这位剧作家,这种几乎不懂文学常识的批判,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也许我脸部表情,有那么一丝丝不屑回答的表现,激怒了他,也激怒了运动积极分子。就有人跳起来喊口号,要我放老实些,要我端正态度,要我坦白从宽,在场的我的那些同事,也一齐随着呐喊。
第88节:人情世态
这位剧作家来劲了,用手戳着我的额头,唾沫星子喷到我的脸上,他破口大骂起来:“你算什么东西?头顶长疮,脚底流脓,坏透了!”到了“文革”期间,我不禁额手称庆了。那时的红卫兵已经把毛主席比喻为最红最红的红太阳,如果这个时候,这位剧作家挑头说我太阳落山,是攻击伟大领袖,我还不被当场打死?不死也得脱层皮。
于是,想想,被骂两句,又何妨?
《胡适来往书信选》中,有致杨杏佛先生一书,云:“我受了十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得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得太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
像胡适先生这样的高风亮节,我是绝然做不到的,我通常采取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路上挨狗咬了你一口,你能追着去咬那条混蛋狗吗?这么多年挨骂(有时还要挨打)以来,我渐渐相信老天眼不瞎,我渐渐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也看到那些咬人者,并没有得到上帝格外恩赐的红包。
这都是往事了,那个骂得我狗血喷头的剧作家,最后“疽发背而死”,现在,连东单三条开批斗会的那座院子,也早化为乌有了,成为东方新天地。我因为那篇小说《改选》,当了二十二年的“右派”。我学会的惟一聪明,从那以后,我尽量不写“太阳落山”,而学海明威,写“月亮升起”。然而太阳该落山还是落山,包括我们心中不落的红太阳,也作古多年了。
骂,不仅仅是国粹,外国人骂起人来,也很厉害。
“shut?”狠,而且毒。类似洋骂的这个词,约相当于中国人嘴上常挂着的“操!”不过,中国人说这个“操”字,已与原意剥离,只是起到语气助词的作用。这个字的标准写法,为“肏”,很不登大雅之堂。创造这个汉字的古人,当他琢磨出这个形象的构思时,肯定抿着嘴,偷着乐。所以,无论中国人的骂,还是外国人的骂,大半和性联系着。
譬如称之为国骂的“他妈的”一词,将其省略部分一块译成英文,应该是“我要和他的母亲发生性的关系”,外国人一定会觉得拗嘴和别扭的。其实,他们也许永远不能理解性禁忌的中国人,为什么在骂人时,能发挥出如此的想像力。
骂人是艺术,骂得淋漓尽致,骂得入骨三分,不容易,是一门功夫。同样,挨骂也是艺术,挨骂得脸如城墙,心如古井,酒饭不误,照当丧家之犬,抽不冷子还能反咬一嘴者,也是一门功夫。
在《红楼梦》中,最有名的一骂,便是焦大借酒撒疯那一回了。
秦钟要回家,宁国府用车送,派的是焦大。黑灯瞎火,也不是什么有赏钱的好差使,估计拿不着红包的这位老人家,刚刚又喝了两口,酒劲正往上拱,碰上贾蓉说了几句,他自然倚老卖老地骂开了。
贾宝玉算不算挨骂的,姑且不论。但他向凤姐求教,何谓“爬灰”时,却被正经八百的这位挨骂者,骂了一顿。
《红楼梦》一书,真不愧为一部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无不应有尽有。仅就骂人和挨骂来看,也是中国其它的古典文学作品,所不能比拟的,很难再找到比《红楼梦》更丰富,更生动,更精彩,更深刻的骂人语言了。
贾政骂宝玉:“出去!”“你这畜生!”
贾赦骂贾琏:“混账,没天理的囚攘的!”
凤姐骂尤氏:“你尤家的丫头没人要了,偷着只往贾家送!你痰迷了心,脂油蒙了窍!”又转过脸去骂贾蓉:“天打雷劈,五鬼分尸的没良心的东西!”
芳官的干娘骂芳官:“不识抬举的东西!怪不得人人都说,戏子没一个好缠的。”接着又骂她女儿春燕:“小娼妇,你能上了几年台盘?你也跟着那起轻薄小浪妇学!”
晴雯骂小红:“没脸面的下流东西!你也拿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
彩霞骂贾环:“没良心的,狗咬吕洞宾,不识好歹。”
王夫人骂赵姨娘:“养出这样黑心种子来,也不教训教训,一发得了意了!”
第89节:人情世态
鸳鸯骂她嫂子:“这个娼妇,专管是个六国贩骆驼的!”“你快夹着你那屄嘴,离了这里,好多着呢!”
茗烟骂金荣:“我们肏屁股不肏,管你鸡巴相干?横竖没肏你爹罢了!”
有真骂,有假骂,有狠骂,有毒骂,有得骂的骂,没得骂的也骂,打鸡骂狗,指桑骂槐是骂,不分好歹,满口胡吣也是骂。《红楼梦》书中这种最典型地表现出中国人文化心态的骂和挨骂,即使世界文学名著,恐怕也是望尘莫及的。
焦大那一通骂,可谓精彩绝伦,掷地有声:“哪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每日偷鸡戏狗,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简直把贾府的阴暗面,暴露无遗。我书读得甚少,不敢轻易结论,好像在中外古今的文学作品中,能留下如此深刻印象的骂人和挨骂的情节,似乎不多。
所以众多有识之士,总是大声疾呼,不要对阴暗面感兴趣。细细品味,那用心之良苦,也真是难能可贵。试想,焦大这通开骂,把诗书簪缨、钟鸣鼎食之家的那一层令人羡慕的帷幕拉开,看到其中许多见不得天日的污秽,倒胃口不说,一个表面的美的完整性也给破坏了。多糟糕,多败兴啊!真是可恶之至。所以那些挨骂的人,要赏骂人的焦大一嘴马粪,以示惩罚,也是正常的。爬灰就爬去好了,总不是所有的人都爬灰,你干吗不写不爬灰的人,偏写爬灰的人呢?若焦大将这番意思写成小说的话,我敢肯定,贾珍在厅柱下石阶上太阳中,铺上一个大狼皮褥子负暄时,准会这样对他进行大批判的。不要以偏概全嘛!纯系个别现象嘛!生活是这个样子的吗?应该看到,不爬灰的好同志还是大多数嘛!
后来,通常就不采用宁国府的马粪止骂法,挨骂的人,或认为自己挨骂的人,或只是不许别人指出例如爬灰这类消极现象的人,会有别的高招来止骂的。一,把麦克风给你闭了,你再跳再喊,别人听不到,只当耳旁风。二,把说话的嘴用糖果,用甜点,给你堵了,客客气气,优礼有加,你唔唔地想说什么,说不清,道不明,也就等于白说了。办法还有很多,权力在你手里,你想骂谁就骂谁,权力不在你手里,人家不想让你骂,你就骂不成,试试看,最后的最后,还可以割喉,说话的器官没有,你还有什么作为?
骂分两路,当面骂和背后骂,关起门来骂皇上,和古人所说的腹诽,都属于怯懦的骂,除了自慰外,不产生任何效果。当面骂,就不同了。有骂的人,就有挨骂的人;有挨骂的人,就有不同反应。这反应中,以虽挨骂而根本不像是挨过骂似的泰然自若者,最为上乘,也就是艺术了。
一种是泛骂,如柳湘莲说的:“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你可以装作不介意,不干净的人多了去了,又未曾单挑你出来,你抻那头干什么?还不妨附和两句:“是太不像话了!”
一种是指名道姓的骂,如贾母啐贾琏:“下流东西,灌了黄汤,不说安分守己的挺尸去,倒打起老婆来了?”你可以狡赖,可以不认账,可以推卸责任,既可以嬉皮笑脸,打马虎眼,也可以耍流氓腔,“我就这样一个狗屎德行,你怎么办吧?”
一种是让挨骂的人明白是在骂他,可骂人的人却做出并不是骂谁的样子,可谁听了,谁心里有数。如凤姐说:“糊涂油蒙了心,烂了舌头,不得好死的下作娼妇们,别做娘的春梦了!明儿一古脑子扣的日子还有呢?”那你完全用不着自作多情,自领没趣,做出不动声色的样子。甚至还向人打听,“骂谁哪?骂谁哪?”
一种骂,便是宝钗对靓儿那番言语了:“你要仔细,你见我和谁玩过?有和你素日嬉皮笑脸的那些姑娘们,你该问他们去!”看来是在斥责一个小丫头,实际却是冲着宝玉去的。这就更好办了,这耳朵听,那耳朵出,他骂他的,你说你的。“东关酸风射眸子”,这种骂连这点威力也没有的,眼皮一抹,不理就是了。茅台照喝,肥牛照吃,只要想到骂是骂不死人的,甚至一根头发也骂不掉的,装一回王八蛋又何妨?
第90节:人情世态
当然也有无需乎艺术处理的挨骂,例如:小孩挨父母骂,因为顽皮闯下了祸;学生挨老师骂,因为课堂不好好听讲;丈夫挨老婆骂,因为他身上有从未闻过的香水气味;科长挨处长骂,因为他把报告直接送给了局长。一个作家挨棍子们骂,因为他没有按棍子们的那极其衰弱,已经克化不动任何东西的胃口,写那种极其稀薄的流质或半流质食品式的小说。
这种属于小过小失,照顾不周的挨骂,骂也只好由他骂了。
另有一等挨骂的人,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如金荣挨骂,是因为他狗仗人势,欺压无辜。赵姨娘挨骂,是因为她居心险恶,置人死地。鸳鸯嫂子挨骂,是因为她为虎作伥,卖友求荣。贾蓉挨骂,是因为他当着凤姐捧凤姐,背着凤姐整凤姐,纯粹一个耍两面派的小人。挨骂者之佼佼者,莫过于我认识的几位“朋友”了。任你骂得狗血喷头,好官我自为之。该装孙子,比孙子还孙子,能够报复,下手半点不软,哪怕恶贯满盈,哪怕开始倒数计时,也是快活一天是一天,快乐一个小时是一个小时。充分利用剩余价值,管人家骂爹骂娘。
其实在生活里,指着脸骂,指着鼻子骂,对于这些精通挨骂艺术的一朝得手,人皆为敌的白衣秀士;花子拾金,小人得志的跳梁小丑,恐怕真是对牛弹琴,不起丝毫作用的。“哀莫大于心死”,对这班心死的人,还能有什么办法?
君不见焦大所骂的偷鸡摸狗,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那一群吗?你若是碰到的本质上就是这样的一伙,你就光看不骂好了。因为骂,多少还能抱一点希望。
但这些人,我劝您就免了吧!
你还有几颗牙齿
鲁迅对于中医的偏见,由牙齿而引起的。
年轻时,先生苦于牙患,请教过一位懂中医的长辈,那位老先生把脸一板,认为是不知节制之过。后来,他才弄明白在这位中医的眼里,齿病的原因在于肾亏,肾亏的原因在于纵欲,白白让人冤枉了一顿,自然没法开心。
不过,牙齿很重要,千万不要得牙病。在一般人心目中,牙病不算病,因而疼死了没人问。但实际上,一个健康人,应该具有一副好牙齿。豁牙拌齿,撒气漏风,狗窦大开,口臭厌人,都说不上健康二字。尤其老是捂着腮帮,老是倒吸冷气,老是龇牙咧嘴,就无法像电视广告词所说,“吃嘛嘛香”了。而一旦到了吃嘛嘛不香的那天,估计病魔在打你的主意了。
所以,我认为一个健康的人,其标准,首先是要牙好;而人老了以后,能有一副好牙,则是绝顶的幸福。
因为牙好,才能吃好,不管是年老的人,还是年轻的人,有一副好胃口,能吃,会吃,懂吃,善吃,吃出兴致,吃出乐趣,也是健康人生的一个重要部分。
据报载,英国作家毛姆在他古稀之年,写过一篇文章,说他还剩有二十六颗牙齿,应该说,这状况不算好。毛公走遍全世界,自然吃遍全世界,估计他在印度次大陆呆的时间颇长,咖哩和酸浆之类肯定食得过多,因而牙齿负担较重,消耗相对厉害,可以理解。但是,此公最后能够活到了九十一岁,不能不归功于这些未掉的牙齿。倘非如此,吃西餐,第一考验就是牙齿,牙不跟劲,可就“食不甘味”了。
我在伦敦的餐厅里,见识过洋人对付面前盘子里巴掌大小一块牛排的顽强战斗力,不禁为洋人牙齿的那一份劳累感慨,实在太辛苦了。同时也为我们中国人以素食为主的牙齿庆幸,吃中餐,基本上是不怎么费劲和费事的。这大概也是同届古稀之年的我,留存下来的牙齿要多一些的原因。记得在那“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干稀搭配”的“瓜菜代”时期,对付南瓜,对付红薯,对付烂菜帮子,还用得牙齿吗?舌头就给你包圆了,那年头,牙齿等于处于长期休闲状态之中,英雄无用武之地,得以休养生息。
人类要生存,饮食,是维持生命系统运行的惟一手段,所以,在摄食过程中,那种咀嚼的满足和快乐,其实也是一种生命的享受。孔夫子说过,“食色性也”,食什么,如何食,食下去以后感觉如何,第一道关口的牙齿,扮演着功莫大焉的角色。
第91节:人情世态
过去的牲口交易市场,叫做牙市,经纪人被叫做车船店脚牙的“牙”,就因为他们在做买卖时,总要扒开牲畜的嘴巴,检看牙齿,判断状态。所以,一个人,也要经常查看一下自己,看看还剩有几颗牙齿,来校验自身的健康状态。
在这一点上,我最钦佩苏东坡,无论他怎么受打击,被排斥,遭流放,坐大狱,永远兴致勃勃地用他的牙齿,从长江的河豚,海南的牡蛎,南国的荔枝,北方的浑淘,一直吃到黄州的猪肉,居然被他吃出一道以他名字为菜肴名的“东坡肉”来,这才叫吃家,自古以来,有哪个中国作家得到这种吃的光荣?
因此,我得出的结论或许有些偏颇,但我认为,有健康的牙齿,才会有食欲,才会有胃口,才会有一份吃的快乐。那么,作为一个健康人,这大概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一环。
同样的道理,用在文学写作上,大概也可通用。假如作家都像林妹妹那样,这也不吃,那也不吃,最后,提起笔来,除了自己的身体,还有什么好写和可写的呢?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时下“身体文学”不断产生的原因?其实,作家也应该有一副能吃会吃的好牙齿,广泛吸收营养,才能写出好文字的。
人之老
南宋陆放翁有诗,抒发自己的豪情壮志。“不是人间偏我老”,“白发未除豪气在”,“心如老骥常千里”,“老夫壮气横九州”,是位十二万分地不服老,不愿老的诗人,但是,活到八十多岁高龄时,最后也不得不写道:
镜里萧萧白发新,默思旧事似前身。
齿残对客豁可耻,臂弱学书肥失真。
渐觉文辞乖律吕,岂惟议论少精神。
平生师友凋零后,鼻垩挥斤未有人。(《叹老》)
清人梁章钜的《浪迹丛谈、续谈、三谈》这部随笔集中,有一篇题为《十反》的短文,也谈到了人到老年以后的变化,读来饶有兴味。
世俗相传老年人有十反,谓不记近事偏记得远事;不能近视而远视转清;哭无泪而笑反有泪;夜多不睡而日中每耽睡;不肯久坐而多好行;不爱食软而喜嚼硬;暖不出,寒即出;少饮酒,多饮茶;儿子不惜而惜孙子;大事不问而絮碎事。
盖宋人即有此语,朱新中《鄞州志》载郭功父“老人十拗”云云。余行年七十有四,以病齿不能食硬,且饮酒、饮茶不能偏废,只此二事稍异,余则大略相同。周必大《二老堂诗话》云:“予年七十二,目视昏花,耳中时闻风雨声,而实雨却不甚闻,因成一联曰:‘夜雨稀闻闻耳雨,春花微见见空花。’”则当去嚼硬、饮茶二事,而以此二事凑成十反也。
老是一种必然,这种不经意间的变化,你,或者我,我,或者他,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因为上帝不会让你一辈子永葆青春。所以,进入老年以后,谁都会发生无法避免的悖谬啊,颠倒啊,乖错啊,忮忌啊,牢骚啊,愤懑啊,猜疑啊,暮气啊,简直不一而足,防不胜防,而且不知不觉,愈来愈甚。说白了,所谓十反,所谓十拗,也是与老俱来的必然。
从最初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到最终化作一股清烟而去时止,每个人,无论在生理上,在心理上,在生活习惯上,在思想方法上,都在时时刻刻地发生着变化。人的一生,存在着两种变化,一是从十岁的童年,到二十岁的青年,到三十而立的壮年,到四十而不惑,五十知天命的中年,所发生的那种加法式的变化。从六十岁的初老期,到七十岁的中老期,到八十岁的晚老期,到九十岁至百岁成为人瑞的终老期,所发生的那种减法式的变化。
一加一减,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史。
从两手空荡荡地来到世间,会哭会喊会努力抓住什么会张开嘴要吃东西,无一不是加法,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由弱而强,由小而大,这以后,行云流水,意气风发,跌打滚爬,挥洒人生也好,有过快乐,有过痛苦,有过笑声,有过眼泪也好,总是不停地在加,一直加到无论精神,无论物质,都攀登到所能及至的高度。虽然,加法未必没有负面的因素,可不管怎么说,那是属于成长中的烦恼。
第92节:人情世态
而过了生命的高峰期,不知不觉老之将至,便不停地开始减法了,吃得不那么香甜了,玩得不那么爽心了,体力不那么健壮了,感情不那么张扬了。紧接着,爱好在淡薄,欲望在消失,趣味在减少,心境在枯竭。哪怕是最温柔的减法,也是令人不胜伤感的。曾经拥有的美好,圆满,幸福,甜蜜;曾经推拭不开的无奈,惆怅,羁情,悲思,终于渐行渐远,一一离你而去,最后,你总归还是被减到两手空空以后,离开这个世界。
话说回来,这种点点滴滴地减掉,舍不得,又不甘心的“落花流水春去也”局面,你还活着,就无法排遣掉这些难堪,必然就要产生许多别扭。想得开的老人,只是努力不去想而已,但不等于别扭就不存在了。而想不开的老人,这种垂老的别扭,这种渐渐不为人所理解的别扭,这种越想越烦越是得不到解脱的别扭,可不是夏季最后的玫瑰,能带来浪漫,带来情调,而实际上像硫酸,像砒霜,或腐蚀着躯体,或毒害着灵魂,是要让你活得不开心的。
想到这里,我也就明白,那些故去的,那些健在的,曾经驰骋当代文坛的老先生,老女士,老领导,老前辈,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些老朋友,老弟兄之类,一张张苦瓜脸,所为何来了?活到老,也许不难,但活得明白,活得清醒而又理智,而不是越活越胡涂,越活越癫狂,那就不容易了。尤其时下那些尚能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名人,闻人,要人,贵人;那些基本上已接近木乃伊状态的大师,泰斗,权威,圣人,际此桑榆夕照,苦日无多之时,则更是不能宁耐,不肯安生地要出现一些老文人的心理症候:
一怕冷清;
二怕冷场;
三怕冷落;
四怕看冷脸;
五怕人们对他冷冷淡淡。
当然,毫无疑问,这些我们曾经仰起脸看的老人家,几乎无一例外地,难能免俗起来:
一喜热闹;
二喜排场;
三喜露脸;
四喜被恭维;
五喜大家向他鞠躬致敬。
好在有的老年人,我相信这是多数,还能知道自己的斤两,懂得收敛和要求适度,让年轻人觉得那是一位可爱的老头儿或值得尊敬的老太太。但不论谁,只要上了年岁,很难彻底摆脱这种精神上的危机感。这其中,还应该包括未老先衰的,目前四五十岁,年岁并不能称之为老,但文学年龄已经终结的知青和知青后一代作家。因此,这种害怕冷漠,喜欢热闹的人性弱点,断非只是老年人所独有的特色,其实在文坛上,那些文学小老爷们儿,文学小老娘们儿,再也写不出什么像样的作品,而且也没有信心将来是不是还有可能写出像样的作品时,也是恨不能大家景行仰止,众望所归,将他们供奉起来,以求那种美不滋滋感觉的。
文坛的全部热闹,就是这些基本上写不出像样东西的作家们,折腾起来的。
现在看起来,一个人,除了常说的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对文人而言,还要加上一个文学年龄。文学年龄的长与短,决定他文学创造能力的大与小。作为文人,活着,只是意味着他的生理年龄,或者心理年龄。而江郎才尽,写不出一个字来,说明他的文学年龄,已经进入死亡期。有的作家,有的诗人,虽在笔耕不辍,虽在陆续发表作品,但不具有勃勃的生命力,只是勉勉强强地挣扎,只是有气无力地表示他的存在,这说明他的文学年龄,实际上进入衰竭期。
尤其当代中国作家,文学年龄都相当短促,三年五年算长的了,维持上十年八年,还能写出有分量的作家,几乎绝无仅有。甚至,有的人,他的文学年龄开始之际,也就是他文学创造力的结束之时,这以后,除了粗制滥造,别无他能。因此,无妨从新时期文学以来这数十年间,细细算来,可有一位贯彻始终,处于创作旺期的作家?
文学,不相信奇迹,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尤其如此。生理年龄可以活到七老八十,心理年龄说不定还可以雄风不倒,老有少心,但能像壮年写出《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的托尔斯泰,晚年写出一部《哈泽穆拉特》来,像壮年写出《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的雨果,晚年写出一部《九三年》来的具有强大生命力,享有较长文学年龄的作家,至少目前的中国文坛上,还找不到一个拥有如此文学可能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