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节倍思“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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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佳节倍思“责”
时间:2010年09月21日 14时21分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秦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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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礼仪之邦”,中国社会是人情社会,自古就有礼尚往来之风俗。尤其逢年过节,更是走亲访友、叙旧谈心、联络感情的日子。时下,中秋、国庆佳节临近,笔者在想到“每逢佳节倍思亲” 这句古诗之时,倒觉得“每逢佳节倍思‘责’”这句话,更值得党员干部深思和感悟。
党员干部是一个有着一定公权的特殊群体,有着自身的特殊职责。其自身的公权使用做得如何,履行职责做得如何,不仅体现着应有的宗旨意识和党性修养,更彰显出亲民爱民的“公仆”形象。笔者感到,越是到了思亲念友的团圆时节,党员干部更应该淋漓尽致地体现“责”的履行。
以“廉”为责。勤政廉洁,是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也是起码的为官之德。节日是与清正廉洁挂钩最紧的时段,稍不注意,就会沾染或陷进有悖于廉洁的不良习惯。要自觉地守住“自律”这道防线,敢于拒礼,坚决拒礼,切实抗得住诱惑,遏得住贪欲,守得住清贫。带头管好自己的脑,始终绷紧廉洁自好这根弦,不能让“礼欲”萦绕心头;管好自己的手,不送礼,不收礼,不敛财;管好自己的人,教育家属子女、下级人员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不踩“红线”,不闯“红灯”。
以“民”为责。 我国自古就有“民事未妥,寝食不安”的俗语,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为官之道。每逢佳节倍思“民” ,既是党的根本宗旨和要求,也是党员干部的责任所系。越是佳节来临,越能体现党员干部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多到基层单位、群众家里走一走、看一看、问一问,看看他们在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精神、生活上的一些实际问题,使他们都能过上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作为机关和领导干部,还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访贫问苦,开展为贫困户,下岗职工,特困户送温暧活动,把党的恩情和节日的温暧送到他们的家中,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以“清”为责。节日之时,参加正常的朋友聚会、走亲访友,无可厚非。但值得注意的是,要让自己的节日生活变得更为“清雅”,不能把讲排场、摆阔气这种歪风同化到正常的礼尚往来上,尤其在与人交往时,必须讲尺度、守原则、受限制、重形象,切忌不讲原则、失控失德,切实管好自己的嘴,做到不奢侈、不请吃、不吃请;管好自己的腿,不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去泡酒场、泡牌场,更不能参与赌博,真正过一个踏实、清净、开心的节日。
党员干部过节,不仅是一种名、利、欲的全盘考验,也是一次党性教育和爱民行动。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时刻胸装党性和责任,自觉从自身做起,从小节严起,从益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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