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拍案:凭什么把苦果强塞给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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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8日08:02  来源:
某地,今年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中有一条规定,评审高一级职称,聘期必须符合规定年限,如,中学一级教师聘期必须满五年才可参加中学高级教师的评审。这样的规定,理论上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问题是,有些教师中学一级职称评审后,该地并没有按规定对教师进行聘任,而是隔二年或者更长时间后才对教师进行聘任,例如,一个教师2005年评的中学一级教师,如果当年聘任,2010年就可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可是由于该地的聘任时间不定,导致了教师聘任滞后,因此很多按正常情况下能参加高一级职称评申的教师今年不能聘任。这使得教师们怨声鼎沸。该地一主要领导说,政策是上级定的,我们不能突破,没有按时聘任,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也无法解决,谁赶着了只能只认倒霉。
领导人之所以如此论调,是因为该领导人刚刚上任,按“政策办事”好像非常“布尔什维克”;“遗留问题无法解决”又好像与他无关。其实笔者以为,这种论调是站不住脚的。
职称不按时聘,不是什么新鲜事,该地实行评聘分开始于2000年,而第一次聘任收缴聘任人员材料是2003年,而实施聘任则是在2005年;第二次聘收缴材料是2005年,实施聘任是在2006年;第三次聘收缴材料是2006年底,实施聘任则是在2008春年;第四次聘是2009年12月,这次倒是干净麻利快,从收缴材料到聘任工作结束,总共一个星期。虽然2008、2009年倒是连年聘任,但不论怎么算,从2000到现在,十年只聘了四次。因此,这期间很多教师没有得到及时的聘任。这还不说,每次聘任的原则和方法也都大不一样,从一证定终身到各种证书累计计分,又到对部分证书进行限制,又到即不能按证论人、也不能按证加分的所谓综合评估,聘任的依据每次在变,聘任的方法也每次在变,弄得教师无所施从,工作不知在何处努力。
该地从2000年实行评聘分开,至2005年职称评审时出现按评的时间该评、按聘的条件未聘的不合格现象。这种情况,责任不在教师,而在相关部门,他们的“行政不作为”才造成了这种局面的出现。当年及后来的几年,该地的评聘真正实行了分开,不管你聘任情况如何,只要按评审时间到了“该”的时候,你就可以参加评审,至于聘书,相关部门也给出据合乎要求的聘书,当然,这种聘书,在评申结束后无条件全部收回。因此,无论你实际的聘任与否,“该”评的时候你就可以评。而今年,政策变了,大江东流去,前面的一切不是可依据的例子,按“政策”,一律实事求是,没聘就是没聘,该从哪年聘就从哪年聘。从理论上讲,笔者完全赞同,完全拥护。但是,这种做法的结果,就是很多教师会吃了亏。可是,不按时聘任并非教师的错误,真正的原因是某些相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他们的工作懈怠、失误的后果,为什么强加到教师的身上,这对教师是极不公平的。就算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在用“作假”(原来发假聘书)来弥补,教师无奈要吞食这颗别人强塞的“苦果”,那些不按国家规定办事的“行政不作为”的老爷们,他们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吗?该不该追究他们的“违法”行为?更为重要的是,现在已是2010年的11月份,今年是不是能够按定对应该聘任的教师进和聘任呢?
有人说,现在的教师就是一个弱势群体,这种说法,很大程度上就是指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教师权益不能很好的得到落实。在不少行政部门领导的意识里,教师就是一个软柿子,好捏得很,因为自认为充满书倦气的教师什么事都不愿给政府添麻烦,他们总是对政府充满了信任与期待,总相信政府不会亏待了教师,该做的事总有一天,一定会做的!可是,教师的希望每每落空,因为到了基层,一些靠投机取巧“混进”政府的所谓“领导”,从学生时代就把教师的宽容大度,不善计较当成了“软弱可欺”,贪污国家政策,凡是有益于教师之事是能拖就拖,能化就化,从而导致了尊师重教只成为一句空话。前几年有幅漫画画得好,满满一桌丰盛的酒菜,一大圈人对着美味佳肴狼吞虎咽,而教师座在一个特制的二层椅子上筷短莫及,漫画的题目就叫做"提高教师地位",这真是对某些口是心非的“领导人”的绝妙讽刺!
最后,还是回到开头话题上来,奉劝那些自以为是的“领导们”要做到“真正的”按国家政策办事,以人为本、尊重教师,善待教师,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该评的时候就评,该聘的时候就聘,不要以为教师总是沉默无语、软弱可欺!教师不怒则已,怒则冲天,似彗星袭月,如白虹贯日,故,不要一二再,再二三的把“行政不作为”等苦果强塞给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