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不能把教育扔给市场 - 林烟 - 草根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0:18:16
中国“两会”期间的一次记者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就教育产业化发表的一番言论激起了公愤。在民众对教育领域的种种问题怨声载道的当下,这位发言人的敢言值得肯定,但却再次暴露了有关官员并没有理解教育产业化的真正意义和正确方向。

  这位发言人说:“人们对学费问题应当转变观念。非义务教育已成为一种家庭消费,既然是消费,就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智力、实力来选择。优质教育……不是所有人都消费得起的。”

  这里指的消费既是经济意义上的,也指智力能力上的。优秀学生上一流大学,有钱学生上私立大学,天经地义。发言人所说的“根据实力选择教育……不是所有人都消费得起的”,其实是句大胆真话,虽然听起来十分刺耳。

  但发言人的错误岀在他接下来的比喻:“如果有钱,可以买1万元一套的衣服;如果没钱,就只能买100元一套的衣服。”此话乍听也没问题,穷人住小房子,穿便宜衣服,吃粗茶淡饭是市场经济产物,但问题在于受教育和买衣服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教育是社会公平的要素

  表面上看,花钱买教育与买衣服都同属经济意义上的消费,按照市场经济的理论,市场中“看不见的手”也可以自动以竞争力分配资源。然而教育,如同医疗、社保,属于政府的社会责任范畴,买衣服等其他消费只是人们的自由经济活动。

  在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职责应最小化,尽量由“看不见的手”自动调节。然而,实践证明,社会完全由市场经济主导也会带来各种问题,例如贫富差距就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不可避免的产物。于是便需要政府透过各种杠杆进行调节,这便是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责任。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首先是保障社会的公平竞争机制,其次也要为那些基本生活有困难的贫困人口提供社会保障,透过税收等方式进行财富再分配。教育部发言人的说法回避了这两项职责,首先中国在保障公平竞争方面不仅法制不健全,而且执法也不到位,其次教育也是穷人致富、进行财富再分配的重要调节手段。

  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机会(equal opportunity)的一重要环节,是给穷人合法致富提供渠道,这当然也是社会公平稳定的重要因素。成熟的市场经济不仅要以法制保护富人权益,同时也应确保普通人的努力能够获得认可,并带来财富。

  也就是说,享受1万元的外套,是对有钱人努力发财付出劳动的认可,同时受教育、上好学校,也是社会中穷人靠不断努力改善自身处境的重要途径之一。

  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为弱势群体提供机会,是任何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与穷人买便宜衣服毫无关系,教育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因素。穷人可以穿便宜外套,但有权梦想未来能穿上1万元的外套,社会更应为弱势群体实现梦想提供渠道。如果中国的穷人永远因为“消费不起”而无法进入优质高校的话,那等于他们被剥夺了努力致富的权利。

  当然,即便是在标榜自由竞争的美国,富人无论生活环境、教育机会、资本基础都比穷人优越,但这并不等于政府就没有责任。完全意义上的平等机会是不存在的,但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总是应该做的。发言人的言论等于承认:“我们社会人人平等,但是有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平等。”不管怎么说,为穷人提供教育机会都是政府不可回避的职责,何况一个穷人看不到希望的社会也是无法和谐的。

  教育不能完全市场化

  解决“教育贵”的方法多种多样,除了单纯的降低贫困学生的学费,还可在大部分高校为最优秀努力的学生提供奖学金;为成绩不错但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的学生提供非奖学金类的政府经济援助;对那些成绩一般但仍有求学欲望的学生,则可以由商业银行发放浮动利率学生贷款等。谁“消费得起”一流高校,应该由学生综合实力决定,并不是简单的富人买得起穷人“消费不起”的问题。

  从发言人的话中不难解读中国教育部门对非义务教育产业化的大方向已有共识,这也是中国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中必走的一步。然而,由于教育并非普通产业,它同时还肩负着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机会的重任,政府完全放手任其市场化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也将会造成教育领域中的政府“缺位”。

  事实上,中国政府在教育以外的很多领域也存在“缺位”与“越位”并存的畸形现象。例如房地产,以宏观调控压低市场价格属于行政干预,即政府“越位”;而另一方面,高档住宅供应过剩,中低档住宅供不应求,属于政府没有引导建设中低档住宅,实现居者有其屋,即政府“缺位”。像房地产这样的例子在中国还多得很。

  27年的改革开放已为中国建立起了基本的市场经济机制,然而随着这种转变,政府的职能也应随之调整。未来的改革还需继续完善已经建立的市场经济机制,但同时也应逐步调整政府的定位。只有明确了政府的职责,才不会再出现像教育部发言人这样公开推卸责任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