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公安局长的讲话让人不寒而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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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7 00:47
读罢公安局长的讲话让人不寒而粟
作者:菁菁远山
近日网络上疯传的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内部讲话,读罢让我这个对法律熟稔且充满敬畏的公民冷汗淋漓,我终于认识到在当今中国所谓的法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虚无飘渺的幻想,也为曾经的单纯和幼稚懊痛不已。多年以来,尽管社会上擅权滥法现象层出不穷,但我总是认为法治社会的进程正在不断提速,实证明,我们得到的不过是报章宣传强加给我们的虚无飘渺的假象。
这最初看到这篇网文是著名律师浦志强2010年11月15日发表在凯迪上的,是重庆市公安局长在市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专门部署民警维权工作。其实王局长想表达的是“爱兵如子”的“护犊之情”,以此来强化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化民警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归属感和对组织的信赖。但将“家话”抖露出来,并非有什么“逆臣贼子”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此贰臣,想必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因为以王局长的非常手段,岂会让你等“小人”落网。不是么,他那“惊天地、泣鬼神”的讲话难道你没有感觉到寒气逼人么?相反,他是主动要求公开讲话以求得到震慑效果的。他在讲话中说:“本次会议的新闻信息,要以市局党委紧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强调带着责任和良知维护战友及其家人生命安全为题尽快挂网。本次会议纪要和我在会上的讲话一并挂网。”,看来,王局长确实是豁出去了。
我人们誉为打黑英雄的王立军,在警营叱咤风云三十余年,想必是最讨厌新闻监督了,在《新闻监督法》出台遥遥无期的情势下,新闻记者在王局长的眼中本就是囊中这物,他说:“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从表面上看,王局长表述的前半部分似乎没有“瑕疵”,但以后半部分观之,则是恃权而为了,这也为我们探究记者蒙难事件的原因提供了一个可资的样本。但我真不敢多想,他所痛惜的“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如果一旦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国政治将会是什么样子,想必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
读罢王立军局长的讲话,给我最大的触动的是,就是特定的司法体制决定了执法者的法制观念。在权力社会,是无论如何也产生不了现代法制精神的。王局长以一个案子来强调加强民警维权,这就是余海波和拆违的县综合执法大队发生对峙,3次堵断公路,并指使几十名工人和打手围攻、殴打执行公务的武隆县交巡警(王局长语)一案。他说:“对于这个案子,我第一时间就明确批示:建华:肇事者全部教养三年,不投送。我还批了一条:另:其宝马车等以作案工具罚没。”他还这样强调:“要严查其涉黑背景,深挖‘保护伞’。对已抓获的涉案人员,要采取异地关押,立即突审。对涉案人员,要依法全部缉捕,至少劳动教养三年。对用于堵断公路的渝.ANV678号宝马车及其它几台车辆,全部以作案工具罚没。要查封其全部的涉案公司。”这真颠覆了我多年来对法律的理解,程序正义的概念不禁大打折扣。此时的我不知道我们还设置司法局、检查机关、法院有什么裨益。为了表明他对警察维权的决心,王局长强调:“一旦与警方对抗,造成警察被伤害,全国的警察都将诛之。……危及民警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要果断处置,依法击毙。维系民警和群众的生命指数,确保最大安全,先发制敌,减少中间过程,各级公安机关都要负起责任。”如此非常的手段,给人的感觉是警察们已经处于“战进状态”,他们面对的是充满敌人的社会。
长期以来,我对王占军局长深怀敬意,对他的敢作敢为嫉恶如仇深信不疑。但法律是国家公器,如何使用有着严格的程序,如果由着性子随意拈来,再伟大高尚的人物也会让公平正义大打折扣。同时,我们不能保证每一个握有公器的人都是“海瑞”,清官本来就是权力社会的衍生品,中国的历史上本不乏清官,但他们却成为了专制社会的一个传说,成为皇权时代的祭旗者,这是社会的悲哀,是人性在极权专制下的倒错,他们对社会的影响微乎其微,只给后人留下了一种无可奈何的寄托,让后人有了一种公平的期待,其实这是一种残忍的历史遗产,它对历史的进步没有丝毫的补益,相反,这种事态阻碍了社会发展的进程。
权力社会中的官员大致有两个流派,就是循吏与清流。“循吏”之名最早见于《史记》的《循吏列传》,后为《汉书》、《后汉书》直至《清史稿》所承袭,成为正史中记述那些重农宣教、清正廉洁、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的州县级地方官的固定体例。除正史中有“循吏”、“良吏”的概念外,到元杂剧中又有了“清官”乃至民间的“青天大老爷”的称谓。我不否认王局长是循吏,但毕竟我们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循吏历来是与清流水火不容的两个群体,倒不是因为二者的执政理念有什么不同,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显著的差别,其心一也。循吏抱守的是现实主义的衣钵,而清流则是未来路径的选择者。自古以来,二者的分野与不可调和造成了中国社会的“权力循环”,要打破这一怪圈,首要的是实现二者的合流,但这又是一个难题,水火不容的双方怎能达成一致呢,从王局长的言论上看,我得到的只是失望。
但中国现在已然是开放的社会,尽管制度上的设计维护了权力的一家独大,但权力包打天下的局面是不会长久的维持下去的。让我高兴的是,一直推而不进的依法行政总是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国务院又推出《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意见》要求,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其实,强化依法行政就是要增强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严格依法办事,从根源上杜绝“权大于法”或“官大于法”的现象。从时间上看,王局长的讲话是在《意见》出台前的20多天发布的,想必并非是与国务院唱反调,我希望重庆公安局还是把王局长的讲话替换成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好。
中国社会的一切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缺少民主和法制,用权力来解决问题无异于给重症病人打强心剂,好心没有好报,尽管你的出发点再好,终会成为历史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