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性与《围龙》的悲剧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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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性与《围龙》的悲剧意蕴  曾令存  与西方相比,关于"悲剧"的艺术与艺术理论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的发育发展都是不健全的。鲁迅说"瞒"和"骗"是中国文艺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国民的一种典型心态。"中国人向来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也生出瞒和骗的艺术来,由这文艺,更令中国人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甚而至于已经自己不觉得。"(《坟•论睁了眼看》)纵观中国文学几千年中那些所谓的"悲剧",譬如戏剧,其结局大都难免滑入"大团圆"的怪圈。"金榜题名,衣锦还乡";"生旦当场团圆",有情人终成眷属:无论于作者还是观众,都"心安理得"。李泽厚在其《中国古代思想史》中说,"中国人很少真正彻底的悲观主义",诚然。而中国知识分子,中国文人,尤如此。  可以这么说,中国艺术缺少西方美学理论意义上的"悲剧"杰作。  相对于西方的历史与文化而言,中国的历史与文化散发着更沉郁的悲剧气息,然而关于"悲剧"的理论与艺术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竟始终都是那样畸形地孕育与发展着。由此去回眸我们民族的文化心态,真可谓"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泛泛而论,绝无贬责程贤章及其《围龙》的意思,而只是想为本论题的展开提供一种"背景",为人们解读《围龙》的悲剧意蕴提供另一种审视角度。  《围龙》的结局是圆满的,这圆满的结局,从小说的情节发展逻辑来看,并不悖乎情理。作者无疑是善良的——用笔者在关于《固龙》的另一篇文章(《试论〈围龙〉的历史观》,《东方文化》,1998年第5期)里的话来说,在这一点上,程贤章表现出了一种博大的历史胸怀。  但这并不意味着《围龙》没有悲剧。笔者认为,《围龙》所以能震撼读者,引人深思,原因之一,便在于它蕴蓄的悲剧力量。隐藏在"大团圆"结局后面的,是一幕幕沉重的悲剧。对于百年的民族与客家,作者,包括我们的读者,期待《围龙》这样一种大团圆的结局,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我们因此而漠视我们的民族与客家在这百年之中所经受的苦难与悲剧的话,则未免显得虚妄与自欺欺人了。"瞒"和"骗",已不能再是我们的人生态度了。只有正视与省思曾经的苦难与悲剧,"大团圆",才真正不再会是一种自我陶醉、聊以自慰的乌托邦理想。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笔者才在继《试论〈围龙〉的历史观》后,又选择了这么个论题,有意识地开掘《围龙》"大团圆"所隐涵的悲剧意蕴,以期我们能因此更深刻地提拷自我的灵魂,乃至我们这个古老民族与民系的文化与人性。  总体而言,构成《固龙》的悲剧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围龙屋外的悲剧。对梅州客家开山祖程旻当年的率族南迁,客家裔孙在二十世纪中国现代革命中"血洒疆场而无马革裹尸"等围龙屋外的客家历史,作者赋予的,是种悲壮而崇高的意义。这一层面意义上的悲剧,"给我们一种它特别能给的快感"(亚里斯多德(前384一前322)《诗学》第十四章),给我们以精神的力量,使我们的情感得以净化而升华,以实现其真正的"教化"作用。关于这一层面的悲剧内涵,本文在此不准备展开。《围龙》泼墨这一层面的悲剧,其意在作者与作品都是一目了然的。构成《围龙》悲剧意蕴的另一层面,是围龙屋内的。对于围龙屋内的悲剧,作者的笔致,明显地有别于对围龙屋外的。在这里,作者已不再以悲壮乃至崇高的眼光审视,而更多地从审"丑"、审"恶"的角度予以挝拷。这一层面的悲剧意蕴,在我们心中唤起的,是一种对历史、文化与人性意义上的"丑"和"恶"的深切省思。若从"补察时政""疗救"社会与"改造国民心态"的角度论,笔者以为,《围龙》这一层面的悲剧意蕴,更具有探讨的价值。  也许作者当初是毫无意识的,但在客观上,却是如此:小说集中笔力塑造的一系列主要人物,无论其人生最后的结局如何,然而就其人生的过程而言,而围龙屋内的那些岁月,看后都不免让人黯然失色。在《试论〈围龙〉的历史观》一文中,笔者曾作过如下的描述:  "如果说,程旻当年率族南迁,更多的是源于动荡的时代与战乱的社会,那么,此后客家的灾难与坎坷,很大程度上却是由客家人自身铸成的。程武(陈长利)与田氏虽然只是‘有乱伦之名,无乱伦之实',然而,怯于羞辱与慑于宗族的威力,他最终还是离开了熊村,藏身老母山。北伐后,抗战前夕,程武带着一种沉重的负罪心情,回故乡确妻认子,然而愚昧的族人却在熊虎的煽动下,甚至要以‘沉猪笼'的方式去惩罚程武。‘故乡无明月',当程武携着田氏被迫离开熊村的那天早晨。梁酉生夫妻因收养了程武之子天送而‘触犯’了族规,以至梁酉生最终不得不背井离乡,漂洋过海去南洋,而天送、醒莲后来为了保全性命,亦通过曲折被送往南洋。阶级斗争的年代,烈士后代袁来福(北伐烈士老袁的儿子),当年在东北战场为救信子与其侄子一命,被迫解甲还乡,然而在村里因此受到无休止的批判、审讯,……到了‘全国山河一片红’的浩劫年代,围龙屋里客家同胞之间充满血腥的自相残害,更是骇人听闻。"  这围龙屋内一出出的人间悲剧,与围龙屋外的相比,已毫无悲壮与崇高可言。这不是命运的悲剧,更不是性格的悲剧。若论性格,这其中的一个个人物,皆可谓是"行善积德"的善良之辈,而非邪恶、罪恶的作恶之人(对于程武与田氏的关系,笔者以为不应简单地斥之为"淫乱"的行径)。佛教张扬"因果报应",以引渡众生从善。然而《围龙》中的这些善良之辈(尤其是因氏)的人生悲剧,却在无情地挪揄与嘲讽着这一经典的"教训",从而因此自然地导引人们去沉思隐藏在这些人物人生悲剧后面的更深刻缘由。  "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鲁迅:《再论雷峰塔的倒掉》)。在这围龙屋内的人生悲剧里,我们看到,感受到的,是善和美的毁灭,是健康的人情人性的被扭曲与践踏。他们的人生悲剧,乃至围龙屋内的其它许多悲剧,固然会勾惹起我们的"怜悯"与"恐惧"(这是亚里斯多德悲剧理论中常用的两个词语),然而在经历了这"怜悯"与"恐惧"的情感波动之后,沉淀在我们心头的,更多的还是对这悲剧缘由的深刻省思。悲剧的承受者本身显然是无辜的;悲剧的源来,并不是他们的过错,更不是由他们的性格酿成的。既然如此,那么,是命运吗?笔者以为亦不能简单匆忙地下这样的结论:虽然在小说的"后记"中,作者在字里行间不由自主地流露出对人生诸多的感慨,诸如人生命运无常,岁月沉浮如"过隙之驹"等丝丝缕缕的无奈情愫,但通读《围龙》,纵观作者一贯的创作,应该说,程贤章还是比较积极"入世"的。《围龙》结局本身的"大团圆",在这一点上已经给了我们一个非常有意味的解悟"信息"。  应当从更深远的背景中去探寻围龙屋内的悲剧根源。  在小说的"楔子"中作者写道"客家的围龙屋,原义是聚族而居以防外侮"。而在小说的"后记"中,作者又如此写道"‘围龙屋’是客家人的宅居特点,只是客家人的‘城徽'和象征。留在围龙屋的人,和睦与‘窝里斗’近乎参半……"作者在小说前后对"围龙屋"所作的如此阐释,显然是富于意味的。  历史经常并不是诗人笔下那"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的欣欣景象;历史,常常是无情乃至残酷的,流逝的岁月在剥落着关于"客家"许多曾经美好的"神话"和"传说"。而这其中,剥落得最惨重的,莫过于是客家人的"城徽"和"象征"的围龙屋的本原寓意,以及由围龙屋象征、演绎出来的客家文化了。南方层峦叠峙的地理环境、客家迁徙南蛮的"客人"身份,以及为求生存"聚族而居以防外侮"的心态背景等,都使得客家人几乎都藏身蛰居在崇山峻岭之中,并因此创造了具有艺术审美价值与文化哲学意义的客家建筑"围龙屋"。迁徙、开拓的历史与生存、劳作的环境,培育了客家人勤劳吃苦、质朴善良的性格,而自成一体、结构紧凑的围龙屋,在历史上也曾在不断强化着客家人的血统观念宗族意识,薰育着他们的团结精神与"慎终追远"的怀祖"根本"心态。而这一切,都曾作为重要的内涵构成着客家文化的辉煌与灿烂。然而,随着历史的变迁,这其中的许多,如今均已渐渐地被淘涮成"历史"而留存在人们的美好记忆之中了,而曾经寄藏其中的"沉渣",那美丽的旗袍里面的"虱子",麒麟之下的马脚,终于慢慢地裸露出来,"浮出"了"水面"。在关于"客家文学第一年"的札记《自审:历史•道德•女性及其他》(《嘉应文学》1993年第1期)一文中,笔者曾这样写道"山地意识薰陶了我们客家人勤奋、吃苦耐劳的创业精神,但与此同时,却又使我们客家人的伦理道德观念无法得以正常地发育,而被打上一层深深的带有封建小农意识性的、宿命的烙印。"而在《试论〈围龙〉的历史观》一文的最后,笔者还再一次提到:"围龙屋与山地意识,在日益局限着客家人的视野,封闭着他们对外面世界的了解,阻隔着他们跟外部世界的沟通。盲目的自尊与自大,耿耿于怀于个人的恩怨得失,以至同室操戈,反目为仇,慢慢地,也便随之而来。"历史与现实正是如此。山地环境孕育起来的山地意识,围龙屋内草生起来的保守、封闭心态,以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育成熟起来的客家文化,随着岁月的流逝,其"丑"和"恶"的负面已愈来愈裸露了。根基于农业社会小生产规模的中国封建传统文化,其保守封闭,愚昧落后的一面,在客家这种特殊的自然环境与宅居建筑中,找到了寄生的温床,并随着岁月的沉积而更加根深蒂固。而"阿Q式"的那种因极度自卑而极度自尊的民族劣根心态,也在"客家"这里变本加厉地凝固起来。对于柏杨的"酱缸"文化一说,在笔者,透视、感受得更深的,是我们民族对外来的一切缺乏一种宽容与"兼收并蓄"的偏狭文化心态,缺乏一种怀抱人类、宽恕无辜的博大胸怀,这种情形在我们后来"客家"的身上表现得尤为典型。而当以这种偏狭的心态来对待自己的同类的时候,悲剧,也便在所难免了。  剔去政治的意义,笔者以为田氏的形象比程武的形象显得更具血性,更真实。田氏的一生胶注着凝重的血和泪,而她人生的最后结局更让人有种窒息般的沉重。田氏该是《围龙》中悲剧意味最沉重的一个形象。她十七岁嫁到熊家的第二年,丈夫便因痨病而死去,而开始了恪守礼教而守寡的人生。后跟程武虽是"有乱伦之名,无乱伦之实",然而灾难却从此接踵而来。程武没有勇气直面现实而藏身老母山。在空旷偌大的围龙屋里,田氏一人,一面无可奈何、忍声吞气承受着人面兽心的族长熊虎的奸淫蹂躏,一面背负着不贞的罪名、冒着"沉猪笼"的危险把"乱伦"的天送降生到人间,并为把天送抚养成人,在日后历尽磨难,先是把他偷偷地送到清凉山的表妹娟妹家寄养,后又几经转折地把他送往南洋的伯父处抚养。因与程武的关系,"一九六八年,做尼姑不问尘世的田氏被视为反革命家属遭‘棍毙’。  这便是善良田氏的一生,田氏何罪之有?然而无辜的田氏,其一生竟如此的坎坷,惨切。不能否认,作为一个传统的女性,尤其是一个客家的女性,田氏是宿命的,或者说,她是信命的。也许在田氏看来,自己今生今世的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但如果我们由此而认为这便是田氏人生悲剧的缘由的话,则是失之肤浅的。田氏的悲剧并不是命运的悲剧,更不是性恪的悲剧。亚里斯多德认为真正深刻、伟大的悲剧艺术家,不会简单地把人物的悲剧归之于"命运"和"性格""没有性格,仍然不失为悲剧"(《诗学》第六章)。就《围龙》而言,田氏的悲剧,本质上说乃是一种文化的悲剧。"三纲五常"、"节妇烈女"的封建贞节文化,虚伪专制、男盗女娼的原始"族长文化",整体上扼杀与压制人性人情的传统文化等的合力作用,是铸成田氏人生悲剧的根本因缘。保守封闭的围龙屋,随着岁月的流逝,已在渐渐地消褪着凝聚客家人心力的本原意义,而在孳长着他们更缺乏宽容的狭隘心胸。"以防外侮"的围龙屋终于沦为同类的"窝里斗"战场。从这种意义上说,蛰居其中的田氏的悲剧,犹如小说最后的"大团圆"结局那般,依样是"合乎情理"的。特殊的文化与生存环境,使熊虎作为"族长"(原始部落酋长演化而来)的形象及其威力,在被畸形地无限放大着,以其最后彻底失去了监控,成了掌管族人生死的至尊权威。谁能相信道德楷模的族长熊虎竟会随意去践踏这神圣的人伦呢?但熊虎却是这样做了。区区一个弱女子,田氏接受便罢,不接受也得接受。熊虎是神,是魔;他可以让你上天堂,也可以叫你下地狱。畸形的环境孕育着畸形的文化,畸形的环境与文化又在孕育着畸形的人伦道德、人格心态,而这畸形的一切,终于摧毁着田氏,是必然的。  这是"围龙文化"的悲剧,而从另一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围龙文化"的母体文化——中国文化的悲剧。事实上,田氏一生的悲剧,程武当年回乡确认妻儿的遭遇,袁来福在阶级斗争年代的坎坷,乃至围龙屋内其它许多的悲剧,我们都可以从"文化"中寻找出其渊源。  围龙屋内的悲剧,首先是文化的悲剧。  ——但又远不仅止于此;围龙屋内的悲剧,同时还是人性的悲剧。  解放后的"进士第",当年曾经是陈家荣耀与书香世家象征的围龙屋,如今已住进了华侨、烈士家属,地富反坏右,可谓是神鬼同台。在此后的岁月里,人间的悲喜闹剧,愈演愈烈。田氏的表妹娟妹,"在人民公社化办公共食堂时被赶下山,一年后患浮肿黄疸病去世"。到了"全国山河一片红"的年代,"进士第",围龙屋内的"戏"——悲剧,也演到了惨烈的顶峰。田氏此时虽已皈依佛门,断念尘世,以求得来世的超度,脱离苦海,但现实还是跟田氏开了一个极为残忍的玩笑:因程武的关系,她最终竟被视为反革命家属而遭"棍毙"。一夜之间,"久负盛名的文化之乡,竟然充满血腥,枪毙、活埋、沉尸","客家人南迁至今,从东晋南北朝算起已有一千多年,客家人何曾有过这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痛心事?""祖宗牌被锯成尿桶底",黄遵宪、宋湘、刘志陆的古墓被盗,黄遵宪甚至还遭"鞭尸",大批珍贵的文物被盗、被砸、被烧……  很久很久以来,笔者一直都在沉思:对我们的国家与民族来说,"文化大革命"仅是一场文化的革命、政治的革命,一种文化的悲剧、政治的悲剧么?笔者以为恐怕并不这么简单。从更深刻的层面上说,笔者以为这还是一场人性的革命,一种人性的悲剧;这是人的动物性、兽性,被扭曲的人性得以畸形爆发的极端残忍表现。这场"革命"最终摧毁的,是神圣的文化,健康的人性,一个个无辜的生命。  《围龙》对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尤其是"文革"时期),围龙屋内的悲剧的描写,无疑首先是立足于政治批判层面的——同时也多少带有一些文化反思的意味。但笔者以为若要深刻地解剖这场悲剧,恐怕还得深入到对人性底层的省思中去。作为文明进化的结果,人类的社会属性是其一种重要的属性,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属性。但与此同时,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人毕竟是动物的类属;在人的身上,依然潜藏着动物的原始属性的一面。人类这一自然属性,是一种未被文明、文化升华、净化与规范的原始本能,它具有极大的破坏力。一个健全健康的社会及其文化,应是个能极有效地协调平衡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关系的社会和文化;健康与理想的人性,也应是这两种属性完美和谐的矛盾统一。遗憾的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中虽然曾经做出过巨大的努力,但还是没有能够创造出一种至善至美的文化,和谐平衡自身的这两种属性;不仅没有,甚至常常适得其反,"弄巧成拙"。人类在步入文明社会以后,战争等流血的现象仍无法绝迹,使已从一个侧面充分地印证着这一点。弗洛伊德在其《"文明的"性道德与现代人的不安》中曾指出,人类文明的进步,都是以对人本能——亦即自然属性的压抑、牺牲为代价的。由此,人类的文明愈是进化,其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便愈剧烈。战争,从这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冲突的极致表现。战争让人类清醒地看到了自身人性丑恶、狰狞的一面。  以孔孟儒家思想为轴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一开始便是建构在对自然人情人性的压制甚至扼杀的基础上的一种礼教文化。儒家推崇"人"应通过牺牲自己的一切来换得社会的认可。几千年的中国文化,探讨得更多的是人的社会属性内涵:如何做一个合社会规范的"有道德"的人;而对人的自然属性,则"视而不见",或羞于言谈,甚至把它视作是邪恶的、丑陋的而试图予以彻底地"消灭"。宋代“存天理,去人欲”的程朱理学,把中国文化的这一畸形的极端完善得更远离世俗人情。魏晋时期、明清之际、"五四"时代,渗溶在这一次次对礼教叛逆的思想自由与解放追求之中的,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对被扭曲压抑的人情人性的自由与解放的渴求。遗憾的是,这一次次的冲击,最终都被淹没在扼制扼杀人情人性的封建专制文化的泥沼之中。  《围龙》写到建国后的历次运动:清匪反霸,八字运动,土地改革,思想改造运动,及至后来的"文化大革命"政治运动也罢,"文化革命"也罢,无论装饰得如何"堂皇富丽",但其中阴暗的一面,却是无法遮蔽的:在客观上,这一次次的"运动"与"革命",提供给我们这个压抑了几千年的民族的,都是一次次宣泄自己被扭曲的畸形人性的机会;这与其说是"运动"与"革命",还不如说是我们这个民族丑恶人性一次又一次的大曝光。弗洛伊德认为人类被社会俗成规范压抑的本性与本能,在日常生活中会通过各种方式曲折地宣泄、排放出来。对建国后的我们民族来说,"运动"与"革命",该是最典型集中而又冠冕堂皇的宣泄方式。围龙屋的悲剧,是畸形的"围龙文化"孕育出来的畸形客家人性的必然结果。客家人在那动荡浩劫年代的"壮举",与其说是一种"革命",还不如说是其人性中的原始兽性的一种畸形释放与宣泄;它最终摧毁与践踏的,是神圣与崇高,健康的人情人性;它给一个国家与民族,乃至客家人自己带来的,不是安定的“福音”,而是濒于"灭顶"的劫难。  说《围龙》的悲剧不仅仅是文化的悲剧,同时还是人性的悲剧,正基于笔者以上的寻思。程贤章并不是个悲观主义者。从《围龙》的结局来看,显然,作者并无意于刻求作品的悲剧效果。但不论程贤章想到、情愿与否,《围龙》的悲剧效果,《围龙》深刻的悲剧意蕴,却都是客观存在的。给《围龙》以大团圆的结局,对作者来说,乃是善意的"举手之劳",但对我们百年的民族,百年的客家来说,如不能正视、省思与超越曾经的苦难与悲剧,那么,作品那超越于苦难与悲剧的大团圆,依样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不仅没有,它甚至还可能使人们"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中,甚而至于已经自己不觉得"。  "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家看",是对苦难人生的正视;悲剧让人在"怜悯"与"恐惧"中得到净化与升华,并因此去沉思历史与人生、文化与人性等诸多的问题。  没有悲剧,尤其是没有围龙屋内的悲剧,《围龙》的大团圆,将是有缺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