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贪污受贿危害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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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内乡县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丁甲珍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吞公款共计12万元,并“卖官”收受钱财,任职5年间,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10.2万元。淅川县人民法院10月31日一审以犯贪污、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2010年11月8日人民网转自新华网)

  组织部、组织部长,那可是炙手可热的重点部门、重要领导,承担着党委管理和使用党员、干部、人才的重要职责。按理应该是最先进、最廉洁、最无私的。可是,身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的丁甲珍却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支取公款共计12万元归个人使用,用于私事,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丁甲珍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完全丧失了理智,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警醒。

  其一,挑战公道正派。“公道正派”是中华传统文化所推崇的处事之道和为官哲学,先哲云:“君子坦荡荡”,“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政者,正也”,“公生明,廉生威”,“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曾经从中央到地方开展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公道正派”,是灵魂、核心和主题。“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是组工干部的“生命线”。 “公道正派是党的组织工作精神最集中的体现”。作为组织部门的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更加应该做到“公道正派”。可以这样说,“公道正派”是组织部的部训,也是组工干部的职业素养。但是,身为组织部的主要领导、“一把手”,却将“公道正派”抛在了脑后,公然违背公道正派的要求,干起了“卖官”和“私吞”公款的勾当,令人唾弃,更让人不齿。这样的领导者,不可能真正树立“公道正派”的部风,更不可能选好人、用好人,让其下台,势在必行。

  其二,超越道德底线。俗话说,做人要讲人品,做官要讲官德。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有道德上线和道德底线两个方面的要求。道德上线是追求的目标和导向,道德底线是存在的基础和条件;仅有道德上线是不够的,仅有道德底线也是不行的,这两个方面不可偏废,不可或缺。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政策文件,今年初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不仅是从制度层面遏制腐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也是着眼于解决领导干部的道德底线问题。但是,作为组织部的当家人、《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者,却带头超越道德底线,先后4次从内乡县组织部财务上支取公款共计12万元归个人使用,后虚列支出将该款入账报销;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共计210.2万元,在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犯下了贪污、受贿的双重罪行。突破底线,将会像“漏斗”一样,成为腐败分子而受到严惩。因此,党员干部只有坚守道德底线,才能真正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其三,践踏法律尊严。法律法规,是保证国家和社会正常运转、文明进步的基础和前提。中国是个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干部,作为执政者,更加应该做到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但是,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在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常常犯迷糊或故意搞不清楚。就拿前文提及的这位组织部长来说,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他还是去做了,最根本的还是其认为自己有着别人无法撼动的特权,便唯权是用、唯钱是贪。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实际上是权大于法意识的体现与反映,是权大于法意识支撑下的一种挑战法律尊严的举动。因此,消除权大于法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前提。必须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坚决惩罚特权意识与行为,捍卫公民法定权益、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坚决依法惩处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人,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正义之举。

  其四,亵渎党的形象。所谓“形象”,是指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动的具体形状或姿态。俗语说的“人要脸树要皮”所指的就是“形象”。形象优劣至关重要。在一定程度上,群众接触到的党员是什么形象,我们党就是什么形象。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得靠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行为来维护和树立。在群众心目中,基层党组织直接代表着党的形象,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当好党的形象大使。这就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洁品行、塑形象,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廉洁从政,确保权力公正运用和阳光运行,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淡泊名利,远离诱惑,带头弘扬社会正气,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个人的清正廉洁来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否则,一旦腐败堕落,将会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为极大损害。群众对官员的贪污受贿腐败行为深恶痛绝,党和和国家对党员干部中的腐败分子更是出重拳打击毫不手软,几年来,反腐败的斗争不断向更深层次发展,从众多高级别的官员落马中我们就能看出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时刻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来玷污党的形象。

  反思丁甲珍的所作所为,不禁令我们毛骨悚然,同时也给我们的反腐倡廉工作敲响了警钟。对于像纪委、组织部等一些重点部门、核心单位的监管,一刻也不能放松。只有这样,才能选好干部、用好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政治动力和干部支撑,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