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式腐败成潜规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0:40:25
日前,杭州市江干区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乔志东因受贿227万余元等,被杭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乔志东不光自己捞钱,母亲常收到老板们孝敬的“过节费”;妻子的车也是别人送的……
乔志东案例是一起家族式腐败的典型案例。随着近年来对腐败分子打击力度的加大,一些腐败分子利用自己的家人、亲属当“二传手”进行曲线腐败,妄图逃避法律的打击。家族式腐败渐已成为当前贪官腐败的一种普遍现象。这些贪官受查处后,受影响最大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其家族,夫妻、父子、婆媳、女婿“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种腐败对权力进行深层次挖潜,形成权力产业链,提高权力的附加值。
变味的“小家庭”观念成为很多贪官走向堕落的重要动因和推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受封建观念的影响,有的人一旦获得权力,便把家庭甚至家族利益放在首位,认为自己有为家庭或家族牟取利益的“义务”。于是,家庭或家族成了亲情捆绑下的谋利共同体。
家族式腐败且有很强的危害性。有的是“高官丈夫前台扮黑脸,妻子儿女幕后收黑钱”;有的利用权力给妻子、儿女或其他家族成员开公司、接项目提供各种便利,家族成员从中渔利。有的贪官施惠于商人、下级,希望“照顾”自己儿女,间接捞钱;甚至等自己不掌握权力时,再“回收”利益。家族式腐败成本低,侦破难度更大。犯罪分子往往订立攻守同盟,采取伪证、串供、转移赃款赃物等行为,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遏制“全家腐”现象,阳光是最好防腐剂。要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从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抓起,积极培养“廉内助”和营造“廉洁家庭”,让领导干部的配偶吹好“枕边风”,做好“监督官”,当好“守门员”。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加大惩戒力度。一旦出现“全家腐”现象,在严格追究领导干部相应责任的同时,加大惩治力度,使“全家腐”官员“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余兴辉 原题:家族式腐败成潜规则,贪官全家“一锅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