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 子 防 老 ”是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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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防老”是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的产物

《春城晚报》2010年10月10日

 

知名经济学家陈志武日前发表了给两位女儿的信。在信中,陈先生不无轻松自足地写道,“我和妈妈已经买好退休基金、医疗保险、投资基金,甚至也买好长期护理保险”,“等年长后不用你们‘孝敬’回报,我们不会成为你们经济上的任何负担”。不仅如此,陈先生还向子女表明,“养子防老”对后代是天生的不公平,是一种不道德的自私。(《广州日报》10月7日)

 

“养子防老”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子女的经济负担,然而,不能就此认定“养子防老”是不道德的自私。避开子女赡养父母是子女的基本道德之一和法定义务的因素外,只要在我国生活过的人,尤其是我国有着“养子防老”思想的广大中低收入者非常清楚,在我国“养子防老”不只是简单的几千年传统思想,而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的必然产物。即使我们的大多数父母并不愿意“养子防老”,不愿意加重子女的经济负担,但是现实又不得不让他们只能接受“养子防老”。

 

当前绝大多数中国人没有经济能力在进入老年之前自己通过购买基金、保险等方式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避免“养子防老”的出现,广大农村人和城市的中低收入者更是如此。相反,当下大多数成年子女在父母在步入老年之前以及老年之时并没有养老,而是在高房价的压迫下正在啃老,实际上是在加重白发苍苍的老父亲、老母亲的经济负担。从这个角度说,大多数人将自己的养老钱花在子女的购房、结婚等方面,等到自己老来,让子女赡养也是必然的选择,毕竟绝大多数人不是高收入者,没有这么多的钱既养自己的老年,又养现在的成年子女,像经济学家陈志武这样有经济能力养老的中国人实在太少。

 

再者,虽然我国提出了“老有所养”的目标,但是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还不是很完善,还处于起步阶段,甚至在不少贫困落后的农村地区根据没有起步,处于一片空白状态,根本无法与像美国这样的养老保障制度相当完善的美欧发达国家相比。绝大多数中国人在老年之时并不能像美国老人那样依靠国家和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养老,不需要“养子防老”的思想和准备,只得指望子女的家庭养老模式,否则就将面临老无所养的老年生活。

 

笔者以为,“养子防老”固然与现代养老模式不符,但是这主要是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的产物,脱离现实的养老国情批评“养子防老”思想对养老制度建设并没有益处,依靠自身能力养老和国家、社会养老在目前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一种梦想和奢望,可望而不可及。与其批评“养子防老”,不如多提提建设性意见,扭转当下愈演愈烈的啃老现状。不过笔者相信,随着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养子防老”终将成为历史,所有中国人会有一天像陈志武一样告诉子女们“他们老来无须子女养老”,只不过迎来这一天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http://ccwb.yunnan.cn/html/2010-10/10/content_2114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