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完全是玩弄人民的产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1:5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完全是玩弄人民的产物!

伍波成

依照诉讼程序,2006年8月23日我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寄出了《关于立案审理追讨加班工钱和依法惩处江门市各级执法机关执法犯法、违规失职人员的请求》的诉讼申请,石沉大海;同年11月7日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寄出了《关于立案审理追讨加班工钱等四项请求》,依然石沉大海;其后我更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作出无数次追查寻问,同样石沉大海!今年5月以来,我多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上举报中心举报查询,结果无非受尽玩弄而已(详情见我的《官字岂止两个口?》、《自上而下的腐败还有救吗?》等文字)!

6月13日,我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上举报中心投诉说:“5月30日的投诉,你院以为“内容不完整”,要求“概括在一封信中”,这分明是托词和刁难!难道你们不能根据日期和内容去查找材料吗?——原始材料很多,也根本无法“概括”,现仅仅摘要附上,但也已经严重超出你们的字数所限了!你们又有十足理由不予受理了!在附文件3件,其本身原有的附件、证据材料等一切从略;经邮局查询,当时寄达高院和最高院,都一一有人签收。”

结果果不其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官僚们根本不看超过自己一厢情愿的800字符,我得到的答复还是“您所提供的信件内容不完整,请将您反映的问题概括在一封信中,本网站方可受理”!

6月25日,我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上举报中心投诉说:“一个很简单明白的投诉,中规中矩,在一封信里反映不行(见2009年5月30日的投诉答复),超出霸王条款字数也不行(见6月13 日的投诉答复)!那就请彻查我2006年11月7日挂号邮件寄给你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立案请求吧!——为什么至今不予回应、至今上下沆瀣一气剥夺我的诉讼权?……”得到的答复居然又是:“您所反映的具体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的问题,本网站无权作出实质性的回复,请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

——依照诉讼程序向高院、最高院提出诉讼不是“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吗?“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我还用找你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吗?

——毫无疑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完全是玩弄人民的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完全是官迫民反的产物!

                                                                       2009-7-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完全是玩弄人民的产物! 净水是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 “实践标准”是主观唯心主义世界观的产物 “二奶”现象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