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说的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3:28:14
卢梭曾说:“我也许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由此可见,是否可以说话比说话的内容更重要。而在我看来,标榜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往往不在于民众是否说的话都是正确的,而是在于是否可以自由的表达。体现一个个体是否独立,是否有尊严,同样不在于他是否总是说“正确”的话。而在于是否可以自由的说。德沃金认为:“剥夺你的言论自由就是对你的不尊重,而政府有义务对每个公民都给于同等的呵护与尊重。”自由社会的核心价值就往往就体现在是否可以凭借良心自由的表达,如果这种自由的表达都受困的话,如果这种自由的表达都会可能带来某种伤害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依然没有进步。反映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强大绝不是看他在一个运动会上拿了几块金牌,却是在于是否真正的关心过民众疾苦,是否把民众当作一个个独立的人来尊重。而一个人的人格独立与否,核心体现在他是否可以自由的评价国家事务,有人觉得奥运会好,有人就是不喜欢,那么不喜欢的人就可以表达抵制的情绪,并且这种表达不可以受到国家公权力的压制和限制。这个时候,这个人才是独立的,才是有尊严的。因为个体的感受没有理由被国家同化,中国的历史是最缺乏法治精神的国家,当然也最缺乏“尊重”。缺乏国家对民众的尊重。“尊严”在中国是稀缺品。

     “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市侩哲学说明中国人根本没有把尊严当回事。人民大学余虹教授宁愿有尊严的死去,也不接受苟且活着。当然他选择了跳楼这种同样也没有尊严的方式。但却是对生命价值重新反思。当中国政府对外言称:中国的人权首先是生存权的时候,同样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市侩哲学的延展。它忽视了我们是一个个独立的人,而不是一个个猪。人与猪的区别绝不是像马克思所说的“是否会制造工具,是否会劳动”。而在于人的身上有上帝的形象,就是人是“尊贵的”、有“尊严的”、人是需要“自由表达”的、人是有“良知”的。如果牺牲了这些东西换来的“活着”,是否真的有意义?

      五四启蒙运动就已经开始告诉人们:过去的国家、民族等概念实则是愚民的假概念。国家不是目的,却是手段。是承载国家中民众抵达幸福彼岸的方舟。极权统治的特点就是:你不能乱说,你说的必须是我想让你说的。两千年前周厉王有监谤之巫,秦始皇有巷议之禁、偶语之刑,汉武帝更有腹诽之罚,就是半个世纪前,陈独秀也是因为宣扬共产主义而受审。于是造就的中国人就是唯唯诺诺、言听计从,基本丧失语言功能,与国家的声音齐声应和。于是就出现了我们人大开会时,法令或决定往往是全票通过。这种看起来的“和谐”实则包含极大的不和谐。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的“和谐”必须通过社会博弈,必须听到“我反对”的声音之后达成的一致,否则就是缺乏责任的应和。

   “皇上,你什么也没有穿”这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个敢于直言的小男孩平凡却最感人的话。想来,他说完后,周围的人一定嘲笑他的幼稚,然后表示愤愤状:“你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