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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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2010年上半年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努力推动实现“十个全覆盖”为目标,以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为载体,以夯实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这项基础工程为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延伸拓展,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为全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紧贴实际传达贯彻,确保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1月14日,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闭幕后的第二天,省纪委立即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主要精神。省委19日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学习传达;20日至21日,省纪委召开六次全会,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20日参加会议并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全省作出部署。全省各地各部门通过召开纪委全会或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及时将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各地传达贯彻情况看,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普遍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1月21日,在省纪委六次全会上,黄冈市、宜昌市、赤壁市、省交通运输厅、湖北三环集团、华中农业大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首次就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向省纪委全会报告。这一报告制度正在各市州推行,武汉、荆州、黄冈、恩施等地市、县两级已经全面实施。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与宣讲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今年1—2月,省委成立16个检查组,由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等16名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分赴17个市州和10个省直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在责任制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都将学习传达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就抓好贯彻落实,做好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普遍召开了专项会议。过去县一级都是纪、组、宣等党务工作合并开会,今年各县(市)普遍召开了纪委全会,县委书记、县长到会讲话,进一步体现了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与重视。
(二)更加自觉服务大局,努力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作用、体现作为。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政治责任,紧紧围绕抓转变、调结构、促发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看得很重、摆位很高,今年先后召开两次全省会议进行部署,省长、常务副省长分别讲话。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继续运用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个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线(有关职能部门管住管好本系统项目和资金)、面(省市县三级269个检查组重点抓好面上工作)相结合的立体监督检查体系,配合中央第十二检查组,对8个市、22个县(市、区)的32个项目进行了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其中扩内需项目23个、专项治理项目9个,发现并纠正了部分项目存在的问题。
二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纠正和案件查处工作。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多次就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全省继续巩固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纪检监察主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扩内需监督检查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按照中央治工办《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治工办迅速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并对17个市州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和跟踪督办,发现了一些漏洞、整改了一批问题。全面启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定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和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及其所辖部分县(市、区)先行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不断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
三是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年初,中央进一步作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后,我们迅速开展调研,提出了“六个更加注重”的工作思路,即更加注重对扩大内需和“抓转变、调结构、促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中央规定投向;更加注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环境;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更加注重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能,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的新体制;更加注重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化解民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负担、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目前,已起草形成了《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围绕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研究起草了《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快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提出经过3至5年的努力,构建比较完善的东湖高新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东湖高新区成为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
四是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其他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南水北调移民资金的监督检查。今年,我省计划投入南水北调移民资金100多亿元,点多面广,监督难度大。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移民局、省检察院、省审计厅、建设银行湖北分行组建了“南水北调工程移民资金监督网”,认真查处一批违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另外,武汉、十堰、仙桃、荆州、襄樊等地也逐级健全南水北调移民资金监督网,开展了专项检查。积极参与全省廉租房资金违规使用问题的专项检查,督促11个市州就有关问题进行整治。加强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省2006年以来结案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土地未报即用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处理了一批突出问题。
(三)依靠制度防治腐败,加快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工作来抓。我们紧紧围绕全省“两圈一区”(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发展战略,按照六个层次加快构建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第一层次是省委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年初以省委文件进行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牵头单位或配合部门,提出目标和时限要求,推进今年54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第二层次是“两圈一区”三个区域性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意见》。在去年制定完成三个总体意见的基础上,目前正在抓紧健全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推动三个总体意见的落实。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均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第三层次是与三个《总体意见》相配套的11项制度、规定。我们正在组织对保护与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等11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第四层次是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教育文化、涉农、司法、干部人事、执法执纪监督、经济适用房建设与分配等10个领域的腐败预警防控办法。目前,10个重点领域腐败预警防控调研报告已经完成,正在组织起草具体的防控办法。同时,进一步延伸拓展,抓紧构建国有企业、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其中《关于建立全省高等院校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已经基本完成,拟修改完善后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国企廉洁风险防控意见等6个文件正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五层次是发展改革、财政、土地、交通、城建、司法、组织、人社、环保、农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15个重要行业的腐败预警防控措施。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展开,37个省直单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启动了风险查找与防控研究工作。第六层次是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等重点岗位的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已完成县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岗位风险防控研究,正在制定相关防控办法,对乡镇党委书记岗位风险防控正在进行调研。
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保证其顺利实施,我们创新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性制度:一是部省合作共建制度。1月22日,马馼同志与李鸿忠同志签署了关于加强武汉城市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关事项合作备忘录。二是地方和部门负责人就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向纪委全会报告制度。部分市(州)、县(市、区)参照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模式,推行了这一报告制度。有的地方在报告完毕后,组织纪委委员开展问询和评议,党内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区域协作配合制度。建立了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腐败预警防控联席会议制度、监督检查跨区域联动制度等。计划今年下半年,举行第二届 “两型社会”建设与反腐倡廉论坛,该论坛由武汉城市圈各城市轮流主办。四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绩效考核评估制度。考核评估由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综合考评、自我评价、民意评价、同级机关评价、下级机关评价五个部分组成,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这项制度已在部分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试点,准备逐步在全省推开。
(四)统筹推进源头治腐,努力推动实现“十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省委、省纪委着眼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从深化源头治腐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今年要在加强对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构建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机制,建设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落实省市县三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党务公开,构建省市县三级“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深化廉洁教育和推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等十个方面实现全覆盖。今年6月,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湖北调研时指出,“十个全覆盖”很有创造、很有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务实工程。为推动“十个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我们采取了三个方面措施。一是分解任务,以点带面。3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0年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意见》,对各单项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并确定宜昌市、鄂州市和黄梅县、宜都市等示范点,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抓住基层,打牢基础。把乡、村便民服务中心(室)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不断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目前,省直36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建立了行政服务大厅(或窗口),市、县两级建立行政服务中心105个(占应建总数的95%),1012个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占乡镇总数的79%),16974个行政村建立了便民服务室(占行政村总数的60%)。在搭建服务平台的同时,注重改进服务方式。对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事项实行集中办理、公开办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组织了再次清理,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加大网上审批力度,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今年一季度,省直部门行政审批共发生申请登记3798件、受理3864件、办结4362件,提前办结率达97.2%、当日办结率达64.8%,违规办理行政审批问题明显减少。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统一交易、统一监管。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机构、招投标综合平台、评标专家库、行业自律组织和行政管理规章“五统一”的招投标综合监管机制。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大会上,我们就“五统一”工作交流了经验。对行政服务行为实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不断加大对市州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督办力度,今年4月对全省6个市州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力求通过整改问题、发现漏洞,提高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质量。三是既求广度,也求深度。今年6月,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带领5个调研组先后到10个市州和5个省直单位调研“十个全覆盖”工作,了解进展、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每项有标准、每项有成果、每项有创新、每项有经验的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努力取得查办案件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继续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投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信访监督,提前介入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征用补偿、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基层换届选举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案件审理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完善案件查办与审理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开展案件审理提前介入试点工作。
(六)抓紧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一是营造“学习《廉政准则》,争做勤廉表率”的良好氛围。《廉政准则》颁布后,以省委办公厅鄂办发〔2010〕8号文件下发了学习贯彻的通知,第一时间组织起草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主题,组织了全省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亲自动员部署,为全省党员干部讲党课,并代表省委常委作出廉政承诺:落实《廉政准则》,从省“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做起,从每一位省委常委做起,从我做起,请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在具体措施上,主要采取了“六个一”: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普遍开展了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在全省党员干部中组织一次《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印制《廉政准则》近3000册,省管干部人手一本,并于5月18日在《湖北日报》刊登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知识测试题,督促全省29万余名机关党员干部人人做廉题、个个过廉关;总结表彰一批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秉公用权、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黄冈、孝感等地已经评选出了先进典型,目前正着手对勤廉典型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全省评选活动也正在进行;各级党委(党组)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搞好整改落实;各级纪委、巡视机构围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察,督促各地各单位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反《廉政准则》的典型案件。二是搭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平台。建立健全全省反腐倡廉六大基地,即依托鄂豫皖革命历史纪念馆创建全省反腐倡廉传统教育基地,依托中共五大会址创建全省反腐倡廉历史教育基地,依托洪山监狱创建全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依托随州市博物馆创建全省反腐倡廉文化教育基地,依托华中科技大学创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和理论研究基地。六大基地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培训活动,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三是治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国(境)外旅游、公车私用和收送礼金等“三公一金”顽症。加大力度狠刹公款出国(境)旅游不正之风;起草了《在全省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试行公务用车标识制度》,全面推行公车标识制度;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总结经验、作出部署;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努力从源头上管住管好。四是强化内部监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联系点工作,加强对全省党务公开联系点县市的指导,并增选10个省直机关作为示范点。正在抓紧起草《全省党务公开指导意见》,统一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限。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制度”,加强廉政档案管理,收集、整理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536人。继续在荆门市开展“两委委员罢免或撤换”试点工作,正在总结和梳理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荆门市掇刀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党员生活》、《湖北日报》等媒体进行了适度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理性对待。问责配套制度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全省20多个地区和部门制定了问责配套制度实施细则。
(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自觉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扎实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清理。二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在武汉市启动源头治理药品采购中收受“回扣”、医疗服务中收取“红包”和医生“开单提成”试点工作,通过切断医务人员和药商之间的利益联系,探索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参与制定《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确定25 家全省基本医药配送单位,并对37 个试点县(市、区)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出实招治理教育乱收费。四是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省级政风行风热线“市长访谈”活动,武汉、襄樊、宜昌、黄冈等地市长亲自上线,直接回应社会关切,即时解决群众问题,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省级政风行风热线开播五周年活动于5月18日正式启动,通过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互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水平。五是稳步推进基层纠风网络建设。按照“县有纠风办、乡有纠风工作组、村有纠风监督联络员”的要求,制定下发《湖北省基层纠风网络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基层纠风网络建设的方式方法与考核标准。
(八)坚持不懈改革创新,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截至5月31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申报项目455个。本年度的“改革创新年”活动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继续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中实施“三个一”工程,即每位领导主持一个创新课题、督察一个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一家重点企业,省纪委监察厅全体班子成员分别负责《建立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等13个改革创新项目,联系“杭瑞高速公路阳新至通城段建设工程”等13个重大建设项目和“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等13家重点企业,推动“改革创新年”活动全面展开。各地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迅速行动,确定创新项目200余个、督查项目800余个、联系企业1000余家。二是各地各单位的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都是创新主体,事事都是创新课题”和“反腐倡廉建设拓展到哪里,创新研究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深入人心。全省创新项目申报量较去年的254项增长了近80%,乡镇党委书记岗位风险防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文化进非公企业等难点、热点问题都被纳入了研究范围。黄冈、荆州、潜江、天门、孝感等地普遍开展了“一室一品”或“一镇一品”活动。三是在项目研究中大力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等现代科学方法和信息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运用。如:申报项目中运用网络技术、电子技术的项目达到46个,占项目总数的10%以上;武汉、荆州、天门等地对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研判机制进行了立项;孝感、襄樊、宜昌等地对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方式进行了研究。
(九)毫不放松自身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主题实践活动总结暨加强自身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们立即召开了纪检监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部署,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建立落实9号、10号文件工作月报告制度,加强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职级待遇、职务排序、决策参与以及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交流、经费装备保障等规定的督办落实。继续实施乡镇(街道)纪委“七有”(有牌子、有队伍、有制度、有办公用房、有办公办案经费、有办公办案装备、有举报电话)工程和村(社区)纪检组织“五落实”(组织、人员、责任、制度和保障落实),目前全省绝大部分乡镇(街道)纪委已达到“七有”标准,84%的村(社区)已建立纪检组织,今年还选择2-3个单位开展运行机制的试点工作。二是不断深化委厅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是建立健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正抓紧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考核评价办法》、《委厅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一批制度,努力提高干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四是扎实推进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建设,制定了2010年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规划,上半年已委托中央纪委三大培训中心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00余人,同时在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培训近200人。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们开局良好、推进顺利,中央和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方面的决策和部署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工作仍然有差距、有不足。主要是:一些重点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如“十个全覆盖”工作,有些地方只注重广度不注重深度,缺乏有力的工作措施;一些地方和部门查办案件的力度不大,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一些工作领域,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好,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纠而复发,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人民群众反映仍然比较突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贯穿主线、紧扣目标、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夯实基础”的总体部署,着力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这个重点,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的部署上来。中央决定,今年下半年召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重点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十二五”规划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要督促各地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之中,融入到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工作中,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突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这个重点,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要按照“六个更加注重”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半年,要在抓好春季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的同时,开展秋季检查。要重点加强对项目开工情况、新增投资使用效益、地方政府落实配套资金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投资数额大、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的检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竣工验收的检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确保国家投资项目优质安全、按期完工,切实发挥拉动经济增长、改善民生的效益。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护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社会氛围,确保国家惠及人才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贯彻执行。
(三)突出制度建设这个重点,加快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着力推动实现市县和省直单位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和化解工作全覆盖;制定出台十大领域腐败风险防控办法;加快构建高校、国有企业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等重点岗位腐败风险防控办法;开发运用腐败预警防控电子管理系统,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开展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的新途径;健全惩防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制度,加强与省直牵头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对省委《实施办法》部署今年要完成的54项任务逐项督办,逐项落实。此外,要围绕选人用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三公开、集中支付、津贴发放、出国(境)考察、资金管理等十个方面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
(四)突出推动实现“十个全覆盖”这个重点,不断深化源头防治腐败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增强工作合力;要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将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确保工作实效;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用创新的思路和创新的措施,推进工作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形式载体创新,有效破解难题;要坚持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深入调研,有针对性的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同时,加强示范点建设,积累成功经验,用以指导面上工作。7月中旬,召开全省推进“十个全覆盖”现场会,确保年内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十个全覆盖”。
(五)突出查办案件这个重点,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问题和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力争年底前再突破一批大案要案。要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今年要把安全办案放在重要位置,严格审批和慎用、少用“两规”措施,切实保障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探索不使用“两规”措施突破案件的方式方法,缩短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
(六)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个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继续重拳整治挤占、挪用、截留粮食直补款等惠农资金问题,认真治理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贵和“公路三乱”等问题。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互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继续在创新监督形式、整合媒体资源、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做好相关工作的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七)突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个重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工作。协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开好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搞好整改落实;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情况;建立督察机制,对《廉政准则》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巡视机构开展专门巡视,严厉查处一批违反《廉政准则》的典型案件。要继续抓好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工作,加大对“三公一金”问题的治理力度,继续强化党校学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更广泛地推行公车标识制度,更科学地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试点,继续抓好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和治理“小金库”等工作。要深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查处和曝光一批党政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并从中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件。
(八)突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这个重点,不断巩固和深化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研究,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制定预警防控措施,会同有关厅室抓紧研究对信访处置权、执法纠风权、案件审理权、案件定性量纪权的办法和措施,强化内部监督力度。抓紧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考核评价办法》、《关于纪检监察干部任免程序的规定》、《关于委厅机关干部管理办法》和《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席位标准》,提高队伍建设制度化水平。组织好10个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示范单位、10个乡镇(街道)纪检组织“七有”工程建设示范单位、10个村级(社区)纪检组织“五落实”示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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