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的权力,才能让人免于焦虑和恐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0:13:23
2010年10月17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全的权力,才能让人免于焦虑和恐惧

  曾经有人总结,2009年是不折不扣的“被时代”,人们动不动就要“被增长”“被收费”“被幸福”,在“被时代”的背后,是权力给普通人带来的焦虑。

  这样的焦虑,在刚刚过去的一周,让很多人感同身受。比如说影著协声称要开始收取大巴、网吧电影使用版权费,比如说四川拟给城管扩权,同样在四川,还有突发事件时政府征用私人财产的动议,同样让人们感到不安。

  权力的最显著标志之一,就是强制性,它让你无从选择,只能服从,所以,对权力的授予,必须慎之又慎。无论是四川打算给城管扩权还是突发事件征收私人财产,都让人感觉对权力的授予过于轻率,同样,影著协虽然不是政府部门,但不由分说的收费标准和方式,却也带着权力的强制意味,更何况,影著协说了,将通过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来收费,不知道这会不会是软硬兼施的另一种称呼,甚至有很多人担心,一旦影著协收不到钱,很可能会借管理部门之手强行征收。

  要使人们免予焦虑甚至恐惧,最重要的手段就是规范权力,并尽可能缩小权力之手干预的范围。但从上述的几件事来看,当事部门对权力授予的思维,很有些混乱。

  先来说四川的城管扩权,这次的扩权,是要给城管增加国土、渔业海事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一旦通过立法,原来的相关职能部门,就不再行使这些相应的行政执法权。10月14日的《东方网》对此有评论说:“扩权只会让城管形象更糟”。作者指出:就政府职能行使的角度来说,这种“越权执法”是对行政资源的一种浪费。因此,一种普遍的共识是,城管的权力不仅不应扩张,反而应当予以必要的规范和适当限制。就在四川省此次召开的听证会上,一名代表也表示:“城管的权力已经够大了,近几年全国各地屡屡曝出城管打人的新闻,原因之一就是执法者的权力过大。”在这样的前提下,不加节制的权力授予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只会招致更大的争议。毕竟,城市管理的诸多领域都要求有专业的知识背景,试想一下,要一个专司占道经营的城管去管理水利渔业会有什么效果?如果不对滥权加以规制,反而将权力扩张制度化,不被驯化的权力必将使得城管的形象越来越糟。

  这篇文章提到了城管扩权还是限权的问题,但我很想补充问一点:行政执法权哪能这样转来转去?大家都知道,行政执法权被相应授予某个专业职能部门,是有充分考虑的,如果这种专业的行政执法权可以被转让,其有效性和权威性又体现在哪里?各地动不动就想着给城管扩权,一方面是城市管理理念出了问题,另一方面,恐怕也与“权力授予太随意”的陈腐观念有关。试想一下,如果执法权可以随意转让,这个社会将会乱成什么样子?

  再来说说同样发生在四川的突发事件征用私人财产这一动议,在《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送审稿草案)》中,使用了突发事件可强制征用私有财产的表述,人们的焦虑在于草案对“突发事件”的界定太过含糊,而“强制征用”的表述又显得霸气十足,更关键的是,草案对补偿标准没有做出令人信服的规定。

  10月15日的《东方早报》有评论指出:民众惧于被征用,权力部门应反省。作者很理性,他并未一概反对突发事件征用私人财产,反而,他提出因公共利益而征用私有财产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关键的问题,在于人们的不信任感——谁能够确保政府不会随意扩大“突发事件”的范围,并在现实中改变程序性要件?既然在一些地方房地产开发商的商业行为都可被随意解释为“公共利益”,谁又能够相信政府今后不会在日常公务中随意扩大解释范围?作者最后提出:“应急征用”没有问题,但必须在该“办法”中增加对政府违反该规定的惩罚性条款,同时加大对私人财产的补偿。唯有如此,方可消除民众心中的困惑。

  征用私人财产动议引发的质疑,说到底,仍然是一个权力授予的问题,如果权力授予的过程完全透明,并经过了民意的充分协商,严格的权力约束规定也能跟上,那么,这样的权力授予,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安全的、放心的,否则的话,你根本就不知道,出笼的权力会在什么时候咬你一口。

  遗憾的是,我们在现实中经常看到的,却是一些不安全的权力,它不仅让我们焦虑,甚至还会让我们感到恐惧。比如说在一些地方已经被无限扩大的城管权力,它不仅对小商小贩们是噩梦,甚至连普通市民,有的时候也会成为城管野蛮执法的牺牲品。更让人担心的是,这种不安全的权力授予模式,正越来越被一些公司乃至行业协会学得,比如说影著协自说自话的电影版权费,你就很难说它只是为了保护版权而不是为了多捞钱。

  权力总是有自我扩张的冲动,所以现代社会才会形成“把权力关在笼子里”的共识,把权力关在笼子里,不仅要在权力行使制约上下工夫,更应该从权力授予的源头解决问题——当授权动议产生时,请多问一句:这样授予的权力,是安全的吗?

 

  □本报观察员 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