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6:44:25
     税收管理员是指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管理税源, 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开业或变更时,受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地址确定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员,纳税人首次到主管税务机关报到时,主管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其税收管理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1.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开展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纳税、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账簿凭证管理。
    2.调查核实分管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掌握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等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事项和其他核定、认定事项的真实性;了解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的基本情况。
    3.对分管纳税人进行税款催报催缴;掌握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和欠税纳税人的资产处理等情况;对纳税人使用发票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对各类异常发票进行实地核查;督促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4.对分管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料和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查找异常,筛选重点评估分析对象;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根据评估分析发现的问题,约谈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5.按照纳税资料“一户式”存储的管理要求,及时采集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等相关信息,建立所管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更新和存储,实行信息共享。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