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现代价格管理制度与价格信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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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现代价格管理制度与价格信用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陈峻
2007年9月9日于威海

 

    一、什么是现代企业价格管理制度
    (一)定义:企业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征,适应社会对产品质量和环保的阶段性要求,以价值管理为核心,整合内部各种专项管理,为实现企业盈利目的建立的价格综合管理制度。现代价格管理制度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二)基本内容:
    1.企业领导和价格主管具有相应价格知识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水平。
    2.内部价格管理机构设置健全,内容涵盖广泛。
    3.价格从业人员资格合格,价格人员进入企业核心决策层。
    4.市场与价格信息渠道通畅。
    5.企业定价与调整的程序规范而灵活。
    6.公共关系协调与信息披露真实。
    7.价格纠纷调解机制完善。
    二、价格管理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价格的功能
    1.价格核算功能
    2.价格分配功能
    (二)价格的形成理论与实现方式
    1.西方经济学说的“六次革命”;
    2.《资本论》中论价格;
    3.一部东西方经济学说史,就是一部理论价格形成史。
    4.现代经济管理学说中对价格理论的各取所需,形成不同派别。价格理论在纷乱中自我实现,价值规律顽强地发挥作用。
    (三)价格在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1.企业管理十要素:产品(商品)、产量(值)、质量、环境、市场、料、工、费、税、利。
    2.相互联系的共性是价格,价格管理具有核心和统合作用,贯穿于十要素之中,体现在产品的设计、生产、协作、销售全过程,价格管理将全方位地进入企业管理人员的决策之中。国外企业以市场价格定位来设计、生产商品已成常规。
    (四)企业具有建立现代价格管理制度的潜在动力
    1.企业生产目的与社会生产目的不同。
    2.社会以企业生产为手段,达到满足人们需求的目的。
    3.企业以社会消费为手段,达到创造利润的目的。
    4.实施现代价格管理是实现企业最佳利润率的唯一手段。
    企业存在的根本目的就是生产价值、实现价值,为了合法地取得最大利润,而这一切,离开了价格管理和核算,是不可能办到的。企业中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质量管理等等,都是表层管理,都是手段,而深层次的管理就是价值管理、价值核算。建立企业现代价格管理制度,进行全方位的价值管理、价值核算,则是实现企业最佳利润率的正确途径。

                                            价 格 信 用 建 设
    
    一、开展价格信用建设活动,是从外部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价格管理制度的一种方式
    (一)开展价格信用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信用建设和发展的客观需要
    什么是信用?《辞海》中解释是:“信用,经济学名词,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
    价格信用是各种信用活动的货币表现。价格信用贯穿于其他各种经济信用之中,在各类经济信用中起着灵魂和核心的作用。
    价格信用是价值运动的一般形式,是价格制定者对使用价值中价值量的承诺,是商品和服务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契约,是买卖双方对实现等价交换原则的默契。由于价格的载体(使用价值)不同,价格信用所反映的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不相同,价格信用有许多具体形式。
    例如“质量信用”,大家很重视,有时候将其提到至高无上的地步,“质量决定一切”。其实质量和价格密不可分,高质量必然高价格,但是高价格未必高质量。由于社会需求有多种层次,很多场合对商品并不要求很高的质量。商品交换只是要求质价相符、价廉物值(美),企业制定价格的信用度在大多数情况下起了决定作用。而质量、环保等规定,在很多情况下都可以成为生产发达的国家、地区或者行业要求实行的贸易保护手段,特别是在国际经济中更是如此。
    又如“银行信用”,最基本的就是“有借有还、互不拖欠,存款有利、贷款还息”。现在加上服务环境、服务态度,那都是为此造势,只是手段,附属品,当然也有附加值。在银行利息率由国家控制(如中国),或者国家指定机构控制时(如美国),服务环境、服务态度,就成了竞争的主要手段。但是在银行业中,顾客对银行的基本要求是“存款利高、贷 款息低”、这也是商业银行生存和信用的基础、是银行信用中的本质要求。而要做到“存款利高、贷款息低”实质也是个价格信用问题,因为利息只是资金使用的价格。银行信用说到底,也是一种价格信用。
    可能有人说,人们讲信用,主要是指银行借贷、商品赊销等有时间差的情况。而在即期交易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没有时间差,有没有信用问题?
    在传统的商品交换中,确实实行“钱货两讫、互无干系”。吃亏、占便宜都在一瞬间。这也正是传统交易方式容易产生欺诈和不讲信用的原因。同时现代商品交易中,增加了商品生产者的责任,部分实行“三包”制度。但是商品种类极其繁多,生产者可能会尽量回避责任,消费者也会利用“三包”损害生产者的利益。即期交易,不论是传统的,现代的,都存在交易时、交易后期的相互信用问题。
    再说“企业信用”,其核心则是价格信用。企业可以与外界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用各种“公共关系”提高企业信用,但企业与外界的关系本质是经济交换关系。而交换价格是任何企业对外的最基本、最普遍、最本质、最艰难的经济关系,是企业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和义务的契约,是其他公共关系的起点和归宿。“价格是企业最惊险的一跳”,价格信用是企业信用的核心。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作为各类市场主体之间最普遍、最广泛的联系方式,人们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对价格信用往往用经验判断、“货比三家”,不会去深入探索。又由于价格贯穿于一切经济活动之中,任何一个行业和部门都不能从总体上进行把握和分析。在西方经济体制下提倡价格自由,没有专业的、整体的、综合的价格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也就不可能产生对价格信用进行整体性的考查和研究,更不可能提出和实践“价格信用建设”问题。
    我国具有整体研究、实践价格信用认证的外部条件。有理论、有机构、有人才,物价部门具有这种能力。我在原国家物价局综合司分管价格计划工作时,运用“大价格”观念,研究设计过《价格总水平预测与调控系统软件》,在国家计划价格时期发挥过一定作用。在现代大企业内部,其计划性高于国家。如果这一系统改造成《行业价格水平预测与调控系统软件》后用于企业,会发生更好的作用。列昂节夫在计划经济的原苏联研制出投入产出理论和模型,在美国大企业发挥巨大作用就是这一道理。
    因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02年决定在全国推进价格信用建设,开展价格信用认证试点工作。6年来,经过各地、各行业价格信用认证咨询机构、价格信用认证咨询专家、价格信用咨询人员的努力工作,价格信用建设正在试点地区和行业逐步展开,并逐步得到社会和企业的认同。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文件中,将价格信用建设列入了社会信用建设体系。文件指出“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企业和个人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具有重要作用。” “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
    (二)是企业加强内部经营和价格管理、健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树立企业形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开展价格信用建设具有现实外部压力
    在市场经济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是市场价格形成的真正主体。所谓“均衡价格”并不均衡,信息不均衡,消费者在价格形成中总是处于被动地位。规范企业的价格行为,建立健全企业现代价格管理制度,是提高价格信用的关键。
    对企业本身而言,规范企业价格行为,既有法律上规定,又有市场竞争压力,还有内部管理需要。
    《价格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法律上的要求、需要靠价格检查去落实,更需要靠宣传和培训去贯彻。同时,企业自行制定价格,也需要有许多的价格理论、科学方法和技巧,而我国企业在长期的政府定价影响下,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和资料。在市场上价格欺诈不断,大多数人们并不相信企业定价的合理性,在此压力下,许多企业已经深深感觉到价格信用认证的需要。我国《经济日报》就专门发表过评论员文章《市场呼唤价格认证》。
    价格信用认证实质是一个宣传和培训的过程,是一个帮助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的过程,迎合了企业加强内部经营和价格管理、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树立企业形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
    从实践经验看,依靠行政压力、外部因素促进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应当从企业内部的因素出发,激发企业自觉、自愿的要求加强企业价格管理,这也是开展价格信用认证的特点。海尔集团实行上道生产工序与下道生产工序核算价格化,有的企业提出以价格管理为中心,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企业领导有这样的认识很不简单,这才把握了企业存在的真谛。价格信用建设应当是企业的内在动力,一些企业已经有这样的认识和要求。
    二、价格信用认证的性质和作用
    价格信用认证是对企业价格信用建设状况的评判。分析价格信用认证行为的性质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也涉及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趋势。
    (一)价格信用认证依循的法规和政策依据
    开展价格信用认证是一种价格行为,要依法办事。其依据主要是《价格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四十条和国家计委颁布的《价格认证管理办法》。价格认证有市场主体价格行为合法性认证和商品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两大类。“价格信用认证”属于行为认证的范围。
    价格认证机构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能,遵守“依法、自愿、公正、守信”的原则,认真做好价格信用认证的各项相关工作。目前公布的《价格信用认证管理办法》《价格信用认证标准(PCA2002)》以及《九个行业的价格信用认证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是价格部门对企事业单位价格行为管理的规定,以及对企事业价格行为的引导,是一种依法细化的社会行业价格行为规范标准。
    (二)价格信用认证的作用
    1.在社会市场经济中具有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价格又是市场经济的纽带。在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今天,提倡价格信用,预防价格纠纷,对防止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价格欺诈现象,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进社会信用,维护市场秩序,都会产生重要作用。
    2.在政府价格管理中具有协助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价格的方式将逐步由“定价管理”转为“行为管理”。价格信用认证实质上是一种价格行为认证。在政府价格管理中具有协助作用。推行价格信用认证,使各类市场主体认真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就是协助政府加强价格的管理和引导。
    3.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具有多重作用
    价格信用认证的核心内容就是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价格管理制度,并且不断完善。完善的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1)帮助企业建立价格决策管理制度、培养价格专业人才。
价格信用认证重要作用就是向各类市场主体传授正确掌握价格法规、正确制定价格的方法、正确建立企业价格的管理制度以及协助企事业单位规范价格行为,培养人才,提高其制定价格的质量,增进市场信用。价格信用认证的全过程也是培训企业价格人才的过程,促进企业提高制定价格的科学水平,提高企业定价的可信度。
    (2)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起公证作用
    商品价格制定是否合法、合理、可信、可行,也是一个工作质量问题,定价从这个意义上说,价格信用认证也是一种对市场主体行为质量的认证,是对市场法人价格工作行为(定价行为)质量的认证,行为认证更多的时候称为行为规范。当然行为质量与产品质量是不同的范畴,例如,银行信用的认证,也是银行行为的总体评定,是一种定价质量的认证。
    价格信用认证的各种标志可以在产品经营、投标招标、市场广告中发挥公正性作用。
    (3)能够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系列价格咨询服务。
    价格信用认证是一个过程。不是“评先进”,而是“培养先进”。“评先进”只注重结果,“培养先进”更注重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价格认证咨询机构可以为价格信用认证单位提供系统的、长期的、全面的咨询,对企业重大的调定价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为企业决策服务等。
    (4)在企业遇到经济纠纷、司法诉讼、行政检查时,协助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政府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是我国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及仲裁案件中涉及价格问题的鉴定、认证、复核裁定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更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确定的最终复核裁定机构。在价格信用认证企业遇到经济纠纷、司法诉讼、行政检查时,价格认证机构虽然不能也不会袒护他们,但因为更了解这些单位、在一定情况下、能够更好地协助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价格信用认证的工作程序和基本内容
    (一)关于价格信用认证的工作程序
    从国际上的组织和机构开展认证经验和要求看,开展认证一般需要有四个层次,认证的权威性、认证机构、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对象。这也是价格认证中的共性。
    认证的权威性,即怎样让社会相信。这是一个多方面的形成过程,有历史形成、社会公认、政府认可或者行业自律等。由于价格信用认证的特殊性和我国的历史背景,价格信用认证应当取得政府价格部门认可,才能更好的树立起认证的权威性。
认证机构。在一个领域,认证机构应当有唯一性,即使有多层次的认证机构,也必须高度统一管理,不然就会出现“乱管、乱办、乱执业”的现象,必然很快失去信用。
    认证咨询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就是按照价格信用认证的标准吸收、培训、推荐企业进行价格信用认证的咨询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认证管理的原则,为了保证公平、公正,价格信用认证机构与价格信用认证咨询机构应当分开,价格信用认证咨询机构要保持独立,认证机构也不得进行认证咨询。
    认证对象。按照《价格法》的规定,价格行为的范围涵盖全社会,价格信用认证的对象很广,重点是中小企业。
    目前,全国已经建立起一整套价格信用认证体系,按照下列工作步骤和程序进行:
    1.认证申请。国内的企事业单位都可以自愿提出申请,经当地或者行业价格认证咨询机构推荐,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同意后,就可以成为“价格信用认证建设单位”,并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制发的“价格信用认证建设单位”匾牌,接受当地或者行业的价格认证咨询机构的培训和服务。
    2.培训推荐。经认证咨询机构培训、初验,认为达到价格信用认证标准的,由认证咨询机构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申报、推荐。
推荐材料要经过当地两名以上的价格信用认证专家审核同意。
    3.考核认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组织“价格信用认证审查小组”对认证对象进行考察,并提交“价格信用认证考察报告”。
    4.审核确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进行。
    5.后续监督和服务。后续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在各地的分支和代理机构承担。
    (二)关于价格信用认证的基本内容
    按照价格信用认证的指导思想和宗旨。价格认证的内容要全面促进企业现代价格管理制度的建设,并且不断完善。价格认证的内容和标准应当服从和服务于这一基本要求。价格信用认证采用基本标准和等级标准。培训期间是“价格信用建设单位”,达到等级标准的被认证单位分别采用“价格认证信用单位A”、“价格认证信用单位AA”、“价格认证信用单位AAA”的标志等。
价格信用认证基本标准(代号PCA2002)主要有八条:
    1.法定代表人或者价格主管具有相应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水平。
    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者的价格知识、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决定着企业制定价格的基本思路,关系重大。单位领导者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对本行业的价格管理法规规章政策并认真执行,应当具有相应的企业定价基本知识,只有领导者重视,这一工作才能有较好的保证。
    2.内部价格管理机构设置健全。
    内部价格管理机构是领导者决策的执行和参谋机构。没有相对稳定的机构和人员,如果机构和人员不能发挥作用或者效率不高,其价格制定就可能出现随心所欲,信誉就无从谈起。
    3.价格从业人员资格合格。
    制定价格是企业的核心决策。价格从业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价格法规水平、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从业资格。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一般都设置了物价机构和物价员。由于企业没有定价权,物价人员实际上只是价格计算员,不可能进入企业决策层。目前在商业、机械工业行业已经实行价格总监、高级价格经理、价格经理岗位,价格经理助理岗位。这些人员与原先的企业的物价员有很大的不同,价格总监、高级价格经理、价格经理在不同层次上具有价格决策的职能。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是以现实价格为基础,实现价格的核算功能;价格人员则是以预期价格为基础,实现价格的分配功能,为企业力争最大的合法利益。价格管理就是要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产出,其工作范围、难度都远远超过一般的常规管理。价格管理人员将随着企业价格管理水平的提高而日显重要,逐步进入到企业的核心决策层。
    4.市场与价格信息渠道通畅。
企业价格决策应当建立在信息畅通的基础上。制定合法、合理的 价格需要的信息有三个层次。(1)国家法规政策获取及时、准确;(2)市场供求、价格信息渠道有效;(3)内部价格信息发布、执行、反馈渠道灵敏。从更高的标准看,企业建立的价格信息渠道还应当涵盖前面提到的十个方面。这样的信息渠道,制定价格就有了“材料” 基础。
    5.企业定价与调整的程序。
    程序是处理相互工作关系,保证定价工作一致性的关键。企业要 适应我国三种价格管理形式的规定,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内部价格 管理制度健全,上下、左右、内外之间工作程序科学合理,对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妥善处理,内部价格监督和处理价格纠纷的机制健全有效。
    6.公开明码标价。
    执行国家明码标价的规定是对市场主体价格行为最基本的要求。目前企业都实行内部浮动价格,浮动价格的管理也要有相应的规定。企业应当逐步推行实施明码实价(即价格在当天之内不能变动),这虽然不是国家的要求,但这是价格信用认证的一种引导。
    7.消费者投诉指标。
    企业的行为要对消费者(包括生产、生活消费)负责,为了密切价格信用认证与消费者利益的关系,将消费者监督引入价格信用认证。比较可行的量化标准,就是看消费者对认证对象的反映。消费者的投投诉率低于规定次数。设计对被认证对象的民意调查等,认证对象的信用程度。
    8.承诺投诉纠纷调解。
    这是处理价格信用认证可能发生问题的处理措施。主要有:
    (1)公示价格信用认证标准,接受消费者监督。
    (2)对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机构的价格纠纷、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仲裁机构的调解和裁定。
    (3)对消费者投诉到其它机构的价格纠纷、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机构协调处理;属于本单位过错的,无条件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置。
    (4)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机构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指定单位、特派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价格信用认证等级标准则有更严格的规定。
    开展价格信用认证的目的是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价格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定价的信用度。而加强企业的价格管理能力要从基础做起,最主要的是提高企业领导人的认识,提高价格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也需要提高价格人员的工作能力,推动价格决策人员学习、研究企业定价的规律、程序、方法以及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但在长期的计划经济影响下,许多企业仍然缺乏这方面的意识,也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和资料。企业自行制定价格,也需要有相应的价格理论、科学方法和技巧。价格信用建设过程就是这样的培训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获得价格信用认证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企业自愿承受的一种监督,是企业对社会的一份承诺。价格信用认证是动态的,违反国家价格管理规定和企业的承诺,企业会被取消认证。开展企业价格信用认证,将有力地推动企业深层次管理工作,为增强企业的动力、活力和信用增加新的内容。获得价格信用认证的企业真正做出示范和表率,履行自己的承诺,共同将价格信用认证工作积极、稳步、健康、持续的开展下去。
    综上所述,价格信用认证是一项适应市场需要,有利于国家价格法律法规的落实、有利于企业建立现代价格管理制度,有利于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工作,具有广泛的发展前景。目前开展价格信用认证只是在各个地方、各个行业中树立样板,原则仍然是“坚持标准,树立信用”,“宁可少些,但要好些”,扎扎实实地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价格信用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