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新型人才开发机制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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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创新型人才开发机制构建研究

宁波创新型城市建设离不开高质量的人才队伍,深化人才强市战略必须突出抓好创新人才体系建设。本章旨在按照提高宁波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推进宁波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为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型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领军拔尖人才做出积极的探索。

一、宁波人才开发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一)宁波人才开发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全球化的新发展,知识经济的出现,技术日益综合化,使得世界各国和企业都十分重视创新。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一个国家和区域的发展取决于它对自身拥有的知识创新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自主创新是一个国家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实现自身发展不受制于人的根本保证。20062月,宁波“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大会提出,要着力构建创新体系,重点强化五大支撑:一是坚定的创新信念支撑;二是强大的企业主体支撑;三是充足的人才队伍支撑;四是完善的体制机制支撑;五是开放的创新文化支撑。20067月,市委市政府再次召开“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会上中共宁波市委书记巴音朝鲁提出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宁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且是“华山一条路”,明确要进一步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创新人才支撑,推进创新环境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给人才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才是创新之本,创新必然要求拥有一支能吸收、生产、使用和配置高新科技的创新型人才队伍,不断创造出新思想、新制度、新技术。机制是创新的保障,建设一个有利于创新型人才汇聚、有利于各类人才创新能力的提高,有利于各类创新成果转化的人才开发机制,越来越显得重要而又迫切。只有在体制机制上创新发展,才能不断提升人才资源的创新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宏伟目标。

(二)宁波创新型人才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宁波自1999年实施以“三高”即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快发展高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一号工程”以来,宁波人才资源数量和质量大幅跃升,人才竞争力显著提高,人才开发工作成效显著。但是,与新时期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任务要求相比,人才工作特别是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

第一,从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状况看,创新型人才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创新创业环境还比较差。具体表现为:一是高层次领军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新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比较缺乏,人才的整体性创新能力不高。二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分布不合理,高层次人才主要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而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只占总量的10%左右,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三是企业集聚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的能力比较弱,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创业创新环境建设投入也比较缺乏。四是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尚处在起步阶段,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程度不高,企业难以通过人才猎头等社会中介机构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第二,从创新型人才的开发机制建设方面看,还没形成一套针对性较强的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和企业自主的开发机制。具体表现为:一是在人才引进上过分重视学历、职称,对创新因素(拥有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创新项目)考虑不够;各类人才培训工程从教学内容到考核评定都没有真正突破传统高校的人才培养机制,没有建立真正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导致人才结构不合理,各行业人才和各层次人才的供给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二是在政府、人才中介和企业间缺乏有效的人才信息沟通机制,削弱了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了政策对企业的导示作用和人才市场的配置功效。三是激励措施缺乏动态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贡献人才津贴、高层次引进人才住房补助标准等没有“随行就市”,稳步提高。柔性引进人才的“同城待遇”,股权激励政策的操作实施等难以落实到位。四是企业的主体地位不到位,各种人才优惠政策企业人才难以享受,优秀人才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衡,没有形成有利于创新型人才集聚企业的价值引导机制,鼓励企业自主增加人才开发投入,实现创新能力提高和创新成果转化的激励诱导机制还没有形成。

第三,从企业创新主体的环境建设方面看,还没形成有利于人才集聚、人才能力及价值充分发挥的保障机制。具体表现为:一是人才开发市场化改革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在政府、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逐渐形成了一种“双轨制”的人才开发体制,如政府、事业单位实施保障性较强的“就业和退休制度”,而企业实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就业和养老保险制度”,相比之下,企业人才就业收入和退休收入具有较大的落差预期,不利于人才向创新主体企业集聚。二是企业行为短期化,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缺失。宁波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占大头,产品的科技含量较低,承载创新型人才的平台“先天不足”,自主开发意识不强,在人才开发上存在着“实用主义”,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项目开发投入严重不足,宽容失败、人才资本经营理念还没有树立,没有形成创新型人才能力发挥和价值认可的支撑机制。三是创新型人才成长环境和领军拔尖人才刚性引进的大环境还没有真正形成。学术环境、科研环境、国际化环境与创新活动的要求不匹配,大环境建设投入不足,比如,国内外知名的学术交流会很少,综合性的实验室几乎是空白,国际医院、国际学校等配套基础设施缺乏。人才的创新活动往往要“舍近求远”,借助国内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的硬件设备,出成果的周期长、难度大。创新型的基础人才断层,形不成团队,引进领军拔尖人才的基础不牢,停留在以时段性服务宁波经济的层面上。

这些问题和不足直接制约着人才创新激情和活力的迸发,影响着创新型人才队伍的发展和壮大。为此,需要深入研究其深层次成因,创新体制、创新机制,为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

二、宁波创新型人才开发的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创新型人才开发的目标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自主”的创新型人才开发体系,大力实施人才“百千万工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一批追赶和超越科技进步的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战略科学家,一批观念新颖、技术精湛的创新型技能人才,把全市人才资源开发推向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为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创新型人才开发的工作重点

根据创新型人才开发的目标,下一步人才开发要努力实现“四大重点转移”:一是实现从传统人才开发向创新人才开发的转移。创新人才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在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基础上,以创新的精神,提出独到的见解,推动科技和产业发展的人才。创新性是创新型人才的根本特征,创新人才开发必须在人才一般政策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制度创新、政策创新,为他们营造良好的环境,使人才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得到充分发展。二是实现从人才数量集聚向人才质量提升的转移。美国的硅谷集聚着全球1/4的诺贝尔资金获得者,有6000名博士在该地区从事创新性活动;深圳每年从国内引进各类人才,其中中国培养的1/10博士聚集深圳。宁波的人才质量与国内外创新型城市比有相当大的差距。必须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大力引进和培养高质量人才,必须加大财政投入改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工作、生活环境,必须形成有利于集聚高层次人才的新体制新机制。三是实现从注重机关、事业单位向突出企业主体的转移。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但目前宁波的高层次人才90%集聚在机关、事业单位,与深圳90%的高层次人才集聚于企业正好相反。这与我们的人才政策导向重心偏移有关,也是企业对创新人才开发的积极性不足的表现。企业是自主经营的经济体,如果创新增加了企业的运行成本,或者创新收益无法同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利益挂钩,要求企业自主创新是一句空话。以企业为主体,就必须扫清企业创新不足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开发战略,对创新型企业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四是实现从刚性引进为主向刚性柔性引进并重的转移。宁波的大型企业偏少,2005年统计显示,全大市只有21家,仅占规模企业的0.20%。民营中小型企业是主体,高新技术含量和比重偏低,承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能力比较有限,这一客观事实在短期内不会有大的改变。这就要求我们改变人才引进的方式,坚持基础性人才以刚性引进为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以柔性引进为主,走刚性与柔性引才并重的发展之路。

三 、构建创新型人才开发机制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以紧缺人才指数体系为主的信息“引导”机制

要突破定性分析人才类别需求和人才能力需求的思维模式,深入开展“宁波市紧缺人才指数体系”研究,开创对人才匹配的紧缺程度的定量描述和报警预示。紧缺人才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而又严重短缺的高层次、高技能和高绩效人才,是创新型人才的主体,具有时间上的动态性和空间上非均衡量性特征。要着眼国家科学技术变革,宏观政策与社会环境的变化等背景,根据宁波“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从宁波未来产业发展的趋势出发,通过对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重点行业的需求抽样问卷调查,结合专家评判和市场分析,获取多层面的最新数据,构成一套比较可靠易行的定量判断人才紧缺程度的数据采集系统;从人才需求、人才供给、人才结构、人才匹配等角度进行多因素分析,构成一套比较全面科学地判断人才紧缺程度的指标体系;通过建立模型,代入历年获得的相关数据计算出各个相关产业的人才紧缺程度指数,构成一个测算模型系统;通过指数测算系统测算出的每个相关产业的人才紧缺程度指数,对比每年确定的分类紧缺警示阀值,给予相应的报警判断;针对不同级别的紧缺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的人才政策综合指导,以期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缓解紧缺程度。紧缺人才指数体系要做到可滚动发布,实现成果的可持续性运用,提高成果的系统性和信息化程度。

同时,要继续做好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宁波重点产业、行业人才紧缺程度和专业素质要求,分人才类别、人才涉及行业、人才岗位、人才专业需求、人才学历能力要求、人才需求地区导向等栏目分类对应编制。通过建立健全“两大人才信息”体系,为评断宁波行业、专业人才紧缺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人才宏观政策,调整财政资金投向,指导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合理设置学科专业和招生数量,指导用人单位进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各类创新型人才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集聚,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撑。

(二)建立健全以柔性引进创新人才为主体的“引培”机制

一是积极推行柔性引才。实行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来去自由的柔性引才模式,不仅要重视对国内高层次创新型领军拔尖人才的引进,更要重视海外留学生人才、国(境)外专家人才的引进,国内外著名中介机构的引进,形成科技创新“含金量”较高,具有一定规模的“海归经济”、“外脑经济”。要研究落实柔性引进人才的市民待遇政策,激发他们为宁波经济发展作奉献的精神动力。要积极探索符合宁波实际的柔性引才、引智的新路子,创新举办“中国宁波人才科技周”、“浙洽会”、“高洽会”等引才、引智载体,科学设置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要建立高级人才信息库,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省特级专家、学科专业带头人等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利用各种途径与他们建立广泛的联系,采取为企事业单位寻求项目合作,为全市重大工程、重点科研项目提供专家咨询论证,为高校与人才培训机构聘任兼职教授,邀请他们定期来甬开办学术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注重创新型人才引进的策略。根据企业创新的需求,深化实施千名留学人才工程,大力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推行海外揽才,每年组团赴欧美、日本、香港等地举办人才招聘会;推行“筑巢”引才,重点建设国家高新区、留学生创业园、高新技术孵化器等;推行“团队”引才,在引进中科院材料研究所、兵科院宁波分院的基础上,成建制引进国内外著名的科研机构。进一步细分人才集市,强化网上人才市场,引进企业一线所需的多层面、多种类的创新人才,努力形成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并重的生动局面。三是在人才培养上突出创新能力提高。启动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以提升人才创新能力和开发人才效能为核心,以宁波紧缺急需的领域为重点,选择一批具有创新潜力的人才,探索适应创新能力提升的培养模式,提高在职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同时加快推进“4321”培养工程,“双百”深造工程,百千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专技人员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工程,千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程,万名高技能人才、万名服务业人才和万名国际经贸人才培养工程,“六个一批”宣传文化人才和名师工程,明确培养目标,创新培养方式,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

(三)建立健全创新成果终端转化的企业主体“导向”机制

企业是市场主体,也是人才开发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力军作用,切实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一是要把人才优惠政策扩大到企业。对现有人才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把优惠范围扩大到企业,要制定出台鼓励优秀人才投身企业、鼓励一流人才创新创业的新政策,通过政策杠杆,在全社会牢固确立企业创新主体的意识和氛围。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统筹协调机制。通过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优势企业创建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与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共建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事业以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建立专业化研发机构;认真落实有关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从事高新科技研发,创建国家级或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实验室,建立国家及省、市级孵化器等方面的企业补贴政策。三是要推进企业产权制度创新。完善技术要素入股制度和经营者持股制度,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实施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以期股、期权等分红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等政策措施,调动企业人才开发和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人才开发由人才追随型向人才引领型的转变,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建立健全鼓励创新人才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

要重点保障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的各项政策落实、重大引才活动、重点培养工程和重要载体建设的资金投入。市级财政提高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投入,并负责省部属和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市财政科技经费重点保障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的科研项目资助,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要向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引进培养重点倾斜。各县(市)区和园区也要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并负责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政策保障资金投入。要构建以年薪制、股权期权制等多种形式为内容的多元化分配体系,允许企业以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费投入,允许企业把引才、育才投入列入经营成本,对相对高薪聘请创新人才的企业,按应缴纳所得税中地方部分以工作津贴的方式给予等量补助。要推行政府特聘人员制度,建立首席专家和首席政府顾问制度,着重引进特聘一批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作为政府高级顾问,提高政府部门专业化管理水平。对具有重大贡献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个人,要根据《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给予重奖,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给予配套奖励。要建立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年度体检制度,有效落实医疗保健保障。

(五)建立健全有效的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保护”机制

认真落实《宁波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暂行办法》,设立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通过吸引地方、企业、科技开发机构和金融机构等渠道的资金投入,支持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并实现产业化,有效支撑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培育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为抓手,引导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快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制度,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导向,把知识产权指标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验收的重要指标以及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等认定的重要条件,大力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专利技术使之产业化。贯彻《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从业资格制度和社会信用制度,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建立健全布局合理服务高端的中介“发展”机制

一是发挥政府所属人才市场的主导作用。中国宁波人才市场是全省唯一的国家级区域人才市场,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宁波分市场的建立为开拓国际人才市场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在区域人才市场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同时要不断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重点发展国际人才市场业务,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拓宽服务空间,提升服务水平,真正做到立足宁波,服务全省,辐射全国,走向世界,为用人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和储备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引导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当前宁波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尚处在起步阶段,服务项目单一,层次不高,经验不足,难以满足企业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要重点做好国内外著名人才中介机构的引进和与市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交流,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准。根据宁波产业结构的分布情况,努力做到各地、各区域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和经营业务的合理配置。放宽人才中介机构从业范围的准入条件,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形成良性竞争的氛围。三是扶持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高端服务。深入研究未来十年企业对紧缺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的需求状况,依靠政府财政扶持,鼓励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人才诚信调查、人才科学测评、人才薪酬设计及企业人事外包等业务。根据企业创新发展要求,协助开展企业人才战略规划、企业人才职业生涯规划、企业文化设计等业务,使人才中介机构朝综合化、特色化、标准化、信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四是大力发展社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形成科研成果转化的市场机制,采集企业科技创新项目需要,积极寻求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项目合作和科技支持。采集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信息,根据宁波产业发展、企业科技创新需要,及时有效地做好“嫁接”工作,为宁波经济发展提供更全面、有效的科技支撑。

(七)建立健全人才创业创新工作生活环境的“优化”机制

一是要建立创业风险投资保障体系。探索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政策性金融、商业性资金投入为主的方式,促进更多的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市场,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二是要改善科技创新环境。集中财力,建设一批区域性的科技馆、图书馆,为创新型科技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提高创新效率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要整合现有科技信息资源,促进宁波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科技情报库、信息网络等资源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放,政府给予适当资助。三是要努力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按照“购租并举、分类解决”的原则,市级要重点规划和筹建人才公寓,提供低价高层次创新人才周转房,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大力优化人居环境。对于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通过发放异地安家补助费,自行购买或承租住房,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园区可自行建造或划拨商品房实行专供;对已落户一定年限的高层次人才,准予申购经济适用房或限价住房;对刚落户的高层次人才,通过租住人才公寓解决临时性住房。各县(市)区要合理规划和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在土地拨划、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免缴城建大小配套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公寓的管理、分配和退出等方面的制度,确保人才住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要建立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市领导、部门领导和县(市)区领导要与相关高层次人才实施挂钩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重点咨询意见建议。建立人才工作服务点和联系点,征集需求信息,提供优质服务。在重点园区、重点科研机构、重点高校、重点企业建立人才工作服务点,现场办公、上门服务。在有引进培养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工作联系点,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服务。

(八)建立健全有利于培养人才国际化水准的“链接”机制

国际化人才是提升城市创新能力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要高度重视国际化人才智力的引进和开发,着力提高在职人才的国际化水准。一是要创立国际化科技商务平台。在宁波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保税区投资建设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引进与我国产业结构相吻合的国外科技商务机构入驻,搭建宁波与海外科技商务交流与合作的公共服务平台,吸引更多的海外企业来宁波创业投资,促进宁波企业与海外建立合作,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人才的国际化水准。二是要不断改善国际化人才创业环境。加大对留学生创业园的投入,通过建立高新技术孵化器,为留学人才施展才干创造条件。尽快制订国(境)外人才来甬工作办法,制订国外专家服务证制度,为国(境)外专家人才长期在宁波工作、生活提供人性化的优质服务。三是在国(境)外设立人才智力引进培养基地。在与宁波产业结构同类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培养基地,比如在美国、澳大利亚、香港建立服务业人才基地;在日本、德国建立制造业人才基地;在台湾、韩国建立加工业人才基地,重点引进国外智力技术,国外人才,海外留学生、博士生、博士后。

(九)建立健全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开发的“合力”机制

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领导挂帅,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园区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委人才办。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创造性研究制定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开发的指导性意见和政策性文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提高效率,形成合力,为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引进培养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和密切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门协调会议、专项联席会议和重大事项报告等配套工作制度,设立人才工作联络员,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服务点和联系点。配齐配强各级人才机构人员,加强专题培训和交流考察,提高人才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明确和细化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人才工作的督查考核。

创新型人才开发机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社会形成创新的文化,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合作,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创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大环境,需要形成创新人才开发的政策体系,突破传统的体制和旧的思维模式,逐步形成创新人才的开发机制,形成各类创新人才集聚、各种创新活动迸发的生动局面。

 

张文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