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的代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51:31

  
2007-12-10 1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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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人文/历史
山西洪桐县,让人们怎么也不能抹去的伤痛;黑砖窑事件本来不该就那样被淡忘,但仍然是被有意无意地淡化处理了。但是,今天又见“洪桐县”,在那里又被吞噬了105个矿工兄弟的生命。
是什么在如此这般地要把“洪桐县”逼近每个人的面前呢?
或许,是我们每个人,尚未能正视“它”。或许,这正是遗忘所要付出的代价,是一再的淡化处理所要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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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无法问责 道歉受之不起
稿源:南方都市报 日期:[ 2007年12月10日 ] 版次:[ AA02 ] 版名:[ 社论 ]
12月6日凌晨,山西洪洞县新窑煤矿发生矿难,105位矿工遇难。这是自去年以来,全国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事故。昨日上午,洪洞12?5事故国务院调查组成立,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深刻检讨,向报道这一事故的新闻媒体表示感谢。与此同时,临汾市长李天太说,代表市政府向死难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并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任何处分。
尽管矿难频仍的现实,已经炼出足够坚韧的社会神经。但悲惨消逝的生命,仍在顽强传递现实的寒意与生者的痛意,当然还有省长市长们的深深歉意。我们当然不能腹诽官员道歉的诚意,但在持续不断的矿难面前,在阴阳两隔的鲜活生命背后,那些为官员道歉而准备的叫好和感动,都变得廉价而稀薄。谁都知道,与人之生死相比,一句道歉毕竟轻薄,更为关键的是,这些人命关天的官员道歉,公众的良心接受得起么?
毋庸置疑,矿难之后的每一次官员道歉,背后都是淋漓的血泪,破碎的家庭,残酷的生存。社会为之付出的代价异常惨痛,但这一次一次的道歉,是否累加而成了社会改进、制度完善的推动价值?2006年11月,山西焦家寨矿难夺去数十人生命,当时的某省领导在紧急会议上向矿工道歉,向全省检讨;2007年1月,就煤矿特大安全事故没能得到有效遏制,他再次向500多名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检讨,表示自己应负领导不力的责任,并为此深感内疚。如今,新任官员固然接续了勇于道歉的作风,但那些死于非命的矿工,他们血的代价,难道只配换来这道歉的新传统?
2006年7月,曾有一篇题为《山西人不愿再见李毅中》的报道,一语道出当地民众被矿难折磨而不得逃脱的心声,而这句缩略的表白,又何尝不是全国各地民众的心声呢?矿难不得止息,安监局长依然在四处救火,而官员频频道歉,依然于事无补,这番状况真是逼得公众忍不住要再喊出一句,中国人从此不愿再见官员道歉了。
就此而言,曾引为一时新风的官员道歉,无疑应该从官员罪己、大有担当的道德幻觉中醒来,不止步于威权改善的形式美,而求之于政治进步的实质价值。因为真正评判官员道歉的价值,仍在于制度运行失常的及时修补和矫正。正如政治学者所分析的那样,具有真实意义的道歉,是建立在现代官员问责制度基础上的道歉,是法理政治制度中的道歉,而不是伦理政治中的道歉。当前的现实恰恰在于,权力丧失制约,公众无力问责。这种实际上无责可问的现实,在日复一日重蹈覆辙的矿难事件中,最终稀释并完全流失了官员道歉的公众价值。如果一百次的道歉,只是重复温习一百次的疼痛,这样的道歉,于公众何益,于社会又有何益。
因此,我们仍要追问,那些最根本的命题―――官员为什么要道歉,向谁道歉,这实际上是一个公权力从何而来,为谁负责的问题。每一次官员道歉,它都不能只是一种姿态,暗算某种道德的回馈,冲抵责任的分担,而必须有法理上的切实承担,而这种承担,无疑必须交由公意或制度强制作为后盾。因为每一次官员道歉,实际上都成本巨大,社会为之付出的代价,不应该无声沉淀为时代的空耗,应该也必须转换成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我们要说,矿工不能白死,道歉不是游戏,我们需要比勇于道歉更为真实的历史进步,血泪的惨剧才能再少些,官员歉意才不至误会成为公众的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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