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6:37:57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07日 字体:【大】【中】【小】     问题内容:
  税法规定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支付利息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执行,但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否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还是只是基准利率?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 (二)项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公司间的借款,利息符合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