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脉关系”是一个危险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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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脉关系”是一个危险的词语
2010年10月15日 14:46:47  来源: 荆楚网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影著协”)理事长、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朱永德昨日在江阴金鸡百花电影节论坛上宣布,《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上报国家版权局公示后已获批准通过。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北京、上海、江苏等七八个省市将成为首批施行区域,由“影著协”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取。(北京晨报 10月14日)
影著协终于沉不住气了!在音著协开始面向全国KTV收取版权费后,影著协成为“继往开来”为著作权人“维权”的单位,开始向全国“网吧、大巴”收取版权费,而且表现的如此猴急,究其原因,急于在成熟的网吧市场大捞一笔才是真实的价值图谱。
从2007年至今,音著协从KTV共收取版权费1.7亿,按照分配方案,音著协将抽取50%作为管理费,剩余部分支付版权人,也就是说版权人最多能获得50%,经过若干环节,版权人能拿到多少还是未知。如此轻松就可以得到高额的管理费,也就不难理解影著协为何急于挂起招牌!
电影作品在网吧等场所播放,版权人可获版权费,当然合情合理。然而由音著协的抽费模式不难看出,轰轰烈烈的版权“维权”,不过是以获取巨额利润为动机的市场分利。收费标准的出台,并没有向网吧、大巴等经营性场所征求意见,只是影著协的一厢情愿,不论标准的高低,这笔支出在网吧、大巴被“抽筋剥皮”后,为了保住自身利益,网吧、大巴必将提高收费,将这部分支出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最终无异于影著协从消费者的口袋中探囊取物。
正如专家所说,中国没有哪一个行政管理部门不在收费。影著协的决定既出,收费已成定局。吸取了音著协自己收费的教训后,影著协棋高一招,聘用地方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取,“人脉关系”也成为《办法》中最乍眼的词语。我们在感叹影著协算盘打得精明之时,更让人对“人脉关系”这一名词浮想联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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