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壮族,了解壮族:壮族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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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信仰多神。全民族没有统一的宗教信仰。大约在原始社会后期,壮族宗教思想开始萌芽。随着壮族社会的发展,壮族的宗教思想逐渐发展成本民族的宗教——巫教。至迟在南朝时期,由于汉壮文化日益频繁的交流,汉族的道教传入壮族地区,并与壮族的巫教融合,形成为巫道教。巫道教、巫婆(即仙婆),为壮族人民所普遍信仰。佛教于东晋时传入广西,宋明时期佛教扩大到桂南、桂西壮族聚居区,但壮人信仰不多。18世纪中叶以后,基督教、天主教相继传入壮族地区,但均未能形成影响。
万物有灵
壮族祖先相信万物有灵,周围的一山一石,一草一木都是有灵的。从天上讲,认为太阳是太阳神,打雷是雷神擂鼓,刮风是风伯作崇,下雨是雨师作法。天上的星星不仅是神灵,而且还分雌雄呢。在神话《三星的故事》里,太阳、月亮和星星是一家神灵,太阳是父亲,月亮是妻子,星星是儿女。因为父亲过去严厉,所以他一露面,妻子、儿女便匆匆地隐去了,直到太阳落山他们才出现在天空,儿女们愉快地在妈妈周围眨巴着眼睛。人们按照人的性格、家庭和社会,赋予天上的自然现像以人的特征,创造了神。而在早期是人神不分的。地上的鬼神就更多了,山中花草树木无不有灵。特别是奇花异草,怪藤怪树。长得异乎寻常的,莫不以为神。有的树被奉为神树,不让砍伐,逢年过节还要祭它。因此,在壮放地区的自然崇拜有:日、月、雷、山(洞穴、山脉)、河水、火、树、草、禾等的崇拜。
图腾崇拜
壮族也跟世界上各民族一样,曾普遍存在过图腾崇拜。图腾观念是从万物有灵,演化而来的。因为人们觉得周围一切都有神灵,并在诸物之中总有一种与本氏族生产生活关系特别密切,直到认为该物与自己氏族有亲缘关系,可以佑护氏族繁荣,尊之为“图滕”。对之特别敬畏,不准破坏,不准杀害,不准亵渎,还要有祭祀父式。氏族成员以成为该图腾子孙而自豪,并把其形象刻画在额头、手腕或胸脯上,甚至衣饰也依照图腾的色彩和式样。于是图腾又变成了氏族的标记。壮族的很多姓氏原来就是氏族的标记。隋唐以后才用近音的汉字姓氏来表示的。如莫姓为黄牛氏族;侬姓为森林氏族;梁姓为禾稻氏族;潘姓为游猎氏族;区姓为蛙氏族,等等。
壮人曾崇敬过的图腾天象方面有太阳、月亮、星星、云彩、雷电、雾霭、暴雨等;动物最多,有鳄鱼、蛇、野鸡、鸟类、犬、蛙类、牛、犀牛、熊、虎、鹿、猴等;植物有森林、榕树、竹、木棉以及其它怪树;其它还有怪山、怪石、怪岩、山泉、伏流、河流、深潭等。其中比较重要的图腾有这些:雷王、鳄、图腾、蛇图滕、狗图腾、牛图腾、蛙图腾、而这些图腾又以蛙图腾最著名。蛙图滕,蛙大约开始是瓯部落的图腾。瓯是中原汉族人记的壮语蛙的近音。故瓯部落即蛙部落。春秋战国时代,西瓯人统一岭西各部,他们的图滕也就上升为民族的保护神。这时期留下的花山崖壁画,上面的蛙人形象十分明显,表明这些画不过是当时人们敬奉民族保护神——蛙神的遗迹。直到1949年前,壮人对蛙依然敬若神明,认为它是雷王公子,被作为天使派到人间来的。其身份与宙斯之子阿波罗极其相似。所以壮族祖先铸的铜鼓上有蛙的立体雕象。东兰、凤山还保留有祀蛙的“蛙婆节”。不少地方禁杀蛙。
祖先崇拜
随着父系氏族的确立,从图腾崇拜中产生了祖先崇拜,而且两者最初是合而为一的。正如汉代的龙,人首蛇身,人首乃是夏人祖先伏羲和女娲。壮族的蛙神也是人身蛙形。祖先崇拜的前提是认为灵魂存在。壮族人认为,人死之后,灵魂依然在奈何桥(壮人观念中的阴阳分界)那边生活下去。还认为,在阴间的祖先,能给阳世的子孙福佑。平安发财,消灾除难。这就是一系列葬仪和祭祀祖先的前提和依据。壮族干栏厅堂正中板壁跟前,立着一个高约五尺的长条形神台,神台下为八仙桌,是放祭祖供品的地方。神台往上是神龛,稍往里凹,有遮檐,壁上写“×门历代宗亲考妣之神位座”,下方摆一溜白瓷香炉。一年的很多节日,祖先都可以优先享受香火,其中春节和中元节是两次大祭。在人们观念里,祖宗在天之灵是很神圣的,切忌亵渎。大新县有些地方特在墙壁中留有祖先出入的神道,从门侧直通神龛,并禁止妇女站在神道出口。清明节,还要给祖先扫墓。如果是一族人的祖先,还有蒸尝田,收入留作同族人祭祀之用。到时子孙不管住在何方,能聚集的聚集,不能都来的派代表,十分隆重。祖先崇拜曾是维系家庭、氏族的强大力量,在阶级社会里曾被地主阶级加以利用。但它也常常和追念祖先艰苦创业、弘扬传统优良道德渗合在一起,成为教育激励后人的一种力量,有一定积极意义。
巫教
壮族的巫教大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人们认为,巫教的教土是天神和人间的沟通者,也是祖先和人间的沟通者,因而教士是祭祀天神的组织者及祭神者。在古代,壮族巫教的社会功能是多方面的,参与祭祀、战争、生产及文化娱乐等各种社会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巫教的职能才限于祭祀祈祷、符咒治病的范围。壮族的巫教,有巫公、巫婆。巫婆壮语叫“雅禁”,俗称禁婆。她们声称是神鬼的替身,可沟通阴阳两界,能卜吉凶、问鬼怪,跳神驱鬼治病。巫婆多单独活动,能说会道,善于察言观色。打听虚实,而且多是民歌高手。当巫婆的,事先可能得个什么病,昏迷当中说胡话。或者精神分裂。或得过癔病。好了之后,便顺水推舟说鬼神附身,吃斋守仙百把天,便当起巫婆来。再则巫婆不要经典,法事仪式简单,只要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会唱山歌,也就行了。巫公(师公)活动方式与巫婆不同。古代他们进行茅卜、鸡卜、鸡卵卜、鸡骨卜、牛卜、田螺卜、篾卜等。巫公是巫教向宗教最高发展的标志。但它还没有达到世界三大宗教那样的高级阶段。它没有全民族统一的组织,各自为政,教义、收徒、作法也不统一。大体上是一个小范围(区或乡)有一个老师公当头领(师父),活动限于几十里范围。师公的活动一是跳神,每年几次,内容是祭祀、敬神、游神,以后发展到立庙、安龙、打醮。跳神有时一年一次,开始是敬三元,后来发展到敬邓保、赵光明、马光华、关志明四帅。后来又加上朱统鉴等九官。其它神还有楼头圣母、天宵三十 郎 君与三十娘子,宝山三十 郎 君与三十娘子,等等。一般是三十六神各有一个鬼脸壳(假面具)。跳神时边唱边舞,舞蹈有花灯、鲤鱼跳龙门等,是按一定的符箓路线走的。这表示请神驱鬼,祈福消灾。再就是占卦,为人卜吉凶。超度亡灵也是师公的重大活动。这种道场是与道公同时做的。但各做各的法事,互不干扰。其最主要的活动是按一定程序唱有关经书。有时还要戴假面具。唱词中有的不堪入耳。所以壮人把说庸俗话及假话的人叫做“带鬼脸壳说话”。一般唱两句,敲一阵锣鼓过门,有一定锣鼓曲牌。也有的地方乐器较全,有大鼓、蜂鼓、大锣、大钹、小锣等,无弦乐和管乐,只用打击乐。师公最经常的活动是送鬼。
《布洛陀经诗》是壮族巫教的经文,它唱诵壮族祖神布洛陀创造天地万物,规范人间伦理道德,启迪人们祈祷还愿消灾祛邪,追求幸福生活。这部经诗贯穿着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的原始宗教意识。《布洛陀经诗》各篇都可以独立成篇。
《布洛陀经诗》因其相当多的内容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可以说是壮族的创世史诗;因其唱词是民歌,又是在祭祀时喃唱的,故又可以说是壮族宗教文学。
《布洛陀》以诗的语言和形式,生动描述了布洛陀造天、造地、造太阳、造日月星辰、造火、造谷米、造牛等的"造化"过程,告诉人们天地日月的形成、人类的起源、各种农作物和牲畜的来历,以及远古时期人们的生活习俗等。这部史诗满腔热情地歌颂了壮族祖先布洛陀这个半神半人的祖先创造人类自然的伟大功绩,全诗长达万行,自古以来以口头方式以口头方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水河、右江流域以及云南文山地区一带传。
大约从明代起,在口头传唱的同时,《布洛陀》也以古壮字书写的形式保存下来,其中有一部分变成壮族民间麽教的经文。《布洛陀经诗》原手抄本全部是用古壮字书写,诗是壮族民歌五言体、押韵。在内容上,融壮族的神话、宗教、伦理、民俗为一体,思想深奥、字义艰涩;在形式上,由于千百年来的传唱加工,语言精炼工整,有韵律,朗朗上口,其中保留了好多古壮语、宗教语,为当今所无。
佛教和道教
大约在唐代,佛教传入壮族地区。它与巫教差不多,没有全民族性的组织,没有严格的戒律。门徒不出家,也没有出家的寺庙,可以成家,照样结婚生育女子,照样喝酒吃肉,下地干活,没有法事时,与平常人一样。其宗教团体也是以师父为核心组织起来的小团体,各地互不相属。因此壮族地区的释教实际上还不能算是一种宗教。他们挂的佛像,雷王和如来混杂,不伦不类。其活动主要是授戒、超度亡灵、安祖、安墓、赶鬼、做斋、解关、解命、看课、算命、造房念咒等。其法器有法衣、昆禄朝珠、海螺、神像、木鱼、铜板、皮芦帽、红僧鞋等。有的袈裟带花,称花僧;也有穿青衣的,称青衣和尚。做法事时念《金刚经》、《地藏经》等汉文经卷,但并不严格按和尚做法事的仪式。有些地区竟释、道、巫合一,不僧不道。道教在壮族地区流传较广,与巫教处于同等地位。道教门徒壮人称为道公。他们尊张道陵为天师。道公除不吃牛肉和狗肉,每月有几个斋日,没有什么特别的禁忌,与常人无异。所供神像老子居前,老子所化三清随之,跟着是张道陵、葛洪,有的地方雷公也混在里面。他们以《道德真经》、《正经》、《太平洞一经》为主要经典。其组织与释、巫教一样松散,各自为政,无全民性组织。道公专做赶鬼、除病、造屋择日、看八字、解关、超度亡灵、打醮、安神、安花等迷信活动。其中做道场和社祭是较大的法事活动。道公的法器除了神像、短剑,还有笏、小饶钹、小铃铛,法衣以及后面拖着一根飘带的方土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