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风俗习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46:08
 

 

  在少数民族人口中,壮族人口最多,其中全中国35%以上的壮族人居住在广西。壮族人的传统民居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这点与侗、瑶、苗民族有异曲同工。但是壮族人的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这又是壮族人特有的方式。

  壮族人服饰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女子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上衣是左衽无领阑干衣,腰部扎有紧身带,下身穿长裤,裤角稍宽,裤脚有兰、红、绿色的丝织和棉质阑干镶边。裤外套短裙,裙也有镶边。头上包黑毛巾,穿绣花鞋,戴耳环、手镯和项圈,裤腰左边悬挂一个彩穗筒。壮族男子多穿对襟上衣,纽扣以布结之。胸前缝一小兜,与腹部的两个大兜相配,下摆往里折成宽边;下裤短而宽大,有的缠绑腿;扎绣花纹的头巾,穿布鞋。

  壮族民歌特别发达。壮族人无论男女,从四五岁的童年时代就开始学唱山歌,父教子,母教女,形成幼年学歌,青年唱歌,老年教歌的传帮带习俗。在农村,无论下地种田,上山砍柴,婚丧嫁娶,逢年过节或青年男女间的社交恋爱等,都用山歌来表达情意。有些地方甚至家庭成员之间的对话、吵架有时也以歌 代言。唱歌几乎成为壮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人人能歌,个个会唱。因此,广阔的壮乡,素有“歌海”的美誉。被诗人称为“铺满琴键的土地”。历史上,还涌现出不少像刘三姐、黄三弟这样被称为“歌仙”、“歌王”的著名歌手。

  壮族人因人口相对较多,长期与汉族人生活在一起,甚至有些壮族人生活习俗也基本汉化了,所以壮族人的生活习俗与汉族人在某些方面很接近,但传统的民俗还是保留下来。例如:有不少地方的壮族妇女马上提着水桶或竹筒到泉眼、河边打“新水”,讨个吉利。男人则提着灯笼奔向庙社烧香化纸。有的地方把大门洞开,一家人聚集在院子里朝东方拜揖,祝福道:“东方大利,一年万利,今年更比去年好!”

  初一这一天,多数地方壮族人是不串门的。人们白天吃汤圆,晚餐才吃荤菜,认为这样可以消灾去病。初一的禁忌很多。这一天一律禁说不吉利的话。禁动剪刀,怕新的一年里家人巧嘴利舌,吵嘴骂人;不得扫地,怕破财。也不得把东西拿到干栏外,更不借东西给别人,怕家财外流。有些地方禁止敲锣打鼓, 怕惊动鬼神,但有些地方则可以敲打一种齐人高的牛皮大鼓,周围几十里清晰可闻。不少地方从初一到初五灶里要燃一段硬木,不能熄灭,表示子孙绵长,烟火不断。这天也不得杀生,猪、鸡、鸭都必须在年前几天收拾干净,以备祭祀和食用。
 
  从初二起,亲朋开始来往拜年。特别是已经出嫁的女儿。要带几斤肉或鸡鸭等礼品,和丈夫、孩子一起回到娘家拜年。出嫁的姐妹趁此时机聚会,共叙别情。

  除春节外,农历三月三是清明节,同时也是壮族的歌节。作为清明节是受汉族的影响。但也有的壮族人在三月十三、十四、二十六过清明节扫墓的,与汉族大不相同。壮人对祭扫十分看重,届时全家出动,带上五色板、肉、香烛、纸幡到祖先坟上去供,行拜礼。山野间不时传来鞭炮声,久久不绝于耳,山岗上,林篁间,白色的魂幡在坟顶的竹竿上飘动,造成了一种神秘肃穆的气氛。壮族风俗,供品必须在野外吃掉,也有的地方扔掉不吃,迷信认为,带回家会招鬼进门。

  不少地方的祭扫的同时,还要举行盛大的歌圩,是为三月三歌节。近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把这一天定为壮族的节日。1984年在南宁举行了首届歌节,700多名来自各县的歌手登台献艺,使三月的邕城成了歌舞的海洋。连外国友人也远渡重洋与壮人同享节日的欢乐。这期间,常伴有祭神、打醮等迷信活动,然而更吸引人的则是抢花炮、演戏、杂技、武术表演、舞彩龙、舞彩凤、唱采茶擂台赛诗等多彩丰富的文娱活动,近年还添加了演新戏、放电影、球赛等。不过青年男女们的注意力大多不在这方面,而是在如何通过歌圩找到中意的伴侣。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因为我们的周围不是山就是水,所以不喜欢都难,呵呵~)。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现在好多了,因为改革开放了嘛0。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这个有一部份居民还保持着)。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

“炮火”入洞房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最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最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勒惹和卜基

      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奶孩子。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保养身体。“奶妈”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不要报酬。能当上“奶妈”非常光荣,有“第二妈妈”之美誉。孩子长大后,逢上喜庆佳节,都要带上礼物到“奶妈”家拜候。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父母就要找“卜基”(壮语,即第二父亲)做孩子的靠山,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卜基”非常尽“职”,“上任”后,常和孩子父母商量,请医问药,多方料理,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孩子长大后,也象对待“奶妈”那样对待“卜基”,尽其孝敬之心。



踩高跷进村

      广西龙州县金龙地区的壮族村寨里,人们出门或进村都要踩着高跷行走。出门到村口。就把高跷挂在特定的钉子上,然后下地劳动或去其他地方。进村时就从钉上拿下高跷踩着,到家门口的石阶前跳下,再将高跷挂在门边,洗净手脚,方踏梯上楼。据说这是祖先传下的鞋,他们地处亚热带,常年多雨,道路泥泞行走不便,如带着泥脚进屋,实在不卫生,就发明了这种呈“非”字形的“高跷鞋”。



社公祭

     是广西环江壮族每年夏历除夕祈求新的一年禾苗茁壮成长,祈求小孩不病和家畜肥壮无病的祭社仪式。



以下是我们壮族的节日:

    铜鼓节
    东兰县隘洞、长乐乡一带壮族传统节日。分别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十五、三十日举行。届时,各村的小伙子组成铜鼓队,把铜鼓抬到村附近的高山顶上,悬于木架,首先击鼓祭祖,然后进行击铜鼓比赛。其法是大鼓对大鼓,小鼓对小鼓,以四面为1组,每鼓3人,轮换着打,不能中断。以打得响亮动听、节奏明快、耐力持久为胜。比赛往往通宵达旦。同时,男女青年结伴纵声对歌。比赛结束,人们以从家里带来的粽粑等食物进行野餐,欢歌笑语响彻山谷。
 
    蛙婆节
     东兰、南丹、天峨等县壮族民间传统节日。俗称蚂 节。节期从农历正月初一至三十(有的地方至十五)日,以大村寨为单位或几个村寨联合举行,有“请蛙婆”、“唱蛙婆”、“孝蛙婆”、“葬蛙婆”等祭祀仪式。整个节日活动以赞颂蛙神给人间带来雨水、保佑丰收的功绩贯穿始终,为乐神娱伯歌舞盛会。人们把大年初一找到的第一只青蛙奉为神圣,抓获此蛙者受到敬重和拥戴,并成为当年主持祭蛙仪式的首领。现代蛙婆节已演变成群众娱乐节庆活动和歌会,故又有“蚂 歌会”之称。

    吃立节
    龙州县、凭祥市一带壮族民间节日。“吃立”壮语意为“欢庆”或“补过春节”。相传在1894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法国侵略者进犯边疆,为打击侵略者,当地青壮年纷纷拿起武器,保卫家园,所以未能按时过春节。正月三十日,出征的将士凯旋归来,乡亲们杀鸡宰羊,做糯米糍粑,盛情款待,欢庆胜利,补过春节,并相沿成俗。节日期间,人们舞狮子、耍龙灯,唱歌跳舞,热闹非凡。
 
     农具节
     桂西南地区壮族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二月二十九日举行。是日,各家各户把自家加工制作的各种农业生产工具,挑到圩上,依次排列成行,有犁架、牛轭、簸箕、畚箕、扁担、锄头、犁头、耙、锄柄、箩筐、竹垫、谷箩、谷桶及家具等。人们纷纷选购以备春耕。
    
    花婆节
    壮族传统节日。民间传说,壮族始祖 六甲是从花朵中生出来的。后来主管赐花送子之事。所有的人都是从 六甲花园中的花转到世上来,故其被奉为花婆神。农历二月二十九为花婆神的诞辰日。壮族妇女举行祭祀仪式,村寨里同一辈的妇女结异姓姐妹,凑钱备办鸡鸭从和香烛钱纸,供祭花婆神,然后成群结队到野外采花来戴,祈求生育和保佑小孩健康成长。没有生育的妇女,是日要到野外采花来戴,以求花婆神赐花送子。若日后怀孕,为使小孩出生后有灵魂,须请师公到野外念经求花,还要在路边小沟做架桥仪式,把花从桥上接过来。小孩出生后,要在产妇床安上花婆神位,定期祭拜。此俗现已淡化。
    
     三月三歌节
     壮族传统节日。亦称三月歌圩。广西素有“歌海”之称,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农历三月初三为隆重。这一天,家家户户制作五色糯饭,染红彩蛋,欢度节日,有的持续二三天。各地歌节有特定的聚会场地。一般为峒场坡地。有的以竹子和布匹搭成歌棚,接待外村歌手。参加者以未婚男女青年为主体,老人小孩亦来游乐助兴。在歌圩场四周,摊贩云集,民间贸易活跃。较大的歌圩,方圆几十里成千上万的男女老少都前来参加,人山人海,歌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著名的歌圩有巴马的盘阳河畔、都安的棉山、田阳的乔业、田东的仰岩、宜山的下涧、柳州的鱼峰山等处。人们到歌圩场上赛歌、赏歌;男女青年对歌交情,情投意合者便互赠信物,以为定情。此外,还有抛绣球、碰彩蛋、演壮戏等娱乐活动。歌节不仅是民族文化的盛会,亦是民族经济交流的盛会。为弘扬民族文化,198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了“三月三”歌节活动,全广西各地歌手云集南宁,全国各兄弟民族和港澳同胞、外国友人也前来观光,盛况空前。198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把“三月三”定为文化艺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