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人口须登政治面貌(新京报 2008-1-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36:14
暂住人口须登政治面貌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1-6 7:46:16 · 来源: 新京报

两部门要求,力争6月底前完成补登补录工作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中央组织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组织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共同做好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时,要一并对暂住人口政治面貌情况进行登记,并录入暂住户口信息系统;对以往未登记政治面貌情况的,要抓紧进行补登、补录,力争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补登、补录工作。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协助公安派出所,帮助做好暂住户口登记和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工作。
通知要求,组织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加强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需要出发,关心流动党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要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建设,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要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将本地党员和外来流动党员结成联谊对子,促进流动党员更好地融入本地的生活。在暂住户口登记、办理暂住证和居民身份证等方面,公安机关要为流动党员提供方便。
通知要求,对于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流动党员,要予以表彰。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guonei/2008/01-06/018@0746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