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政府”的五大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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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政府”的五大财源人民论坛杂志    发表于 2010年10月09日 17:20 阅读(17031) 评论(105) 分类:个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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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穷,百姓苦,就因咱有个富政府”。偶尔听到这样的议论,心里也很难受。
“衙门富,百姓苦”的现象的确客观存在。沿海有些经济发达地区如此,西部偏远的落后县市,贫穷乡镇更是如此。虽然地方的财政收入还很低;虽然仍在吃着国家的补贴款;虽然人民的生活还很贫困;然而,政府新建的办公大楼却甚是豪华气派,官员们乘坐的小车频繁地更新换代,高档的宾馆饭店他们是当然的常客,文山会海,游山玩水不惜一掷千金!这,就是我们的“富贵政府”!这,也是令百姓有苦难言十分无奈的反常现象!
古往今来,官不修衙门,客不修店。似乎是亘古不变的哲学。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隔三年五载就要换一个“朝代”,谁愿意在衙门上动脑筋多投入呢。而如今的世道大变,为官者的观念也在大变。大兴土木工程一是为展示为官一任的“政绩”,二也能在建设投入中捞取一些油水;三还能在任期内享受几年优越的办公条件。如此一举三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谈起腐败,如今已不仅仅是个别官员的贪污受贿,而是整个政府在毫无节制地铺张浪费,肆意挥霍,大手大脚,一掷千金,这些,似乎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这集体的腐败,就是合法的腐败!名正言顺的腐败!谁也奈何不得。虽说;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但后者,已经被人们淡忘,或者说已经被法不责众的逻辑所抛弃。
“富贵政府”的“富”字来自何处?都知道人无外财不发,马无夜草不肥。总结一下,富贵政府起码有以下五大财源。
首先,就是“吃财政”。这是尽人皆知的,也是天经地义的。官员当然是要吃“皇粮”的。如今,我们实行的是高薪养廉。为了让大小官员们廉洁奉公,纳税人不惜重金给公仆们增加薪水,企盼着他们别有后顾之忧,或抛弃邪念。一心一意为百姓做实事做好事。政府的财政收入如果不足,国家还要给予必要的补贴。尤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补贴的项目就会更多。所以,官员们吃起来就心安理得。
其次;还有“吃假账”。除了正常的财政开支和国家补贴以外,很多的政府部门还有自己的小金库。这些“私房钱”哪里来?当然也是办法与渠道多多。例如对正常的财政款项进行变通;对国家下拨的款子给予截留,寻找借口给帐内的资金改变性质,等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款子就更不必进入合法的账目了。总之,若想在账目上作假动脑筋,如同囊中取物。比如,扩大正常的支出;超计划投资;以拨代支;在项目预算上做手脚;多报工程经费预算;隐瞒或转移会议经费结余;扩大支出范围;虚假发票报销;正常的投资收益不入账;扩大工资性支出超发奖金津贴;巧立名目套取财政资金等等。以上这些,国家审计署今年已将存在此问题的有关部委广而告之,上梁不正下梁歪。中央部委可以对账目变手法玩花活,地方政府岂能不上行下效?天子脚下都可以毫无顾忌,而他们处在山高皇帝远的优越环境下,就是说一不二的土皇上,做起假账来,玩起花活来,自然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三,是“吃土地”。今天的政府是“土地财政”。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因为光靠税收断然不会填饱众多官员的肚皮。政府就要想方设法来做买卖。靠着他们掌管的公权力,不论做啥生意也会日进斗金!何况是做土地这样的“大买卖”呢。过来,中央政府曾经三令五申,党政机关不允许经商办公司,现在不同了,批发土地似乎是地方政府公开的合法的而且是上级政府默许的正常的经营活动了。
政府做土地生意,是无本万利。他们由农民或市民那里买土地,甭用一分钱,很大程度上,还可以有“强买强卖”的劲头。当然,政府的行为不存在“欺行霸市”之说,因为在土地买卖上,政府没有竞争对手。他们是唯一的市场垄断者。说给什么价,就是什么价,土地所有者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确切地说;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依据。毕竟土地的区域不同,方位不同,所在地区的经济状况不同,它的价值该怎样确定呢。所以,政府若要买下它,当然就是唯一的权威的估价师了。一口价,无商量!被征地的农民得到一些补偿款就该感到幸运;个别的地方甚至没有拿到一分钱。原因是村委会已经给花掉了。
再有就是房屋拆迁。有政府做开发商的坚强后盾,他们肯定是有恃无恐。补偿款你同意也要拆,不同意也得拆。或者是开发商雇佣黑社会“玩硬的”;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出面,高举“执法”的大旗,挥舞“法”的大棒,将你打服。给你扣上“违犯市容管理规定”;“聚众闹事”或“扰乱社会治安”的大帽子。戴上哪一顶都可以拘留几天,或判上几年。真的有不识实务者,比如四川的“鸟人”,爬到自家的大树上呆了一个月,以示对补偿的不满,还不是以“扰乱社会治安罪”给关了起来?因为强拆而抗议自焚的,活埋的,自杀的,他杀的,不时会见诸报端。这些,既是当事人与家庭的悲哀,同样也是政府的悲哀,社会的悲哀!
悲哀归悲哀,政府与开发商却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好处与实惠。我卖地,你卖楼,一条板凳坐两头!互利互惠皆大欢喜。
第四,是“吃执法”。过去说,时间就是金钱,而如今,人们逐渐地认识到“法”才是金钱!法里既有颜如玉,法中还有黄金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真的是进入了“法制时代”。不但政法队伍得到了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也几乎都有自己的“执法大队”,有些地区还发明了“综合执法”。什么“水利执法”呀;“劳动执法”呀;“文化执法”呀;市容执法”呀;“土地执法”呀等等;汽车外印着招牌,小车里摆着“名片”。大街上到处可见大盖帽,百姓见了吓一跳。这么多行政执法的核心是什么?说穿了,无非就是一个字;“钱”!瞅准了要执你的法,你就痛快地掏钱!只要给了钱,就合了法。就不问你以后怎么样,以后再要抓到你,仍然是要钱。在某种意义上说,很多的执法是为了鼓励违法,因为违法的越多,执法队伍收入越多,于是乎政府的外财也会来得越多。清朝纪晓岚笔下曾有这样一个故事;一老农星夜出发赶集,半路恭急。不料肮脏物拉到了衙门口,守门衙役要罚其五两银子。老农央求无果,由怀中掏出银锭10两,衙役掂了几下说;“不用找了,明天你再来拉一回”。瞧。过去的衙役罚款与今天的行政执法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五,是“吃摊派”。政府若决定搞什么大的工程,或有什么大的动作,资金不足怎么办?他们会发动所有的局委办或利税大户,竭尽全力给予赞助。正规账目上可以划拨的直接调拨;小金库里有钱的当然更好。下属的机关或企业自然不敢怠慢,上级派驻当地的机构,为了搞好关系也会积极配合,给予表示。至于这些钱花的该不该,是民心工程还是“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就不会较真,无需考虑那么多了。所以,摊派也是政府行之有效的“财源”之一。
最后,还有“吃大款”。不论哪个地区都会有暴发户,或民营企业家。政府有了为难着窄之事,若和这些大款们开个口,也算是给了他们很大的面子。十有八九都会慷慨解囊。因为他们谁都明白,政府拿了钱不会白拿,只要有了机会就要有丰厚的回报!帮助给贷款也好;批地皮也好;给工程也好;总之,吃的是小亏,赚回来的是“大便宜”。有谁不知道和权力联姻的好处呢!还有更开明的政府,将一顶顶官帽给这些大款们戴上,政协委员呀,人大常委什么的,会更加密切了官商的关系,权钱的交易也就更方便,更顺畅,更自然和谐,顺理成章了。
富贵政府毕竟不是正常社会现象,他无疑助长了政府官员铺张浪费,挥霍无度的恶习,为贪污腐化,贪图享乐敞开了方便之门,它实际上是滋生集体腐败的一张温床。“富贵政府”不符合党心,也不符合民心!
整治“富贵政府”首先要攥紧财政的“钱袋子”。把有效的资金花到刀刃上。其次是严格财经纪律,彻底消灭“小金库”。政府不允许有“私房钱”。否则按贪污论处;再次,就是切实地实行财政公开。纳税人的钱花了多少,花到了哪里,要有一本明白账,如同村务公开一样,随时接受纳税人的检查监督。当然,“钱袋子”该怎样攥紧,由谁来攥,是个复杂的重大的课题,不在小文的研究之内。总之,打造节约型的政府,贫穷型的政府,符民心合民意。即可有效地治理腐败,党政官员才能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观念,廉洁,勤奋,正直,清白,全心全意地为民众办好事,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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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志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