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振快:官吏吃谁的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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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宋代开始,全国各地的官衙里面开始树立一块石碑,上刻十六个大字:“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这块石碑,通常被称为“戒石铭”。那十六个字,最早出自五代十国时期的后蜀国君孟昶之手,后被宋太宗赵光义颁行天下,以告诫各级官吏要奉公守法、善待民众。据说,凡新官上任,要举行一个庄重的拜碑仪式,大声颂读那十六个字,有点宣誓的味道。 
“戒石铭”中有意味的是前面的那八个字:尔俸尔禄,民脂民膏。其意思是说,你们领的俸禄,可都是老百姓的血汗啊!官吏的俸禄来自官方向老百姓征取的税收,税收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所以官吏吃的是老百姓的俸禄。简言之,可称“食民禄”。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既然是老百姓养活了官吏,那么官吏就应该为老百姓服务,这也是最简单不过的逻辑。然而,问题是,官吏们内心中是否真的认为自己吃的是老百姓的俸禄呢?有多少官吏在内心中认同“尔俸尔禄,民脂民膏”这句话呢?事实上,恐怕并没有多少官吏真的认为自己吃的是老百姓的俸禄,因为自古以来,官位都是皇帝赐予的,官吏们一向认为自己吃的是皇上的俸禄,即所谓“食君禄”。既然是食君禄,就应该忠诚于皇上,这才是要奉行的道理。由此可知,在官吏吃谁的俸禄这个问题上,中国古代实际上有两套逻辑:“食民禄”和“食君禄”。官吏们要以哪套逻辑为准呢?显然是“食君禄”。对老百姓要好一点,那是书面逻辑;要绝对忠诚于皇上,那是现实逻辑。对老百姓差一点,不一定会丢乌纱帽;对皇上不忠诚,则脑袋都可能搬家。稍有理性的人,都知道怎么选择,作为社会精英的官吏,哪能分不清其中的厉害关系? 
皇上远在京城,不一定清楚各地官员的具体施政行为,直接决定官员们的饭碗的,是对自己有管辖、监督之权的上司。所以,尽管官员们吃的是“君禄”,但俸禄简直可以说是上级发的。上级之威福,官员们心知肚明。清代顺治年间,陕西有个道台王化淳,到任后公开声言:“送礼者免责,不送者即革。”由于上级对下级拥有支配权,上级可以包庇下级,也可以找理由惩治下级,所以王道台敢于公开宣称,送了礼的我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不送礼的就等着革职吧。面对如此强势的上级,下级们为了保住饭碗,除了听话似乎也没有别的什么好办法了。 
不听话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同样是在顺治年间,有个叫李皭的人出任福建将乐县县令,上级暗示要送礼。李皭是个清官,刚到任的时候就跟家人说明白:“在官,俸金外皆赃也,不可以丝毫累我。”李皭不向上司送礼,也没有礼可送,其结果是:“居三年,上官有索馈者,无以应,遂去官归。”不顺从上级的意志,只能是丢了饭碗回老家。在上级决定下级命运的官场规则之下,下级的饭碗端在上级手里,官员们会认为自己吃的是老百姓的俸禄吗?显然不会。官员们的最高上级是皇帝,如果他们不认为自己吃的是直接上级的俸禄,那就只能是吃最高上级——皇帝的俸禄,也就是食君禄。 
先秦的政治家兼思想家管子曾经教导君王们怎么操控官吏:“明王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意即君主可以通过掌控决定臣子生死、贫富、贵贱的权力,驱使臣子为自己卖命,使臣子们对之既敬且畏。从个人的角度说,谁决定其命运,就服从于谁、效忠于谁,这本是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所做的最优选择。当君主握有决定臣子的生死、贫富、贵贱诸命运的权柄时,臣子除了服从和效忠皇帝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所以,既食君禄,就必须忠诚王事,忠君思想因此逐渐强化为对臣子的最高指令。由此可知,要让官吏们从内心中认同他们吃的是老百姓的俸禄,道理并不复杂:只要让他们的命运像操于君主之手那样操于老百姓之手,他们自然就会形成吃的是老百姓的俸禄的观念,并且像忠诚于君主那样忠诚于老百姓。问题只是在于:有什么办法能把这种道理变成现实?  
这是一个难题,在中国传统政治思维框架下没有答案。现代政治制度为此难题所设计的解决方案是:官员分政务官和事务官;政务官由选民选举产生,他们的命运取决于选民手中的选票;事务官即公务员由考试选拔,他们保持政治中立,不从属于哪个党派,他们的业绩由专门机构按公务员法评定,升迁由业绩决定,而不取决于上级的个人意志。这样,政务官固然知道自己吃的是选民们的俸禄,事务官也明白自己吃的是纳税人的饭,因此他们必须树立为选民、纳税人服务的观念,否则就可能丢失饭碗。
《新京报》 洪振快 2010年10月09日 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