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历史知识与精神传统是学人独立修史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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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历史知识与精神传统是学人独立修史的传统   2010年10月06日 12:03 《先锋国家历史》

文章摘自《先锋国家历史》2008年1月下 作者:秋风

准确地认识人与社会,准确地把握现实,就不可能离开历史。所以,古往今来,历史学都是一门重要而引人入胜的学问。另一方面,现实是由历史而来,统治者发现,很多时候需要借助历史来论证自己统治的正当性。

如此一来,历史就与国家发生关系,因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历史学。现在很多人一提中国的历史学,就提及二十四史,这代表了官修历史的悠久传统。自汉以来,历代朝廷都重视历史编纂活动。宋修唐史,元修宋史,明修元史,清修明史,这样一个“易代修史”的传统固然维系了近两千年间历史记叙的连续性,但是,如此记录的过程,同时也是遮蔽的过程。官方修史更多地是为了政治目的,论证自己取得统治权的历史和道德正当性,为此不惜掩盖真相。

不过,中国还有一个伟大的历史知识与精神传统,那就是学人独立修史的传统。很多人说周制是“学在官府”,但其实,当时的史官是世袭性质,其地位不由周天子、当然也不受诸侯支配。所以,他们享有完整地记录历史的自由,也养成了独立记录的精神,因此有“在齐太史简 在晋董狐笔”的故事流传。中国最伟大的史家——司马迁,即成长于世袭史官家族,在很大程度继承了贵族世袭史官特有的尊严与独立精神。

生于春秋时代的孔子则开创了民间史学传统。他以个人身份删定鲁国史书《春秋》,并通过各种复杂的“笔法”,对当时的天子、诸侯、大夫等人物及宗法、政治、税赋等制度、事件进行评论。如孟子所说,“孔子著春秋,乱臣贼子惧”。同时,借助《春秋》,孔子也曲折地表达了自己的政治理想,所谓“为后世立法”。后世儒生依托《春秋》,构造了一个政治哲学体系。

这两项传统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历史记录者不依傍权力,独立地记录,自由地写作。这一史学传统已经蕴涵了现代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的诉求,同时也指向了保障这一自由的制度前提:把权力排除在外。历史记录乃是学术之事,是民间之事,与国家无关。国家权力没有资格、也没有理由参与历史记录,掌握权力者不应当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历史叙述和历史编纂。

这样一个独立史学传统尽管在秦以后的皇权专制时代备受压制,但依旧延绵不绝,代有传人。正是这一传统,把真相从官修历史的体制中拯救出来,让后人不至于被官修历史所误导。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中国最可信的历史记录、最优美的历史文本、最深刻的历史洞见,通通出自这一独立史学传统。

不幸的是,兴起于西方的近代民族国家理念,包括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为皇权专制制度下形成的官修历史体制增添了新的理据。现代国家权力深深介入历史的记录、编纂、与思辨活动中。上个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历史学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支柱,历史学家在政治舞台上也多有突出表现。相反,独立史学传统几近灭绝。

80年代以来,历史学研究获得了相当大的自由,到今天,学院派的历史学研究已经没有多少禁区了。但是,一种隐形的官修历史体制似乎仍然支配着普通民众所能接触到的历史知识,尤其是在历史学教育中。从小学到大学的学生所学习的历史,似乎有一种统一的框架。即便是给幼儿园小朋友阅读的历史故事,也不脱这个框架。而这个框架严重地滞后于学院的历史研究共识,妨碍着人们更为准确地认知历史。国家之所以维持这样一个统一的历史叙事框架,大约是为了维系一种统一的价值观念。社会要正常运转,确实需要某种主流价值,这种价值有助于共同体成员就重要问题达成共识,而这是社会维持秩序与稳定、并对公共事务进行理性辩论的前提。但是,现代宪政国家区别于传统国家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其价值的中立性。按照宪政与法治原则,社会正常运转所需要的主流价值,只能由社会自发形成,而不应由政府利用手中的权力直接去塑造这种价值。事实上,现代世界各国都把历史记录、历史编纂、历史教育交给社会,交给教育、历史、文化专业团体来操持,而这并不妨碍那些社会形成关于历史、文明、社会的主流价值。

因此,历史毋须官修,由国家来规定、维护关于历史的统一叙事框架是没有必要的。在法治的原则上重建中国固有的独立史学传统,将有利于民众更为准确地认知历史。而围绕着历史的不同看法的理性辩论,也有助于训练民众的理性精神。所有这些,有助于民众准确地把握现实,并形成文明、开明的主流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