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禁止养猪”到底为了谁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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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养猪”到底为了谁的利益
潇湘晨报  2007-12-6 1:31:44
曹林(北京 媒体从业者)
12月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东莞市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禁猪的理由是因为猪成了该市“最主要的污染源”。
看到东莞拿猪的污染物开刀,不禁想起了发达国家治理“牛屁”的思路。西方科学家研究发现,牛、羊等反刍动物在消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甲烷,通过打嗝、放屁的方式排放到空气中,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污染。虽然牛屁之害如此严重,但人家丝毫没有产生准备“禁止养牛”的念头,而是决定以征收牛、羊“放屁税”来解决问题。显然,“牛屁税”是一种绿色、公平、理性的善治措施。相比之下,同为治理动物的排污问题,东莞一刀切的“禁止养猪”粗暴、简单、懒惰多了。
法律并没有对百姓的养猪行为进行限定,“禁止养猪”显然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另外,东莞市政府称“养猪已成为最主要的污染源”——显然,这个判断严重违背着公众的常识,养猪产生的污染难道比那一个个国外转移过来的夕阳产业制造的污染还多,排出的污气难道比大街上那一辆辆轿车排出的污气还多?因为养猪涉及到那么多人的生计利益问题,所以政府真想向养猪开刀的话,应该组织相关利益无涉的权威部门对养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不能如此简单地就把污水都泼到猪身上去了。
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禁止养猪”这一决策中拥有许多部门利益。比如,禁止养猪后,政府规定必须申报“生猪供莞定点基地”,东莞市场上的所有猪肉都要从生猪供莞定点基地买进。显然,其中包含着某些部门的垄断利益,可能会形成生猪供给的垄断,政府从中获益。另一种政府利益是,政府的形象政绩。养猪确实影响到市容市貌,禁止养猪后,城市形象会光鲜很多,环境部门的工作负担会减轻很多。可许多低收入者的生计就被堵死了,他们失去了养猪这一产业中的“财产性收入”。
http://hlj.rednet.cn/c/2007/12/06/13897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