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富”周正毅二度领刑 五罪加身16年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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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富”周正毅二度领刑 五罪加身16年牢狱
2007-12-01 09:41:5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该案一审宣判内容未涉上海社保案,周所属公司因单位犯罪处罚金335万元
周正毅罪名
单位行贿罪
对企业人员行贿罪
行贿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挪用资金罪
——2007年10月上海二中院认定
虚报注册资本罪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2004年6月上海一中院认定
本报讯 “问题富豪”周正毅再次以被告人的身份接受法律的判决。昨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周正毅有期徒刑16年。这是周正毅第二次被法院宣判有罪。此前他曾因犯其他罪行而服刑3年。
判16年有期徒刑是轻判
上海二中院认定,周正毅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法院还认定农凯集团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33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农凯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正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价值人民币127万余元、给予企业工作人员人民币40万元;为非法套取银行汇票贴现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435份,虚开税款数额12亿余元,并将部分贴现款违规用于买卖证券和进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犯罪活动。被告人周正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20万元;指使、伙同他人挪用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2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农凯集团构成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周正毅构成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鉴于周正毅具有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立功、退出所挪用资金的从轻、减轻处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去年5月刚被刑满释放
这已是周正毅第二次被法院宣布有罪并判刑。2003年9月,周正毅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和操纵证券价格,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次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三年。折抵此前羁押时间,周正毅于去年5月刑满释放。
此外,从2003年到2006年,周正毅被羁押和服刑期间,时任上海市看守所所长黄健以及上海市监狱局管教干部傅克琥、王争鸣、俞金宝等人员,违规为周正毅提供便利,非法收受财物。2007年8月1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虹口区人民法院分别对黄健等四人作出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周正毅听判后未表示上诉,律师团对判决结果有异议
律师:周案无关社保量刑重于预期
‘对周正毅案和社保案,审判要从严把握。做到准确定罪量刑,同罪同罚,不能贫富有区别、职级有影响,不能破格轻判。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昨天下午,记者在上海联系到周的一名辩护律师,他表示律师团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因为量刑比预想的更重,至于是否上诉,还需要等周本人表态。
是否上诉要由周本人决定
和一个月前的开庭审理一样,此次宣判过程仍闭门进行。上海二中院门口围满了中外记者和大批上海本地市民。判决结束后,周正毅的辩护律师和家属一出门便被记者团团围住。
记者通过相关渠道获悉,得知自己的判决结果后,周正毅本人未当场提出反对。
记者之后电话采访了专门从北京赶过来的马舒宁律师,作为周正毅的辩方律师之一,他表示对此次判决结果“当然不满意”,但“是否会对一审结果提起上诉,要由周正毅本人决定”,之后,周正毅的律师团将和周本人商量,决定下一步是否上诉。至于更多的细节,马舒宁表示不愿意再多谈。
据悉,周正毅此次被检察机关再起诉,邀请了相当强大的律师辩护团,四名辩护律师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均有相当丰富的辩诉经验。在上个月的审理过程中,他们曾经就挪用资金和虚开增值税发票两项指控为周作了无罪辩护。
宣判因“案情复杂”推迟近一月
和坊间传言周正毅此次因为上海社保案“二进宫”不同,此次周正毅一审宣判并未提到上海社保案,而据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检方起诉书通篇未提社保案,也没有涉及到某些先前被沸沸扬扬传与周正毅来往甚密的银行高官。
昨天,周正毅的律师虽然声明不便接受媒体采访,但仍向记者表示:社保案与周无关。
就在两个月前,“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曾因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名,被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在今年2月份,上海高院曾对公众表态,对周正毅案和社保案这两个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案子要依法精心审理,对审判“要从严把握”。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准确定罪量刑,同罪同罚,不能贫富有区别、职级有影响,不能“破格轻判”。
此次审理和宣判的过程显示,周正毅案件的复杂程度仍然超乎想象。据悉,今年4月和7月,这个案子曾两次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不仅如此,原定于本月初宣判也因为“案情复杂”,被推迟到了这个月末。
去年5月,周正毅刑满释放,仍有过亿身家,财富不容小觑。然而仅仅过了5个月,周正毅就被纪委留置接受调查。
周行贿对象多为银行高管
对周和农凯集团的指控中,三项涉及行贿,根据检方指控,周正毅的行贿对象总计四人,除了曾经看守周正毅的黄健,其余三人全在金融系统工作,指控中涉及总金额近300万元。
指控的单位行贿对象,包括原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部经理黄锡熊和原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信贷副处长宋赤球。对黄锡熊的行贿涉及金额127万余元,其中包括周正毅为其购买的一套价值105万元的房产。对宋赤球的行贿,涉及金额100万元。检方指出,2001年宋赤球的姐姐宋妙荣曾经从周正毅的公司“借”到一张100万元的支票来炒股。
对企业人员行贿罪,指向曾在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担任国际部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的王沪军。检方指出,2001年初,王沪军从时为兴业银行股东方的周正毅处获得40万元的奖金。
此外,周正毅还被指控个人行贿,检方指出,2003年周正毅因涉案操纵证券价格被羁押后,曾通过亲属向原上海市看守所所长黄健行贿20万元。
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项罪名,涉及到1999年至2003年间,农凯集团与15家关联企业以及利源公司之间的电解铜虚假交易,这个虚假交易中,一共虚开了超过4万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虚假交易160多万吨,价税合计260亿余元,其中涉及实际贴现款82.3亿余元,据知情人士称,这笔款子牵涉到包括农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等沪上多家银行。
本报特派上海记者 杨传敏
周正毅发迹史
1961年生于上海杨浦工业区,家境贫困,17岁即离家打工,再开设小馄饨店。
上世纪80年代,周正毅和妻子毛玉萍经营过小百货。其后,夫妻俩分别到日本和香港打工,回到上海后开设“阿毛炖品”,赚到“第一桶金”。1995年,国企职工股上市流通,周倾囊投资,获利甚丰。
1997年10月,周正毅夫妇成立农凯集团,一头扎进香港股市,大量购买长江实业、和记黄埔等蓝筹股,获利数亿港币。周正毅投资眼光老辣,当时他还看中了正处于低潮时期的上海房地产,大买楼宇。
2002年上榜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11名;2001年排名9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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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 周仍遭通缉 周妻正服刑
本报讯 近年来,香港廉政公署也一直在通缉周正毅。昨天,周正毅仍然名列香港廉政公署网站“主要被通缉人士”名单,他被指控犯有“串谋诈骗”和“公司董事作出虚假陈述”两项罪名。
香港廉政公署在“案件概述”中称:“现通缉周正毅,怀疑周与他人串谋诈骗两家公众上市公司的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即(1)于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期间,以欺诈手段诱使其中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接受调低了的收购价格。(2)于2002年4月至2002年8月期间,于另一家上市公司的公布、要约文件及通告中发布虚假陈述。”
周正毅的妻子毛玉萍也因涉及多项犯罪,目前在香港服刑。根据香港法院判决,毛玉萍须服刑58个月。
据新华社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jwxy/200712010249.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