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中国社会的另类人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49:14
    中国这个超稳定的社会,实际上主要是由两个体系支撑的,一是权力体系,一是伦理体系。这两个体系,被董仲舒统一归纳为“三纲五常”。三纲,既是权力体系,同时也是伦理体系,但它主要彰显的是权力的强迫性和绝对性,君对臣拥有绝对权力(这其中也隐含了臣或官对民拥有绝对权力),父对子拥有绝对权力,夫对妻拥有绝对权力;五常,是依附于权力体系的伦理体系,它以道德规范人的思想与行为,进而潜移默化地塑造人们恪守伦理的自觉性。

 

    通过这个权力、伦理双重体系,中国人基本就被一网打尽了。然而,百密一疏,商人却时常会成为实事上的例外。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商人始终属于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

 

    根据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做的考证:“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其说始于管子(管仲)。”另据《国语·齐语》记载,管仲还曾说过:“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语言杂乱),其事易。”显然,当时的为政者不仅把商贾定位在了四民之末,而且试图对他们严加限制。事实上,这种定位本身即隐含着深刻的矛盾。

 

    在春秋战国时代,国君们都知道商贾利于国家富强,因而争相招挽,以使“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途”。就连把商人安排在四民之末的管仲,也是通过大兴盐海之利把齐国的经济繁荣起来,才让齐桓公有资格争霸天下的。或许,也正是由于管仲对商贾的了解,才清楚了他们的“利害”。

 

    在中国,“利”和“害”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统治者都知道了商人的“利”,也都看清了商人的“害”。孔子的弟子子贡是个成功的商人。司马迁曾经写道:“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也就是说,子贡坐着四马并辔的车子,带着束帛作礼品,到各国走访,享受诸侯的宴请。而各诸侯国的君主们,对他只行关系对等的宾主之礼(不行君臣之礼,即“分庭抗礼”。)司马迁又说:“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此所谓得执而益彰者乎。”说句不好听的话,孔子的名声所以遍布天下,都是子贡人前人后吹嘘的,这就是得财势之助,而使孔子的名声“益彰”。

 

    在中国政治文化尚处于萌芽阶段的古代社会,商人就成了一个让统治者十分头痛的群体。任何君主都不喜欢“分庭抗礼”,更不希望商贾凭借自己的财富形成声势。他们尤其担心,商人富埒王侯之后,威胁以权力为核心的社会等级秩序。于是,商贾必须成为“贱商”,必须被排斥在权力与伦理体系的边缘。士农工商,四民之末,是将其政治权力边缘化;锱铢必较,无奸不商,是将其在道德伦理方面边缘化。

 

    扭曲的历史环境,培养了畸形的、缺少精神支撑的中国商贾,使他们成为可毁可誉、面目模糊的另类人群。

 

    商人,在今天普遍使用的《现代汉语词典》里是这样解释的:贩卖商品从中获取利润的人。这是一种不含褒贬,中性客观的身份描述。然而,历史并非如此。“商人”这个词自它诞生那天起,其实就已经隐含了政治歧视的内容。

 

    文史界一个公认的观点是,商人作为一种职业称谓,始于周武王伐纣灭商之后。周公为了巩固政权,禁止殷商族人参政,只许经商,“商人”之名,即由此出。对当时的情况,顾颉刚先生曾做过这样的分析:“商人拥有优厚之田园而不得作政治活动,愚拙者固务其农耕,才俊之士不安于保守,则起而服贾,仗其财力,比于封君,亦得与政权相抗衡。此商人之所以多为贾人,贾人号为‘商人’也欤?”(《商人释名》)也就是说,商人,是“以一代人之名为一类人之通名”。

 

    周人开创了歧视“商人”的先例,从这以后,历朝历代的为政者纷纷效仿,对商人进行各种限制。

    《史记·平准书》:“(汉初)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史。”从司马迁的这段记载可以看出,汉代不仅沿袭了禁止商人从政的旧例,而且连“衣丝乘车”都不行了,从此也就彻底杜绝了“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的可能,这是“辱”。而更严厉的是“重租税”的抑商政策,这是“困”。

 

    到隋文帝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也曾下诏规定,工商不得仕进。唐制工商杂类不得预于仕伍,“依选举令,官人身与同居大功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者不得仕。其旧经职任,因此解黜,后能修改,必有事业者,三年以后听仕。其三年外仍不修改者,追毁告身,即依庶人例。”(《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卷四三《职官志》)按照这个“选举令”,不但工商不能入仕,连已经入仕的官人同居大功以上人员的亲属,也不许经营工商业了。在宋朝,“工商异类”与孝服未除、僧道反俗者一样,都不能混入举子试。“工商异类”,这个称号本身即满含歧视与偏见。

 

    在中国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群体像商人这样遭受过如此长期的、有组织的政治打压。这种打压在本质上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也是与现实生活充满矛盾的。早在汉初,著名政治家晁错就曾经说过:“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论贵粟疏》,见《汉书·食货志》)这种现实生活与权力、伦理体系之间的冲突是具有破坏性的。“有钱能使鬼推磨”、“贫贱夫妻百事哀”、“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老百姓以自己的生活经验,早就看穿了权力、伦理体系的虚伪性与欺骗性。所以,尽管在正统话语体系里经商做买卖是让人轻视的,可实际上几乎人人都喜欢经商,也会经商,就连那些农夫村妇也要时不时地挑着担子、挽着篮子去赶集交易,赚点正常收入之外的“活钱儿”。全民经商,是不被官方史家承认的另一种民族传统。

 

    到了明、清两朝,随着工商繁荣与捐纳制度的出现,虽然对商人入仕有了许多松动与变通的办法,但是,官方主导的士农工商社会分层并未产生根本性的动摇。

 

    由于这种历史性的边缘化,使中国商人始终未能培养出自身特有的职业精神与道德操守,而一代又一代相继发迹起来的商人们,则轮番处于一种“暴发户”的状态。尽管明清时代的各大商帮试图主动依附传统的伦理体系,自命“儒商”,并以“信义”相标榜。然而,从本质上说,他们所依附的主要目标仍然是权力体系。无论是以仕进为目标的“捐班”,还是官商勾结以寻求保护,他们始终无法摆脱权力的阴影。在同一时期的英国,商人与国王的关系已经形成了平等的契约关系,中国的商人却始终处于任人宰割的从属地位。

 

    无论如何,正如管仲在数千年前所发现的,商人与威权专制,具有天性的冲突。中国历代统治者重农抑商的历史,不仅造成了政治经济的全面停滞,彻底阻断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而且逐渐引发了社会伦理体系的崩溃。因为,专制政体始终无法解决“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的现实矛盾。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与现实环境下,中国的商人们或许有过暴发的狂喜,却很难感受到这种职业带来的光荣与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