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小说案作者被拘是赤裸裸的报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0:49:08
26日,广东顺德北滘中学高三一语文教师,因发表网络小说《在东莞》被东莞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带走,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沸沸扬扬的渭南警方进京抓作家事件一波未平,又一个因言获罪的典型案例悄然浮起。而对照这两起事件,竟然有诸多疑问惊人的相似。
姑且不说这名老师的作品是否涉黄,仅从这些可疑的细节来看,警方行动的正当性恐怕就难以自证。
首先,抓人的为何是东莞警方?如果该作品涉黄,以200余万的点击影响来看,相关部门也许要出手了,再不济也应该会同网站所属地,或者作者所在地共同处理此案。为何这些地方不见动静,仅只作品描写地——东莞的警方按捺不住了?要知道某些地方的公权力一向是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良好习惯”。想一想,当初作家谢朝平的《大迁徙》一案不也是如此吗?
这一串看似诡异的背后实则很明了:给谁抹了黑谁才急,或者可以说,抓人无关法律,有关的只是形象,只是面子,只是“本地被抹黑”。
其次,抓捕为何只针对作者本人?如果《在东莞》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成立,则负有把关责任的相关网站难辞其咎,警方为何置刊登“黄作”的网站不顾直奔作者本人呢?
再次,这又让我们联想到谢朝平案的相似镜头。实际上,谢朝平一案中出版社甚至一开始就坦承自己有过失,警方却对此置若罔闻。警方这种直奔当事人的“选择性执法”,越发证明了其阴暗的报复心态:选择最快捷有效的方式,给麻烦制造者以有力打击。
最后,是否涉黄为何由警方判断?谁都知道,警察只是案件侦破和抓捕的执行者,并没有对涉罪与否进行判别的职责和权力,然而奇怪的是,无论此前的作家非法经营罪,还是现在的教师传播淫秽物品罪,都是由警方一口说了算,这如何能令人信服?我甚至还想起了轰动一时的“夫妻在家看黄碟案”。粗暴执法的背后,恐怕彰显的不仅仅是权力的乖戾与傲慢吧。
网络小说《在东莞》是否涉黄,也许还难以下定论,但从以上几点来看,东莞警方出招伊始恐怕就已先失了民心。握有强硬公权力的警方,如果其言行给社会留下因言获罪的阴影,则必然在网民中产生人人自危的伤痛,这显然是一个十分可怕的结果。(河南 郭兵)
东莞警方想杀一儆百?
如果《在东莞》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首先要抓的,是该小说的传播主体天涯网站负责人,因为作家只是写作主体。但天涯的网络管理员认为,这部小说不是淫秽作品,所以放行。那么,警方为何只刑拘作家呢?
扫黄是个筐,作家也往里装?
在当下人人喊打的情况下,色情业得不到有效治理,对于当地警方来说,确实是件很丢脸的事。既如此,不让别人看自己笑话的方法自然是让别人看不到笑话——怎么才能让别人看不到呢?当地人随处能用眼睛看到,自然不能蒙住当地人的眼睛。
曹雪芹活着也会遭警方“跨市”抓捕?
有消息称,这些年东莞治安、涉黄问题较为突出,有关部门拟将东莞市列为挂牌整治的治安重点地区。有网友说,“皇帝不把自己的衣服穿上,却急着去堵住那个小孩的嘴……”这,或许才是抓捕元平的真正“动力”。
“作家又被拘”,我们为何还要关注?
看了这个新闻,笔者特意上天涯看了原帖,抱着看“黄色小说”的心理粗览一遍,随即大失所望。平心而论,其尺度比一些公开出版的小说还小。如果笔法“纪实”,内容指涉该行业,那么某些描写过于直白,绝非作者之错,实因现实如此。警方显然应致力于书外扫黄,而非以法律之名钳人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