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是个筐,作家也往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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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是个筐,作家也往里装?

2010-09-28 21: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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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9月29日《华西都市报》)

东莞警方该扫黄,而不是“扫”作家

26日,广东顺德北滘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元平,因发表网络小说《在东莞》被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带走,目前已被拘留。元平的妻子阮芳表示,《在东莞》描写了东莞桑拿行业,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不涉及色情。(928南方网)

 

http://news.163.com/10/0928/09/6HLLA82C00011229.html

东莞色情业一度泛滥,这是不争的事实。诸多媒体的调查也证实,当地很多桑拿娱乐场所提供的色情服务中确实有标准化的所谓“莞式服务”存在;曾经有残疾流浪者绘制出数份“扫黄地图”,警方凭此抓获不少卖淫嫖娼人员。既然是“光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既然卖淫嫖娼是为法律所不容的行为,对于当地政府和警方来说,最明智的办法自然是加大扫黄力度,将这种非法活动彻底消灭。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虽然东莞“亡”的“羊”多了点,可是,任何时候开始采取行动,对于打击色情业、净化社会环境,都是有好处的,都是被群众欢迎的。但是,在全国一致强力扫黄打非的情况下,东莞却少有有力的动作,一些雷声很大的行为似乎也难以触及当地色情业的根本。这一切都表明,东莞色情业的水很深。

东莞色情业之所以越来越泛滥,而且以标准化服务在“业内”享有“盛名”,这与当地警方一直一来无所作为甚至放纵的态度是脱不了干系的。试想,如果在色情业发展之初即见一个打击一个,怎么会任由其坐大坐强,以致尾大不掉,成为顽疾?

在当下人人喊打的情况下,色情业得不到有效打击,对于当地警方来说,确实是件很丢脸的事。既然打击不能收效,另一个不让别人看自己笑话的方法自然是让别人看不到笑话——怎么才能让别人看不到呢?当地人随处能用眼睛看到,自然不能蒙住当地人的眼睛。外地人多是通过新闻报道、小说等文字的形式获得直观印象,如果能够把这些文字禁掉,别人看不到了,自己岂不是就不会被人笑话了——这种掩耳盗铃的心态听起来可笑,实际上却随处可见。

一部描写桑拿行业的批判现实性质的小说,不可能不涉及对色情现象的描写。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老师写的这部小说到底算不算淫秽物品,需要司法部门来认定。但警方以类似的理由拘人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前不久,作家谢朝平因为写了一本反映三门峡移民的书《大迁徙》而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罪。经过媒体的披露,我们知道,先生被抓的真实原因是他的书中对移民问题的描写触到了渭南有关领导的痛处。网络点击量超过200万人次,并被网友认为真实反映东莞桑拿业的小说,无疑触到了东莞有关方面的痛处。即使将来该小说被认定为非淫秽物品,这一抓一拘也足以对其他写类似批判现实性质作品的人形成威慑——写之前肯定要先掂量一下,害怕被抓自然就不敢写了。

可是,没人写没人说,问题就不存在吗?抓个写小说的人如此卖力,却不肯用心用力去做些实实在在的扫黄打非工作,东莞警方此举算不算不务正业呢?“讳疾忌医”者连医生都要打,这“疾”何时才能“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