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伤为什么不算事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01:45

农伤为什么不算事故

 

    前几天回趟老家河南杞县,感慨不少,而最大者乃是工人上班被机器切掉指头叫工伤事故,官员公干出事故,如孔繁森,叫公伤事故,而农民为农事受伤,比如机械脱粒和喷洒农药受伤中毒或至死亡,为什么就不算事故?  

    感慨是由表嫂在今年麦收时被机器打伤引起的。麦收的第一天,表嫂就被脱粒机刮伤,直到场光地净我回老家时她还躺在床上。我们那里是产棉区,棉花最吃农药。盛夏正是喷洒农药最吃紧的时候,棉农必须天天在四十度上下的高温里与农药肌肤相亲,因而中毒是很常见的,特别前些年剧毒农药被淘汰以前,死人也是经常发生的。

过去听多了,见多了,不以为怪,今因表嫂事故,旧知新感,交相为激,内心再也不能平静。

    一位师兄的老父亲,湖北松滋人,三十多年前为生产队放牛,被牛抵瞎眼睛,丧失了劳动能力。可是三十多年来,摊在瞎眼老人名下的人头粮税劳役河工等等,丝毫没有被减免过,更不用说享受劳动事故优抚了。有一次,某报刊载北京一女工因工伤损失一只眼睛,被补偿五十万元。师兄看了这条消息,想起老爹因失明备尝艰辛的大半生,坐在书桌前愣了半天神。我不能知道他确切的伤心程度,只是看到他眼角很潮湿,为自己的老爹,也为中国农民,怅恨许久。这事虽然过去三四年了,可师兄当时情绪之低落,感慨之深沉,表情之凄楚,至今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报刊上常见这样的报道,农民工道井下挖煤,因塌方、瓦斯爆炸等事故而死亡,矿井老板赔几个钱完事,人们因此感叹民工命太贱。殊不知,农民工好歹还粘个工字,一条年轻的生命尚且能还几个钱,而一个纯正的农民因农事出现事故,就只能是彻底的自己做事自己当。是啊,工人有工伤,官员有公伤,农民却没有农伤。工人的劳动有剩余价值,部分转化为共伤保障;干部的劳动有剩余价值,部分转化为公伤保障,农民的劳动也有剩余价值啊!因而也应该部分地转化为农伤保障。

    就说表嫂,今年的公粮是历年最高的,每人二百四十二斤(这意味着夏粮的五分之一),她受伤不仅没有丝毫农伤事故抚恤,而且摊在她名下的公粮一粒也不能少!我是在满耳四乡大喇叭村干部催粮正急时离开故乡的,真正是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中国有许多写农村题材的作家,他们也写农民的种种不幸,可是他们从来也没有想到有义务呼吁立法保障农村社会的问题。中国有许多跑农村口的记者,他们能写出催人泪下的好军嫂,能写出感人至深的背着爸爸上学的好孩子,可是数千上万字的篇幅里却从来没有想起质问一声政府,农民难道仅仅是催梁催款的对象吗?我们难道不该拿出个最起码的,哪怕是象征性的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章程吗?

    当然这涉及到可操作性问题。我认为这完全可以操作,比如国家从5%的农业税入里面拿出一个固定的比例,作为农伤事故抚恤基金。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还是举个例子谈这个问题。1970年,我父亲住了一个多月的地区医院后不治身逝,不仅没有背上一屁股两肋巴的账,居然还留下几百块钱的遗产。这笔钱陪伴我们走过十来年。是什么原因使我们这个不幸的家庭免于雪上加霜?是当时的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保障,固然有个经济发展的水平问题,更有一个对农民的感情问题。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农村方方面面的工作,诸如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农村政权的巩固、农业科技的推广等等,都提到了,可是农民应该享受起码的社会保障这一项,仍然是空白。

    作家文人一向热衷于人文精神、终极关怀之类说辞,我想我们还是少玩这些虚词浮说,眼睛向下、向实一些,少关注文化圈子里那些扯淡之极的是是非非,多留心下层社会的苦难和辛酸,以便早一点将农村自给自足、自生自灭的悲惨状态揉进立法者的眼里去。请立即着手立法保障农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