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大中:法律正当与否是我们不可讨论的(南方都市报 20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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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正当与否是我们不可讨论的
2007-11-12 10:17:1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关于深圳银湖别墅区违规改扩建的评论越来越精彩了。社论认为,深圳亟需一场胜利来处理这些权贵违建者,还法治一个秩序;秋风说,人家在自己的土地上,怎么建屋子那是他们的事。常看秋风的专栏,知道他一直在关注《物权法》,他一向坚定反对所谓的规划,主张人有权按自己的想法改建、修葺自己的住房,所以他对社论的反驳是基于他一向所坚持的。次日的社论再次重述对权贵违建者的反对,不过将权贵与违建加以区分,指出反对的不是业主的权利,而是反对他们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老百姓与权贵同样违建,法律面前却不平等。秋风再回应道:有些法律本来就是不合理,需要有人率先去与之对抗,名人违反计划生育也是如此,英国法治、宪政的基石《大宪章》就是英格兰宗教和世俗贵族用刀剑强迫国王签署的。他认为,历史就是这样进步的。
正反两方的观点我都深为赞同,这不是中庸派的两面说好,他们都在坚持自己认为是对的东西,要命的是,他们说的都对!不合理的法律需要有人去反抗,而这种伟大的且推动整体社会进步的事确实只能由拥有社会实力的权贵们带头去做,平民是无力反抗的。但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基本原则,绝不允许有人凌驾于法律之上,即人人有义务服从法律。谁的观点有错呢?都正确,但两种正确的观点放在这件事上,却是对立的——你察觉出这里的有意思吗?
有意思就在于,社论是认可《规划法》的,即便它不尽合理,但在有新的更为合理的法律来替代它之前,它仍然可以正义地管制着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秋风则相反,他不认可这部法律的正义性,跟不认可人人只能生一个孩子的规定一样,如果这些法律是根杂草,而他手中刚好有把剑,他会毫不犹豫地挥刀砍了。因此,双方的指向是不同的,一方坚持的是法津秩序,一方期待的是法律革命,而我们都知道,服从正当的法律是正义的,反抗不正当的法律也是正义的,逻辑也可以反过来,即服从不正当的法律是非正义的,反抗正当的法律也是非正义的,问题要命就要命在,法律是否正当,是我们不可讨论的!
□范大中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11120343.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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