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对日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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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对日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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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历史
  

  

 简介

  1951年9月4日,美国单方面邀请了52个国家,在旧金山举行对日和会。旧金山会议完全是美国力图扶持日本、打击和孤立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迅速在亚洲建立起冷战秩序的重要产物。由于对日和约草案的起草工作被美国所垄断,并几乎完全根据美国在二战后对日本的国际安排和角色期待来制定,旧金山和会曾引起了不少国家的强烈不满。例如,曾遭受日本侵略、并参加过对日作战的印度和缅甸就拒绝参加旧金山会议。9月8日,参加和会的49国代表在对日和约上签字,但苏联、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三国拒绝签字。  二战中抗击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主力、也是在抗击日本侵略中付出牺牲最大的中国,却因为美国的阻挠而被粗暴地拒之门外。9月18日,中国总理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声明,严正指出旧金山和会是一次片面的会议,中国拒绝接受和约的合法性。与此同时,朝鲜、蒙古、越南人民民主共和国等国也都曾发表声明,不承认《旧金山和约》。  50年过去了,《旧金山和约》这个当时美国冷战思维孕育出来的“怪胎”,依然还折磨着亚洲政治,直到今天尚未解决的东亚一系列领土分裂争端,都同《旧金山和约》有着某种联系。  例如,1943年11月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都庄严宣告,在打败日本军国主义势力之后,朝鲜应该获得独立;日本通过侵略掠夺的中国领土,如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但《旧金山和约》却篡改了上述国际法文件的精神,提出“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南沙及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但只字不提这些领土的归属问题,为美日和台湾当时的蒋介石政权制造“两个中国”和缔结“日台和约”铺平了道路。美国为了当时的冷战需求,通过《旧金山和约》进一步地扩大了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分裂。

 历史

  《旧金山对日和约》于1951年9月8日在美国操纵下部分国家与日本签订的片面和约。因和约在美国旧金山签订,通称《旧金山对日和约》。反法西斯国家签字的《联合国家宣言》、《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其他有关国际协议都规定同盟国家不得与敌国单独媾和,对日和约应先经中、苏、美、英四国外长会议准备,并采取大国一致原则签订全面对日和约。但美国背信弃义,违反盟国的合法利益,违反日本人民的意愿,在朝鲜战争遭到严重挫折时,于1951年 9月4~8日在旧金山召开对日和会,单独对日缔结和约。  1951年的9月8日,以美、英、法等四十八个国家为一方与日本为另一方在旧金山会议上签订。主要内容:盟国承认日本对其领土和领海有完全的主权;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日本同意将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等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日本得自愿加入集体安全协定;盟国可与日本缔结双边协定在日本驻军;盟国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但与会的越南、朝鲜、蒙古宣布不承认该条约。周恩来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也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合法性。在和约签订的当天,美国与日本还签订了《日美安全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