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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私分明的故事,我读到过不少,无论古今中外,这从来都应该是一种美德。
宋代的周紫芝(1082-1155)在《竹坡诗话》中记载,“李京兆诸父中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说的是中国古代有这么一个极其廉洁的官员,某日晚上他正在蜡烛灯火下办公事时,有人送进来一封家书,他便灭掉了公家的蜡烛,而点起了自己的私人蜡烛来读自己的私信,读完后再点起公家的蜡烛办公。微不足道如一点小小的烛光,都能做到如此的公私分明,实在令人感叹,怪不得这位南宋的“竹坡居士”要将它载入史册,流芳千古。  “不要以为志行高洁的人都是属于古代,今之古人有时亦可复见。”现代文学家梁实秋在他的一篇题为《廉》的文章中讲到:“我有一位同学供职某部,兼理该部刊物编辑,有关编务必须使用的信纸信封及邮票等等放在一起,私人使用之信函邮票另置一处,公私绝对分开,虽邮票信笺之微,亦不含混,其立身行事确砥砺廉隅有如是者!” 这位在任公职的同学曾对梁实秋说,他每次收到来信,如果对方用的都是公家的信纸信封,他心里总是以之为耻。对这样公私分明的人和事,梁实秋说,“吾闻之肃然起敬。”
《晚晴》2003年第5期白丁的文章也讲了一个公私分明的故事。1938年,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在重庆凤凰山创办了一所育才学校,收容抗战烽火中的难童。因缺经费,他组织人员四处募捐,并严令募捐所得涓滴归公,任何人不得借故暂借或挪用。他的上衣缝有两只大口袋,一只装公款,一只装私款。某日外出募捐归来,所得颇丰,但要买票乘车回家时发觉私款口袋里已囊空如洗,他不肯动用公款,尽管饥肠辘辘,又路途遥遥,但他还硬是拖着疲乏的身体,走着崎岖的山路,一直走到皓月中天之时才走回来。
公私财物如泾渭分明,这不仅是中国人的故事,外国人也同样有这样的故事。
前几年中国的许多报章上都刊登了这样一条新闻。南斯拉夫的米卢在中国担任国家足球队主教练,他离任时的2002年7月28日那天中午,中国足协在北京昆仑饭店为他举行了告别宴会。宴会结束后,中国足协要派车送他,但他坚决谢绝了足协的好意。他认为,在他执教期间乘坐足协的配车,那是公务用车,是应该享受的工作待遇,而一旦离开这个岗位,再坐公家的车就是占公家的便宜。最后他自己雇了一辆出租车,清清爽爽地离去了。不管米卢的足球教练当得如何,光是这一件事,就令我们刮目相看。
2004年第12期的《新民周刊》刊登了公安部派遣的首任驻美缉毒联络官孔宪明的文章,他回忆在美国的时候,“有一次,我注意到一位接待我们访问的美国警官身上竟然带着两只手机。他告诉我,公家的电话用公家的手机打,私人的电话用自己的手机打。”这位警官说:“电话账单上每个电话的主被叫号码都列得清清楚楚,我家里的电话号码如果出现在公家的电话账单上,不仅名誉要受损失,还要接受处理。”公家不占个人的便宜,个人也不占公家的便宜,界限就是这样划得一清二楚。
山东临沂市市委书记李群,曾经作为山东省公派出国干部代表团团长,到美国研修“公共管理”,并在康涅狄格州纽海文市当市长“特别助理”。在《中国财经报》2004年4月1日发表的一篇文章中,他谈了担任市长助理期间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一些见闻。他说:“在纽海文市政大楼里,我每天都看到市长自己开着私家车上班,然后封存在指定位置,上班后办理公务一律换用公车,下班时又开着私车回家。市长说:公私分明,这是对政府官员起码的要求,否则纳税人是不答应的。”
每次读到这样“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分明”的故事,我总是非常感动,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我都把它们搜集起来,那么多故事合并同类项,堆砌在一起,不用我再多作说明,就足以说明了一切。公私分明:哪怕到“迂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