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出租车装摄像头 权力应尊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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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出租车装摄像头 权力应尊重权利2010年09月20日 07:56新华每日电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热点评说

出租车GPS系统在许多城市已广泛使用,重庆、西安、包头、南昌、枣庄等地的出租车也正在陆续安装此种设备。安装该系统后,司机运营时按下计价器,就相当于按下相机的“快门”,车内情形就可通过副驾驶座位上的摄像头拍下来并储存在GPS系统里。出租车安装摄像头,算不算侵犯乘客的隐私权?不少网民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9月19日新华社报道)

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谁出钱谁就可以坐的出租车,自然也应属于公共场所,这一点似乎没有太多问题;而且,出租车安装摄像头,可能确实有利于震慑犯罪、有利于警方及时获取破案线索,同时也有利于乘客追寻失落物品等等。更何况,对一般人来说,出租车里又能有多少隐私呢?你挠个痒,掏个耳朵什么的,谁也没那闲工夫欣赏;如果你非要在出租车里卿卿我我,起码你就是不尊重司机,而既然你根本不把司机放在眼里,又何惧于什么隐私泄露呢?

既如此,那么多的市民对出租车安装摄像头表示反感,感觉隐私权被侵犯,而且他们明显不是传说中的“犯罪分子”,这或许有些大大出乎地方公安机关的意料吧?那么,这究竟是不是一种权利过敏症的表现呢?看上去似乎是,其实根本不是,在笔者看来,公众有其他深层的焦虑在里面。

一方面,假如权力时有失范,就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不可能的,用于对付犯罪分子的“武器”,很有可能会被利用到其他的方面,比如“跨省”某个“诽谤”官员的良民,比如遏制某个上访者,直至被随意用于骚扰他人或者进行各种违法活动。

更重要的是,出租车安装摄像头,并非只是一个隐私权的问题,在此之上,其实它更是民众对于政府公共行为的知情权与表达权的问题。为什么市民总要等到摄像头已经安上了出租车,才突然知道有这样一回事呢?——如果他们没能看到新闻,甚至有可能永远都不知道。为何有关部门总要等到面对记者的采访,才想起来做出一些解释呢?——难道没记者采访就不用对市民告知、解释?有关部门究竟有没有真正尊重过民众的权利?

事实上,就出租车安装摄像头这件事情而言,只要有关部门能在决策之前告知公众并且征求公众意见,让公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都得到充分尊重,不仅能够得到绝大多数市民的支持,而且还能尽量将潜在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比如设置程序让司机无法查看,比如只拍照不录像,危险情况下司机启动报警装置才录像,比如严格监管照片查看程序并做出相关制度安排……可是,极少有地方想到在给出租车安装摄像头之前,还应该去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与表达权……

当权力尊重权利未能落实为一种惯例性的制度安排,当政府部门对于决策行为可能引发的争议,在事前毫无预见或者视而不见,而是宁愿事后做出看似无懈可击的解释,此时,就难免出现公众的质疑与忧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