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列传(一)——刺杀荷兰国父威廉的热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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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列传(一)——刺杀荷兰国父威廉的热拉尔

作者:王永忠   2010-07-12 09:38 星期一 晴  在荷兰八十年(1568-1648年)独立战争的过程中,1574年的莱顿解围是一个转折点。拿下莱顿之后,奥兰治王威廉和他的起义者再也不怕起义很快会被镇压了。在随后的几年里,形式对荷兰起义者非常有利,威廉设想建立一个自由、统一的尼德兰。1571年,西班牙不但卷入了同奥斯曼土耳其的海战“莱潘托战役(Lepanto)”(塞万提斯参加了莱潘托战役,左手就是在这场海战中被打残,由此落得了“莱潘托残臂人”的绰号),无暇顾忌荷兰的反叛。此时,腓力二世在尼德兰的军队又因军饷不足而发生兵变;1576年,所有17省都签署了驱逐西班牙驻军的联合协议。威廉个人也因1575年的第三此婚姻,而焕发了青春。新娘夏洛特是一位法国亲王的女儿,原在一座修女院做院长,后逃离了修女院,皈依了加尔文教派。1580年,腓力二世终于得出结论,要结束荷兰的叛乱,必须干掉威廉,国王称威廉是“扰乱整个基督世界的害人虫和人类的敌人(pest on the whole of Christianity and the enemy of the human race)”,悬赏重金25000克朗,对他行刺。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1582年3月18日,安特卫普的一位葡萄牙商人的手下、名叫胡安•德•华莱圭(Juan de Jauregui)的西班牙人,趁着接近威廉的机会,近距离向威廉开枪,把他的头发胡子都烧焦了,子弹穿过了威廉的脸颊,他身负重伤。然而,在夏洛特的精心护理之下,他竟活了过来。然而,夏洛特却在5月8日去世了。考虑到南方的省份大多为天主教徒,并有许多腓力二世的支持者,威廉放弃了统一尼德兰的设想,而希望保住北方七省(即荷兰)的统一和独立。他回到了代尔夫特,把官邸迁到了一座古老的修道院里。一位27岁的木匠学徒谎称是加尔文派烈士的儿子,取得了威廉的信任,得以出入威廉的府邸。
  此人名叫巴尔撒扎尔•热拉尔(Balthasar Gérard, 1557–1584),实际上是一位狂热的法国天主教徒,自幼崇拜腓力二世,12岁就立志要刺杀威廉,除掉这个基督教世界的贼首。后来热拉尔考入多尔大学就读法律专业,早在国王的悬赏之前,他就对同学说要干掉威廉。热拉尔在卢森堡的时候,听说了华莱圭刺杀失败的消息之后,他开始精心策划自己的暗杀行动。除了努力接近威廉,并骗取信任之外,他还设法骗得一个执戟兵的帮助。1584年7月8日,他到威廉的官邸去查看下手的时机和环境,那个执戟兵问他在干什么,热拉尔说身上没有钱,自己穿得那么寒碜,没法去街对面的教堂参加弥撒活动,执戟兵丝毫没有怀疑他,就给了他50克朗,他用这笔钱购买了行刺用的枪支弹药。事后,这个执戟兵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据说他立刻用匕首把自己刺死了。
  1584年7月10日,威廉同家人在自己的府中一起用餐完毕,等在餐厅外面的热拉尔拔出手枪,对准威廉的胸膛开了两枪。51岁的威廉向前踉跄了两步,临终之际,说出了最后一句话:“上帝啊,宽恕我的灵魂和这个可怜的人吧(Mon Dieu, ayez pitié de mon âme; mon Dieu, ayez pitié de ce pauvre peuple.)”。枪弹穿过了威廉的身体,在墙上打出了两个洞,现在,在威廉的故居,他被刺杀的地方还保留着这两个洞和一块纪念的铜牌。热拉尔逃出了侧门,在接近城墙的时候跳入了护城河,河的对岸是一匹备好了鞍的马,他的腰上还绑有一个充了气的猪膀胱,以保持他浮在水面上。但他一头栽进了河上漂浮的一堆垃圾,被紧追不舍的威廉的侍从和一个执戟兵所抓获。当拘捕他的人叫他叛徒的时候,据说热拉尔反唇相讥,说到:“我不是叛徒;我是我的主人的一位忠实的仆人。”“哪个主人?”他们问道。“我的主人是西班牙国王。”热拉尔经审判后,被残忍地处死。他的家人得到了腓力二世所承诺的行刺赏金。按照历史学家丽莎•贾尔丁的说法,这也许是世界上第一起有记载的用火器(手枪)成功暗杀政治领袖的事例。刺杀发生数小时后,荷兰议会开会宣誓,将改革大业进行到底。在威廉之子莫里斯的领导之下,北方七省终于一劳永逸地获得了独立,成为了荷兰王国,并于1648年与西班牙缔结了和平。在威廉的陵墓,人们竖起了纪念碑,碑文写道:“这里埋葬着国父威廉,他为尼德兰的命运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后人称威廉是“荷兰国父”。
  关于他的死,福柯在《监视与惩罚:监狱的诞生》(Foucault, Michel. Discipline and Punish: The Birth of the Prison.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79. p.54)中详细描述了热拉尔的死刑执行过程:“‘第一天,他(刺客)被带到广场,那里设置着一个大沸水锅,他的那只犯罪的手被浸入锅中。第二天这只手被砍掉,因为这只手落在他脚边,他就在行刑台前后不停地踢它。第三天,用烧红的铁钳烫烙他的胸部和手臂的前端。第四天,同样用铁钳烫烙他的手臂上部和臂部。这个人就这样连续受了八天的酷刑。’最后一天,他被施以轮刑和锤刑(用一根木棒锤击)。六个小时后,他还在要水喝,但没有给他。‘最后,治安长官在他的哀求下下令绞死他,以使他的灵魂不致绝望和迷失’。”热拉尔的死刑按照那个时代的标准也是残酷至极的,按照福柯的解释,在公众场合处以极刑是一种政治手段,展示国家机器的威严,惩戒罪犯的决心,精确的操作和罪犯的极度的痛苦演化为正义得到声张的表演,公共行刑的操作赋予了法律真实的力量和威慑,使得公众深刻地明白权力结构的相互关系。福柯写到:“我们应该把公开处决看作为一种政治运作。公开处决在18世纪依然被仪式化。它合乎逻辑地包含在一种惩罚制度中。在这种制度中,君主直接或间接地要求、决定和实施惩罚,因为他通过法律的中介而受到犯罪的伤害。在任何违法行为中都包含着一种‘大逆罪(crimen majestatis)’,任何一个轻罪犯人都是一个潜在的武君者。而激君者则是彻头彻尾的罪犯,因为他不像其他违法者那样,只是冒犯君权的某个特殊决定或意愿,而是冒犯君主的原则和君主本人。在理论上,对武君者的惩罚必须是集一切酷刑之大成。它应该是无限报复的体现。对这种十恶不赦之徒,法国法律不限定刑罚方式(Discipline and Punish, p.53-54)。”无论(对于西班牙天主教阵营)流芳百世,还是(对于荷兰新教阵营)遗臭万年,巴尔撒扎尔•热拉尔以自己的方式轰轰烈烈地在人世间走了一遭。刺客人生,生,也快哉;死,亦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