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打银行幌子卖保险 混淆为年息10%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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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打银行幌子卖保险 混淆为年息10%储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9日 08:42  新民晚报

  前天上午,家住浦东的吴老先生拿着一张红色的请柬到附近的一家银行询问:听说你们出了年息10%的储蓄产品,是不是真的?银行工作人员断然否认,表示已经接到多次这类问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热情来电邀你赴会

  原来,吴老先生前几天在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能清楚地报出他的名字,并说某某银行为了回报客户,推出了一个高利息的储蓄产品,存入一定金额 的钱,5年后每年保证可以拿到10%的利息。老先生想现在存银行的利率这么低,既然是银行出的储蓄新产品,想来应该是牢靠的。对方听见他感兴趣,随后送来 了写着“高利息储蓄产品暨新老客户联谊会”的请柬。据说,有一些邻居也收到了这样的请柬。

  不过,现在家里大白天接到不靠谱的电话实在不少,老先生还是决定去附近的银行网点问问求个安心,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口头介绍不留片纸

  记者翻看那张请柬时发现,里面还夹着一张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名片,不仅印有展业证号,还是这家公司第九届高峰会的高峰会员。明摆着的,这是保险代理人利用市民对银行的高信赖度,假借名义,推销分红型的保险产品。

  据另一位参加了这场“高利息储蓄产品暨新老客户联谊会”的老人说,现场介绍的并不是电话里说的在银行中销售的品种,而是另外一个名称。当场对于 产品只是口头介绍,没有书面资料,对方说等签了合同,自然会有详细的产品说明。听到承诺“高额”的回报,在会上有不少人表示愿意购买。

  其实,这款分红型的保险产品本身一直在市场上销售,投保年龄为0-55周岁,60周岁开始至80周岁每年领取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10%。但是把 这份产品卖给60岁以上的老人明显是不合适的,更何况是采用了“技术处理”的手法,用银行的名义招徕客户。老年人手中的确有些闲钱期望能保值增值,但是不 要轻信一些推销员的口头承诺,尤其是许以高额回报的陌生来电及短信,试想一下,天上哪有凭空掉馅饼的好事?

  10天犹豫期可退款

  那么,遇到类似的状况,市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市保险同业公会的副秘书长顾孝乐表示,保险代理人这样的做法是违规的。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产 品,在银行渠道销售,代理人无权假借银行的名义销售代理人渠道的保险产品。市民如果参加这类的产品介绍会,要索取由保险公司统一印制的产品介绍,不要盲目 相信花好稻好的介绍,如果现场没有留下书面介绍或录音,可以在会后通过打保险公司咨询电话、到柜面问询或上网的方式进行查询。拿到保单后的10天犹豫期 内,发现承诺与合同内容不符可撤单取回全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