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学为公”是“众学为私”的前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3:49:09
“西学为公”是“众学为私”的前提
罗建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问题几乎困扰了我们一个世纪,该问题是1898年张之洞为“会通中西,权衡新旧”所提出。“把体用模式转换为一种公私结构,未必要让它们‘会通’,而是使它们各有应对。这里,我不妨仿张之洞来个‘新八字’:中学为私,西学为公。”“让儒家回归私人领域吧,就像让民主宪政看守公共领域。”这是前几日“南都”所刊邵建先生《中学为私 西学为公》一文的导语。此说倒真是振聋发聩。差不多令“张氏的体用八字可以宣告休矣”。
但是,不解疑问也随之而生。中学,西学,二者关系为何?邵建先生指体用说之弊端在整体性,主张把它打成两橛,给其活动领域以必要界分。这两种文化果真是“与其体用,孰若并置”的并列关系?
“西学为公”,就是让自由民主宪政看守公共领域,保障制度的建树。因为制度本身是人类社会文化的果实,其一旦产生便又可以作用于社会,或激活,或催生,或扼制,挟强权公权成为影响文化生长的要素之一。所以,当“五月花号”即将登上新岸时,男子汉用契约和指印定下了游戏规则。所以,即使华盛顿非常圣人地放弃了权力,但大陆会议依然把他向人民谦卑地鞠躬列为必须的程序。
要讨论的其实无须涉及儒家到哪里去,这也不是任何人“让”或“不让”的问题,儒学或他学,不过是人之喜好。我们有过让儒家一统天下直至渗透每一个私人角落的历史,我们也有过让所有传统斥为原罪而化为灰烬的年代。说到底,因为没有“西学为公”,我们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私人领域,所以中学为私是无私处可去的。那么,我们确实也需要设计的是可以让儒家和传统百家,如同其他文化自由地到哪里去或不到哪里去的路径。那么,除了把蓝图交付给西学,恐怕别无选择。
眼下,“中学为私”倒很是热闹,《论语》总说淡定,《庄子》只见玄妙,西南那边的小孩子诵经的仪式十分隆重。相比之下“西学为公”寂寞得很,你去问问,有几人识得自由二字,辨得公民之身,至死也没看一眼宪法的实在正常,哪里像西学浸淫之中,人家孩童就学着做公民。难怪一位文化前辈,在耄耋之年不知几回地说过,如果还有时间,他愿意做一个公民教员。
不过,任你怎么宣讲教义,制度却是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教科书。它不仅可以通过强势公权直白地告知,还可以通过利益分配潜在地示意自己的好恶褒贬奖惩。人的本能是趋利的,利益最大化的欲望是正当的。所以一旦制度的效果让人们读懂了它的潜台词——趋利避害是必然的,今天我们能碰上一个道德自洁的人,即使是心向往之,也难以身随其至呀。即如本人这般一向热心,也会在摔倒的老人需要援手时,因为口袋里没有四万元赔偿款而转身逃离。那么,“中学为私”的传统宝典,顿时浇薄如纸。“其中的诚意正心修身等内容,对于现代化所带来的一路下行的世俗化”恐难“有一定的道德逆挽作用”。
“我既认同西方文化,又眷恋传统文化。”邵建先生此语,于我心有戚戚焉。“中学为私,西学为公”更是极有见地。我揣度其意,当是呼吁儒家退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样一个反平等、非民主、无自由的制度架构,让社会步入民主宪政的大格局。
果然,则与邵建先生商榷:西学与中学,“与其并置,孰若条件”。须有西学为公为必要条件,才有众学为私之必然结果。
来源:南方网  来源日期:2007-10-8   本站发布时间:200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