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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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探究】
阅读课本P70材料并思考:根据以上图文归纳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如何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
第一,民主选举。
第二,民主决策。(社会听证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第三,民主监督。(行使罢免权)
一、人民民主 广泛真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1)判断政体优劣的标准是什么?
主要看其为什么国体服务,是否与国体相适应,是否促进国体的巩固和发展。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如何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四民主”→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能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
【知识联系】
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才调动了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阅读资源】
“橡皮图章”是海外媒体形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用语。它指的是,中国“议会”难有自己的声音,几近于政府的传声筒和附言人。
中国人大正在清洗掉“橡皮图章”的“标签”。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1年2月14日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该院工作报告未获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原因是代表们对该法院反腐败不力感到不满。这是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人大首次否决审判机关工作报告,对监督对象说“不”,一时震动全国。
此后两年,人大对监督对象说“不”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陕西澄城县人民法院的报告未能通过当地人大的评议;广西北海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公安局就一犯罪团伙“何以能逍遥法外7年之久”进行调查并作出答复;江苏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经投票罢免了因酒后闹事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市政公用局局长……
农民工工资清欠、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审计风暴”的警示作用深入人心、全面启动对地方法律法规备案审查、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了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10个专题工作报告。
中国人大肩负立法与监督法律实施和“一府两院”工作的双重使命,其监督者的角色在过去5年里得到强化:人大不再一味地例行公事、举手通过,人大代表敢于代表民意抨击官僚、寻求公义。用老百姓的话说,“橡皮图章”终于“硬起来”了。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能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能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知识联系】
3、4两点都归因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民主集中 优势明显(为什么要实行民主集中制)
1、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因
2、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优势
3、实践证明
三、适合中国国情的好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问题探究】
阅读课本P73-P74并思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不同
比较
人民代表大会制
议会制
产生条件
产生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的伟大实践
产生于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
经济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
资本主义私有制
阶级性质
体现人民民主专政
体现资产阶级专政
行使权力的主体
人民
资产阶级
组织和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
三权分立制
与政党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政党在议会中活动,轮流执政
组织结构
一院制
两院制
人大与议会
国家权力机关,集中行使国家权力
主要是国家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
人大代表与议员
非专职,可罢免,代表人民利益
专职,不可罢免,代表资产阶级利益
相同
都是代议制民主。
人大、议会都是立法机关,享有立法权。
1、相同点:
(1)都是代议制。
(2)人大、议会都是立法机关,享有立法权。
2、不同点:
(1)经济基础不同。
(2)体现的国家性质不同。
(3)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
(4)实行的组织原则不同。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建立起来的,西方国家议会是按分权制衡的指导原则建立起来的。这一点是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制的根本区别。
(5)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
(6)与政党的关系不同。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活动,西方国家政党在议会中活动。人民代表大会在党领导下行使职权,是我国的政治特点。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一手建立起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必须服从党的领导。
(以下为了解内容)
(7)组织结构不同。
西方国家一般是因为联邦制或因民族问题而采取上、下院制或联邦院、民族院制。而中国历史上就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地方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工作的,因此我们实行的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中央和地方积极性的做法,所以不搞联邦制的上院、下院。另外,关于民族问题,中国历史上就有各民族杂居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回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较多一些,但回族不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很多省都有回族,这就决定了我们要搞民族自治而不搞民族自决,所以没有必要搞民族院。因此实行“一院制”是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的,这与西方议会制度也是不同的。
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内部结构分两个层次,代表大会中设常委会,代表大会由数量众多的代表组成,每年开会一次,而且会期较短,主要决定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那些问题。由代表大会产生一个常务委员会,作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权力的常设机关,常委会对代表大会负责,受代表大会监督。这种把代表机构分为两个层次权力的组织,在西方国家议会中是没有的。西方国家的议会有两院,它们分别产生,之间的关系不是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关系。在立法方面,不能单独行使权力,而只能结合起来行使议会权力。
(8)人大与议会的权力不同。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高度集中行使国家权力的,是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虽然有些西方国家议会也称国家权力机关,但在法律上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比,它们的权力还是要小得多。如在议会与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是产生负责的关系,而国外议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很少是这样的,即使有些国家的政府是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但没有司法审判机关也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的。在监督方面,国外议会也都有对政府的监督权,但没有像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的监督那样广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有一项重要的权力,就是它可以行使认为应该由它行使的权力,这是一项无限的权力,国外议会是没有的。
(9)人大代表与议员不同。
国外议会的下院的议员基本上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我国全国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出来的。其次,国外议员是专职的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我国人大代表是兼职的。
此外,人大代表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罢免,外国议员独立行使职权,一般不受选民罢免。
在马克思主义观点看来,能不能对代表实行监督罢免,是议会的真民主和假民主,完全民主和不完全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志。代表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罢免,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社会主义代表制与西方国家议员制的一个重要区别。资本主义国家的议员选出之后,选民就无权罢免。他们认为这是议员独立行使职权的保障,代表责任制是这一制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