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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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9年4月4日        已经有607位读者读过此文
一、教材分析:
本讲是国家制度的继续,是在学习国家性质和国家职能的基础上学习政体有关知识,以及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意几种政体的区别和联系,政体与国体的关系等。通过学习要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基本概念及观点
1、政体: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适当健全的政体,对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政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2、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国王、天皇、女王)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的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3、民主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根据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不同,可分为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和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我国人民自己管理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制度。
5、人民代表大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三、重点难点释疑
1、关于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国体与政体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个重要原理。应把握如下几点:
(1)国体与政体是两个不同的含义,两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区分政体的主要因素有:国家的权力主体的设置不同,如有的是行政主导型的,有的是立法主导型的;权力主体产生方式的不同,如有的是选举产生,有的则由世袭而来;权力主体行使权力的期限不同;权力主体的组织方式不同等。
(2)国体与政体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国体决定政体,国体要求政体必须适应和服务于自己。
(3)政体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国体相同的国家可以采取不同的政体,在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政体也可能发生变化。
(4)可以用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来分析。亦可以用一切从实际出发来分析。
2、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议会制君主宪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区别
含义不同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以议会作为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则是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由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产生的条件不同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结果,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互相妥协的产物。
国家元首的产生与任期不同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设君主为国家元首,世袭继承,没有任期限制,是终身制。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不设君主,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
联系
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都为资产阶级服务的。
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都设有议会,议会在国家中处于主导地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等。政府(内阁)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要辞职,或是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国家元首的地位相似,国家元首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
3、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的区别和联系。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总统制共和制
区别
国家元首的
地位不同
国家元首(总统)的地位是象征性的,只是虚位,没有实权,议会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帅海、陆、空三军,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行政机关和
议会的关系不同
政府由议会产生,取得议会选举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阁上台,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要辞职或是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获得总统选举胜利的当选国家的总统。政府由总统选举产生,政府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行使权力时不对议会负行政上的责任,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宪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议会不能因为政策上的问题投不信任票迫使总统和政府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政府官员和议会可以相互兼任。
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相互独立,议员不能兼任行政官员。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
联系
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都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一般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都是由资本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并反映这一性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政府和国家元首都是由选举产生,并且有一定的任期。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民主共和制的共同点(议会的地位和君主的地位)就是这两者与总统制共和制的区别。相反,它们的区别就成为总统制共和制与议会制民主民主共和制的共同点(注意表格中的粗体字部分)。据此还可以列一个表,总统制共和制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对比。(请大家自己完成)。
4、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西方的议会制的对比。
人民代表大会制
议会制
联系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资产阶级的议会制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从形式上看有某些相似之处,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都是属于一种间接民主,即代议民主都具有立法权。
区别
经济基础不同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之上的,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
议会制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
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
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人民代表大会权力主体是人民。
议员由竞选产生,竞选则是以金钱作为后盾的。议员对选民不负责任,不受选民监督,选民无权撤换议员。议员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
二者的权力和
活动原则不同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立法机关,同时又有权组织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这些机关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除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外,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全权性的地位,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西方议会制一般是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约,彼此平衡,以便协调和平衡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5、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本框题不是从理论观点入手进行分析,而是从介绍具体知识入手,逐步抽象出理论观点。教材的逻辑顺序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成员即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次展开论述最后升华到理性的认识。
第一步是先讲人民代表大会。既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和构成,又讲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权限,通过这两方面内容的讲解使学生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
第二步是讲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成员即人民代表,即讲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产生方式、权利与义务,目的是更具体地介绍人民代表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第三步是根据上面的知识抽象成理论概念,即概括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并分析说明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理解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加强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认识,才能懂得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握这一问题必须掌握以下几点:
(1)从国体政体的关系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我国人民自己管理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它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它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2)从国家的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的建立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凡属于国家管理范围内的一切重要制度都是由它直接或间接创建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利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巨大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利,体现人民的意志;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第三:有利于我国的民族平等和团结。
(4)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适合我国国情,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是人民奋斗的结果和历史的选择。因此,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四、易错易混:
1、我国的国家制度、社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政治制度的区别。
⑴我国的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这是从广义上说的。狭义的国家制度是指国体,即人民民主专政。
⑵我国的社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它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的总称。
⑶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⑷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⑸我国的重要政治制度也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民族政策,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正确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个问题
⑴区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前者是一种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后者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⑵区分“最高权力机关”和 “权力机关” :前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⑶区分“权力机关” 和 “其他国家机关” :前者指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行政政府、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我国,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
⑷区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和“人民民主专政”:前者是我国的政体;后者是我国的国体,并把握“国体和政体”的关系。
⑸明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办法”的不同:由人民选举产生,但有的是“直接选举产生”,有的“间接选举产生”。弄清哪些是直接选举产生,哪些是间接选举产生。要注意,今年新宪法对人大代表任期的修改,以前有三年和五年之分,现在一律是五年。新改的地方,往往是容易出题的地方。
3、注意区别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与人民代表权力,了解就可以。
4、认为我国的人大即是国家权力机关,也就都是立法机关,有立法权。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地方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也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除此之外,其他各级人大只是本行政区域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不具有立法权,不能称之为立法机关。
5、注意三种政体的典型国家,它们经常和单一制与复合制和政党制度一起交叉出题
政体类型
典型国家
议会制君主制
英国、日本、泰国、比利时、西班牙、瑞典、挪威
议会制民主共和制
意大利、德国、芬兰、奥地利、印度、新加坡
总统制共和制
美国、墨西哥、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亚
五、典型例题分析
例:为了使我国的国家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能过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重查监督的决定,对于中央预算审查监督做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使中央预算重查监督的法制化更加完善。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具有()
A.监督政府的职权
B.最高决定权
C.编制中央预算的职权
D.立法权
解析:这是2000年全国的“3+2”高考试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常委会行使,具体有行使国家立法权,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决定和规定国家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权力。题中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这个决定也是最重要的立法性法律文件,故D项当选,A项当选比较明显,最高决定权是全国人大的权力,故B项不选。另外注意,全国人大在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执行预算情况的报告才叫行使决定权,而这里是对预算工作监督的法制化问题。编制中央预算是中央政府的权力,故C项也不选。答案: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