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的钓鱼执法和民间的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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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的钓鱼执法和民间的做局

http://book.sina.com.cn 2010年08月26日14:40 新浪读书

做局,用湖南、湖北等地的话来说,就是“带笼子”,几个人合起伙来,自编自演一个骗局,引诱别人上当,然后谋财或者害命。这样的骗术十分古老,具体起于何年难以考证。一些将蒙骗视为智慧而津津乐道的中国人,对做局并不是特别的讨厌,甚至还有些佩服,对那些不小心上当受骗的倒是倍加奚落与讽刺,讥笑他们的愚蠢。

今天的街头,这样的“做局”比比皆是。最常见的就是报纸上屡有披露的那类卖假金元宝假古董的骗局。一个人拿一个假的金元宝或假古董出来,悄悄地在街头兜售,当然一般的人不会上当,这时过来一个当“托”的人,假装不认识,看了看这假货,以权威的口吻说这是真的,特别想买,一摸口袋,钱带少了,露出过了这村没这店的懊悔神态,恳求货主便宜一点。两人在讨价还价中,吸引旁边看热闹的人上钩,最后总有人掏钱买了这个假古董,而几个演戏的人拿到钱后立即逃之夭夭。《水浒传》中做局的第一等高手是吴用,他伙同晁盖等人演戏,骗了杨志,抢走了生辰纲。这样的“局”不仅在市井间层出不穷,在《水浒传》中的官府里照样不少。堂堂的殿帅府太尉要陷害林冲,也是做了这样一个“局”。不过这种官府做局,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钓鱼执法”。钓鱼执法古已有之,唐太宗李世民即位之初,听说朝廷各部有不少人贪污受贿,就派人假装向一些官员行贿,想以此获取第一手证据。结果还真有一位官员收下了一匹锦缎。太宗大怒,要杀一儆百。户部尚书裴矩听说后极力劝阻,说:这人确实受贿了,但这是陛下您在诱惑他犯罪,“所谓陷人以罪,恐非导德齐礼之义”。

唐太宗见裴矩所言有理,便放弃了钓鱼式执法。后来,有人上书唐太宗,建议他假装发怒试验群臣以辨忠奸,说“执理不屈者,直臣也;畏威顺旨者,佞臣也”。这实际上也是一种“钓鱼”策略。不过太宗却说:人君就像水之源,臣下好比流水,皇帝自己带头使诈,怎么让臣下忠直不欺呢?这就好比“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不可得矣”。

李世民能听得进臣下的劝导,还能举一反三,所以是明君。但不是所有施政者都像他那样,很多人热衷钓鱼执法。

高太尉陷害林冲,和这种放钩子钓鱼,其思路几乎完全一样。他先让人化装成急需要钱用的落魄英雄,将一口宝刀便宜卖给林冲,然后再让人来请林冲,说高太尉要看宝刀。精细不亚于杨志的林冲照样被骗了,他被两个公差带入军事重地*堂,然后公差就消失了。林冲在等待高太尉出来看刀的时候,看到屋檐前写着四个大字:“*节堂”,才猛然省悟:“这节堂是商议军机大事处,如何敢无故辄入?不是礼!”准备撤离时,可惜晚了,守候多时的高太尉看钓上的鱼要脱钩,马上走出来,喝道:“林冲,你又无呼唤,安敢辄入*节堂!你知法度否?你手里拿着刀,莫非来刺杀下官?有人对我说,你两三日前,拿刀在府前伺候,必有歹心。”于是就将林冲拿下,判了意图刺杀朝廷大员之罪,刺配沧州。

不但是林冲,另一位好汉武松,也被钓鱼执法。张团练为了报武松夺快活林之仇,买通张都监,先给武松小恩小惠,笼络了武松,并对其委以重任,让他当了自己的保镖。在中秋之夜,请武松到自家内院喝酒。刚开始,经过风风雨雨的武松还有一些警惕心,说:“恩相在上,夫人宅眷在此饮宴,小人理合回避。”而张都监大笑道:“差了!我敬你是个义士,特地请将你来一处饮酒,如自家一般,何故却要回避?”一席话,打消了武松的疑虑。等武松酒过三巡后,再让自己的小妾玉兰唱曲,一步步把武松引到局里去。最后在武松快睡的时候,故意制造有盗贼进来的假象,武松拿一根哨棒出去捉贼,不承想被埋伏许久的张府手下的亲兵当贼捉了,而武松的柳藤箱子里,早被人偷偷地塞满张府的金银器皿,这一回,人赃俱获,指控武松做贼,将其打入死囚牢。 为什么官府钓鱼执法能成功,而被陷害的人很难洗冤呢?首先是大官们掌握巨大的资源,他可以动用一切力量布局,一般人很难防备,如高太尉为了给自己的养子高衙内报仇,处心积虑做了设计。其次是大官的阴险毒辣,超出一般人的想象。在林冲误入*堂的时候,他已经被做了一次笼子。他被从小交情不错的朋友陆虞候陆谦骗出来喝酒,然后陆虞候再叫人去林冲家,对林冲娘子谎称林冲喝酒时得了急病晕过去了,骗林夫人进了陆虞候的家,然后锁上大门准备送给高衙内做礼物,幸亏林冲闻讯及时赶到,解救了夫人。按理说,林冲既然知道高衙内看上自家的老婆,朋友都出卖自己了,应该对高太尉有提防。但他还是低估了高太尉的无耻,哪想到这么大的官,竟然用下三烂的江湖手段对付自己!最重要的一点是被钓鱼执法后,没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调查、审判制度。审案的开封府府尹是高太尉的下属,而高太尉作为这件案子的当事人,他的下属官员怎么可能公正地审理此案?既不能将高太尉作为重要证人叫来出庭作证,又不能找到那个买刀的以及两个号称听从太尉吩咐带林冲进*堂献刀的差人,只要凭高太尉一人的指控,就能让林冲入罪。高太尉在此案中,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或者说是裁判员的上司。老子审儿子的案子,都不可能公正,何况儿子审老子呢?所以开封府有个办案的孔目孙定——相当于现在具体办案的小法官,他为林冲抱不平,质问上司府尹:“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这话真没说错,在那样的制度下,审案的开封府,还真差不多是高太尉家的。好在当时官场还有孙定这样敢于直言的办事人员,有开封府尹这种不愿昧良心替高太尉助纣为虐的官员,所以以两个带林冲进入*堂的差人没能捉拿,证据有破绽为由,让本来要判死刑的林冲捡了条命。在司法不独立、官大一级压死人的大宋,除非皇帝亲自出马才有可能给林冲洗冤*。而当时的皇帝,是极其器重高太尉、一味只会享乐的宋徽宗。就算包公再世,活在宋徽宗手下当开封府府尹,恐怕也难替林冲翻案。人治的社会就是这样,希望只能寄托在明君身上。

当代大诗人聂绀弩先生咏叹林冲的命运:“家有姣妻匹夫死,世无好友百身戕。男儿脸刻黄金印,一笑心轻*堂。”好不悲凉!他和卖烧饼的武大郎一样,就是因为娶了个漂亮老婆,而惹祸上身。

江湖人士做这种下三烂的“局”,尤可理解,可朝廷命官也用这种下三烂的伎俩,今人也许有些不解。其实这些居庙堂之高的人,品行又比草寇高多少?也许他们根本不认为这是“下三烂”的骗局,而是政治智慧呢。

官府之外,流行于市井社会的“局”,《水浒传》里有好些,最著名的就是“智取生辰纲”那一节。注意,作者和许多读者都认为是“智取”,隐含着对其“做局”艺术的欣赏。

晁盖等八人集团智取生辰纲前,作者不惜笔墨铺垫了杨志的清醒与警觉。杨志清楚地知道世上不太平,路上打劫的人太多,便从梁中书那里申请了对押送队伍的绝对指挥权,一路督促军健早起程早住店,尽量不给劫匪下手的机会。

可尽管他千般防范,不怕贼抢就怕贼惦记,黄泥冈上他终于着了道。黄泥冈上晁盖、吴用等七人和白胜合演的那场戏剧,真的可以入选中国古代十大骗局这样的排行榜。这个局场面浩大,安排巧妙,演出逼真。不但骗了牛皮烘烘的谢都管以及那些偷懒的军健,且骗过了职业军官杨志这类高手。 

七个人化装成贩卖枣子的商户,看到杨志一行前来,便假装自己十分害怕劫匪,使杨志等人的警觉放下一分,对其贩卖枣子的身份有些相信。当白胜装成卖水酒的小商贩走过冈上时,杨志极力阻挡众军健买酒,害怕酒里有蒙汗药。七个“贩枣客”要买酒,白胜还欲擒故纵,表示自己被诬为下蒙汗药的,伤了自尊。最后好说歹说把酒卖给“贩枣客”,一桶喝完,都很正常。刘唐假装要占小便宜——这是小买卖人的通病,符合他这一角色,强行在另外一桶用瓢舀了一瓢酒喝了,被白胜追赶。吴用拿出已经放了蒙汗药的瓢,准备再占小便宜,舀了一碗被白胜夺过去,倒回桶里——蒙汗药就在眼花缭乱中入了酒桶。“局”这时达到了高潮,杨志的警惕性已经一点点地减少到最低。杨志想道:“俺在远远处望这厮们,都买他的酒吃了,那桶里当面也见吃了半瓢,想是好的。打了他们半日,胡乱容他买碗吃罢。”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怪不了杨志。

《水浒传》中最常见的“局”,就是孙二娘、李立那些开酒店的,用麻药将客人迷倒,然后谋财害命。梁山人劫法场、顾大嫂化装成送饭的妇人前后去营救解珍兄弟和史进,也都是一种“局”。

杨志、林冲、武松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们行事谨慎,远非李逵这样的人能比,但都毫无例外地陷入设好的“局”。他们的聪明为什么一下子就短路了?是因为那个世道陷阱太多,骗局太多,花样翻新,以设“局”为业、为荣的人太多,正直的人防不胜防。

当代作家刘庆邦写了一篇小说《神木》,后来被导演李杨拍成电影《盲井》,就是讲述了两个农民合伙“做局”,害死一同挖矿的矿工而骗取抚恤金的故事。当然,小说和电影都是虚构的,但也能看出古代做局这种手法,在我们生活中并没有绝迹。

电影里,某地矿井下,宋某和唐某趁元某毫无防备时将其杀死在矿井里,然后伪造被砸死的现场。在此之前,宋和唐引诱在劳务市场找活的陌生人元某,对其说他俩和唐的弟弟三人已经在一个小煤窑里找到了活,弟弟突然生病,他俩可以带元某去干活,但元某必须假装成唐某的弟弟,否则老板不予接收。然后两人为元某假造了身份证,向矿老板证明元某是唐的亲弟弟。元某被害后,唐假装哭悼“弟弟”的死,而矿主为了掩盖安全事故,只好用三万元打发唐,让唐和宋拿着“弟弟”的骨灰滚蛋。

拿钱之前装得悲痛欲绝的唐、宋二人,拿了三万元钱后立即进城住进酒店,将元的骨灰倒进马桶里,然后唱歌嫖妓,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两人在一个劳务市场捕捉到一个“猎物”——无钱交学费而出来打工的十六岁少年、王宝强刚出道时扮演的元凤鸣。二人利用凤鸣急需找到活的心理,让凤鸣假装成宋的侄儿,并同样给凤鸣做了假身份证。

宋的家里有个成绩好的儿子,看到满脸稚气、十分好学的凤鸣,他有了些犹豫,尤其通过凤鸣的全家福得知凤鸣就是他们前一个“做掉”的元某的儿子时,心里更有隐隐的不安。最后在矿井里,唐已经看出内心矛盾的宋某即将妨碍自己的致富大业,便先杀死了宋,就在他想对凤鸣下手时,煤块真的砸伤了唐的腿,凤鸣得以虎口逃生,而坑道中放炮把唐某也砸死了。最后元凤鸣以宋亲侄子的身份领了三万元钱,被迫与矿主私了。

戏剧性的结局似乎符合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和中国人普遍的人生哲学:恶有恶报,因果循环。

罪恶在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民族中都存在,但可怕的是,唐、宋(注意这是很有意思的两个姓,代表中国历史上两段辉煌时期,这是否是作者的有意安排?)这两个看上去纯朴勤劳的农民,作恶后不仅没有丝毫的良心谴责,而且对自己杀人的行为有着那样坦然的开脱与解释。“你可怜他,谁可怜我们?”“谁断了我的财路,我就杀了他。”在利己的驱动下,所有的罪恶似乎都是合情合理的。一条生命以及生命背后的妻儿和区区三万元钱,是何等不等值的对比。但生命是属于别人的,痛苦同样是属于别人的,钱才是属于自己的,所以唐和宋才能为区区三万元钱不怕杀人,拼命演戏。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信条在两位农民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这个片子揭示了中国人普遍的道德危机,不仅没有罪感,连耻感也没有了,也充分揭示了为了生存不择手段带来的人与人之间普遍的不信任。中国古代,盗墓只能兄弟一起干,不能与外人合作,因为担心墓中的人将珠宝递出去后,墓外的人会堵住出口将其闷死在里面。

电影中的那口井极具有象征意义,电影中的人们其实都生活在这口井里。就如宋说:“这世界除了娃他妈,其他可能都是假的。”唐的回答是:“连娃他妈都有可能是假的。”那么,他们相信什么呢?

有人说中国人最有戏子人格,最能表演。电影中的宋和唐在自己的家人面前,是个负责任的父亲,宋一直惦记家中孩子的学业;在矿主面前他们又是卑微谦恭的农民。当他们把元某杀死后,唐在矿主面前哭自己的“弟弟”,那演技太高了,而宋居中调停,表演亦是十分娴熟,分寸拿捏得相当到位。

最后的结局好像有些偶然,但又是某种必然。因为罪恶的结盟都是利益结盟,没有真正的相互信任。当宋有些犹豫时,唐毫不客气地向他痛下杀手,而宋的犹豫正是因为他“厚黑”的不如唐,才误了卿卿性命。至于他们引诱凤鸣去*嫖妓,让其完成一个男孩到一个男人的历程,然后才决定下手,并非是犯罪者还有某种温情,而是他们内心寻求解脱罪恶的一种方式。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这样做已经对得起即将被他们杀死的人,那么下一次犯罪更没有心理障碍了。这是种犯罪心理,是犯罪者自我安慰。

目睹了宋与唐自相残杀的凤鸣,拿着三万元钱和两人的骨灰,一脸迷茫地望着火葬场的大烟囱,他真的成人了,因为他清清楚楚看到了人世间种种的“局”。

他会怎样处理二人的骨灰和三万元钱?像二人处理他父亲的骨灰那样倒进马桶?三万元钱拿回去供妹妹和自己读书还是挥霍?这是一个悬念。

也许他会像唐和宋那样,因为在这个黑矿井里,许多作恶者曾经也纯洁善良。

也许他不会走上唐和宋的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