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胡作非为该由谁问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22:43:29
 党政领导干部胡作非为该由谁问责??          近几年来,党政干部乱作为、不作为处处皆是,虽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但效果不佳,究其原因,以下几条:         一、司法监督不独立:官员一出事,党内纪律跳出来,司法靠边站。有不懂事的司法人员一根筋,等你想干点啥时,早把你踢到界外去了!我们法规不是没有,总觉得是摆设,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凌驾于法规上的东西太多!        二、民主监督走过场: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多少是我们的党政干部在其位?自己去监督自己?觉悟还没有这么高吧!现在各级官员失职塞责枉法后,总是遮遮掩掩、欲盖弥彰!!所以必须改变我们的代表结构,让我们的代表敢说话、说真话,真正做到还权于民,还政于民!!        三、新闻舆论监督要公开:我们的媒体,不应该老是一手遮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而应该让老百姓知道真相!人吃五谷杂粮,难免患病生疮,有病治病,有疮治疮,才能保持身体的健康。社会亦如人体,也会患病生疮,如果不即时揭开疮疥,挤出浓水,敷药治疗,恶疾恶疮感染浸孳,必会养痈留患,危及生命。烂了得地方就要用药 坏了得地方就要用刀 。如果摔伤腿了不去治疗, 还努力不让别人看出来那就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但后果可能会截肢或危及生命。只有把腐烂的东西都揭出来了,才能露出美好的东西!!    

    问责制要落到实处、起到效果,就必须要从重从严,这样才能对其他官员有震慑和警醒作用。虽然《规定》对问责的对象、情形、方式及实行问责的程序等进行了规定,但谁来监督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要实现真正的问责,还是要开放权利体系,引入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让问责过程在监督下运行。真正做到有责必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