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何以被视而不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0:24:27
在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就业歧视,无论表现在种族、性别或者地域上,都是不能被允许的。如果有个用人单位,无论国企还是民企,敢实施任何一种歧视,被人告发,就会大祸临头,政府部门对歧视的敏感度就更高,一丝一毫都没有可能。
然而,在我们这里,这种事情却司空见惯。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前不久北京市公务员考试,面向全市招考740个名额的公务员职位。但是,主持此事的相关部门发布的公告却明确规定,参加考试人员范围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并特别注明“不包括2010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8月16日新华网)
这种歧视性的公务员考试,不是第一次,也可能不会是最后一次。“北京市常住户口”和“人事行政关系在京”这样两个门槛,意味着什么呢?第一是地域歧视,排除了所有非北京户口的人。第二是人的类别歧视,排除了所有非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人员。类似这样的歧视,还有一些是隐形的,比如公务员和国企职员的录取,非党员不予考虑,在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有特别关系者例外)等。无疑,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宪,而且违法。
在这里,笔者不是在讨论公务员招考中的黑箱操作,也不是在讨论这类考试中的种种潜规则,以及种种关于“官二代”优先的报道。笔者要说的是,何以在北京这样的地方,公务员招考还会有这样公开的歧视。而媒体也好,报考的大学生也好,都没有人质疑这种做法涉嫌违法。要知道,这次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对的是80后一代人,而这代人公认是权利意识最强的一代。
对政府部门违法熟视无睹,甚至在涉及自己利益被侵害的场合,虽然心怀不满,却依然听之任之,这种现象,已非一日了。说实在的,这也是为何这种歧视能畅行无阻的原因之一。强力部门按照自己的意图行事,法外行事,是一种自发性的惯性,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在所难免。连美国这样成熟的民主国家,前一阵还发生了洛杉矶边上一个贫困的小城市的市长、副市长、警察局局长,操纵议会给自己加高薪的丑闻。严格来说,政府行为的守法边界,是民众维权的结果。没有维权,政府就没有约束。
这些年来,民众维护自己权益的觉悟,总体上在提高。不仅一些著名的环保事件,市民的维权有所成效,一些网上的事件,违法的政府官员,也因网民的抗议,得到了惩处。至少,现在网络上的“文字狱”事件在减少,没有多少地方官员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跨省追捕了。但是,在就业歧视方面却很少听到反对的声音。
也许,这些学生尽管已经毕业成人,依然是受家长支配的。而这些家长,已经习惯了接受政府的安排,习惯了把一切政府的安排视为当然。没人想过政府这样做是否合法,更没人想到要抗争一下。他们的心思,也许更多用在如何挖门子钻营,通过运作,让儿女符合招考条件,而非对招考条件提出质疑。(张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