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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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人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黄振华建筑师与他的太太张薇薇是城中最令人倾慕的一对璧人,他大约四十三岁,一表人材,英俊潇洒,两鬓微微带白,整齐的牙齿,笑起来迷倒所有的年轻女人,而她约三十四五岁、成熟大方爽朗,衣着时髦,衬托得无瑕可击,生了三个儿子,身裁维持原状,秀丽的面孔是蜜黄色的,南国风情,一出现便吸引无数目光。

  我第一次见他们,就怔住了。

  那是我们公司的一个酒会,他们齐齐出席,黄振华穿一套很普通的西装,白衬衫,领带,但不知为什么,看上去之舒服熨贴,难以形容,风度翩翩,令我发呆,而他的妻子只穿件式样简单的棕色丝裙,配棕色掠皮腰带、棕皮鞋子。

  她直发、淡妆,站在他身边,两人表情都和蔼专注,我对他们倾心了,连忙问我老板,“是谁?他们是谁?”

  老板诧异,“他们是黄振华先生夫人,不认识?”

  神仙眷属。

  我刚刚失去男朋友,心情特别寂寥,看见别人的幸福,自惭形秽,于是躲在一个角落喝闷酒。

  之后我与黄振华有一连串的接触,我是地产公司的营业经理,常常与建筑师开会,对于别的男人,我是不客气的,对黄振华,我有钦佩之心,特别容忍,人们很快察觉到了。

  但是我对闲言闲语一笑置之,私底下我根本没有与黄振华有什么瓜葛,男女间事的名誉我是可以拿甲加的,外头人对于马宝琳的评语可多是脾气坏。

  他们所不明白的是,我不但倾慕黄振华,对黄太太也有同样的感情。

  最近一次我与老板出席宴会,他们两夫妻也在。黄太太穿一件黑丝旗袍,梳一个髻,戴一副方钻耳环,一只方钻戒子,更显得肤光如雪,高贵出众,把别的庸脂俗粉比到西伯利亚去,我看看她,爱在心中,说不出口,真正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得起这样的男人。

  当晚她与我攀谈起来。

  “马小姐还没有结婚吧?”

  “没有人要哩。”

  “独身有独身的好,像我这样,光服侍三个儿子,就成了黄脸婆了,”她笑,“大儿子快到英国念中学,下个月还得陪他走一趟。”

  呵,儿子都这么大了。

  这两个人过着十全十美的幸福生活。快乐的人,不是没有的。

  深夜我在公寓中独自吸烟听音乐的时候,想起他们,就为自己的前程担心。

  是呀,我经济完全独立,月入过万,老板器重我,同事尊敬我,但女人终究还是要找寻归宿,黄太太虽然什么也不做,但她是我见过最出众的女人。

  我太息了。

  在一次会议中,我据理力争,为黄振华取得了一宗大生意,在他的目光中,我看得出他的感激之情,但他并没有露骨的表现出来,他是一个含蓄的人。

  过了三天,我收到一大束粉红色系的花,其中有丁香、玫瑰、红掌、满天星、百合、水仙……香喷喷,小卡片上写着“黄振华”。

  我温馨了很久。

  当他亲自拨电话来约我吃饭的时候,我呆半晌,不知如何作答。

  我问:“午餐?”

  “不,晚餐。”他说:“明天七点我来接你。”

  “呵,是”我几乎有点语无伦次,“我知道了。”

  “明天见”他挂了电话。

  我愁了一日。

  该穿什么衣服?化什么妆?配什么鞋子?

  后来穿了一件新制的黑底绣花乔其纱旗袍,但配不到披肩,只好就这么赴会,又怕冷气太冻,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等他来接我的时候,我但觉自己头发没梳好,粉不均匀,唇膏糊了,人又紧张,简直一无是处,但是已经到七点半,我跑下楼梯,他的车子已在转角处等我。

  他看到我,玩笑地吹一下口哨。

  我涨红了脸,“黄太大呢?”

  “她到英国送孩子念书去了,你不知道吗?”

  “今天就我们两个?”我意外地怔住。

  “当然,”他笑吟吟地说:“你以为有一桌人?”

  我尴尬,真没想到,我上车坐在他旁边。

  “穿得这么漂亮,我们不要辜负这件美丽的衣裳。”他将车子驶出去。

  我一直不敢说话,神经渐渐放松,但打不开话盒子。

  他说:“公事这么忙,你们女孩子也真辛苦,一个个都不想成家。”

  我看他一眼,笑一笑。

  “听说你也是商场上一个很厉害的脚色,只是我不觉得,我认为你是适合做贤妻良母的。”

  我说:“谢谢你。”

  他也笑,将车子开到浅水湾,停好,我们在酒店的露台上进餐。海浪、薰风、紫色的天空,影树的红花绿叶。

  环境多优美,他是个懂得享受的男人。

  我大着胆子问他:“你带我到这么浪漫的地方来,不怕我误会?”

  “误会什么?”他笑眯眯问。

  我接不上去。

  “我以为你会说:‘误会你对我有意思’。”

  我的睑又发熨了,我自问还是个聪明的人,黄振华若光是请我吃顿普通的晚饭,他就不应说这些露骨的话。莫非他──

  我震惊。

  不不!我太敏感太多心了,黄振华不是这样的人!

  我傻气的看看他。

  “喝点香槟,来。”他说。

  在我知道发生什么事之前,我已经喝得太多,知道自己喝得多也有好处,我掩着嘴哈哈笑,不敢说错话。

  我听见黄振华说:“你这个人,上班时那么精明,私底下却觼玱很,动不动睑红,说话又嗫嚅。”

  我说:“办公时说的是公事,自然理直气壮。”

  “平时你也可以理直气壮呀,但凡漂亮的女孩子都可以瘫理力争中”

  “我漂亮?”我张大嘴。

  逢人都可以觉得我漂亮,但不是黄振华,因为黄太太实在太美,任何人比起她,都禁不住要失色。

  “你岂不知道?”他笑,“每个人都在谈论你的身裁面貌,都说这个铁蝴蝶私底下不知是什么样子。”

  我睁大眼睛。

  “好,说到此地为止。”他眨眨眼。

  我完全被他的风度才华与手段摄住了,简直只好随他摆布。

  那夜近凌晨我们才吃完饭,他又陪我在沙滩漫步一会儿,赏了月色才回冢。

  第二天一早,我便起床找昨夜快乐的证据,在镂空金色高跟鞋中倒出细白的沙粒,证明一切不是幻觉。

  自此以后,我贪恋着黄的约会,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常暖味,我们出来见面,带着愉快而犯罪感的心情,吃一顿饭,说一会话,因时间有限,尽量利用,忽忙间带着惆怅,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在恋爱,在黄的花束与小礼物的攻势下,我略一把持不住,便会成为他的情妇。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力量,居然能够抗拒他一个月,又一个月,许是因为黄太太吧,我怕做第三者介在他们当中令她不愉快,我还有点良知。

  是以我虽然仍与黄约会,但却没有越规行动,因大家都没有放尽,更加情意绵绵。

  见面时连他都沉默起来。

  一日他说:“宝琳,我恐怕我爱上了你。”

  “你不可以爱上我。”我急急的说。

  “为什么不?”

  “因为你已有妻子。”

  “妻子?”他失笑,“你的头脑这么古旧?”

  “不,因为你与她是一对璧人。”

  “一对璧人?”他仰起头哈哈大笑。

  “有什么好笑?”我愕然。

  “你真是一个孩子,”他说:“告诉你,有很多事不是你所想像的。”

  “我不明白。”我有点闷纳。

  “宝琳,你跟看我,真是委曲了你。”他的手放在我肩膀上。

  我仰起头,微笑说:“我们又没有做什么。”

  “但在我心中,我已经吻过你一千次,拥抱过你一干次,而相信你也有同样的感觉,这与我们真正越轨,还有什么分别?”

  我又涨红了脸。

  “宝琳,我不能给你什么,我有家庭有子女、我甚至连时间也没有,但我可以供给你快乐。”

  我补一句:“短暂无根的快乐。”

  他搭着我的肩膀,“总比无涯的寂寞好一点,宝琳,事业的成功并不能满足你。”

  “你这是乘虚而入?”我笑问。

  “我也不是随便去勾搭女人的。”他矜待地。

  这个话我太愿意相信了。

  “可是你太太是个十全十美的女人,你还瞒着她……”

  “我们结婚已经十五年了。”

  “十五年也不应对她生闷。”

  “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他说:“也许只是我爱上了你,没有其他原因。”

  “男人的爱太过泛滥。”我说。

  “是吗?许我以前并没有恋爱过呢,你精明能干,美丽可人,爱上你也是很自然的事。”

  “我需要时间想清楚。”

  “好,我给你三分钟。”

  “振华,给我一星期。”

  “三天。”

  “也罢,三天。”他说:“这三天我刚好要出门去,回来等待你的好消息。”

  “振华──”

  “什么?”

  “要是我决定……我们还能不能够做朋友?”

  “当然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你放心,”他伸手拧一拧我的脸,“我是很有体育精神的一个人,我永远不会反脸不认人。”

  他把我送回家,与我吻别。

  我在家想了一天。

  做黄振华的情妇?那等于堕入无底深渊,痛苦一生,晚晚等他来探望我,过时过节再也看不到他人影,在某些公众场合中,也许还得对他的妻子强颜欢笑。

  我好好一个人,干吗要受这种折磨?除非是爱上了他,人们为爱情所出的牺牲,往往是匪夷所思的。我有爱上他吗?

  他有爱上我吗?

  如果他爱我,就应当与我结婚。

  我叹口气,看来我们两个人都不想牺牲。

  第二天我沉闷地到浅水湾去吃茶,就是黄振华第一次约会我的地方。

  坐不到几分钟,就春见一个太太与两个白衣黑裤的女佣人浩浩荡荡地带孩子们来吃茶。

  那位太太穿着浅紫色的衣裙,一着之下,正是黄振华夫人张薇薇。

  太巧合了。

  她也看见了我,大方地与我打招呼,我心中有鬼,根本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你好吗?宝琳。”她抱着最小的一个孩子。

  那男孩已有六七岁,娇嗲如女孩,靠在母亲身边,漆黑的眼睛,雪白面孔,漂亮得像安琪儿,衣着考究,一切都是顶尖,有这样的妈妈就有这样的孩子。

  我心中艳羡,这是要修三世才能得到的福气。

  黄太太微微地笑,像是看穿了我心中想什么。

  我搭讪地说:“大公子已到了英国?”

  黄太太说:“宝琳你说话真客气。”

  我託镸“没法子,出来混久了,难免学会些场面话。”

  “难怪振华一直在我面前赞你。”

  我一怔,头慢慢低下去。

  我沉默着。

  我忍不住问:“黄太太,我与他之间的事,你知不知道?”

  她抬起眼来,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洞悉世情。

  她牵牵嘴角,仍然安定带笑意,“我猜也猜到。”

  我跳起来,“你──”。

  “你几岁?廿六?廿七?你以为自己就快老了,是不是?我可要比你多活十年,”她缓缓的说:“我与黄振华已是十五年的夫妻了,他做什么,我岂会不知道?”

  我震惊,“你不介意?”

  “介意?宝琳,你还年轻,你有理想,你有宗旨,你对振华的倾慕,我不是看不出来,他就是喜欢年轻女孩子看着他的时候,眼中的那一丝爱意。宝琳,你不以为你是他第一个女朋友吧?”

  我呆住。

  海滩上传来孩子们嬉水的欢笑声,风和日暖,但是我如置身冰窖之中。

  “宝琳,你是她们之中较为出色的一个,毫无疑问。”她温柔的说:“是以我觉得额外可惜。”

  我怔怔的落下泪来。

  黄太太佯装没看见,低头哄孩子。

  “如果你觉得不太迟,回头还是来得及的。”

  “你──你为什么不同他离婚?”我问。

  她抬起头来,“我不同他离婚?”她笑,“是他不肯同我离婚哩,你去问问他。”

  我心中如被铁锤击了一下。颤声问:“为什么?”

  “黄振华工作的建筑事务所叫什么名字?”她问。

  “张氏建筑公司。”我答。

  “我娘家姓什么?”她又问。

  “张。”我答。

  “建筑行背后的主持人是我父亲,你明白了吗,宝琳,他怎么肯跟我离婚?”黄太太用手拨着儿子的头发。

  我气着,握紧着拳手,胃都反了过来。

  “宝琳,我们也是普通人,一般的肮脏邋遢,长得略为端正点或是穿得略为好点,并不代表我们就是一对璧人。”

  我垂下头。

  “至于你问我为什么不离开他,”黄太太轻轻捧起小儿子的脸,“我不舍得他们,我做不了好妻子不打紧,总得设法做一个好母亲.孩子永远是无辜的受害者。”

  我哭了。

  黄太太递给我手帕。

  她叹口气,“我何尝不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她牵起孩子的手离去。

  我擦干了眼泪。

  海浪缓缓的卷上来,又退下去,就如我的思潮。

  我终于站起来,走到黄太太身边去。

  她微笑。

  “我先走一步。”我说。

  “是不是他带你来这里?”她轻轻问。

  我没有再回答。

  第三天,黄振华找到了我。

  他照常穿着裁剪合身的西装,打扮得漂亮动人。

  “如何?”他单刀直入。

  我问:“什么如何?”

  “咦,你刁难我。”他不悦。

  “你把你的要求再说一遍,”我说:“我想听清楚。”

  “宝琳,你是怎么了?”

  “就算我愿意进入圈套,你也该让我知道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圈套。”

  “圈套?”他的脸沉了下来,“你怎么可以这么说?”

  “你要我自愿无条件做你的情妇,直到双方有一人厌倦为止,是不是?”

  他不出声。

  “你连提都不肯提。”我笑,“你等我自己钻进圈套,就因为你是黄振华──许多女人等着这样的机会。”

  他勃然大怒:“如果你觉得不值,马宝琳,你此刻就可以马上拒绝。”

  “我拒绝。”我立刻说。

  他一怔。

  “你别以为你只需要吹一声口哨,女人们就会送上门来,黄振华,你不过是靠岳父起家的一个中年汉子,因此抬不起头来,在外结识女人为发泄,就那么简单,是不是?”

  他的睑转为灰白,怒不可抑?

  “再见。”我说。

  能够做到这么决绝,我自己也惊奇了。

  也许是因为我觉得偶像已经幻灭,而我爱他,不过因为他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我一直没有霸占他的私心,他不会明白这一点。

  他转头就走。

  我想他还未曾这样受过剌激,在过去,他必然是无往不利的,这恐怕是他第一次挫折。

  他怪不得我。倘若他靠自己的本领做到今天地步,名成利就之后出来寻个情妇,也还情有可愿,有很多男人,为了第二个春天而抛妻弃子,也是有的。

  但他完全没有诚意,他只是求发泄。

  我为他惋惜,有很多事,单看表面是不知道情由的,什么都有两面。

  以前我认为他们是这样十全十美的夫妻,事实证明他俩之间的关系千疮百孔,还有什么话好说,我茫然想,我对男女之间的关系,完全丧失了信心。

  但是黄振华并没有因此放弃我,他要向我解释。

  他不否认建筑行是他岳父的资金,但是“即使把一间现成的公司交在我手中,经营不善二年之内也会倒闭。”这是事实。

  我愕然,他为什么企图说服我?

  “宝琳,你不能把我说成一个吃软饭的男人。”他说:“别人不明白不打紧,你一定要弄清楚。”

  “为什么?”

  他苦涩的笑,“因为也许我爱上了你,我在乎你怎么想。”

  “你爱我?”我再也忍不住,仰起头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中有无限的讥讽。

  他这次并没有生气,他说:“你太年轻,太残忍,太自以为是,我并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是一个标准丈夫,你替我建立了一个形象,而当这个形象破灭,你认为我欺骗了你,你恨我,宝琳,我有骗过你吗?想一想。”

  我拒绝想,我难过得根本什么也不高兴想。

  我跟他说:“以后不要再约我出来,我不会再见你。”

  隔没多久,就听见他们两夫妻宣布离婚的消息,人们的反应是震惊与惋惜的,包括我在内。

  我惆怅的想:终于离婚了,公认的一对璧人呢,他们也终于离了。

  也许是张薇薇再无法忍受他与其他女人的浅水湾头之约会吧。

  她不失是一位有勇气的女士。

  我并没有再见到黄振华,也许他说得对,年纪轻的女人很善忘很残忍,一旦失望,不再回头,

  没有留恋,而我正是一个年轻的女人。

  往欧洲公干的时候,在飞机上碰到张薇薇。

  我还是第一次坐头等,没想到碰到熟人,非常尴尬,尤其是在飞机仓内,避都避不过。

  又是她大方的先与我打招呼。

  我只好被逼识大体,友善地问:“好吗?”

  她带着两个男孩子与一个女佣,派头依旧,这就是娘家有点钱的好处了,离婚后生活水准不必一落千丈。

  她很平静,“你一定听说我们离婚的消息了?”非常直爽。

  我在真人面前不打假话,“自然听说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她说。

  我不好再问下去,喝着侍应生送来的酒。

  “这次离婚,倒是他提出来的。”张薇薇说。

  “啊?”又是意外。

  “是呀,我满以难关已过,等地玩腻之后,我们仍然可以白头偕老,”张薇薇苦笑,“不料他一定要与我离婚了,我以为他外边有人,准备结婚,还挺疑心那个人就是你,但又不是,你俩根本没见面好久了,留他又留不住,他收拾衣物搬了出去,一股脑儿什么都交还我父亲。”

  我静静地听着。

  “公司一向是赚大钱的,父亲并不想结束,但他是这么坚持……”张薇薇停一停,“连孩子也不留恋。问他到底是为什么,他说是为了自尊心,什么自尊心?我不明白。”

  我呆着,又喝了一杯酒。

  她笑一笑,“对不起,我说太多了。”

  “不久,”我连忙解释,“多谢你把我当一个朋友看待。”

  真没想到,是为了我的缘故吗?我不敢想下去.他与妻子离婚了,我茫然。如果将自己当做有罪的第三者,未免将自己的魅力高估过甚,但我又确有这个嫌疑。

  为了掩饰不安,我频频喝酒,等到觉得疲倦,已经有点酒意,下飞机的时候,未免有点酩酊。

  男待应生不怀好意的对我说:“小姐,不要辜负全世界最美丽的城市。”

  我知道自己已经抵达巴黎,我与张薇薇道别。

  叫了计程车到旅馆,淋一个浴,酒已醒,人却疲倦,忍不住要下楼去溜??,上次到巴黎的时候还是学生呢。

  我下了楼,街上是有点寒意的,又下雨,路边处处映着气油虹彩。

  我不分青红皂白的拒绝了黄振华,并且并没有为他伤心,但他却终于离了婚。

  如果那时我答应做他的情妇,他目的已达,会不会仍然跟张薇薇离婚?恐怕又是另一番局面了吧?

  我竟是这样的思念他,心底隐隐知道我做错了,我将他估计太低,听了他妻子片面几句话就为了自尊心而将他置于死地。

  我站在蓬东广场长久,终于冒雨回旅馆,背后并没有钉梢的人。

  回到旅馆门口,有一只手挡在我肩膀上,我用法文淡然说:“先生,你会错意了,我不是那种人。”

  身后的声音即答:“宝琳,我真的会错意了。”

  我急急转头,竟是振华,“你──”

  “我在你公司查得你的住址,赶了来。”

  “你太太也在这里──”

  “我来看的是你,你还不明白?”

  我忍不住与他紧紧拥抱。

  他喃喃说:“我真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死活逼人家做对璧人,不让别人有超生的机会。”

  我作不了声。

  “别再把我扫出去了,好不好?”他要求。

  我点点头。

  振华长长吁出一口气。

  
 

 

 

 

 

婚变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惠新回来跟我说:“想离婚。”

  我还道我听错了。

  我捧着刚从艾莲寇秀买回来的水晶瓶子,正在整理瓶子里的万年青叶子,听到他这么说,转过头去,还带着微笑,真以为听错了。

  惠新沉声说:“秀珠,你好好的坐下来。”

  我坐在他对面,看着地。

  他说:“我爱上了别人,秀珠,我要求离婚。”

  “我不明白。”我说:“惠新──”

  他低下头,用手止住我的言语,“我不再爱你,我想离开你与别人去生活,所以希望你同意离。”

  “我不相信!”我站起来,“我不相信!”

  “镇静一点,秀珠,我知道你的感觉,我知道你想什么,我希望可以和平解决这件事。”

  我取起那只水晶瓶子,大力摔在地上,水晶连叶子碎得一片片,溅起来,弹得一客厅都是碎片。

  后来我跟律师说:“我一直不明白与不置信。”

  律师点点头。

  “这种事听得多,发生在别人身上,仿佛天经地义,没想到会临到自己头上。”

  律师很耐心。

  “我同意离婚,”我说:“因为我自认是知识份子。”

  惠新说:“谢谢。”

  他比我答应他求婚时愉快得多。

  我哭了。被男人遗弃的女人照例都得哭,为什么我要是例外。

  他说:“秀珠,我求你原谅我。”

  我抬起头说:“你让我看看她。”

  “你认为有这种必要?”惠新问我,“何必使对方尴尬?”

  他护着她,因为她比我年轻,比我漂亮,比我能干。

  “是的,我要见她。”我坚持。

  “好的,不过我要先问一问她肯不肯见你。”

  过一天,惠新跟我说:“她愿意见你,这是她的地址,明天她不必上班,你廿四小时都可以去找她,电话号码她不想告诉你。”

  我接过地址。

  “秀珠──”惠新欲言还止。

  我看着他,我也一句话没有。

  我们沉默地坐在客厅中。

  他终于问:“你告诉小珠没有?”

  “还没有。”我说。

  “你说还是我说?”他问。

  “等她暑假回来面对面说最好,我怕在信里引起她不良反应。”我说。

  “也好。”他停一停,“秀珠,家用我照常拿回来。”

  “你自己够花吗?”我问。

  “她也赚钱,赚得不少。”

  “她是干什么的?”

  “她是艺术家,设计海报。”

  “她很爱你?”

  “相信是。”

  “你也很爱她。”

  “是的。”

  “感觉是否很好?”

  “我已是个中年人。我也想过,如果要获得这段感情,我非得牺牲你不可,想了又想,我只是凡人,自私、卑劣,秀珠,我只能活一次──”

  “她是否坚持你离婚?”我问:“如果你不离婚就不能得到她?”

  “不不,我早已得到她。离婚是我提出的,她根本不在乎。”

  “那你为什么要离婚?”我问:“你不可以把她当情妇?”

  惠新困难的笞:“秀珠,在这现实的生活中,没有东西是免费的,一个人付出什么得回什么。我养不起情妇,要令女人服贴,要不娶她做妻子,要不以七卡拉钻石淹死她的自尊。我想得到她的全部,目前只有跟你离婚这条路子。”

  “你倒很有自知之明,”我冷笑,“你手头上的王牌原来是我。”

  “对不起,秀珠。”

  “我们结婚已十八年了。”我说。

  “是,我知道。”

  “我今年三十八岁。”我说:“我生命中除你之外,没有其他,你认为这对我公平?”

  “我并没说过这是公平之举。”

  “人们除了知道我是范太太,根本不知道我还有其他名字!现在我不再是范太太了,我怎么再做人?”

  “秀珠,我想你一定要从头适应。”

  “这是你对我的忠告?”我愤怒的问。

  他沉默下来。

  “她不怕见我?”我问。

  “我相信你不是那种泼辣妇人。”

  “你很清楚我为人,不愧与我结婚十八年!”

  “秀珠,我很感激你。”他把手按在我肩上。

  “惠新,”我忍不住在他怀抱中哭起来。

  “秀珠,这一次我很卑鄙,但是我贪图享受,只苦了你,我很自私,不过这次机会去不能再来,你会明白的。”

  我见到莉莉以后,明白惠新离婚的原因。

  她不如我想像中那么年轻,有廿七八岁,就因为不十分年轻,就因为女人非要到这种年纪才会像拔兰地般醇美,所以才特别迷人。

  她皮肤是蜜合色的,经过阳光耐心与温柔的洗礼,面孔上尚没有皱褶,身上却有点松弛,三围很好,样样都适中合位置,最重要的是她的气质。

  她住的屋子在天台,斜斜的玻璃屋顶带进柔和的光线,约一千尺的地方没有分开客厅睡房,有一张书桌一张绘图桌,很多绿色的植物浸在水晶瓶子中。

  我问:“这些瓶子是在艾莲寇秀买的?”

  她诧异,但点点头。

  她穿着白色的衣服,屋子也是白色,整个人就像一幅图画。

  确是。惠新说得对,错过这个机会,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女孩子会送上门来。

  “请坐。”她大方的说。

  “谢谢。”我说。

  阳光雪白的照在她身上,反射在我眼睛里,我见到她,我明白了,不需要再说什么,目的已经达到,我可以走了。我站起来告辞。

  她却开口说:“你跟一般公务员的太太不同。”

  “一般公务员的太太是怎么样的?”我坐下来。

  她扬起一道眉:“胖、嚣张、鼻孔朝天,穿廉价花绸衣裳、教小学、无知,永不进步,唠叨,爱做小生意,声音大、精神旺盛。”

  我忍不住笑起来,惠新的同事太太十之八九是这付德性。

  她说下去:“但你很漂亮──你甚至没有过重,你很文雅,有品味,至少你知道有─店叫艾莲寇秀,你甚至话都不多一句。”她点起一枝烟,“你还有幽默感,刚才你笑了。”

  “谢谢你。”我操起手袋。

  “你去那里?”她问。

  “回家。”我答。

  “你不打算骂我一顿出气?”她摊摊手。

  “骂你?为什么?”我反问。

  “你应该骂我,弃妇都跑来骂狐狸精的。”她答得妙。

  “骂你?但你不是狐狸精,我觉得惠新有福气,他一向是个幸运的人。”我说。

  “你不生气?”她不置信。

  “噢,当然我很生气。”我说。

  “你在控制自己。”

  “当然。”我答。

  “难怪惠新这度尊重你。”她说。

  “他真那么说?”我很苦涩。

  “你知道吗?”她说:“如果我的丈夫提出要跟我离婚,我也会学你,反正婚姻已经破裂,我也不是那种宁愿瓦全,不愿玉淬的女人。”她这番话其实说得很风凉,但因她语气恳切、我不觉得讨厌。

  我没说话。

  “我替你做杯冰茶。”她说。

  “谢谢你。”我的确有点口渴。

  她转身入厨房。我坐在她窗口看街景。以后的生活……我茫然的想,以后的生活将没有惠新了,想到这一点,我心如刀割。

  然而我眼泪鼻涕的留住惠新,又有什么好处呢,即使留住他的躯壳,他的心早飞来这间白色的公寓。

  “婴儿的眼泪。”莉莉在我身后说。

  我抹掉脸上的眼泪,转过身去,“什么?”

  “这种绿色植物叫‘婴儿的眼泪’。”她放下某。

  “呵。”我说。

  我把那杯茶喝完。

  “我走了。”我说。

  她礼貌地送我。

  “谢谢你拨出时间见我。”我说。

  “不要客气。”她说。

  我点点头。

  “你明白这是公平竞争是不是?”她问。

  我看看她圆圆的眼睛。

  “我也有失败的机会,大家百份之五十。惠新离得起婚才离,他的经济能力同时可以照顾你,我与女儿,至少大家生活不成问题才能有资格谈感情。可是他又未必肯放弃安全的旧侣而到我这边来,你会照顾他一辈子,我?我自己也不知道能跟他多久,他其实很勇敢,而像你这样的太太,他也很清楚,如果他在我这里出了毛病,你虽然不至于冷笑,但是绝不会再让他回家,他冒的险是很大的。”

  我怔怔的看着她。

  然后我低下头,我说:“再见。”

  惠新自家里搬了出去。我很静。

  他的抽屉现在空荡荡,车房里少掉一部车,锺点女工看得出瞄头,但是她不出声,现在的人都很懂事。我也没有四出找朋友诉苦。第一:我没有什么朋友,第二:我不致于天真得相信这世界上有朋友这回事。

  我的生活与以前没有什么不同,就是少了惠新,幸亏我一向不是倚赖性很重的女人,我有工作,有自己的嗜好。只是我不知道做错什么,以致惠新离开我。我头发还未白,身裁也未发胖,自然,即使我在廿余岁的时候,也不如莉莉这么有型,很少女孩子像莉莉。

  当然我也寂寞,我发觉惠新不在,整个世界完全改变,周末本来我们会看场戏,观剧,在沙滩散步,我们在一起其实并不枯燥,但我相信莉莉能够供给他更好的乐趣,正如他说:人只能活一次,既然他能更快乐,我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小珠忽然回来了。

  我收到她的电报,到飞机场去接她。

  我问:“你怎么回来的?”

  “爹叫我回来,我们一个长途电话说了三小时,讲掉我半年的开销。怎么搅的,妈妈,你们离婚了?”

  我开车回家。“是的。”

  “结婚十八年,怎么离的婚?”小珠问。

  “我不知道,他要离婚,我便答应他。他说他爱上了别人,不再爱我。如果他不再爱我,我留他在身边作什么?我不致于那么自私,要三个人一起不开心。他虽然不是什么达官贵人,照顾我们这几个女人倒还不成问题。”

  小珠沉默。

  “你的功课不受影晌?小珠,离婚只是你父母的事,与你无关。”

  “妈妈,我很为你骄傲。”她说。

  “骄傲?我边哭边发过脾气,摔烂过东西。”我说,“我也很生气,觉得不值。”

  “那也是应该的。”小珠问:“你有没有失眠?”

  “有,我最近服食镇静剂。”我说。

  “妈妈,我很为你难过。”

  “小珠,这种事情一日多似一日。”我说:“我猜也是很平常的。”

  “你见过那个女人没有?”

  “见过。她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子。”

  “她怎么会跟着爹爹,我的意思是,爹爹差不多是中年人,而且又没有钱。”

  “我不知道。”

  “我也想见见她。”小珠说。

  “我认为你不用见她。”我说:“人冢会以为我们神经病。”

  “爹有没有打电话给你?”

  “没有。”我反问:“有这种必要吗?我们又没话可说,问一声好有什么作用?”

  “十八年,就这样过去了?”小珠问:“烟消云散?”

  “我想是。”

  “我的天,我还以为你们会得白头偕老。”

  我笑笑,不出声。

  到家我帮小珠整理行李。

  小珠决定在香港住十天,因为她爹叫她来陪我渡过这个“艰难时期”。

  她在我身边,反而增加我心理负担,我日日要装得若无其事,面带笑容。我们夫妻分手,我不想小珠分担痛苦,一切与她无关。

  我陪她出去选购衣物,她劝我买点新衣服。

  我说:“你母亲从来没疏忽过仪容,一向穿得很时髦。”

  小珠说:“妈妈,我一直以你为荣。”

  我选了套时下流行、深紫色的薄麻纱裙子,穿在身上,小珠大赞好看,我付钞票买下,不露声色,即使世界上死剩我一个人,衣服还是要穿的。

  晚间惠新打电话来,小珠接听,因为我没有怨言,所以小珠对他父亲也很客气,我们一家都像非常有教养的样子,喜怒不形于色。

  惠新约小珠第二天吃午餐,小珠说:“妈妈也来。”

  我们没想到莉莉也会去。

  我丝毫没怀疑莉莉要盯住惠新,如果有谁要盯住谁,惠新应多长三对眼睛盯住莉莉。

  我穿了新衣服,面孔有点僵,心十二分酸,什么也吃不下,但我努力的把食物咽下肚子。

  小珠说:“我母亲是高贵的、大方、美丽、有教养,当然每个女儿都会这样形容她的母亲,但我妈妈的确与众不同。”

  莉莉说:“我也认为如此,我跟你爹爹说,如果你妻子不是如此高贵,我才不屑跟你在一起。”她看惠新一眼,“你想想,要是来个乡下婆子,吵吵闹闹,算什么?”

  我颔颔头,“谢谢诸位。”

  惠新忽然摔下餐巾,“别说下去了!”

  莉莉惊异地看他一眼,“你怎么了?”

  “牌已经摊开,”我说:“他已获得原谅,有什么不可以做呢?”

  惠新说:“你们这里三个人,妻子原谅我,情人为我牺牲,女儿了解我,我是罪人,好了没有?”

  “你还想做什么?”我问:“你不是还想做圣人吧?情圣?你又没丢了江山为美人,你不见了什么?”

  “妈妈──”女儿阻止我。

  我说:“看看谁在发脾气!”

  惠新不出声。

  我放下餐巾,“对不起,我早退,现在看脸色不再是我的责任。”

  惠新说:“秀珠──”

  我说:“再见。”

  莉莉站起来,“我也要走,公司要开会。”

  “顺路吗?我有车。”我说。

  “好的,烦你送我一程。”她说。

  我把惠新两父女丢下,跟莉莉一起出去。

  莉莉问我,“他为什么生气?”

  我看她一眼,“因为我俩没有为他拚个你死我活,内心深处,我与你都可怜他,所以他生气。”

  “你爱他吗?”莉莉问我。

  我微笑,“在我们那个年头,思义重过爱情,这么久的夫妻了……可幸我自己有一双手,生活解决以后,其他是琐碎的,谁也不能拍胸口说能爱谁一辈子。远在他第一眼看你的时候,我们的婚姻早已破裂,一个女人能养活自己,她就有自尊。我有我的自尊。”

  她苦笑,“你令我惭愧。”

  “为什么?”

  “像你近四十岁了,还这么有志气,而我……我才廿多岁。”她叹一口气。

  “你爱他,爱是没有原委的。”

  “现在我也不那么肯定了。”她说。

  “什么?”我转头问。

  “他能为一个新鲜的女人放弃可以说是十全十美的家庭,我算什么?不久他遇上十八岁的少女,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的镜子。”

  “感情根本是很冒险的。”我说:“目前你们快乐吗?”

  “不快乐,”她坦白的说:“我们两人都觉得对你不起,都觉得罪恶。”

  “不应该。”我说。

  “你呢?”

  “还在适应。”我得体的说:“哦,你的办公室到了。”

  她说:“我有一个女朋友,也与有妇之夫来往,那个男人长妻如虎,因为两个孩子,他的父母,都仗岳父的恩泽生活,他不是怕妻子不跟他离婚,而是怕妻子跟他离婚,他赤条条走出来,洋房汽车全部好梦成空,可是在岳家做了十多年的工蜂,心中发闷,于是跟我女朋友来往……以前我觉得女友比我苦,惠新至少为我离开家庭,现在我反而觉得她比我好。”

  我聆听着。

  “我现在只有一个安慰:至少惠新的妻子是高贵的、美丽、有教养,否则我丢脸真丢到西伯利亚──天下男人那么多,我的条件又这么好,我原本可以有自己的生活,何必去做别人的插曲。”

  我没想到她有那么多的抱怨。

  “他什么地方也不带我去,他的生活圈子狭窄得要命,他的工作很闷,下班他只喝威士忌与看电视新闻,我的工作因他的存在进展很慢──你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开始明白了,他还是他,搬了一个地方住,但他还是他,一成不变,然后希望我去迁就他,变成他第二任贤妻。”

  我点点头。

  “他是个自私的人,他只做对他有利的事。”莉莉说:“我很失望。”

  “这也不过是人情之常。”我说。

  “对不起,似乎我不应埋怨这许多。”她说:“再见。”

  “再见。”

  回到家中,忽然我觉得自己并非那么不幸。原来惠新在别的女人眼中,是千疮百孔的一个人。我一直不觉得他下了班喝威士忌看电视新闻有什么不好,倒是给我一种安全感。

  我不明白怎么莉莉会不喜欢惠新这一点沉着,年轻的女孩子往往是最残忍的。

  的确是。惠新不懂桥牌,不会打网球、壁球!不会驾游艇,滑水、文学、艺术。惠新其实是个很普通的男人,他的优点是温柔敦厚可靠,如今他为莉莉抛妻离子,连这个好处也没有了。

  我为惠新悲哀,他要换身边的人,人家也要换,就是这样。

  小珠很宽慰的回去念书,她说:“妈妈,你的情形很好,我放心之极。”

  我点点头。

  我不放心的是惠新。

  在我生日那天,他打电话来,“秀珠……”他有点哽咽。

  “怎么了?”我问。

  “今天是你三十八岁生日。”

  “是,”我说:“老太婆了。”三十八,十九的双倍,似水流年。

  “不,你还很好看,穿两截泳衣在沙滩上走,一定有口哨声。”他说。

  我笑。

  “我买了件礼物给你……。”

  “什么东西?老是送新的吸尘机,新的洗碗碟机,谁也不稀罕这种公用礼物,我现在才有机会一吐心声。”

  “秀珠──”

  忽然之间我觉悟他在那一头哭了。

  惠新哭。我从来没听过或是见过他哭。这么大一个男人,我们的生活一向是一帆风顺的。

  “惠新,”我很难过,“你有什么不如意的事?不妨说给我听听。”

  “我想来瞧你。”他说。

  “尽管来。来吃饭吗?做什么小菜?红烧狮子头可好?”

  “我隔半小时到。”他放下电话。

  这时候忽然下起雨来,我站在窗口等他。他不大会倒车,老是撞着后灯。我有点心酸,这么久的夫妻了,我对他一切都熟悉之至。

  他开着车来了,我向他招手,他手中捧着一大束玫瑰花,还有一盒巧克力。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没看到玫瑰花已经有十五年,发生了什么事?

  我去开门。

  “生辰快乐。”他说。

  “谢谢你。”我说。

  他自口袋取出一只丝绒盒子,递给我。

  “惠新!”我惊喜,“你何必破费!”

  “打开看看。”他推我一下。

  我打开盒子,是一只钻石镶红宝戒指。我连忙套在手指上,“太美丽了,惠新,好贵的是不是?”

  女佣人在一旁笑,然后讪讪的走开。我们仿佛又恢复到以前的日子。

  “谢谢你,惠新。”我说。

  他把手掩往脸,哭泣。

  “惠新,”我把手按在他肩膀上,“你是否与莉莉吵架了。”

  “没有。她离开了我。”

  “什么?”我吃惊,“离开你?”我发呆。

  “是真的。她叫我搬走,现在我暂时住酒店里。”

  因此他想到今日是我的生日?我叹口气,可怜的惠新。世界的确有很多美丽的人,美丽的东西,但不是每一样都可以得到。

  “你──会不会原谅我?”他问。

  “惠新,这不是原谅不原谅的问题,”我温和的向他解释,“我对你失去信心。有第一次便有第二天,我这里不是旅馆,不能任你在外边失意的时候搬回来,得意的时候又搬出去。这次你提出离婚,我们的婚姻已经破裂,在我心中,你已留下永远的伤痕,我们之间永远不可能活得跟以前一样,若无其事。对不起,惠新。”

  “是我的错,是我自食其果。”惠新说。

  “惠新,我不是为争一口气,而事实上你已不再爱我.我们何必勉强下去,分开之后,你心平气和的独自生活一段时间,说不定有新的发展,人生变化无穷,前途难以逆料,你放心,不会有事的。”

  “秀珠,你真是个有始有终有宗旨的好女人,我──”

  我黯然的说:“可是我得不到你的欢心。”

  “完全是我的错──”

  他没有吃饭就走了。我把那只戒子翻翻覆覆的拿在手中看。惠新太老实,他以为绾住年轻女人的心,只需要与妻子离婚。如果他不离婚,对方许觉得剌激,又还好点……他说得对,他确是做错了。

  不久惠新向他工作的部门申请,要求被调到伦敦办事分处去任职,他索性远离香港。

  我以后没见过莉莉。我并不恨她,谁知道,也许当她三十八岁的时候,也会碰到这种事情,就为了另一个年轻女人开个玩笑,好好的家庭因此破裂。

  我的运气是不好,但她到我这个年纪,运气未必好过我。

  我的生活仍然寂寞,但我知道我的选择没错,如果我再让惠新回来,两个人都会觉得折辱,大家都会变得暴躁不安,失去的感情永远无法弥补。

  惠新现在与女儿在一起,互相照顾,而我渐渐适应了新环境。我减掉六磅,升了职,开始有笑容,信不信由你,居然有人约会我。

  对于我的决定,我并没有后悔。

  
 

 

 

 

 

滑稽女郎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志强问我:“怎么样?去看两点半如何?”

  我看看手表,已经十一点半了,我把文件放进抽屉中,关好。

  我对他说:“志强,你永远是这个样子,十二点半约我两点半,看死我没有更好的地方可去。”

  他嬉皮笑脸的说:“你为什么不拒绝我?”

  我耸耸肩,“我是应该拒绝你的,起码等你问到第十次才答允你。”

  “为什么不那样做?”他还是老没正经的。

  “我怕你不会问我第二次,我不敢。”我老实的答。

  “做人还是爽快点好,”他哈哈大笑,“你这滑稽女郎。”

  我鼓气说:“我并不滑稽。”

  他拉拉我的袋袋牛仔裤,“我觉得你滑稽。”他说。

  我与志强的关系,就是那样,他对我从来未曾认真过,但是我对他──我是爱他的。

  多年来的爱慕升华成为一种含蓄的感情,我并不让他知道我的心事,但如果他是个敏感的人,他早就该知道我对他特别迁就与忍耐。

  但是他不知道。

  他并非不敏感,他只是不知道。

  我们在同一个机关内办事,他是我隔壁那组的领导人,比我高数级,他与他自己手下的女孩子倒是不苟言笑的,但他喜欢叫我滑稽女郎。

  因为我不介意嘲弄自己,因为我老穿牛仔裤,因为有直发,因为我从不抛媚眼,因为我办公的态度与男人一模一样,所以他那样叫我。

  我想告诉他,我也可以化浓妆,穿件露胸衣裳,头发上夹一朵花,但是没有机会,是没有机会说,也是没有机会做。

  他也约会我,多数是吃午饭,或是看场电影,大都在事发之前半小时通知我,我根本来不及打扮,也来不及作心理准备。

  他并没有把我当妹妹,他把我当老友记,我可以肯定他没有把我当女人。

  但我还是乖乖的跟他去看了场二点半,散场后他请我喝咖啡,喝完咖啡他照例会嚷累,然后就在咖啡厅分手,他也不必送我回家。

  开头我很气,很想从此失踪,就这样算了,再也不做他的临时伴侣。

  可是每次他开口邀请我,心中虽然一万个不如意,嘴巴却不听话,一直说“好好好”。

  后来感觉便改变了,我当他是女孩子,我约会莉莉、小曼、李维她们,也不见得谁会把谁送回家,于是气消了一半。

  况且志强为人光明磊落,他从来不会对我动手动脚,或是说些不三不四的话,他当我……就像手足兄弟。

  当下他问:“你不喜欢看科幻电影?为什么不声不呐的?”

  “没什么。”我用手摸着头。

  “你有心事?”

  “有是有,譬如说:待嫁春心……但又不能够向你倾诉。”我无精打采的说。

  谁知道志强呵呵的又笑起来。

  我愁肠百结,他怎么老当我是个滑稽的小丑?我说了真话也没有人相信。

  “──”

  “志强,我也有个名字,我不叫周喂,我叫周嘉伦。”

  “真噜嗦,喂,现在的珠宝贵不贵?”他并不理会我,“我只有五千块,想买一件礼物。”

  “买给谁?”我忍不住问。

  “一个女人。”

  “啊,”我气问:“女人?不是一只狗?狗首饰现在也很贵的。”

  “别开玩笑,你不念着回家吧,陪我到珠宝店走一趟。”

  “五千块想逛珠宝店?你那是美金也不成。”

  “太好笑了,”他垂头丧气,“我只有这个数目。”

  我又心软,“我陪你去找找看,我有相熟的店。”陪自己有兴趣的男人去买首饰给另一个女人……太复杂了,只有我才会做得出来,现在连我自己都觉得滑稽。

  我陪他走到珠宝店,他尽排最新式的戒子。

  我警告他:“这些你甭瞧,凡是一个啊嚏会打走的钻石,你才买得起。”

  他白我一眼。

  终于他挑中一只仿“蒲昔拉蒂”的戒指,不贵,但我又提醒他:“假如她是识货的,那么她不会喜欢假东西,你明白吗?”

  “太烦了。”志强叹口气。

  我说:“不一定要挑戒子,珍珠也好,”我故意说:“老女人戴珍珠最好看。”

  “谁说她是老女人勺。”志强沉不住气。

  我抢白他,“够老的了,”

  他还是不服气,“我非要买这只戒子,我想她会喜欢,凡是我送的东西,她都会喜欢。“

  “才怪,虚荣的老女人都只喜欢三卡拉以上的大钻,你若拿这五千块去买六合彩,中了奖再买珠宝未迟。”

  他笑了,“你这个滑稽的小女人,你总是与我斗嘴。”他付了钱,买了那只戒子。

  我们走出店铺,他晌朗朗地吹口哨,心情奇佳。

  我又忍不住问:“她是否漂亮?”

  “当然。”

  “她做什么工作?”我几乎带哭音。

  他拧一摔我的脸颊,说:“你要知道那么多做什么?送你回家吧。”

  “我自己会回去。”

  “送你吧,客气什么?你是注定一辈子要人接送的了,听说老了六次车牌没考到?!”

  “我不信邪;偏要考第七次。”我说。

  “唉,笑死我!”他弯下腰。

  那天他送我回家,到门口他放我下车,根本没有意思上我公寓小坐。

  我耸耸肩,叫自己不要妄想,刚想下车!他又叫住我。

  “你一个人住?”

  “一向是。”我说。

  他不置信,“你懂得照顾自己?在我印象中,你是那种把袜子当帽子戴的人。”

  “你太好笑了。”我说:“再见。”

  “你多多保重。”他挥挥手,走了。

  我上得楼,深深叹口气,人们永远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

  志强永远不会相信我把家务打理得整整有条,我的缝纫与烹饪功夫是一流的。让他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飞女或是老虔婆好了,让他后悔个够,他下半世起码还有四十年。

  我为什么不能够放弃他呢?我要点缀他的生命到什么时候呢?

  我希望我可以提起勇气来说──算了吧。

  那天我整夜坐在电视机面前。

  星期日早晨,电话铃响个不停,我去接听,打来的是志强。

  他一开口就取笑我,“我发觉只要稍微坚持,你便会来听电话,别告诉我永远没有人约会你。”

  这个人有时候开玩笑也不看看对方的心情,我打个阿欠,“有什么事?请说。”

  “我有正经事跟你商量。”

  “什么正经事?你有什么正经事?”我反问。

  “我的正经事多着呢,为了配合你的作风,才不得不吊儿郎当──出来好不好?”

  “天气太热?你上我家来吧,放心,光天白日,我不会非礼你。”说了又后悔,我的谈吐实在太幽默了,也不管别人是否受得了,也许就因为这样的作风,所以志强始终把我当兄弟看待,我自己也得把这脾气改一改才行。

  他考虑了三秒钟,“好,半小时后到,你马上洗脸漱口,千万别蒙着眼来开门。”

  我想不通他有什么要紧的事,我替他泡了一壶好茶,当然洗脸漱口,把自己修饰干净。

  他来得准时,似乎有急事。

  我让他进来,招呼他坐下。志强四周围打量一下,很有点诧异。

  他说:“室雅何须大,你有一个好佣人?”

  “我自己就是佣人,我并没有佣人。”

  “我不相信,你能把屋子收拾得这么好?唉,这是题外话,”他喝一口茶,“我来找你,想与你谈一件事:你说我目前的情况,可适合结婚?“

  我瞪看他很久,像是被人强逼吞下一大块铅,呛在喉头,半上不下,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我反问:“为什么找我商量?”太不公平了。

  “你的意见会比较客观,”他又喝一口茶,“我带她见过父母,他们不喜欢她。”

  “你爱她吗?”我凄怆的问:“你爱她就够了,她又不是嫁你父母。”

  “我只是个小职员──”

  “小职员?香港并没有很多月入近万的小职员。”

  “她希望嫁一个专业人土。”志强说得很窝囊。

  我没好气,“她有没有希望你投过胎?”

  “喂!你那张嘴巴!”他跳起来。

  “我不能够帮你。”我闷闷不乐。

  “或者你应该见她一次。”

  “没有太大的作用,”我说:“这是你自己的事,志强,你自己想清楚好了。”

  “你态度为什么这样坏?”他控诉我。

  “坏?我对你的态度还说坏?你想我怎么样?“我悲愤的说:“好,把她叫出来,见过她之后我给你忠实的意见好了。”

  志强并没有听出我语气中的弦外之一日。

  当天晚上我就见到了骆美妮,他的心上人。

  那女郎很美艳很时髦,个子不高,五官娇俏,一眼看上去,非常抢眼,但我怀疑她在抹清了浓妆之后的样子。

  男人都是粗心的,女人只要穿得花花绿绿,说一两句他们喜欢听的话,他们就心花怒放。

  志强介绍我是他的堂妹。

  骆美妮很嗲志强,吃一顿饭时间,像粘在志强身上似的,一刻不放,她也有廿六七岁了,说话态度像十六七,过份的天真使人觉得她做作,我直接地认为这个女人表面功夫很好,但不会是个可爱的妻子,她对男人不会有太大的诚意,他们只是她的踏脚石,一块连着一块,送她到目的地。

  但是我不能把这些话告诉志强,他不会要听。

  他把骆美妮送回家之后,一定要我为他分析整件事。我说:“结婚始终还是要花钱的,你有多少储蓄?”

  “不多。”

  “就是买戒指的那五千元?”

  “喂,不要滑稽,当然不止五千块。”

  “你住的屋子是上头剩下的,不必花钱,可是蜜月旅行、请客、做衣服、添几件新家俱,粉刷一下,也得好几万元。”

  “不成问题。”

  “那么你还问我干什么?”我反问。

  “我个性是否适合结婚?”他问。

  “每个人都适合婚姻生活,那个配偶适合你就好。”

  “她是否适合我?”志强说。

  “不适合。”

  “你胡说。”

  “所以你别问我的意见。”我下逐客令,“我很累,明天还得去挤公路车,你请打道回府吧。”

  “明早我来接你,继续谈这个问题。”

  我大声叫,“我不要再谈了!”我掩住双耳。

  他笑看取过外套,说声再见,便走了,一点不认真。

  我整夜做恶梦,志强是我命中克星。

  第二天一早,我在刷牙,门铃连续响三声,他又像催命鬼似的来了。

  我苦笑,认识他三年,他从来不上我家门,现在为了另外一个女人,他频频来找我,这是命运的悲剧。

  我去开门,一边扣纽扣。

  他直冲进来,看见我打开的衣柜里挂着旗袍,马上说:“这是你的衣服?你为什么从来不穿?”

  我叹口气,“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我做了什么轻佻的事,令你直入我的房间?“.

  他坐在我床沿,“美妮不肯嫁我。”情绪很低落。

  “嫌你穷?她想嫁公子哥儿?”

  “是。”

  “你有没有知难而退?”

  他不响。

  他的车子在楼下等,送我回写字楼。同事都以为我们终于有进展了,我则苦笑,精神再集中,我也有满怀心事的迹象,心不在焉,非常想告假十天半个月的,不问世事,避得远远,直到志强与那艳女郎结婚。

  我希望志强快乐。他在我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对象,我不明白为什么骆美妮不肯嫁他,嫌他不是专业人土,诸多挑剔,这比看不起我本人还要令我心酸,志强为人勤力、直爽、明朗,他的性格虽说不上完美,但完全适合我意,我欣赏他的乐观、随和和朴实,我一直爱他。

  而现在他就快要把我逼疯了,他嘴巴里整天挂着“骆美妮”三个字。

  志强忍了三天,三天之后,他手中拿着我陪他去买的那只戒子,双眼有点红,他对我说:“我失恋了。”

  我很难过,他失恋并不代表我能得到他,我一点也没有幸灾乐祸的感觉。

  我安慰他,“她不适合你,她一脑子坐游艇坐劳斯莱斯的思想,她根本不懂得生活的情趣,你不要放在心上。”

  “不,女人都应该被丈夫宠着,是我不好,我没有能力。”

  “瞎说!照你的话,世人都不用结婚了,”我骂他,“你可别叫一个虚荣的女人毁了你。”

  “不能怪她虚荣,谁不贪图一点拿受呢?”

  “好好好,什么都是她对,你那么死心塌地想不开,抹了脖子算了。”我没好气。

  “我想从你那里得到安慰,简直是痴心妄想。”志强挥挥手。

  “男人为感情哼哼唧唧,别想得到我的同情!”我鄙夷地说:“将来国家有什么大事,还指望你呢,瞧你那窝囊相!”

  “你根本不明白──”

  “我为什么不明白,你爱人家,人家不爱你,你还是要活下去,“我低声说:“而且要活得更好,不要造成人冢的心理负担,明白吗?”

  “谁也不能把感情升华到那种地步。”

  “当然可以,”我说:“你只是懒,想什么要什么,最好马上得到,抓在手中。”

  “别说得太难听。”

  “更难听的话还有呢,你别再对我诉苦!”

  后来就成了习惯,他下了班送我回家,就在我家喝啤酒、吃花生,倾诉他的感情生活。啤酒是他自己带来的,冰在我的冰箱里。

  他与我态度熟络,不知情的人就会以为他是我的情侣,譬如说大厦楼下看门人老当我俩是相好,若有别的男人来我冢,不管三七廿一,那老头子一于以敌视的眼光盯住,仿佛我是个荡妇,朝秦暮楚。

  志强造成这种假象,令我深感烦恼,但是他是一个好伴,即使他不把我当女人,他仍是个好伴侣。

  现在他决定把我的家当俱乐部,如果是别的男人,根本不可能这么做,我的私生活是很严谨的,但因他是志强,我像是在某方面得到了补偿。

  当我知道他与骆美妮藕断丝连的时候,不禁大怒。

  他说;“有时她寂寞,她不是坏女人──”

  “真不争气!”我说:“给人填空档。”

  但我自己呢?我又何尝不是给他填空档?我自己不争气,如何教志强争气?

  忽然我下了决心,我说:“志强,你以后都不用来了;我家不是心碎酒店,容不了那么多断肠人。”

  “你好滑稽,”他大叫,“你竟然赶我走?你趁我危急的时候落井下石,你这小人。”

  我怒说:“快走,我确是个喜怒无常的阴险小人,你少跟我来往。”

  他走了,第二天照样来接我上班,我不肯上班,他“喂喂”地叫我。

  我没好气,转过头说:“我的名字不叫喂,跟你说过二千次。”

  “喂!你怎度也使小性子?我老跟人说,天下的女人都喜欢骗男人,就你除外,你是唯一值得男人信任的女人,我对你评价那么高,你好意思难为我?”

  我转头说:“一个女人获得上述评价,简直是最可悲的事,女人的天职便是做狐狸精,谁要做与男人出生入死的伙伴?”

  “喂!喂!”

  “谢谢你明天不要再来,我俩一刀两断。”

  “别说得这么严重好不好?喂!”

  喂。

  我就叫着“喂”,这座下去,一辈子不用出头。

  我决定要争这一口气,对他不瞅不睬,他喜欢骆美妮而不选择我,我就算伤心死了也不能向他摇尾乞怜。一连好几天,在公司里,我都没有好脸色给他看。

  他不以为忤,百忙中他经过我的桌子,会敲敲我的桌面,叫我一声,“滑稽女郎。”

  白天我的情绪控制得很好,晚上却崩溃了,做梦老是看见他,早上醒来,非常惆怅。

  他跟骆美妮,到底怎么样了?有否进展?她是否仍然对他若即若离地耍手段?

  或许我应当向骆美妮拜师,看样子对男人们公道是没有用的,他们需要的并不是赤胆忠心的女件,他们喜欢迷扬迷场迷汤。

  我与志强“闹翻“的消息又传开了,女同事都觉得可惜,因志强是个不错的对象,她们说,志强为人爽快磊落,相貌好,体型也不差,样样可以得八十分,颇具潜质。

  我很沉默,工作如常。

  一日迟下班,正忙着结束工作以便赶最后一班渡轮,志强过来找我。

  他说:“你怎么无端端生我气?好没来由。”

  他是真的不晓得,还是假的不晓得?

  我叹口气。

  “而且一生气就那么久,你消消气好不好?“他问。

  我呆着一张脸,我最怕他求我。

  “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说给我听听。外面横风横雨的,没有朋友很难活得下去,看我这么有诚意,就原谅了我吧。”

  我又叹口气。

  “是不是听同事闲话,说我俩走在一起?他们俗眼看世界,自然把什么都往男女私情上扯,你不必理他们,不必疏远我。”

  我被他气结。

  “你要我怎么样呢?“我问他。

  “让我们恢复邦交。”他笑嘻嘻说。

  明知这样下去毫无结果,我也忍不住心软,我说:“请我吃晚饭吧,我饿了。”

  他说:“今天不行,今天约了骆美妮。”

  “很重要的?”我又受到致命的打击,很消沉地问:“推了她不行?”

  “她说有要紧事告诉我,否则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去。“

  “罢罢罢,“我说。

  “明天我们一起吃晚饭,好不好?明天你留给我。”

  我并没有答应他,心灰气冷的收拾起文件便离开办公室。

  渡轮中仰头看见一天的星光,这些光永远照不到我的身上,我黯然想,永远不。

  自古女人都太注重感情生活,好的职业与名誉地位永远比不上一段美满的婚姻,女人的悲剧。

  第二天志强并没有来上班,我不以为意,他失我的约是失惯了的。

  第三天也没有。

  第四天他打了电话给我;哼哼唧唧地说:“骆美妮要嫁一个地产商,我一条腿摔断了,你一个问候电话都没有。”

  “什么?你为骆美妮要嫁人而摔断一条腿?我可没空来问候你!”

  “两回事,现在我出院了,用拐杖走路,你告半天假,来看看我如何?”

  “没有哭?”我讪笑地问。

  “大丈夫同患无妻,算了,留不住她的心,随她去。“

  “好,我来看你。”

  其实他断腿与骆小姐出嫁也不算得是两回事,当夜他听了“噩耗”,跑到酒吧去买醉,喝得七荤八素,天亮出来的时候撞上一辆送面包的三轮车,虽无生命危险,也够倒霉的,一跤滑倒,断了腿,送入医院,据说人家那辆送面包车翻了个筋斗,数百只面包都滚在阴沟里,泡了汤。

  我问志强:“你有没有赔钱给人家?”

  他白我一眼,“你给我一点同情心好不好?他撞我,我还赔他?“

  我看着他用拐杖走路,举步艰难,也不跟他分辩那么多。那夜他还要挣扎着出去吃日本菜,我陪他,我因心情不好,米酒又容易入口,喝了非常多,我不觉得自己醉,只觉很舒服,很宽心,话很多,不停的说,不停的笑。

  志强摇摇头说:“你这个滑稽女郎──”他想伸手来拍我的肩膀。

  我一手格开他,“别叫我滑稽女郎!我有什么滑稽?我待你是真心的,我只想你快乐,你踩在我头上过我也只想你好,但是你一直看轻我”

  “我看轻你?”他错愕,“我怎么敢看轻你?”

  我忽然落下泪来,我怔怔的说:“你并没有把我放在限内,谁要做你的好兄弟?谁要你欣赏我的幽默感?”我控制不了自己,只觉将心中的话说出来很舒服,“去了一个骆美妮,又会来另外一个,我以后都不要再见到你,我要走了,以后都不要再见到你。”

  我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志强呆若木鸡地坐着,我自己走下楼去!日本布帘遮住我的眼睛,我脚一滑,牦牿傑齯下楼去,大叫一声,失去知觉。

  醒来的时候,完全像电影镜头一样,由模糊变清晰,我看到志强的面孔。

  目光一低,我又看到我那条可怜的腿,打了石膏,用纱布扎得密密麻麻,吊起来举着。

  我大声叫,“我的腿!我的腿怎么了?”

  “断啦!”志强没好气地笑,“现在是断腿人对断腿人了,是不是?”

  我低看头,用手掩着脸,我说:“真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他问。

  我不敢出声,想到我酒后说过的那些荒谬话,涨红了睑。

  “你这滑稽的女郎!”他加强语气,拉开我双手。

  我又忍不住流下泪来。

  他吻我的手,我挣扎。

  “原谅我,”他说:“我竟忽略了我身边最好的女郎。”

  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瞪看他。

  志强捧着我一双手,他说:“如果我说我要从新追求你,你会不会答应我?”

  我的眼泪流得更急,我呜咽地说:“我想推你三百次,又怕你会不回头,而且我又特别想得到那只仿制的蒲昔拉蒂钻戒。”

  志强温柔的说:“你这滑稽女郎,想到我差点错了你,简直不寒而栗。”

  
 

 

 

 

 

旧欢如梦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见到何锦申的时候只觉得他面熟,并不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何某。

  那天我自大学开完会返家,傍晚的天上阴云密布,像是马上要落下倾盘大雨,我身上穿了一件最得意的复古宽身旗袍,因此祈祷这雨不要落在我头上,奔上木楼梯的时候忍不住得意的笑,虽然雷声隆隆,身上却不湿。

  我自己用锁匙开了门,在走廊中脱了鞋子,级上拖鞋。我们住在那种香港已罕见的古老房子内,光线很黝黯,佣人并没有开灯,天空传来一声声闷雷。

  我嚷着进客厅,“张妈!张妈!”

  蓦地着见客厅中央坐着一个男人,吓了一跳。

  我问:“你是谁?”

  张妈出来,“小姐,你回来了!这位何先生,是找太太来的,太太却不在家。”

  我挂上一个笑,“啊,请别客气,家母硝后就回。”

  我把张妮拉到一旁,“别忘了明天我还要请客,那沙拉做好一点,”我直咕哝,“上次连汽水都不买足,喝一半就得下楼补充,烦死人。”

  张妈耳朵已经不太好了,可是一贯好脾气地应我:

  “是,是,唉,花样真多。”她一转身回厨房去了。

  我靠在露台上看大瓦缸中养着的几尾金鱼,等母亲回来,就在这时候,豆大的雷雨落下来,溅在石栏杆上,我退后一步,抱着双手观豪雨。

  那姓何的男人也走到露台,讪讪的站在我身边。

  我形容他“讪讪”是因为他仿佛有点畏羞,要开口又开不了口。他是一个中年男人,风度与相貌都好,面孔有点熟,也许等人等得无聊,因此想找我说话,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所以不好意思。

  我体贴地先开口,“这屋子是外公剩给我们的,大致上并没有动过,”我笑,“客厅那几幅字画与沙发比我还老,以前觉得旧,现在因流行复古,所以看顺了眼,觉得别有风味。”

  他并没有回答,怔怔的眼光一直落在我身上,我抬眼看他的时候,他又避开我。

  过很久他说:“这间屋子……对于这间屋子……我比你更热。”

  “啊?”我诧异。

  “我以前……是你母亲的朋友。”

  “哦,”我冲口而出,“你是何锦申!”想起来了。

  “你母亲提起过我?”他有点盼望般问。

  “没有,”我笑,“是我姑姑跟我说的,她说现在香港大名鼎鼎的何锦申先生,以前仿佛追求过我的母亲。”

  他有点尴尬,“是的,但你外公嫌我不是读书人,我们家那时候在澳门开字花档,简直不配上你们周冢的门。”

  我笑,我喜欢他,都说大人物反而没架子,现在我相信了。

  大雨像白色面筋似哗哗的落下来。

  他问:“你有二十岁了吧?”

  “不止了,”我说:“廿二了,大学都快毕业了。”

  他点点头,“你跟你母亲一样,长得小样。”

  我微笑。

  他说:“我还有事,先走一步,她回来,你跟她说,她托我做的事,全部办妥了。”

  “是。”我留他,“如此大雨,你就再坐一会儿如何?我们家有一种点心,做得还不错,或许你尝一尝再走?”

  他脸上有种恍惚的表情,微微地笑,“我知道,那点心叫做百合莲心场。”

  但是他仍然坚持着走了,像我们这间老屋子里有只鬼要附上他的身。

  但无论如何,他都是个有礼的绅士。

  当夜我对母亲说:“他是个很富有很富有的人,听说财产连他自己都数不清楚。”

  母亲说:“诚然。”

  “但是──他快乐吗?”我问。

  母亲说:“没有什豳不快乐的道理,男人的情绪与女人不一样,他们只要事业成功,有名誉地位,便满足得不得了。”

  我忽然说:“但是他没有追求到你,他说外公嫌他不是读书人。”

  母亲笑,“他耿耿于怀吗?”

  “但是我知道你深爱父亲,”我说:“十个何锦申也不堪一击。”

  母亲说:“是的,纵使你父亲去世已经十年,纵使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穷书生,但是我们之间的一段生活是十全十美的。”

  我笑说:“由此可知金钱也不是万能。”

  母亲“扑”一声开了灯,进房去了。

  雨停了,凉意仍在!露台上的竹帘被风吹动,在月色下映出一丝丝亮光,老给我一种隔了整个朝代不相干的感觉。

  我打个呵欠,去睡了。

  第二天我自学校出来,一眼看见校门外停着辆白色的摩根跑车。美丽的车子,我想,如果我会吹口哨,我会响亮的赞美它。

  “任小姐。”有人叫我。

  我转头,“啊是何先生。”

  他把车子驶前就我,“我载你一程。”

  我大方地登车。

  他把车子驶出去。“我请你到浅水湾吃茶去。”

  “好呀。”我问:“有事跟我商量吗?”

  他微笑,“一定要有事才行?”

  “自然,譬如说:代你约我母亲出来叙旧?”

  “你真是个活泼的姑娘。”

  “哈哈,”我笑,“姑娘──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我好久没听到这般称呼了。”

  “我原是一个过时的人。”他有点懊恼。

  “你?何先生?”我愕然,“你是最追得上时代的人──报上都这么说。”

  “报上?”他苦笑,“你相信吗?”

  “人们往往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我说。

  浅水湾是一个喝下午某最好的地方,侍者都认得他,纷纷前来称呼“何先生”。

  我感觉到很写意,也不管是否失态,伸个懒腰,叫了一客冰淇凌。

  他说:“你跟你母亲长得真像……太像了。”

  “是吗?”我说:“可是外婆一直说我像爹。”

  “不,”他固执的说:“你像母亲。昨日下雨,你在黝暗的走廊出现,我以为是她……真正吓一跳,你比她本人更要像她本人,这个式样的旗袍,平直的前刘海,天真的笑声,在同一幢屋子内,时钟仿佛完全没有摆动,又回到了三十年前,我偷上你家,差点给老头子用扫把拍走。”

  我忍不住大笑,前仰后合。

  何锦申叹口气,“你们两母女脾气都一样,模样虽然秀气,却异常豁达开朗。”

  “谢谢你,何先生。”

  “你父亲过世后,生活有点困难吧?”

  “‘有点困难’?我们一直靠卖字画过日子,过年大鱼大肉,母亲便指着桌上的菜说:‘这是任伯年的扇面,吃吧。’哈哈哈。”

  何摇头。

  “别担心,”我掉过头来安慰他,“祖父与外公两家的字画还有得卖的,我还不是在念大学?”

  “你可有男朋友?”他忽然问。

  “有。”我说:“他在英国念文学。”

  “你们母女俩快乐吗?”他又问。

  “生活中谁没有高低?大致上还算不错,”我据实而报,“我们一家都是乐天派,尤其是父亲,风流名土,不懂得忧心,我与妈妈生命中唯一的遗憾是父亲英年早逝。”我说。

  他不响,看看海。

  我轻轻说:“何先生,何太太也是个著名的美女。”

  “啊是,”他说:“美女。”语气平淡。

  他也长得英俊,也该五六十岁的人了,一点不显老,身裁比许多年青人还好,又懂得穿衣服,但是父亲……如果我是母亲,我也会毫无犹疑地选择父亲,我记得父亲的书卷气与好学问,琴棋书画无一不晓,与母亲谈柳水的词,直到深夜,他们是神仙美眷,母亲唯一发娇嗔的时候是因输了围棋。

  何说:“你父亲好学问,早年的剑桥大学留学生,我比起他,简直是个粗人。”

  “何先生何必太谦,家父不善理财,而何先生腰缠万贯,是社会栋梁。”我安慰他。

  他苦笑数声。

  他开车送我回家,我请他上楼坐,他又不肯,我笑他“好不婆妈”,他忽然伸手拧我的脸一下,我有点不好意思,蹬蹬跑上楼,到露台看下去,他车子还没走,见我探头望,扔上一团东西,我一闪;“咚”声落在金鱼缸中,然后开动车走了。

  我以鱼网捞起来一看,是一张纸包住一颗鹅卵石,纸上写:“明夜八时,在街角等你。”

  我并不觉得罗曼蒂克,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我瞬即觉得应当同情他。

  这么一个身家亿万的名人,为了要寻找年青时代失落的一段感情.到这所古宅来寻他的旧梦,然而他不知道,这段梦中并没有女主角,母亲从头到尾没有爱过他,她当他是好朋友,但是她爱的只有父亲。

  现在他又误会了,他以为我是母亲的替身,不不,我不是母亲,我与她没有半点相像,我是一个不可药救的快乐人,在大学里我念的是医科。

  母亲也不抑郁,从来不,她乐天知命,努力向前……

  这一切是一个梦。

  母亲说:“可怜的何锦申……你外公痛恨广东人,尤其是家中开赌档的广东人,当时我与他是港大文学院同学,后来开仗了,都只好辍学,他照样常常来,用字条包了鹅卵石仍上来,约我出去见面,但是我并不动心,我不是一个浪漫的女子,我只觉得他非常幼稚好笑,故此置之不理,他非常相信一切只是为了老头子不予我自由,事实不是这样的……像他那样的男人,什么得不到呢?我真想不到。”

  隔了很久我说:“他现在固执地相信我是你。”

  母亲笑,“如果他会诗词,大约他会在字条上写下密密麻麻的诗词。”

  我明知不该,但天性滑稽,忍不住大声说道:“吾爱如晤,昨日相见,惆怅旧欢如梦……”然而终于不觉好笑,可怜的何锦申。

  他不但过时,而且毕竟老了。

  钱在任家是不起什么作用的,我们对数目字毫无概念,钱的用途在乎够用,我们不需要更多,我们什么都有,特别是幽默感。

  第一天我没有穿旗袍,我换上袋袋牛仔裤与一双球鞋,到街道转角去找他。我不相信何锦申真会等在那里。

  他在。

  司机坐在劳斯莱斯里,他靠在劳斯莱斯外。

  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理想男人──

  我诧异地问:“真是你?”

  他点点头。“我等你换衣裳,今天是我生日,你能够出来真好。”

  我同情他,今天是他的生日,他还那么英俊,任何女人都愿意陪他,但为了旧情,他来到这里,明天,明天我再点醒他吧。

  “好的,”我说:“我会马上下来,祝你生日快乐。”我与他握手。

  他带我到一闲俱乐部,告诉我,整幢廿四层楼的大厦,都是他的产业,我礼貌的说“多么好”,我知道我的双眼并没有发光,我已尽了力了。

  食物很好,乐队整夜奏他那代的音乐,开香槟的时候,他把一串钻石项链挂在我脖子上,我暗暗说:明天,明天送还给他,我实在不忍破坏他小心经营的气氛。

  他与我跳舞,华尔兹跳得出神入化。

  我问我自己:假如你是母亲,现在──现在你选何某还是父亲?

  我偷偷的答:父亲。

  可怜的何锦申。

  他似乎已经获得了绝大的满足。

  那夜送我回家,他命司机把车停在路口,与我慢慢的走上斜坡,两人闲谈看。

  他对我说:“白兰花专门拣夜里开,香气扑鼻,我最喜欢这种香味,有点俗,却很令人舒服。”

  我附和着说:“是,俗的美丽往往给人安全感。”

  何锦申马上转过头来,“你完全明白我的意思。”他停一停,“你却有一种不安份的美丽,照说男人都不喜女人太过活泼,但对你是例外,你是值得的。”

  “何先生,你听我说──”

  “谢谢你陪我,”他在月色中抬起头叹口气,“我完全明白,在你年青的心中,一定觉得我有点荒谬:约会一个小女孩,与她倾诉心事……”

  “是否因为我长得像我母亲?”

  “是,”他说,“你的母亲是我的初恋。”

  “你所记得的只是你的初恋,并不是我母亲。”

  “或许是,以后我遇见过无数的女人,除了美丽,她们都缺乏了一样东西……”

  “因为你得到了她们,何先生,”我温和的说:“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我在校园等你母亲,就是这个情形,月色总是很好,从来不辜负我,她只能出来一会儿,穿看家常便服、脖子上常有痱子粉渍,她跟我说,我们只能做朋友。”

  我恻然看住他。

  “……即使那时候她能够嫁我,我也养不活家,像她那样的女子,不能站在字花滩中向妈姐收钱,但是我总想娶她。过没多久,她结婚了,那日我特地去踢球,在恶毒的日头下出了一身汗,以为可以忘记她,谁知睡到半夜醒来,直哭到天亮。”

  我眼睛有点红,轻轻的问:“这件事,你从来没有向别人说过吧?”

  “从来没有。”他微笑。

  “后来呢?”

  “后来就努力做生意。”他简单的说。

  我补充,“发了大财。”

  他说:“你母亲托我办一件事,我们又重逢了。”

  “是,母亲想拆了旧屋,改建高房子。”我说。“找你帮忙是最好的事。”

  “你猜她教训我什么?”他温磬地笑,“她说:‘锦申,你那不肯读书的毛病,始终没有改。’”

  我也微笑。

  “夜深了”他说,“你回家休息吧,明天我再与你联络。”

  “何先生──”我想叫他以后不必来了。

  “再见。”他说。

  明天,明天我会告诉他。

  躺在床上,我非常非常的累,但脑袋活跃得不得了,整夜难以入睡,第二天闹钟坏了,起身迟到,赶到学校,上气不接下气。

  下午少了两节课,早回家,张妈说有人送花来,我走进客堂,看到一大篷玫瑰花,密密麻麻插在一只水晶瓶子内,没有四十校也有三十枝。

  母亲走进来说是何锦申送的。

  她说:“我想他在追求你。”

  我喃喃说:“不可能,不可能。我累极倒在沙发上,脱去球鞋。

  “你想想是不是。”

  “他用不看我这样的人,”我说,“我早已有男朋友了,他有点糊涂,他纯粹是为了儿时的一段情,他这人现在财雄势厚,没有办不到的事,他最遗憾的便是大学时追求一个有气质的女孩子失败,所以现在求补剩。他的心理是很容易了解的。”

  “你觉得他人如何?”

  “很好,懂得生活,精明能干,又重情义,但我对于钱这件事没有太大的兴趣,我一个人能花多少?他那种生活方式不适合我,况且年纪也差太远了。”

  母亲怔怔地出神。

  “妈妈,你在想什么?”

  “当时我也是这么想。”妈妈笑,“现在你又这么想。”

  我伸个懒腰,“我要去憩一会儿,昨夜没睡好。”

  “有人找你该怎么说?”

  “睡了。”我说。

  醒来是七点多,张妈跟我说母亲出去了,何先生的司机送了礼物来,她取出给我看,我打开盒子,是一只钻表,最新的复古式样。

  我觉得应该有点表示了,明天我一早就得与何锦申说明这件事:我们可以做忘年之交,但进一步就不必,我不能接受他的礼物。

  第二天电话接到他写字楼,女秘书说:“何先生不在香港,他昨夜到美国去了。”

  我把玩着那只表与项链,戴上又脱下来,终于收入盒子放好,他的长途电话打到校务署,我只好奔上去听。

  我斥责他:“我在上课呢。”

  他说:“我走得急,没跟你说一声。”

  我忍不住说:“何先生,你原没有什么必要向我报告你的行踪,何先生,这是一场谈会。”

  “误会?”

  “是的,你回来之后,我想与你说清楚这件事,何先生,我现在要去上课,再见。”我挂上电话。

  我很不开心,他干涉到我生活上的自由,他以为何某人的电话无论到什么地方人们都应该当它是一种殊荣,他的压迫力很强、令我受不了。

  如果我是一个小明星,他的出现或者会引起涟漪,甚至转变我的命运,但我是一个学生,我的世界明朗清澄,他起不了作用。

  当夜他的电话追到家中,母亲说:“你心中想什么,跟他说明白。”

  我大叫,“不要逼我!”

  母亲笑着进房。

  何锦申听到母亲的话,他急问,“是否家中不赞成我俩来往?”

  “不不不,何先生,你误会了,我在家中是很自由的,是我本人觉得不好,何先生,你不该送我名贵礼物,我们能否维持普通朋友的关系?一个人不能有两条心,我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他静默很久。

  “喂,喂,”我有点害怕,“你怎么了?说话呀!”

  他深深叹口气,“我何锦申活在世界上,只有两个人如此呼喝过我,你们两母女TREAT ME LIKE SHIT。”

  我哈哈大笑。

  “连笑声都这么相似熟悉。”

  我恢复紧张,“何先生,我与我母亲是两个人……”

  “我马上回来。”

  “不,何先生,你在那边有要紧事办,请不要为我做任何决定。”

  “没有人教何锦申如何做事。”

  “何先生,你听我说。”

  “你放心,我有两个经理可以在此为我办事,我们回来再说。”

  “何先生,何先生──”

  我看看话筒,放下。

  我向母亲耸耸肩。

  母亲说:“其实他是个不错的男人──”

  “他比我大三十岁,又有妻儿,你怎么?想我加入大家庭的斗争?我受不了。”

  “我佩服你的勇气,我始终没跟他说明,当年并不是因外公反对,我才不跟他来往,我不忍,女人对于爱她们的男人,总是心软。O”

  “何锦申仍然爱你?”

  “不,他爱的是那段回忆。”

  “就是,他不爱你,也不爱我,真相大白。”我挥挥手,戏剧化的说:“他又在浪费时间,把这些心思拿去赚钱,他的财产,又多好几亿。”

  “这也是我所不能明白的!他年纪也不少了,应当享受人生,还忙着赚钱干什么?”

  “妈妈,我们不能说这种不公平的话,每个人的人生观是他个人的遭遇形成的,何锦申这一生的快乐都来自万能的金钱,他自然锲而不舍,他没有我们幸福,我们不但够花,而且得到许多钱买不到的东西。”

  “你好不振振有辞,”母亲笑说:“何锦申要是知道有人同情他的不足,会有什么感想?”

  “他根本是一个很贫乏的人,除了钱,什么都没有,”我加几句,“他的爱情都是买回来的,所以他念念不忘三十年前的一个月夜,有一个剪前刘海,穿宽身旗袍的女郎,脖子上带痱子粉渍,温和地拒绝他的感情,拒绝也还是好的,至少是真心,现在谁还会真心对他?”

  母亲笑出声来,“听你这么形容,简直可怜死了。”

  最可怜的人回到香港,叫司机来接我,我觉得他这人有理说不清,于是先跑去烫一个卷发,穿条大圆裙,七彩球衣,配成一套,才去见他。

  他见了我发呆。

  我大力嚼着口香糖,瞪着地。

  他伤心了。

  “我们是老友,”我大力拍他的肩膀,“将来我少钱用,譬如说,一亿或是三亿之类,我会找你帮忙。”

  他看看我说:“你是故意打扮成这样的,你误会我把你当你母亲,所以表示你与她不是一个人。”

  “不是这样,”我静下来,“何先生,不管你把我当谁,我的心属于别人,我早已有男朋友。”

  他呆了很久,像是一时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后来他低下头,看着庞大的桃花木桌面。

  他轻轻的问:“他是干什么的?”

  “什么都不做,他是学生。”

  “你爱他?”

  “是的。”我说。

  “你会快乐?”

  “是。”

  “他会了很多钱?”

  “大概没有可能,”我惋惜的说:“他没有那种本事,他只是一个读书人,但是,”我转而眉飞色舞,“外公还有四张齐白石的挂屏,靠那个就能吃上三五载,”我泄气,“我是个败家的三世祖,只想把祖上挥下来的东西卖掉来吃。”

  何锦申苦笑,他捧着头,“你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女子,那个男孩子是幸福的人。”

  “谢谢你。”我由衷地说。

  “你不喜欢七克拉的方钻、银狐大衣、白色的平房?”

  “喜欢,”我说:“但是我丈夫买不起,莫奈何。”

  “我明白了,”他低声说:“当我年青的时候,我也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但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

  我说:“何先生,一个人得到一点,总会失去一点,振作起来。”

  我把他送的表与项链还给他。

  “你收下好不好?小小礼物,算是见面礼又如何?”

  我不忍,“你以后可别再做这种事。”

  “是,小姐,遵命。”他苦笑。

  “你是个可爱的男人。”我说:“真的,我非常敬重你。”

  “你母亲也这么说,”他怅惘的说:“她也嫁了别人。”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我说:“那是你的幻像,你把她想得太好了,其实不是那回事。”

  他点点头。

  “我走了。”我说。

  他起身送我。

  我不住地替他惋惜。我无法帮他追回以前的梦,过去是过去,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多么不幸。

  
 

 

 

 

 

苦恋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门铃在早上九点半一响,我就知道只有两个可能性,如果不是收报费的,便是母亲又使了“说客”来。母亲这人非常令大家尴尬,哭哭啼啼,满怀悲愤的去求亲告友,求他们把女儿从“魔鬼”手中抢救出来。“魔鬼”一词对她来说,用意甚为广泛,她是基督徒,因此所有不迎合她意旨的一切,都被指与魔鬼有关。她是一个非常令人倒胃口的老太太,除了爱钱爱管闲事,还爱主持正义。

  我与沈星若来往的事不知是那个好事之徒告诉她的,她忽然找到个机会表扬她的母爱,死抓住不放,发扬光大。

  我自床上爬起来,呻吟,挣扎着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是小姑姑。

  “小姑姑!”我马上睁大眼睛,“你怎么会出现的?”我让她进屋。

  她打着呵欠。“唉,你那母亲,”她说:“上帝魔鬼耶稣的缠了我一个晚上,我打量也无法不答应她的请求,因此乖乖的来了。”

  “她要你劝我离开沈星若是不是?”我问。

  “沈星若?这魔鬼的名字顶好听。”她说。

  “他是一个不错的男人。”我说:“什么魔鬼。”

  “那为什么不娶你?”小姑姑问。

  “谁说他不肯娶我?我自己不要嫁他。”我说。

  “别在那里酸葡萄了,小姐。”

  “谁酸葡萄?是真的。他有父母有妻子又有两个孩子。你想想那边的开销要多少。你又想想我这里的开销为数若干,你以为他是什么,他是船王?我嫁了他还不是更吃苦,我干吗老寿星找砒霜吃?”

  小姑姑诧异,“怎么,你做他一辈子的情妇?”

  “一辈子?”我冷笑,“谁说一辈子,什么叫做一辈子?”

  “谁说我爱他?”我拍着桌子,“你中了老太婆的毒了。”

  “看样子你连流行性感冒都没染上,你老母却以为你得了血癌。”小姑姑白我一眼。

  “对她来说,凡是不枕着圣经睡觉的人,皆已患了绝症,这又有什么好说的?”我摊摊手。

  “你们到底怎么样?”

  “我们是朋友。”我说。

  “你不想结婚?”小姑姑问。

  “我想结婚,”我漱口:“可是没有适当的人。”

  “你眼界不要太高。”她说。

  “我为什么眼界不要太高?”我反问:“我收入月入近万,要啥有啥,我上班那么辛苦,下班还不能找点娱乐?咄!我跟贼头狗脑的麻甩佬上街干什么,我疯了?”

  小姑姑拍一下大腿,“对!”

  我笑出来,洗干净了脸,“你不是帮我老妈来做说客的?怎么忽然倒戈相向?”

  “我觉得你讲得有理。”小姑姑说。

  “我那个母亲,你少理她,反正这三十年来,我做什么,她反对什么,总之没有一件事做得合她心意,我也不在乎她想些什么,当她放屁。”

  “可是不结婚很寂寞。”小姑姑说:“你看我就知道。”

  我说:“我妈也真糊涂,生病的人去找阎王,你就是活脱脱的魔鬼门徒。”

  我坐下来,与她对喝泡好的寿眉茶。

  我说:“结了婚不寂寞?丈夫在外头搓麻将搓到三更半夜,妻子不寂寞?两人志趣不投,不寂寞?你开玩笑。”

  “总比一个人孤零零的好。”

  我摇摇头,“不见得。”我说:“一个人清爽点”。”

  “难道我们姑侄一般的命运?”小姑姑笑问。

  “下午我有约会。”我说:“约的并不是沈星若。”

  “是谁?姓沈的为什么不陪你?”她问。

  “姓沈的有妻有子,我不想他们家中引起革命。陪我的是一个姓吴的小子。”我说:“不可以吗?”

  “可以,谁说不可以、这人有没有可能性?”

  “没有。”我说。

  “老天!时代又进步了,没可能你还跟他泡?”姑姑问。

  “老娘在家坐着顶闷,出去散散心。”

  小姑姑叹口气。

  我向她挤挤眼。

  “你几时结婚,好让你母亲放心?”她问。

  “相信我,我比她还急。”我说:“不过我的命运自己知道,谁都看不上眼,就这样已经一辈子。”

  小姑姑拿起手袋,“我走了。”她告辞。

  “喂,你想空手来,空手去?你手上那只小鳄鱼皮包还不错,给我留下吧!”

  “这是对付长辈之道?”

  我扔一只塑胶袋给她!“把你的杂物装进去,快。”

  “无法无天。”她还是留下了手袋。

  她走了。

  小吴打电话来,说半小时内到达。

  我看看天,阴阴的。忽然有点后悔约了这个人。独自在家听梁祝越剧全套岂不是更好。

  小吴还是来了,神高神大,空着双手。不知道为什么,高而壮的男人老给我一种蠢纯的感觉,小吴是蠢王之王。茉莉花才四元港币一扎,买三扎不过十二元。这一点礼貌都没有。

  我让他进来坐,他开始说到我公寓的厨房小,然后讲到“微波”烤炉。我很腻。我专修酒店食物管理,在学校第三年专门只研究微波炉,对这种新产品了如指掌。他倒孔夫子面前卖文章来了。

  我也费事跟他辩论。

  我只觉得饿。看看表,十二点一刻,他还在那里吹牛。

  终于他说:“饿了?咱们去吃东西吧。”

  我加皇恩大赦般,老实说,我只想要一只汉堡牛肉面包,一杯奶茶,但是他却说:“我们去吃日本菜。”把车一驶驶到市区最旺的地方。

  我心想:把这部破车停在什么地方?果然,他说:“把车子停在那边私人停车场,我同这家酒楼主人的孙子很熟,如果有人问起,我就说:‘我同周先生吃饭。’”

  我心想我只需要一只汉堡牛肉面包。

  结果他把车子驶入地下室,根本一个空档都没有,转弯时还撞了一下,跟周先生的祖宗相熟也不管用。为什么不往停车场去呢?是为了省三小时一元还是为了争一分面子?真老土。

  我的头非常痛。阳光激辣辣的晒下来,心中懊悔跟这种人在一起。

  终于他把车子胡乱停下,下车走到日本餐馆,我都几乎饿死了。

  他还得耍花样,跟女待说:“赵先生在吗?”

  女侍,板着面孔:“不在。”

  “钱先生在吗?”

  女侍:“也不在。”

  “我们想坐楼上的房间。”他说:“唉,你们的老板又不在。”

  女侍带我们上楼。脱鞋时我想:我只想吃一只汉堡牛肉包子,塞饱肚皮回家睡觉。上帝呵,救我脱离魔鬼的掌握。

  他点了一只龙虾,一客吞拿鱼,还有铁板烧。午餐何必吃这些,太腻。晚餐却嫌不够,叫这种菜唬小女孩是可以的,我有一次吃日本餐五个人共吃掉六千元,这一点点东西还不够填胃角落,吃日本菜而要扒饭,等而下之。

  我觉得很累,这种两三百元的小事,我也出得不费吹灰之力,可是现在我直接觉得应当感谢他,因为他赚得少。他连一只像样的手表都没有,他的鞋子不是巴利。

  握到三点钟,他说:“我们可以吃到四点,日本菜很考究,慢慢坐──”

  话还没说完,日本侍女已上来赶人,说要休息了。

  我自然知道他不是这里的常客。小吴打肿面孔充了好半日的胖子。

  我在日记上写着:“今天我试图物色未来丈夫,跟一个很奇怪的男人相处半天,虽说有这个缘份,但是他似乎认识全香港的大人物,包括我的老板在内,是假是真,确属不谜。”

  写完淋浴,觉得日间吃的那只龙虾塞在胃中非常的不舒服,这种约会还是少赴为妙。

  小姑姑老说我该结婚,但是我知道,嫁小吴这种人,还是做老姑婆的好。

  上班,与同事吵,起争执。

  同事甲:“你这个样子,迟早变老站婆。”

  我答:“我何必迟早变老姑婆?我现在就是老姑婆。”

  有什么办法。满街是小眼睛厚嘴唇的蠢男人。没钱没知识没智慧没存好心眼。

  恨,恨的世界。

  星若晚上打个电话来?“你几时回家的?睡眠足吗?”

  我没好气,“你问来干什么呢?若果要表示关心,你干吗不娶我做老婆?”

  “怎么生气了?”星若问:“玩得不开心?”

  我说:“事实上我只需要你陪我,如果没有你,我情愿没有伴。”我也很会灌迷汤。

  他沉默半晌。

  我问:“是不是很肉麻?”

  他说:“并不肉麻。”

  “那么说说话,”我说;“干吗沉默示威?”

  “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很惭愧。”星若说:“我来接你下班吧,你今天是否准时?”

  我说:“你别老接我送我,我不需要司机。”

  “我只能为你做这些事。”他说。

  我叹口气,“好的,我准时下班。”

  “我们稍后见。”他说。

  我拿起小镜子,照照自己的尊容,像一切有人来接下班的白领丽人,喷两喷香水,补点妆。

  是,我知道我与星若没有前途。他太太不会允许离婚,她是那种永远心有不甘的女人,即使星若搬来与我同住,也得五年后才可以申请自动离婚。申请与获准离婚是完全两回事。

  现在离婚还是困难的,夫妻双方同意后,签好字,还得一起出庭,否则法官老是缓期判决──一个签名算得什么?喝醉酒、冲动下、昏迷中,都可能签下名字。

  就算有一方面失踪五年以上,律师还得为控方刊登广告要求对方出庭,否则也不获批准──狠毒的丈夫可能会趁妻子环游世界时告她遗弃,那倒霉的妻子刚刚不在香港,难道回家就在法律下变成弃妇不成?那有这么简单的道理。

  所以一男一女能结婚还是有诚意的。一男一女能离婚也是有诚意的。

  最没有诚意倒不是不肯结婚的人,而是不肯离婚的人。对方的灵魂已经出了窍,强拉住他的躯充到底有什么意思?我究竟不能明白。像星若的妻,动不动跑到丈夫的办公室去突击检查.到底有什么快感?

  星若问我:“你会是个怎么样的妻子?”

  我?我是那种万事不理的妻子,我指的是,我可不理他人在什么地方,管他搓麻将喝喜酒,陪孩子还是办正经事儿,反正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可以收拾地方,阅读、煮一两锅好菜。

  他不陪我,我自有娱乐。他在家的时候,我作他的伴。丈夫不是家中饲养的牲畜之一,不可以在他身上加烙印,太太们就是不明白这一点。

  星若问:“你不妒忌?”

  我说:“我管我妒忌,你管你享受人身自由,这完全是两码子事。大家都不是孩子,我难道还要你喂奶不成?我与你在一起是因为感情,”我把脸伸到他跟前去,“明白吗?感情。”

  我又不靠他给家用。我的收入比他高。他对我的生活不起影响,我又不是那种月入千五两千,急于要脱离父母的女孩子。我什么都有,自给自足,“公一份婆一份”的理论对我并不适用,我靠自己双足站立已经十多年,工作再吃重,一点不介意。

  小姑姑的意思是:“有人照顾你,总会好点。”

  有人照顾自然好,可是谁能照顾我?这还真不是易事,我连老来伴都不要,干吗搁个人在那里?开响电视机还不一样?单为结婚而结婚,单求老了有人照顾,这种算盘永远打不晌。

  “但是你把感情去填无底深洞……”小站站在我们喝咖啡时说。

  我说:“小姑姑,我今年十足年龄已二十有九,我自己算算,女人最好的日子早已过去,幸亏我一向努力不懈,是以虽说不上有成就,也吃用不愁。我还剩多少日子呢?就算活到五十岁,也不过剩下二十年,这二十年还能有什么作为?钱我没有,我只有感情,这两样东西都不能带往冥界垫棺材底,不趁现在花掉,留著作什么?我自问是”个懂得享受的人,我不吝啬这些。”

  “你说得也对,可惜人家不这么想。”

  “人家怎么样想?一我笑笑,一人家又不一天廿四小时地跟看我,哭是我自己哭,笑是我自己笑。”

  我在窗口看见星若的车子驶到停车场,连忙下楼。

  他打开车门给我上车,我没头没脑的给他一句:“其实我是很痛苦的,你知道吗?”

  星若说:“我知道。”

  “我很爱你,你知道不知道?”

  “我知道。”他又说。

  我就是喜欢他这一点,他什么都知道,他什么都不做,这就是沈星若,勇于认错,坚决不改。

  “你为什么还跟着我?”他问。

  “因为我没有找到比比你更好的。”

  我把头靠在车座上,太阳激烈地晒在我脸上,活着还是美妙的。

  我加一句,“因为我不肯承认别人会比你更好。”

  “我对不起你。”星若说。

  我握住他的手,“有什么关系呢?教们的生命几乎要结束了,事非成败转成空。”

  “你真是悲观,是不是因为我的缘故?”

  “不,我天生就这个样子,我认为生命根本上完全没有意义,你知道活地爱伦?他把人分为两种:可怕类与痛苦类。可怕类就是那些断手烂脚、盲目聋哑的人,至于其他,就属痛苦类,你我都是痛苦类。他说我们应该庆幸是属于痛苦类而不是可怕类。老实说,”我扬着手,夸张地,“我根本不明白我们来这一场是为了什么,活着除了恋爱,仿佛没有什么快乐可言,上班下班,愁眉苦脸的赚了钱来,愁眉苦脸的用出去──”

  星若一直留神地凝视我,同时聆听我说话,忽然他脸上浮起一个顽皮的笑容,伸出双手,学我的手势,一上一下地摆动。

  我马上崩溃下来,笑得前仰后合。与他在一起,总还有高兴的时候。

  “你这个人!”我说:“真拿你没法子!”

  我把脸理进他的手里。

  “我会出去努力寻找一个比你更好的。”我说。

  这年头的苦恋跟多年前的苦恋不一样。以前可以突、可以吵,可以分大小老婆,可以自杀,可以“无知少女一失足成千古恨”。现在不行。现在总得笑看支搏下去。

  而其实痛苦的程度是一样的。

  晚上看电视长篇剧的时候,我总是想:星若现在吃晚饭了,沈家一家在享天伦之乐了。

  而我,我总还是一个人,啃着面包做人。其实想想顶凄凉,其实真应该悔过,跑去嫁个艮家男人。其实我真应该清醒一下。其实……

  但是我懒。我爱星若的唯一理由是因为他了解我。

  想起星若,总是温柔的。有时也发脾气,大吼大叫:“我手上戴看你买的七卡拉方钻?我是你家大红花轿抬回来的?我得过什么好处?你总不替我看想!”

  他待我说完,用最冷静的声音问:“我们中午到什么地方吃饭?”

  我一怔,噎住气,然后眼泪就流下来。

  后来也不甚发脾气,最大不了就是走,离开他,既然打算走,何必口出恶言,然则与他生活在一起,当然更不必大声嚷嚷。

  两个人到不吵架的时候,那关系就很淡了。但是我并没有离开他。

  我的女友们为我安排“盲约会”。我也很服从地出去接受“相亲”,通常第一眼男人们都相当喜欢我,数小时相处,就痛恨我。况且卅多岁尚未娶妻的男人,大都很有些怪毛病,有难言之隐。

  这位仁兄到过巴黎,他说:“巴黎有个什么罗?什么宫?”

  “罗浮宫。”我微笑。

  “英文叫什么?”又来了,仿佛他的英文一定比他的中文好,不识中文不成问题。

  我再微笑,“法文是L_O_U_V_R_E~TheLouvre。”我说。

  他顿时萎靡下来。

  呵老兄,需怪不得我,故之常识实有问题。

  这之后当然也完蛋大吉,我的相亲事业一向没有什么进展。

  我的嘴巴多而且快,只有星若可以忍受,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可以忍受。正如他不明白我怎么可以忍受他与他的家庭并存。

  小姑姑说那是因为我并不真正爱他。

  我说:“当然我最爱我自己。所以我只烦沈星若先生一个人,最多看他的面色做人。小姑姑,要亲友们在麻将治子上转过头来付给我一分同情,是很困难的奢求,我并不打算那样做。”

  “你是对的。”

  “小姑姑,我的父母从来没帮过我,我并无兄弟姊妹,又不相信朋友这一回事口我生命是寂寞的,一向没有抓起电话讲三小时的习惯,所以也无所谓朋友不朋友,这是我的逻辑。”

  “有时候跟朋友出去疯一个晚上……也能调剂一下。”

  我摇摇头,“我还是没有兴趣,跟着一大堆言语无味的朋友杓会,每一分钟都希望回家独自看电视,玩,以前我玩过,现在并不在乎。”

  “是因为沈星若的缘故?”

  “不,不是。沈星若也认为我生活如此孤独是为了他,但事实我一向不喜人群。”

  “人群有什么不好?”小姑姑说:“你也是一个人。”

  因为人与人擦身而过,大家都无关痛痒,为着逃避现实冷酷,他们结婚,另组小天地,双双联合起来对付外界。因为人是冷漠的,因为人都是说谎的。

  星若是说谎专家!每次我都看穿他。看穿他容易,不去拆穿他就较为困难,装得糊涂而不计较我都一一做到。

  星若有时把头理在我胸前,他说:“如果我可以再结婚,我一定娶你。再没有人更明白我,如你这样。”

  母亲希望我结婚,嫁个好男人,有地位有财势。第一:她可以放心。第二:可以在亲友前扬眉吐气。她要求我去算命,听说有个很准,未来过去都算得出来。

  我说不想知道未来。

  “算到之后可以想法子避一避。”她说。

  我扬起头。避些什么呢。五百年后又有什么分别。多年来感情上的不如意,生活上的挣扎,都使我觉得生活没有太多值得留恋的地方,既来之则安之,对于将来,我不大努力,过一日算一日。

  星若那日到我家来,我正看早报听着梁祝越剧的录音带。

  梁山伯激动地控诉祝英台,他说:“既在长亭自作煤,只道家有小九妹,既然九妹就是你,你为何又许马文才──?”

  星若笑说:“都说梁山伯笨,我也觉得了。”

  “可不是,”我说:“他以为别人说过话是要算数的,如果我把过去十年中男人对我许下的应允都加起来,我今日早已贵为公主。”

  星若听出我声音中的讽刺。他对我作过的应允又岂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楚的。

  反正后来一句也没有成为现实。

  星若顿时没了馨一日。

  现在他来到我公寓,还是给我面子,所以我总为他推掉那些乏味的约会来迁就他。他坐在沙发上休息半晌,喝啤酒、看电视,有一次在沙发上睡着了,我笑着推醒他:“回家睡吧。”我说。

  可见现在我聪明了。在没有找到新工作之前,千万不要先辞旧工作O

  无论旧工作多么烦闷,薪酬多么不合理,总比失业好。失不起业的人最好别争意气。

  我跟星若说:“如果有一日我们分了手,你会记得我,远比我记得你为长久。”

  他也说是。

  跟星若来往太久,简直忘记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正常的。

  只是有时候,坐在小剃头店里等梳头发,偶然有个模样含糊的太太,身裁矮胖,鼻子扁塌,走进来坐在我身边,我就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因为星芳的妻子我见过,正是那个样子的女人。

  我有时也怀疑她心中到底想些什么。

  星若说她脾气很坏。我有点稀奇。我一向以为只有美丽的女人才能有坏脾气,但这似乎也与我无关。星若的一切都与我无关,只有他本人才与我有关。

  如果星若赚得够,他自然会搬到我家来,如果他有能力安置他的父母,把两个孩子送到英国去寄宿,另外付她妻子赡养费,再负责我这里的开销……不可能的事。

  奇怪。别的女人总有办法抓住她们男人的弱点,说不走就不走。我呢,走得快走得爽,永远不留任何痕迹,可是男人因此反而伤了自尊心,反过来咬我一口,把诸多事非加我头上,男人就是这样,都是小人,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星若问:“你为什么恋我不舍?”

  “离开你谁送我接我下班?”我问:“我不高兴去挤公路车。”

  愚蠢的问题一定要用愚蠢的答案应付。

  到假期我自己一个人去旅行,走得远远,趁能够自由的时候轻松一下,谁知道将来我是否一大堆孩子绕在身边。

  小姑姑说:“别的情妇至少能够在物质方面得到满足。”

  我说:“是,有些女人很有横财运,我则没有,别担心,我不会为沈星若耽搁我的一生我的一生已经完了。”

  “你的一生长着呢,”小姑姑说:“当你做老太太的时候,你才知道怎么叫做一生人。”

  “将来是不能预测的。”我说:“万一我嫁到个可托终身的丈夫,你们对我又会刮目相看吧,我也希望这样出口气,可借东风不与周郎便。”我呵呵的笑起来。

  事实上我所怛心的只是为何我永不担心自己的前途问题。

  周末沉坐家中,再也没有人打电话来,即使有,也是熟人,到我公寓来一坐有几个钟头,我也想不出说什么话可以娱乐他们。

  即使是星若,他要便不来来便去,匆匆忙忙的脱衣穿衣,我瞧着滑稽相,反而他倒喜欢来看我。周末见不见面已经无所谓,反正周日每早他接我,车上半小时。送我,车上又半小时,有什么话要说,尽可以在那个时候说。

  他妻子平日得到最好的消遣,有事没事突然出现去查他的踪迹只有干年做贼的,那有千年防贼的,要多累就有多累,明显地她与丈夫捉迷藏已捉出味道来了,这件事已成为她的嗜好之一,除出搓麻将外的嗜好。

  我很乐意为别人的生命总添增一点色彩,我一直都致力调颜色。七八年前的男友还打电话来约我午餐,我很礼貌的陪他们说话,到最后还替他们付了账才分手。只一次。第二次我再也不会。

  这,他们的妻子都不了解他们,可是他们还是跟妻子生活在一起,闲时找一名自给自足的职业女性诉一番苦──有什么损失呢?连午餐的贩都不必付。

  可是像星若,如果有一日我可以脱离他,离开就是离开,香港男人那么多,何必吃回头草。

  这些都是星若不晓得的。星若只知道我爱他。城市人的生活那容得空档来爱人被爱,我已在做着最奢侈的事。星若是个幸运的人,我希望他知道。

  我再三申诉:“我不需要任何人同情,任何人劝解──讲得唇焦舌烂,这一段情总会过去,回头望过去,泰半是可笑的。

  今日又何必紧张。

  
 

 

 

 

 

牛皮糖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牛皮糖是我中学同学。

  咱们学校是著名的女校,但预科班也收男生,每年有十来个空位留给外界功课优异的学生,男女不论,牛皮糖是其中一名。

  牛皮糖一进我们学校,我对他就没好感,他这人嚣张、轻浮、太爱说话,也喜欢惹事,与我心目中的理想男人完全不同。

  而且他有习惯动不动就取出袋中的梳子梳头,我瞧不顺眼。

  我正式认识他的那次,是在公路车站上,兰思指着他说:“来,我跟你介绍新同学。”

  我拉住兰思:“不要搅了,我最讨厌这人。”

  兰思已经大声叫,“牛庇堂,过来。”

  牛皮糖老大不愿意,抽出梳子先梳两下头发,我看得寒毛凛凛,很替他担心!天天这样梳,不到卅岁他老大的头发就有掉光之虞。

  他藏好梳子,走过我们这边打招呼。

  兰思说:“老牛,来见过我们枝花小咪。”

  老牛说:“物以空为贵,本校有近千名女生,男生只有十个,谁是校花,我也弄不清楚。”

  好家伙,给我来个下马威,真有他的。

  当时我也没说什么,看着公路车来了,便与兰思上车。牛记不顺路,没搭同一辆车。

  在车上兰思问:“你不喜欢他?”

  我摇摇头,他跟张国亮没得比。牛皮糖幼稚肤浅,张国亮稳重可靠,国亮才不会贫嘴薄舌的在说话上占女孩子便宜。

  国亮是冷峻理智的,他才是我喜欢的人。

  兰思说:“我知道你想什么,你心里一直只有一个人。”

  我看看公路车窗外火辣辣的红花影树。

  “但是张国亮对你并没有什么意思,”兰思说:“最近你变得跟他一般的沉默寡言。”

  我说:“我才十九岁,不打算立刻结婚生子,大家在一起走,不一定要结局。”

  “你这样洒脱?”兰思偷偷看我一眼。

  “我到站了,再见。”

  我下了车。

  无论如何,我不会对一个人爱在街上梳头的男人发生兴趣,我还没绝望到那种地步。

  张国亮对我冷淡,我也不是不知道。

  事实上国亮另外有女朋友。

  她是一个高大、俊逸、能干的事业女性,我见过她,每次见到她,我心中都像袋着一块铅般,但是我也忍不住想赞美她。

  我只是一个中学生,乳具未干,什么也不懂,她是哈佛大学工商管理系出来的人材,一举手一投足,都有无限的魅力。

  国亮重视她胜于我,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我对这段感情并不抱希望。

  可幸我们家与国亮是世交,我接近他比较方便,也不露痕迹。

  国亮比我大八岁。呵八年是悠阔的距离,他已是一个见习医生,年青有为。我对他的心思,他不是不知道,从我的言语、姿态上,他知道我钟情于他,但是他从不露出感情,一直待我以礼,像一个大哥哥对小妹妹。

  即使我们约会,也是听音乐看电影,他替我穿外套拉椅子,但不与我太接近,不予我有误会的机会。

  事实上我认识国亮,却又不认识他。

  一年一度学生会搅的舞会又来临了,我理想的舞伴是国亮,但是我不便开口邀请他,我怕他拒绝我。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很可能找不到舞伴而不去这个舞会。

  兰思说:“约牛皮糖好了,近水楼台。”

  “我情愿一个人去。”我冷冷的说。

  “小咪,现在都不流行除却巫山不是书了,很伤身体的,像你与张国亮,弄到最后,不知道是因为爱他才想得到他呢,抑或得不到才更想得到他,谈恋爱应该是甜蜜愉快的,你何必自虐?我最不能了解这种痛苦的快感,小咪,你应该有点自制力。”

  “理论上,我很明白你的意思,”我说。

  “你的肉体要努力去实践你的理论呀。”

  “我会尝试。”

  “尝试是不够的,你要鼓起勇气去约张国亮!约不到他,便找别的男伴,明白吗?为他而在家坐一晚上,他又不知道,知道了也不感激你。”

  我点点头。

  “我们都希望你那天玩得高高兴兴。”

  “我明白。”我说。

  “小咪,青春的时间很短,如果你坚持要不愉快的渡过这些宝贵的日子,我不能帮你。”

  我温和的说:“多谢教训。”

  她调皮的答:“不客气。”

  我鼓起勇气约张国亮,在他写字楼里,我结结巴巴说出我的愿望。

  他很诧异,他说:“小咪,我良久没到那种地方去了,那些孩子们的聚会,我会觉得不自在,小咪,改天我请你到好地方去吃饭,这次我不能陪你。”

  我点点头,虽是意料中事,心中也凉了半截,如果他对我有感情,一定会勉为其难的陪着我。

  “生气?”他笑问。

  “没有。”我说。

  我只是觉得兴趣索然,并不想去那个舞会,但想起兰思的话,又决定去泪一个晚上。

  我没有约牛皮糖,约了斑上另一个沉默寡言的男生,他惊喜交集的来接我,我心不在焉的跟着地,跳了几支锋便想走。

  是牛皮糖拉住我的。

  他说:“既来之则安之,我们集体跳‘接龙’,不放你走。”他那稚气的冲劲使我留下来。

  我并不快乐,倒比想像中过得热闹。

  十九岁便尽享寂寞的滋味,太不公平。

  那次之后,我与牛皮糖略为熟络。他有他的优点:为人热心,读书用功,我对他的要求不应太高,张国亮十九岁的时候,比老牛更可笑,比较往往是最残酷的。

  兰思说:“你难道不认识其他的男孩子?”

  我说:“我们的生活范围很窄,不是同学,就是同事,若果不能在这两者之中挑到对象,感情生活便会蹉跎下来。”

  “你还有四年大学,是不是?”

  “你还有四年大学,是不是?”

  “嗯。”我说:“希望这四年好景,我一点也没有意思做孤单的女强人,虽然她们也得到报酬代价,但我不要那种荣誉。”

  “啊,酸葡萄,”兰思笑,“你想做女强人就做得了?”

  我有信心的说:“想就做得了,你想想,一班女孩子,年龄、智力、背景、学识都差不多,只要有兴趣──这完全是意志力的问题:有志老事竟成,机会好的最多早三五年上岸,迟来的也并不是没机会。”

  “你喜欢有个幸福的家庭?”

  “是,”我说:“能干而体贴的丈夫,听话的孩子……”

  “男人不一定爱你一辈子。”兰思说。

  “不要紧,他不爱我,我再打别的主意不迟,这年头少有一辈子的事。”

  “且顾眼下,考了大学试再说吧。”兰思说。

  就在大学试举行的前两个星期,温习进行得如火如荼,国亮宣布订婚,对象并不是他那位出色的女朋友,而是电视台的一个小女演员,连英文都不懂,高中也没读好。?

  我至为震惊,心神俱毁,完全失去自我的价值观念。

  我跟兰思说:“那女子甚至不漂亮,她什么也没有:内在外在,什么也没有,可是他选中她!”

  兰思笑道:“碧姬色铎说的:男人的趣味是这么坏。”

  我落下泪来。

  “小咪,你当心你的入学试,进不了港大,外国的学费高是一件事,到外国去受四年苦,可不是闹着玩的,你想清楚。”

  我只觉得有天塌的感觉,忽然之间无心向学,什么都不在乎了。

  考试期间,我自己也不知道在试卷上写了些什么。

  牛皮糖显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劝我:“小咪,你这样做未免太不值得,自己的前途要紧,有青山,就有柴烧。”

  我说:“别烦我,滚开。”

  就这样,我落了第。

  而兰恩与老牛倒考上了。

  我不是不知道这事情不妙,这年头没有一张大学文凭什么地方都不用去,不入港大,也得到别处去泪四年,冒着五千镑一年的学费,父亲把我送到伦敦。

  在伦敦,渐渐忘了张国亮,与兰思友爱地通信,暑假回来,与她通宵谈心,这四年我过得很愉快。

  毕业后本想不回来,经父母劝了又劝,才回到本土谋一官半职的,回来后踏进国际航空公司去办事,一抬头便见到一张熟面孔。

  “牛皮糖。”我忍不住喊他。

  “小咪,”他惊喜。

  我笑若打量他,他可登样起来了,西装笔挺,梳着目前最流行的短发,我问:“小梳子呢?还随时随地梳头不?”

  他挺不好意思,“嗳,小咪,别提这些臭事,喂,吃饭去。”

  “我约了人。”

  “推掉推掉!”他还是老样子,“谁敢与我争锋?咱们有十年交情。”

  他赢了。

  吃饭的时间,他告诉我,现时在那间航空公司任职,职位虽不算理想,却有前途,他目前并没女朋友,大学四年,同学虽多,却成了兄弟姊妹,缺乏男女之间的那一点火花……说了很多。

  问起我的生活,我答了几句。

  牛皮糖的一股冲劲有增无减,活泼乐观强健的态度使我愉快。

  他问:“你没有男朋友?”

  “约会总有的。”我说:“你知道我,一向懒散,念大学不外是因为非念不可,现在连做煮饭阿妈都得有文凭,如此而已,借着留学的荫头,好好的游足四年欧洲,花了父亲一憧洋房的价钱,我老爹说,他不打算再给我嫁妆,嫁妆就是欧洲见闻录,哈哈哈。”我干笑数声。

  “找到工作没有?”他问。

  “在找。”

  “你忘记他了?”老牛忽然问。

  “他?”我莫名其妙,“他是谁?”

  “张国亮。”

  “啊!”我说:“咸丰年的事儿,还提出来作甚?忘了,全忘了,事实上也没有什么记忆,我与他又没走在一起过。”

  老牛点点头,“那就好。”

  “老牛,”我温和的说:“没想到你关心我。”

  他忽然冲动的说:“我一直喜欢你,小咪,打那日在公路车站上遇见,我就有你的印象。”

  我说:“当时我们都年轻。”

  “是。但现在情况又不同了,”他说:“至少我有一份职业,我可以正式追求你。”

  我笑,不以为然,“老牛,咱们已成兄弟姊妹了。”

  他说:“你走着瞧,我不会放过你。”

  我仍然笑,我不觉得他有什么希望。

  我也找到工作,因为缺乏感情生活,日子过得很不起劲,廿四五岁的女子,青春已到末期,事业却刚刚开始,心境非常彷徨。

  我认为自己一生人都手足无措,不懂得应付,很需要一个强壮的男人助我一臂之力,我是个胸无大志的人,而兰恩与我不一样,她可以在一年之内连跳两级,她是十项全能,无瑕可击的顶尖人物!中文,她比别人高一等,英文,呱呱叫,同事觉得她易相处,上司认为她服从之中有主意,有空她与下属看电影、搓麻将,她勤奋、诚恳、苦干、有耐力、没有人不喜欢她,她不是没有脾气,却不轻易发作,日常最谦和不过。

  我佩服她,比起兰思,我一无是处。

  我只想恋爱结婚,生两男两女,看青孩子们长大。

  兰思还约我吃茶,她像从前一样,不嫌其烦的教导我。

  她说:“小咪,如果你这样没系统地漫无目的下去,我真替你担心。”

  我笑笑。

  “这些年来,你除了稍微工作一下,便是旅行──”

  我连忙补充,“我还想谈恋爱。”

  她问:“牛皮糖有没有机会?”

  我笑,“我们真的不好意思,一直叫他牛皮糖,人家现在都快升经理了。”

  “可不是。”兰思笑。

  我说:“没希望了,整件事牛皮掉了。”

  兰恩笑,“听说男女结婚最适合是在认识之后三两个月,你认为如何?”

  我点点头,“太久不好,双方都没有诚意。”我说。

  “老牛真的没希望?”

  我敏感起来,“怎么,他找你做说客?”

  兰思点点头。

  我不悦:“兰思,我再沦落一点,也不致于要跟老牛这样的人走,他是不错,配配那些不懂事的小女孩子也有余了,你怎么会觉得他是我的同路人?”

  “他可以补你的缺点。小咪,两夫妻要互相补足对方的弱点,老牛这个人非常精明,有生意头脑,你却有勇无谋,你与他才是天生一对。”

  “我不认为如此。”我说:“他这人,根本没有阅读习惯。”

  “阅读有什么用?两夫妻捧看本红楼梦死在一堆呀?人总要吃饭,否则你也不必上班,”兰思笑,“将来你可以晚晚替他恶补金圣数评注的水浒传。”

  我仍然很纳罕,觉得这件事毫无希望。

  我不错有见到老牛,他总是亲昵地用手搭在我肩上,“嗨”地一声,说几句闲话,身边也有女孩子,这老牛很现实很功利主义,他才不会为谁做和尚,而我,我是一个不可救药地浪漫的傻子,我们的性格刚刚相反,我认为一个男人若对女人有意思,要有“非卿莫发”的牺牲精神,老牛才不干,他最大的牺牲不过是在麻将桌子上输一千元给女友的母亲之类的讨好事,这人俗得可爱,赤裸裸的。

  然后在清明节那个长周末,我感冒躺床上,百般无聊的时候,老牛打电话来。

  “喂!出来玩。”

  “玩你个头。”我没好气,“我病了。”

  “啊,太可惜。”他说。

  我满以为他会挂电话。“那好吧,改天再出来。”我说。

  “嗳嗳嗳,你忙什么?”他说:“我来看你。”

  我有点意外,“蓬头垢面,有什么好看的?我是真病了。”

  “吃了饭没有?”

  “没有。”

  “看了医生没有?”

  “打了一针。”

  “我半小时后到,你等着。”他挂上电话。

  我有点感动,到底是老朋友了。

  大太阳的好日子,任何女人健康活泼的时候,打扮得漂漂亮亮,总有约会,但生病就不一样,我宽慰的想:老牛这人果然有点优点,头痛好了三分。

  他来的时候带着白粥与肉松,嚷着:“来,吃了再说,不然饿也就饿坏你。”

  “老牛!”我拉着他的手臂,摇两下,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

  他扶着我坐下,细心的服侍我吃粥。

  他一边还逗我笑,“小咪,你平日也算是一朵花,怎么揽的,一点点伤风感冒,一度半度的烧,马上就变哼哼唧唧的黄脸婆,哈哈哈。”

  我啼笑皆非的跟看他笑。

  “唉,”我发牢骚,“老了,老了就这样。”

  “廿六岁了没有?”他问。

  “足足什六岁,”我说:“虚龄廿八岁,中国人对女人的年龄一向不留情,烂茶渣了。”我吐吐舌头,“可怕。”

  “你觉得辛苦否?”他问:“烧快退了吧?”

  “我觉得好得多了,”我伸伸腿,“谢谢你。”

  “你一个人,打算捱到什么时候呢?”他问:“结婚吧。”

  “为了生病而结婚?”我问:“我不认为我会天天生病,那么不生病的时候,我要这个丈夫做什么?把他收进衣柜?”

  “别嘻皮笑脸的,你想做什么?”他问:“八十岁时仍孑然一人?”

  “我还没有八十岁,我眼光浅窄,若干年后的事我不关心。”

  “小咪,”他摇摇头,“你的寂寞,与人无尤。”

  “我知道,”我笑说:“世人不原谅我,因为我真正做得到挑剔,而他们不能够,于是他们妒忌了。”

  老中拍拍胸口,“小咪,我只是个普通人。”

  “我也是呢,”我挤挤眼睛说:“我是一个尴尬的普通人。”

  “你理想的生活是怎么样的?”老牛问:“说来听听。”

  “不外是结婚生子这类事,乏善足陈,你又不信,真正有野心的人多数很随和,他们知道没有群众便干不了大事,而我,我胸无大志,因此根本不怕得罪人!一个女人,只要丈夫爱她便行,旁人如何想是不打紧的”我说:“干事业又不同,你明白吗?”

  “你的最终目的是家庭?”

  “是。”

  “难以入信。”他说:“来,回房休息一下,怕你累。”

  我说:“你有事先走,不必陪我。”

  “我没有事,或者是,其他的事,在比较之下,微不足道。”他不经意的说。

  我有点飘飘然,他重视我,其他的男人也喜欢我,但是他们并不稀罕我的病痛,老牛是不同的,我们的交情毕竟有历史。

  男女之间最讲究历史,有时候丈夫外头有了女人,那妻子并不声张,倒不一定是她的情操低级,而是双方有了解,那种关系也不是我们可以了解的。

  我推他走,“我要午睡,吃了药,睁不开眼睛。”

  他傍晚才走,第二天又来了,开看小小一辆日本车,探头探脑,老土万分的来接女孩子,我既好气又好笑,大喝一声,吓得他整个人跳起来。

  “干什么?”我问:“学着来接女孩子?”

  “我怕你病后,不够力走路。”

  “啊,”我用手摸着腰,“我病入膏肓了?”

  “小咪,你一张嘴巴,真的是……”

  但不知如何,我登上了他的车子。

  我们比以前接近很多。

  中午与他一起吃饭,周末约了一齐看戏。他不再用梳子随时随地梳头,但我开始讥笑他办事过份卖力,公司生意不好,他竟因之失眠。

  取笑他成了我的乐趣,因为我本人生活毫无目的。

  我自知不公平,但是我总觉得他不是理想男朋友,他太俗气,太计较,太不漂亮。

  直至我碰到了张国亮。

  那日我与老牛约好了吃午饭,我自己先去看一个摄影展览,因老牛对摄影没兴趣,是以被我骂个具死。

  我正站在那里看精彩之作,忽然有人叫我,“小咪。”声音很轻,几乎听不见。

  我转头。

  我没有马上把张国亮认出来,我怔一征,然后记亿回来了,这是张国亮,我想,天,他怎么会这么憔悴?不应该这么老呀。

  “你好,”我说:“你好吗?”有点手足无措。

  他说:“你长大了。”话不对题。

  “还是那个样子,”我有点惭愧,“混日子,我一向不是火眼金睛的那种人。”我问:“你呢?”

  “我?”他苦笑,“我离婚了。”

  “啊!”我歉意的说:“我竟不知道这消息。”

  “你或许更不知道,我离了两次婚。”他说。

  我一震,随即平和的说:“也不稀奇了,这年头,感情生活不如意,不代表其他生活的不如意。”

  “是吗?你很懂得安慰人。”他苦涩的说。

  我很诧异,我与他多年没见面,他一开口却像来不及的吐苦水,这不像他,换句话说,他整个人变了,我呆呆的着着他,不知为什么,我不想接近他,只想避开他。

  我说:“对不起,我约了人吃午饭。”

  “能不能推掉?”他忽然说:“我想跟你说话。”

  我更觉不合常倩,于是很客气的说:“早约好的,无法通知他,这样吧,你把电话号码给我,我与你联络。”

  “也好。”他交给我一张卡片。

  我说:“再见,”我急急离开那里,松一口气。

  在阳光下我觉得很感慨,这个我曾经爱过的人,现在简直寻不出一点点可爱的踪迹。

  我问我自己:但我是否真的认识他?我们并没有正式来往过。

  抑或一切都只是一场误会?一场长达数年的误会。

  我想是。

  我走到约好老牛的地方,叫了一杯矿泉水,慢慢地喝,想了很多。

  老牛来了。他一见我便笑说:“转性了,居然不用我等你,你倒比我先到,坐在这里。”

  我婉和的看着他,这块牛皮糖,他足足等了我这些年,迁就我,爱护我。

  “嗨,”我从新认识他,“你好。”

  “神经病,”他骂我,“喂,好消息!我又升职了。”

  我问:“老牛,你一直在香港,你可知道张国亮的消息?”

  他马上紧张一下,然后说:“小咪,为你的缘故,我特别注意他的消息。”

  “原来如此。”我说:“他离了两次婚。”

  “是,那个小明星后来走红,便与他离婚,他很快找到写字楼中一个女孩子,就结婚了。”

  “那个女孩子怎么与他离的婚?”

  “听说他打她。”

  “我不明白,张国亮不是那样的人。”

  “你对他有良好的偏见,”老牛说:“张本来就是个非常冷血、自私的人。”

  “我不觉得,今天我见到他,只觉完全不认识他。”我说。

  老牛更紧张,“那么你打算重头开始?”

  我摇摇头,“不,我发觉我完全没有兴趣。”

  “十分好的‘完全’。”他放下心来,笑。

  “老牛,”我说:“你一直在我身边,我竟疏忽了你。”

  他忽然面红,“小咪,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报酬。”

  “嗯是。”我说:“说得漂亮,这些日子里,你也很吃了一点苦吧?”

  他说:“小咪,我这个人很现实,我还不是照样的上下班,吃喝玩乐,我只不过在一旁窥视机会吧了。”

  他就是这么老实,一点情趣也没有。

  我与老牛之间,肯定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最高兴的人应该是兰思,智慧的兰思。

  老牛问:“想什么?我们不如订婚吧。”

  我笑,“我在想,我曾经说过:我最讨厌这家伙,怎么现在会演进到谈论婚嫁的地步呢?”

  他取出一把小梳子,梳两下头。

  我笑得伏倒在桌子上。

  
 

 

 

 

 

女人三十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认识思安的时候,我还跟林医生在一起。

  那天下午,我预备与林医生去一个宴会,穿上丝袜,发觉袜子上一个大洞,笑着拉起裙子,出去给他看。

  林医生在书房里,但是我没想到他有客。

  思安坐在那里,我看见陌生人,马上放下裙子,涨红了脸。

  林医生说:“这是思安,我的远房侄子。”

  他是一个非常清秀的男孩子,脸上有一种温柔的神色,当时他抿着嘴淡淡的一笑。

  林说:“我们今天不出去了,留思安吃饭,一会儿思安的女朋友也来。”

  “好呀。”我说。

  我们留在家吃饭,菜式照例很好,思安的女友是一个胖胖的小女孩,还没定型,但非常可爱,我们享受了一个热闹的晚上。

  当夜我想:我小时候,从来没遇见过这么好的男孩子。然而也没有感慨很久,他们就告辞了。

  思安给我的印象很深,因为少见那么有气质的男孩子。

  我再见他的时候,已经与林医生分开了。

  在渡海轮中见到他,我迟疑一下,不知道是否应该与他打招呼,他却温柔地走过来,与我问好。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想一想,掠掠头发,忽然说:“我与林医生已经分开了。”

  “我知道,”他很平静。

  由于他的态度这样和善,我马上放下了心。

  我坐在他旁边,笑笑说:“我现在十分潦倒。”

  “是吗?”他看我一眼。

  “我现在上班,”我看着自己的手,“赚五六千块一个月,非常的受气。”

  “可是每个人都得受点气,”他笑,“林医生的脾气并不见得好。”

  我看着海,不出声。

  我又说:“我现在很寂寞。”

  “因为你生活习惯忽然之间起了变化,自然不惯。”

  我笑了,他很懂得安慰人。

  我问:“你那胖胖的女朋友蚜?”

  “她在美国,谢谢你的问候。”

  渡轮到岸,我们道别,我并没有留下电话号码给他,萍水之交,要适可而止。

  我那天晚上又想:我年轻的时候,从来没遇见过思安那么好的男孩子。

  我从没获得跟任何人白头偕老的机会,这真是非常凄凉的一件事。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总会有点感情,有一种踏实的安全感,我半辈子都觉得彷徨,并不是生活出了毛病,而是感情这方面不愉快。

  林之后,我并没有急急找男朋友,在这种时候,因寂寞的缘故,很容易搭上不理想的男人,比寂寞更顺,有些男人不但乏味,而且危险,于是心不安理不得地的坐在家看电视。

  我也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对象,这次我决定要结婚,好歹养个可爱的孩子,那男人要摔掉我,也不舍得孩子。

  自古以来,孩子便是巩固女人地位的工具,是世人所认可的,我为什么要那么清高?只要他能够供养我,能够照顾孩子就可以。

  可是什么样的男人呢?

  年纪大一点的,成熟的,有经济基础的,我叹口气,可是他们都结了婚或者是结过婚,他们未必想娶我这样的女人。

  我有点自卑,在同事面前却依然是活泼泼的,心中很沉重,我相当喜欢上班,大家闹哄哄,一天很快过去,做看简单的工作、根本不必动脑筋,大把功夫看报纸、聊天、讲电话,收入又勉强够生活费用,除了担心脑筋生锈之外,没有其他的烦恼。

  闲时我也去看看“一九八○机场”、“月宫宝盒”这种影片,同事们对我极好,又迁就我,日子过得很舒服。

  但是我又遇见了思安。

  过年在一间日本小馆子里,我遇见他与那个胖胖的女孩子,我替他们付了账,思安老给我一种小孩子的感觉,替他付账也是很应该的。

  他们过来谢我,我问:“你从美国回来了吗?”

  那女孩说:“是,回来了。”

  我点点头。

  思安仍然只是斯文的笑笑,不出声。

  然后我觉得他很冷淡,也许觉得我是一个麻烦的女人,应该敬鬼神而远之。

  于是我也容客气气的向他说再见。

  他年纪还轻,有很多事是不会明白的,我也不想得到他的谅解。

  于是他们走了。

  我淡而无味的吃完我的炸虾饭,叫了米酒喝,也并没有喝醉。

  我的车子早已还给林医生,自己扬手叫街车。

  回到家并没有感慨,生命像流水,这些不快的事总要过去,如果注定一辈子要这么过,再不开心也没有用。

  我睡了。

  半夜电话响起来,惊醒的时候一身汗,迷蒙间也不知身在何处,我起身听电话。

  那边叫我的名字,“我是思安,你睡了吗?”

  “什么时候了?现在几点钟?”我糊涂地问。

  “现在才十点钟,这么早就睡?”他问:“对不起,把你吵醒了。”

  “没关系。”我整个人像做梦似的。

  “我想明天来看你。”他说。

  “好,什么时候?”

  “你肯定明天没约会?”

  “下了班就回家。”

  “好,那么明天来找你。”

  “再见。”我说。

  我只觉得人像虚脱般的吃力,回房倒在床上,马上又睡着了,做了许多恶梦。

  第二天上班,跟同事说:“身体很虚,梦很多,要买点妇女强身补药回来补一补。”

  他们笑,“一上班,忙个半死,就啥子梦也没有了。”

  我也说:“幸亏有这份工作。”不由得叹一口气。

  那天下了班,我到超级市场去买罐头食品,回家刚在掏锁匙,有人在我背后“喂”的一声,吓得我跳起来,罐头摔了一地。

  “天啊,”我叫,“谁?”

  我转身,看见思安对牢我喜孜孜的笑。

  “你!”我诧异,“你是怎么来的?”

  “你约我呀──,‘下了班就回家’,我可在你门外等了半小时了。”他说。

  “你几时约我的?你怎么晓得我的地址?”

  他一边帮我捡罐头,一边说:“你,糊涂了,昨夜你睡到一半,我把你叫醒的,怎么?忘了?”

  “哦,那真是你。”我怔怔的说。

  “开门让我进去坐吧。”他催我。

  这么一揽,我与他之间的身份已经消除了,我一边开门一边说:“你这个孩子……”

  他笑一笑。

  “喝什么?”我取出啤酒,“啤酒好吗?”

  我尽量把自己的声调装得轻松愉快,他是林的亲戚,我总要点面子,不想他那面的人以为我离开了他马上变得很落魄。

  但是思安很镇静的春着我,像是知道我的思想。

  我问他:“你那个胖胖的女朋友好吗?”

  “你为什么老问我的女朋友?”

  “你要我问什么?”我反问:“难道要问你是否快乐,这难免太复杂深奥了。”

  “你快乐吗?”

  “当然不。”

  “是因为林医生?”他问。

  “不全部,小部份是因为他,他也是我生活中不愉快经验的一部份。”

  “事实上你是一个可爱的女人。”他说。

  “你真的那么想?”我有点高兴,“不骗人?”

  “是的,你很当心自己,这是好事。”他说:“所以你比其他的女人可爱,其他的女人在失意的时候就会自暴自弃。”

  我苦笑。“我明白你指什么,她们又吵又闹,倒不是想男人回心转意,而是想把其他的女人吓走,多数成功的。”我停一停,“而男人多数非常柏寂寞,于是乎破镜重圆,白头偕老。”

  “你呢,你为什么没有那么做?”

  我摇摇头,“我计算过,我是那种一辈子记恨的人,我不会原谅男人的不忠,再重头开始也不会有幸福。”

  他点点头,“真是悲剧。”

  我仰起头笑了。悲剧呵。

  “来,我们出去吃晚饭吧。”

  “什么?你请我,不如我请你。”我说。

  “我也有正当职业,是个赚钱的人,为何不准我请客?”

  我看着他。如果我由他请我,我们就成了约会的男女了,我不想使他有这样的感觉。

  他说:“我已经廿六岁,你不能说廿六的男人尚未成长吧?”

  “啊,”我说:“现在许多廿五六岁的女人还把自己当小孩子,妈妈不准她迟返家呢。”

  他笑,“所以我找不到女朋友。”

  “那胖胖的女孩子呢?”

  “她?她还在美国念书,等她毕业真是一件疲倦的事,大学教育把青年人的成熟期拉后了足足六年,一切要待二年预科与四年文凭试之后才能开始,也难怪她们以为人生在廿四岁才开始。”

  我“啧啧啧”地说:“真能批评,于是乎把胖小妞给抛弃了。”

  “不能说抛弃。”他说:“来,我们去吃饭。”

  吃饭的时候他陪我聊天,很亲切关心,如果不是我认识他已有一段日子,一定会以为他想在成熟女性身上找经验。

  “为什么约我?”我问。

  “在日本馆子见你独自坐在那里吃饭,铁板烧的烟雾笼罩着脸,脸上一种非常落寞的神情,在农历年的时分居然如此孤单与不在乎,实在是引人入胜的,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是我长辈的女友,于情于理都不能约会你,后来你与林医生分手,可是遇见我总是冷冷的,我觉得像你这样的女子,一定很多情人。”

  “是很多,”我笑,“但过年全回家陪妻子了。”

  他也笑。“你会不会跟年轻的男人在一起?”

  忽然之间我面孔涨红了。过一会儿我才问:“什么叫做在一起?”

  他说:“就是在一起。”

  我说:“从来没试过,老觉得跟年纪小的男人来往,好像占他们的便宜,有义务照顾他们起居饮食,这其实是很累的一件事,我不敢做。”

  “那不是理由。”

  我抬起头想一想:“是,还有其他理由,我有自卑感,我的过去在一般人眼中是一团糟的烂摊子,谁来收拾呢?我不能欺骗一个年幼无知的少年。”

  “那些人可以置之不理。”

  我点点头,“是。”

  “你可以光理我,”他很温和的说。

  “我喜欢与你说话。”我承认,“但如果再进一步,对你不公平,外头有很多好的女孩子。”

  “我们可以做朋友。”他说:“行不行?”

  “我很荣幸。”我说。

  他温文地笑。

  我忽然之间很冲动的说:“我三十岁了。”

  “我知道。”

  “我已经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我说。

  他说:“当然你是知道的,你只是没有机会发挥你的所长。”

  “不,我连哭泣也不知道了。”我说。

  他说:“你只是在冬眠。”

  我很感动,低下了头。

  我们以后常常有约会,多数我都是等他的电话,不去骚扰他,我不是要维持那一点点的尊严,而是不想缠着他。

  这样的关系,久了也是很麻烦的,感情滋长在不知不觉之间,不过男女要是不涉及肉欲,到底还是清纯点,我不大在家中接见他,就是不想制造这种机会。

  那日清晨我听到按门铃的声音,蓬头垢面的去开门,以为门外站着的是思安,我马上惊惕地拉好睡衣,打开了门,看见林医生。

  “你?”我呆住了。

  “你在等别人吗?”他问。

  “不关你的事。”我不让他进门。

  “我有事跟你说。”

  “说什么?”

  “你让我进来。”

  “不,我们之间已经完了。”

  “别这样。”

  我要关上门,可是他不肯。

  “一小时后,我去半岛咖啡店等你,”我说:“有话那时候说,这是我自己的屋子,你不能进来。”

  他退后,我关上门。

  换好衣服梳好头,下楼,原来他坐在汽车中在楼下等我。

  司机为我开车门。

  “有什么好说的?”我问他。

  “没有什么,很简单,我要你离开思安。”

  我马上打开车门,“办不到!你少放屁!”我要走。

  他拉住我,“等等。”他说:“你听我说。”

  “说什么?”我怒说:“别拉拉扯扯的。”

  “不要这样。”

  “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这是我与他之间的事,跟你没有关系,你要最惹得我火起,给你两个巴掌。”我用力关上车门,上楼。

  我并没有生气,我已不懂得生气了。

  我点上一枝烟,对着电视机吸完了,然后喝一点酒,把脚搁在茶几上。

  门铃又响了。

  我决定不开门。

  门铃又响了好久。

  我决定不理。

  门外有人叫我的名字,“是我,”他是:“我是思安。”

  我还是不去开门。、

  “我知道你在屋里,快开门,我知道你生气了。”

  他这么说,我再不开门,仿佛真是生气,他们一家人若能使我生气,未免把他们看得太重要,于是我去开门。

  我说:“我在浴间。”

  他说:“请不要生气。”

  “我不是茶花女,”我不耐烦的说:“我生什么气!香港像你这种男孩子有十万个,人人使我生气,我岂不是忙死?”

  他不响,只是微微抿着嘴一笑,他说:“你既然生气,说出来也是好的。”

  我也只好笑了,坐下来再燃一枝烟,缓缓的说:“他若拿金银珠宝来收买我,我也就服了,可是他既想跟我套交情,又想威胁我,我才不受他那一套。”

  “我不信你受金银珠宝。”他笑。

  “受,怎么不受?”

  “那你为什么不把林医生招呼得舒舒服服呢?他应该是一个最好的情人!有钱,又舍得花。”

  “我花得累了。”我啪一声扭开无线电,不想跟他说下去。

  无线电中莲达朗斯达在哀怨缠绵地唱……

  ──我会爱你,长久长久的一段日子……

  我黯然,我也希望可以再度堕入爱河,尽心尽意,痛苦地爱一个人──但谁呢?这年头找一个恋爱的对象并不容易。

  诚然,我的青春已经消失,可是我的头发还没有白,我的体力还没有衰退,我仍有精力好好的恋爱数次,我的身裁仍然漂亮,林曾经称赞说过:‘你除下衣裳后,就像裸女杂志中的图片人物。”

  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独自坐在家中发呆?

  我按熄了香烟。

  “思安──”我抬起头。

  “你别难过,”他说:“我知道我并不符合你的理想──”。

  我说:“思安,让我抱你一下。”

  我抱住他的腰,把头搁在他胸前,良久我哭了。

  那夜思安没有走。

  我想我被伤害到极点,也寂寞到极点,既然如此,何必再爱惜与控制自己。

  第二天清晨,我惊醒,转身,发觉思安睡得像个孩子,我起床,倒了一大杯冷牛奶,扭开无线电。

  思安的声音在我身边晌起,“你醒了?”他说。

  我点点头。

  他说:“你怎么老听这架老爷无线电?”

  “浪漫,因为它不是身历声,它的声线简单沙哑,又多杂音,却又播放看情歌,像人们在种种不如意的环境下追求理想,我喜欢这架旧无线电多过一切四声道。”

  “我明白。”

  我看他一眼,我把这个理由说过给林医生听,林说我思想有毛病,他说我像美国那种十三四岁的孩子,把小型无线电贴在耳边做人,他不明白我很寂寞。

  呵,他有钱但是他不明白我。

  思安明白,但是我怎么跟思安去挤公路车?

  “你在想什么?”思安问。

  “没什么。”我说:“一会儿我要到画廊去取几幅货。”

  “我陪你去。”

  “不用,我从来不需要人陪。”我说:“你别跟着我,我不喜欢。”

  他很吃惊,年轻人老以为男女一上床,终身大事就定了,但事实不是这样的。

  我要一个男孩子跟在身边做什么?一不能付贩二不能结婚。

  我说:“你回家吧。”

  “你──叫我走?”

  我诧异,“不走,难道你想把行李搬进来住?”

  他变了色,穿好衣服,就走了。

  我不打算办托儿所。

  他走了以后,我跟自己说:又损失一个朋友。

  男女之间根本没有友谊可言,抑或人与人之间没有友谊?

  我与思安此于此。

  我自然没有到画廊去,我坐在家中听音乐。

  然后林医生又来了。

  他说:“我很妒忌。”

  我牵牵嘴。

  “你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可是你的麻烦既不适合做妻子,又不适合做情妇。”

  我反问:“做妻子要什么条件?做情妇倒还得拿点真本事出来,你少挑剔我”

  “如果我叫你回来,需要什么条件?”

  “我不想再回来。”我说。

  “你且说说你的条件,每个人都有一个价钱。”

  我说:“我一直希望住石澳。”

  他迟疑一下,“可以。”

  “一部摩根跑车。”

  “可以。”

  “蒲昔拉幕的珠宝。”

  “也可以。”

  “与日常开销,预支两年费用──我不相信你,你随时想把我解雇。”

  “这将是一笔天文数字,你有没有去查查石澳的屋子什么价钱?”

  “有,我阅过报纸。”

  “太贵了。”

  “你可以不买,外面有的是新鲜货色。”我站起来。

  “我这就去办。”他说:“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

  “离开思安。”

  我想说:我早就离开他了,我们根本没有在一起过。

  “就为他?”我问。

  “不,因为我妒忌地。”林说:“他有秀美的面孔,他年轻,他懂得艺术,他会讨好你,你跟谁也不能跟他。”

  “你怕我嫁给他,然后齐齐到你府上替你拜年?”我笑。

  他目光炯炯的看着我。

  我说:“你三天内给我答覆。”

  “像做买卖。”

  “是。”我说:“根本是。”

  搬进石澳那一日,我的确非常高兴,那间屋子十分美丽,家俱装修都出于我的本意,我开心得在客厅中直打转。

  “如何?”林医生问。

  “谢谢你。”

  “你其实可有一点喜欢我?”

  “我想有,你不会以为我会跟每一个阔佬发生这种关系吧。”

  他想一想:“我不知道。”

  我搬了进去住,开着摩根跑车到处跑,拿看林医生无限止的信用卡去购物,非常快乐。

  林医生对我的态度也有改善,他陪我的时间很多,多得他引起疑问:“我是否爱上了你?”他问我。

  这样下去,我们或许会结婚的。

  那天我在一个画展中遇见思安,我先与他打招呼,他不睬我,他身边站看那个胖胖的女孩子。

  那小女孩对我愉快的说:“我已经毕业了。”

  “啊。”我点点头。

  她把手臂挂在思安的臂别中。

  我走开,思安却又走过来。

  他愤慨的说:“你利用了我!”

  我想了一会儿答:“我不是故意的。”

  “我恨你。”他骂我。

  “对不起。”

  “你根本不值得尊重。”

  “思安,你再尊重我也养不活我,三十岁的女人再跟看你去挤公路车煮饭洗衣,一下子就憔悴了,到那个时候你也不会再爱我,现在有什么不好?那胖胖的女孩子又回到你身边,而我,我在年轻的时候,从来就没有遇见过像你这么好的男孩子,现在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老了。”

  他低下头,想了很久,终于说:“你是一个理智而可怕的女人。”

  然后他就带看那个胖胖的女孩子走了。?。

  林医生问我:“你有没有爱过思安?”

  “没有。”我很快的答。

  “为什么?”他不相信。

  我笑,没有回答。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最需要学习爱护自己,而不是去爱别人。

  连林医生这样精明的人都不知道这是我的座右铭。

  春天到的时候,林太太忍无可忍,与林医生离了婚。

  林医生对我说:“我不认为你会嫁给我。”

  “你错了。”我说。

  他有意外的喜悦:“什么,你肯?”

  “是的,我肯,可以先订婚,等离婚手续完全办妥了,再结婚。”

  他凝视我艮久,然后说:“假使你早点答应我,我们就不必等这么久。”

  “早答应你,你永还不会珍惜我。”我简单的说。

  我觉得我做法是对的,BY HOOK OR BY CROOK,我终于得到了归宿,成则为王,其他的不重要。

  
 

 

 

 

 

小夫妻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跟思聪结婚以后,我俩的幽默感发挥到最高寒。

  像我拿看他的衬衫去问他:“这是什么?”衬衫领子上有一个红印。

  “你以为是什么?”他没好气的问:“姬仙蒂婀的唇膏?告诉你,这是今天午间的蕃茄汁烩牛利!”

  他从前不是这样的。

  从前他不懂说笑话,那时候我们在一起,他老是认真而爱怜的握住我的手,缓缓地,充满情感的说:“我们一定会白头偕老,相敬相爱。”

  他结婚后改头换面,决定扮演冷面笑匠的角色。

  他习惯性地以冷笑代替“早晨”与“晚安”。

  像今早,他“哼哼嘿嘿”一番,然后问我:“现在糖贵呀?”

  “不会呀。”我很天真的送上去给他侮辱:“怎么了?”

  “这咖啡里没糖。”他瞪看我说。

  我很怀疑这种态度便是精神虐待,可以构成离婚原因。但我们结婚只有四个半月,没到离婚期限。

  而且我还是爱他的,每天晚上,他坐在那里看报纸,孩子气地认真的表倩……我就觉得爱他,付出点代价是应该的。

  他说:“你永远还是少女情怀,几时做一个好太太呢?”

  我问:“是否叫我穿着睡袍站在街市与鱼档主人吵架,就算好太太?”

  他说:“哈哈哈,很好笑。”他直干笑了五分钟。

  “我有什么不对?你为什么老挑剔我?”我责问他。

  他说:“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是冯太太,你不再属于大众,你事事要以马氏为重,不能够再去交际应酬,明白没有?”

  是这样的,我点点头,“可是我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朋友,与同事吃一顿午餐,也算违法?我犯了七出之条?”

  “同事?”他又冷笑,把客厅的温度降低十度.“谁不知道那个法兰西斯马是你的旧打玲。”

  “谢谢你捧场。”我说:“我的老情人多得很,你这样冷笑,怕会累死,你应该去买座四声道录音机回来,精心泡制一卷冷笑录音带,有事没事放出来听,那才捧呢。”

  思聪受不住刺激,咳嗽起来。

  我也冷笑说:“龙体保重。”

  后来我跟母亲说:“我们两个人现在有事没事练习冷笑,就快成专家了──唔唔嘿嘿啊啊哈哈哼哼,家庭很有乐趣。”

  母亲劝我,“婚姻要互相迁就才能长久。”

  “我有什么不好?”我莫名其妙,“我还不像以前一样?”

  “以前你是大小姐,现在你是人家的妻子,你不能像以前一样!”母亲说:“你就是错在这里。”

  “那么他难道不爱以前的我?以前的我跟现在的我是一模一样的,如果他不爱以前的我,不可能娶我,既然我没有变,那么他也应该爱现在的我!是不是?妈妈,你说是不是?”

  妈妈瞪着我很久,她说:“我没听懂你说了些什么。”

  我“唉”一声,挥挥手,“我有种感觉,妈妈,你从来就没了解过我。”

  妈妈生气,“我以为你这个‘妈妈不了解我’的难题在二十一岁以后已经解决了,怎么现在又翻出来旧事重提?”

  “那么好,那么是思聪不了解我。”

  “你不能尽倚靠佣人,有时候你也要对他表示关心!倒杯茶给他,递递报纸、拖鞋,女儿嗳,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我生气,“妈妈,我是爱他的妻子,不是婢妾,我俩的关系并非建筑在马屁上。”

  “你这个孩子!”她也不悦。

  我夷然,“最瞧不起互相哄骗的夫妻关系,我并不当思聪是饭票,用不看故意讨好他。”

  “那你就可以虐待他了?”妈妈赌气。

  “我没有虐待他呀,妈妈,你怎么会如此想?”我心惊胆战的。

  “你听着,女儿,嫁了人,事事以丈夫为重,与他商量,前个月,你一声不响的买辆汽车,差点没吓死思聪,这就是不应该。”

  “我跟他提遇这件事,为什庆要跟他一起去买车?我不需要他的意见,”我说:“我完全知道该买什么车,我已计划更久,这是我的车子──”

  妈妈打断我,“那么你跟法国马去吃饭就不应该。”

  “法兰西斯是我小中大学的同学,妈妈,是谁立例规定结了婚就不能跟同学一起吃饭的?”

  “那么把思聪拖了一起去。”

  “人家没请思聪。”

  “那你就该与思聪一起进退。”

  “MOTHER,WHATWEHAVEHEREISAFAILUREOFCOMMUNICATION,我不想再说了。”

  “你说什么?”

  “我不想说啦!”我大声吼。

  那天回家,决定跟思聪开研讨会。

  我帮佣人开饭,一边大力地将碗碟摔在桌子上,一边说:“是好汉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必闪闪缩缩的跑去对我老妈诉苦。”

  他不啊。

  我问:“你怎么不说话?”

  “这里还有我说话的余地吗?”

  我忽然哭了,“冯思聪,我什么地方得罪了你,你说清楚,天天这么舌枪唇剑的,我受不了,既然大家合不下来,那么我们分手好了。”

  我抓起手袋往大门走。

  他喝道:“你去跟法国马好了?”

  我不想再跟他吵,于是含泪出门,叫了部街车到青年会去住一宵,房间冷清清的,益发不是味道,开始后悔结了婚。

  以前无论跟谁吵架,我都可以回自己的公寓,舒舒服服的看电视睡觉,现在我反而落得无家可归,要睡青年会,想到我竟会毅然搬出那幢可爱整洁的公寓去除给一个货不对板的混蛋,真正心如刀割。

  他什么都要批评我,我略穿件薄点的衬衫,或是少扣一粒扣子,就目光灼灼的盯着我胸脯看,脸上非常蔑视的表情,逼得我换衣服为止。

  又限我上下班时间,不让我开车,硬是要管接管送,他自己迟那么十五二十分钟简直是闲事,若是我晚了下楼,他口头禅是:“我已经住在这里了,你再迟也不妨,再多跟同事交际交际吧。”

  他看不起我的工作,老劝我坐在家中享福,但是他的收入并不见得充裕得可供我穿我喜欢穿的衣服,于是他就怪我虚荣。

  婚前我是个十全十美的小仙女,婚后我是千疮百孔的坏婆娘,港币贬值的速度还不如我这四个月来的身价,真欲哭无泪。

  同事与朋友都还一样的对我好,由此可知毛病不是出在我身上,都是冯思聪。

  一上班,我就告诉诸同事,私人电话一概不接,有公事我才听电话。

  法兰西斯马似笑非笑的问:“怎么?跟谁闹翻了不想睬他?”

  我说:“小马,你知道我不是小器的人,从不因一点小事生气,那次小林的离婚妻子与大林的离婚妻子见了面,两个过气妯娌拿我来当轴心──大林妻说:“你的好朋友现在做我下属呢。”小林妻连忙干笑看否认:“她哪里是我的好朋友,一年都见不了一次面。”我也没有生气,见了这两个女人照样笑眯眯,觉得她俩真是一对宝──”

  小马说:“是,”他点点头,“你对于‘友谊’一向看得开。”

  “天下哪有‘友谊’这回事呢,”我叹口气,“尽管这两个女人故意损我,我也只当是无心失──我自己也有说错话的时候呀,我也希望别人原谅我,我重视的只有一个人:冯思聪先生,偏偏他那儿出了毛病。”

  小马气忿忿的说:“他敢!”

  我再叹口气,“小马,贾宝玉贾爷说的:女人一嫁,便由珍珠变鱼眼睛啦,我这下子马上可以站出去做证人,证明他这话不假。”

  小马说:“你仍然这么漂亮,冯思聪这家伙得福嫌轻,他找死。”

  我用手摸着下巴问他:“你会不会为我揍他一顿?”

  小马嚅嚅的说:“这……不大好吧,朋友妻……这是很敏感的事……我与你只是同事,别叫我两胁插刀,太尴尬了,这……”

  我双眼看着天花板,“嘿,亏他们还说我是你的老打玲。”

  小马说:“什么?误会,都是误会!”他恐惧得结结巴巴。

  我没好气,“怕死鬼,胆小鬼,走开点,别烦着我。”

  我伏在桌上。

  小说中的女主角与丈夫吵了架,都有男朋友收留她们,现实中不是这样的,现实中充满了法兰西斯马这种人,唉。

  我苦恼的用铅笔打着桌子:如果冯思聪这小子现在来苦苦哀求我,我这就下台,跟他回去,我实在不想回青年会再捱多一夜。

  他妈的冯思聪,他应该找到我公司来,他知道我一定会上班,我又惊又气:莫非是他早有离意,故意不给我下台的机会?

  那么我只好回娘家了。

  同事在那边叫我听电话:“你妈妈找你,不知是公是私事。”一边扮个鬼脸。

  我觉得她真诙谐,简直受不了,取起听筒,问妈妈,“有什么事?”

  “咦,”她老人家说:“你又不是三宝殿,没有事不能找你?”

  我说:“妈妈,大家都成了喜剧高手,不少你一个,有什么话快说吧。”

  “思聪叫你回去。”

  “妈妈,手臂要朝里弯。”我瞪着电话筒。

  “你回去吧,结了婚的女人在外头晃,成什么样子?”

  “我搬到你家来住!”我说。

  “你在娘家能住多久?”妈妈问我。

  “住到八十岁,不由你不管,你当心,你总是我母亲。”

  “你搬回来,我倒是很放心,胜过流落小旅馆。”

  “哈哈哈!”我干笑。

  “你若要等思聪来接你,我看不必了,他说明:要回去,你自己回去,他不会低声下气──他说他从来没低声下气过。”

  “你们都决定不要我了,是不是?”我恼羞成怒,“好,你们会后悔!”我摔了电话。

  一整天我的喉咙像被人塞了一块铅,非常不舒服,眼看思聪是不会来接我的了,小马又并不如思聪想像中的那么热情,我们其实一直是同事关系,我束手无策。

  那天下班,我藉放到亲戚家去吃晚饭,自然,他们是欢迎我的,只限于一顿晚饭,亲友间要求不能太大,事情反过来,我也不会收留一个与丈夫闹翻的小女人。

  那天告辞之后,回到青年会,我坐在静寂的房间细思量,自觉乏味。为了这种芝麻绿豆的小事,思聪使我下不了台,这口气如果要忍下去,我只有一条路:找房子搬出去,与他分居。

  幸亏我银行里还有一点存款,要办起这件事来,并不困难。

  然而为了如此小事……我伤心地想,就闹到这种地步,既有今日,何必当初?我独自流下泪来。

  这种事听在别人耳朵里,也许顶滑稽顶好笑,然而对我来说,刚好证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与思聪无法共同生活,婚前我的优点全变成缺点,他挑一个优秀独立的女性做妻子,婚后他还是希望我变成奴隶,我并不了解他,相信他也不了解我。

  我请了三天假,找公寓。

  当天下午便找到一层中价公寓,经纪连连的说:“你运气真好,小姐,这层公寓本来是一双日藉夫妻住的,一应俱全,干净得十分,他们赶着回国去,租金又便宜,你只要买点日用品便可以搬进来,连电话都有。”

  我点点头,付了租金按金,感觉上十分凄凉,运气好?运气好的女人离家出走,早就有丈夫来恳求她回家,哪像我?为一点点小事,丈夫就高深莫测,名正言顺地独自生活起来。

  那天下午我回家收拾杂物,思聪上班去了,钟点女工仍然把地方收拾得干干净净,我取箱子,把衣物收拾好,销匙留在桌子上,就走了。

  我呆呆的坐在新公寓内,扭开电视机观看,仿佛又回到少女时代,无忧无虑,只对自己负责但是冯思聪这三个字在我心头中拂之不去。

  尤其令我失望的是母亲,一派大祸临头各自飞的样子,推卸责任,根本不打算理我的事,现在好,她该耳根清静了。

  我到附近的超级市场去办了一些必需品,安排妥了,约朋友吃茶,觉得天气热,顺便买了一堆夏天衣服。

  我问自己:这样就算分居了?没头没脑的,隔一阵子我会找律师约冯思聪会晤。

  为了这么小的事,我诅咒。

  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就乘机发作,这种丈夫,长久相处也是很痛苦的,我下了决心,从明天起,我就是一个新人,我甚至考虑另外再找一份新工作。

  再回到公司,桌子上一大叠纸条,告诉我什么人打过电话来,写着妈妈的名字,不见冯思聪。

  我心中更加冰冷。

  我打回家去给母亲。

  妈妈问我:“你怎么了,跑到哪里去了?”

  “我在外头租了房子住,很好,你可以放心。”我说。

  “你这个孩子!你真是的,一句话就气成这样子,何必去租房子住?”

  “你就算容我,地方也不够大,住不下,我自己有独立能力,不必受任何人的气,”我不客气的说:“我大把功夫等着要做,不能聊了──”

  “喂!思聪找你。”

  “是吗?”我说:“没有用,太迟了,叫他去找更好的人吧。”

  我独自一个人过活未必比与他在一起更烦恼。

  我再也没想到冯思聪是这么现实的人,我跟他走了两年,从没要过小性子,从没叫他做过矮子,一向迁就他,好听话,现在为这种小事,他偏偏跟我闹得这座大,那我就不妨陪他玩这一趟。

  我已决定不回家。

  午饭的时候,小马问我,“怎么,一起去吃饭吧。”

  我干巴巴的说:“不必了。”

  发生一点点事,就能看出人性险恶,小马这种人,他能为谁担风险?这种人一点内心世界也无,一点正义感都没有,就懂得战战兢兢捧住一个破饭碗,还以为有出息得很,因为这些日子来我没让他占到便宜,他已经不感兴趣,现实得不得了的一个小人。

  他当时看见我冷冰冰的,马上退后一步,也不表示关心,就跟大伙儿走了。

  我很气忿,他们都当我完了,远着呢,等我一翻身又变一条好汉的时候,后悔也来不及,等我恢复心情的时候要多少男友就多少男友。

  我刚想下楼去买一个三文活吃,有人推门进来,我抬头一看,是冯思聪。

  我斜眼看着他,问:“找谁?”

  “找你。”

  “什么事?”我心中想,如果他这当儿肯低声下气,事情尚有商量。

  他却取出我的首饰盒子放在我办公桌上,说道:“你忘了取贵重物品。”

  我一口浊气上涌,勉强维持镇静:“对不起,叫你送了回来。”

  “我要走了。”他说:“再见。”

  我补一句:“我们很快会再见,我已联络了律师,他会通知你。”

  他一震,斜眼看我,我也看看他。

  我说:“事情已经到这种地步,好来好散,我也不想多说话,再见。”

  “你已经完全决定了?!”他问。

  “跳探戈需要两个人,”我冷笑,“冯思聪,结婚离婚都需要两个人。”

  “你母亲呢?你没跟她说?”

  “她并不理我的事。”我说。

  “既然关系那么坏,何必住在娘家?”

  “谁住在她家?”我问:“我一向有自己的公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抓起手袋,“我约了人吃饭,对不起。”我一手把他拨在一边,向大门走去。

  “喂,你的首饰盒子!”

  我说:“谁理这种破铜烂铁,将来自有更好的来。”

  头也不回的走了,真痛快。

  走到麦当奴买一个汉堡饱,拿在手中咬一口,可是说什么都吞不下去。

  我告诉自己,真闹大了,事情真闹大了,可是我仍然爱他,我心如刀割。

  为什么我一点表达的能力都没有?刚才我想说的其实是:思聪,我们别再玩下去了,让我们和好如初吧,但是我不但没融和下来,反而变本加厉的说了许多恶毒的话,啊,我怎么会像一个疯子?

  我掩着脸。

  他即使不爱我,我可是爱他的啊。

  我“霍”地站起来,回到写字楼去,用电话找到了母亲,她大呼小叫的说:“我是为你们好,瞒着思聪,说你搬到我家住,过一会没事。刚才他打电话来骂我,你说我这个好人难不难做?”

  “他不晓得我住在外边已经一个星期了?”

  “不知道。”

  我问:“他打过电话来叫我回去?”

  “是,我老推说你在洗手间。”

  “妈妈,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何必加重我们负担?”

  “好人难做!”

  我忽然又调皮起来,“是,咱们都是狗,你是吕洞宾。”

  母亲急得不得了,“那怎么办?”

  “没怎么办,”我坦白的说,“冷一冷再说,我乐得再过一阵独身生活。”

  “唉,你们在搅什么鬼啊──”她魂不附体地说:“你们──”

  “桥段比电视剧精彩,是不是?”我问:“你当是观看长篇电视剧吧。”我补一句:“惩罚他一下也是好的。”

  “你们不会离婚吧?”妈妈问。

  “不知道,”我自己也心如刀割,“他那种阴阳怪气的性倩,谁懂得他想些什么?”

  “女儿,喂,你听我说:一失足成千古恨,你千万要当心,婚是不能离的,这种事摩登不得。”

  “我不打算听你的教训,时势不同了,以前的女人,如砧板上的一块肉,任人宰割,现在我们有独立能力,男人,嘿!当他们放屁。”

  妈妈阴测恻的加一句:“是呀,所以现在的女人都冷清清地在她们的公寓里做女强人,我们呢,儿孙满堂,至少有女儿可以说话解闷。”

  我已经够心酸的了,禁不得给她这么结结棍棍的一说,差点眼泪就淌下来。

  “你住在哪里?告诉我,女儿!做人别那么绝,得饶人处且饶人,可以下台就下台。”

  我把地址告诉她,然后下评语,“妈妈,你说起话来,一句句掷地有金石声,简直像说书般精彩,且押韵的,了不起!”我挂了电话。

  那天晚上回家,我自己洗了头,慢慢梳通,想到思聪第一次约会我,时间搅错了,提早一小时,他来接我的时候,我正洗完头在梳头发,就像今天这样,他看见说: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头发。

  我的心软下来,如果此刻他向母亲打听得我住在此地,前来找我,我一定原谅他。

  门铃忽然响了,我心一跳。

  开了门,果然是冯思聪。

  他板着面孔,用脚踢一下铁门,说:“放我进来。”

  我把头发甩到肩后去,“凭什么?”我的嘴巴又硬起来。

  “凭我是你的合法配偶!”他狠狠的说:“我来搜这个地方,拿到证据,可以速战速决。”

  “你失心疯了,我要打两个电话,一个给派出所,另一个到青山医院,为你订一个位子。”

  “开门!”

  “不开。”

  他忽然呜咽起来,“开门!”

  我静默下来。“你怎么了?”我问她。

  “开门。”

  “我开,你别哭呀。”我打开铁闸。

  他靠在门边哭。

  我吓一跳,“你进来呀。”很过意不去。

  “我不进来!”他赌气,“我就站在这里烂死。”

  “你不会死的,”我递给他手帕,“进来喝杯茶。”

  他醒鼻涕,“为了这么小的事,你居然连公寓都找好了搬在外头住,不顾夫妻之情。”

  我瞪着地,我明白了,恶人先告状。

  “然后还连同你母亲欺瞒我,硬说你还在娘家住,拒绝见我的面,”他像个老太太般诉说我的不是,“你太狠心,我不该爱上你。”

  我用手撑着腰,既好气又好笑。

  这小子,他也刻薄得我够了。

  我说:“我在你身边,反正是惹你生气,现在岂不是好?眼不见为净。”

  “夫妻之间耍花枪不打紧,哪有这么过份的?”

  “我不懂花销,我是逼上梁山。”我说。

  “现在怎么样?”他憨气的问。

  我开头是狠狠的瞪着地,后来目光接触到他凌乱的头发、红红的眼睛,我又想到十多年前他获知大学试名落孙山,也是这个凄凉彷徨的景象,我完全妥协,我们之间已有太多的过去,很难忘得了。

  算了,我想,不要太过份。

  “怎么样?我等你苦苦哀求我,你若服侍得我舒服,那么咱俩还有得商量。”我说。

  “你真是有得说的,”他低着头,“我不能没有你,你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份。”

  “好了好了。”我说:“我们回去吧。”

  “这房子呢?”

  “给妈妈住吧,妈妈老想搬一层清爽点的公寓。”

  我与他回家。

  以后的三天,他不停的告诉我,我离家出走的那两个星期内,他是如何的想念我,日子如何难捱,心情如何的慌乱,但是一见到我,又忍不住气,说些无益的话。

  我很了解,因为我向日己的感受与他一模一样,那几天我很受感动,我们和好如初。

  母亲说:“你们之间,真是互相了解,现在又开开心心的过婚姻生活了?”

  我嘻皮笑脸的说:“是,在枕头上,两个头比一个头好。”

  母亲放心的挂了电话。

  然而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

  不见得。

  没到一个月,思聪又发作了。我们在计划复活节度假的事,他埋怨我:“如果不是你上次离家出走,浪费了一大笔钱,这次我们或许可以走得远一点。”

  我原本想刻薄地问:“你想去哪里?月球?凭你那份月薪?”

  但我忍住了,只笑一笑。

  我是爱思聪的,既然如此,何必处处跟他争?他正孩子气地翻阅旅行团的小册子,看着他的脸,我想:人生是这么短,我们不应把时间用来斗嘴。

  “现在只好到日本,”他说:“日本已去过多次。”

  “去印度吧,”我建议,“那边风俗与文化都不一样,应该很有兴趣。”

  他又高兴起来,笑了。

  我现在很明白什么叫做互相容忍,相敬如宾以及这一类的事,我与思聪是夫妻。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一个下雨的星期六早晨,地下濡湿,气油虹彩里掉满花瓣,我走过圣玛嘉列教堂,有人举行婚礼,我顺步踏了进去。我喜欢婚礼。

  人们相爱以致顺利的结婚,总是美事,人生在世,失意的事见岂止八九,有情人终成眷属,听着都舒服,故此我虽然既不认得男方,亦不认得女方,也走进去观礼,坐在最后一排。

  神父正在讲:“……相敬相爱……”

  一对新人穿着礼服,肃穆地站在圣治前面,交换戒指,我怔怔的看着他们的背影。这两个人以后一辈子都要生活在一起了。一辈子。一辈子是段太长太长的时间,我简直不能想像生生世世对着同一个人是怎么一回事──一起起床,刷牙,洗头,看电影,吃饭,上床……多么可怕,然而人们,还是结婚了,义无反顾地踏上这条路。

  不过婚礼还是美丽的,人们喜气洋溢的面孔,花香,教堂中特有的气氛,新娘子身上漂亮的纱衣,一辈子的事情……我喜欢婚礼。

  我侧侧头,看我隔壁不远处站着一个女宾。

  她全神贯注地肴着前方,那种神态像是新郎的前度女友,不知为什么,她偏偏给我一种落寞的感觉。她双手扶着椅子前端,手指没有搽颜色,套着小小的戒指。

  然后她移动头部,我看到她的脸,她是个好看的女子,年纪很轻,约廿三四岁,尖尖鼻端,秀气的眼睛、浓眉,她在微笑,嘴角却有点下垂,仿佛有点苦涩,又有点晌往,很复杂的心态,我形容不了。

  她是一个人来的。

  跟我一样。

  但是我不同,我并不认识新郎新娘。

  礼成后一对新人转身愉快地经过甬道,我顺手抓起一把彩丝,往他们身上撒去。祝他们快乐。

  那女郎并没有动作,她只是看着新郎新娘与亲戚们笑着离去,她驻足不动。人群一下子散清,只剩我与她两个人。

  她显然注意息到我了,解嘲的动动嘴角。

  我喜欢她的样子。于是我向她笑笑。我几乎肯定她是新郎的旧欢。(惆伥旧欢如梦)

  新娘是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并不如她美,但是婚姻这回事全凭缘份,根本不能以常理推测,他娶她,或是她嫁他,不过是因为摆不脱的缘份,不是因为她比谁都好。

  这个白衣女郎低下头,预备走了。

  我走上前,跟她闲闲的搭讪说:“观礼?”真是废话。

  她点点头,转身走。

  “小姐──”

  她转过头来。

  “你的手袋。”我把一只白手袋通过去。

  她说:“天!我就快把我的头都掉了。”她解嘲地笑。她笑起来很特别,嘴角先往下弯一弯,然后才真正的展开笑容,一双灵活的眼睛是慧黠的。

  “你认识女方?”我故意问。

  “不。”

  “男方?”

  “不。”

  我十分诧异,“双方都不识,那你怎么来参加婚礼的?”

  “我喜欢婚礼,所以走进来看。”她简单的说。

  呵?还有第二个这样的人!

  “你呢?”她问:“看样子,你彷失落了全世界似的,你是沂娘的前度刘郎?”

  我笑出来。“不不不,我说出来你并不会相信,我也不认识他们,我是为了观礼而观礼,跟你一样。”

  “真的?”她仰起睑笑,她有一个非常精致的下巴。

  “来,我们去吃杯茶。”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绿霞。”她说。

  “绿霞。”我说:“很好听的名字。我叫宋家豪。”

  “你不是香港人,是不是?”她问。

  “不是。为什么?我的粤语说得不灵光?”我问。

  “我有种感觉你不是。”她又笑笑。

  “我父亲移民瑞士多年,我在那边出生长大,现在度假──第一次来香港。”我说。

  “告诉我,你为什么喜欢看婚礼?”她问。

  我沉默一会儿。“你真的想知道?说了出来,你答应不笑我?”

  “我都答应。”她说。

  “我觉得婚礼有种凄艳,你觉不觉得?根本是乐极生悲的前奏,所以我爱上婚礼。”

  “你真的那么想?”她诧异,“你是干哪一行的?”

  “我仍是学生,我念天文物理。”

  “呵,”她笑,“宇宙黑洞。”

  我也笑,“你呢?你为什么喜欢婚礼?”

  “你也得答应不取笑我。”她说。

  “自然。”我说:“你讲。”

  “我不明白为什么芸芸众生当中,他会遇到她,她又遇见了他。所以每次都想来瞧个分明,仍然是不懂,”她说,“我又想,将来我嫁的是什么人,由不得我选择,抑或身不由主地,结就结了。我很苦怕。”

  她真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有思想且长得这么美。

  “我们去喝杯茶吧。”我笑,“肯不肯去?”

  “当然。”

  我们选了一个很漂亮的咖啡店,她把帽子脱掉,头发整齐的梳着个小髻,长长鬓脚,脸是心型的,老实说.我从没见过更完美的睑。很多茶客的目光向她投来,她态度自若,长得漂亮,自小被人看惯了,故此没有一点不习惯。

  她喝矿泉水。

  我说:“你应该吃香蕉船。”

  “我是否太瘦?”她担心。

  “唔”我眯起眼睛看看她,装个手势,“我喜欢瘦女孩子。”

  “谢谢。”她皱皱鼻子。

  我认识了她,简直不想回家。可是飞机偏偏明天一早要开。我看看手表,还有廿小时。

  我说:“今天你是我的,OK?”

  她一怔,看牢我。

  “我的意思是,今天你的时间是我的,直到午夜,别推搪我,别说有约,好不好?”我诚恳的说:“我明天要乘飞机回苏黎世。”

  “明天?”她失望,“明天就回去?”

  我兴奋,“你也有不舍得的感觉?”

  “当然有,我从来没有碰见过喜欢看婚礼的同志。”她笑。

  “但是我可以再回香港,你可以到苏黎世来。”我说:“我们自然不止做一日朋友。”

  “苏黎世?”她说:“我不喜欢外国。”

  “你去过吗?”我问。

  “我去过美国,在洛杉矶住过三个月。一点也不习惯。”

  “可是美国太大,欧洲很美很有气质。”我解释,“你会喜欢。”

  “我去过欧洲,我是喜欢,但是长远在那边住───”她笑笑,“我不知道,我的工作在香港。”

  “工作,你的工作是什么?”我问:“我以为你还在读书。”

  她怪异的看着我,“我……与家人做生意。”

  “你不像生意人。”我说着故意将她左看右看,惹她笑。

  “你们读书人,一直在学校里留到三十岁,然后才想其他的,真是幸福。”她羡慕。

  “我?”我耸耸肩,“我幸福?”我忽然想起来,“是的,我是幸福,今天认识了你。”

  坐在我们隔壁的女茶客窃窃私语,上下打量绿霞。

  她说:“我们到别的地方去吧。”

  “她们为什么这样的看你?”我问:“你的衣服没有什么不妥呀。”

  绿霞笑笑,我们付账离开咖啡店。

  “绿霞,你姓什么?”

  “姓林。”她说。

  “好的,林小姐,现在我们上哪儿去?”我问。

  “你会不会到我家来?”她问:“我家住石澳,有沙滩,还不错。”

  她的口气像是一辈子没人上过她的家,像她寂寞得不得了,她的渴望形于色。

  “好,我们现在就去。”我拉起她。

  “我有车子,”她愉快地说:“你来开。”

  “你开,我根本不认得路。”我说。

  她开辆雪白的开蓬摩根跑车。她显然很富有。她的家也华丽,背山面海的别墅。

  “你一个人住?”我问。

  “爸妈旅行去了。”她说。

  白衣黑裤的女佣取出饮料招呼我们。

  我说:“听你说话,你仿佛是个寂寞的人。”

  “我的确是个寂寞的人。”她答。

  “可是像你这么年轻貌美富有的小姐,应该有很多的男朋友。”我诧异。

  “每个人都以为像我这么年轻貌美富有的小姐,应该有很多的男朋友,可是他们都不高兴来凑热闹,所以我一个男朋友也没有,而且没有人相信我一个男朋友也没有。”

  “很难相信。”我坦白的说。

  “事实如此。”她嘴角朝下弯一弯,然后笑起来。

  “你闲时做什么?”我问。

  “除了工作,便坐在这张椅子里看海。”

  我说:“这样子浪费时间,你不觉可惜……”

  “可惜。但我的生命便是这样。”她说着声音低下去,“各人的命运不一样。我唯一的娱乐是到教堂观礼。人们有勇气结婚总是好的。是以今天遇见你。”

  “你想结婚?”我问。

  “不,不想。我希望有个伴,陪我说说话,一道沙滩散步;已经足够,我工作很紧张,没有调剂。”

  “听上去要求并不高嘛,来,我们散步去。”我说。

  在沙滩上我们走很久的路。

  我问:“你父母没有介绍朋友给你?,他们应当有门当户对的世交。”

  “我们家……是暴发的,社会名流并看我们不起。”她很低落。

  “那么你工作上也应当有朋友。”我提醒她。

  “我不喜欢他们。”她皱皱眉头。

  “看,认识朋友不应如此挑剔。”我说。

  “你不知道,他们真是无聊,有空便往的士可跑,要不电影院,再不然便聚赌,搅男女关系,我碰都不敢碰他们。”

  “听上去变有趣。你不敢跟朋友来往,可是你却敢把陌生人拉回家来?”

  “我不觉得你陌生。”她天真的说。

  “你几岁?”我问她。

  “廿一。”她答。

  我点点“头,“你是一个神秘美丽的女孩子。”

  “谢谢你。”她笑。

  我们背靠背的坐在沙上。她说:“一个人就不能坐得这么舒服,两个人永远是最好的。”

  “你响往两个人的世界,可是你又畏惧婚姻,这是什么心理?”我轻轻堆一推她。

  “我也不知道。我那么怕人群,但是又与陌生人说了两车话。”

  “胡说,我是你的朋友宋家豪,我不是陌生人。”

  “我是你的朋友林绿霞,我不是──”她的声音低下去。

  “以你的条件,你永远不应该情绪低落。”我说,“世界总有美好的一面,振作起来,别钻牛角尖,懂吗?”

  “如果有你在身边鼓励我,世界便不一样了。”她说。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重要。一个可爱的女孩子觉得我重要,我的地位便不低。

  “下次的假期是圣诞,我一定回来看你。”我说。

  “你还会记得我?”她问。

  “忘记你?不可能,”我摇头,“像你这么漂亮的女郎?我做梦都记得你。”

  她灵敏的眼睛里充满悲哀,我实在不明白她。在二十个小时里了解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事,何必去煞风景研究她心事?我们俩应当快乐的渡过一天。

  “你希望到什么地方去吃饭?”我问:“我请客。”

  “我很少出去吃饭,多数在家吃佣人煮的菜,你愿意试一试?她手艺不错。”

  “当然,之后呢?别忘记我们尚有一整夜时间。”我说。

  “我最想跳舞。”她说:“你会不会带我去跳舞?”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可怜的女孩子,连跳舞这么简单的事……我说:“放心,我们到最好的夜总会去。”

  “我学会了探戈,你会不会探戈?我请舞蹈教师专门来教我的。”

  “绿霞,”我握住她的肩膀,看到她眼睛里去,“你不应孤独下去,你必需从象牙塔的茧里走出来,走到人群中,人们是很有趣的动物,各有各的优点与缺默,你不会失望的,试一试。”

  “上一次我尝试过,是一年前,结果那个人伤了我的心,我不愿再走出去。”她低下头。

  “可是并非每个人都如此,”我顺手把她拥在怀里,“你音我,我不是人群中的一个吗?我可不想伤害你。”

  “伤害我是没有。可是你明天要走了,我会难过。”她孩子气地说。

  “看,绿霞,人生当然有高有低,有希望有失望。难道你倩愿没认识过我?难道你情愿我们没有渡过这么快乐的一天?!”

  她不出声。

  “绿霞,你的人生观不正确。”我说:“到苏黎世来看我,我带你到处走,这次你不会是游客。”

  “我的工作很忙──”

  “女孩子的工作再忙也有限,何况你不过帮父亲做生意,告两个星期的假好了。”

  “你欢迎我?”她问。

  我笑说:“该死,绿霞,你怎么会有这么浓厚的自卑感?我太不明白,我岂止欢迎你?我会待你如上宾。”

  她笑了,嘴角又往下弯一弯。

  我轻轻拧一下她的脸。“忘记那个伤你心的人。我们的心要来干什么?不是开心就是伤心,怕伤心焉得开心?哪有因噎费食的?别太过保护自己,明白吗?”

  “我明白。我只是没有胆子。”她苦笑。

  饭后我们去跳舞。

  “你学探戈?现在才学探戈?”我问。

  “我什么都学得慢人一步。”她歉意的笑一笑。

  “我八岁的时候,母亲已经教会我。”我得意洋洋,“来,我们出去表演。”

  她笑,不肯。绿霞换了一件黑色晚服,腰身看上去只有那么一点点,轻盈得像一片云。我硬把她拉出去舞池。

  开头她很生硬,但步法整齐。我取笑她:“你的探戈跳得像灵格风英语。”

  她笑得靠在我肩膀上。“家豪,我真不舍得你离开。你瞧我这运气,我一生一世都留不住我喜欢的人。”

  “我们现在且不理一生一世的事,我们现在净跳舞,懂吗?”

  我带着她跨开舞步,随着音乐转动自若,绿霞又吸引了不少目光。我觉得诧异。当然她是个美丽的女子,但这么多人注意她,未免太过凑巧。

  “开心吗?”我问。

  她深深的点头。

  我的天。她像个乡下女孩子第一次进城。

  乐队打出探戈哈骚。

  “我教你跳这个。”

  她要回座位,“我不会。”她畏羞的笑。

  “我教你,很容易的。”我轻轻说:“是,你的左手从头后拉住我的右手,松开,搭住我的肩膀,慢慢滑开,握住我手掌,转三个圈,是、多么美丽。”

  全场注视她。

  “再来一次。”

  她小心的再做一次,我轻轻拥住她,“好极了。”

  她很高兴。“你会回来看我?”

  “是。回来与你再跳舞,再吃饭,再在沙滩散步。”我说。

  “谢谢你。”她说。

  我们回到座位,我请她喝了一点点拔兰地。

  “当心,我想灌醉你。”我笑说。

  “我不怕。”她说。

  “你实在不应该相信我,你我只是萍水相逢,素昧平生。”

  “你中文也好得很呢。”她说:“会这么多成语。”

  “别调皮。”我恐吓她。

  “我们还能到什么地方去?”她恳求。

  我握看她的手吻一吻。我有点害怕。怕爱上她。爱情常常来得太快太急,我连应付都来不及。

  “你想去什么地方?”我反问。

  “去哪里都好,只要离开家,家实在太静太冷。”她说。

  “视归如死?”我笑,“家里的确很静,幸亏可去的地方极多,你甚至可以把朋友邀请到家中。我陪你到街上走走。”

  “治安不好。”她担心,“你不怕?”

  “我学过洪拳,”我扬扬手臂,“相信我。”

  我替她穿上披风,我们在街上散步。天又开始微雨,她玫瑰红的缎披风拖在地上,湿了一截,又潇洒又……凄艳。她有一切的条件做一个最快乐的女孩子,但是很明显地,她不快乐。

  我不清楚她的底细,我不想打听,除非她乐意从头到尾的告诉我,可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家里又有钱,身体健康,有什么道理如此悲观?

  我们走到早上经过的圣玛嘉烈教堂,那个花钟早已被除下,但是花的清香犹存。

  我笑说:“将来我们或许会在这里结婚。”

  “别说笑。”她求我。

  我拉着她的手,我说:“我没有开玩笑。”

  “你并不认识我,”她说,“你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正是,你也不知道我是什么人。我们会克服这个困难的了解阶段,不过过一阵我们就熟络了。”

  “或者你会发觉我没有读过好学堂,”她说:“或者你觉得我脾气太怪,或者你认为我不是个──”

  我接上去,“──或者我会认为你内在与外表一样美,或者你会喜欢欧洲的生活,或者……绿霞,你什么都不往阳光那面想,真拿你没法子。”

  我们沉默下来,我拉看她的手在街上逛到十二点三刻。

  我说:“仙德瑞拉要回家了。”

  “你呢?”她问:“你回哪里?”

  “回酒店睡觉。”我说:“明天上飞机。我需要你的电话号码与地址。”

  “你能不能牺牲一夜的睡眠?”她问:“为我。”

  “当然可以。”我说:“我很高兴有这个荣幸。”

  我开着她的车子送她回石澳。佣人早已入睡。

  我问:“你时常这么迟睡?”

  她摇摇头,“不,我的生活正常得迹近不正常,今天是例外,我今天特别高兴。”

  她领我上楼,一边说:“请进我房间,比较舒适点。”

  我大方的跟她进去。她睡房外附设小客厅,一套浅蓝色的丝绒沙发,素色墙纸。我四周看了看,不见有她的放大彩色照片。

  我说:“女孩子居然在房中不挂照片,真是奇迹,等于男人不把文凭摆出来一样的可贵。”

  “照片?照片有什么好挂?要知道自己的样子,那还不容易,照照镜子不就行了?”

  但很少女孩子不肯这么做。

  她加一句:“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发腻。”

  我笑笑。

  她做好咖啡端上来。“怕我睡着?”我问。

  “你要陪我说一夜的话,”她说,“别忘了。”

  “那还不容易,你要听什么题目?”我问:“蟹状星云离我们多远?土星的环是什么一回事?我天天在望远镜里看的是啥子东西?”

  “都好。”她坐在我身边,笑说,“说什么我都爱听。”

  “不不,我们不说话。”我说:“你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我们听音乐。”

  “好。”她服从得像只小猫。

  我握着她的手,她坐得我很近。我们听着音乐。她有一套很好的音响设备。

  渐渐我眼困起来。我吻吻她头角。“累吗?”我问。

  她摇摇头。

  我按按她的浓眉。“你吸收的蛋白质一定比我多。”我打个呵欠,“对不起。”

  “你是唯一对牢我打呵欠的人。”她微笑。

  “我相信我也是唯一认识你廿小时就吻你的人。”我说。

  她紧紧的靠着我。

  ──“回来看我。”

  “我会的。”

  “写信给我。”

  “一定。”

  “打电话来,由我付费用。”

  “嗳嗳,我虽然是学生,但是这几个铜板还负担得起。”

  我们就这样在沙发上坐足一夜,手拉手的。

  天蒙蒙地亮起来,我仿佛睡熟过,恍惚又没有。转头肴绿霞,她靠在我肩膀上沉睡。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浓眉,这么清秀的面庞。我会回来了解她!熟悉她,做她的男朋友。

  我必需趁佣人起身之前溜走,否则她得花一番唇舌向父母解释。

  我留下一张字条,把我的姓名地址电话留下,然后就开门走了。我运气好,门口居然有辆空计程车。

  回到酒店,我把所有的东西塞进箱子,挽着便去飞机场。

  一到飞机场就听航空公司在广播我的名字,叫我去听电话,我知道是绿霞,非常感激。

  她责问我:“你为什么没叫醒我?你为什么独个儿走了?”

  “我会回来的。”我说:“像蒙哥马利元帅说的:我会回来。”

  她一阵沉默。

  “喂,绿霞,别难过,我的飞机要开了。”

  “再见。”她挂上电话。

  我上飞机,用小枕头垫妥,准备好好睡一觉、隔壁坐个小女孩子,正在看一本画报,我一眼瞥到封面的照片,那女郎好面熟。

  我问:“请把这本杂志借给我看看好吗?”

  那个小女孩把画报递给我。我取过一看,呆住了,那两道浓眉,微微下垂的嘴角,秀气逼人的面孔,慧黠的眼睛……我冲口而出:“这是谁?”谁?

  隔壁的小女孩子说:“林绿霞你都不知道中.她是这里最最红的玉女明星,一年拍十多套电影。”

  明星。

  ──“你不是香港人?”

  ──“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发腻。”

  ──“或者你会发觉我没有读过好学堂。”

  ──“我的工作很忙。”

  ──“我的朋友太无聊,有空便往的士可跑……揽男女关系,我碰都不敢碰他们。我……是暴发的,社会名流并看我们不起。”

  我都一一想起来了。她说过的话都有深意。

  原来她是女明星。喝茶与跳舞时注视她的人群……

  我的心冷下来。

  我胆子再大再也不敢碰女明星。女明星。我是什么人?我怎么敢与最红的女明星来往?

  多么短的缘份。到我六十岁的时候,提起来倒或者会津津乐道的:与一个最红的女明星坐在沙发上手拉手渡过一夜……还对住她打呵欠,我是唯一对牢她打呵欠的人。

  但是。但是此刻我只觉得心酸。无穷无尽的伤心,我想哭。

  
 

 

 

 

 

心上人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一)

  丽莎到英国去已经三个月了。

  开头那两个星期,我倒还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为不用去接丽莎上下班,连车子都不开,用公共交通工具。

  后来就开始闷,闷得几乎想学泰山,在胸口擂槌一顿,大声叫啜,引起山谷回音。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我与丽莎之间,这一年多来,那只不过是普通朋友,我很小心地与她维持距离,因此也未曾疯狂爱上她,她说要到伦敦,我还很替她高兴。

  但现在,我才发觉生命中像是少了一样什么……于是我取出信纸预备写信,没落笔又把信纸收回去。我自初中开始就没写过信,现在发什么痴?

  我并不爱丽莎。

  不过她是好伴侣,她是一个乐观的愉快的小女人,懂得看电影,喜欢吃、爱笑,衣着很大方,与她约会,永还是轻松的。

  我很想念她。

  我甚至有想拨长途电话到伦敦,叫她回来。

  但是这个电话的意思是,我在她回来后,就得娶她。

  我打算娶她吗?并不见得。

  既然不打算负这种责任,那么就不能够阻碍人家的青春前程。

  下班又落雨,我从来没有像今天如此讨厌过下雨,赌气地将新皮鞋往水坑里踩。

  以前丽莎在香港的时候,每逢我打出一条新领带或是穿件新背心,她都会称赞我。

  每天中午,我们一道午餐,她节食,老吃一容小小的三文治与一杯不加糖的红茶,我们在一家西菜店订有一张台子。

  如今我也不再去了,每天胡乱地叫办公室的后生买一个饭盒子。

  我因寂寞的缘故,心情很烦躁。

  我希望我是爱丽莎的,那么可以顺理就章与她在一起过一辈子。

  我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认识一个新女友吧,我跟自己说,女孩子那么多,再挑一个好伴侣。

  犹疑了一刻,我打电话给桃丽。

  桃丽是一间大酒店的公共关系主任,非常花姿招展的一个女孩子,走在时代的尖端。

  当天约好了午餐地点,我的精神似略为进步。

  一见面,桃丽便笑说:“女朋友到伦敦去了,便来约我?”

  我觉得这句话讲得很俗,其实丽莎并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并没有拥抱接吻行姻缘道,但一时间我无法向一个较为陌生的女郎解释。

  桃丽打扮很明艳,在阴沉的天气中确能使人精神一振,我与她一边吃饭一边谈天。

  她说:“──我也不想再干这一行,实在太辛苦,有时候真的很迷失,为了什么呢?在一般人眼中,做公共关系等于当花瓶而已。”

  我觉得桃丽原来与她的外表不一样,她心中其实很苦。

  我用匙羹揽着咖啡,忘了放过几粒糖,但一直揽着。

  桃丽叹口气,“我也很想结婚,从艮,做一个家庭主妇,从此退出江湖,不必受排挤忙挣扎,不必戴个假面具嘻嘻哈哈做人,我不但精神疲倦,身体也很疲倦了。”

  我不晓得如何安慰她。

  她的烦恼我很明白,职业妇女有时候非常的低潮,也难怪,遗传因子下意识地催逼她们成家立室,养儿育女,但现实生活却勉强她们勤力工作,坚强勇敢,换了是我,我也会精神不佳。

  但是我这次约桃丽出来,是为了寻找一点阳光,最近我的生活至为沉闷,想她以活泼治疗我,谁知道她令我更加忧郁。

  吃完一顿午餐,我起身道别,再也没有提出下一次的约会。

  也许这是不公平的,也许桃丽不是每次都这座不高兴,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缺少一份奋斗的精神,老想逃避,以为一嫁人便全部难题获得解决……

  这是人生观的问题,丽莎从来不这么想,每次遇到工作上的难题或是阻滞,丽莎会耸耸肩说:“我已经尽了力了,管它呢,问心无愧就行了,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同事计算她,打她小报告,占她便宜,欺侮她,她都不介意,因不善吹拍钻营,故意讨人欢喜,丽莎虽然学历与干劲都超人一等,但并不见得会比别人升得更快,不过她不在乎,她尽了自己的力就算了。

  丽莎是很开朗的,不是因她走了我才想到她这点好处,她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也欣赏她。

  谁不辛苦呢?一个年轻人过五关斩六将才捱到大学毕业,自学校出来又还得寻工作,找到工作要盼升级,无穷无止境的挣扎……这年头也很少有妇女可以坐在家中被供养了。

  下午我像木偶般履行着公事,我跟自己说:你不是活着,你是一具行尸……

  我想放两个星期的假休息一下,又不能确实该逛到哪里去,光在家坐着也是会发狂的。

  这一切都是为了丽莎吗?

  她在的时候我的情绪很平稳,她临走的时候我的情绪也很平稳,为什么现在会这样?

  啊!她在伦敦恐怕一点也不寂寞吧?她在伦敦可以巡博物馆观遍舞台剧,学校里有新的朋友,生活平添许多新鲜刺激。

  而我,我在这间写字楼里马上要老死了。

  月底开会,总经理宣布我升级加薪。

  我心内有一点喜悦,虽然只升了芝麻绿豆的职位,但是同事公认为我是应当人选,就不容易。

  我想找个人庆祝一下,却一个人选都没有。

  如果丽莎……又是丽莎。

  我烦恼的想,天下又不是只剩她一个女人!

  我妁了咱们公司的营业经理嘉露出去吃晚饭。

  她是个野心勃勃的事业女性。

  但我被她闷得几乎痛哭流涕。

  嘉露辨事的效率无异是一等一的,但是老天呵老天,我们只是在公司办公,我们不为八小时的工作而活,除了工作,至少还有其他的事值得做吧。

  但是她下了班也等于没下班,一边喝着最好的“香白丁”白酒,,一边说:“总经理摩土如何如何……”“董事长李察臣怎样怎样……”“瑞土总公司的宗旨是……”“人事部部长彼得其实……”

  惨遇结婚──白天对牢这些人不够,下了班嘉露还对他们念念不忘,我胸口佗闷,呵欠频频,但嘉露似乎不觉得,一直拉扯下去,把她所知道的“秘闻”一股脑儿灌输给我,终于我施出杀手涧,我说:“嘉露,我有点不舒服,我们走吧。”

  结果是,她在公司里看到我,再也不跟我打招呼。

  我记得以前,约了丽莎出来,我们可以谈到梵哥的画、威尼斯的风景,西厢记中曲子的特色。

  天呀,我是多么想念丽莎。

  那时候,工作特别起劲,因为下了班可以见到丽莎,两人畅饮一杯啤酒,那时候,八小时办公时间过得特别快,因为可以打电话给丽莎略聊一两句。

  但是我怎度能够留住她呢?人家要到伦敦去进修学问,她回来的时候自然另有一副光景了,说不定带着丈夫孩子回来。

  该死的!我诅咒看天气、文件、渡轮、同事、老板、整个世界──

  但是我不肯承认爱上了丽莎,爱情不是这样的,爱情应当轰轰烈烈,我与丽莎,一直那么平和……不不,不可能。

  然而我是这样想念她。我需要她的巧笑倩兮,我需要她一双忍耐的耳朵,我需要她的存在。(二)

  我是丽莎,到英国已经三个月了。

  与张国栋走了两年有多,做他那有名无实的女朋友做得我混身不耐烦,我到伦敦,不是为了进修,而是为了逃避一段毫无结果的感情。

  叫我如何形容国栋呢?他是一个好男孩子,第一次见到他,我已被他吸引。

  他是一般女孩子心目中的好对象,港大毕业,有一份稳定而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国栋有一张非常温柔、清秀的脸,他稍微疲倦的时候,喜欢将头靠在墙上,看上去很孩子气,激发女人的母性慈爱,忍不住想在他额头吻一下。

  看得到这一点的,自然不止我一个人,因此他在女人堆中受欢迎,是可以想像的事。

  但是他毕竟打了电话来约我午膳,看电影、吃茶……我们变得很熟络,一般人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事实上却不如此。

  他在人前跟我非常的亲热,一到我们单独相处,却又是个守礼君子,我们在这些日子里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关系。

  我不会说他聪明,这个年头,男人并不需要对女人负责任,肉体上的欢愉也不过是双方面的你情我愿,他并不见得会因此脱不了身。

  我觉得他是尊重我的一个君子人。

  但为什么,我老认为国栋不会娶我?他像老在等待一个更好的女郎。

  我知道。

  他理想中的对象不是我,而是一个穿白色衣服,神态寂寥的艺术家,她凭感性生活,富创作天才,气质清秀,态度高傲的女郎。

  国栋不止说过一次,香港的女孩子不是不好,只是太俗气,他自然也嫌我俗气,因为我不是一头直发,穿双平底凉鞋,那种潇洒得不知道油盐柴米的艺术家,所以他嫌我。

  国栋对我像个妹妹,但我对他,却不像个哥哥,我承认我平凡,我觉得一个女人的最终目的是结婚生子,我自小到大都没有大志,也不想轰轰烈烈的干事业,能够嫁与国栋,我已够开心。

  因为一年多没进展,我只好与他摊牌。

  那夜我说:“我要到英国去念一年书。”

  谁知他诧异地说:“你有心念书便起码念个学土,念秘书课程才一年,除了假期,剩七八个月,不三不四,有什么好?”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他又说:“大学生的气质是两样的,不管前程如何,培养那份气质也是值得的,尤其在欧洲进修──丽莎,我替你庆幸有这样的机会。”

  我黯然,原来他巴不得我走,他真是有一手,不但不留住我,而且还替我出主意,叫我去念足四年。

  我心灰意冷,偷偷的哭,终于咬咬牙,提起行李走了。

  国栋有到飞机伤来送我,与我握手,祝我锦绣前程,我强忍着眼泪。

  就这样,我上了飞机,到了伦敦,表姐夫与表姐来接我,替我办妥入学手续。

  对着风光明媚的异国风倩,我却没有心情欣赏与享受,神情是憔悴的,终于在表姐的追问下,我把心事说了出来。

  表姐冷笑,“这么坏?嫌你?我不过是中学生,但你表姐夫是博士,他可没嫌我。”

  我说:“这里是英国,香港是两样的,香港人势利,什么样的人眼什么样的人走,不能越界,女孩子若没有一张文凭傍身,叫夫家的人看不起。”

  “现在流行大学文凭做嫁妆?”表组问:“多么古怪,笑死人。”

  “香港便是一个那样的地方。”我无奈的说。

  “我劝你别回去,这里好的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表姐说:“在这里嫁个博士,完了回香港探亲,向他说声哈罗,气气他。”

  我烦恼的说:“他才不气,他会为我庆幸嫁得好,他心中根本没有我。”

  “那么更应该认识别的男人。”

  我不敢说,我偏偏就是喜欢他。

  住下来以后,一边上学一边表姐也介绍男孩子给我,但多数应酬一两次之后,完全没了下文,我可不想嫁予唐人街餐馆的主人做女掌柜,或是面目可憎,自以为是的大学生,于是我努力修我的秘书课程。

  偶而在同学会中,我也会看到一两个出色的女孩子,她们神倩倨傲,法语流利、来去自若,我就想:这一定是国栋心目中的理想对象。

  我也尝试学那种打扮,自觉不好看,我情愿穿一条裙子,一双高跟鞋,老实朴素地做人。

  我羡慕她们有长腿、穿袋袋牛仔裤,男装的缚带鞋,大风衣,与男朋友像兄弟似的无牵无挂,我不知怎地,非常老土,永还想结婚。

  或者是落后了,我很感叹,我不想试婚,不想同居,不想长时期地恋爱,我只想结婚。

  我与表姐最爱在周末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带着她两个孩子。

  我所羡慕的生活,也就像表姐,安居乐业,把孩子带大。

  “你会是一个好太太。”她说:“女人都是好妻子,只要有这种机会。”

  我抬起头,“也有例外,有些女人是非常能干的。”

  “我觉得假如对方不能欣赏你的好处,假使结了婚,也是毫无幸福的。”表姐说。

  我轻轻答:“这件事在我离开香港之时,已经结束了。”

  “他有没有写信给你?”

  “没有。”

  “你有无写信给他?”

  “没有。”

  “算了吧。”

  我看着几乎一望无际青葱的草地,“是,算了算了。”我说。

  我同班有一个以前做模特儿的女孩子,她瘦长苗条,有一把乌黑的头发,因为快要结婚了,所以心情特别好,常抽空照顾其他的女同学。

  我对她说:“你未婚夫一定与你很相配。”

  她点点头,“是,非常相配。”

  我们终于见到了那个幸运的男孩子,他与未婚妻并不相配,比她起码矮三寸。

  我问她,“怎么了,为什么挑他?”

  “他有什么不好?”她反问:“我们非常谈得来,而且他能补足我的短处,两夫妻这才叫相配,若两个都是诗人,光双对吟诗,没人去煮饭,岂非很快饿死?”

  我觉得她说得很对。

  我认为我与国栋根相配,他富才华与幻想,不切实际,如果我替他做好日常生活上的琐事,他才可以尽心去发展事业。

  很明显地,他的想法不同,国栋啊国栋,我怅惘了。

  抵英不久,我考得了英国的车牌,并且自己开车到苏格兰去玩。

  回来的时候,表姐很紧张的说:“喂,有人打长途电话来找你。”

  “什么?谁?”再也没想到是国栋。

  “你那心上人。”她神秘地说。

  “啊!”我既喜又惊,又怕自作多情,故作平淡状,“他?他找我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

  我耸耸肩,“可见不过是问候一声,”我停一停,“事隔三个月才来问候,你想,──”

  “就是因为没事,才显得想念你,男人自尊心强,他内心矛盾,斗争了近三个月才给你打电话。”

  “可是他怎么找得到我的电话?”我诧异。

  “要找自然是找得到的,”表姐说:“他不想与你说话,你对牢他也没用。”

  “几时打来的?”我问,心渐渐热起来。

  “你去苏格兰七天,他打过三次来。”

  “哗,三次。”

  “如果他叫你回去,”表姐板起了睑,“你可要端点架子,可别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我沉默一会儿,“我会读完这几个月书。”

  “对了,”表姐舒出”口气,“除非他答应马上娶你,否则你就此依他回去了,仍然是无名无份跟牢他,算什么,不准走。”

  “是。”我说口

  “男人打几个长途电话来!花不了什么钱,不必心花怒放,听不到只有好。”

  “是!”

  表姐说:“这次去苏格兰倒是去对了,他找你不着,也好叫他知道,你并没有打算随时恭候。”

  我低下头。“要是他今天又来找我,我如何回答?”

  “照平常呀,自然大方就好。”

  “是。”

  我没有想到,当天晚上他马上打电话来了。

  我很紧张,不能控制自己,声音都震抖。

  他问:“还习惯吗?功课如何?”

  我答:“还可以,住表姊冢里,跟香港没两样,很舒适,吃得到咸鱼鸡饭。”说完了就觉得自己无聊。“你呢,你好吗?”我问他。

  “还不是老样子,闷得要死。”他一向是不合重的。

  “你也好久没放假了,不是说想去南美洲吗?”

  “南美没有文化,还是欧洲好。”他说。

  “那么你就逛欧洲,别闷出病来。”我很姐心他,他在香港,并没有朋友,他不好应酬。

  “丽莎,我很想念你。”声音很孩子气,很腻。

  我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我也想念你国栋。”

  “改天再聊,好好念书。”

  “好,谢谢来电话,国栋,保重。”

  “你也保重。”

  他挂了电话。

  表姐在一旁冷笑,“妹子,不是我说你,你感情也太丰富,你对他太好了。”

  “你不明白,”我儒嚅的说:“他这个人傻呼呼的,不懂讨好女人。”

  “我是不明白,总之你不准回去,知道没有?”

  “他又没叫我回去。”

  “你巴不得他叫你!”

  “我不会放弃功课啦,表姐。”我表明心迹。

  隔三天,电话又来了。

  我问国栋,“周末,没出去?”

  “没有。去哪里呢?”

  “以前我们不是老去浅水湾散步吗?”

  “提不起兴趣,他们都说浅水湾又旧又古老,只有你才懂得享受。”

  “那么选别的节目。”

  “不想去,实在不想去。”

  我仿佛看到他把头靠在墙上,一种百般无聊,孩子气的着恼,我心完全融解下来,软成一堆,鼻子都酸了。

  他叹一口气,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呢,丽莎?”

  要不是表姐站在我身边干瞪眼,我几乎想说:马上──

  “要到明年七月。”

  “哗!”他呜咽地说:“好吧,等你回来,我们到太空馆去看星星。”

  “可以,”我精神一振,“我常去伦敦的天象馆,他们的节目也很成功,但是找不到人陪,都说是孩子们去的地方……”

  他愤愤地,“可不是,我们俩仿佛永远得不到世人的同情似的。”

  我说:“国栋,省一点吧,讲了足足十分锺了。”

  “再见。”他依依不舍。

  “再见。”我放下电话。

  表姐在一边喃喃的说:“男人就是这一点贱,对牢他的时候当你透明,走远点又追上来,唯男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我临睡之前,辗转反侧,天气这么凉了,在外国的滋味并不好受,若在香港时,国栋有稍微明确的表示,我就不必走这一趟,谁在乎这劳什子的秘书文凭呢?可是我苦在下不了台,唉,耽到明年七月才回去,可能永远失去了他,现在马上动身走,又显得自轻自贱,这……

  第二天,表姐在早餐桌子上说:“怎么,脸肿肿的,没睡好?告诉你,做人乐观点,凡事是注定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迟早跑掉。”

  但我心中只有国栋,我是那种傻气的老式女子。(三)

  我是丽莎的表姐,丽莎是我小表妹,我比她大好多,自小看她长大,疼她疼得不得了。

  我也知道这一次小表妹到英国来,自然有其不得意之处,果然,她喜欢的男孩子不喜欢她,所以,为了避开不愉快兼毫无结果的一段感情,她藉口读书而来到我这里。

  她一直在我家住,功课也有进步,很适应新环境,因为我认为那个香港男孩子对丽莎不好,所以坚决要她念完这个课程,不让她回去。

  同时我也介绍各式各样的男人给丽莎,希望移转她的目标,但是感情这样东西,像银行中的存款,为数有限,丽莎的感情存款早已被那个叫张国栋的男孩子支清,因此对其他的男人不瞅不赚,没奈何,而那个张国栋呢,又不晓得他自己有多幸运,却拼命的拿丽莎的感情来挥霍浪费。

  唉世事大都如此。

  在我的限内,丽莎是个愉快、温柔、开朗、漂亮的女孩子,谁娶了她,应该是福气,她这种安于室型的女孩子,在今日可以说已经很少了。

  但人家怎么想,我实在不知道,怎么会有男人不愿要她?我气不过来。

  但是丽莎的梦中情人终于又来招引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打长途电话与她谈天,丽莎饱受折磨,不到十天,便因辗转反侧地失眠而消瘦。

  我几次三番的跟丽莎说:“你不要这么傻,为什么要你巴巴的回去迁就他?难道他不能到英国来探望你?还有几个月就可以拿一张文凭,不要放弃功课。”

  丽莎也是个好强的孩子,她强忍着,用意旨力克服感情的冲动。

  皇天不负苦心人,一个傍晚,丽莎接到电报,她读完后跳起来喊:“国栋要来看我!他到伦敦来两个星期,表姐,他并且在电报中要求与我订婚!”

  我听了非常高兴,心中像放下一块大石般,但面子上不露出来,冷冷问:“订了婚如何?”

  “待我毕业后回香港结婚!”她喜气洋洋地。

  我说:“便宜了这个小子!”但也忍不住笑起来。

  一个女人,最终求的是什么?体贴的丈夫,听话的孩子,这便是一切。

  我太为丽莎高兴,我确实相信,此刻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其中之一。

  她一天比天跳跃,终于日子来到,我陪她到飞机场去接心上人。

  那个男孩子忽忽忙忙的奔出来,一见到丽莎,也不理会行李,一把将她拥在怀内。他面目清秀,一派书生样,加之双眼红红,一脸憔悴,我马上被感动,对他的敌意立刻取消。

  以后的故事再也不消我来细说。

  他在伦敦陪了丽莎两个星期,就住在我们家,丽莎去上学,他就与我作伴,观察之下,我觉得也难怪丽莎对他倾心。

  他俩在伦敦订的婚,两人决定在回港后立刻结婚,我真正的放下了心,有情人终成眷属,世上没有再比这件事更称心如意了。

  
 

 

 

 

 

已婚男人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我躺在医生的卧椅上,慢慢的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离开他,我想我只是怕寂寞,而不是真爱他,我知道他利用我,糟蹋我……”我的声一日低下去。

  医生用笔敲着桌子,他的房间是静寂的,那一下单调的声音几乎引起回音。

  我说:“我想离开他,请帮助我。”

  医生咳嗽一声,他说:“我只是个心理医生,我不能帮你,我只能替你找出因由为什么你不愿离开他。”

  “我怕寂寞。”我说。

  “可是你说有别的男人约你,你不是没有选择的。”

  我沉默。

  “你害怕单身男人?”医生问。

  “我为什么要怕他们?”我问。

  “或许你觉得恋爱很痛苦,或者你怕最后要结婚生孩子,你不愿意负这些责任,会不会?”

  我跳起来,瞪着医生。

  他书桌上的闹锺啊起来,我们的时间够了。我挽起手袋,我说:“下星期再见。”

  他送我到门口。“再见。”

  自医生处出来,我并没有觉得更轻松。

  我约了丽丝午餐,在酒店的咖啡座中,人群熙来攘往,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位子坐下,看见丽丝气呼呼地赶到。

  她叫了一客三文治,问我:“吃什么?”

  我摇摇头,“我喝咖啡。”

  她凝视我,“你就快瘦得要消失在空气中了,怎么,心情可好?”

  我说:“如果我还找不到男朋友……”

  她不耐烦,“你根本没有找。”她说:“却尔斯告诉我,你连电话都不听他的,不是说在洗头,就是马上要出去。”

  我分辩,“却尔斯根本没有诚意,只懂得占女人便宜,这种男孩子闲来只想约有点名气的女孩子上街,沾别人的光。”

  “还有凯文呢?”丽丝责问:“他怎么样?”

  “他不外是想把我噱到床上去。”

  丽丝说:“他们的缺点你看得一清二楚,但庄医生的缺默呢?他到底什么时候离婚娶你?”

  我沉默。

  “他是男人之中最坏的!”丽丝悻悻的说:“你的私事原与我无关,但是他用你,如用一条地毯般,凡有血性的人都看不入眼,我们小中大学同学,我非管这闲事不可!”

  我缄默。

  丽丝厌恶的说:“拿点勇气出来,甩掉他!”

  我以手掩住面孔,“我希望我能够。”

  “搬到我家来住,”丽丝说:“我不会讨厌你,随你住多久,有的是空房间,佣人自然会服侍你,避开他。”

  我不出声。

  “我们现在就去收拾行李,要不你什么也不必带,穿我的衣服,反正身裁一样,看上帝份上,离开他。”

  我说:“三点钟你来接我。”

  她松一口气。

  午饭后忽忽回到写字楼,女秘书说:“庄医生来过电话。”

  我到房间坐下,捏紧拳头,想很久,终于银秘书说:“如果庄医生再来电话,请告诉他,我告假三个星期。”

  秘书答:“是。”

  我说:“今天下午我早走,我觉得不舒服。”

  丽丝的车子停在楼下,我上车。

  她说:“这次你一定要摆脱他。”

  我看看街上,心中有蛇在啃我似的。

  “笑一笑!”丽丝娇吼一声,“又不是世界末日!”

  我低下头。我还有什么要求呢?我有朋友,有同事,他们都爱我,我还有一份这么好的工作,即使一时间找不到好的情人,也应该忍一忍。

  丽丝把我安置在客房里,一应具备,什么都有,但是我提不起精神来。

  算了,一下子就熬过去了,反正他周末与假期永远不能陪我,他并不爱我,我只是他的玩物,他最听我话的时候只有在我床上,如此而已。

  我觉得非常烦躁,别的女人付出我同样心血,早已儿孙满堂,而我……落得如此下场。

  丽丝敲我房门,“出来吃饭。”

  我燃起一枝烟,深深吸两口,“我不饿。”

  “你总不能绝食做神仙,”她说:“胡乱吃一点,别生气了,你跟他拖下去,只有越来越吃亏,最凶是不睬他!过一阵子,心平气和之后,才好好的找一个男朋友。”

  我按熄了烟。

  丽丝坐下来,“你这个痴心的人。”

  我只喝了碗鸡汤,然后坐在书房中看电视。

  听见丽丝的丈夫汤姆回来的声音,我也提不起劲出去打招呼。

  我在奇怪家中的电话是否晌过。庄医生在家做什么,然后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去上班,丽丝订了我吃午餐。她说:“这几天一定要盯紧你。”

  女秘书说:“庄医生找你。”

  “说我生病。”我说。

  她看我一眼,不啊。

  我应该早就说自己生病。丽丝是对的,最厉害是用了他。

  在这种时候,很容易故意找一个替身来解寂寞医伤感,我必然得小心。

  当它是解毒时期吧,庄医生算是鸦片,我伤心的想:非得把他自我生命中剔除不可。

  于是我提起精神来清理了一部份文件。

  中午时分女秘书进来说:“庄医生说他知道你在这里,请你听电话。”

  “我不在。”我坚持。

  女秘书耸耸肩,对电话说:“她一定说她不在。”挂上话筒,装一个鬼脸。

  我也耸耸肩,对自己的勇气非常骄傲。

  过了不到半小时,我的房门忽然被推开,我抬起头来,看到庄医生站在我面前。

  我吃惊,他先发制人。

  他低声喝道:“你干什么?”

  “我们之间完了。”我说。

  “你说过已一千次。”他冷笑。

  “我们完了,这是最后一次通告。”我说。

  “别要花样,我们去吃午饭吧。”他不耐烦的说。

  就因为他的语气轻率,使我更加生气兼夹心酸。

  我说:“请离开我的办公室。”

  “你真要我走。”他扬起一条眉,“走了我未必再回来。”

  “如果你不能给我更好的待遇,请不要再回来。”我说。

  “你想清楚了?”他问。

  “是的。”我已厌倦迁就他的时间,避着他的妻子,听他诉说他孩子的优点,晚上独自睡觉,周末呆等他的电话。

  “再见。”他转头走。

  毫无留恋,一个年轻女人为他付出情感与时间达两年,他毫不惭愧毫无留恋。

  “再见。”我轻轻的说。

  愤怒啃蚀着我的心,我扔下文件,走到与丽丝约定的地方,伏在桌子上。

  丽丝来的时候,我跟她说:“至少我有进步,我现在恨他。”

  丽丝摇头,“恨是不够的,最好是听到他的名字,像陌路人一样,恨还是太强烈,跟爱没有什么分别。”

  “你总得让我慢慢来呀。”我叹口气。

  “你做得不错。”她拍拍我的肩膀。

  我落下泪来。

  “今天晚上,汤姆请了一位单身男士回来吃饭,你有没有兴趣认识他?”

  我摇摇头,“我没有精神。”

  “回去上班!提起精神来,他不爱你,你更要爱自己。”丽丝说:“走。”

  她待我情逾亲姊妹,这点我明白,但我仍然说:“我不想这么快谈恋爱。”

  “蠢蛋,人家未必爱上你,”她笑我,“你以为你是倾国倾城?”

  我苦笑,“像我这么的女人,屈居人下,不过是时运未到,一朝风送滕王阁,谁敢说我没资格做太太奶奶?市面上的女人,哪几个是胜过我的?”

  丽丝说:“东风不与周郎便哪。”

  我“呵哈呵哈”的干笑数声,又开始抽烟。

  连续数天我工作得很辛苦很勤力,我憎恨我的工作,但如果不需要工作,请问天天该上哪儿去?我不知道。

  我又去看医生。

  我对他承认:“我逃避现实,我对感情厌惧,因为追求不到美满的男女感情,所以现在反过来拒绝投入。”

  “你终于弄明白了。”医生点点头。

  我问:“然而又有什么帮助呢?”

  “如果你决定不冒险,拒绝投资感情,那么你可以过独身生活,如果你决定过小家庭生活,那么必需作某一程度的牺牲。与没有诚意的有妇之夫来往,永远没有结果。”

  “我寂寞。”

  “这是代价。”他静静的说:“世上鲜有十全十美的事。”

  我看看自己的手。

  “你独身已经良久,”他说:“除非遇到一个真正聪敏、耐心、深思的男人,否则你不愿投入,这是值得原谅的。不必但心,不必急急忙忙去找他,休息一年半载,再好好的恋爱。”

  “谢谢你,医生。”

  “不要因寂寞便被人利用,”他说:“你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记住,有很多事是可遇不可求的。”

  我与医生紧紧握手,觉得自己已经康复了。

  我相信我已可以回家,庄医生不会打电话给我,他也不会再来找我。

  我可以回家耽在那里直到腐烂,没有人会关心。

  丽丝说:“胡说!你要住在我家直到月底。”

  “我不想你们应酬我。”

  “谁有空应酬你!”她笑说:“可是你不准走。”

  “嘿!”我被她逗笑了。

  丽丝家有佣人,我住得比在自己家更舒适,他们夫妻俩应酬很忙,少留在家中。

  我在公司开夜班,按铃,汤姆为我开门。

  “你在家中?”我问:“没出去?”

  “丽丝到娘家搓麻将去了,我在看电视。”

  我进到屋子内,拣张舒服的椅子坐下。

  汤姆问我:“与男友分手了?”

  “不,”我摇头,“男朋友是可以谈论婚嫁的对象,我从没有男朋友。”

  汤姆耸耸肩,倒给我一杯拔兰地。

  我喝一口,笑。

  他问:“事情已经过去了吧?”

  “过去了。”我说。

  “那么高兴一点,改天我们出去吃饭庆祝,好不好?”他问:“不要难过,振作一点。”

  “谢谢你们。”我说。

  “你不要怪自己,不是你的错,你是一个好女人,那些男人待薄了你,如此而已。”汤姆安慰我。

  我拍拍他肩膀:“汤姆,你待我真好。”我想一想,“你与丽丝真是一对好心人。”

  “听丽丝说,你在看心理医生?”

  “是。”

  “他说了些什么?”汤姆好奇,“如果你不介意,说来听听。”

  “他说我害怕婚姻的束缚,却又渴望被爱,因此宁愿痛苦也不肯与有妇之夫分手。”

  “啊?”汤姆诧异,“真有这种事?”

  “他说得很对。”我说:“如果庄医生抛妻弃子来娶我,我会害怕,我承坦不了那种责任。”

  “你一辈子不结婚?”汤姆问:“到了四十岁怎么办?”

  “坐在屋中喝拔兰地跟你聊天。”我说:“跟现在一样。”

  “我们不能老陪着你,”汤姆说:“只有你自己的终身伴侣才会永还在你身边。”

  我大笑,很有兴趣的说:“你把刚才的话再讲一次,汤姆。”

  他摊摊手,不好意思再说。

  我说:“汤姆,如果我对终身伴侣的要求那么低,我已嫁了十五次。”

  我站起来,伸个懒腰。

  我说:“汤姆,你跟丽丝确是理想夫妻。”

  “谢谢你。”他说。

  我说:“庄医生的婚姻早已破裂,但他们要求低,他们懂得将就,我的悲剧是不会欺骗自己,我根本不值得同情。”

  汤姆抬起头,想了良久,他说:“婚姻与其他世事一样,千疮百孔,你若没有这个心理准备,一辈子结不了婚。”

  “我愿意等,”我说:“我心中有希望。”

  “那就好。”他苦笑。

  “你是一个标准丈夫,”我说:“你不明白有些男人对女人有多坏。”

  他微笑。

  我疲倦地回到房中,躺在床上,听到汤姆出门,听到他开动车子,他是去接丽丝回来吧,有丈夫还是好的,丽丝付出过什么代价呢?我自问做人并不比丽丝离谱,我闷闷不乐,我从来没遇见那么好的男人。

  我挣扎着起床洗一把睑,再躺在床上。

  过半晌有人敲房门。

  “谁?”我问。

  “汤姆。”他说。

  “干什么?”我开门,“有事吗?”

  “我替你买了吃的,你最喜欢烧牛肉三文治,是不是?”

  “是,谢谢。”我笑,“太麻烦你了。”

  他陪我坐在厨房里吃三文治,热一杯牛奶给我。我忽然觉得饿,大口大口地喝。

  汤姆说:“女人跟植物一样,除了阳光空气水以外,还需要关注。”

  “男人不需要?”我笑问。

  他微笑。

  许久没有吃得这么饱了,回到房间躺下,我觉得已经恢复,不需要庄医生的施舍。

  第二天上班,我打扮得很漂亮,吹着口哨,女秘书瞪我一眼,我反问:“怎么?看不过眼呀?”头一昂。

  她说:“庄医生在房内等你。”

  我一呆,但是我现在不想见他了!他来做什么?

  我问:“你来干什么?我九点半要开会。”

  “我想念你。”他说。

  “真的?”我反问:“你真的有想我?”

  “有。”他说:“我想与你好好的谈一谈。”

  “你打算离婚?”我恐吓地问:“不然有什么好谈?”但是心中很高兴,这次感情上总算得到了小小的胜利,对士气来说是很有帮助的。

  “如果我离婚,你会嫁给我?”他问。

  我固执的说:“你一天不离婚,一天没有资格问这种话。”

  他说:“你知道我是爱你的。”

  我说:“待我公平点,别说爱,周末出来陪陪我,过节时也想到有我这个人,约好我别一个电话推了我,你再爱我也没有用,你老婆一句话你就吓得七孔流血,这样的人那有资格爱人?”

  “她跟了我已有廿年──”

  “根公平,”我扬扬手,“那么你再跟她誹二十年吧,谁逼你与我在一起呢,我手上又没有枪,谁也没叫你来这里。”

  他说:“我爱你。”他声音有点颤抖。

  我无法停止诧异,我从没见过庄医生紧张失色。

  我叹口气,“你总要取舍,你不能这样自私,想想我的处境,不要忘记我的处境,过去两年中,我付出多少?得回多少?”

  他看看远处,“我知道对你不起。”

  “你再好好考虑,”我说:“别太久,我未必等你一辈子。”

  他说:“这点我也明白。”

  “再见。”我说。

  “你现在对我没以前那么好了。”他苦涩地说。

  “是,”我承认,“我也稍懂为自己着想。”

  “你也知道你不会嫁给我,你只需要一个对你好的男朋友。”

  “再见。”我又说。

  那天黄昏,来接我的是汤姆,不是丽丝。

  “丽丝呢?”我问。

  “她一会儿出来与我们晚饭。”

  “汤姆,”我诚恳的说:“如果我结了婚,会不会像你们这样幸福?”

  他吸”口烟说:“我们两个人并没有什么幸福,也许你不知道,一辈子对牢一个人是很闷的。”

  “但丽丝是个很有趣味的女人。”我说。

  “我们在一起实在太久了。”他说:“一个世纪也没有那么长,又没有孩子。”

  汤姆也有抱怨。

  “别这么说,”我说:“每个人都有缺点。”

  他笑,“是,所以我也有苦水。像你最好,自由自在,爱见什么人就是什么人。”

  “是吗?”我问:“真的?我真有那么自由?”

  “你不会利用自由,所以你抱怨,我是很羡慕你的,”汤姆说。

  “丽丝来了。”我提醒他。

  丽丝过来,汤姆替她拉开椅子,丽丝坐下,打量我一会儿,说道:“可好了,你现在真恢复元气了。”

  “唔。”我点头,“我想搬回家去住。”

  丽丝说:“好的,我放你回去,但是你要保重。”

  “我懂得。”我伸个懒腰。

  丽丝说:“只要你振作起来,香港社交圈又多一个名女人。”

  “我并不想做名女人二我说:“要做早就做了,狗屎垃圾的鸡尾酒会都去站在那里,久不久上上电视,那还不容易。”

  汤姆笑,“这不是在说丽丝吗?”

  他妻子说:“去你的。”

  我搬了回家住,但是汤姆常常打电话来聊天,我认识他们两夫妻已有长久,但一向与汤姆不熟,我是女方的朋友,现在他忽然与我亲近,后果是什么,我是明白的。

  但他是那么诚恳,那么了解,那么温和,我忍不住与他谈天,我早已说过,我是一个寂寞的人。

  我的心理医生说:“你别堕入这种习惯,老跟有妇之夫来往,终于是要吃亏的。”

  但是我实在禁不住与汤姆说话,他是那么的同情我,爱护我,况且他有妻子,他不可能打我坏主意。

  当他约我去观看默剧的时候,我马上答应了。

  我告诉他,“我喜欢默剧,马赛马素是我的梦中倩人。”

  他谅解地笑。

  “默剧是那么哀艳动人,”我说:“用手势代表心意,一次又一次,耐心地幽怨地倾诉着静寂的万言千语──啊,主角那张涂上白粉的面孔……令我感慨良多。”

  “你说得很对。”他说:“是的。”

  我兴奋得面孔都红了,多久没有人听我说话,良久我只把要说的话向自己说了一遍又一遍,现在有聆听我的话的人,我很开心。

  那天我玩得很高兴,有种充实的感觉,我睡得很沉,半夜醒来,但心这种欢愉不会长久,我实在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别人可不为这种事担心,她们的丈夫就睡在她们身边,她们随便做什么都有人支持。

  清晨被电话惊醒,拿起话筒;那边是汤姆的声音:“七点半了,好起床了,半小时后在你楼下接你。”

  “是。”我说。

  洗脸的时候我跟自己说:“啊,你不坏,你还是有男人喜欢的,顿时有了存在价值。”

  我的艮知提醒自己:可是他是别人的丈夫,结果是可以预料的,为什么自一个僵局逃出来,又踏入另一个僵局呢?

  我坐下来,慢慢的换衣服,假使丽丝知道了怎么办?她会不会骂我,抑或静寂的退出,使我终身都不好过?

  我会不会嫁给汤姆,爱他一辈子?为他的事业担心;替他生孩子,打理家务?

  我为什么要听一个男人的噜嗦,当全世界的男人都愿意向我献殷勤?我还年轻,我乐意做一个单身女人,寂寞而清高。

  汤姆,汤姆是什么呢?他是个建筑师,家中有点钱,马厩中养有两匹马,跟牢他,生活上没有问题,精神上不免感到缺乏,以后就得与他去应酬交际……自然我是喜欢他的,但是长期受到自由的限制,我会有怎么样的反应?我不知道,我不敢想像。

  我在化妆的手不由得慢下来,这时候门铃晌了,我知道是汤姆来接我。

  我忽忽披上晨褛去开门,一边道歉,“你稍坐一会儿,我五分锺就好。”

  “我催得你太厉害了?”他上下打量我,晌亮的吹一下曰哨。

  我笑看套上衣裙,抓起手袋。

  他说:“平常倒不觉得你身段精彩,只见你穿大三个号码的衣服,今天可得观真相。”

  我诧异地看着他,“汤姆!怎么你也说这种话?”

  “我?我也是男人呀,男人不说这种话,还有什么人生乐趣?!”

  我笑。

  到写字楼,我跟自己说:一个已婚男人接着另一个,这一辈子难道就这么过了?

  我快乐吗?我将来的时日如何打发?

  顾不得了。

  我拿起电话,打到汤姆的写字楼去。

  “汤姆,”我说:“你喜不喜欢吃匈牙利英?我们今夜去尝一尝如何?”

  “今夜…,是丽丝的生日,”他说:一我们恐怕不能出来了。”

  “哦,”我若无其事的答:“那么改天吧。”我挂了电话。

  我台上桌前的文件,踱到窗前,看海港的景色,我不能再这样下去。

  庄医生那次坏经验已经足够了。

  电话铃晌了。女秘书敲门说:“是汤先生。”

  “我不在。”我硬着心肠说。

  女秘书忍不住说:“你一直告诉他们说你不在,难怪家不出去。”

  我握住拳头,勇敢地微笑。“不,我会嫁得掉,正式结婚,穿白色的婚纱,请你们喝喜酒。”

  女秘书取起听筒,她说:“她不在,汤先生,她请假。”

  我的医生曾经跟我说:如果我不帮助自己,没有人能够帮我口

  我披上大衣,跟女秘书说:“我出去走走。”

  马路上的空气是清新的,刚经过大雨,石板给洗得干干净净,就像我的胸襟,在这一刹那忽然变得非常明澄,四大皆空,再也不受畸型感情的束缚。

  我张开双臂,深深呼吸一下。

  我会去踪,他们永远找不到我。

  我到附近的咖啡室坐下,叫杯咖啡,一个冒失的年轻人忽忽走过来,撞翻我的杯子,他连忙道歉,掏出手帕想替我拭抹,又无从下手,尴尬得要命。

  我笑着说:“不要紧,不要紧。”自己用纸巾揩干。

  一边偷偷的瞄他的手指,看有没有婚戒。

  他顺势坐下来,数口气,他是一个衣着洒脱,相貌端正的男人,他说:“不要怪我,我到香港已半个月,除了开会,只有喝杯咖啡的时间,我连尖沙嘴都没去过。”

  我向他挤挤眼,“我也是偷出来喝咖啡的。”

  他笑。“告诉我──”这是他的口头禅。

  我打断地:“先告诉我,你是否已婚。”

  “不,不,我是单身汉。”他说。

  “OK,那么说下去。”我微笑。

  “我──”他滔滔不绝的准备说下去,我趣味的看看他。

  我打心中笑出来,这是一个健康的开始。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一个雾夜,空气腻答答似乎要侨出水来,呼吸都不得畅快,我们住的房子本在雾线之下,空气流畅,此刻也不得不开足冷气机兼抽湿机。

  我躺在长沙发上看小说,每隔十五分钟,听古老时钟“当当”报时,非常宁静,我决定在十一点半时去淋浴,把湿气冲干净,在身上洒点双妹牌痱子粉,换上花布睡袍,上床做一个张爱玲小说般的梦──曲折离奇,多采多姿。

  但还没来得及放下书,门铃晌了。

  我不由得警惕起来,这么晚,谁?

  我打开门,门外站看一个年轻的中国男人,他长得很漂亮,我一边嚼口香糖一边打量他,他的外套是乔治奥亚曼尼,他的皮鞋巴利,他的行李箱──行李箱?

  “你找谁?”我问。

  他有点不好意思。“莉莉。”他轻声答。

  我摇头,“她不在家。”

  “她什么时候回来?”他失望。

  “她到巴哈马台岛去拍一辑照片。”我仍然没有让他进来的意思。

  “呵是,她是时装模特儿。”他拍拍额角。

  他应当知道莉是干哪一行的吧。

  “但彼得叫我来找莉莉──你认得彼得?”他还要作垂死挣扎。

  我稳占上风,冷冷的说:“不,我不认得彼得,我也不认得雷蒙、汤默斯、史蒂夫,我要关门了,对不起,再见。”

  “喂喂。”

  我已经关上门。

  回到沙发上去躺着,等待时钟报十一点半,这是我每天上床的时间,准得机械化。

  当初我搬进来与莉住,朋友都不置信,不可能;他们说,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女子,迟早要打架的,但是我们两年来相处得天衣无缝。

  莉有她的好处,她在钱财上的大方与她开朗活泼的性格足以遮掩其他琐碎的缺点,而她最大的缺点就是生活不经意,常有男人找上门来。

  门铃又响,我知道是谁,那位男士还没有走。

  我又去开门。

  他说:“最后一班缆车已经开走。”

  “有一种车,叫计程车,”我说:“很方便的,只要你一扬手,它就会停在你面前,如果你对司机说出目的地,它会载你到达。”

  他把头靠在墙角,他说:“我非常欣赏你的幽默感,但是我没有钱。”

  “你是谁?”

  “我是彼得的朋友。”

  “彼得谁?”

  “曾彼得。”

  “那个摄影师?”

  “是。”他说:“所以要不借我钱,要不让我进来喝一杯水。”

  “我情愿借钱给你。”

  地叹一口气,“我情愿喝一杯水。彼得说:莉莉会收留我,让我喝最好的球兰地,把客房给我住,并且带我各处游览。”

  “听上去很动听,”我同情的说:“可惜我们不是开酒店的。”

  “可不是,世上最大的骗局──我能否讨一杯水喝?耶稣基督说要给你最小的兄弟喝水。”他看上去真的很疲倦,但我仍然觉得他过度幽默。

  “等一等。”

  我拿了一百块钱与一枝矿泉给他。

  “很多谢。”他说:“我会回去跟曾彼得算贩。”

  我点点头。

  “在香港,你们门上都用这种铁栅拒人千里之外?”他把钞票放入口袋。

  我又要关门。

  “等一等!”他叫。

  我又打开门。

  “这是我的卡片,如果今天找到旅店,没倒在街上,明天我再来还钱给你。”

  “你有钱?”我诧异地接过卡片。

  “小姐,有一样东西,”他微笑,“叫做旅行支票,计程车司机不收,但银行却很乐意把它兑成现金。”

  我干笑数声,关上大门,喃喃骂:SMART ASS!

  我并没有十一点半上床。我失眠。

  他卡片上只有一个名字与在英国的电话地址,没有身份职位。而且我认识那么多男人,没有人能比他穿得更漂亮与说得更漂亮。

  而且该死的莉在一点半回来了。

  她开冰箱做宵夜,放水洗澡,一切完毕之后还要我帮她卷头发。

  “明天做不行吗?”

  “不行,明天我一早要出去,有约会。”她在看那张名片,“是,我认识这家伙,你应该放他进来休息,我与彼得在伦敦他家大吃大喝近半个月,太不应该。”

  “但是我不认识他。”我抗议。

  “你这老站婆,永远一上来就把所有人当坏人。”

  “可是万一他进来把我扼死了在这里──”

  “你看小说看得太多了。”她说。

  “他到底是什么人?”

  “大律师。”她指指名片,“大律师的名片上不准印身份,你这老土。我敢说这小子一辈子没有受过如此大的侮辱。”

  “都是社会的错,莉,你那天下为公,四海一家的脾气不改一改,我马上迁出这间屋子。”我生气了。

  “对不起。”她说。

  我悻悻地,“我就是这么小家子气,怎么,不行吗?”

  “行行,拜托,把我头发吹干好不好?”

  我回房去了。

  第二天,星期六,我睡到日上三杆。钟点女佣人已在收拾屋子,雾也散去,一客厅阳光,非常迷惘的一个午后,莉早已出去,撒得一地七彩缤纷的凉鞋。

  我端着杯冰冻牛奶坐在沙发上发呆,提不起劲。

  女佣人絮絮地闲话家常:“替你做了杏仁豆腐,在冰箱里,多吃一点……这么潮湿的天气,自己要当心,星期六也没地方可去?”

  越来越像个母亲。

  我伸伸懒腰,转到露台站着看风景,不远处缆车轰隆隆开上来。

  门铃晌,女佣人去开门,我转头,她已把来人放了进来。

  是昨夜那个陌生人。

  他一见到那堆鞋子便笑道:“莉莉回来了?”

  我点点头。“又出去了。”

  他自顾自坐下,“我来还钱。”他还我一百元。

  “谢谢你。”

  他又自外套衣袋取出一瓶子矿泉水,放在在我面前。

  我心情已经不好,顿时觉得他过份活泼,我说:“你可以走了。”

  “怎么,你不打算招呼我?”他摊摊手,“我得罪了你?”

  “我想一个人清静一会儿,莉一回来,明天就会开百人舞会,今天是我唯一的机会。”

  “对不起,打扰你。”

  “再见。”我拉开大门。

  他走了。

  女佣人诧异地说:“你怎么与男人有仇?”由此可知,刚才的话她全听见,我的事情她也全知道。

  我抱着双手倚在栏杆上说:“这里风水不好。”

  女佣人叹口气,厨房去了。

  莉莉回来的时候,精神焕发,完全不像一夜未睡,我非常服贴,她这位大姐确有过人之处。她身后银着一大堆朋友,大半是艺术家,活泼明快,又叫艾笑,各自带来了酒与食物,不费一点劲,就投入地组成一个舞会。

  必须多谢我那套四声道豪华音响设备吧,我洋洋得意,如果没有如此劲的音乐,包管他们没有玩得这么高兴。

  震耳的音乐给我无限的安全感,我挑了一只梨千一只牛油果,还有三文治夹麦包,洒上点生洋葱碎,加一杯上好的莱斯令白酒,呵,但觉做人无限满足。

  我躲在露台一角,开始大嚼,目光注视着客厅内的一群青年尽情地享乐。

  莉穿一件白色露肩衣裳,白色银边高跟鞋,精细的足踝多么性感,我赞叹了,她如云的秀发柔软地波狼式地垂在肩上,一付大水钻耳环衬着最新玫瑰色调的浓妆,莉是一个尤物,毫无疑问。

  这时身边有人带笑的说:“永远是旁观者,为什么?”

  我转过身去,是他,他也跟着来了。

  “每个人都应该参加这个嘉年华会,”他说:“进去,我与你跳舞。”

  我说:“我不会跳舞。”

  “我教你。”他温和地。

  我说,“改天吧。”

  他在我身边坐下来,“对付你这么孤僻的小姐,真需要许多时间,而商业社会是这么忙,谁抽得出时间呢?”

  我看他一眼,“有很多女子是即冲咖啡素,你可以在各种牌子内挑一款。”

  他点点头,“比喻得很好。”

  “有些人品味高,有些人不。”我说:“人各有志,各人的要求不一样。”

  他仍然坐在我身边,“然而你付出的代价是过高了。”

  “你仍然不明白,”我微笑,“莉的了解力比你高出很多,夏虫不可以语冰,你所认为的损失,在我来说,是不屑一顾的琐事!所以莉并不企图改变我的生活方式。”

  “你这个高傲的姑娘!”他诧异了,“我从没遇见比你更嚣张更孤僻的人。”

  我笑,“现在你见到了。”

  “然而你可快乐呢?”

  “这是我的选择,我自然只做对我自己最有益的事,至于快乐,快乐是件深奥的事,不信你去问问莉莉,你问她可快乐。”

  “看破红尘并不是好事。”他说。

  “我并没有看破红尘。”我说:“你别对不了解的事夹缠不清。”

  “你有无职业?”他问。

  “有。”

  “是什么?”他大大的表示兴趣。

  “我写小说为生。”我说。

  “真的?你写什么小说?”他意外问。

  我莞尔不答、这男人在法庭上无疑是威风八面的一个人,但对于文学艺术,他不是那回事,多说无益。

  “你打算这样过一生?”他问。

  我有点怒意,不想与他缠下去,因而反问:“你呢,你也打算这样子过完一辈子?”我站起来,“到漂亮女郎的公寓串门,希望获得收留?”我拂袖而去。

  他懂什么叫做情操!说了也是白说,这世界上充满了粗糙的人,我仰起头叹口气,知己难觅。

  随着荡漾的音乐,我躺在床上着小说,有一句没一句,有种迷惘的感觉,我并非故意将自己弄得高深莫测,希望那个人不要误会。

  管他呢,他要误会就误会好了,我烦恼地扔下书本。

  莉在门外叫,“出来吃宵夜!”

  “你们这班人迟早会吃死!”我吼叫。

  她哈哈大笑。

  第二天清早我起来,莉又已经出去,客厅像经过大战般,女佣人咕咕哝哝发牢骚地收拾。派对完毕后的残局对我来说是一种浪漫,对她来说是后患,目光相异至此。

  女佣人边把彩色的碎纸扫走,边说:“昨天那位先生,他还会来找你吗?”

  我问:“为什么你要关心这问题?”

  “他不错,他敢逆你意思,就证明他有诚意,别人才不跟你吵,他们逃还来不及呢。”

  我苦笑。

  “其实你是好女孩儿。”她啧啧地惋惜。

  越来越像个祖母,变本加厉,晋升一级。

  “水清无鱼,人清无徒。”她忽然说。

  “这两句话你是什么地方学来的?”我震惊。

  “人是胡涂点好,太聪明了,人家害怕,每个人都有优点,你要耐心发掘人家的好处,别老觉他们笨。”

  我垂下眼睛。

  她轻轻说:“聪明反被聪明误。”

  我抬起头来笑着大喝一声:“不叫你扫地了,干脆在大学里开一个哲理班叫你去作教授可好?”

  她吐吐舌头,忽忽到厨房去洗玻璃杯。

  而那人,

  今天,

  没来。

  终于把他赶走了,我想,这是我一贯地非常奢侈与凄艳的一种姿势,但外面不知道有多少即冲咖啡在等待他,令他快乐,他何必在这里浪费时间。

  稍后我替植物一盘盘地换水,加上营养料,将叶子冲洗干净。

  家里又一尘不染了。

  门铃啊,我跳起来,满怀心事地去开门,门外是一位中年太太。

  她板着脸说;“小姐,昨夜你们这里的华宴直到清晨二时才散,我下最后哀的美敦书,以后若再如此骚扰邻居,我去派出所告你们。”

  我早泄了气,“是。”

  她对我的温纯大表诧异,因而起了歉意。

  “已经很多次了。”她补充。

  我很怅惘地说:“是。”

  她骇然,“你听明白了没有?我希望你们不要──”

  我没精打采的说:“明白了。”我关上门。

  太阳淡淡的晒进书房,文房四宝整整齐齐的放在桌子上,墙上一幅国画,上面题着“玲珑骰子镶红豆,刻骨相思知未知”。

  我并没有获得那样的机会。

  我坐下抽一枝烟,把烟灰弹入水晶刻的烟灰缸,我的生命太理智明澄,万里无云,不起波浪,味同嚼腊,但眼看人们为感情所作出的一切牺牲,又深觉滑稽可笑。

  我是一个白色的人。考这间屋子就可以知道我的为人。肥皂都坚持要买白色,有一次莉自不知什么地方带回来用剩的心形粉红色香皂,我观后笑半晌,然后就扔到垃圾桶内。

  然后莉就埋怨我是老姑婆,白白的浪费了这么多年。

  我微笑。

  唱机在播放纽约交响乐团的“黄河”。我微笑。

  阳光更淡了。游泳的好天气。

  我起身收拾毛巾与泳衣,下楼开动小车子,向海滩奔去。

  水有凉意,但温柔美丽,汨泊然拥抱泳者,我越游越远,不知道停下来,终于远离浮台,将自己幻化如一条鱼,缓缓浮动,浪渐渐大起来,我抬头看着天上变幻无穷的云。

  忽然之间,海滩上的救生员用扩音器对牢我广播:“穿白色泳衣的小姐,请尽量游近海滩,离浮台三十码处有旋涡,请快游返沙滩。”

  我一惊,在水中翻身,顿时喝了一口水,我连忙游回去,时逢退潮,浪把我打得往后退,我开始着急,伸高手向救生员招呼。

  救生员继续说:“我们将划船过来接你,别急。”

  我还尽量向里游,因不服气的缘故,更觉吃力,一急之下,脚上抽筋。我叹口气,难道老了?

  一只舢舨飞快向我划来,我抱住腿,感激地向他们招手,他们一人一手,把我拉上艇。

  我说:“腿抽筋。”

  其中一人连忙帮我按摩。

  他一抬头,我呆住了,“你!”

  “可不就是我。”他就是那个人。

  “你怎么当起救生员来了?”

  “义务服务,我刚巧也在这里与朋友们露营,你怎么会到这么偏僻的海滩来游泳?”

  我不响。

  他把毯子覆在我身上。

  “喝杯热咖啡吧。”他说。

  我接受他邀请,事情会巧得这样,百多个沙滩,我偏偏会来到这里,我叹口气。

  “叹气?”他问:“是不是慨叹时代女性有时也经不起风浪?”

  我淡然说:“你太一语双关了。”我喝完咖啡伸伸腿后站起来,“可以!我的腿没事了。”

  “你做什么事都是一个人,真的不寂寞?”

  我笑笑,“你身边仿佛也没有女朋友。”

  他也笑笑,向我扬扬手,“开车当心。”

  “玩得快活点。”我也说。

  我开动车子回家。

  回到柔软的沙发上,才觉得刚才那幕太惊险,捏着一把冷汗,决定以后再也不单独游泳。

  我倒在沙发上,莉莉回来了。

  她手中抱着大包小包的衣服饰物,看见我,她说:

  “你快变成一尊住在沙发上的石像了。”

  我不响。

  “来看我买的新鞋子。”她说。

  “你已经有一千双鞋子了。”

  “那么来看我买的手袋,各种颜色都有,一式都是织皮的。”

  “然后冰箱里没鸡蛋了,就求我拿钱出来买。”我没好气。

  她陪笑地坐在我身边,“或是叫男人出来带我去吃饭──不是很合理吗?我的钱用来打扮自己,他的钱则请我吃饭。”

  “老了呢,老了谁请你?”我反问。

  “那还有很长的一段日子,别的女人老得快,我不同,我是到了四十九岁半尚有男人追求的那种,我不但心。”她笑。

  我不忍再拂她的意,我说:“哟,从来没见过比你更乐观的人。”

  “所以才能跟你这个悲观者一齐住。”

  我打个呵欠。

  她把美丽的衣服一件一件扬出来给我看,告诉我,最别致的地方在哪里。她是一个可爱的女人,永远不提这些东西的价钱,纯粹是为了享受。

  平时一个电话来,她就要扑出去的,但是她说:“今天我要跟你一起吃饭。”

  我说:“欢迎,我要了很好的芝土,我们吃芝士三文治。”

  “我们能不能吃水饺,或是葱油饼?”她失望地问。

  “可以呀,”我说:“你来做。”

  “你真坏!”她不服,“我一个电话,就有人跑了来做给我吃,你相不相信?”

  “我不信,”我笑,“水饺?没有可能。”

  她取起电话,拨了号码,咕咕哝哝的说起话来。

  我又打一个呵欠,我不是不相信莉的魅力,在阳光普照的时候,香港一半的男性居民都在等待与她约会,但现在她要找人到厨房来为她做水饺──我不信有瘟生送上门来。

  我自己用芝土夹了面包,倒一杯庇利埃矿泉水喝,再加一杯草莓酸乳酪,已觉得是天下美味,我躺在沙发上睡看了。

  梦见自己身在荒岛,拚了命要游泳回故乡,在大海中险被大浪吞噬,大惊而醒,鼻端闻到一阵葱花香,我连忙睁大眼睛,我没有闻错吧?

  莉莉正在布筷子,看见我醒来就说:“准备吃饺子吧。”

  “谁来做的?”我跳起来。

  厨房中探出一个脑袋:“我。”

  我怪叫起来,“又是你!你不是在沙滩露营吗?你怎么无处不在?”

  “只有我一个人会做牛肉饺子,来吃吧。”他笑说。

  我呻吟一声。

  莉也笑,“三文治与乳酪顶不了肚子,来,这里有上好的云南辣椒酱。”

  我扑过去就与他们一起吃。

  这人做的饺子皮滑,肉香,馅厚、皮薄、形状可爱,一口吞一个,辣酱鲜美,份外醒胃,食欲大增,我许久没有吃得这么畅快了。

  终于赞一声,“好手艺。”

  莉的手搭在他肩膀上,说:“我们这位朋友,具有许多隐藏的美德,值得推许。”

  他笑,“推许我做什么?厨师?”

  我问:“你到底到香港来是为了什么?”

  “度假。”他说。

  “家人在这里?”

  “都在,所以如果我最后留了下来,也不算稀奇事。”他说。

  “像你这种专业人士最适合住香港!机会多,收入高,一下子就窜起来,而且香港的女孩子对你们另眼相看的。”

  他苦笑,“白眼是不是?”

  “青眼。”我笑说。

  莉说:“我从来没有吃得这么饱过。”

  我说:“我来洗碗。”

  到了厨房,但见一天一地都是面粉,几十只脏碗画在水斗一角。

  我耸耸肩,“每件事都要付出代价,我想这一切还是值得的。”

  “你认为值得就好。”他又笑。

  我说:“你出去休息吧;够劳苦功高的了,一会儿我泡了茶出来。”

  “什么茶?”他问。

  “上好的龙井。”

  “喝好茶需要品味,慢慢学习。”

  我边洗碗边说:“尤其是龙井,色淡味涩,那股清香又隔很久才能会意,喝得起的人不一定耐烦那手续,烧一大壶水才能喝到一盅茶。先用开水把杯子烫热了,好让开水的热气把茶叶完全泡开,盖妥杯盖,再往上面淋热水,五分钟后喝,喝掉一半加满水,还有一杯可喝,否则就太淡了。”

  “茶叶不是要过一次开水吗?”

  “那是碧螺春,”我说:“碧螺春有毛,必需过一周才好。”

  “那么多学问。”他说。

  我笑,“红楼梦里的妙玉用梅花瓣上的雪,藏在坛子里埋在树根底下,趁高兴才取出烹茶。”

  “有什么好处?”他问。

  “没什么好处,自来水也解渴,这是一种境界。”

  他问:“你给我多少时间学习?”

  “梅花瓣上的雪?”我假装不明白。

  “学习懂得你。”他把话讲明了。

  我有点感动,“很费时间的呢。”我说:“你不一定觉得划得来。”

  “是一种境界,如今人们很少为理想做一点事情了。”他说:“明天去找一套电影看如何?”

  “答应你。”我说。

  他松一口气。

  莉探头进来说:“原来会做水饺有这等好处,别人追不到是因为不会。”

  我们三个人一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