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调研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0:53:26
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农牧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海门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基本保持在30%左右,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村及城郊、镇村结合部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目前,虽然国家出台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管理办法、技术规范、排放标准等规定,但面广量大不属规模养殖范畴的微小型养殖场普遍存在选址不当,污染防治投入不足,环境管理不善的现象,以至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环境纠纷不断,日渐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2007年,海门市环保举报中心接受群众此类咨询近200起,约占当年环境信访总量的20%。因此,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已成为新生的重要环保工作,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实事工程。

 

1.  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的现状

 

   海门市农村畜禽养殖业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发展规模集约化畜禽养殖探索了新路。然而,由于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防治起点低,随其衍生的环境污染、环境纠纷也较为普遍,防治和调解该类问题更是困难重重。

   全市21个乡镇844家养殖场,其中规模养殖(牛50头、猪500头、鸡、鸭、鹅5000羽) 194家。养殖专业户650家,养殖场、养殖专业户业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只有 7家,占养殖业的0.8%。粪屎未采取综合利用的有551家,占总数的61%。周围环境差或较差的有545家,占总数的65%。

    1.1、规模化养殖场能在建场时就确立循环经济的理念。

    规模化养殖场基本能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建立起生物间相互依存、相互利用的生态循环方式,尽力达到生态平衡,杜绝污染环境状况的发生。如南通益民乳制品有限公司围绕解决养殖污染这一重点,寻求变废为宝的途径,并经多年的实践,逐渐形成了符合当地实际的生物链工程,奶牛——产生粪便废弃物——进行有机肥加工——进入市场销售和周边发展大棚蔬菜等,有机肥加工中产生的渣料——进行沼气发酵——其沼气用于养殖照明、取暖等,废液用于牧草种植——进入养殖新一轮循环。

    1.2、微小型养殖场点大部分环境管理不到位。

    微小型养殖场大都存在废水废渣乱排乱堆问题,加速了当地水环境、气环境、卫生环境恶化,蚊蝇满天飞,恶臭顺风飘,门窗无法开启,用水全靠自来水,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干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畜禽养殖非规模化和养殖高度密集化,畜禽所产粪便数量大大超过其处理能力和合理使用能力;畜禽养殖分散化,导致粪尿随意排放和较难处理废弃物。2007年,全市每年产生的畜禽粪尿量112万吨,折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1895吨,其中进入水体的化学需氧量流失量2348吨,相当于全年工业企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1.13倍(见图2),产生的固体废物量为92万吨,相当于全市工业固废的7.7倍,对全市的环境容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如图3)。 (2)养殖场基本无污水废渣处理设施,只是人工清理后随意堆放,没有起到堆肥的完全效果,常因雨水造成二次污染。(3) 养殖场粪便污水氨氮含量很高,病原体多,流入沟河造成水体污染。(4) 距离民房较近,养殖场的异味难闻。(5)养殖场粪便因大部分直接还田,造成局部土地污染严重。(6) 养殖场的设计和布局不尽合理。为了便于加工、销售和运输,大多数建在人口较密集区域,农田占有量相对较少,使养殖业与农田利用脱离。全市610个大、中、小型养猪场中80%以上的养猪场位于人口集中区附近或城郊结合部、镇村结合部。以生猪养殖为例,养殖场点海门镇65个,三厂镇有60个,刘浩镇45个,其中海门镇城郊结合部就有40个,且一个村民组就有11个,占全镇的16.9%。

 

 

2.养殖污染的主要成因

    2.1、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够完善。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建设管理在《禽畜养殖业污染管理办法》、《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有明确规定,但对于养猪500头以下、鸡3万羽以下、牛100头以下的养殖场未作规定,特别缺乏微小型养殖场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地方性法规一时难以出台,基本上是民不报官不究,即使环保局到现场查处因无法可依,只能协调卫生防疫部门共同查处,对养殖业主进行教育和建议其改善环境卫生,从而放任了微小型养殖场污染状况的存在和扩展。货隆镇新街村某养鸡场,建办于2003年,主要从事蛋鸡养殖,目前存栏数约四千羽,该养鸡场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未作任何处理,露天堆放于鸡舍西侧,下雨时部分鸡粪被雨水冲入北侧沟河,致使河水发黑发臭,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由于业主养鸡场未达到规模,环保局只能教育建议养鸡场业主建设集粪池化粪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经有效处理后或外运以及加强卫生管理,做好灭蝇杀菌工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2、地方政府环境意识淡薄。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有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及计划和实施发展畜禽养殖时,忽视区域环境容量,只注重规模扩大、增加产出,而污染防治考虑不多,污染防治的投入明显不足。三阳养猪场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办,其产生的恶臭、饲料加工产生的噪声及污水排放对三阳镇及相邻的启东市居民有明显的影响。

   2.3、养殖业主环境意识薄弱。

   2.3.1、无履行环保审批意识

全市除了规模化养殖场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98%以上的微小型养殖场未申报、未环评,无审批手续。其中一部分养殖场建场时虽未达到规模养殖,但在以后扩建中达到了规模养殖却仍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手续。全市家畜养殖场中仅京海肉鸡集团公司的等养殖场进行了环评,履行了“三同时”手续,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使养殖场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可以彻底解决畜牧业的环境问题,其它362个肉鸡养殖场、161个蛋鸡养殖场、9个肉鸭养殖场、61个蛋鸭养殖场均未办理环评和审批手续。

    2.3.2、养殖场点选址不当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设置有管理法明确规定,但对于微小型(猪500头以下、鸡3万羽以下、牛100头以下)养殖场未作规定,从实际情况看,众多的微小型养殖场地点设置均无书面的审批手续,养殖户建址随意,大都距居民集中区较近,有点养殖场点原远离城镇和居民小区,但随着城镇开发建设,现今又相邻城镇或居民小区,有的养殖场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扩大规模,其产生的污染对周边的影响也相应扩大。

     海门镇日新村地处城镇远郊,海门市旧城改造时,海门镇镇政府将此地规划为养殖场点,几年来陆续有20多户农户或外来民工进行生猪养猪饲养,每户养猪10-30头左右。但随着海门城区规模的快速扩大,开发扩建的居民新区逐渐包围了原先远郊的养殖场点。由于养殖业主环境意识不足,污染物大都未有效处理直排外环境,群众怨言不断。

    2.3.3 、污染防治投入不足。

    养殖业主注重规模扩大、增加产出,而污染防治考虑不多,污染防治的投入明显不足,从全市生猪养殖场情况看,60%以上的小型养殖场缺乏干湿分离污染防治设施,实行了干湿分离的养殖场大部分仍未建规范的废渣储存场所,还有30%的养殖场相应的集粪池和化粪池也未建成,生猪粪便任意排入外环境。

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议

    3.1、基层镇村把好第一关。

    镇村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第一关,协调国土局、农业局、建设局、各行政村,群众积级参与,防治提前介入,在管理上、技术上以及养殖场地的建设上逐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凡是在农村建设养殖场的,属规模养殖的,应督促业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相关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局要严把审批关,对防护距离和污治设施达不到要求的禽畜养殖场不予审批;对有一定数量但没有达到规模养殖数量的养殖场,要督促其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凡是不能做到的,乡镇政府要在用地等方面给予限制。对于未达到规模养殖的散养户,建议镇村积极引导为主建设集粪池等基础性防污设施。

    3.2、尽早出台地方性法规。

    根据我市实际尽快制定地方性补充规定,如进一步明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集粪池、废渣的储存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粪尿干湿分离等,明确各养殖户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促使养殖户规范行事,使管理者有法可循,对违规者有法可查,保证各项整治措施和要求得以认真贯彻落实,努力形成科学的规范的环保生态型饲养模式。对违规者提出相应的处罚办法,

     3.3、养殖场要有规模且选址必须合理。

     结合新农村建设,养殖场点必须合理选址,尽量远离城区和居民集中生活区。也可以由镇村统一协调,将目前的一家一户松散型养殖模式改为区域化集约型养殖,也可以打破镇、村、组的界限,建立几个集中养殖小区,建设共用的污染处理中心,减少一家一户配套设施投入,减少养殖成本投入。

海门市余东镇木桩港村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了畜牧集中养殖区,由镇村统一协调,将目前的一家一户松散型养殖模式改为区域化集中型养殖。目前,该养殖区占地约20亩,位于木桩港村5组,进场的养殖户有六家。该村4组的养殖户姜桂平,养鸡养猪养羊,前些年在房前屋后小规模饲养,但由于群众嫌养殖臭味难闻,邻里关系日趋紧张,当村里建议其搬迁畜牧集中区养殖,他第一个积极响应,积极利用猪粪喂鸡,鸡粪羊粪肥鱼塘,形成了小型生态循环养殖产业链,减少了养殖成本的投入,增加了经济收入,邻里关系日趋和睦。

   3.4、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

   以废弃物“减量化”原则为指异,积极改造现有的畜禽场棚,建成三大收集系统(3),粪便干物质收集系统、尿液污水收集系统、现有养殖场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削减敏感区域的饲养总量,推行清洁生产和生态化养殖,粪尿采用无害化方式处理,其它散养户要以外送或联建沼气池等治污设施的方式,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督促养殖业主要采用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尤其是提高饲料中氮的利用率,并积极实施固体和液体、粪与尿、雨水和污水三分离,降低污水产生量和降低污水氨、氮浓度。对已集约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应按照规定从严管理,从源头控制污染及污染问题的产生。对微小型养殖户协调镇村对其清理整顿,要求业主进行污染治理,对那些难以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养殖条件的应限时关闭或转产。

   3.5、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养殖户发展生态养殖。

   畜禽污染整治既关系到农村生态环境卫生改善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是一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结合的公益事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引导养殖户科学养殖,采取农牧、林牧、渔牧、肥牧结合等方式,重点建设循环性畜牧业工程,实行生态养殖,促进农村畜禽养殖场环境综合治理。

   海门市兴旺肉制品有限公司(原海门市兴旺猪场)是一个集种猪生产、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屠宰加工、定点专卖和冷藏运输、连锁配送经营为一体的民营企业。公司所属的养猪场占地面积25亩,拥有猪舍6000平方米,专用屠宰加工场240平方米,年配套出栏三元(配套)商品瘦肉型5000多头。养猪场通过实施“生物链”工程与循环经济等项目,实行生态环保养殖,使猪场成为优良的生态循环系统,是一个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产业规模较大、基础设施配套、运行机制灵活、设备精良、环境优美、效益良好的现代化环保型养猪企业。通过四年多的努力,公司先后实施了沼气工程和沼液养鱼工程,投入30万元建成沼气发酵池100立方米,制作22立方米钢结构贮仓柜一个,铺设硬质沼气输气管道近200O米,达到日处理猪粪、污水30吨,全年减少C0D排放约6吨。通过厌氧发酵,产生清洁廉价的能源,日产沼气30立方米,全年产气10950立方米,价值约8.8万元。目前已发展沼气用户22户,沼气灯照明2000平方米,节约用电120OO度,减少电费支出6000元。发酵后的沼液每天产生6吨,全部用于20亩渔塘的喂养,这样,每年每亩鱼塘减少饲料投放500元,全年节约饲料1万元,每亩鱼塘每年产值1500元,20亩鱼塘全年收入3万元。可见,通过废物综合利用,公司全年既可获得近15万元的经济效益,又减少了废水排放1.1万吨,达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齐头并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