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谪仙外衣之下的大唐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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谪仙外衣之下的大唐孤儿 
引子
李白是一个让时代因其而幸运的人。活着让时代因他而骄傲,死后让时代因他而光荣。李白的时代无论怎样简化,这个人都将以一种最基本的元素的形态被保留下来,最终成为时代的标志。李白以自身的存在,昭示着一个汉语诗人所能达到的高度。这个人是一个用母语写作,最后又超越了母语的人。盛唐已经风流云散,而李白却在时代的灰烬中,以诗歌打造的金身岿然屹立,当仁不让地成为中国以至世界的一道特殊景观。李白是星光灿烂的大唐夜空中一颗另类的星辰。
冰心老人曾经公布过一个公式:“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妍,哪知她当初的芽儿,浸透了艰辛的汗水,洒满了牺牲的血雨。”李白作为一个基本元素的现身过程充满了血腥。
帝国时代的情与爱
—同性语境中的李白
李白Vs韩荆州
《与韩荆州书》约作于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李白时在襄阳。韩荆州,即韩朝宗,时任荆州长史兼襄州刺史、山南东道采访使。这是一个重要的文本,它记录了李白从事“干谒”的屈辱与无奈,记录了一个有着黄金般质地的诗人,在金浇银铸的坚硬现实面前所曾有过的失节。“干谒”是李白人生的起点,也是李白成为“谪仙”之前的一次精神排便过程。李白拉出了充满污秽的粪便,万古之下,恶臭逼人。
这一文本后来被选入各种文集;文章骈散并用,长短错落,有万夫莫当之势,尤其是李白“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的气概,和“日试万言,倚马可待”的自负合成的自我炒作,极一时之盛,成为千古佳句。他好像在说:两千年来诗写得最好的第一名是李白,第二名是李白,第三名还是李白。但这样的炒作无疑是李白的人造处女膜,李白掀开自己的羞处,向韩朝宗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性感地带,对荆州大人发出了赤裸裸的诱惑。
《与韩荆州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冤枉的一个广告文本;若不是这篇自荐书,后代的人们怎么知道唐朝居然还有他妈的一个姓韩的官僚。
这封无耻的情书写于开元二十二年,34岁的李白轻易地将自己的清白献给了韩朝宗。无论如何,韩朝宗应该算是李白的“第一人”。但这篇马屁文章并没有给李白带来一丝一毫的便宜,李白苦等十年,韩荆州硬是吝啬得没有只言片语。
无法得知老韩的真实心情,但老韩的定力实在了得,他坐怀不乱,任凭涛走云飞,一览李白的无限春色之后,含笑不语。但不能说老韩做得不对,仔细观察李白日后的嘴脸,我们应该服膺老韩的老辣。李白岂是韩荆州辈可以胜任举荐的人!以老韩的眼光和阅历,应该深知这个恳求举荐的人的水准属何档次。剔除掉这封自荐信中的马屁之后,他一定看到了李白潇洒而狰狞、但却真实的嘴脸,一定注意到了在李白的马屁与自吹之间没有任何过渡。这种突兀是可怕的,有这样不加过渡思维的人是可怕的;这样的人不是白痴就是天才。他从这篇浮华的文字背后看到了一个不安分且难以把握的灵魂,这是一个给点阳光即可能灿烂也可能溃烂的人物,这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韩荆州感到了不安。因此,面对李白的佯狂,韩荆州选择了佯“萎”。这样的做法无疑是自我保护,因为就在三年后,周子谅因事获罪,而张九龄却因推荐周而被牵连。
这是李白精神的史前状态,是李白进入真正的历史之前的原初形象。在此之前,李白曾有过无数次类似的活动,一次次的“干谒”如同一次次的排便,李白在不属于他的大唐的土地上四处行走,随地大小便。在以后的岁月中,李白会有一万次遗憾和后悔;但是我想,所有的遗憾和后悔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与韩荆州书》带给他的耻辱。李白这封情书虽不长,却是标志李白最初失身的耻辱柱。对此,李白随即就感到了后悔;也正是在当年,李白作《襄阳歌》,对韩荆州有眼不识金镶玉进行了清算,直讥其为“龟头剥落生莓苔”;后又自嘲说:“高冠佩雄剑,长揖韩荆州”,试图以假清高和看似平淡的自嘲来掩饰自己的失落。
李白Vs贺知章
李白无疑是盛唐时代身价百万、天王级的文化巨星,以至于当时的太子宾客贺知章一见之下,居然口不择言,呼之为“谪仙”。如此肉麻的称呼,除了安在李白身上,若换个人,岂不折煞他也。成为坚定拥趸的贺知章的一句“谪仙”几如谶语,将李白未来的日子盖棺论定—尽管李白光辉灿烂的日子还刚刚开头。
当时李白头顶艳阳高照。唐玄宗的征召让李白小人得志般地惊喜:“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在长安,李白结识了任太子宾客的老诗人贺知章。当时的贺知章已年逾古稀,李白的《蜀道难》却激起了心如古井的贺知章的感情狂澜,从此贺知章展开了对李白漫长的单相思:“读未竟,称叹者数四”,认为此诗只有神仙才写得出来,因而称李白为“谪仙人”。由于玉真公主和贺知章的进一步推荐,李白终于受到玄宗皇帝的亲自接见,并以翰林供奉的身份被安置在翰林院。翰林供奉的主要职责是为皇帝草拟文诰诏令之类文件,同时也迎合皇帝的兴趣,随时写些应景诗文。
贺知章即兴的一句“谪仙”几乎害了李白一生。先是他人的指认,后是李白自己的作茧自缚,“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李白就是借不上船来证明自己是仙。“谪仙”—这既是文化定位,又是格调的定位,同时更是命运和性格的定位。贺知章简直一针见血,明心见性,直指本质!只是李白,这个被定位为“谪仙”的人,一生都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山。“谪仙”好似埋在李白体内的一块纱布,不时溃疡流脓。关于李白的很多传说,其中当有很多是后人对所谓“谪仙”的附会,但这种附会应该很能说明问题的实质。
李白一生最在意的就是这个“谪仙”的称号,只是他忽略了贺知章由来已久的相思。待他山穷水尽,阅尽人间凄凉,浪迹越中之时,深感往事不堪回首,曾亲往贺知章墓前凭吊,这,也许是对贺知章半生情感的一种总结和回报。站在铁杆Fans的墓前,李白当有无限的感慨:成也知章,败也知章啊!
李白Vs李隆基
看看史书是如何记载唐玄宗与李白初次见面的吧:(玄宗)“降辇步迎,如见园绮”(范传正),其后李白被封为供奉翰林。只是李白不知道,三年之后等待他的就是“五噫出西京”。李白是一个注重过程的人,把一切都看成一种人生体验,所做之事好像就是为了日后留个纪念,因此,后来他曾不无自豪地说:“揄扬九重万乘主,谑浪赤墀青琐贤。”李白显然要增加日后的谈资和自傲的资本。机警的唐玄宗明察秋毫地看透了一切,拒绝给这个人这样的机会。区区一个供奉翰林,带来的快感怎能满足李白心底的无限欲望,在唐玄宗的眼皮底下,李白放肆地活着,无处不在显示自己的才气和怪异。他似乎对一切都在调侃—“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红妆”。这是从一个男人的色眼之中看到的杨玉环。据说此诗极为李隆基和杨玉环推崇,把玩不已。也许,只有李白才能这样别具只眼,寥寥几笔就将杨玉环惊心动魄的美准确地传达出来了。但是无论充斥着多大的才气,都难以掩盖诗中的俯视角度,这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俯视—而恰恰这个女人是盛唐最显赫的二奶,所以最后为之脱靴余恨难平的高力士添油加醋的挑拨能够得逞,实在是情理之中的事。
李白是人中龙,李白是诗中仙。这样的人可以供人崇拜,也可以引以为友,可以远观却不能近玩,在人生的派对上可以永远做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子,在眩目的五彩中轻唱:只愁歌舞散,化作彩云飞;但却不能当成千里马为人所骑—哪怕这人是皇上。即使是皇上,在通体透明的李白面前也应自惭形秽。因此,唐玄宗“赐金放还”的举动中,包含了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深深的理解和嫉妒。李隆基这个曾经自度霓裳羽衣曲的男人,这个一肩担尽江山和美人的男人,这个不为秩序和礼法所束缚的男人,这个自命不凡的男人,这个才情与风流齐飞的男人,看着眼前的李白—这个同样风流倜傥的男人,感觉应该是小巫见大巫,深深的自卑袭上心头。连游戏笔墨都能一尘不染的男人,除了皇帝的身份之外,李隆基实在想不出可供自己精神胜利的东西;“赐金”一定充满了某种快感,“放还”二字当是李隆基亲口说出。
普天之下,率土之滨,也许只有李隆基可称得上李白的真正知音。作为男人,李隆基在李白身上看到了潜在敌人的影子;他分明看到了自己的同类,自己的另一半在李白身上若隐若现。这样的人和奴才无关,这样的人是理想男人的化身;男人的优越和劣根在李白身上完美地统一着,李白的存在让天下所有的男人发现了自我,感到了压力,看见了自己的欲望,体察了自己的污秽。而李白在李隆基身上看到了一个世俗男人的幸福,看到了所谓的高雅和庸俗居然可以在李隆基身上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一见之下,二李实现了双重的发现。
看看宋人欧阳修编纂的《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七、列传第一百二十七对二李初会的描述吧:“(玄宗)召见金銮殿,论当世事,奏颂一篇。帝赐食,亲为调羹,有诏供奉翰林。白犹与饮徒醉于市。帝坐沉香子亭,意有所感,欲得白为乐章;召入,而白已醉,左右以水洒面,稍解,援笔成文,婉丽精切,无留思。帝爱其才,数宴见。”高力士、杨国忠辈无论如何只是李隆基的奴才走狗,李白才是李隆基的影子与理想;在李白的字典里,李隆基看不到欺君罔上,看不到君臣礼节,换作别人,恐怕有一万个脑袋也早进了火化场。
李白的猖狂和他的自我评估中所感到的不得志无关;李白的猖狂是与生俱来的,先是自发的猖狂,最后发展到了自觉的猖狂。最后李白把猖狂当成了自我保护的手段。当李白脱去猖狂的外衣之后,他只是来自于陇西的一介布衣;当李白披上猖狂的外衣之后,他就是暂寓人间的神仙,李隆基甚至忘记了自己的万乘之尊,逾越君臣之礼,亲为调羹。是真名士自风流啊,汤勺扬起之时,李隆基把一次普通的君臣无聊的见面渲染成了千古的传奇,众目睽睽之下,李隆基开始了与李白的公开调情。这是一见钟情式的爱恋,爱江山也爱情人的李隆基,其个人的本色因李白的出现彻底成型。从此李隆基的私人物品就是李白的公共财产。高力士算什么东西,且去脱靴(“白尝侍帝,醉,使高力士脱靴”)。谁能横刀立马,惟我李大将军。敏感如唐玄宗,怎会让这个大唐的天空下惟一的对手兼情人以奴才的形象出现在视野之内?那是对双方的双重伤害。供奴才戴的官帽多的是,就留给李林甫、杨国忠之类鼠辈吧,二十四桥明月夜,无边的清风明月就统统留给你李白一人了;请带上我的深情上路,今夜的长安属于你李白一人。“放还”一词中含有对李白的高度肯定。挥手自兹去,在啸啸的班马声中,李白留给李隆基一个顾盼的背影,同时,这个背影成全了李白和李隆基的双赢。
这其中的惺惺相惜,李白当了然于胸;李白暗藏机密。在矫情的牢骚中“五噫出西京”的李白意绪纷乱,担荷着李隆基的深情,又要严守他与李隆基两人的秘密。听着李白的“五噫”,李隆基会心一笑,不以为然。李白的背后缀满了李隆基的眼睛;李白的牢骚之中盛满了对李隆基知遇之情的深深理解。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赐金放还”是李隆基给予李白情定今生的一笔彩礼。年长李白15岁的李隆基以心相许,二李的情人关系以大唐江山为背景浮出水面。作为年轻情人的李白,从此开始在大唐的疆域之中从容撒娇,莫之能敌。“放还”之后,李白诗风为之一变;李白拒绝了羞羞答答,公开传播“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小布尔乔亚人生观,在“五花马,千金裘,呼尔将出换美酒”的佯狂之中,悄悄向庙堂之上的李隆基抛去了一个个隔山隔水的媚眼。
后来,“白浮游四方,欲登华山,乘醉跨驴经县治,宰不知,怒,引至庭下曰:‘汝何人,敢无礼!’白供状不书姓名,曰:‘曾令龙巾拭吐,御手调羹,贵妃捧砚,力士脱靴。天子门前,尚容走马;华阴县里,不得骑驴?’”这是《唐才子传》卷二中李白撒娇的一个慢镜头,李白的形象清晰而暧昧,那是曾经沧海的李白阅尽巫山之后的一次本性流露。
李白Vs杜甫
在文学史上与李白可称双峰对峙、二水分流的杜甫,每每与李白一起被后人誉为唐诗的双子星座。且看杜子美是如何评价李白的。
同为四大天王之一的杜甫对李白怀有难以比拟的深情,以至于积想成梦。今日读杜子美的《梦李白》,仍然会为男人之间的这种私谊而感动。二人既无师生之情,又无同门之谊,在中国的大地上,两人更像孤魂野鬼;可是他们却走近了,并有了一段时间的相伴相依。无论在任何朝代,缺乏权力和社会背景,同龄男人之间的人格征服总是难之又难,更何况又是文人之间。身为同类,男人更能洞察同类的死穴,除非对恋人,男人似乎很少写梦中的男人。
与之相映衬,李白却从来没有写过一首“梦子美”之类的诗,以抚慰杜甫由来已久的相思。李白梦中出现更多的是天姥山。这种关系充满了多少不平等,以正常的人生经验,走进一个人梦中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啊。即使不用弗洛伊德的分析法来描述杜甫梦李白的意义,仍然可以感受到李白在杜甫心目中的地位。是啊,除了少男的梦遗和一些意境纷乱的梦境,一个人一生中的梦有多少和现实相关呢?男人走进男人的梦的可能性几乎微乎其微,即使有,也会被当事人讳莫如深。在从古至今文人相轻的底色氤氲之下,杜甫的梦显得那样难能可贵,它清晰地折射出老杜的处子情怀—对此我没有丝毫的怀疑。杜甫的诗圣地位与梦不梦李白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杜甫还是不厌其烦地将自己的梦一一娓娓道来。
作为实践,“梦李白”完全是一种私人经验;作为作品,“梦李白”完全是一种私人叙事,与宏大主旨无涉。正是这一点,使我们看到了李白通体透明的光芒。
更多的时候,杜甫好像是李白的糟糠之妻。你听,在漫长的深夜,是谁的声音在呼喊李白的名字: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死别已吞声, 生别常恻恻。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何时一尊酒,重与细论文……
可以肯定,杜甫深深爱着李白。其实,李杜两人的真正交往并不多。天宝三年(744年),40岁的李白带着一丝落寞走出了与李隆基的感情漩涡,三月的春风已荡不起李白内心的微澜。长安留给他的不仅是疲惫,还有深深的失落。这种失落和疲惫在长安初夏的风中愈发不可收拾,随着流浪的靴子,李白伟岸的身影在洛阳街头出现。这个注定要写进杜甫生命中的人走来了,如同前定一样,二人相遇,相识,并最终相爱了。不久二人同游开封,在千古名胜禹王台的秋色之中,二人举行了草草的婚礼,高适作为唯一的证婚人和尴尬的灯泡目睹了这平淡的场面。是年,李白44岁,杜甫刚满33岁。好像是一种抗议,当年,贺知章去世,享年86岁。这次做灯泡的切肤之痛对高适的刺激是如此长久,以至于在几十年之后李白因从璘案下狱之时,身高位显的高适竟置杜甫冒险为李白求情的信件于不顾,对已如同落水狗的李白没动伸以援手的任何心思。
这是一场平淡无奇的婚姻,婚后的李白依然四处浪游。对没有到过的地方,李白总是有着万分的好奇。一年之后,李杜才得以相聚于山东。短暂的蜜月行将结束,等待杜甫的将是漫长的思念。这场婚姻在李白的生命中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倒是杜甫,一生都在反刍这场旷世的爱恋,仅有的肌肤相亲已刻进杜甫的心灵之中—你看,杜甫深情地说:“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多么令人回味无穷的激情燃烧的岁月啊。
杜甫的一生都在总结这种爱情和此情已去所带来的感伤。对此番深情,李白曾有过简单的回复:“醉别复几日,登临遍池台。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秋波落泗水,海色明徂徕。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这是李白仅有的涉及杜甫的诗句,这样的诗句显示出李白是多么薄幸—你我已如飞蓬,不要枉自多情,更不要为爱疯狂,且把杯中的苦瓜啤酒一口饮尽,洗洗睡吧!
大唐的孤儿
孤儿就这样诞生
对李白来说,韩荆州、贺知章、杜甫等人只是生命中的过客,李白的心思从没有为他们作过短暂的逗留。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李白被抛在这个世界上,似乎从来没有感受过来自于这个世界的温暖。只有生命后期,李白在“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低徊中,才感受到来自于崇拜者的柔情蜜意;可是,崇拜者的虚幻柔情,除了令李白更加失落,还能给他带来什么呢?因此李白在静夜里写下了“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千古伤心词。一千多年来的误读,使这几句本来明白无误的句子被带上了迷途。在月亮的影子里,李白低下了高傲的头。月亮是中国人心中一个具有难以言说的情感的东西;前三句句句写实,最后却来了一句:低头思故乡,故乡在哪里?故乡不在黄河边;能骄傲地说出“我家江水初发源”的苏轼是多么令人羡慕啊,在漫长的旅途中能有一块地方寄托美丽的乡愁,顿时使漫漫长旅充满了伤感的诗意。余光中的《乡愁》该是底色中有温情在啊。
事实证明,李白的终南捷径终究是歧途。漫长的等待老去的不仅是李白的肉体,而且还有李白的壮志;李白被自己的梦想异化,为自己的取巧付出了一生的代价。
无法参加科举,而又期盼得到科举所能带来的直接利益,李白可谓舍本逐末。孤儿真苦,孤儿真难!
在月华似霜的晚上,李白一刹那的错觉之后,客况萧条,年华暗换之感涌上心头,可是李白思的故乡何在?是陇西?是巴蜀?故乡里李白越行越远。这样的清醒应该是大醉之后的清醒:明明是无家的孤儿,却要思故乡,不知世上有几人能体会得到其中的情感,又有谁可以感知其中的悲悯?
李白明白地传达了作为时代的、帝国的孤儿的悲苦心境。
李白少年时已名动公卿,及长,承蒙皇恩,堪称名满天下,可是,所有这些都没能解决一个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李白的身世。在中国历史上的文化名人中,好像只有老子的身世也曾如此离奇。老子身世离奇可以理解,而在文化极一时之盛的唐代,李白的身世居然如此迷雾重重,实在匪夷所思,甚至在他去世刚刚50年,孙女还在世的情况下,李白的前世今生就已呈“乱花渐欲迷人眼”之势。
在关于李白身世的文字中,曾为李白撰写墓志铭的宣州、歙州、池州观察使范传正的说法应该是较为可信的,他是李白的通家之好,是李白墓所在地的父母官,见过李白的孙女;可就是他的文字,也很难让人还原出一个真正的李白来。先是“绝嗣之家,难求谱牒”,后是“约而计之,凉武昭王九代孙也。隋末多难,一房被窜于啐叶,流离散落,隐易姓名。故自国朝已来,编于属籍。神龙初,潜还广汉,因侨为郡人。父客以逋邑,遂以客为名……公之生也,先府君指天枝以复姓,先夫人梦长庚而告祥,名之与字,咸所取象”。这是李白刚去世50年后的墓志铭,可这段文字无论怎么看都不像墓志铭,而更接近于怪诞的先锋派小说,其中有很多令人参详不透的东西。
先看李白的李姓来历。原来是“指天枝以复姓”,既是“指天枝”,其中的随意性可想而知(“天枝”就是李树,避皇室“李”讳)。长期漏于属籍,而今一朝复姓,一复之下,居然复出来个国姓,其父也可称胆识超群了;居然还祭出凉武昭王(李暠)的大旗,一不做,二不休,李白的父亲索性宣布自己就是凉武昭王的嫡系子孙,更令人汗不敢出,因为当时有这样的罪名啊:冒认皇亲。可见李白平生爱发狂言自有其家学渊源。
再看李白的父亲。“父客以逋邑,遂以客为名”—这分明是变换了姓名,那以前是什么姓名呢?李阳冰说:“(李白祖先)中叶非罪,谪居条支,易姓为名。”什么叫“易姓为名”?字面解释是把姓变作名。而我直觉觉得,李白这个后认的冒牌族叔,可能是在隐指李白祖上是胡人,因为胡人是先名后姓,与所谓“易姓为名”不是大有关联吗?而范传正的墓志铭中说李白父亲“神龙初,潜还广汉”,后来生下了李白。查神龙元年是705年,而李白自称以及所有知情人都指李白生于701年,显然是李白父亲在碎叶生下李白后才潜回的。陈寅恪先生在《李太白氏族之疑问》中说:“一元非汉姓之家,忽来从西域,自称其先世于隋末由中国谪居于西突厥旧疆之内,实为一必不可能之事”,“则其人之本为西域胡人,绝无疑义矣。”
这些注定李白生来便有了我从哪里来的原初生命质疑,加上先夫人“梦长庚而告祥”的表白,更令李白对自己的身世增加了疑惑。在范传正这篇墓志铭中,还有几处很令人费解:一是其祖宗的“隐易姓名”,在讲究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年代,隐姓易名必有天大的苦衷。与此对应,其父“潜还广汉”更似有文章,一个“潜”字,更说明李白的祖上罪不可赦,以至于几代之后还生活在巨大的恐惧的阴影之中。李白的出生已是原罪。也许这篇墓志铭惟一有价值的地方,是它肯定了李白的祖籍是碎叶(这令人心驰神往的地方啊)这一事实。就这样,李白的身世在当时就成了一笔糊涂账。但这样的糊涂账却让李白的孤儿身份一下子明了了。说穿了,李白原来是盲流,可能连盲流也算不上—他只是逃犯的后代!而且有可能是胡人逃犯的后代!好在那时的日常生活中没有人查验什么身份证暂住证,否则李白的麻烦可能就大了,谁能保证李白不会是第一个孙志刚呢?大大咧咧的李白居然没有合法的身份,这使得大唐广阔的疆域成了李白无所不在的监狱。李白急于实现一鸣惊人、一飞冲天的壮志,当源自于对自我身份的原初恐惧。
对自我身份的恐惧,以及由此开始的李白对自己虚张声势的炒作,使李白的身世成了一出传奇小说。面对暧昧不明的身世,李白开始了胡言乱语,一会儿自称陇西布衣,一会儿又说是蜀中,一会儿又自称其先祖亦是皇族,可谓云山雾罩,神龙见首不见尾。因此这里面必有惊天的骗局,李白,包括其族叔、为他的《草堂集》写序的宣州当涂县令李阳冰都在小心翼翼地掩盖着什么,而为其撰写墓志铭的诸人更是为尊者讳,闭口不提李白的家世问题,他们合谋把李白的家世变成了糊涂账!
当然,最敏感的还应该是李白自己。对自己的身世,李白终生讳莫如深,不得已的关于出身的表述也是前言不搭后语,分明是做贼心虚,色厉内荏。可能连先夫人梦长庚之类的传奇也是李白围魏救赵的调虎离山之计,人们对虚妄东西的兴趣总是高于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李白好酒,并往往“斗酒诗百篇”,这可能是他前言不搭后语的原因之一,可是,就算喝得烂醉如泥,李白还是没有把真相说出来,可见,即使在酒后,李白仍然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持守着机密的底线。酒后喜欢乱说、“自称臣是酒中仙”的李白,居然将身世秘密隐藏了一生,结论只能有两点,一是李白自己也不知道,二是李白不愿或者不能或者不敢说出。
李白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成了不折不扣的无所皈依的孤儿。
李白是一个时代的孤儿,是大唐帝国的孤儿。
身世之谜,这一点对李白来说是致命的,最大的影响,可能就是让热衷于成就功名的李白不得不面对难以走进科场的残酷现实。
据《唐会要》和《新唐书》诸书对科举的记述,唐代的科举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应试考生全部来源于两种渠道:由中央和地方的各类学馆,经过规定的学业考试,选拔送到尚书省的,这类考生叫生徒(这类考生占据绝大多数,天宝年间曾多次发文告申明举人须经国子监就学方能应试,禁止乡贡);而举选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这类考生皆怀牒自列于州、县(《新唐书·选举志》)。经过初选,这些考生以举子的身份赴京,到京都的第一道手续就是到尚书省报到,尚书省的有关机构(户部)则对考生的身份进行考核检查,而必检项目则包含考生的家状。家状是考生所写的家庭状况表,内容包括籍贯及三代名讳,按五代旧制,有父母、祖父母亡殁未经迁葬者,其主家之长不得辄求仕进,“不得罔冒”,否则,对其保举人也将追究责任。
因此,李白处境的艰难就可想而知:李白的祖上不是三品以上的官员,决定了李白不能入国子监这类学校就读,无法以生徒的身份出线;剩下的就只有乡贡一条出路。但是,即使乡贡,同样也需要明确的家世背景,李白的父亲“潜还广汉”,其祖父、曾祖一定是客死他乡,谈何迁葬?仅仅一桩家状的小事,对李白来说就是天堑,没有人斗胆敢为李白担保,李白,天纵之才李白就这样输在了起跑线上!不是合法公民的阴影,如影随形,伴随了李白的前半生。李白“三无人员”的国家和社会定位,使他喊出了真真切切的牢骚:“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因此,李白切肤之痛地说:“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这只是发迹前的卧龙先生说的,当不得真。李白的不屑仕进看来是有历史问题的必然结果,这是制度和规则崇拜的必然结果。李白心中无限的委屈与深深的烦恼,只是化为后代文学史上不学无术的一句话:李白不屑于参加科举考试。“不屑”二字,勾销了李白所有的委屈和烦恼,李白无穷的难言之隐,就这样被后代的文学史家们轻轻地一洗了之。
还有一条佐证。李白父亲潜回后,“高卧云林,不求禄仕”。家状所要求的“籍贯及三代名讳”,在严格的户籍制度下是编造不出来的,李白具家状,说不定反而泄露了可能的胡人身份!这就有可能戳穿李白制造的皇室宗亲的身份,对他攀龙附凤岂不是一大打击。所以李白父亲不是“不求禄仕”,而是没有办法求。李白父亲选择了“高卧云林”,而李白,则选择了“干谒”之途;“高卧云林”恰恰反衬出了李白的热衷功名。他哪里是“不屑”科举啊。后代的文学史家们就这样谬托知己,臆造了一个反潮流的英雄。
好在这一切随着李白声名日隆,天宝二年,这位被他自己反复念叨的“凉武昭王九世孙”,经皇上特批准隶于宗正寺,亦被编入皇族户籍管理。即使这样,李白到底是不是凉武昭王的后裔这一问题,皇室也从来没有给予过明确的承认。
因此,对功名的渴求,使李白放弃了基本的尊严,走上了“干谒”的华山一条路,开始了自我人格摧残的漫漫长征。每一个可能联系得上的官僚都成了李白的救命稻草,韩荆州就是这样走进李白视野的。对韩荆州这个平庸的官僚,李白居然不惜著文一篇,极尽吹捧之能事。在以后的岁月里,李白长期隐居终南山,甚至公开宣称自己隐不绝俗,走农村包围城市之路,曲线救国的底线甚至都抛弃了。
如果除去身世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不说,李白视科举的大道为耻辱,就实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放着科举的大道不迈,任由自己在歧路上愈走愈远,这样的思维很难令人理解。进士出身是国家的最高认可,李白却视之如敝履。也许作为成名英雄的自我定位,使他不愿意面对哪怕有一丁点儿风险的挑战;也许他感觉自己等得起,却输不起。说什么“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说什么“今朝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现实的科举已使李白视若畏途。
也许,对李白没有参加科举还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不是李白对自己的实力没有自信,对匿名改卷的科举却如此心存畏惧,这里面或许包含了对主考官发自内心的疑虑。后代的蒲松龄不是终其一生都没有走通科举的死胡同么?
以其无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任新科状元如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却淘不尽李白这位从没走进过科场的寂寞英雄。
更多的时候,也许李白仅仅只是做出了一种姿态,一种欲擒故纵的姿态,“纵”是形式,“擒”是目的,当“擒”总是难以如愿时,“纵”的姿势中的诗意就慢慢地消磨殆尽了。
悲苦还不止于此
李白的祖上迁至碎叶,可以想像,如果不想近亲结婚而又不愿绝其子嗣的话,李白的祖上只能与异族通婚,所以到了李白这一代,即使不是胡人,但李白身上到底含有多少异族的血统已很难界定。作为例证,在李白流传下来的肖像上,似乎就可以看到胡人的影子。然而,东土大唐的文化、心理、民族的强大吸引力,终使其父走上了“潜还广汉”的无尽长途。沿用正史的说法,之后李白在四川出生了(尽管回到了蜀中,但李白的家庭显然还保留了双语环境,古人的各种笔记中大量记载了李白通胡语的事实,应该看作李白家庭操双语的证据)。就这样,一个高智商、低情商的混血儿,因特殊的机遇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生存环境之中,一个汉胡不明的天才,被抛入了大唐这个茫茫大海,开始了他的孤儿生涯。
同时也可以这样理解:李白之父李客(“以客为名”),经历几代的流亡,终回父母之邦后,其内心的惊惧与惴惴不安使他寝食难安。逝者难谏,来者可追,李客全面分析现实处境和危机后做出的重大抉择,就是让李白通过出仕重振家庭雄风,斗胆指天枝以复李姓,就是其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一个惊天的脑筋急转弯!在蜀中清冷的冬夜,李白父子一定有过无数次的通宵长谈,以至不知东方之既白。这样的长谈增加了李白的使命感,同时也加重了李白的孤儿情结。
李白父子确定的计划是跨越式发展。李白盼望通过自我炒作赢得别人的崇拜,并且非常完美地达到了这一最初目的。李白以一次次注定会成为绝响的亮相,一步步迈向自己的既定目标。
从出道那天起,李白就开始了夸张加豪语的生涯。
少年时他说:寄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
及长,他说的更多: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十五学神仙,仙游未曾歇。
中年时,他说: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君看我才能,何似鲁仲尼?
临终时他说:大鹏飞兮振八裔,中间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
李白用豪言壮语包装自己,目的就在于掩饰父子两代的内心恐惧,掩饰这来自于生理和心理的对孤独的反应。因此,与其说李白是在夸张,毋宁说这是李白自出道以来的话语策略,用意绝非仅仅为了赢得几声喝彩。李白以奇兵突袭的方式寄寓了重整家业的希望。
但李白的许多话只能姑妄听之。诗才从来和将才是两回事,诗才和将才、帅才如隔两重山,古人笨蛋之处就在于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一通百通。唐朝以前和以后故作壮语的文人多了去了,如辛弃疾、文天祥之流。对辛弃疾、文天祥等人,我们应持有基本的敬意,但对他们文学之外的水平也应该保留起码的怀疑。
李白的方法是把自己塑造成“愤青”,说几句“才力尤可倚,不惭世上英”之类的空话,标榜自己的倚马可待之才,以此来哄骗自己和同代的追随者,当然更有后代那些媚骨顿生、傲骨渐无的文人,让他们知道曾经有人那样活过。
在无功可居、无禄可吃、无恋可失之时,李白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将功成身退,岂不让高力士人等笑掉大牙!文章写得好就治国治得好,岂不是诡辩?其实文章写得好连做爱会不会做都是应该打问号的,只是李白错误而不幸地出生在了诗学是显学的时代。这样的错误由来已久。
为自己怪异的身份寻找国家认同的基本诉求,拖累了李白的一生,使得作为经验主体的李白从来没有尝试过对生命的超越。李白被束缚在经验的世界上,导致了他终其一生都“在路上”的命运。
正如李白无法说明自己的身世一样,李白在文化上亦是平地起波澜。李白亦是中国文化史上的孤儿。他以嘲笑传统的偶像为业,为荣,轻尧舜,笑孔丘,标榜自己“平交诸侯,长揖万乘”,佯狂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李白是天才的诗人,更是游侠,刺客,隐士,道人,策士,酒徒。在精神谱系上,李白—这位“谪仙”是没有双亲的,他是中国文化史上少有的另类,几千年来,无人可与比肩。李白看重的是过程,看重的是过程中间的快感;李白是一个充满无限好奇的人,自身亦充满了悖论。这样的人物也许只有在盛唐才可幸运一见。李白是无法克隆和模仿的。因此龚自珍评价说:“庄、屈实二,不可以并,并之以为心,自白始;儒、仙、侠实三,不可以合,合之以为气,又自白始也。”前者洵为至论,后者嘛,自然又是文人的夸张之辞了。
李白出身中亚这点大堪玩味。李白身上漫溢着惟胡人才有的浪漫和豪情。因此,尽管李白终生都在回避,但混血儿应该是李白的真实身份。被抛入大唐的混血孤儿李白,历尽无奈,饱经炎凉之后,确立了一种崭新的人生取向。为了自我保护,他穿上了“谪仙”的外衣。
在“谪仙”的外衣掩盖下,李白迈出了寻找社会认同的脚步,同时,也踏上了一生寻找精神参照的历程。在人生的萧瑟秋风中,李白终于失望地发现前尘如梦,旧欢似水,体验了,寻找了,梦醒时分,等待他的却是失落后的一往情深。甚至这个偌大的世界上,居然没有一个可以配得上自己去爱的人。世界在假惺惺的温情中关闭了最后一窗扇。李白只好爱自己,开始了辛苦的自恋。
在无法回返的时光中,李白自恋地重复着他人赠与的谶语般的两个字—“谪仙”。现实的伤痛和磨难被一点点激起,孤儿的身世之叹悄悄地涌上心头。一生中有多少个这样的夜晚,李白借酒浇愁,孤灯不明思欲绝,梦魄不到关山难。对影成三人的诗意,无法抹去飞扬跋扈为谁雄的无奈。床前的一丝月光就可以击倒笑傲江湖的李白,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
李白是一个既没有现实家园又没有精神家园的人,李白到处游历的目的就是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李白在寻找同类,李白在寻找真正的认同,因此,学道,求仙,读书,击剑,结交豪侠,只是李白寻找参照的一个个表象。还记得崔健的歌声么:听说过没见过,两万五千里;有的说,没得做,怎知不容易;走过来走过去,没有根据地。一二三四五六七,一二、三四、五六七!一二、三四、五六七!多像对李白的嘲讽啊。
当目的和动机越来越清晰后,李白对适用工具的寻找自然就提上了日程。这注定了李白诗歌和文章的功利性目的,当然更直接成就了李白的诗歌和文章,却也使李白在风驰电掣的文字中产生了轻度的眩晕。诗歌,文章,对李白而言永远是工具,李白从来没有把诗歌文章看作神圣之物。他可以为狗屁官僚韩荆州写遍是谀词的情书;也可以为二奶杨贵妃连写三首淫词艳曲的《清平调》;为貌丑的永王李璘,可以写一大堆《东巡歌》。李白并不珍惜这些,用民间的话说,这些东西“不是米,也不是面”;用李白的话说,是“万言不值一杯水”。在拔剑四顾心茫然的长夜,写一写又何妨?李白其实倒真是垮掉的一代。
一生中,除了诗歌文章,李白其实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好;而诗歌文章,对他又从来都不重要。李白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什么。身世上的孤儿,到文化上的孤儿,再到心理上的孤儿,李白的一生都没有脱开孤儿的阴影。临终时,李白选择了最后一次出游,这时的李白是彻底的孤独。没有信仰的人是可耻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李白始终没有找到那一块红布,能让李白骄傲地说:你问我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幸福。千年之下,李白无限痛苦地眺望着崔健。
从南陵遇雨归来,病倒在族叔李阳冰的家中。李阳冰作为族叔的身份,对李白来说是可以抓住的最后一丝温暖。一个孤儿在历经沧桑之后,终于在安徽当涂,找到了一个稀奇古怪、假冒伪劣的族叔,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好事。任秋雨一遍遍冲刷李白的无奈与哀愁,任秋风一遍遍吹拂着李白墓前的青草与黄土,所有这些,李白都已无法感知。李白躺卧在久违的温情之中,一个孤儿完成了世俗的认祖归宗的过程,这可能是李白惟一能抓到的东西。
因此,除去诗才之外,杜甫和屈原都是可以学的,而李白却是不可以学的。李白确立了一种极致的境界。中国历史上从来就没有李白的同类项,包括苏轼。
人生几度悲凉!
孤儿自怜又何妨
李白之前之后,有的是诗圣,诗鬼,称为仙的几乎没有。但李白的金身不是造神者造出来的,李白在几乎没有任何参照的封建时代突发异声,实现了做人和作文表面上的高度统一。但这种统一是被动的,它带给李白的是无尽的迷惑和伤痛。李白以迥异的生活方式不情愿地完成了一首诗,和苏格拉底、斯宾诺莎、萨特、维特根斯坦等本身就是其哲学的一部分一样,李白也变成了他诗歌的一部分。
因此,从表面意义上看,李白是中国文学史上仅有的几个将做人和作文天然合为一体的诗人之一,他像一个行为艺术家一样到处行走,他以诗歌闯过一个个禁区,从皇宫到山林,处处留下到此一游的痕迹。李白将自己的人生体验一次次推向极致,他以浪游的脚步丈量着华夏大地的长度和宽度。
李白是个过把瘾就死的天才,醇酒,妇人,文学青年和老年的崇拜,纸醉金迷的生活,千金散尽的豪情,也许没能尝试的就是现实的权柄所带来的快感了,权力对李白应该是最后一个围城。
王安石说李白诗“十句九句,妇人、酒耳”,显然是王安石的个人审美素养出了问题。女人和酒从来都不是李白真正钟情的东西,李白做的一切都是姿态,李白无非在用行动证明,自己这个生于公元701年的世纪天才,是响当当的垮掉的一代的祖师爷。醇酒妇人固然是李白的所爱,但李白并没有以醇酒妇人为目的。从生理上说,醇酒妇人是比自慰要好一点的东西;从心理上说,在李白那里,醇酒妇人和《与韩荆州书》一样,在于引起世人的注意,通过这种大张旗鼓的造势,强化自己身上并不存在的光环。对王安石的小人之议,李白曾预见性地提前予以反击:五花马,千金裘,呼尔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王安石啊王安石,听听你的榜样杜甫是怎样说的吧:咿呀……尔曹身与名俱焚,不废江河万古流!
李白念念不忘的是实现个人的充分自由,尽管李白追寻自由的方式可谓缘木求鱼,但目的是明确的。还是老杜一语中的: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自恋并突围着
现实的权柄所发射出的无限光芒吸引着李白,可是“世人皆欲杀”的恐怖高墙圈定了李白的空间,无奈之下的李白开始败走民间,在敌后创立了自己的战场。从李白开始,文人才真正构筑了属于自己的江湖,文人的江湖才开始和武侠的江湖分庭抗礼。
除了诗才和傲岸的人格之外,李白更像一个自大狂。李白的存在,好像是为后人树立潇洒的典范和尺度。同时,李白如同诗歌江湖上的黑老大,确立着江湖的规矩与黑话,行话。即使面对黄鹤楼这一艰难的同题作文,他还是决绝地喊出了“芳草萋萋鹦鹉洲”的千古绝句。
唐朝诗人似乎都爱击剑,这可以看作诗歌江湖对武侠江湖的继承和汲取,但这更像一个标志,以此来证明文人江湖的真实存在。更多的时候,李白的游走更像是巡视。既是出巡,每到一地都当留下墨宝。李白不停地游走,这可以理解为对文人江湖的检阅。李白带着迷人的笑容,一次次在故人庄上豪饮,俨然是江湖黑道的中小型聚会。李白的到来给各地提供了虚荣和狂欢的机会。他们的见面会不会像智取威虎山的见面已渺不可寻,但李白却实实在在以地这种方式验证他作为文人江湖领袖的实力。李白在政治、江湖之外开辟了第三个战场,他不自觉地创立了一个流派。
但文人江湖的创立以及辉煌成功,恰恰证明了李白自身的失败。因为它揭示了江湖与庙堂、文人和政治之间的尖锐矛盾。李白恰如一个标本,展现了这种冲突的不可调和性。
其实,自始皇帝焚书坑儒,而汉朝又独尊儒术以来,中国的文人就学会了“懂得规矩”,懂得规矩作为一种种族的文化记忆,直接存入了中国文人的遗传基因,使文人在暗夜中能看到现实的壁垒,并学会避让三舍。李白的飞扬跋扈、穷凶极恶,只能反映其智商和情商的极端偏差。想在体制内保持特立独行,无异于痴人说梦。体制的强大功能就是整齐划一,体制是道流水线,从这道线上下来,只能面对两种结果,要么是正品,可以被码放在任何角落,要么是次品,永远出局,如李白。
为狗进出的洞敞开着,为人进出的门紧闭着。
后世据说不世出的伟人不是说了吗,文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寄生与被寄生的关系,是毛与皮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什么特立独行,什么冰清玉洁,在国家意志的铜墙铁壁面前都是扯淡。文人江湖正是这样为文人的政治失败提供了山林。
李白以自己的失败对秦汉以来的文人进行了总结,这种总结不但全面,而且异常深刻。
其实在很多时候,救国的往往是曲线。但李白信奉的什么不屈己、不干人的信条,在那个时代,显然是碰壁之后的自我安慰和自我抚摸。所以自李白之后,中国历史上真的少了李白式的夸张与狂妄,少了即使是故作的豪言壮语和歇斯底里。李白在没有任何参照的情况下,自辟蹊径,从而成为独立的参照,独立在盛唐的秋风里,看大江东去,浪遏飞舟。李白以其迂腐和狂妄成全了后代的文人,使他们真切地意识到,在国家意志这一道坚强的体制壁垒面前,过度的撒娇和做作会带来什么直接后果。
李白的终生撒娇和做秀,透露了他缺乏的其实是实践精神。李白为自己预设了一个桃花源,他幻想的自由是没有限度的,关于虚名的念想却为他带来了实际的灾祸。如同一场足球赛,球场上不可能为任何人准备一个空门,让你拔脚怒射。只要你踏上足球场,你就必须迎接裁判的无耻黑哨,同伴的自摆乌龙,可能的人身伤害……仅仅拥有华丽的脚法和滔滔的辩才都无济于事。正如施拉普纳所言:如果你不知道球该往哪里踢,那就往球门里踢吧。米卢也曾倡导过快乐足球。只是李白显然没有揣摩到其中的奥妙。李白不会为现实的一切改变。李白戴了一副虚拟的眼镜,看待世上的一切;世事在他眼里变形了。这种变形又是那样可怕,可怕到一切必须以李白观点的改变而改变。“珠玉买歌笑,糟糠养贤才”,可以看作李白的“愤青”宣言,因为在任何时代,做“愤青”都是最省事也最过瘾的事,当然,结局也最危险。
但是李白的愤怒却难敌时光的流逝,盛唐的秋风一阵阵吹过,吹老的不仅仅是李白的躯体,吹老的还有孤独的三千丈白发。所谓“谪仙”的虚名,不能为李白带来一丝一毫现实利益,反而如影随形地误了他的一生。“仙”字的定位,使李白终其一生只能围绕天姥山、庐山之类的名山打转,如同鬼打墙般难以走出蜀道难的现实困境。
李白名声鹊起,靠的是《蜀道难》。《蜀道难》里有对时局敏感的觉察,后人甚至站在事后诸葛的角度上逐条证实此诗全盘暗合了安史之乱的史实,可这样的马后屁并不能为李白的政治生涯加上多少分数,李白甚至不能拿出半篇《隆中对》之类的惊世分析。除了审美,朝廷难道能从《蜀道难》中读出安史之乱么?从被赐金放还那一刻起,李白与政治的关系就被彻底切断了,李隆基站在时代和政治的高度对李白作了全面考察,并为之设定了法律出口。李白早已被政治疏离。在李林甫、杨国忠、安禄山权倾天下的天宝七年(748年),正值壮年的李白远在江苏、安徽浪游;公元756年,安禄山在洛阳称大燕皇帝,杨玉环马嵬坡香销玉殒,唐玄宗避难蜀中,李白却在剡中闲居,闻兵乱后则逃往庐山屏风岩隐居。看!李白就是这样把握时局的。在每一个改写历史的伟大时刻,李白总是被动的逃兵;而当壮剧结束,闹剧开锣之时,李白却往往又迫不及待地粉墨登场,而这仅有的一次半粉墨登台的机会,却直接导致了李白的人生悲剧。这就是心雄万夫的李白的作为,李白的“不惭世上英”之类的话更多的时候只能是自我欺骗。
在没有李隆基的朝代,李白的撒娇便不合时宜。
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李白是一个自恃持有金刚钻的超级天才,可是从出生到去世,他却一直没有揽到一件像样的瓷器供他施展拳脚。岁月悠悠,时光荏苒,在生命的尽头,等待李白的是一件瓦釜,而这件瓦釜却差点葬送了李白的一世英名。
其时李白已年近花甲。不服老可以,却无法改写李白政治上是侏儒的可怕真相—尽管标榜“心雄万夫”,尽管已是风烛残年,愿赌服输的李白却要和命运做最后的抗争。最后的半次参与政治是李白人生的一次回光返照。
天宝十五年(756年),玄宗西逃成都,“天子遥分龙虎旗”,李璘、李亨诸王子分封各地,永王李璘出镇江陵,奉玄宗之命,以抗敌为号召,于江陵起兵。太子李亨却置游戏规则于不顾,于七月在灵武即帝位,是为肃宗,改年号为至德。一个月后,太子登基的公文才传到玄宗手中,玄宗不清不白、不情不愿地成了太上皇。次年正月,永王经过浔阳,遥见李白立于庐山之上猎猎生风的诗歌大旗,便派谋士韦子春三次上山,力聘李白入幕府。入幕之后的李白拿出的不是《隆中对》,而是厚厚的一沓《永王东巡歌》。在该快板诗的第二首,李白写道:“三川北虏乱如麻,四海南奔似永嘉。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直至此时,他还以东晋名臣谢安自比,表示要辅佐永王,平定叛乱。但没想到胡沙未静,永王即被肃宗的军队所消灭。
李白出任永王幕府,是那块埋在李白体内,当年玄宗“亲为调羹”的麻醉纱布作用的又一次发挥。旧恩旧情,使李白对时局的分析能力备受影响。因此,此时李白的行为是道义上对玄宗的尽忠,同时更像是在进行人生的最后一次豪赌,唐太宗玄武门之变的取胜一定在李白的幻视中反复出现。但永王不是李世民,永王的江陵也不是玄武门,结果,东巡的永王输了,李白也输了。李白以从璘罪被囿于大牢,半年后被判长流夜郎。面对展现在眼前奔赴夜郎的漫漫长途,经历了牢狱之灾,又一无所得一无所有的李白心如死灰,曾经令他无限热爱的远游此时成了畏途,他第一次说出了“平生不下泪,至此泣无穷。天夺壮士心,长吁别吴京”之类的伤心话。
好在乾元二年(759年)二月,神州大旱,朝廷因此大赦天下。其时李白已行至巫山,流放的日子已持续一年又三个月矣!但这样的大赦,只是李白占了天旱的便宜,李白的肉身虽然免除了流放的苦楚,却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平反,照旧被剥夺着政治权力。即使这样,李白还是写下了“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轻快诗句。
唉,那时的李隆基也已垂垂老矣。天上的连理枝已经葳蕤成荫,杨玉环的酒杯已为李隆基斟满,在三月的烟花尚未开尽之时,李隆基已病入膏肓。762年四月,玄宗驾崩于长安神龙殿。像是一个约定,在怒放的烟花余焰中,李白嗅到了死亡的气息。李白拼尽一生的力气,准备自己的告别演出。游宣城,南陵,孤儿李白以浪游的方式走到了人生的终点。763年十一月,李白卒于当涂。
大唐孤儿的死亡没有在帝国这潭死水上激起一丁点涟漪,只是盛唐的最后一抹断霞散彩,因李隆基和李白的先后辞世被悄悄地抹去。
八年后,杜甫将奔赴这场人生的前定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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